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日头大,我们还是到席棚下观战好了。”黄秉坤赶紧扶着刘大霖到了一边的遮阳篷下。刘大霖似乎对这充满了活力的运动颇有兴趣,不时的看着场上的比赛呵呵的笑。黄秉坤却再也没有看下去的欲望。突然,一阵剧烈的欢呼声把黄秉坤从发呆中拉出来,只见穿着红衣的黄平在场地上高高的举着双手快速的跑,脸上洋溢的幸福是黄秉坤不曾看到过的。他正懵懂间,刘大霖却告诉他了: “这是得分了。” “山长?!”黄秉坤很是惊讶。山长行动不便,很少出门,居然对髡贼的事情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家管家的孙子就在这里念书,他也喜欢这橄榄球戏,我也知道一二。” 黄秉坤正要说什么,黄平挣脱了背后一脸兴奋想要拉住他,抱住他的队友的追逐,跑向自己同学的看台,里面一个女生也伸出双手,跳了出来,和他紧紧的拥抱在一起。这一举动顿时让黄秉坤傻了眼,脑海里顿时一片空白,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中坍塌了下来。阳光照耀在整个场地上,亮晃晃的,唯独他站得地方有着一片长长的阴影。
这段,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那种新文化、人性的解放、青春的活力,对大明士子的冲击感,画面感特别强,甚至让我有种热泪盈眶的感觉。
——————————2017.2.20修改———————————
当然更重要的、更让我热泪盈眶的是,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这样的阳光。
那些都是回不去的青春啊。
我也来说说《临高启明》里印象最深刻的几个片段吧。
(20190610更新)
(一)小人物的葬礼
出自:第二卷 新世界 第一百二十一节 葬礼
这场葬礼,昭示了临高政权与旧时空的政权的不同。
倒不是说他们更尊重生命,而是他们更懂得以微小的代价来招揽人心,毕竟这是好几百年来的经过实践检验的智慧结晶。
除了这些人,还有许多为“髡人”干活的普通百姓。整训一新的陆军教导营基准连穿着浆得笔挺的簇新的制服,手中的米尼步枪用油擦得发亮,枪刺闪烁着寒光。
山脚下的入口是一面很大的长方形黑色石墙,只留下了一个小小的拱门。一条小道从中穿过,直到墓地中央的小土山。
这座海拔不过10来米的小土坡的顶上,修筑了一座黑色花岗石半环形的石壁,用石块雕饰的莲花基座简单的装饰着。
石壁的最上端,雕刻刻着几个汉隶大字:翠岗烈士公墓。
文德嗣从汽车上下来,缓步走向墓地中间的小山――他作为穿越者的最高权力机构的代表,将要主持穿越政权的第一次葬礼――死者是个普通士兵,几天前死于手榴弹训练事故。
李十三在他自己也不知道具体年龄的短暂一生中,实在没有哪一点能显示他会在死后成为历史上的一个特别人物。但是翠岗公墓题名壁上却是以他为开始。
没有哀乐,没有锣鼓吹打,没有和尚道士嗡嗡的经咒,也没有女人的哀哭。天空中响起了如泣如诉的号声,随着号声响起,嘈杂的人群忽然安静下来。基准连的士兵,迈着每分钟75布的正步,持枪列队。号声一落。由两名鼓手引路,军鼓慢敲,两匹当地人从未见过的黑色高头大马牵引着一辆黑色的四轮炮车慢慢驶过,车上安放着一口简单的素木棺材。马蹄敲打着石板的路,和着缓慢的鼓声。一切都是前所未见的,里面夹杂着敬意、钦佩和感动。没有比这一切更能体现出哀悼和悲切。气氛强烈的几乎让人窒息。
棺木被绳索兜着缓缓放下墓穴。
“举枪,放!”
