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人敢直说,我来说吧,大家看一看心知肚明就行了,扯得有点远您多担待,我也是要活命的。
我们都知道这一届的东京奥运会开幕式办得非常拉胯,到什么程度呢?有消息说,奥组委给开幕式的实际拨款是165亿日元,经过一道手,到达开幕式有多少呢?
一半?
60%?
30%?这总不能再少了吧?
小伙子,小姑娘,你naive了,是10亿日元,6%。
你觉得它“阴间”,那是只看到了局部,除了局部的阴间,还有空荡荡场地里的空旷和寒酸。
165亿预算变10亿,这要是不空旷、不寒酸,那导演简直就是古往今来天字第一号大天才了,拿着0.6%的预算,弄出10%的效果都堪称是导演鬼才,你还指望个啥呢?
对这个事情我以前也分析过了,艺术创意类项目是最好洗钱的项目。比方说一块石头,你对它的价值怎么界定呢?
像这样式儿的,它就是个建筑材料,100块钱一吨,拉到你家工地上自卸卡车duang的一声倒地上,少了几块你都不稀罕的那种。
那我要是告诉你,这是张良在博浪沙拿来砸秦始皇那个石头呢?我知道是大铁锤,那不没砸到么,顺手捡了个石头抡出去了,又给秦始皇跑了你说扯不扯淡?这石头擦着秦始皇后脑勺飞过去的,被一个宫女捡起来就揣兜里了,一代一代传下来就是它,卖你100个亿,不贵吧?
这位客官就说了,你这不空口说白话么?你说砸秦始皇你就砸过秦始皇?你证明啊?
你这时候有两个套路:
套路一,给石头弄点玄乎的东西,比如说涂一点放射性荧光材料,晚上会发光!这就叫“诈骗”。
套路二,找一万个人,最好有几个“权威”,都说这就是砸秦始皇的石头,真真的,古籍里面都记载了就是这个石头,它是如此的卓尔不群,是这样的熠熠生辉,穿越历史的迷雾我们发现它就是砸过秦始皇,您拿回家供着,第一升值稳赚不赔;第二驱邪避孕,妙处无穷;第三还能壮阳。
这就叫“娱乐圈”。
第一个套路犯法,而且太低级太明显了,很容易给人拆穿,比如你拿个盖革计数器过去,盖革计数器、石头、旁边日本人都尖叫起来,那就穿帮了。
后面这个套路就高级了很多很多。
后面这个套路的妙处在于把举证责任悄悄的换成了你的:从他需要“举证”,偷换成了你需要“证伪”。
本来是他需要证明这个石头就是砸秦始皇的,结果弄成了你需要证明这个石头没砸过秦始皇。就像这个犯罪嫌疑人吴某凡,我就一直都觉得他长得很丑,那张脸就跟没发好的泡馒头似的,我们四川话管这种面相叫做“泡粑脸”,你去四川,你说某个人“长得跟个泡粑一样”,你看他打不打你?
但是你说了不作数,“圈里人”说了算数,你要说犯罪嫌疑人吴某凡长得像个泡粑,那你就得去证明他像个泡粑。就算你证明了他长得像个泡粑,他们也可以说他是那种长得很好看的泡粑,泡粑怎么了?泡粑不好看么?你饿极了看见泡粑比看见嫦娥还开心呢对不对?我们泡粑就没有权力吗?我们泡粑什么时候能够站起来!气抖冷!
最终拼的就不是谁讲理,而是谁人多嘴杂,谁声音大。谁声音大,哪怕就是一块泡粑也能说得比嫦娥姐姐还漂亮。这就打下了一切故事的基础:价格与价值脱离,就是明明只值100块钱一吨的建筑材料,给弄成了100亿一块。你只管质疑你的,你就说这石头其实是个泡粑都无所谓,人家在乎的根本就不是泡粑或者石头。
别人在意的是100块一吨的实际价值,和100亿一块中间的差价。
价格与价值脱离的地方,一定有资本在上下其手,特别是价格远远高于实际价值。比如说我们现在知道犯罪嫌疑人吴某凡这块泡粑实际上是又馊又臭,还含有红曲霉素,不是“不好吃”的问题,是吃了有毒要死人的事情。但是在我们不知道之前,他的价格还是非常高的,至少标出来的价格高得吓人,“顶流”对不对?一块又馊又臭还含有红曲霉素的烂泡粑,却身价几个亿几十个亿,跟100块钱一吨的建筑材料和100亿一个砸过秦始皇的天降神石,是一个道理:价格严重背离价值。
这时候关键操作来了:你以为100亿一个的砸过秦始皇的天降神石没人买?
