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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业主敲掉承重墙致整栋楼变危房,目前该业主已被控制,从法律角度看此事责任应如何划分?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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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墙、配重墙、剪力墙、非承重墙是什么意思,你造吗?拆改阶段别冲动,搞懂这些墙体生僻词才能安心拆改。

01

承重墙

承重墙指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在工程图上为黑色墙体,承重墙对于楼板来说,是支点



如何分辨承重墙

一般来讲,砖混结构的房屋中,除了卫生间和厨房的隔墙外都是承重墙;而框架结构房屋内部的墙体一般都不是承重墙。


当然具体到房屋结构本身,判断墙是否是承重墙,应仔细研究原建筑图纸并到现场实际勘察后才能确定。一般厚度在240mm及以上的砖墙就属于承重墙。


承重墙能否拆除?

承重墙是坚决不能拆除的,它是建筑主体结构的核心支撑,影响了整栋楼的安危,绝对不能动。

承重墙不仅不能拆,挖洞也不可以,邻居投诉不单单是恢复的问题,需要让有资质的公司专门做恢复,还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恢复的墙体能达到原始的承重作用,否则基本是官司后患无穷。


当然,也有专业建筑公司可以对一些承重墙拆除再通过植筋、粘钢等加固方式来达到原有的承重力,但施工前应得到物业的审批。

Tips:

即使有专业建筑公司的技术保证,也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适合拆除承重墙,比如自建房私人别墅,或是顶层(对其他楼层不产生影响)的家庭,可适当考虑。

02

非承重墙


非承重墙与承重墙相对,是指不承受上部楼层荷载的后砌墙体,只起分隔空间的作用,在施工图上为中空墙体,属于建筑非结构构件,对结构安全性影响较小,但同时它又是承重墙极其重要的支撑。


如何区分承重墙和非承重墙?

1、从房屋档次上:一般的中低档的住宅楼、别墅都是砖混结构的;高档的都是框架结构的多。

2、从墙砖的材质上区分:一般标准砖的墙是承重墙,加气砖的是非承重墙。

4、从墙的厚度分:150mm厚的隔墙是非承重墙,如卫生间,厨房出现较多。

5、根据梁与墙的结合处区分:采用的斜排砖的方法的一定是非承重墙;墙与梁间紧密结合的可能是承重墙。

6、通过声音判断:敲击墙体,有清脆大回声的,是非承重墙体,而承重墙发出的一般是比较沉闷的声音。

03

配重墙



一般居室与阳台之间都有一门一窗。这些门窗都可以拆改,但窗以下的墙绝对不能动,这段墙叫“配重墙”,它像秤砣一样起着挑起阳台的作用。



配重墙就是压阳台的墙,叫阳台垛子,如果拆了,会使阳台的承重力下降,阳台可能会开裂甚至垮塌。



Tips:

居室与阳台间的门垛子能砸掉吗?点击了解《阳台两侧的门垛子哪能随便敲?要出大事》

04

剪力墙

剪力墙,又称抗风墙或抗震墙、结构墙,是房屋或构筑物中主要承受风荷载地震作用引起的水平荷载的墙体,防止结构剪切破坏。

因此,不能拆除,拆除后会降低建筑的整体强度,造成危害。



剪力墙与承重墙的区别是什么?


墙根据受力特点可以分为承重墙和剪力墙,前者以承受竖向荷载为主,如砌体墙;后者以承受水平荷载为主。在抗震设防区,水平荷载主要由水平地震作用产生,因此剪力墙有时也称为抗震墙



剪力墙按结构材料可以分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钢板剪力墙、型钢混凝土剪力墙和配筋砌块剪力墙。其中以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最为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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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卧龙凤雏凑一起了,业主敢要求,装修的也敢拆,真的牛逼,建议都去吃牢饭吧。

装修的可别说不知道,承重墙的构造跟普通墙根本不一样,里面扎满了钢筋,还有厚钢筋砼,用一般冲击钻根本就纹丝不动。要拆,得拿切割机慢慢割,能拆掉就肯定知道这是承重墙,不存在认错的可能,别想把自己从这事里摘出去。

装修的挣这种钱,真是缺德透顶了,这很明显是抱着干完这单就跑,出现安全问题也与自己无关的心态,建议把相关人员全抓起来重判。

承重墙拆了可就真回不去了,这是结构性损坏,就算拿原材料重新做一个承重墙也没用,因为上下材料没有一体成型,载荷作用时应力传递不了。

就算把这一整层用工字钢加水泥灌注,太重了桩基承载力又可能不够。而且抗剪切力无法恢复,整体抗震等级会趋近于零。

这可是真的影响一栋楼了,怕是赔也赔不起,就算全部判刑了,邻居的损失也追不回来。

所以说对拆承重墙的业主和装修公司,要做到抓到一起,处理一起,震慑一批。现在一些地方装修监管根本不够,比如下面这位小仙女,她不发出来别人还不知道呢。


user avatar   zhao-an-74-50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新闻,略懂工程结构

首先这是一个老小区,上世纪88年建设的,当年建房子和今天不太一样

当年主要是砖混结构,而不是今天广泛采用的框架结构

就是整体用砖砌筑起来的,如果当年施工规范,应该是有圈梁和构造柱的,但主要重量都是墙承受。

质量好的房子,在第一层第二层采用了加筋砌筑,即一层砖上加一层钢筋网片,然后水泥,再砌下一层,也十分坚固。砖混结构最多七层,再高,下面的红砖可能承受不住。不过后来因为红砖对环境影响大,各地要求减少红砖使用,因此砖混结构就少了,我看很多农村建房也都是框架结构。