猎兵排精选出来的七名士兵同时举枪对空击发,连发三次,清脆的枪声袅绕在山坡上,四周一片寂静,在寂静中,熄灯号缓缓吹响,24个音节缓缓奏出,连本来抱着来演政工宣传戏的穿越众们也有人动容流泪――气氛果然是可以感染人的。
之后棺材开始覆土。
“在死去的那一刻,他的灵魂已经直升入天堂,”文德嗣一脸肃穆的说。“飞来的女武神接走了他们。我们在这里向他的身体告别,他的灵魂在天上看着我们……”
还有这首EVA版的军歌,恶搞与庄重齐飞,堪称神来之笔。
收队回营的路上,执委会的人发觉新军的步伐迈得更大,军容更为整齐,一个个精神抖擞。士兵们自发的唱起了新学会不久的军歌:
美丽的仙女在远方召唤你
勇敢的汉子啊快去奋勇杀敌
迎面,吹来炙热的风
激荡著我的心灵
你的脸上,露出冷笑
漠然地凝视着大地你坦然面对死亡
这一切都看在我的眼里
我知道,你无所畏惧
我知道你无比坚毅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
你的力量强大无比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
你可以创造奇迹
美丽的仙女在远方召唤你
为了明天,汉子快去杀敌
如死神遨游在蓝色天空拥抱战斗,发出满腔血气
为了明天,请你不要再犹豫
勇敢的汉子啊快去奋勇杀敌
这首歌曲配着eva的曲谱由几百个南腔北调的壮汉的嗓子里唱出来,“笑果”真是不同凡响。军官们都带着奇怪的笑容,有人憋得干脆面孔都扭曲起来了。
(二)宣传片
出自:第三卷 新社会 第二百零七节 学习班(一)
先不说这个新奇的宣传方式,光是看到那个乱入的“帝国冲锋队”就让人捧腹大笑了。想象一下把我党的宣传大片和星球大战剪辑到一起的效果,不得不说魏爱文还真他娘的是个人才。
如果把票房最高那些科幻电影中的特效大场面剪辑出来放给这些人看,不知道是个什么效果……
魏爱文唯恐不给力,接连几天又播放了宣传片给他们看,郑重起见,日本秘影戏就不放了,放得是一部用各种资源剪辑出来的宣传片。
活动的银幕上,钢铁联合企业里钢水飞溅,水电站喷涌着巨大的水龙,钢铁巨船从滑道上徐徐滑入大海,织布机在源源不断的吐出布匹和绸缎,城市璀璨的灯火和无尽的车流,红扑扑的面孔的现代农民,开着东方红拖拉机……
接着是成排白盔白甲的帝国冲锋队正在行进,然后镜头一转,又换成了国庆阅兵中的装甲兵方阵……
头目们一个个在黑暗中丧失了辨别的能力,这大大超越了他们对世界的理解能力。灯亮起来的时候,林佰光满意的看到他们个个呆若木鸡。
“诸位,这就是我们所来之地!”林佰光精气神十足的说道。
几个人勉强想从脸上挤出点笑容来,也有人呆滞之余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来。前者看来比较顺应潮流,后者则具有投机的潜质。负责观察他们表情的情报人员在每个人的照片下写下自己的直观评语。
(三)胜利大游行
出自:第一百零三节 转变
临高第二次反围剿胜利之后的庆祝活动写了好几章,堪称浓墨重彩,在一场紧张的大战后,这场盛大的庆祝让读者读起来确实也非常爽。
不过临高启明毕竟不是单纯的爽文,最后这句“一个假冒伪劣的翻版”的评论,顿时又和那些爽文拉开了差距。
游行队伍从四面八方集结到大体育场体育场央堆起一座小山般高的柴火堆,此时已经熊熊燃烧起来,火焰冲天,廊柱上的两排火炬笼也都点燃了。而火炬台上的巨大火炬笼更是燃烧起巨大的火焰。整个大体育场被火光笼罩着。四周许多小型的舞台探照灯在空舞动。黑色的天际背景上,八道巨大的光柱如同有形体一般射在低沉的云层底部,仿佛又穿透了云层直达霄汉。
从澄迈战役缴获的武器:各式各样的大炮,一门一门的围绕着火堆陈列着,火光在青铜和黑铁的火炮反射着光芒。 刀枪、盔甲、火器……各种甲仗被堆成一个个巨大的三角锥形堆。其最恐怖的是一个由几千顶头盔堆成三角锥形的大堆,在火光下出奇特的光芒。
廊柱下挂满了旗帜――那是在澄迈缴获的明军军旗,各式各样的旗幡,撕破了,染着血迹和泥土,成排成列的悬挂在两翼的廊柱下。
由学生、民兵、警察、警备连和海兵组成的纵队手持火把和旗幡,沿着跑道齐步行进着,按照节奏变化着队形。尽管事出仓促,不能变化出太复杂的队形,但是效果已经足够让参加游行活动的群众们感到无比震撼。他们失去了一切感官和判断的能力,只是不断的随着音乐的节奏边出巨大的欢呼声浪边挥舞着书的灯笼和火把。
那些没有被组织起来参加游行只是来看热闹的普通百姓们一个个瞪着惊讶的眼睛,如此壮观的场面远远出了他们的想象力。他们一个个哆哆嗦嗦的害怕的保持着距离,却又异常入迷的看着。制服、队列、火光和雄壮的进行曲,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的内心纷纷被煽动起来了。
“这场面好熟悉,一个假冒伪劣的翻版。你们还缺少一身身笔挺的黑色和褐色制服。”在主席台的角落里用dv进行拍摄的女人发出嘲讽的声音。
丁丁立刻制止了自己的女友的评论。但是这评论已经落入了好几个人的耳朵里了。
(四)对比
出自:第二卷 新世界 第一百二十八节 全灭 第一百二十九节 残迹
照浦村工作队的全军覆没,是临高政权在面对土匪时最大的一次失败。
在这次失败中,旧时空的人,改造过的和没有改造过的,对比十分鲜明。
王五,一个被改造过的旧时空的人,虽然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人物,在死之前,却有了不怕死的觉悟。
用不了多久,我的脑袋就要砍下来了。王五凝视着火光点着了一根烟,想着:我就要死了。
除非出现奇迹,否则他们这支小小的队伍的覆没是注定了的事情。
