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9 月 22 日曲婉婷为母亲张明杰贪污案发文,称「6 周年无果,继续保持相信正义」,你怎么看?

回答
曲婉婷为母亲张明杰贪污案“6周年无果,继续保持相信正义”的发文,无疑触动了社会公众的神经,也引发了多方面的思考和讨论。要深入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案件背景回顾:张明杰贪污案的核心与公众认知

首先,我们需要回顾张明杰贪污案的基本情况。张明杰曾任哈尔滨市发改委副主任、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务,被控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罪名。核心在于她被指控利用职权,在土地收储和开发过程中,侵吞了巨额国有资产,导致大量国家资产流失。

这个案件之所以备受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国有资产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与张明杰的公众身份以及其女儿曲婉婷的知名度有关。公众对于官员贪腐的深恶痛绝,以及对于案件进展的关注,使得此案成为社会热点。

二、曲婉婷的发文解读:情感、立场与潜在的信号

曲婉婷在“6周年无果,继续保持相信正义”的发文,可以从几个角度解读:

情感的宣泄与坚持: 作为女儿,她对母亲的遭遇感到痛苦和不甘。发文可能是她长期以来积压情感的宣泄,也体现了她对母亲的爱和支持,即便在漫长的等待中,她依然选择“相信正义”。
对案件进展的不满与质疑: “6周年无果”直接表达了她对案件久拖不决或审理结果的不满。她可能认为案件的审理过程存在问题,或者她认为母亲是被冤枉的。
争取外界关注与支持的尝试: 在中国,涉及重大贪污案件的审理往往受到严格管控。通过社交媒体发声,曲婉婷可能希望吸引更多的媒体关注和公众舆论,从而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或者至少为母亲争取更多的辩护空间和支持。
“相信正义”的双重含义: “相信正义”可以理解为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母亲一个清白,也可能包含她对“正义”本身有不同于司法认定的理解,甚至是在表达对现有法律程序或判决的某种隐晦的质疑。

三、公众与媒体的反应:复杂的情感与多维度的讨论

曲婉婷的发文自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讨论,其反应是复杂且多维度的:

支持与同情: 部分公众会站在女儿的立场,对她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认为即使是犯罪分子也有亲情,女儿为母亲发声是人之常情。他们可能会认为案件审理过程漫长,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批评与质疑: 更多的公众可能会对曲婉婷的态度表示不满甚至愤怒。他们认为,案件的核心在于张明杰是否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巨额国有资产,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损。曲婉婷回避案件实质,反而以“相信正义”为名进行情感渲染,可能被视为对法律的漠视,甚至是在为腐败行为辩护。
对司法公正的讨论: 有人会借此讨论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效率以及信息公开的程度。他们会思考,为什么案件会拖延如此之久,以及公众是否应该了解案件的更多细节。
对“公知”与名人发声的审视: 由于曲婉婷的公众身份,她的发声也引发了对名人利用其影响力在敏感案件上发声的讨论。这种发声是否合适,是否会干扰司法,也成为关注点。
对“情感”与“法治”的权衡: 公众在面对这类事件时,往往需要在亲情、情感与法治精神、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大部分人会认为,法治精神和国家利益应该优先于个人情感。

四、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案件定性与亲情的复杂关系

这是理解此事的关键。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情感并非法律的考量范畴: 法律的判决是基于证据和法律条文,而不是基于家庭关系或个人情感。张明杰的罪行,如果事实确凿,是其个人行为,而非其女儿的责任。然而,曲婉婷的发声,很容易被公众解读为试图通过亲情干预法律。
“相信正义”与“无罪推定”的区别: 在司法程序中,嫌疑人享有“无罪推定”的权利,直到被法院判决有罪。但曲婉婷的“相信正义”更像是一种信念,而非对司法程序的具体指控或辩护。
腐败对社会造成的伤害: 贪污腐败不仅是财产的损失,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侵蚀,是对国家公信力的打击。公众对贪腐案件的敏感度很高,任何可能被视为淡化或美化腐败行为的言论,都可能激起强烈的反感。