圈梁和构造柱是从唐山地震吸取的经验,因此不能判断这栋楼有没有,规范修改,不过有一个地方注意:现在的房子都有抗震要求,强制性的,这个规范好像是在08年实施的,所以08年之前的房子和之后的房子抗震等级差距巨大。所以有朋友买二手房,我第一问那年建的。

抗震不是说地震震不坏,而是不会瞬间垮塌,地震来了,抗震好的房子垮塌时候有时间让你跑出建筑物。而上个世纪的砖混老房子,就是地震来了天花板掉下来……全塌,估计啊,人死的时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有抗震要求的房屋工程造价差不多要高30%

如今,大部分住宅都是框架结构(高层是框架剪力墙结构,更高的是钢结构),一般的装修公司可不敢拆柱子,拆梁。

但是这个砖混结构,没有柱子和梁,很多不靠谱的装修工人也蒙圈,到底哪里能拆,哪里不能拆,他们也吃不准,其实大部分砖混结构,是不能拆墙的。当然,预留施工洞的地方,可以拆除,但是整面墙拆除基本都不行。

(科普:施工洞,盖房子的时候工人整体在一层上施工,为了运输方便,在一些墙上留有一个洞,方便运输物料,但是这个洞上面是有梁的)

砖混结构的楼板是预制板的,一层砖墙,上面放一排预制板。

如今这房子,很可能处于整体失稳的情况,砖混结构,一面墙要是塌了,大概率是整栋房子全塌,不会塌一半留一半。主要是发现晚了,如果在楼没有出现裂缝变形位移之前发现阻止,重新加固立墙,问题不大,但是现在已经变形位移倾斜了,就不好处理。更可怕的是某些地方已经有结构性裂缝。

而且会是这么一个结果——预制板的弱点

预制板是放在墙上的,变形大了,动摇大了,会从掉下来,五层掉下来压倒四层,三层···整个楼像三明治一样,里面的人基本全部拍死,框架结构最大的优点就是,这个楼板是整体浇筑的,柱子里面的钢筋会延伸到楼板里面,掉不下来,不会垮塌。(美国迈阿密倒塌的那个楼除外,它虽然也是框架,但为无梁结构,楼板也是直接放在柱子上,不是整体浇筑的)


现在这个情况,理论上是可以修复的,但是只是理论上,采用钢板加固,例如把墙两面用钢板夹住,中间增加对拉螺栓,浇筑混凝土··对地基进行注浆加固,墙体全部用钢板加固···必要的地方添加钢梁,钢柱。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几百年的建筑,是文物,整体给它架起来····

当然做到什么程度,就看出多少钱了····只要钱足够多,改成碉堡都行。当然楼房寿命是个问题,变形后,墙体容易进水,砖体寿命大减。

这只是理论上

但是实际上

第一,施工风险,随时可能塌的房子,谁干去干活?这加固工程可不是一天两天就完事的。

第二,住户心理上能接受不能?因为加固工程会对整个房间产生巨大影响,加装的钢板后还需要混凝土层,保守估计,所有的墙厚度增加一倍···指不定房间里面多出几根柱子……

第三,费用问题,这加固工程的费用

所以还是整体拆了重建为好,当然费用这事,看业主,政府,肇事方协商···

至于拆除后对其他楼的影响,这个不好判断,但是原地重建肯定是有影响的

建设新楼需要挖地基,深坑,降水,这个对旁边影响的确比较大,当然,解决办法——加钱

地基加固,搅拌桩,止水帷幕,隔离排桩,再不行,上地下连续墙····

所以,工程技术上没有问题,一切问题都是——钱呢。

要是我,我就要求重建!当然钱谁出····反正不用我出。


法律有时候是苍白的,责任肯定是肇事者占大头,装修公司占剩余责任,物业有一定监督责任,但是问题是,如果肇事者和装修公司都没有钱承担责任怎么办?

所以,还是需要找万能的政府····

我个人认为,政府可以给大家重建小面积的,60平····


最后提醒一句,如果是更老的楼,例如楼龄超过40年的楼,即便是非承重墙也不敢随便拆,这个甚至连装修公司都不懂。

我们老家有一个很老的水塔,大约有三十年了吧,里面水总是满的,那个年代农村自来水都是这种塔,结果最近,村民不知道为啥,把水给放了,没注水里面·····没几天水塔就塌了·····

为啥呢,这个混凝土结构是有缓慢变形的,专业术语叫徐变,你可以想象这个混凝土就想一个大橡皮泥砖,你放一个水杯上面,放了几天,拿起来,压的凹进去一点,就是缓慢变形了。

但是里面的钢筋没这个问题,水塔的水压了几十年,混凝土变形了,水撤掉后,钢筋要恢复变形,而混凝土没有,两者之间的应力崩断了····

正确的做法是拆除同时用重物/沙袋压载,然后缓慢的,一天一点的撤去沙袋····

另外盲目拆墙会容易导致引发不平衡力矩,造成破坏,开裂,沉降不均

房子修整,尤其涉及结构改动的,找真正专业人士问问

我见过别墅业主开挖地下室,导致沉降不均,墙体整体裂缝的·····

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个业主是五楼的,刚装修好的房子,物业通知试水,她不在家,然后水从五楼,四,三,二,一,整栋楼刚装修的房子被水泡的·····

最后发现她家地暖管子,上面插着一个射钉枪的钉子·····装修公司干活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朝地上开了一枪·····

这官司扯皮了五六年···

最后提醒大家,危楼的安全距离比大家想象的要大,我认识一个师傅,脑袋上有个伤口,我问怎么整的,他说当初拆一老楼,后来要推一堵墙,他只是站的远看热闹,结构从墙中飞出一块砖头···正好砸中他,他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会飞那么远····

我们平时看拆楼都是一点点拆除,或者爆破原地变成废墟,但是危楼自己倒塌时候是容易飞出砖头。大家可以做个试验,用麻将牌,叠高,叠到一定程度高度,然后,你在上面用手下压这一个牌塔,它倒塌的方式是中间高度的牌飞出去····然后整体崩塌····


鄙人不才,土木工程专业,当年是以倒数第一毕业的······

平时都忙着撩妹子了···,混迹网络这么多年,擅长扔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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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pansz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不知道咋回事,但敢动承重墙的大概率不是请的装修公司,而是某个个体户草台班子。

有的知友觉得让装修公司成为共同被告能解决问题,我个人对此表示存疑。装修公司有公司兜底,不敢搞这种明摆着能让装修公司赔破产的事,但个体户就不好说了,你找个马路班子来打墙,打完了墙,人家说不定都已经到隔壁省份了,你找谁去?