他想起了自己的老婆、孩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土地和房屋,他是户富农。道禄村消灭了土匪之后,没了土匪的敲诈勒索,他放手大干起来把家业经营的有声有色。成了当地的农业示范户。天地会还专门找过他,要他入会。而他也跃跃欲试,准备入会之后使用“澳洲农法”,大干一场。
王五知道他死后肯定会风风光光的在礼兵的护送下躺在炮车上被安葬到翠岗,当然还有鸣枪和送葬仪式;会付给他的老婆孩子还有父母大笔的阵亡抚恤,他的家眷会一直受到澳洲人的照顾:不会有贪婪的亲戚、族人和村里人来谋夺他的家产,没有人敢欺负他的老婆和孩子,因为他们是“遗族”――穿越帝国的民事体系里,这是一个崇高的称呼。只有那些阵亡者的家眷才能享受这个称呼和随之而来的优待。
这些他都知道的――他死后不会有牵挂。
他回到充当临时救护所的帐篷里――里面空气污浊,充满了死亡的气味。刘槟蹲在一个刚刚死去的士兵身边,双手掩住面孔正在抽泣。
王五很想说点什么安慰下她――但是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不像杜首长和董首长那样任何事都能说出一大堆非常有道理的话来。
而那些照浦村的村民呢?其麻木、愚昧、冷漠简直让人看得牙痒痒。
“村联络员呢?”他恨恨的问。
“跑了,”一个老头赶紧说道,“他做出这种事情,不敢再待在村里了,跟着土匪逃走了。”
“家眷也不要了?”
“他没成亲,老子娘早就死了。”
“他跑不了的。”他说着望着满脸麻木的村民,他们脸上只有一种无差别的恐惧,眼睛里是愚昧的浑浑噩噩。他们就这样冷漠的看着来为他们改善民生的工作队被毒害、被围攻,最后一个不剩的被杀死,甚至没有一个人想到去报个信。
只要能早来一二个小时,或许还能挽救一些人的性命。林深河努力的呼吸着,平息着自己的愤怒。
“你们,先回村里去吧。不过不许外出。随时听候调用。”
土匪草草埋葬自己的阵亡者的乱葬坑在第二天被找到了。林深河命令调用民夫进行挖掘,最后一共挖出了70多具尸体。最上面的一具就是失踪的联络员。胡烂眼舍不得前前后后给他的二十两银子,在撤走得时候干脆利落的把这个失去利用价值的人杀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
一个在元老院的治下,生活有了希望、有了奔头,另一个则日复一日只为养活自己而劳碌不休罢了。生活的重压,早已磨灭了他们的人性光彩。
其实他们也是可怜人。
(五)出征
出自:第五卷 第四十七节 出征
穿越众们在海南岛龟缩了好几百万字,放在别的穿越小说里早就可以一统天下了。
现在,他们终于要踏上大陆,争夺天下了。
所以这一幕,是隐忍太久之后的一次爆发,自然让人印象深刻。
博铺的街道,从距离镇区很远的地方起,街道两旁就挤满了来送行的士兵家属和欢送部队出征的百姓,人山人海。博铺的街道张灯结彩,悬挂着一条又一条的横幅和旗帜。一群群的学生穿着制服拿着启明星旗的小纸旗挥舞着,欢呼着。
一面、二面、三面……几十面,几百面军旗在猎猎飞扬。
这些旗帜,样式图案各不相同。有蓝色的启明星国旗,有齿轮麦穗铁拳伏波军军旗,有绣着各种图案,绶带上标记着战功和勋章的陆军营旗,元老的个人旗……各式各样的在晴空中飘舞。
旗下,伴随着军歌行进的是以三列纵队行军的士兵们,他们穿着全新的五式军服,背着背囊和武器,在军官们的带领下,步履整齐的沿着街道向码头行进。
陆军的四个步兵营:第1、第8、第9和第10营,华南军军司令部、军和旅的后勤和直属部队,从马袅堡徒步行军来到这里。他们将在这里上船,前往北上的第一个目的地:香港。
旗帜、彩带、欢呼声,在这一片喧嚣声中,田凉昂首挺胸的随着歌声的节奏走着,享受着街道两侧投来得热烈目光和欢呼声。他觉得自己有些晕乎乎的,自己什么时候受到过这样的光荣啊。他只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这时候他看到前面一队里,一个军官正在阔步前进,看军衔应该也是个连长之类。他的旁边有一个穿着漂亮的归化民女性也在拼命走着跟上他的脚步。她是军官的妻子吧,前来送别丈夫的。看着她一直跟着部队行军而没有离开的的身姿,不禁对她对丈夫的思念之心而感到激动。
一定要活着回来呀,不然可就辜负你的老婆了!他默默的说着。
在东门市,部队离开营房后一小时,新任的元老院主席王洛宾身穿一身没有军衔的五式陆军军服,乘坐敞篷马车前往东门市体育馆开会。这里被临时作为会场,不但集中了大多数在临高的元老,海南各县咨议局的委员们也被召来出席。
马车由三十六名衣着华丽的骑兵簇拥着,前导旗手分别手持启明星国旗、元老院主席旗和王洛宾的元老个人旗。队列沿着大道小跑而来。一路上家家户户挂着国旗。街头巷尾满是兴奋激昂的人群,欢笑与呼号交杂一片,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朝着队列而来,
王洛宾的马车来到了靠近码头的一片货场,这里已经被清理出来作为出征仪式的场所,场地中央树立着巨大的扎彩门。门旁搭建了临时的主席台。当马车停在主席台下,王洛宾下车向群众挥手致意的时候,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元老院万岁”的口号声,接着所有的人都高喊起“万岁”来,无数的小旗子如同海潮一般拼命的挥动起来。
他登上主席台,元老院中的主要官员都已经到来,王洛宾和众人寒暄几句,等着席亚洲率领的部队的到来。
华南军的军旗由远及近,队列来到台下站住了脚步。席亚洲骑着马来到主席台下,翻身下马,他拽了下军服的下摆,扶着指挥刀阔步上台。来到王洛宾面前,“啪”的一声,立正敬礼,一字一顿的大声报告道:
“伏波军!华南军司令官!陆军少将!席亚洲!向您报告:请求准予出发!”