五、曲婉婷的发声可能带来的影响(风险与收益)

潜在的负面影响:
激化公众情绪: 可能进一步加剧公众对她的负面观感,被视为“为贪官辩护”或“煽情”。
被解读为干扰司法: 可能被认为是在利用舆论向司法系统施压,虽然效果未知,但这种尝试本身就可能引起反感。
个人形象受损: 可能会让她在中国国内的公众形象进一步受损。
潜在的正面影响(对其本人而言):
情感的释放和自我心理安慰: 让她自己感觉没有放弃对母亲的希望。
争取部分理解: 也许能争取到一小部分同情者的理解和支持。
为母亲保留一丝希望: 如果她认为案件存在不公,这种发声至少是一种不放弃的信号。

六、总结与思考:法治社会下的言论与责任

曲婉婷的“6周年无果,继续相信正义”的发文,是一个情感与现实、亲情与法治交织的复杂事件。

尊重法律程序是基础: 在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程序,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办事。同时,司法机关也应提高透明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司法公正。
言论自由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公众人物在表达观点时,尤其是在敏感案件上,需要权衡言论自由与社会责任。煽动情绪、模糊焦点,可能适得其反。
家属的痛苦与社会的正义: 我们应该理解家属的痛苦,但同时也要坚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腐败,实现社会正义。这两者之间并非绝对对立,但需要清晰的界限。

总而言之,曲婉婷的表态再次将张明杰贪污案推到了公众视野中,引发了关于法律、情感、舆论和社会责任的深刻讨论。她的“相信正义”,对于不同的观察者而言,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也折射出社会在看待腐败案件和亲情关系时,复杂的心理和价值观。作为旁观者,我们更应关注案件的真相和法律的公正,而非被情感因素过度干扰。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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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我妈怎么还没枪毙?不行,我得发文让网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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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应该没那么简单。

张某某14年被逮捕,16年一审开庭且被检察院要求判处死刑,该案在当时应该是检察院自侦自诉。检察院那个时候敢起诉,说明他们认为(也可能是有领导要求他们认为)能够支持死刑的证据已经达到了“确实充分”的标准。结果到了2020年尚未作出一审判决,说明一审法院合议庭或者审委会对案件事实或证据存疑(也可能是有领导要求他们存疑)。案件受到第三方干预是确定无疑的。

这个有能力干预案件的第三方,大概率是系列贪腐案件的最终受益人(集团)。

通常情况下,找个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给笔钱安抚家属,其他人就能坐地分赃了。狠一点的,比如这个案子,斡旋一下,顶罪者从重从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人就彻底高枕无忧了。

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在于计划中的顶罪者有个孩子在国外。一开始可能没重视,但一审开庭之后才发觉张某某可能预先给这孩子提供了足以指证幕后利益集团的证据,国内强行判,搞不好就会导致国外狗急跳墙,两败俱伤,这才把审判搁置下来。

至于曲某某定期发文“寻求正义”,搞不好只是给国内某人打招呼:没钱了,打钱。

补充2:

对于曲某某而言,她在国外的生活费来源应该不干净,只不过演艺行业洗钱相对容易。撕破脸,把手中的全部证据直接公之于众,一方面可能会被断绝生活来源,另一方面,加拿大政府也可能获得证据,以扣押、没收其本已洗白的非法财产。所以,她也只能这么隔空喊几嗓子,在社交媒体上“寻求正义”。除非是到了二审死刑宣判等待复核,或者她妈在看守所病危这些极端情况,才能真正看出来这孩子是不是真的在乎她妈。

补充:

