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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花 51 万请陈小春和网红带货仅卖 5000 元,法院判退还 41 万,如何看待这一判决结果? 第1页

  

user avatar   shi-zhu-6-63 网友的相关建议: 
      

问的很好,下次别问了。

只看这个问题,还以为是陈小春带货能力不行呢,结果是陈小春的直播由于在直播时没有在直播间上商品链接,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按摩器公司商品就被下架。后传媒公司在当日晚上安排了陈小春的助理补播。

所以,你隔着跟谁玩文字游戏呢?

而且就算是陈小春带货翻车,说实话,我也不会觉得惊讶,毕竟明星带货翻车也不是第一次了。

比如之前的杨坤:

羽绒服带货180单,而当时商家大概是3500单才能回本。而一个商家花了12万的坑位费,销量在当天也达到了120万,应该可以了吧,结果第二天退款110万…………

这找谁说理去?

还有李湘,商家请她5分钟花了80万,结果一件都没卖出去!

而某手上千万级主播“广东雨神+王晶导演”又怎么样呢?卖出去了6瓶护肤品,大概800多块钱。(当时王好像没有出镜)

所以,有这么多前车之鉴,谁还会感到意外呢?

而且听潘子说:这里面水很深,你把握不住!

至于判返还41万,不懂法律,也不敢乱说,反正我记得当时杨坤的事也报警了,但是最后应该是没有立案。

最后说一句,据我一个搞过直播带货的朋友讲,里面的水真的很深!


user avatar   qiu-yi-wei-qi-1-65 网友的相关建议: 
      

这个按摩器公司是广东摩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他收取五十多万推广费用的传媒公司是浙江音符跳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当时双方约定的是,音符跳动要保证此次活动的ROI不得低于1:2.5,否则就要安排3场粉丝数不低于1000万的主播补播。

双方签订第一份合同是《双11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快手平台)》,约定音符跳动公司应提供16位主播完成16场直播带货活动,且已经列明了具体负责直播活动的16位主播的姓名。

然而,快到开播的时候,音符跳动要求摩韵智能部分合同内容,将原合同约定的16位主播16场次直播活动更改为由陈小春、锦州小伙巴扎黑、姚永纯、娜娜小仙女四位主播完成4场直播活动。

提一句,姚永纯、娜娜小仙女是之前合同就约定好要直播的明星,陈小春跟锦州小伙巴扎黑是音符跳动在删去12位明星后加进去的。

摩韵智能不同意音符传媒公司方提出的更改,故并未盖章寄回给音符传媒公司,但是却未明确表示不同意,且积极配合完成陈小春和锦州小伙巴扎黑等人的直播活动,这也为后面的扯皮埋下伏笔。

摩韵智能交完515000元的服务费后,音符传媒公司实际安排了四场直播带货活动,具体为:11月5日下午陈小春的直播、11月9日锦州小伙巴扎黑的直播、11月10日姚永纯的直播、11月11日娜娜小仙女的直播。

其中,陈小春的直播由于在直播时没有在直播间上商品链接,导致仅直播几分钟,摩韵智能商品就被下架。当天晚上,音符传媒公司便安排了陈小春的助理进行补播。

然而,上述几场直播下来后,摩韵智能的商品销售量仅仅五千余元,划重点,是4场直播的销售额共五千多,不是陈小春那一场,这换做是哪个老板都要受不了。

既然摩韵智能开始不爽了,那就退钱吧,反正也没啥好谈的,但这又涉及到一个问题,应该退多少钱比较合适?

摩韵智能方认为,音符跳动对于聘请这四个主播所花费的费用非常少,比方说姚永纯的花费是100000元,需要带30个商品,那折算下来一个商品的花费只有3000多,而且音符跳动并没有完成约定好的ROI目标,应该返还服务费461000元。

计算过程:本来应该播19场(16+3),只是成功播了2场,还有17场没播,应该返还515000*17/19=460789,四舍五入等于461000元。

服务费的返还数额是这样算的,之前音符跳动说要安排16场,达不到销售额补偿3场(实际上确实没达到),那总共就是19场,但是只播了2场(姚永纯、娜娜小仙女)。PS:陈小春那场出现销售意外,不算;锦州小伙巴扎黑在原合同中并没有安排,即使他播了也不算。

音符跳动则认为,摩韵公司以音符跳动未完成ROI要求退款没有合同依据。为完成直播,音符跳动已支付主播报酬、中介费用等,而直播销售业绩却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目前行业内不会将服务费与ROI挂钩。摩韵公司因为销售不理想,擅自终止协议,因此无权主张退款。

到这里,双方的主要分歧就在于两点,一个是音符跳动将原《双11矩阵直播推广协议(快手平台)》协议约定的主播人选和直播场次进行更改,是否得到了摩韵智能的同意。另一点则是音符跳动应该返还多少服务费。

对于第一点,二审法院的意见是:在音符跳动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并邮寄《双11直播更改说明》给摩韵公司后,摩韵智能并未提出异议,且配合音符传媒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应视为摩韵公司同意变更合同内容。但从双方微信聊天内容来看,摩韵公司从未表示知道并同意直播场次变更为4场。认定涉案合同不存在将直播场次由16场改为4场的变更。