王洛宾大声道:“准予出发!”
席亚洲转身下台,翻身上马,一提马缰。这时候王洛宾拿过一个大号角,吹起了出征号来。
呜――
低沉的号音回荡在博铺的上空。
“主席首长亲自操号了!”
这个消息,如同波浪卷过大海,瞬间传遍了人群。
“要夺取天下了!”
所有的人在心中都掠过了这句话。
“出发!”席亚洲手中的马鞭一扬。
(六)故人重逢
出自:第五卷 第一百一十七节 半支雪茄
文德嗣和高举,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大家心知肚明,互相利用而已。
不过久别之后的重逢,尤其是在经历了这么多大事件之后的重逢,还是让人唏嘘感慨。
而两人重逢之后身份和语气的变化,又让人感慨:终究还是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有一位故人。想见一见你。”郑尚洁笑道。
“哦?是哪一位?”高举浑身一凛,他在元老院的故人。只有“文”、“王”、“萧”三人。只是听说他们三人都在元老院中身居高位,便是真髡元老平日里也难得能见他们一面。自己更是想也不敢想了。
“你见了便知道了。”郑尚洁起身道,“来,这边走。”
高举起身,随着郑尚洁来到挂着会议室三个字的房门口。郑尚洁推开了门,高举望进去,但见长桌子后面原坐着一个人,见他进来起身相应,短短的头发,六尺多的高大身材。身上是一件长到膝盖,背后有软帽,腰间有腰带的“澳洲袍子”――和七年年前出现在他家后院的“髡人”一模一样,连容貌都似乎不曾改变过!
“文掌柜!”高举不由得惊呼出声。
文德嗣微笑颔首,举手招呼道:“高大官人,别来无恙?”
“文掌柜!”高举一时间激动的不知说什么才好,七年前,就是他和王、萧两人一起出现在他家的后院,从此让他的人生发生了莫大变化。没有他们带来的澳洲货。他高举不过是濠畔街许多家洋商中的一家而已,怎么会成为广州洋商的领袖?
说他们是他命中的福星也不为过。高举虽然这些年和郭逸等人过从甚密,也算是澳洲人在广州的头号“代理人”,但是从没想过要去见文德嗣等人。因为他早听广州站的人说,文、王、萧三人在元老院都是身居要职,等闲真髡都见不到。这区区一介商贾就更不用说了。
如今元老院席卷广东,势大滔天。隐约便有了逐鹿中原之势,自己与他们就更是云泥之别了。虽然他在自家宅第中免不了要也要吹嘘下“当年文元老蒙难的时候如何如何”。“当年王元老一眼就瞧上了咱家的家生子高露洁”……但是从没想过这三位元老还能记得当初和自己一起做买卖的情分。“贵人多忘事”,这对人情冷暖早就勘熟的高举来说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虽然盛传文德嗣要到广州来当“广东制置使”,高举也没急着去找门路见一见。他如今是方面大员了,经手一省的政务,事务繁杂岂能轻易见人?不说广东,就是这广州,要见他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自己去求见,不免有“叙旧情”的意思,可是这大人物愿意不愿意和你“叙旧情”,是不是乐意记得当年“贫贱之交”,这可就得打个问号了。不先把对方的态度摸透,贸然求见到时候“旧情”没叙到,先惹了对方不快,岂不是大大的不妥?
相比之下,他宁可在刘翔、郑尚洁这样的即是“县官”又是“现管”的人身上下工夫。
没料到文掌柜――不,是文元老居然会私下召见自己!一时间高举铭感五内:文首长这身打扮接见自己,显然是表示“不忘前情,永铭旧谊”的意思。一想到这位被人称为“文相公”的元老院第一人对自己区区一介商贾如此折节下交,高举不由的涕泪直下了。
活了五十多年,这是高举第一次在人前垂泪。这些年来他在商界官场游走,上到巡抚、布政使,下到府县官吏,看在他偌大的财富和背后的杨公公的份上,面子上总还算过得去,酒桌上更是少不得称兄道弟。可是哪有一个是真心尊重过他的?都是把他看作随时可以薅羊毛的肥羊罢了。
正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文德嗣已经来到他的面前,伸出手来:“怎么?不认得老朋友了?”