感谢评论区提供新闻链接的朋友。这个案子19年开过一次庭,检察院撤销了对张某某3.5亿贪污的指控。这笔钱被扣掉了一亿多“成本”,剩下的两亿多被认定为“损失”,记在了一个最高刑轻得多的滥用职权罪中。张某某被认定通过受贿获得的股权折合不到一亿(而且从已有新闻报道所披露的信息看,这些股权以及背后的财产并未被张某某消费、提取,案发后应当被冻结,判决没收后是可以回到国库的),张某某在此案中被认定拿到手的现金“只”有五百万,参考同类案例,命大概率能保住。曲某某一次又一次公开场合“寻求正义”,不得不承认还是有点效果的。

当然,19年开庭至今未宣判,也超出了“正常”审限。中间发生了什么,普通民众不得而知。

只可惜,那些实实在在损失掉的国家的财富,可能就不会再有人过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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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贪官送出国的孩子,有很多种身份:

资产转移的前哨战。

人生重练的小号。

人形离岸账户。


唯独不是一个独立人格的孩子。

她并没有是非观,甚至孝心都没有。


她被资源的易得感高度腐化,不惜做起别人的小三。

她已经被庞大的资产支配了人格,这种隔空尽孝,你以为是说给谁听的?

太悲哀了。

她说给法院听的,“别等了,弄死吧。我是不会还钱的,赶紧判。”

检方建议判死刑的时候,她这两次所谓云尽孝都表达出了嫌时间太拖的意思。

她在请检方赶紧打消任何可能期待她还钱的念头,这是嫌她妈死的慢了。


说真的,我知道她这种人,她这一辈子,会很痛苦的。

整天做一些民脂民膏烧出来的音乐,现在她妈妈也要填进去了。而她不能从基本人性出发去做事,只能为资产的存在而活,然后只得表现得很没选择的样子。

如果她选择回国,还钱,给妈妈减刑,那么还要把这种补偿做到底,自己亲自向受害者道歉,同时这些事情也否定着自己当初得到这些资源的正当性。即使做了这一切,生活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这是她不能接受的。

所以她才会发言说母亲是她的英雄。盲目定性并非母亲有英雄壮举,而是因为她只能这样荒唐。为了自己得到资源的正当性,为了不必面对那些受害者,为了不必把利益让出来退回去,她恨不得把妈妈说成命里带来的财神爷,英雄还说少了。

说她妈妈是英雄,是为了钱,不是为了妈。

所以才会每个两年希望法院给她妈来一个痛快。


加拿大这个地方,最喜欢把中国的事黑白颠倒。

扣不该扣的人,造不该造的谣,政府各种假装提供政治避难,留下了不少中国老百姓的血汗钱。我们望洋兴叹,说怪不得别人,那是我们习惯性自省,并不是他们真的德行无差。

有些豪华地段的华人邻居,谁也别瞧不起谁,财产都有点不干净,坐在一起你一言我一语,提起祖国和党,都觉得自己委屈的要命,但在国内他们没准早就上了通缉令。

这样的氛围,也有助于曲婉婷假装自己家族的无辜,这圈子没人戳穿她,人家害怕你把人家戳穿了呢,运气好说不定能自己骗自己一辈子呢。


我相信她现在还是在深度自欺状态的。

她欺骗自己还是爱她妈妈的,她欺骗自己这一切都是母亲大人的愿望,她只不过是在执行而已。甚至骗自己说赶紧审判就能平反昭雪,其实心里想过所谓最坏的结果,不就是枪毙吗,只要再云孝顺几句再也不用想着回国了。到时候哭几嗓子,那真的是什么坏结果吗?


她现在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策,基本上是长时间人格被巨量资源架空的结果。

从小就做为离岸人形账户的话,即使有着一技之长,也不会轻易放弃作为一个离岸账户的职责。因为她深知,即使是自己的能力有一大部分是洗钱洗来的,她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现在的曲婉婷没有真的亲情,她是一个被资产异化了“贪官子女”而已,活成离岸账户的样子,吞吐中国底层的血汗钱,刻意麻痹自己对这些信息的敏感度和判断力,但内心深处受尽炽烤。