naive。
有的是人去买,抢着买,这就是这些年“粉圈”长盛不衰,各种你看不懂的顶流小生层出不穷的关键所在了:有人就是要用100亿去买一个100块一吨的建筑材料,不如此,不赚钱。
你一个小老百姓,你觉得这是冤大头,是铁定亏钱的买卖,其实这是很多人唯一能够赚钱的门路,不走这个门路,过手再多钱,没有一分是自己的。
在我们国家有太多太多的人,每天都要过手天量的钱,有一部分是真的“过手”,比如银行柜员,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这种不在讨论之例。另外绝大多数过手天量钱的,是能够决定钱的流向的。他们不需要数钱数到手抽筋,有时候仅仅是签一个字,你几十辈子都挣不到的钱,怎么花、花在哪儿,就决定了。但是这种行为到此为止还是公事公办的行为,是公务行为,而且有着多重严格的监管,有反复的预算核查和审计结算审查,确保这些人不会大笔一挥,钱流到他自己口袋去了。然而人在天量的资金面前,每天过手那么多的钱,却没有一毛是自己的,多多少少是有诱惑的。
赵局对此有话说。
这里如果出现一个价格与实际价值极其不匹配的东西,比如说一块泡粑,一个据说砸了秦始皇的石头,某犯罪嫌疑人,就有办法了,越是难以准确界定价格的东西越是珍贵了。
这就叫“洗钱”,不是把钱拿去洗衣机里面洗,而是把非法的收入变成合法的,把不属于自己的钱变成属于自己的。在这个过程中有着无数合法套子下面阴暗的东西,有着无数看起来天衣无缝的套路,有着无穷的犯罪勾当。但是从面上看,一切都是正常的、合法的。
以“砸秦始皇的石头”为例,卖家知道这个石头不值100亿,其实买家也知道它不值100亿,它就是个100块一吨的建筑材料,张良砸秦始皇的时候它在西藏山沟沟里吹凉风呢。
但是,钱的主人不知道。
只要钱的主人信了这块石头值100亿,那么买家就可以拿着不属于自己的钱去买这块石头,然后,买家卖家再谈分账的事情,钱的主人自个儿搂着石头乐呵去吧,乖乖隆地咚,砸过秦始皇的石头这可是!
你看,是不是不属于自己的钱就到了自己手里了?
这里就有个小小的问题:100亿买了个100块一吨的建筑材料,产生了多少成本呢?
其实少的可怜。
10000个“专家”出面保证它就是砸秦始皇的石头,还能实行专业化细分,“地质专家”出来证明它的材料与博浪沙地质环境符合,出土底层刚好就是秦始皇那时候,反正你一个吃瓜群众你也不懂对不对?“文史专家”出来证明张良确实在大铁锤之后朝秦始皇扔了石头,没有史料记载?马上给你出土一个不就行了吗?你以为会花很多钱?小家小气了不是?10000个“专家”,一个人给10000块,他胸脯子拍的山响你信不信?这才1亿。
然后,电视、报纸、互联网,你就给我上线狠狠地吹,吹破大天去。天天热榜,今天某博“秦始皇差点暴毙!只因为一物”;明天某站“如果秦始皇提前死在博浪沙,历史会怎么样?”热门置顶回答,石头;后天某条“捡起差点砸死秦始皇石头的宫女到底和秦始皇有什么缠绵悱恻的故事……”就这些资金链紧到了那天嘎嘣一声暴死街头的网站,你连买一个月热搜,整个互联网上到处除了石头就是秦始皇,能花多少钱?
超过1亿算我输。
石头还是那个石头,石头已经不是那个石头。
这时候你大笔一挥签个字,100亿买个建筑材料就有了依据,大家也都信,这100亿的主人也信了。不行打鸡血嘛对不,这是民族瑰宝啊,这是历史传承啊,这可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块石头啊,这要是砸死了秦始皇岂不是美国震惊日本哭泣?
然后100亿划过去,二八分账,买家私分80亿,卖家分18亿,皆大欢喜。100亿的主人也皆大欢喜,100亿分到14亿人头上一个人才几块钱?花几块钱买到了差点改变历史进程的石头,值!
你说是不是啊?
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及还会层出不穷的所谓“流量”,一个道理,他本身只是一块泡粑,一块石头,只是一个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标的物”而已。一个泡粑、一个石头是没有办法决定自己的命运的,它是个标的物。说实话我觉得犯罪嫌疑人吴某凡其实挺丢人的,他想要睡几个姑娘其实也挺容易,圈子里有的是这种女性“大玩家”,整天没事干就去到处睡的,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乃至于十八线小明星里面多得是。但是这种“大玩家”,犯罪嫌疑人吴某凡其实不大敢去睡,这些女人见多识广,犯罪嫌疑人吴某凡的“作案工具”又不是太给力,这个很伤自尊的,这些见多识广的大咖当面背后多多少少是颇有微词的。我相信犯罪嫌疑人吴某凡在这些大玩家面前找不到任何快感,有的仅仅是屈辱和自卑。那怎么办呢?屌丝就只有回去自行处理,然而作为一个明面价格达到几亿几十亿的标的物,他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才有这么多故事情节,一个人体器官彻底成了作案工具。
现在,你知道总是说“背后的资本”、“背后的资本”,这背后的资本到底是个啥资本了吧?
这里面大概不会有什么可以合理合法把钱揣进自己口袋里的“资本”。
我的意见是咱们现在先不要来讨论这里都有什么资本,毕竟事情还在发酵中,以后有什么事情咱们还不好说,说不定哪天你龙牙哥我也就是本文作者,突然想不通就跳地铁了呢?
事先声明:我,本人,本账号,抗压能力一直都很行,而且头铁,最喜欢的就是鱼死网破。我是扛过枪的人,随时准备的就是为这个国家牺牲,肝脑涂地在所不惜,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是个不要命的愣头青。我可以跟敌人同归于尽,这个敌人,既可以是国外的,也可以是国内的。
谁侵犯中国人民的权益,谁就是我的敌人。
我建议对这些流量明星,一个一个都不要放过,挨个来,从最开始古董级别的某冰开始,一个一个的做“穿透”,把他们的资金流向一个一个、一笔一笔的搞清楚。
自然河清海晏。
从张艺谋开始,中国的电影人,想的是走出去,让世界了解中国。这中间可能有时代局限性对认知的影响。但不管怎样,确实是在艺术上往外走。
到了吴这边,一个加拿大的华裔,没有去加拿大,没有去国际上施展、推广,像朗朗那样,让世界上更多的人,为中国的艺术家喝彩。反而回到中国,靠中国的所谓流量、粉丝经济自我膨胀无法无天。这才是悲哀啊。
我曾以为的年轻一代华裔艺人,在国际上有话语权,凭借自己的双语能力,能真正为中国的国际形象,做贡献。为世界和平、繁荣,人类发展,做点额外的工作。能让世界上的人,真正看到中国人、华裔的了不起。
结果他还不如一个被加拿大夫妻领养的华裔奥运冠军啊。
娱乐圈也是要遵守基本法的啊。
要说警示,我可不信
这坛大黑水不会因为隐藏在下面的一块污泥被打捞起来,暴露在阳光下,就会开始自我清理,从此清澈无比
我猜只是会分层
污浊下沉,隐藏的更深
表面光洁,看起来亮丽光鲜。
要想清除污泥,还是得打破大缸,砸坏这个大染缸,
你得记得范冰冰逃税的时候,忙着注销公司的有多少,记得有的人暗地里跑到国外代孕,记得有人还会选妃
你怎么可能还会相信他们充满希望?