高举道:“不敢,不敢,”他赶紧拭泪道,“文掌柜――文首长,我这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啊!”
“坐,坐,”文德嗣请他坐下,自己也坐了下来,慨叹道:“说起来,与你已经是一别七年了!当年我们来到你后院里和你做生意的往事,竟似还在眼前一般!”
高举赶紧道:“小民当初有眼无珠,不识元老院威仪,竟和元老院锱铢必较,真是罪该万死……”
文德嗣摇手道:“哪里,哪里。在商言商。何况那时候我们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鬼鬼祟祟的溜进你的后院,你不把我们当强盗拿了,已经是难得了!”说罢哈哈大笑,递过一支雪茄来。
高举听他一点不忌谈过去的往事,愈发安心,赶紧接过雪茄,恭恭敬敬道:“若无当初首长带来的澳洲货,小人如何能做到今天这般大的局面。全是仰文首长、王首长、萧首长和元老院的恩德。”
文德嗣含笑点头:“你也不必过谦了。”说着掏出火柴,擦着了竟要给他点烟,高举大吃一惊,来不及多想,忙不迭将雪茄凑了上去。待到吐出第一口烟雾才觉得自己实在孟浪:点烟递水,那是下人小厮们做得事情,自己怎么这么糊涂,竟大剌剌的凑上去吸烟?不由惶恐道:“不敢,不敢,生受了……”
文德嗣摇灭了火柴,丢在烟灰缸里,说道:“你对我们元老院,对大宋是有功的!”他在“有功的”三个字上加重了语音,“没有你,我们不知道还要走多少弯路,遇到多少挫折。这一点,我们元老院是决不会忘记的!”
这番话,震得高举耳膜嗡嗡作响,他做梦也没想过文德嗣会对他说出这样的话来。顿时只觉心中五味杂陈,心中即高兴又担心,赶紧道:“文首长……您……过奖了。小的只是一介商人,虽和元老院做了许多生意,也是将本求利,哪里敢说有功。”
“做生意也是功劳,谁说将本求利就不是功劳了?我看这广州的繁华,商人要占一大半的功劳。”文德嗣给自己也点着了一支雪茄,“没有商人,这广州能有‘南天第一繁华之地’的美誉?”
“是,是,首长见教的是!”高举激动的连连点头,这样明确的“重商”的话语,他从前从没听一个大明人氏说过,顿时大有知己之感。
文德嗣继续说道:“现在广州光复不久,市面虽然已经恢复,不过还不够活跃,还有许多弊端也亟须革除。只是我们对广州商界的情况掌握不多,还要商界多多支持,你是我们在广州商界的老合作伙伴了,可不要甘居人后啊!”
高举赶紧道:“只要有用得到高某的地方,一定效劳!”
文德嗣点了点头,两人又叙谈了一会,高举这才起身告辞。临行时,文德嗣对他说:“广州商界的事情还要你多多费心!”
高举感动地答道:“多谢文首长的抬爱,高某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七)刘三救弃婴
出自:第五卷 第九十八节 逃跑
这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是因为在这几章里,普通民众们太过触目惊心的苦难,让人心情沉重。
在这样深重的苦难里,刘三,一个普通的现代人,也能迸发出耀眼夺目的人性之光。
回到清节堂,妇女们都在门口张望,见他们回来才纷纷散开。只有孩子的母亲看到刘三将孩子抱了回来,扑了上来抢到怀中,号啕大哭起来。
刘三道:“你不要哭!孩子暂时没事,还有得救!”说罢关照把孩子送到房里去,先清理身子,再用冷水绞布冷敷。
“你抓着他的手,不要让他乱挠,免得水疱破了感染,”刘三说着转向毛修禹,“这里有纸笔吗?”
“有,有。”
“拿来!”
毛修禹赶紧拿来纸笔,刘三洗过手,挥笔一蹴而就。他开得是得是羚珠散的方子,专治小儿乳蛾、风痧、水痘、痄腮等病毒性感染,主要成分是羚羊角、珍珠和琥珀,方子里原本还有朱砂,在传统中医药学中它起定惊安神的作用,但是朱砂会造成汞中毒,所以刘三开方子的时候就去掉了。
“你派个人回城里去抓药,越快越好。”刘三关照警卫班长。
“小的去吧。”留用的一个衙役十分机灵,立刻冒了出来,“城里我熟悉。这位总爷去不一定知道药店在哪。”
“好,你去。找大药铺抓药,”刘三道,“要按价付钱。不许借机滋扰!”