对这栋楼的所有业主表示同情。。。毕竟,把肇事者告破产也大概率赔不起一栋楼的房子啊。


user avatar   mr-anderson-69 网友的相关建议: 
      

责任就是二逼业主要拆,干活的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

现在事情就很简单了,只能把楼拆了。而且是先抢救性修复,再拆除。

第一步,用钢梁顶住原来承重墙的位置。然后做一个临时的柱子先阻止大楼进一步变形。这个过程基本等于玩命,谁肯来干?

得加钱!

本来干这个活大概500一天,现在最少得1000,还得上保险。

第二步,大楼各个位置安装位置传感器监控大楼稳定性。

第三部,爆破原地拆除。

为什么必须拆,因为这个楼已经没人敢住了,也不存在再转卖。而且只要一个地震,大楼可能倒向任何方向,那就不是这一栋楼的问题了。

我已经急不可耐去挣这钱了,就是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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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建设行政部门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类似案例:

张某青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例正文

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某青,男性,197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文盲,户籍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因犯抢劫罪于2014年11月18日被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本案于2018年7月5日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辩护人曾棱,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张奕君,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案件概述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深龙检刑诉[2019]7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青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9年3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有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依法中止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简笑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青及其辩护人曾棱、张奕君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青于2018年5月1日,将其姑丈陈某2交给他管理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山头,未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对该山头开挖道路、损坏城市绿化用地,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制止,在执法队开具《深圳市龙某2规划土地监察局责令停止违反行为通知书》后,被告人张某青仍于2018年5月3日、6日,继续施工挖土,建挡水墙,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山头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导致边坡易发生地质灾害现象,受威胁对象为坡顶别墅区与坡脚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坡顶、坡脚居民约50人,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前期的应急维护费用约6.08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张某青于2018年7月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某2分局传唤到案。

公诉机关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当庭宣读和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等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青在未向政府部门办理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对涉案山头开挖道路、损坏城市绿化用地,经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继续施工挖土,建挡水墙,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导致边坡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受威胁人数约50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太,危害不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青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之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张某青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诉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某青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有异议。辩称2018年5月3日其有继续挖土,但是没有建挡水墙。其有请2个人来帮忙整平路,没有恶意破坏山地。渣土并不能造成坡底挡墙开裂。被告人张某青表示认罪。

被告人张某青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张某青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坡底挡墙开裂是由于被告人的施工行为造成。2、被告人雇人使用小型挖掘机清除杂草、平整道路、排挖水沟以及准备制作挡土墙,从未对山体进行开挖改变山体形状。评估报告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人类活动诱因为开挖山体,但被告人并未开挖山体。3、公诉机关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危害程度大、危害性大”理解存在错误。对于评估地区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以及危险性的鉴定结论是错误的。4、公诉机关对于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法律适用错误。5、如法庭认为被告人有罪,则被告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一审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青于2018年5月1日,将其姑丈陈某2交给他管理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山头,未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对该山头开挖道路、损坏城市绿化用地,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制止,在执法队开具《深圳市龙某2规划土地监察局责令停止违反行为通知书》后,被告人张某青仍于2018年5月3日、6日,继续施工挖土,建挡水墙,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山头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导致边坡易发生地质灾害现象,受威胁对象为坡顶别墅区与坡脚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坡顶、坡脚居民约50人,威胁对象较多,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前期的应急维护费用约6.08万元人民币。被告人张某青于2018年7月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某2分局传唤到案。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常住人口信息表。

2、到案经过。

3、违法犯罪经历比对报告。

4、案件调查报告。

5、龙岗区平湖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转办函。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7、证人陈某1证实十几年前其父亲陈某2与新南村签订合同承包山上种荔枝。2018年4月16日陈某2跟街道办打报告要求对松子岭护坡、护路,做排沟,街道办口头答应可以但一直批复没下来,只是叫其慢慢做。家里就开始请人做,5月7日接到父亲电话让其去看,工作人员说买的档泥网不行要重新买,后来民警也来了。其就是将路两边杂草都清了,把路平整了一下。

“松子岭77号山地”就是本案的“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后山体”,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其记得以前合同上写的是“松子岭77号山地”。“其们家”是指张某青,他是其们亲戚,也是其们家里人,所以其才说是其们家。因为之前张某青就把这块地从其爸手里承包过去自己打理了,其们也是事后才知道他买了材料、请了工人在那里动工。张某青在该山地动工,没有向其父亲陈某2或其请示、报告,其们都是事后才知道,事前他就是有过来问其爸有没有给街道办打报告,其爸说有,之后他就自己去找人动工了。不是其或陈某2指使张某青这样做的,是他自己去找人动工的。其和陈某2绝对没有参与。在张某青动工前,其和陈某2没有找工人在该山地进行施工。当时停放在该山地上的挖掘机是张某青找来的。其们不知开挖掘机的工人是谁,是张某青找的人,其们联系不到。从去年(2018年)刚过完年张某青就和其们谈到承包这山地的事情,父亲陈某2当时就答应把山地承包给张某青去打理,只是其们是亲戚,而且也不收张某青的钱,所以其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协议之类的,因此也无法说具体的时间。