你信吗?
我不信。
不过也不得不承认,娱乐圈真的是流量的大池子,这里即使众人都知道里面不干净,还是争先恐后的跳进去。
为啥呀?这里能收获名声,人气,还有,钱。
为此,其他的都是可承受的风险。
你要说积极意义,这种违法的事情,或许会更少一点,或者说单单这一类的事情,会减少,
傻子也不会步后尘吧,
至于其他没有被发现的方面,你就别抱太多期待了。
根据这次事情,我来总结一下警示。
艺人签约经纪人团队的时候,一定要查清楚有没有内鬼。如果无法确认有无内鬼,一定要在自己家进行,最起码自己家没摄像头,不会有人偷拍。
之前看了不少娱乐八卦公众号的分析,吴亦凡事件背后有不少的资本大佬,如果吴亦凡进去,会把其他人供出来。因此会有资本大佬极力保他不进监狱。
然而在北京警方的严密侦查之下,吴亦凡最终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注意是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警方是不可能动吴亦凡的的。最终结果不会如吴亦凡及其背后的人所愿,在社会主义国家,容不得资本胡作非为,如果胡作非为,尝一尝社会主义铁拳的滋味。铁拳的一粒土,落在吴亦凡身上就是一座山,真是大快人心!
热知识,强奸犯在监狱最不受其他囚犯待见,原因嘛……你懂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长期随便采阴是犯法的
没什么警示不警示的
现在的后果就是:
接下去三年内,所有新拍的剧/电影,突然起用的是不知名的但有一定从业经历的演员的,这些演员都是靠睡换来的。
一旦罪名做实,那事大了。
你觉得吴亦凡这种妈宝单枪匹马能干点什么?单数选妃就得多少马仔伺候着,何况强奸呢。
从物色人选,做局邀约,善后处理,法务公关就得有不止一个团队。
这里面得多少人知晓罪行,多少人是共犯?
吴亦凡如果确实李胜利化了,那背后能钓出不少大鱼。
还有,别整天吹什么睡粉是粉丝的福利了,都是谎言。
你以为他很多人要,但是他不强奸都无法睡到想睡的人,这到底是谁是谁的福利啊?
连对方是不是自愿都不能保证,连民间海王都不如,害搁着吹呢。
想想在美化明星魅力过程中,都是什么人在出力吧。你们当年都制造了一些什么样的氛围?
当全世界充满了明星美好的粉色泡泡时,有多少潜在的受害者正在憧憬一次普通的见面?有多少已经成为受害者的人,当年迫于压力不敢站出来?
当初舆论纵容这位炮王,说不定无形中已经害了不少人。
警示是远远超出娱乐圈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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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友提醒,这个诫令的出处为总参、国防大学等制作的纪录片《较量无声》
首先点个题吧,并不是说吴就是美帝派过来的奸细,那样实在是太扯、太离谱了;而是说,这些明星的粉丝里肯定有背景不干净的人在那儿带头,像他的粉丝在吴被刑拘之后很多完全超越底线的行为和言论,如果没有人从中“指导”,光靠粉丝自己显然不太可能做得出来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饭圈现在就是个工具,被拿来“借刀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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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个东西是地摊文学,还是确实存在,有一点是没错的,那就是图里所提到的东西,很多正在发生
现在的饭圈、娱乐圈,干的就是第一条和第三条的事情,就是借助追星当挡箭牌,根本目标是为了带歪青少年的三观,破坏我们的教育
不然,为啥现在黑料不断的明星层出不穷?
为啥有的人家里涉毒、自己国籍还非法,却能被捧上舞台给青少年当偶像?
为啥会出现倒奶应援事件?
为啥前段时间袁老去世,结果一堆饭圈人士在那儿转发有明显错别字的“衰老千古”、“国土无双”?
为啥会出给韩国军队松温暖这种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为啥会出现粉丝辱骂戍边烈士的事情?
以前很多人都觉得,饭圈就是一群追星追的有些过火的年轻人、学生所组成的群体而已。没错,若干年前,情况可能确实是这样的。但是,在当今国际形势如此严峻的大环境下,如果还这么认为,那就太单纯了。现在的饭圈,已经是对手拿来对付我们的一张牌,而且这张牌是“放长线,钓大鱼”,已经打出来N多年了,直接针对的就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
追星只是个幌子,现在饭圈的直接目标是与国家的主流宣传相对抗、唱对台戏。国家提倡致敬英雄、先烈和各行各业默默奉献的人,他们就拼命给青少年塞一些乱七八糟的人当崇拜对象
其根本目标,则是为了破坏我们的青少年的三观,培养出一批为了自身利益可以无视各种规则、可以随意践踏原则底线、可以肆意攻击任何人和事物的人出来
想一想,为什么这个话题的主角吴某凡先生,都已经涉嫌重罪,粉丝却还在洗,甚至质疑警察?
