百科问答小站 logo
百科问答小站 font logo



如何看待日本高院判决夫妇必须同姓合宪?为什么会造成这一结果? 第1页

  

user avatar   panda912 网友的相关建议: 
      

1.日本最高法院判定「合宪」但不代表法律「合理」,修改法律是国会的事。

2.日本现行宪法是二战后美国占领军协助制定,至今为止没有一次修改。导致里面有很多过时的内容。

3.之所以日本不敢开修宪这一先河是因为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战争,这也是日本国存在的法理基础之一。安倍做了史上最长的首相,在执政基础那么稳固的基础上都没能改宪成功。

4.以立宪民主党,日本共产党为主的自由主义左翼政党坚决反对右翼政党自民党改宪。那么右翼政党肯定会拿夫妇别姓、同性婚这类挑战现有宪法的左翼诉求做人质:你不让我改,我也不让你改。

5.日本由于右翼政党自民党长期执政,组织能力比其他政党强太多。可以说其他政党基本是草台班子,这点在民主党短期执政时(2009-2012)体现的淋漓尽致:福岛核电站处理不当、钓鱼岛问题引发中国反日浪潮…等等。所以只要现在的执政党不往死里作,稍微作一点也没事。

6. 日本人面对的最大问题是即使反对自民党很多政策,还是不得不把票投给自民党。而右翼的自民党只要执政,日本的夫妇别姓就难以实现。


user avatar   cloud-walk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讨论法律问题,单纯从日本生活习惯来说,其实这个规定是合理的。

先说个冷知识,请问以下几个人是什么关系:

毛利隆元,吉川元春,小早川隆景,穗井田元清,富田元秋,出羽元俱,天野元政;末次元康,小早川元总(这个故事很复杂,后面会说到)

答:他们全部都是兄弟,他们全部都是日本战国时代领主毛利元就的亲儿子。但除了长子以外,其他人都因入宗其他家,而改姓了。

之所以会出现亲兄弟全不同姓的情况,是因为日本的姓并不指向血缘关系,而是指向所属的家族。

换言之,他们尽管血缘上是毛利元就的儿子,但事他们被其他的家族纳入做养子,甚至成为家督,必须以要以家族的名为姓。日本的姓,作用是指明其人现在属于哪个家族。

比如说毛利元春,这个姓名的实际意思是,毛利(家族的)元春,那么当他入宗转做吉川家族的人的时候,当然应该就变更其姓名为,吉川(家族的)元春。

下面的小早川元总的故事很典型。

毛利元就晚得幼子,乳名才菊丸,五岁时被指定到了户坂家养子,从此,才菊丸就不再姓毛利,而改姓了户坂,没过几个月,在毛利家领地的大田家家臣们向毛利元就请求让才菊丸成为大田家养子来延续大田家的家名(因为大田家的当主盛年去世,没有子嗣,大田家面临着家名断绝的窘境),毛利元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于是才菊丸又到了大田家,他的姓就从户坂又改为了大田。
在八年后(也就是才菊丸十三岁那一年),毛利元就的三子小早川隆景的家臣们以隆景年近五旬,膝下无儿的理由恳请毛利家家主毛利辉元同意让才菊丸成为隆景的养子,辉元表示同意,于是在他的主持下,大田元总(也就是才菊丸,才菊丸乳名,元服(日本制度的成年)改名为元总),成为了小早川隆景的养子,于是元总的姓再一次发生了变动,由大田变成了小早川。

总结起来,这个人一生中三次改姓,最后一次是由他自己的侄子(毛利辉元是毛利元就的孙子,才菊丸大哥毛利隆元的儿子),同意并主持下,被自己的三哥(小早川隆景其实是才菊丸的三哥,他们两个是兄弟)收做养子。

简单的说,就是:

九弟经大侄子同意,认三哥做养父,和三哥一起姓一个和父亲不同的姓


另:中日古代皆有姓,氏,日本还有苗字,等在姓名中追加的不同标志,比较复杂,我就没有详细展开,感谢热心网友 @ShidowsLuc 补充

第一,由于秀赖诞生的缘故,毛利秀包终生没能继承小早川,只列一门。
第二,毛利秀包在继承大田家之后改名大田元纲,以生母乃美氏为小早川庶流之故过继给隆景之后元服才改名为小早川元总。历史人物姓名以具体时段为准,请勿张冠李戴。
第三,日本战国时期仍以氏姓通行,现在通行的姓氏概念与当时并不相同。
以小早川元总为例,全名为平朝臣小早川筑后守元总。其中平为氏,朝臣为姓,小早川是苗字,筑后守为官位,元总则是名。
你所谓的姓此处应为苗字,称家名也行。


1898年《明治民法》颁布。法令规定:“户主以及家庭成员要使用‘家氏’”。姓氏被定义成“家”名。

战后虽然说更改了一部分法律,但这个法律还是保留下来了。

所以按照日本习惯来说,姓,这个东西其实不属于自己,属于家族,普通人在使用姓氏是为了对外说明是自己属于哪个家族的一个标识。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日本的“夫妻同姓”制度是合理的,夫妻必然属于同一家族,则必须对外统一使用家族姓。至于说妻入夫家还是夫入妻家。这可以自由选择。

日本并没有规定是妻子要改丈夫姓(所以在这个问题下没打拳的,因为打不起来),如果丈夫是入赘入妻家,则必须也改成妻子的姓,严格说来,那并不是妻子的姓,而是妻子家族的姓氏,以表示丈夫正式加入妻子的家族。