8、证人陈某2证实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后山体,其是承租人,是其十几年前跟村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的。本案案发时,该山地是张某青在使用和开挖。因为去年过年后,大概是2018年2月份,张某青就找其商量想用那块地种荔枝,本来那块山地就种有荔枝,只是其一直没有去打理,于是其就答应交给他去打理。当时想着他是亲戚是家里人,其便没有收取他的费用,也没跟他签订协议。后来其只帮忙去街道办打过一份整治护坡的报告,其他的事其就没管过了。后来才知道张某青在报告没批下来之前就在该山地擅自施工和开挖。执法队的相关人员到现场巡查执法时,其有到过一次现场,具体时间其忘了,其当时是不在场的,是执法队的人找其才过去,其去到现场看到一台小型挖掘机以及一些材料在那里,他们问其“这块山地是不是你的?”其说“是,但现在是张某青在打理”,执法队的人让其办好手续再施工,之后其们便都离开了。后来其马上叫张某青停工等手续办好再开工,张某青也答应了,之后其便没再管这件事。其当时没有对执法队员说是其在施工,其只是有说该山地是其的。其不清楚张某青具体在该山地施工做了什么,应该是整治护坡的相关工程吧。张某青施工前没有向其请示或报告。不是其其让张某青做施工的这些项目,这都是他自己做的,其之前是不知道。其不清楚现场的挖掘机和材料是谁停放在那里的,应该是张某青找的工人弄的。其找不到这些工人,其都没见过那些工人,那些工人应该是张某青找的。

9、张某3锋(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副站长)证实其是2018年4月19日接到居民反映,有人在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挖路,损坏绿地和林木。当天其们去现场,就发现山体部分被开挖,现场有看到一台挖掘机。后通过去周边询问,得知是陈某2安排开挖的。因为现场找不到相关人员,其们就报了街道相关部门去核实,后来其们得知该开挖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于是其和社区有关工作人员又去现场,发现比4月19日开挖范围进一步扩大,造成了部分山体泥土堆积,有安全隐患。当时现场有其和社区消防队员钟某在,当时陈某2正好也在现场,他承认山体是他开挖,并解释山体原本就有道路,他只是在清理杂草,同时对上面的荔枝林进行管养,对山体挡土墙进行维护。其们当时口头对他的行为进行了制止,并告知其该行为系违法行为。这块地在开挖之前都是绿地和少量林木。5月7日,正逢暴雨天气,该山体产生了大量的泥沙,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街道建设办也立即安排预案对山体坡度进行了削减,还做了挡水防水处理。

10、证人钟某(平湖街道凤凰社区工作站专职消防队班长)证实其社区是2018年4月19日接到居民反映,有人在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后山体挖路,砍树。其们当时就去了现场,就发现山体已经被开挖了。当时现场没人,不知道是谁挖的。后来其和副站长张某3锋,还有执法队的人又去了一次现场,当时陈某2也过来了,他说是他开挖的。其们当时问他是不是要推平建楼,他说不是,是搞绿化,要对挡土墙进行维修加固。这块地在开挖之前都是绿地,还有一些荔枝树。山体下方保安室旁有一道铁门,这道铁门是陈某2建的。随后其们告知该行为系违法行为并马上制止。陈某2没有说在该山施工是他自己叫工人做的还是他安排他人做的。其们两次去现场都没有人在,陈某2也是后来才联系过来的。

11、证人邓某1(现任村长)证实因之前其没在村里任职,对涉案地块的租赁情况并不清楚。那块山地开挖时负责人没有通知村里。

12、证人伍某1(村委)证实之前的情况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有袁某在里面,好像是他们公司买的。

13、证人伍某2(前任村长)证实涉案地块是袁国兴于2006年以30万向村里买的,后续其不知道。

14、证人张某1(执法队队员)证实2018年5月7日18时其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破坏山坡,就是有施工、开挖道路平整土地,便让工人叫负责人来,后来老板的儿子来了,现场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民警就将男子带回派出所了。土地使用人是陈某2,他没有权利在山坡上施工。

15、证人李某(执法队队长)证实2018年5月1日接举报到现场,发现一台挖掘机在工作,经查施工没有任何行政许可,是擅自施工,便责令叫停并批评教育,主事的是陈某2侄子,对方承诺说不搞了。5月3日复查发现正在施工,叫停并制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因只有工人找不到主事人,便按规定粘贴送达。5月6日现场办公检查,通知陈某2过来处理,发现挖掘机还在,山体发生变化,边坡已经出现了裂纹,边缘有工人对边坡进行防护作业,但没有采取其它防护措施突然发生危险,遂扣押挖掘机,组织防水布,为防止自然灾害单位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其们第一次巡查时,他们当时没有防护已经开挖。第一次巡查时,没看到旁边的护坡有做,只是地上有建材。其们是5月6日去检查时发现山体边坡有开裂现象。其们粘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是粘贴在进门左侧的山体边坡上。

辨认出张某青是陈某2的侄子。

16、证人张某2(土地监察队队员)证实2018年5月1日10时许街道办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后山开挖山体,存在安全隐患,接报后其和值班组的魏某、值班领导李某三人一起去现场;其看到两个工人在边坡旁边钉模板、扎钢筋,后山上有开挖的迹象,其立即对两名工人责令停止作业,口头责令“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不允许在此开挖”,其中一个胖工人打电话叫了文山巷12号的房东陈某2过来,不久陈某2的老婆、侄子也过来,然后其们和陈某2的老婆、侄子表明了这里不允许开挖的事情,他们都承诺以后不在这里开挖,之后其们三人离开。5月3日其和队员再次来到现场查看是否还有开挖,当场发现还是上次两名工人在施工边坡做挡土墙,但是这些施工有堆土行为,会加大山地承重的危害,这种做挡泥墙的行为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所以其们作出《深圳市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因房东不在场,也联系不到,所以其把这个通知书粘贴在较显眼的边坡旁的墙上,两个工人都离开了,然后其和队员也离开。