这就是上面提到的饭圈的目的,要的就是粉丝这种毫无原则、毫无底线,要的就是这种可以肆意攻击一切人或者事物的“勇气”
如果任由其发展,将来有一天,当这批人的数目足够大的时候,有人稍微煽动一下,那会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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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了,公知、恨国党、饭圈头子、拳师等等,其实就是同一批人,只不过平时各有各的“工作重点”,就比如饭圈的主要目标是腐蚀青少年,公知恨国党主要致力于崇洋媚外、贬低祖国,拳师就是一门心思挑起男女矛盾,等等
剩下的小一点的,比如什么动保组织,也都是在做一些阴阳怪气的事儿
但一旦有一些它们可以利用的社会事件出现,那这帮人就会集合到一起,共同搞事,49中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今年中美阿拉斯加会谈之后,国家放出了很多之前没有给人们看过的东西,而这些东西,让很多大家之前都在猜测的事都得到了证实
大家一直觉得拳师有问题,然后便曝出其幕后金主正是漂亮国,打的就是性别牌;
很多人很早就觉得回形针很奇怪,然后赛雷爆料后,大家赫然发现其团队里有真正的美军;
大家一直在吐槽柳家“满门忠烈”,然后滴滴事件便告诉大家,你们的猜想都是真的;
成都49中事件给人一种越来越变味的感觉,结果最后证实,确实有境外势力参与
上面这些说明了两件事:
第一,很多事不仅不是阴谋论,正相反,我们还把对手想得太好了
第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还记得杨主任在中美会谈上说了一句什么话来着?
“我们把你们想得太好了”
到了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还在拿什么“言论自由”、“甩锅美帝”、“拜登又打牌了”这种话来说事儿的人,“非蠢”二字都已不再需要,就是纯粹的坏
而这种人,在评论区一定会出现,其中心思想很简单,即:说欧美,不行
但是这些人肚子里往往啥都没有,当你把它们想说的话先替它们说了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它们除了会喷你几句以外,啥都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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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政法委也发声了:
我曾经和吴亦凡有过过节,收到过他发来的律师函。现在既然这事已经坐实了,也不怕他再给我发律师函了。PO一则前几天在我公众号“江湖小浪花”上发的内容:
相信最近很多人都在吃吴亦凡的瓜。
某天半夜三点钟小姨妈给我发了个消息,我秒回了。
小姨很诧异,因为我平时不怎么关注娱乐圈,为啥这回主动吃瓜吃得这么起劲。
之所以最近一直在刷微博,还有个原因就是最近微博官方找到了我,邀请我入驻并认证成为了微博新知博主。
除了吃瓜的频率增加之外,我还会在微博里发一些有意思的段子和粉丝互动。
就这样,我和小姨一边吃瓜一边开心地聊了个通宵,聊到早上我就后悔了,因为——她是不用上班的,但我要上。
熬了个通宵,上班自然很难在状态,老板看到难免会问责。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吴总是我们公司最大的甲方爸爸,我和他意趣相投,但性取向不同。
吴总告诉我,他们最近赶上个热点,决定趁热打铁推出一款产品,就是最近远近驰名的——
他们想趁着这波热点把这个牙签商标抢注了,正好吴总也姓吴,所以我问问他打算怎么推广这款牙签。
然后他居然说要不让我来帮他们代言。
但是我拒绝和吴亦凡合作或者帮他写广告词。
3年前,吴亦凡刚刚被爆出骗炮睡粉丝那会儿,我写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在知乎很快收到了25K的赞。
但不久我就收到了吴亦凡的律师函,函里要我承认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并且还声称要用法律手段。
在强大的资本面前,普通人是绝对弱势的,他们不用管你是不是有真凭实据,完全可以大刀阔斧地用一些难以想象的手段直接把你打到声嘶力竭,让你彻底闭嘴。
那时我的身无分文,作为一个月入只有几千块的打工狗,哪来的时间精力和Money同这种资本圈养的洋犬打官司呢,所以我只好全网删除了那篇文章,但腾讯审核最终也告诉我其实并没有任何侵权行为。
但那之后的几天我还是心内惶惶如鲠在喉,那种感觉,就像被吴亦凡拿着牙签扎遍全身一样难受。现在仔细回想起来,那篇文章的标题的确有失偏颇,说他约炮厉害,其实他连约炮都不厉害,他居然是用一些卑劣的手段来骗炮的,而且骗完炮还被受害人嘲讽不过是个只能坚持两三分钟的牙签。
我忽然想起一位伟人说过的话:只有毫无魅力内心极度自负或自卑的人,才会用威逼利诱的无耻手段来欺骗他人的身体和感情,以慰藉自己每日蠢蠢欲动又无处安放的牙签以及那卑微的征服感。
话说像吴总这样的甲方爸爸也是够闲的啊,上班时间可以用各种风格陪你玩,还会卖萌。聊着聊着,吴总突然八卦起来了。
那天刷微博的时候,我刚好看到网上有人说亦凡的丁丁在MAX状态下和MAC子弹头口红一样大。
刚好我昨天在家里发现了一根用过的MAC子弹头口红。
我还认真地测量了一番,大概7cm。
粗细嘛,和我食指一样粗。
我突然觉得吴亦凡还挺可怜的,上帝给了他180cm+的身高,给了他无数个180平米+的房子,但却只给了他一根娇小软嫩的丁丁。
吴总告诉我,他最近也在吃吴亦凡的瓜,刚才只是随便和我老板开玩笑的,没想到他当真了。这些资本家每天吃饱了没事干的确很闲,上班吃瓜也不用担心扣工资……
聊着聊着,我眼瞅着也要下班了。下班回到家里继续吃瓜,吃到11点多看到官方已经就目前的调查进度公布了一些内容,就顺手发了一条微博。