“是,是,小的不敢。”衙役拿了方子和钱去了。刘三又问普济堂里有无烈酒,毛修禹从董老爷丢下的东西里翻出一瓶国士无双来,赶紧送了过来。
“你用干净的布蘸酒给孩子擦手心脚心――不要擦身子!知道吗?敷布一热就要换。”刘三吐了口气,道,“你放心!他得的不是痘症!只是疱症。等烧退了自然就好了。”
“是。是,多谢老爷恩典。”女人泣不成声。跪在地上重重的给刘三磕了三个响头。刘三看到床上哇哇哭叫的孩子,又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不由得心理一酸,几乎掉下泪来。
“老爷,稀粥来了。”
孙五嫂端来了一小砂锅热气腾腾稀粥。刘三看了看,见米色还算洁白,浓稠也正好。他拿过一个碗,细心的将粥汤舀出来。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糖,剥掉纸掰下一小块放在米汤里,用勺子搅动直到融化,这才端起来慢慢吹凉。将米汤一勺一勺的喂给孩子吃。孩子又饥又渴,一口气便吃了大半碗。刘三却不再喂了。
“稍过一会再喂,”他嘱咐道,“他现在饿极了,不能尽着吃,容易撑着。”说着将孩子抱起竖在肩上轻轻拍打后背,直到他打出一个嗝来,才将他放下轻拍哄着安睡。
在场的众人无不动容,这位澳洲首长对一个和自己非亲非故的病孩子。亲自钻骨骸遍地的弃婴塔,不惧传疫的亲手抱回来,又诊病抓药,亲手喂米汤――便是亲爹都未必能做到这样!毛修禹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老爷。你真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下凡!”
他这一跪不要紧,屋里屋外看热闹的妇女们都跪了下来,忽然有人哭了起来。接着如同山洪爆发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节妇”们号啕大哭起来,哭声凄惨凌厉。满是人世的凄苦悲凉。
刘三站在屋里,闻听着耳畔哭号声,眼中也不禁垂下泪来――个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世间的苦难又是如此的众多。自己也好,元老院也好,不过是这苦难时代的一叶扁舟而已。能渡得几个人?
(八)愿为元老院前驱
出自:第五卷 第二百八十二节 公务员考试(一)
这个情节不光是极具戏剧性,更告诉我们,最好的招揽人心的方法,就是主持正义。
曾卷的心情即兴奋又新奇,他没有挤过去看绞刑--这风水宝地也不好找。挤出去了再要找回来就难了。
正伸着脖子看下一个要荡秋千的是谁,忽然审判台上爬上一个人来。离得远看不清面目,看衣服象是个读书人。
台上的警察急得“哎哎”直叫:“你爬上来做什么?快下去!”
只见这书生不肯下去,却噗通一声跪在台上,警察还以为他有什么冤屈要伸,道:“你有冤枉去警察局检举办……
这书生却不为所动,先砰砰磕了几个头,起身冲着台下的群众大声道:“不才胡子明!原书院王秀才的学友!王贤弟屈死泉下不得瞑目。我虽在书院,莫贼的一言一行所知甚详,不敢发一言为之鸣不平。今日得遇大宋青天老爷,为王贤弟申冤报仇,还我朗朗乾坤,今后愿为元老院前驱,刀山火海,誓死相从!”
说罢,从袖子里拔出一把匕首来,还没等警察反应过来,便将发髻拆开,一刀割下头发来,随手一抛,纵身跳下台去。全场顿时欢声雷动。
这一幕太富戏剧性,不但慕敏傻了眼,连丁丁也呆住了。半晌,对讲机里传来了沈睿明的声音:“丁丁,这个人是你们安排的吗?”
“不是,我们没安排任何‘托’,”丁丁摇了摇头,又看了看慕敏,对方也给了他一个很明确的否定。
这边曾卷也看得心摇神曳,这一幕太突然也太惊人了。随着胡子明潇洒的抛掉头发纵身一跃,曾卷瞬间也有了将头发割下来的冲动。
(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出自:第六卷 第一百八十一节 求情
周大道:“老爷,这姜家也算是诚心了,特别是这姜老太太,青年守寡,可不容易……”
荜达并不言语,只将财物清单放到一旁,将求情的状子拿在手里,问道:“你们知道姜逍天的钱财哪里来得?”
这一问,直问得老者额上顿时冒了汗,不由自主的低下了头,颤声道:“小的,小的,不知……”
“是真得不知还是假得不知?”荜达逼问道。
“知道!知道!”这下老头的冷汗已浸透了衣衫,“是他行劫……行劫……来得。”
“你还算是个明白事理的人,”荜达说着,将请愿的状子撕了个粉碎,丢在地上,“这件事,我就不与你和村里人计较了。不然便办你一个通匪窝匪之罪!”
“是,是,老爷宽宏大量,小的吃屎蒙了心窍。”老头这会是彻底大汗淋漓了,一个劲的猛磕头,顾不得脑门都肿了“砰砰”往方砖地上猛磕。
“你去吧。”荜达道。
老者再也顾不上姜老太太,如蒙大赦一般的连滚带爬的起身就要跑。
“回来!”
老头闻声,哭丧着脸又转了回来,噗通跪下:“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你村里的合理负担缴纳了没有?”