对于第二点,对于娜娜小仙女、姚永纯两个没有变更的直播,实际直播仅为1场/人;变更后的锦州小伙巴扎黑,属于与娜娜小仙女、姚永纯同一流量级别的主播,直播场次也是1场。也就是说,音符跳动安排了3场直播。

不过,陈小春直播1场后,因涉案商品没在直播间上商品链接导致下架,需要陈小春补充直播1场,但陈小春本人未能直播,而是由其助理代替陈小春补播,助理补播的效果显然不能等同于陈小春,故应视为陈小春直播不成功。

因此,即音符传媒公司应向摩韵公司总计退还服务费418437.5元(515000*13/16)。


这件事,真看不出陈小春有什么问题。


user avatar   tedcjk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一下判决书,还是有点一波三折(笑)。


起因是摩韵科技委托音符跳动安排直播卖货,最初约定16场直播,10场由粉丝大于1000万的网红进行,6场由明星进行,约定服务费用与实际销售金额挂钩,为1:2.5倍(也就是每卖出2.5万元商品就要支付1万元服务费),暂计51.5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音符跳动向摩韵科技寄送了《更改说明》,告知只能安排四位主播,分别是:娜娜小仙女、姚永纯、锦州小伙巴扎黑和陈小春,并退回了十万元。

这里开始双方各执一词,摩韵科技主张并没有同意变更,十万退款主要是音符跳动没有信心做到原定销售金额;音符跳动主张对方虽未盖章回寄,但后续配合了变更后直播,应视为同意变更。

本案由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一审法院基本采信了音符跳动的主张,认定双方已就合同变更达成合意,实际服务费是四场直播对应46.1万元,又因为实际直播中陈小春的直播由于未上优惠链接导致商品被下架,后由其助理补播,根据公平原则,酌情退还0.7场服务费(41.5万元/4场×0.7场)。

二审法院分别采信摩韵科技和音符跳动的部分主张,同样认定双方已就合同变更达成合意,但是不支持音符跳动关于退款是服务费变更的主张,以合计16场直播只实际进行三场计,判令退还服务费418437.5元(515000*13/16)。


通观全案,几个点非常有趣:

1、本案中合同中对直播人员的要求分为两类:粉丝大于1000万的网红、流量明星,但之后的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产品公司,传媒公司还是一、二审法院均未对这两类人员做实质区分,似可推出在直播带货领域,陈小春级别的明星和粉丝大于1000万的网红是可以对标的。

2、本案传媒公司实际收款41.5万元,而裁判文书中提到姚永纯一人即花费10万元,假设网红收费也类似,那总计41.5万元中三位网红即占据30万元左右,这一方面从收费角度再次佐证了第1点,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传媒公司作为“中间人”的利润实在不高(当然,也不排除传媒公司与工作室有其他抽屉协议)。

3、比起公司和一、二审法院,提问者显然又是另一个态度,本题中,“陈小春”即使实际并未参与直播大名也赫然在目,而娜娜小仙女、姚永纯、锦州小伙巴扎黑三位主播不但只在题干中提及,还被分别以“主播甲”、“主播乙”、“主播丙”代替,连名字都没露。

4、一审法院认为依据公平原则,陈小春助理代播应退回0.7场直播费用(助理=0.3陈小春?),其计算标准也令人好奇(笑)。

5、题干提到摩韵科技是卖按摩器的,所以按照服务费与销售金额1:2.5的约定,该款按摩器即使以折后价算,宣发费用也占比超过三成?


以上。


user avatar   pansz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标题,这事很不正常,看判决实情就会明白其实很正常。

光看标题的话,带货成绩不好就退款,这个肯定是不正常的,目前没有人会如此定协议。法院也不可能支持用 ROI 来决定是否退款的诉求。法院不可能支持你让别人保证你稳定投资 2.5 倍回报的诉求。

然而实际情况为什么判退款呢?是因为约定的 16 场直播只播了 4 场,其中两场还不达要求,因此判决退款。

也就是说,约定的费用是 16 场的费用,现在播了 4 场其中一场是陈小春的没放链接大家根本买不了货,一场是陈小春的助手补播,不能视为符合要求。约定的内容只完成了八分之一,品牌方要求退款中止合作确实很正常。退了百分之八十的合同款也属合理范围。


user avatar   zhi-ye-zi-xun-shi-jacky 网友的相关建议: 
      

只能说乙方用明星网红直播带货为噱头,收割甲方的套路不好使了。以前很多小白甲方傻傻的相信乙方吹牛,结果被坑。本案中的广告主看到太多明星直播翻车的套路,学精明了,在合同上规定ROI。广告公司明知道做不到,还大包大揽接下了,还打折扣执行,敷衍了事。因为其心理清楚就算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结果也不可能完成ROI。如果收了钱,一点事都不办就是诈骗,如果办一点事做做样子就是合同纠纷。多坑几个甲方大包大揽骗钱,就算被告,大不了公司被起诉被判罚。如果甲方自认倒霉不去告自己就赚到,最坏的情况不过公司账户被冻结,法人成为被执行失信人。幕后的老板完全可以找一个背锅的农村老人做公司法人,自己轻松卷钱置身事外。


user avatar   soloisland-74 网友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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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xiarenzhimajuan 网友的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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