发完后我还思考了一下内心所想:
不要等资本肆意挥舞的屠刀劈到自己头上来才知道大呼救命,那时节你惶顾左右早已四下无人。不要等有人利用强权奴役你的肉体、践踏你的尊严,死死地掐住你的咽喉让你根本无法发出自己声音的时候,你才知道什么是绝望。痛在别人身上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惊觉。
因而,我们非但不能默认这样的规则,反而应该对这种仗势欺人的卑劣行径迎头痛击,更要“宜将剩勇追穷寇”,用正义的铁拳打他一个万劫不复。
此时此刻,我仿佛是个英勇骑士小花花。发完微博,我准备美滋滋地补个觉,毕竟昨晚和小姨聊了个通宵还没缓过神来。突然想起爸爸妈妈还没回家,就顺便问了一下。
爸妈好像最近闹什么矛盾了,但我却浑然不知,怪不得这两天都没见到爸爸呢,看来又被妈妈扫地出门了。这次又是因为啥啊?我在群里继续追问,妈妈也没回我了。
我单独给爸爸打电话、发消息,他也没回我。这不免让我有些担心,于是我又重新上百度去搜了一下那个问题。
算了,爸爸也不是头一次被撵出家门了,说不定哪天就会回来的。我现在只想盖上被子好好睡上一觉。
快到晚上12点的时候,小姨又给我发消息来了。
妈妈把爸爸撵出家门的时候,不仅没收了他的手机,还没收了他的钱包。爸爸举目无亲又没钱坐车,只能一路南下,从成都步行走到了眉山投靠外公,其中惨烈,可歌可泣。
不过妈妈为啥生这么大的气啊?
东说西说的,妈妈也动摇了,但她却反问我。
很明显,那根口红不是妈妈的,而我也没有带过女孩子回家,所以高度怀疑爸爸也不无道理。正好爸爸现在在外公家,可以问问他。我刚准备给小姨打电话问问,她就给我发消息过来了。
这事的确不能怪小姨,去别人家串门落下了东西太正常不过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时候我就应该给爸爸狠狠地点一个赞,在他颠沛流离无家可归食不裹腹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投靠他的任何一位前女友,而是选择步行将近100KM投靠家人,就这股气节,堪称家庭典范啊。
我赶忙把这事的原委告诉了妈妈,妈妈这才明白过来是自己小题大作兴风作浪冤枉了爸爸。
吴亦凡,都特喵怪你,讨厌你,你个大坏蛋,你说你没事JB长得跟个MAC似的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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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花花,逐渐成为知乎最有趣的答主,我的每个回答都超级有意思,值得你点赞+关注。花花的个人公众号:江湖小浪花。
正义万岁!法律必胜!
明星可能会因为高社会地位和粉丝的追捧而产生心理特权(psychological entitlement),进而促使其酿成大错。
心理特权指因为外界对自身的评价,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优待、被豁免社会责任的主观信念或知觉[1]。
某些群体的成员普遍具有高水平的心理特权,在美国,这样的群体包括首席执行官、职业运动员、名人等等。
那么高心理特权会带来哪些后果呢?研究发现,心理特权水平高的个体认为自己的需要比别人的更重要,对他人有不合理的期待,期望获得优待,觉得不论自己努力与否都应该得到比他人更多的资源。心理特权高的个体更可能具有一些适应不良的人格特质,例如不信任别人、缺乏自我控制、特质愤怒、贪婪、低宜人性、缺乏同情心等。这些特质促使心理特权高的个体更可能做出一些消极行为,例如自私行为、不道德行为、剥削行为、攻击行为等。
当然,具体某个个案的发生,肯定和他特定的成长经历和所处的环境密不可分。不过关于心理特权的研究可以告诉我们的是,巨大的关注、追捧和高社会地位可能会让我们迷失自己, 做出越轨之事。登得越高,可能摔得越惨。
作者:咕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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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既不是都某竹的胜利,也不是反对吴某凡的网民的胜利。
这就是法制的胜利。
(确认一下:上一行没写错,法治是大家努力的方向)
之前强力部门一直没有拿出强制措施,估计还是因为证据不足。
至于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刑法上写得很清楚(依据情节轻重和被害者的谅解程度,从缓刑到死刑不等)。
想到吴某凡之前的声明,我觉得这个官司还有得打,他的律师团队不会让他那么轻易被拿下。
当然,如果最后他求锤得锤,就真的很有意思了。
2021年7月31日,将会成为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
顶流艹粉从这一天起将被钉上耻辱柱。
未来明星们在胡作非为时也会心存忌惮(担心自己会不会步吴某凡的后尘)
明星们在收获巨额利益的时候,也不得不夹紧尾巴,做出表率,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另外经此一事,我也希望部分女粉丝自重,不要老是“坐地排卵”,“为爱豆生猴子”。
说实话,这真的也很恶心!
联想到吴某凡的国籍,我突然意识到我们手上又多了一张筹码。
真是天上掉下来的。
对娱乐圈的警示?认真讲的话就是运作团队要完成专业化。
你手上有一个印钞机器,只要它不进监狱,一年就是十个亿的现金流。
公关风险归公关风险,只要你不犯法,其他舆论总是可以花钱左右的。
但是法律风险是最致命的啊。。。经纪团队以后要每半年开一次会,黑板上就是两张图,未成年,然后一个大红叉。另一张图,强奸,一个大红叉。
不去强奸,不去迷奸,不去勾搭未成年人,是很难控制的事情吗?