“尚尚……未……”
“你出去的时候去财税科一趟,去报本村的合理负担,月底之前先缴上来。”
“是,是,小的这就照办!”
老头一迭声的应着狼狈而逃,荜达关照周大:“到财税科吩咐一声:这个村子的合理负担议定之后要按照双倍缴纳。”
这一番处置不温不火,却让姜老太太和她的大伯子俩人如坠寒冰之中。只是一个劲的磕头乞命。
“头莫要磕了,磕出脑浆我也不会饶姜逍天的性命。”荜达道,“姜逍天在姜家是孝子,在村里是善人,然而在这阳山县里却是不折不扣的混世魔王!杀人越货,罪不容赦!你们回去吧!”
姜老太太哭成一团,乞道:“民妇愿以命相抵……”
荜达冷笑一声,对周围的人道:“你们听听!她好大的口气!”她猛地站了起来,指着外面道,“睁开你们的眼睛仔细瞧瞧,照壁上贴了多少状纸是告姜逍天的!你们知道这三十年来他杀了多少人?抢了多少财货!多少人的父母没有了子女,多少男女失去了夫妻,多少孩子没了爹娘!你来顶?你一条贱命能抵得几个人?别说你一个人,就是姜家满门来顶都顶不完!”
这句话落地有声,震得俩人无言以对。
“……姜逍天是个孝子!呵呵,你们也不想想:他孝敬你们的吃穿用度,养老送终办事用得钱财,哪一文不是沾着血迹,缠着冤魂?!你敢说你从不知晓?!还有脸说自己青年守寡,贞节感天!不以为自己守寡老天就会感动了?呸!等到了森罗殿上,有的是冤魂厉鬼来与你理论!”
荜达看着在地上哭成一团的两个老人,心里说不出的厌恶,道:“叉出去!”
我这段的解读和评论区的某些朋友不一致,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吧。我认为:五百废的敌人不是郑芝龙,不是熊文灿,不是黑尔,不是朱明王朝,而是整个腐朽落后的旧世界,他们是在向整个世界宣战。所以,用你的农用四轮车可以把整个广州城烧成一片白地,但是想把旧世界的人改造成一个新世界的人,就像对一个盲人形容太阳是什么一样艰难,非得付出各种艰辛繁琐的努力,让这个盲人重现光明才能办到,其他的任何办法,比如像这个盲人形容太阳像蜡烛,像铜锣,像圆烧饼,都不过是取巧。脱胎换骨这四个字的分量,就是这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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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不是明白人,我们就不讨论了。”文德嗣说,“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外面民怨沸腾,《舆情报告》的反映很不乐观,大有把我们进城来的一切善政都否定的趋势。”林默天不由得抒情一把,“我个人身败名裂不足惜,倒是这么多同志的努力都白费了。”
文德嗣含笑不语——这显然是“前奏”,接下来必然是“出于大局考虑”。
“……我考虑是不是在广州郊区人烟稀少的地方设立一个专门的传染病公墓,将所有的感染死亡者统一安葬到那里——当然要采取一些卫生措施:尸体要先消毒之后深埋,确保不会成为新得传染源。这样即可以缓解市民的对抗情绪,也能起到隔离的效果。”
文德嗣听完笑了笑,把雪茄搁在烟灰缸上:“林默天同志,你说我们这些人,抛弃21世纪的优越生活,跑到这个时空来干什么呢?”
林默天一愣,他的想法倒是简单,那就是不甘心在医院里熬资格,到点评个副主任、主任。他说:“不外乎是求荣华富贵吧。当然也有实现个人理想的成分。”
“荣华富贵,对现在的我们来说那是太简单了。要单说求这个,我们何必到这个脏乱不堪的中世纪大城市里,冒着得鼠疫的风险干这些事呢?广州老百姓是死于鼠疫,还是死于饥饿,和我们有一文钱关系吗?”
“……”林默天没想到文德嗣会说出这么裸的话来。
“我们来到这个时空,不管每个人的目的是什么,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建设一个新世界!”文德嗣把手一挥,高声说道,“不管我们的同志们是要开宗立派当学霸,做欺男霸女的大地主,还是当起居八座,一唿百应的大官,再或者只是为了搞女仆人种博物馆。不打碎旧世界,建立新世界,那是不行的。”
林默天目瞪口呆的看着文德嗣——他和文总的交集很少,只在场面上听过他说得场面话,从来没有私下交谈过。
“正是因为我们要建立一个新世界。所以鼠疫曼延的时候,我们还待在城里,在鼠疫的阴影下工作生活。你还在这里伤脑筋。要我说:直接把广州连人带房子一把火烧个精光——还有比这更方便干净的净化措施吗?”
这下林默天微微发抖了。他意识到文德嗣并不是把它当作大话来说的,而是真得这么考虑过。
“这,这不妥当吧。”他低声道。
“当然不妥当。但是也不失为一种最后的处理手段。”文德嗣说,“可是话说回来,我们都要建立一个新世界了,就免不了就要破坏旧世界。一天到晚瞻前顾后,考虑土着会怎么想,这个也不想得罪,那个也想尊重别人风俗——那我们还来这里做什么呢?”