5月6日上午其和四中队队长李某,联通凤凰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平湖街道建设办两名工作人员、平湖街道执法队副大队长共6人一起到了文山巷12号现场。其用手机通知文山巷12号房东陈某2,不久陈某2来现场,当场发现该处挖掘机还在,山体发生了变化,边坡已经出现了裂纹,边缘有两个工人对边坡进行防护作业,但是现场没有采取其他的防护措施,容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平湖执法队现场就对挖掘机进行扣押,并且对地面进行检测防护,之后又组织人手对地面铺设防水布,接下来几天因为有大雨,防止出现自然灾害,其们单位也及时启动立案程序,对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们监察队第一次巡查时看到工人已经在开挖,当时山体没有做任何防护就已经开挖。其们第一次巡查时没有看到工人做护坡,是第二次巡查时才看到工人有做护坡,但是他们做的护坡施工是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其们是5月6日去检查时发现山体边坡有开裂现象。他们的施工是不允许的,也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17、证人肖某1(土地监察队队员)证实2018年5月1日10时许其们接举报称平湖街道横岭路文山巷那里有人开挖山体,且面积较大,存在安全隐患。其、李某、张某2等人一起去现场,发现有一台挖掘机在作业,旁边地上堆满了泥土、钢筋,经查,该山地施工没有得到任何行政许可,是擅自施工行为,其们当场责令叫停了,当时在工地现场的有这块山地的责任人陈某2的老婆、施工工人,还有陈某2的侄子,其中陈某2的侄子在主持这个施工,他们也做出承诺说不搞了,之后其们查看现场就走了。

5月3日15时30分许,其们执法队再次回到现场进行复查,发现现场有工人在施工,山体外侧比之前又高了,其们当场就叫停,并且制作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因为现场只有工人在,是在做1.5米高的挡泥墙,模子已经做好了,还没有灌水泥,但是这些施工有堆土行为,会加大对山地承重的危害,这种做挡泥墙也是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因联系不到主事人,于是其们按照规定粘贴送达,就贴在边坡旁边比较显眼的位置,工人走了,其们也走了。到5月6日其们组织联合执法进行现场办公检查,到现场通知了陈某2过来协助处理,当场发现该处挖掘机还在,山体发生了变化,边坡已经出现了裂纹,边缘有工人对边坡进行防护作业,那些工人都是随便找的没有资质的零工,现场没有采取其它的防护措施,容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危险,其们执法队现场就对挖掘机进行扣押,并且对地面进行检测防护。同时又组织人手对地面铺设防水布,因为那几天下大雨,为防止出现自然灾害,平湖街道执法队也及时启动立案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其们第一次巡查时他们已经开挖,当时没有防护已经开挖,原来一个一米多宽的山路,被扩宽到快3米的山路了。他这些施工行为不允许的,也没有相关审批手续。

辨认出张某青是陈某2侄子。

18、证人龙某1(施工工人)证实其是小工,没有资质。5月初,有朋友给其电话,让其联系一个姓张的老板,说在平湖的山上有个挡泥墙,需要工人去做,让其联系。于是其联系那个姓张的人,其坐车到平湖中学,那个姓张的男子带其到附近一个山上,其去到那里看到山体已经被挖开了,路也挖好了,然后他带其去到靠近山地的位置,沿着水沟位置,姓张男子告诉其,让其沿着水沟,做1.5米高、20多米长的挡水墙,主要是挡住路边的泥,他说材料他们出,其这边负责人工,每天人工340元,达成协议后,其也叫上另外两个工人,一起去到那个山上施工,其们三人做了四天,把挡泥墙的模型框架基本做好了,当时还没有水泥浇筑,这个时候街道执法队的人就过来检查了,让其们停工了,姓张的也让其们不再继续做了,其们就找姓张的男子结算了四天的工资,后面其们离开了。其不知道那块山地的山路是谁开挖的,其过去做挡泥墙的时候,那块地已经挖开了,路也弄好了,其之前也没有去那个山地施工,不知姓张的找谁施工的,其只是叫了两个工人一块做了四天的挡泥墙,而且只是搭了框架,都还没有完工的。其们四人在山地施工的那四天,也没有别的工人在施工。是一个姓张的男子叫其去做挡泥墙的,40岁左右。他说做挡水墙是为了要挡住泥别流下来。其们是小工,没有建筑施工建设挡泥墙的资质,这些也是小工程。

辨认出嫌疑人张某青是雇佣其在平湖中学附近山地施工做挡泥墙的男子。

19、被告人张某青供述其找姑父陈某2商量说山上果园让其管理、收成算其的,陈某2同意了。因山地荒废不利于荔枝树成长且路太旧不利于荔枝运下山,便联系工人平整道路、清理水沟做排水、做护坡,5月2日动工。其一直都在现场监督工作,现场指导他们怎么做。陈某2不在现场,现场使用一台小的挖土机。期间执法队有几次让停工,但没说具体原因。5月7日街道办人员说这样做很危险,要其停工,其便停工了。陈某2将果园交给其管理,没有收租金或占股,没有签协议,都是自己想做的。

20、鉴定意见。深圳市岩土综合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横岭路文山巷12号应急调查报告》。深圳市建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结算书:凤凰社区