但凡找几个养过泰迪的保安看着,这事儿很难吗。
你说凡凡比泰迪有活力,很难控制,你资本的力量连手下艺人都控制不住了吗,都没几个黑料能压住他了?
这大概就是对娱乐圈的警示。
对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来说,就是提升自己的判断力,不要被垃圾文化冲昏头脑。
法律只能是最低标准,道德才应该是艺人自觉奉行的一般标准,甚至谈不上高标准。
我们国家作为去宗教去信仰的唯物主义社会,部分群众精神崇拜的基本需求被投射在了偶像明星身上。这本身不是艺人的错,但是一旦资本支持下的无作品艺人接了这个饭碗,我们的屏幕就被这类纸壳人刷屏了,很多青少年还没有足够的判断力去认清现实。
我想这是国家早晚要打击的现象。
警示?
你觉得谁最了解吴亦凡那些破事?
警方吗?
当然不是啊!
娱乐圈啊!
吴亦凡身边的那些个老鸨、拉皮条、拍花子哪个不是娱乐圈的?
就连他的粉丝,粉圈里给他物色妹子的狗腿子大粉,也是娱乐圈的。
他们妥妥的都是圈内人。
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他们不但知道,精密得很嘞。
都美竹檄文一出来,那边律师团、公关队伍、经纪公司,少说几百号人通通行动起来。
都美竹:一个闺蜜,一个写手和一个骗子,心机深重,不是好人。
吴亦凡:一个公司,一个队伍和一个律师事务所,天真善良,人间天使。
看看!金钱的力量!
所以警示?!
娱乐圈里那些个人不但是知情,而且不报,不但不报,还集体捂嘴,不但捂嘴,还要洗脑赞美。
如果不是都美竹像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烈火烧着了他们每一个人的屁股。
你觉得他们有几个人真心觉得吴亦凡错了。
搞不好他们真觉得吴亦凡天真得很嘞。
就像《北辙南辕》的编剧说的,那就是她的地气。
娱乐圈里那些人觉得签子就是他们的日常,是我们圈外人太大惊小怪了,还惊动警察。
还记得郑爽是怎么说的?
去超市吃东西付钱是烂习惯。
明白了吗!?
娱乐圈需要的不是警示,而是一场彻彻底底的整风运动,从投资、明星到粉丝,一个角落都得整理干净。
否则,你从一个粪池里捞走一只蛆,粪池毫无波澜,甚至还会因为搅动发酵,更加恶臭。
粉丝们不要气馁,以后说不定你吃外卖的筷子就是吴某凡亲手搓出来的,比泥点子幸福多了。
警示是以往娱乐圈乱七八糟的风气,明星最好不要参与。否则,不但演艺生涯就此终结,还将迎来铁锤。
从以往石锤的情况看,娱乐圈不少人存在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1、毒品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吸毒被抓的艺人不少。有些娱乐圈人士甚至给吸毒美名为寻找灵感。我国对毒品违法犯罪零容忍,娱乐圈都应该以此为戒。
吸毒属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最高可处15日拘留、2000元罚款。
比吸毒更严重的是容留他人吸毒。开毒趴、明知他人吸毒,为其提供吸毒处所等,就是容留吸毒行为。
此外,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也构成犯罪。
2、群交。滥交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吸毒后为了散毒,所以滥交、群交。另一种是单纯的群交,比如某导演深夜与两名女演员对剧本。三人以上群宿群奸,就涉嫌聚众淫乱罪。
3、强奸、强制猥亵。吴亦凡这个案件比较典型。此外,导演如果利用职权关系,迫使男女演员与其发生性关系,也涉嫌强奸或强制猥亵。
4、偷税漏税。范冰冰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5、集资诈骗。利用粉丝进行筹款,可能涉嫌该罪名。
...
以上行为,作为明星或者有志于从事演艺事业的人,务必禁止。否则迟早把自己送进去。
吴亦凡其人,从2014年,离开韩国偶像组合EXO,来到中国发展,并将韩国爱豆粉丝运营的那套机制,带回内地娱乐圈。
他一度成为周星驰、徐克、王家卫、冯小刚、吕克贝松、管虎等电影名导们争相力捧、如日中天的新生代当红明星,无数电影投资商的眼里最具投资价值的电影新人,主演了众多令人瞩目的热门影片。
因此,当2016年初,吴亦凡的性丑闻首次曝光后,才有了影视圈时尚圈的某些著名女性大V们,一边对出来曝光的受害女性去种种“荡妇羞辱”,一边竭力鼓吹吴亦凡是“肉身布施”“活菩萨”, 她们之所以发表这些枉为人女、枉为人母的奇谈怪论,本身上就是给力捧吴亦凡的资本站台罢了。
一直到吴亦凡主演的《爵迹》 《西游伏妖记》《欧洲攻略》全都票房惨败,口碑血扑,吴亦凡在《致青春2》中负演技的名场面:「苏韵锦你欠我的用什么还」「菩萨知道我心里有多难过」,更沦为全网笑柄。
他才终于在周星驰《美人鱼2》与王家卫《繁花》这两部热门影片的男主角竞争中失败了。