这种人很多,他们的良知大多对抗不了这种混杂着亲情、责任和贪婪的混沌意识。这种人会用亲情和责任来伪装自己,而贪婪早就在很早的时候,在最初品尝海量金钱的美味时,就和自己的灵魂绑定了,将伴随一生。

即使这类子女有良知,大部分在意识深处大喊

“救救我。”

其实如何自救,早就写在全网,答案就写在明面上。

但他们好想谁来逼着她们把事做了。

可就是很难站出来把钱退了,把刑减了,然后用余生去弥补上一辈的罪孽。

他们很难做到这些,他们接触到的善良不足以对抗被资产异化的灵魂。

因为.....你也不看看他们的父母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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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快忘了这事了,她一提我又想起来了,真就孝感动天,张明杰生了这么一孩子,属实是捡到宝了。

张明杰的所作所为可以算是国有企业“改制”的一个缩影和典范,她自己主持哈尔滨原种繁殖场改制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把整个场子定成不良资产,然后和私人企业勾结,贱价抛售,抛售过程中篡改转让合同,在其中加入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价值23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她6000多万就卖给了私人老板。

然后在当任道里区副区长期间,拿着篡改后的包含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的合同,让哈尔滨土地储备中心城建投资集团来征收这块地,骗了3.49亿的土地征收款,哈尔滨土地储备中心城建投资集团还傻不拉几的以为捡了便宜,花了3.49亿就拿下了价值23亿的地,还挺乐呵。

然后张明杰就和私人老板把这3.49亿平分了,然后曲婉婷就拿着她妈给她的钱去大家拿唱大曲去了,然后张明杰被抓了,然后曲婉婷就开始给她贪官妈天天念超度经。

这事眼熟不眼熟?有人说这事是《人民的名义》里大风厂案的原型,所以眼熟,我看不尽然,眼熟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身边此类事件太多了,都常态化了,都不以为怪了。

过去几十年,但凡谈及“改制”二字,在有些人嘴里就剩下一个意思——卖国企,什么产业升级啊,保住就业啊,开拓市场啊,增加效益啊,都不重要,改革成不成功,关键就看你有没有卖国企,只要卖国企了,那就是改革成功了,如果国企卖的不够多,那就是改革不彻底,留了计划经济的尾巴,不尊重市场规律和看不见的手,那就是思想不解放,体制不接轨。

国企卖了之后,寡头和官僚们就开始上下其手,层层分润,然后一转房地产,高位套现之后麻溜上飞机外逃转移资产申请政治避难一气呵成,跟流水线似的。

这就是过去几十年各种所谓“改制”中的很大一部分内容,你要跳出来骂两句,那些穿肠烂肚的无骨文娼就开始阴阳怪气的念些什么“国进民退”“与民争利”的东林党式馊经。

最终的结果就是,东北振兴了几十年反正就是死活振兴不起来,作为中国最早实现了工业化,在新中国建设初期用煤炭粮食棉花钢铁和其它工业品养活了半个中国,打赢了朝鲜战争,满载共和国最初荣光的东北地区,变成了投资不过山海关的价值高地。

为啥振兴不起来?道理很简单啊,去工业化这个东西是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东北地区的改革方法相当大程度上实质上是休克疗法,你看看改革的手法和改革的后果,和北边的毛子是不是一模一样,东北和俄罗斯地缘条件气候条件都不是很好,除了资源外主要经济要素都很糟糕,去工业化之后本来就很难再工业化,未来就算以国家意志扭曲价值规律,依靠南方输血强行再工业化,其成本之高也极有可能得不偿失。

而休克疗法必出寡头,寡头必然外逃,张明杰曲婉婷和西方国家那些说着俄语,国籍履历表里第一行是苏联的富豪本质上是一回事。

最可恨那些野兽,吃尽了我们的血肉,这句歌词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赶紧把这寡头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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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发国家始终而临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被先发过国家割韭菜。