林默天明白文德嗣的意思了。他说道:“可是民心……”
“民心,对,民心是要尊重的。”文德嗣点头,“你说说看,但就对付鼠疫来说,到底是我们的这套防疫措施先进呢,还是传统的做法有用呢?”
“那自然是我们的方法先进。”
“这就对了。我们明明掌握了先进的技术和手段,代表了发展的方向,却要去向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是愚昧落后,残害他们自身的传统习俗去妥协让步,只是因为这些是‘民心’——你不觉得奇怪吗?”
林默天心想我也是这么想得!可是事实是不好办啊。他一直深信:暴力手段不是万能的。满清搞剃发令,的确是靠残酷无情的手段贯彻下去了,但是后果是持续几十年的反清暴动此起彼伏。
文德嗣没容他回答,又道:“我们现在推行的不过是病殁者的尸体火化,充其量就是一个技术性的防疫手段——连‘移风易俗’四个字的边都没碰到。今天退让了,以后再搞什么民生措施,遇到市民反对,是不是也要退让?再说了,今天我们退让了,昨天被你烧掉的尸体的家眷又有意见了——凭什么隔了一晚上隔离老王家就可以不烧了?我们前面做得种种工作,不等于白干了吗?要知道宣传人员今天还在外面宣讲‘只有火化病殁尸体才能切断传染源’。明天改成‘集中深埋也可以’,那前面宣传人员说的不成了假话了吗?朝令夕改,我们的威信又在哪里呢?”
林默天点点头,这番话触动了他。
“你读过《彼得大帝》吗?没看过?那我念一段话给你听吧,我当初看得时候就印象很深。”文德嗣思索片刻,背诵道:“最最重要的是人,人,人!把人们从年深月久的沼泽里拖出来,扳开他们的眼睛,搡搡他们的肋下……打他们,扭他们,教他们,使他们成才……千里迢迢的穿行雪地,跋涉泥泞……摧毁,兴建……回顾之下,他着实有点毛骨悚然:‘嘿,那是什么样的一座大山还没有被搬掉啊!’”
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我们的面前,就是这样一座大山。”
不说较远的,最近的就是刘三进清节院,从弃婴塔中尸骨中抱出个濒死的孩子:
孙五嫂端来了一小砂锅热气腾腾稀粥。刘三看了看,见米色还算洁白,浓稠也正好。他拿过一个碗,细心的将粥汤舀出来。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块糖,剥掉纸掰下一小块放在米汤里,用勺子搅动直到融化,这才端起来慢慢吹凉。将米汤一勺一勺的喂给孩子吃。孩子又饥又渴,一口气便吃了大半碗。刘三却不再喂了。
“稍过一会再喂,”他嘱咐道,“他现在饿极了,不能尽着吃,容易撑着。”说着将孩子抱起竖在肩上轻轻拍打后背,直到他打出一个嗝来,才将他放下轻拍哄着安睡。
在场的众人无不动容,这位澳洲首长对一个和自己非亲非故的病孩子。亲自钻骨骸遍地的弃婴塔,不惧传疫的亲手抱回来,又诊病抓药,亲手喂米汤――便是亲爹都未必能做到这样!毛修禹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老爷。你真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下凡!”
他这一跪不要紧,屋里屋外看热闹的妇女们都跪了下来,忽然有人哭了起来。接着如同山洪爆发一般,一个接着一个。“节妇”们号啕大哭起来,哭声凄惨凌厉。满是人世的凄苦悲凉。
刘三站在屋里,闻听着耳畔哭号声,眼中也不禁垂下泪来――个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世间的苦难又是如此的众多。自己也好,元老院也好,不过是这苦难时代的一叶扁舟而已。能渡得几个人?
这里难道读者不动容吗?旧社会人民的苦难,书中几乎描写了无数次。各人穿越是为了不同的目的,但面对这种苦难,做为一个现代人能不动容?
元老院就是要砸烂这个旧社会,建立起一个新社会!
大世界军议。
因为是我自己写的。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之前在网上看到一组关于程序员的漫画,觉得用来回来这个问题很贴切!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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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大佬支持一下我的这篇原创问答:
毛文龙可以嚣张跋扈,屡战屡败,瞎几把吹,只要他在敌后能牵制后金,
袁崇焕可以不要监军巡抚节制,可以辽事一言而决,一年领几百万军饷钱粮,只要他能控制那帮狗日的辽西军阀,不让后金破山海关是明庭的底线。
辽事败坏的大锅在于辽西军阀卖国卖友军,几十万明军死在辽东,只有关宁军转进如风。
袁崇焕可以杀毛文龙,只要他能控制东江军配合他在辽西的筑城,在他指挥下东江军能发挥更强的战斗力。
但是毛文龙死后东江军内斗崩溃,旅顺被攻破,三顺王投清送上重炮水师。
督师平辽平到京城了,烧的不是你家房子,死的不是你家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