然而,被电影圈退货后,其幕后资本又另寻蹊径,让吴亦凡带巨资进组,主持了《中国有嘻哈》节目,更将他包装吹嘘为“嘻哈文化”的导师。
与此同时,多个综艺节目也纷纷重金邀请吴亦凡,担任导师或者嘉宾:《七十二层奇楼》《潮流合伙人》 《中国新说唱2020》《潮玩人类在哪里》……
各类国际知名品牌,同样对吴亦凡青睐有加,让他同时身兼了路易威登、保时捷、宝格丽、欧莱雅……等多个国际高奢品牌的代言大使。而这些综艺与代言的劳酬,据悉每一笔都在数千万元之巨。
他强大的包装团队,甚至还在2019年,将吴亦凡在综艺里被传为笑柄的失败rap:「你看这个面它又长又宽,就像这个碗它又大又圆」,
硬生生写成一首口水歌《大碗宽面》,而后竭力营销,大肆宣发,吸引了很多蹭热度的歌手演员也跟风翻唱,加上众多粉丝和水军的无脑吹嘘,硬生生把吴亦凡捧成了“有作品的年轻音乐人”。
接着,号称6亿投资的古偶S+大制作《青簪行》,也打着「吴亦凡主演的第一部电视剧」的名头,搭档的女主角杨紫,此前《香蜜》与《亲爱的热爱的》,相继让邓伦与李现两位男星一炮而红。显然,吴亦凡的团队也希望复制这种成功,这部剧预定在2021年暑期档播出。
谁也没有料到,就在此时,一个网红都美竹,曝光了吴亦凡多年以来的违法犯罪行径,更得到广大正义网友的声援支持,令此事掀起巨大的舆论风潮,
加上一个意图牟利的骗子从中两头欺瞒,令吴亦凡团队以为可以设局坑陷都美竹,就这么阴差阳错下,反而令吴亦凡自己锒铛入狱。
一个走红七年、粉丝千万,本身已经进化为资本的顶级流量明星,一个价值二三十亿,未来本可以继续每年进账数亿的商业帝国……就此轰然倒塌。
这或许很不可思议,是任何胆大妄为的编剧都想不到的剧情,就这么活生生的发生了,却也是流量经济与饭圈文化的种种乱象下的必然。
法律面前无顶流!
外国国籍、高奢代言、资本力挺,从来都不是为所欲为的护身符!
某几位互相接力,硬是将这个【劣迹艺人】捧红成“顶级流量”的“京圈”“港圈”的著名导演,此刻脸疼不疼?
比如管大导演:「他(吴亦凡)跟别的这一代男孩不同,就是因为国外生长背景经历,我觉得他【特别干净】,他的眼睛都是很单纯的」
说真的,以亦凡gie gie 的业务能力,就算是在监狱参加文艺汇报演出,唱一首《大碗牢饭》,
恐怕人家都嫌弃。没了百万调音师和幕后团队包装,就他的歌能听?就他的戏能看?
偏偏让这种人成了粉丝千万的顶流明星,长红了七年,票房几十亿,哪怕是演技被群嘲,被电影圈退货,
还能演上六亿投资的S+大制作电视剧的男主角,身兼十五个国际国内的顶级奢侈品牌代言,多次登上顶级杂志封面,是所谓“时尚圈”的头等宠儿……一直红到东窗事发……
春江水寒,鸭亦先知,所谓的“影视圈”“时尚圈”“娱乐圈”……纸醉金迷,灯红酒绿,其实早就病了,而且病入膏肓!
吴亦凡作为【劣迹艺人】被刑事拘留第一人。证明警方肯定已经掌握了相当程度的证据,案件侦破也有了相当程度的进展。
很快,各个网络平台一起出手,封掉了吴亦凡个人与其工作室的所有社交账号。包括吴亦凡粉丝聚集地的“吴亦凡超话” “吴亦凡贴吧” “吴亦凡豆瓣小组”等,也纷纷被封禁。
各个音乐平台下架吴亦凡所有歌曲。吴亦凡曾经主演的几部电影,同样直接将他的名字移除。杜莎夫人蜡像馆同样将其蜡像撤展。
这样全网封杀力度,一夜之间便 “查吴此人”,同样是规模空前的,此前的范冰冰吴秀波翟天临赵立新黄海波李小璐郑爽……等等,皆都要瞠乎其后。
不止如此,5年之前,当吴亦凡的性丑闻事件首次被曝光时,那些与他沆瀣一气,竭力洗地,对受害女性种种“荡妇羞辱”的影视圈时尚圈大V们,如【六六】、【马薇薇】、【苏芒】、【燕公子】等人,也纷纷被秋后算账,销号禁言。
各个官媒也纷纷就此事发声,谴责无良明星与劣迹艺人,呼吁整肃饭圈风气。此事已不仅仅是吴亦凡个人的刑事案件,注定是一场影响整个行业的大地震。
天下人,苦流量明星与饭圈邪教久矣:罄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白日放歌须纵酒,漫卷诗书喜欲狂!
相关回答:
如何看待7月 22日北京警方公布的吴亦凡都美竹事件调查结果?
如何看待自媒体大V发表的「明星睡粉是福利」,这些言论是否助推了事情的发展?
对娱乐圈有什么启示我不知道,但是对很多人而言启示很大,看了高赞的回答——我觉得我们中国的法律建设任重道远——基本所有的高票大V都是未审先判,期待吴被判刑。并且已经站在道德高地,开始说,吴XX,这个强奸犯,也有今天。
这些话看似非常正义,但其实吴还没有经过法律的审判——所以他目前的身份还不是强奸犯。虽然我也很讨厌吴,但是我觉得案件目前还属于侦查阶段,只要法官一天没有判他无罪,在我心里,他就是清白的。他只是一个演戏唱歌都很烂的艺人,但不是罪犯,更不是强奸犯(至少目前不是)。
很多人引领民意会对法官的公平造成一定的压力,法律应该用证据说话,并不应该因为他是吴亦凡,因为他加入了加拿大籍,因为讨厌他的人多,所以鼓破万人捶,所以就应该一定要治罪!就算真的是罪犯,也只应该由法官宣判,而不是大V。
目前他只是嫌疑人,不应该在网络上先判他死刑!这样并不公平,也不符合法的精神!