割韭菜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张明杰的案就是被割韭菜的一种方式。

后发国家的资本被侵占、挪用,然后被转移到发达国家。

这些钱到了发达国家,很快就被挥霍一空。

有的是购买房地产,发达国家原本100W的房子,被炒到200W,这100W溢价就相当于送给了发达国家。

有的是买奢侈品,比如买一幅毕加索的鬼画符,原本价值1000W,被炒到2000W成交,这1000W的溢价又相当于送给了发达国家的人。

有的是赌博,白送人头。

有的是买股票,然后人发达国家的财团是大庄家,炒股亏了,钱相当于送给了发达国家的人。

像这种资本转移的方式,是绝大多数后发国家面临的问题。

你比如印度、非洲。据统计世界各国每年援助非洲多达1300亿美元,然而非洲始终发展不起来,谁有钱就把搞到的钱弄到发达国家逍遥去了。

2、西方的双重标准是用来割韭菜的。

像曲婉婷老娘这种罪犯,明明犯有滔天罪行;然而,曲婉婷到处一哭诉、一卖惨、一秀“优雅尊贵”形象,摇身一变就成为了在西方政客眼里被打压、被迫害的人士。显然,中间断不了有各种利益的输送,本质仍然是被西方割韭菜。那些所谓的议员,你如果不给他们“捐款”,你喊破天他也懒得搭理你。

西方那套东西被玩来玩去,已经失去了是非曲直。

所以,在可见的未来,它们也无法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因为所有的问题都会被利益集团政治化。

就像美国的抗疫一样。

3、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有不少有钱有势的人,总是到处嚷嚷要像西方学习,要皿煮,要滋油。

皿煮、滋油的后果是什么?就是像西方,特别像美国那样,法律、制度都是保护有钱有势的人。包括媒体也为有钱有势的人说话。

有钱有势的人世袭往替。

政客不用为社会问题负责,有钱人永远可以用钱摆平问题。

在美国,我们看疫情已经致死20万人了,可有一个人因此被问责?

在美国,我们何曾见过一个在钱人被定罪入狱?

辛普森杀妻案,多么明显的一个案件,被告花重金聘请强大律师团队,硬生生找到取证过程中的瑕疵,使得证据链不完整,最后无罪释放。

我们有个地区有个绑匪,明明绑架了很多个富豪,就是拿他没办法,人家抢了钱可以请最好的律师为其辩护。最后还是我们这边亲自出手才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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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张(曲母)的代理律师一直做的都是无罪辩护,张本人也始终否认各项控罪和关键事实,目前为止,法院暂未作出判决。

依据公开报道,张于2014年9月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至今已逾六年,其间经过两次开庭,一次变更和追加起诉。

且不论羁押期限是否过长,六年之久的审理期间都说明本案的情况非常复杂,而从变更起诉的内容看,检察院对涉案事实的主张在这六年间也发生过一些变化,考虑到这些因素,不建议先于法院裁决预作判断。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如果我们支持法院定罪原则,那张不应该是个例外,既然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作出裁决,张是否有罪就未有定论。

只要法律上张未被判定有罪(哪怕只是理论上无罪的可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辩护或是自辩意见就应该得到尊重,曲作为张的女儿,自然有为其母发声的权利。


几点信息:

1、本案最初起诉罪名为贪污罪、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三罪,后改为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两罪,贪污罪已被变更取消,本题下还在讲贪污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连新闻报道都没检索就急匆匆赶来答题的。


2、从公开信息可以检索到,曲是在2000年出国留学,2009年正式与加拿大Nettwerk音乐公司签约,成为其首位华人合约音乐人,以上事件均发生于涉案事件前。

按照检察院的指控,张受贿时间为2011年(受贿10万元)、2011年(索贿500万元)、2013年(指使他人通过与收购方合营公司形式受贿9317万元)。

即使目前的全部罪名成立,时间上曲的留学费用也必然不可能通过其母的违法所得支付。

除非检方有新的犯罪事实补充,否则“用工人安置费留学”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

3、本案的“赃款”组成并不复杂。

根据检方的指控,本案一共五笔钱

(1)虚构国有土地使用权骗取的3.4985亿元,其中9737.7万元用来缴纳各项税费,3135万元用以支付部队天线补偿款,剩余2.21123亿元被收购公司侵吞。

检方原起诉书指控被告参与了瓜分(贪污罪),后变更为滥用职权罪(参与骗取,但未瓜分款项)。

(2)6160万元安置款,其中五千多万已经分给待安置工人,1146万元被收购公司私自截留,检方同样指控张犯滥用职权罪(违规允许该笔款项进入收购公司账户、由收购公司进行安置)。