横岭路文山巷12号应急工程工程造价(前期的应急维护费用)60882.40元人民币。湖南省地质测绘院深圳分院所作的平湖街道凤凰社区松仔岭建筑垃圾放量计算技术报告

21、现场勘验笔录、照片。

22、辨认笔录。

以上证据均经法庭质证核实,来源合法,相互印证,本院予以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青在未向政府部门办理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对涉案山头开挖道路、损坏城市绿化用地,经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继续施工挖土,建挡水墙,因山坡开挖,渣土堆积,造成坡底挡墙开裂,导致边坡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受威胁人数约50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大,危害不特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张某青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主张被告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张某青经通知后主动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案件事实,当庭表示认罪,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青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张某青出具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被告人张某青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5日起至2020年1月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user avatar   threeshi-rui 网友的相关建议: 
      

明确而言,国家法律对这种擅自拆除承重墙装修的当事人应受到何种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均有规定。

装修行为影响整栋楼房的安全质量,也给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造成妨碍,基于民事法律承担而言,倘若还有恢复可能性,则应当对住房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部分恢复原状,排除妨害。

然而就公开可见信息而言,此情况下整栋楼房已然是属于重大安全隐患房屋,楼中居民由此基于民事诉讼的请求诉求虽可主张,然而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害却未必能够实现,此时已然造成相邻方损失,而应当以相邻权侵权或其他侵权之诉,要求敲承重墙之业主赔偿损失。

至于行政法律责任方面,在建筑工程方面对承重墙有明确规定。毋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于承重墙的规定,见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自然有对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入。

于行政责任而言,恐怕业主、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了。

其实,公开新闻可见的情况,已然属于需要“行刑对接”。“业主敲掉承重墙致整栋楼变危房”之行为,已然涉及危害公共安全。

故而可见公安已然介入,后续亦然将会追究对应刑事责任。


user avatar   zhu-wen-tong-66-98 网友的相关建议: 
      

大致计算一下损失吧。咱也别说捅破天了把整栋楼都修复,咱就说实实在在的,确保安全恢复原样修复要多少钱吧。

现在如果及时采取加固措施,能够将损害控制在这个单元内。如果控制得当,相邻单元不至于有太大危险。所以我初步的感觉是,给本单元重建,应该是一个可接受且可行的方案。

这一个单元,目测6层,估计每层是2户,每层建筑面积差不多200平米,那么总的受影响建筑面积是1200平米。

建筑造价2000元/平米。

但问题是,还得先拆,还得不影响相邻单元,这个成本是可观的。估计一下,建筑的结构隔离、支护、拆除费用,每平米也得1000元吧。

所以连拆带建,就是3000元/平米*1200平米,这是360万,单纯土建造价。

每家的装修赔偿,因为也都是旧装修了,不讹人,按10万/户算吧,本单元12户,刨除肇事者本户就是11户,那么装修赔偿是110万。

然后这个工程怎么着也得一年不能住人吧,每户得在附近给人家租个房子,一户一年就按5万算吧,11户是55万。但问题是,这就不光是本单元的事了,本栋楼所有住户都应该给安置,否则又拆又盖的,那个噪音都能把人搞死。所以,是35户安置一年的费用,175万。

好了,这些费用一共是645万。由底层住户和装修队一起担责,赔吧。

以上已经是最低成本的赔偿方案了。其它方案只会更贵,那就失去可行性并一定意义上失去适当性了,比如:

方案二:直接赔房价,异地安置,本单元拆除,不再重建。既然是镇上,那么房价不会很贵,按1万/平米算,1200平米是1200万。再加上危房拆除成本120万,给其余楼体修缮、收边成本也得好几十万,总共就得1400万差不多。

或者方案三:给整栋楼重建,那么就是3600平米建筑的造价,这是720万元。每平米拆除成本会低一些,因为不用做技术处理,直接推平就行,估计50万-100万差不多。再算上装修赔偿35户是350万,一年安置费用175万,所有这些加一起大约是1300万。


以上,我说的是“应该怎么办”。可惜,“应该”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往往是很大的。啥事都按应该的来,人类早就到达共产主义了对吧。

所以这个事后续是朝这个方向发展的:直接修复,评估合格后再恢复使用。这个方案倒是省钱,估计几十万能弄完。但问题是,对本方案的修复效果我持悲观态度,这拆的是一楼承重墙,相当于刨根了啊,修复也修复不到原来的效果啊。只能是带隐患运行了,这真的很操蛋,但这世界上操蛋的事还有很多。

最新情况链接如下,政府说加固,居民不同意,要求重建:

然后到底能不能修呢,就如下面这篇回答说的:理论上能修,但实际上很难办,后续问题很多。

还有下面这篇,认为这样的情况“在实践中基本已没有加固的价值”:

我个人觉得,居民维权可以更坚决一些,争取引起更多关注。诚然,加固是个可以应付过去、理论上也说得通的方案。但最近这类建筑安全的事件比较多,远的有美国大楼倒塌,近的有国内的好几个类似案例,舆论压力和相关部门的压力都是比较大的,没那么容易糊弄了事。居民更积极维权的话,有可能会争取到更妥善、修复度和安全裕度更高的方案。


另外,我本人不是搞结构或造价的,我是搞建筑设计的,算是相关专业。对这种结构修复类的事,我只能说懂个大原理,估算的价格也只能说是毛估估,量级大致靠谱,但与实际情况还是会有不小的误差。具体修复方案以及更靠谱的价格估算,欢迎更专业的人士来指正。


更新, 结构专家@山顶大树 给出了解答,非常感谢他为大家普及知识!!链接如下:

其中关键句,我引用一下:

有了专业的检测鉴定与加固设计,并有专业加固单位施工,房屋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可以看出,在专业人士眼里,是有专业的流程可挽救、恢复安全的。至于我说的重建,山顶大树 的意见是:

但是,虽然可以保证安全,但业主的心理会很不舒服,例如视频中业主表示不接受加固,必须推倒重建,当然推倒重建也是一种可选的技术方案,具体选择哪种就不是技术问题了,需要过错方、政府与其他业主协商解决了。

也就是说,他认为重建也是可选方案。总的来说,这已经从纯技术问题变成法律和社区治理问题了。

至于加固的成本,目前还并未有详尽解答。询问了另一位结构专家Jimmy Chen,他的解答如下:

所以就是:学问很多,学吧。


user avatar   yamamoto-NUM1 网友的相关建议: 
      

单纯从技术角度讨论下承重墙能否拆除问题。

经常听到一种观点,认为承重墙绝对不能动,动了结构就是危房,秉持这种观点,并坚决贯彻下去,结构当然是安全的,但会给使用带来不便。

实际上,合理设计后,承重墙是可以改动的,但是重点是“合理设计”,并且是事前设计,而不是随便拆改承重墙,把建筑变成危房了再采取补救措施。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我国房地产进入了存量阶段,今后新建房屋会逐渐减少,老房屋的改造会越来越多,改造是因为早年设计的房屋已经不适宜现在的使用习惯或者规范。改造过程中,免不了就涉及到结构的改动,例如承重墙的拆改、梁的拆改、楼板的拆改甚至柱子的拆改等。

结构改造要遵循先检测后设计再施工的流程。检测是要摸清结构现状,例如混凝土强度、砖和砂浆的强度、钢筋配置等。即使有着完整的结构竣工图纸,结构检测这步也不可省略,因为结构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各种劣化,例如混凝土碳化、开裂、钢筋锈蚀等,结构检测相当于医生给病人看病前让病人做的各种检查,只有摸清楚了结构的真实情况,改造设计才是可信的,才能保证改造后结构的安全。

检测完成后,结构设计师根据竣工图、检测鉴定报告以及最新的建筑使用图纸,进行结构改造设计。在计算模型中将需要拆除的柱子、梁去掉,然后核算剩余构件的内力,承载不足处需要进行加固,例如采用粘贴钢板、加大截面、增加斜撑和阻尼器等方式进行加固。

加固施工时,按照先支撑、再拆除、再加固或者先加固再拆除的顺序合理安排施工流程。

说回本案例,看了有限的视频资料,该楼似乎是砖混结构(也叫砌体结构),砖混结构最大的弱点是松散性大,松散的结构,安全冗余度相对较小(相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未经加固处理就拆除承重墙,原本由这片承重墙承担的重量,突然没有了支撑,运气好可以通过力的重分布,分散到周边构件,运气不好,就会导致剩余承载构件承重不足而开裂甚至倒塌。

对于这种野蛮施工,需要进行弥补性加固,一般遵从如下顺序:

1)紧急排危,包括必要的支撑措施和卸载。目前当地政府已经将该楼人员进行了疏散,已经完成了部分卸载工作,但是否做了临时支撑措施(在拆除承重墙周边用脚手架等支撑措施支撑起来)尚不得而知;

2)检测鉴定,看报道,已经有检测鉴定单位将该楼评为D级,也就是需要立即处理。房屋安全鉴定可以评为4个级别: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评为D级就要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排危处理。

本房屋检测鉴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承重墙附近的裂缝情况调研、局部下沉等。

3)房屋加固设计与施工。

有了专业的检测鉴定与加固设计,并有专业加固单位施工,房屋安全是可以保证的。

但是,虽然可以保证安全,但业主的心理会很不舒服,例如视频中业主表示不接受加固,必须推倒重建,当然推倒重建也是一种可选的技术方案,具体选择哪种就不是技术问题了,需要过错方、政府与其他业主协商解决了。

有个建议,目前国家推行老旧小区抗震、节能改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需要正常使用,常常造成施工工期滞后、个别构件无法入户加固等问题。这个楼目前是危楼,不如趁着业主都搬出去的机会,做个整体抗震、节能加固,这样加固后的建筑,其抗震性能、保温性能都会优于原结构,说不定其他业主会因此原谅过错方了呢,当然这笔费用不是小费用,过错方能否出是个问题。

下面列举一些房屋装修过程中常会遇到的结构改造问题及通常的技术处理方式,提醒需要装修改造的业主不要蛮干,改造前心里有底,最好请结构工程师给把关。另外提醒一下,即使技术上可行,实际上能否实施也是个问题,需要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否则各家都瞎改,每家给房屋损伤一点点,房屋损伤累积起来,可能会量变引起质变,最后把结构弄成危房。


user avatar   jimmy-chen-89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给你们透个底。

别看这个问题下,大家都是非常明事理,义愤填膺的批评擅自改造房屋主体结构的无知业主和野蛮施工的装修单位。

而实际情况是,本人作为知乎在土木和结构领域的大V,我这里收到过,几百个私信和值乎的案例,是涉及到房屋结构改造的咨询。而且绝大部分是事后的咨询。

当然大部分没有这么夸张,但也涉及到什么空调管线穿梁打孔打断梁主筋,剪力墙走水电管线剔槽打断钢筋,砖混结构拆墙,挖地下室基础裸露……

而且夸张的案例也有,比如自建房加层后导致房屋基础承载力不足发生沉降的,在剪力墙上开门洞的。

这些事情没有曝光出来,但确确实实发生在我们身边,之所以还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只能说一,设计还是有安全储备;二,毕竟较大的地震不是常态。

其实很多在知乎上询问我的业主,态度还是满诚恳的,但我建议在装修之前,你不妨花点时间花点钱,让专业人士看看你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提出一些建议和装修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这总比,事后发现,钢筋打断了,梁穿孔了,墙开洞了,楼板开裂了,基础沉降了……担惊受怕,食无味寝无眠,又来知乎找解决方案和寻找心理安慰更有效。