张紫妍以死相拼,没用。
文在寅说“赌上命运”,没用。
拍电影,没用。
搞论坛,没用。
网络谩骂攻击,没用。
带血卫生巾贴满墙,没用。
一切贴标签玩撕裂走极端都没用!
……
但是中国不是韩国,
人民民主专政的铁拳!
有用!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现在吴亦凡的在各个圈子的“好朋友们”,当初有多贴和蹭这个顶流(又或夸赞溢于言表),现在就能有多远离多远——某种角度,树倒猢狲散,也是一种亘古不变的规律。
回到就事论事,道歉也是撇清,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法律的问题归法律,现实里,并非用所谓“力挺”的背书就可以证明一个人的道德和合法性。
就好比有人背地里无恶不作,不熟悉的人或许一时基于朋友或者粉丝关系而给予“力挺”,实际上这种力挺背后没什么逻辑基础。
这是因为“力挺”存在于你相信你所看到的,然而冰山一角之下更多你没看到的将可能会在未来自我打脸。
我有时候觉得世界很荒谬。一场大闹剧里,各路有流量影响力的大V下场站队,而后背书。
等到事情山高月小,水落石出,有的人溜之大吉缄默无言,有的人忙于撇清关系解释,然后留下一堆曾热爱明星和相信背书的粉丝错愕不已。
粉丝当初有多狂热,现在可能就有多后悔。
诸如李雪琴删除吴亦凡相关微博就是一例。
最苦的还是被蒙在鼓里的吴亦凡粉丝们,是韭菜,也是被各路玩弄股掌之上的苦命人。
额外地,其实无需警示娱乐圈。
都是聪明人,君不见当下有人也因此事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从所说的急于撇清关系,到无关联者自查自纠。
反而我觉得得给服务于娱乐圈的同行们提个醒。
往常轻飘飘的律师函堵嘴已经不是灵丹妙药。娱乐圈切勿妄想用律师作为工具,挥舞大棒以为“防民之口”。
民众既非痴愚盲目,不但娱乐圈自身需要行得正,服务于娱乐圈的律师也当提升业务水平。
举个例子就是,类似吴某凡事件,给明星做应有完整的风险提示非常重要,类如商事合作违约风险管理,行为刑事风险合规提示,虽说是未雨绸缪,其实也是以律师业务去帮助规范娱乐圈的发展。
往昔律师被明星用在娱乐场动辄“律师函(声明)警告”的作用预估会越来越小,不是民众皮了,而是社会发展对明星的道德水准和行为规范有了更高要求,由此服务于娱乐圈的律师也需要进一步提升个人业务水平。
能有个皮的警示。吴亦凡想和女孩子睡,倒贴的以万为单位。他偏喜欢强或迷或幼,那是他心理有毛病。
对其它艺人来说撑死了做陈冠希,不现在一样一堆粉丝?
对艺人与资本来说,唯一的教训是如何摆脱摆平贪婪的女人。狮子大张口或者想上位的。这个但凡有些爱Q,不难吧?
至于粉丝经济和流量明星什么时候完犊子,什么时候这类造假收割的综艺完蛋,指望资本与市场是绝无可能。
大众里是不可能不出5×50的。除非上面铁拳出击。可凭什么啊?
1:以后玩的时候屁股擦干净点。
2:以后只要被揭底,在事件发生时立马飞出国。
3:被揭底后钱好商量,比之前愿意多赔点,实在接受不了先飞出国再找律师起诉。
4:去美国进修一下爱泼斯坦的玩法套路,去国外玩。
难道谁还会认为从此娱乐圈那帮烂人会洗心革面再也不乱来?别逗了,他们只会玩的更隐蔽。
以后一被曝光立马飞出国的肯定是屁股不干净的。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的好高兴啊。多巴胺好像又增加了一样呢
吴亦凡能走到今天,靠的还是粉圈的存在。
推倒生长毒瘤艺人的根基,才是治本。
奇葩说有一期辩题讲追星,黄执中有段话非常精彩,分享给你们:
而这个世界是长什么样子的呢?这个世界是不会只有一个刘德华的。”
“这个世界是,别人喜欢 郭富城 也是对的。”
“这个世界是,喜爱的歌手买一张唱片就好了。”
“就算没有付出口红或者包包,你的热爱依然是有价值的,这才叫做看到这个世界。”
“热爱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大,而不是变得更小。”
“可是我一定要讲这个,是因为我们都在经历一个很奇妙的时代,一种,热情本来应该是能量,原本应该是太阳,可是却拥有大量的外部性,会影响到毁灭掉所有人的太阳的时代!”
相由心生。长得邪气森森的明星要敬而远之。
相信直觉。阴气压过阳气的男人不会是正一般人。
表里如一。长得阴柔的明星非常可能是根牙签。
安全第一。喜欢cao粉的明星正经女生要远离。
衣冠禽兽。为了泄欲某些明星啥下作手段都敢用。
信用归零。明星工作室满嘴胡说八道我们只信警方。
理性追星。想破脑袋也没几个代表作的很不正常。
敬畏法律,再有钱有名触犯法律分分钟吃牢饭。
开心吃瓜,警方抓捕靠谱不怕律师函使劲锤他。
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趁机把流量捆绑资本这两棵恶草安排个明白,我看也就别搞什么净网行动了,净都净不到点子上。
都特么刑拘了丙丙超话还有在那洗地骂街的,这个圈子已经畸形到什么地步,不应该有点数吗?
一个咬十个,十个咬百个,把百万漕工都咬出来呗。
这下真的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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