以上两笔钱,受益人都是收购公司而非张,应向收购公司追缴。

(3)2011年张收受下属10万元,该笔款项张的自辩是借款,金额本身也很小,“退赃”问题不大。

(4)2011年张向收购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贿500万元,该笔款项去向未提及。

(5)2012年7月张指使他人与收购方合营公司(实为受贿)9317万元,该金额是案发时通过账目资金、名下动产/不动产核算而来,此前是否有过提取未提及。

以上三笔钱,才是需要“追赃”的款项,但除开去向未提及的500万元索贿以外,合营公司的资产在案发时已经被全面控制,并不像大家想的,存在大笔资金未追回的情况(500万元索贿也只是未报道,是否真的流失还要看案卷)。

另外,现有材料中暂未提到存在资金外流的情况。


4、本案争议最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可以确定的是最初转让公告中确实不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内容;但是针对后续添加,控辩各执一词

检察院认为是张蒙蔽其他人员,私自添加;张则主张转让公告未包括土地使用权内容只是因为当时尚未办妥各项手续,其并未蒙蔽、私加任何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 ,作为合同两方的繁殖场及其主管单位均没有保留合同,因此“原合同”到底有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约定已经难以确定。

检方指控的主要依据是当时参与人员的证供,但是张认为这些人本就利益相关,证词不足为信。


5、网络盛传的“贪污3.5亿致工人流离失所”其实是两件事。

前者是上文提到的繁殖场改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问题,后者是繁殖场改制后员工安置问题。

后案的涉案金额是1146.7万元,检方的指控是,按规定安置款应由原转让方(繁殖场)负责发放,但是张滥用职权允许该款项违规转入收购公司银行账户该账户虽以繁殖场名义开设,却是收购公司实际控制。

目前我没有检索到被告对该项控罪的主张的细节报道,但张否认了全部控罪,显然也包括本罪。


详细介绍一下案子:

张在2014年9月被批准逮捕,2016年7月第一次开庭,原起诉书指控张犯有三项罪名,分别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

受贿罪其实和网友讨论的黑龙江国企改制无关,主要是2011年张主管农村征地工作期间收受下属好处费10万元张对此的辩解是借款,因为不是本次舆论焦点,金额也较小,此处不赘述。


贪污罪

贪污罪、滥用职权罪都发生于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改制期间,贪污罪涉及金额3.4985亿元,就是网友目前热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事件。

关于这一过程,检察院和被告各执一词。

检察院指控,原合同并不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是签字期间,张以急着开会、合同事先已审议为由,蒙蔽有关人员在加入相关内容的合同上签字,从而导致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低价售出,其后该地又被政府征收,一进一出张及其合作者非法牟利3.4985亿元,该笔非法所得款项后由张指使他人与合作者签约均分

被告则否认指控,抗辩其并未从征地款(3.4985亿元)中获益,也并未擅自修改合同作为合同两方的原种场及其主管单位均没有保留合同,定罪证据仅有证人证言,而证人又与本案利益相关,所谓土地使用权转让内容为后加的说法本来就不成立

此处不对双方的说法下判断,但需要说明的是,在后续的变更起诉中,贪污罪的指控被变更取消了(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或证否被告主张)。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主要是之前提到的哈尔滨市原种繁殖场改制后原职工安置问题,繁殖场改制后,原职工需要安置,按规定,该安置款应当由原转让方(繁殖场)负责发放。