顺便说下,不同于中国认为赘婿是低人一等的身份,日本经常认为入赘的女婿比儿子地位还高一些。

日本参议院议员,前内阁防卫大臣,田中直纪,他原姓铃木,是入赘田中家而改姓田中,妻子田中真纪子,是日本首位女性外务大臣。

当然这也引出了有趣的规定,如果父母携子女改嫁,入赘,本人入对方家族必须改姓。但这孩子可以选择是否和对方结成“養子緣組”。

如果愿意建成“養子緣組”,则表示愿意加入对方家族,从而必须改姓。

也可以不同意结成,那么双方就没有养父母子女的关系。同时也就意味着父母的配偶对子女没有抚养义务,当然子女对其父母配偶也没有赡养义务,也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这时候,父母的配偶与子女之间实际上是「路人缘」关系。


user avatar   yang-leonier 网友的相关建议: 
      

在日本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可以合法地使用化名(通称名),只要去住民票所在的区市町村役所把通称名登录到住民票上。人在社会上使用的姓名并不一定要完全与官方身份证件一致。

这种通称名可以是自己的旧姓名,可以是外国人护照上的英字姓名对应的汉字名,也可以是拿定住者在留资格的在日朝鲜人/韩国人平时社会生活中使用的日文名。

当初我留学的时候有个老师,和同系另一个老师结婚有几年了,但是发表的论文上、在学校里大多数场合使用的姓名却一直都是旧姓。

夫妇同姓、一姓一名这个明治时期从部分欧洲人那里学来的玩法,比起江户时代以前人名的混乱,像武家、公家那种名字(苗字)+官位+氏+姓+名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比如德川家康的全名是“德川右大臣源朝臣家康”这样的,或者是说像平民那样要么没有苗字,就算有苗字(比如从武家/公家降为平民的、地方豪族自己取的、僧人和相关人员以寺名取的、商人以商号取的)也不会被官方记录下来,还是要更近代化一些的。

而为什么到现在还一定要夫妇同姓呢?

1875年刚刚颁布平民苗字必称令的时候,还并没有这样的规定,1876年甚至还解释为除非一方家庭完全过继到另一方,婚后夫妻仍使用原有的苗字。这可能还是从当时东亚其他国家的传统那里吸取的经验。

但1880年以后开始制定首部民法时,情况又发生了变化。一开始主要是参考了法国和意大利的民法,前者规定夫妇结婚在法律上不改名,而后者规定夫妇需要同姓。这两者各有各的原因,但是日本人最后想出了一个点子——“家制度”,把原来武家公家大家族的一套东西法制化了。也就是,在户籍上的基本单位是户,户籍始终登记在户主的名下,户主拥有全家的大多数户籍权和部分其他民事权利,家族成员的一些户籍行为需要在法律上得到户主的同意。而这个制度有一个核心就是一家一氏(明治民法上,把以前“氏”“姓”“苗字”等到了当时已经很难分清的说法统一为“氏”),所有家族成员都必须和户主拥有相同的氏。

这种仍然保留很强封建残余的制度,虽然在战后的民法和户籍法中被废除了,但是现行民法第750条中,却仍明确规定了在夫妻结婚登记时,双方需从夫或者妻的氏(后面有一部“关于法律适用性的通则”又规定,跨国婚姻既可依据属人原则又可依据属地原则,使得日本人在海外进行婚姻登记时、或日本人与外国人、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日本进行婚姻登记时,民法第750条不适用)。

这算是一个日本民法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百年来不管是哪种法系,西方国家都早已在民法角度废除了夫妇必须同姓的规定,而同属东亚文化圈的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结婚原本就没有改姓的习惯,最多采用冠姓制(王李氏那种);韩国、朝鲜结婚也不改姓,韩国以往还将李氏朝鲜以来民间的“同姓同本不婚”习惯法制化,到99年才废止该条款。

这次日本最高裁做出合宪判决,主要还是认为其合宪的法官占多数,最后声明修改相关法律的事情应交由国会决定。这其实还是政治上的考量,夫妇别姓一向是日本左翼政治家经常提出的话题,很多时候还和他们长期以来反执政党的议程设置如“保卫宪法9条”、“反对冲绳扩建美军基地”等捆绑在一起,因此也从未获得过长期执政的自民党把控的、偏向保守的参众两院的支持,如果最高裁公开支持夫妇别姓,就等于在公开与执政党对抗。


user avatar   yun-tun-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瓜都买好了,微博等了半天,楞是没看到拳赛…


user avatar   sou-hu-xin-wen-5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谢邀,

基本上所有高复杂性的问题,比如说天气预报、地球洋流、股票预测、大型生态系统演化、癌症、狂犬病等等。

具体一点的,湍流、堆积固体颗粒的流动计算。


user avatar   kong-tao-luo-7 网友的相关建议: 
      

说明现在塔利班治下不太自由,建议自由人士飞往阿富汗抗议




  

相关话题

  为什么我说了一句“二战美国日本是狗咬狗”被追着喷了一下午? 
  贾玲就《你好,李焕英》采访时表达的瘦成闪电言论,如30亿达成没有瘦成闪电,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评价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报警被处分的事件? 
  日本有无哲学?为什么? 
  香港的《基本法》相当于中国内地的什么? 
  律师该不该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如何看待律师不满同车禁止分段购票把中国铁路总公司告上法院? 
  如何看待四川仇岳父杀婿全家,被判死缓? 
  17 岁学生校企工厂实习三请病假遭拒死亡,家属称「承诺赔偿不兑现」,具体情况如何? 
  如果日本当年按照石原莞尔占据东北以战养战的方案历史的进程会怎么样? 

前一个讨论
发明一个男女通用的第三人称代词不就好了?
下一个讨论
如何看待美国 CNN 因提到中国疫苗接种数据,被指责「为中国共产党做宣传」?





© 2024-06-02 - tinyne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 2024-06-02 - tinynew.org.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