事前控制,可能只会花费半个小时,几十块。事后补救,可能耗费半年时间,几十万。

~~~~~~~~~~~~~~~~~~~~~~~~~~~~~~~~~~~~~~~~~~~~~~~~~~~~~

10月12日更新

看到大家反响热烈,我就多说几句。

刚开始,我以为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是因为大家对工程和设计方面的不了解造成,所以前几年的时候,我都致力于在知乎进行房屋结构知识方面的科普工作。

比如我曾经把知乎上向我询问的几百个装修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类划分,并进行提炼总结,写成科普类的文章,还他妈专门做成了ppt。

窗含西岭千秋雪——飘窗改造漫谈 - Jimmy Chen的文章 - 知乎 zhuanlan.zhihu.com/p/79

我在众多问题中精选出70个代表,并划分为阳台,穿管,风水,剔槽,荷载,特殊,改造,飘窗,裂缝,沉降这10个方面,文章也会分为10个专题陆续展示给大家。大家可以看到其中改造类问题占31.43%,是最多的一类,主要是功能改变带来的一系列变动,所涉及的范围最广,因此归纳的问题最多。

但,实际效果非常差,大家可以从上面的连接中发现,点赞的数量没超过10个。我想,可能是我水平不够,或者是我表达能力不行,或者就是大家确实对装修中的结构痛点,盲点没兴趣,可能只有火烧眉毛才会着急。

不管怎样,所以我原本想写一个系列,但仅止于一篇关于飘窗改造。没反馈的事情,我不会厚着脸皮继续做下去。

当然,我也反思问题之所在。

回想起来,其实即使在我们行业中,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比比皆是,是那些懂哥老油条真的不懂吗?不是!他们太懂了。正式因为他们懂,才敢在利益驱使下,甘冒风险,做一些违背工程法规的事情。

举个例子,现在地库渗水和漏水是每个项目维权的重灾区吧。为什么呢,我敢说起码有90%的项目,在大区景观覆土施工的时候,地库顶板上覆土堆载高度超过了设计要求。我见过夸张的情况,局部堆土高度差不多2层楼6米高了,但实际我们设计覆土深度只有1.5米。

所以说,这几年大家在新闻里看到了不少关于地库垮塌的工程事故,还有你们不知道的,新闻没报道的事故。

这些行业内的懂哥,难道不懂地库顶板的堆土高度有限制吗?规范上有,图纸上也会著名,交底的时候也会说,监理旁站的时候肯定还是会提醒,哪怕是文盲都会明白。

但,大区景观的覆土施工往往是为了赶交付的节点,为了赶时间抢进度,大土方车量随意进入地库顶板、随意倾倒堆砌在顶板上,大型挖机随意在顶板上施工。所以地库顶板开裂渗水漏水,那是必然的,没垮塌的都算是运气好,应该去寺庙里拜一拜谢谢神仙抱有。

拿这个案例举例说明是为了表达,工程行业内的懂哥们在知道行业相关要求和规范的前提下,依然我行我素,铤而走险。那么对于非工程行业的小业主,装修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那就太常见了。

然而,我认为对于装修小业主而言,即使再不了解工程行业的技术,也不至于连混凝土和砖墙都分不清楚,要知道对于这两种材质的墙体,施工队砸墙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呀,剪力墙里面有两排直径8-10mm的纵向横向钢筋啊!师傅们砸起来老费力了!最后出事了,来一句“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懂”作为借口

所以,这是工程知识欠缺问题吗?缺乏监管措施和惩罚制度才是根源。正如“学医救不了中国人”,科普工程知识一样也防备不了我行我素的态度。

所以,我想建议在法律方面对装修的设计和施工进行监管,于是有了下面一栋酒店倒塌后的思考和回答。

7 月 12 日苏州一酒店发生倒塌事故,目前情况如何?可能是什么原因引起的? - <em>Jimmy</em> <em>Chen</em>的回答 - 知乎 zhihu.com/question/4718

但这篇回答中的想法和建议被设计同行强烈的抵制,认为我不应该去管闲事揽责任,基于我国在工程领域里的现状,也确实如此,大家普遍对知识缺乏敬畏之心。

最后说一下付费咨询的事情。

首先,我是建议大家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有工程设计行业的朋友,能让他们来现场看看,远比在知乎上询问大V靠谱。

那么现实中请朋友帮忙,请吃一顿饭,我觉得还是应该的吧,基本的人情世故还是要有。所以在网络上,你花费10元钱,一杯瑞幸的美式咖啡的钱,在值乎上咨询一个专业人士,这个价格远比现实中请一顿饭要少吧。

我也看过其他大V值乎的收费标准,对比起来我这10元,相当于要饭。当然我来知乎的原意是分享知识和经验,我乐于做这些事情。并且我的值乎上还有不少是学生和才毕业不久的年轻人,向我咨询职业规划和职场方面的问题,人家都没开始工作赚钱,我向人家收太高的费用,这在我看来还是很不厚道的。开个玩笑,要知道在现实的职场中,专家评审会的出场费是1000-2000

其实,原来我的值乎只收5元,甚至有些网友私信直接问我,我也还是免费回答的。我确实不用靠值乎赚钱,也不需要靠这个赚钱。但人家知乎网站毕竟是商业网站,人家需要赚钱,我相当于借用了人家的地盘来发表文章,回答问题,给人家赚一点钱,给一些场地租赁费,这是天经地义的吧!

当然,我不是清高,在这都讲究摸鱼的时代,我去做“水至清则无鱼”会显得格格不入。所以我还是把值乎提高到10元。我平时不抽烟不喝酒,不吃水果不喝奶茶,甚至连饭量都很少,在饮食方面唯一的嗜好就是咖啡。所以我定价到10元,一杯瑞幸美式咖啡的价格,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这应该还是不为过吧,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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