检察院指控,主管安置工作的张滥用职权允许该款项违规转入由收购公司实际控制的以繁殖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致使其中11467218.50元人民币至今未归还,本案其实也是因为安置款问题引发的工人上访曝光的。

以往报道中,对此事的辩护意见很少提到,但可以明确的是张否认控罪,而且本罪其实也有多处辩点,比如发放规定的来源、张作为主管人员的审核义务范围(考虑到银行账户是以繁殖场名义开设的,形式上确实是原繁殖场在进行发放工作)等等。


变更、追加起诉

前文提到,本案于2019年经过一次变更、追加起诉。

在变更起诉中,检方取消了原贪污罪的指控,转而指控,由于张滥用职权修改合同,虚构繁殖场土地使用权已转移的事实,导致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21123亿元(土地收购款3.4985亿元扣去税费9737.7万元、部队天线补偿款3135万元)。

结合原起诉书,检方在变更起诉中,变更了对原繁殖场改制中部分事实的认定,不再主张3.4985亿元由张与合作者均分(贪污罪),转而指控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损失。


在追加起诉中,检方追加漏罪,指控张在改制期间向收购方索贿500万元,并指使他人与收购方合营公司(实为受贿),截止案发,受贿折合9317万元。

至此,本案变为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两罪(金额均有变动)。



最后多讲一句:

原则之所以是原则,就在于你要在不想用的地方依旧坚持它。

我们不能觉得方便就主张某个原则,觉得麻烦又放弃这个原则,这种做法用“知乎体”来说叫“双标”。

审判权在人民法院,法院定罪前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指控和质疑(即使在网络上)也要有据可查、有的放矢,不能因为我们讨厌或者怀疑一个人就对其进行恶意揣测和人身攻击——这些都是网络讨论和公共议事应当遵守的原则,不能因为立场和观点的不同随意践踏。

我支持检察院追究犯罪、维护正义;也支持被告人积极自辩,代理律师尽责辩护;我支持民众对赃款追讨的关注;也支持各种不同意见的表达,反对无证据的指控和质疑。

张可能有罪,也(理论上)可能无罪;但无论最终是否罪成都不改变我们应该坚持的法院定罪和公共议事的原则。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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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孙笑川说:

曲婉婷只会在网上孝顺自己的母亲,这种孝被称作“云孝顺”;而孙笑川的母亲…其实就是“云母”……

曲婉婷动动手指头就能孝顺(指发微博),属实是个带孝女;而孙笑川也是动动手就能孝顺(指双截棍给莱莱按摩),也是个带孝子。

曲婉婷这么对自己的母亲,多半说明没把她当成自己妈,四舍五入就是没有,而孙笑川也一样没有。

曲婉婷不管发什么内容都会有一堆人骂,而孙笑川也是一发微博就骂声一片。

曲婉婷总是被骂上热搜,孙笑川也总是被骂上热搜。

曲婉婷现在连国都不敢回,而孙笑川作为日本天皇呆在中国也是背井离乡。

曲婉婷上过央视春晚,孙笑川也和自己的小弟xz一起在春晚演过小品。

曲婉婷和加拿大的男友谈过恋爱,而孙笑川和加拿大的弟弟吴亦凡也一起出演过恋爱剧《来自加拿带的你》。

曲婉婷的加拿大男友是温哥华市长,而孙笑川的弟弟吴亦凡也在加拿大长大,连亲属都是一个地方的,证据确凿,无懈可击。

曲婉婷在代表作《我的歌声里》中唱道:“你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的心里,我的歌声里。” 唯独没有说那个人存在于现实中,而孙笑川谈的是哪里的恋爱大家也都有数吧。


数字论证:

曲婉婷,首字母qwt,数字为17,23,20

孙笑川,首字母sxc,数字为19,24,3.

(17+23)/20=2.

-19+24-3=2.

Q.E.D.

曲婉婷就是孙笑川。

@平安温哥华 @平安枫叶 @平安孝道

证据确凿,建议在曲母之前Q币,让曲母“看不到你的孝我怎么睡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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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母一个副主任,还是非党员,想都不用想,肯定不可能是拿大头的人。

可所有帽子和刑罚都扣她家头上,拿她妈顶事,曲婉婷自然觉得冤得慌。

这事能拖这么久,很显然,拿大头的还在位。

曲母案的一个重要老板跑加拿大了,曲婉婷自己也在加拿大,他们很可能都握有重要证据。

曲那边的诉求可以猜得到,那就是妈妈免死、轻罪。而这边呢,一旦曲母正式判重判死,曲婉婷很可能将会利用著名明星+加拿大小名流的身份公布证据,让拿大头的曝光。

但曲母是不能不判的,一来检方已经建议死刑了,调子定得很重,轻也轻不到哪里去;二来此案国民关注度极高,曲婉婷的身份注定让这个案子无法低调。

退赃?小头曲家肯定拿得出,可检方已经把大头安人身上了,咋整?

而且之前案子里还出过一个无罪的,咋整?

因此就僵持住了。

值得关注的一个点是,哈尔滨城管、发改一个正局单位,曲母一个副职也是正局,和一把手级别一般高,干的还是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活儿。这对于非党员来说不常见。

嗯,她当年的另一个身份是哈尔滨民盟副主委,一个推断是,如果曲母不落马,当时甚至是有可能竞争哈政协副或到区里的,级别都已经在了。

显然,这是拿大头的给她的奖励。侧面说明两点,1、拿大头的能量很大,而且很可能不止一个人。2、曲母很可能更爱名,小头拿了也拿得不多。因此回到开头,让曲婉婷觉得母亲的重罪实在冤得慌,这才有了喊冤的底气。

当然,​干脏活,把人生和法律置于赌局,就要有这样的觉悟。她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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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佐们心目中比我懂比你懂的不就是曲婉婷爹妈这些人吗,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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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打实贪污几个亿的巨贪之女年年在中文媒体云哭丧,嘛事没有。

实打实的无产阶级贫下中农答主,随口嘟囔两句各种违规禁言。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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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在海外奔走相告呼吁「公正」,仿佛她妈的权利受到了莫大的伤害,对此,咱们得用魔法打败魔法。

曲婉婷她妈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涉案金额达 3.5 亿元,贱卖国有资产导致五百多名职工下岗,有报道称,受牵连的下岗工人因无钱取暖而绝望自杀。

我们享有造物主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你有权利出国接受教育、搞音乐,东北的国企职工们也有权利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你说,应当追求程序正义,每年报一次羁押的时间,仿佛这就是莫大的不公;

我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张明杰案的赃款到底在何处,能不能追回,还有什么人牵扯其中,都需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给安置款遭到挪用的五百多名职工一个交代,这体现了对人民群众财产权的重视。刑事诉讼法本来就允许对「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延长审限,像这样情况特殊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限也是于法有据,符合程序。如果觉得程序走得太慢,不妨来配合一下取证工作,降低一点审理难度。

曲婉婷在海外媒体频繁发声,呼吁平等和自由,巧了,这条微博正显示了对言论自由的尊重:曲婉婷可以自由地在中文社交媒体表达观点,哪怕将一名犯罪嫌疑人称为「英雄」,但也没有因为观点的不受欢迎而被剥夺声音。

哦对了,事件还体现了中国对他国司法主权的尊重:尽管曲婉婷用于海外生活的资金来源可疑,也没见她和案件毫无关系的哪个国家的哪个机场被逮捕接受调查。

挺好的,你尽管呼吁你的公正,我从事件中看到的,只有对基本权利的尊重,我对东半球的司法系统只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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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线捐汽油的节奏啊。

大家别骂她了,很明显她是友军啊。

本来年轻人一代都不咋知道她妈妈的事情,她竟以一人之力把母亲推上舆论风口被亿人唾骂。

简直大义灭亲。

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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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来说,未经审判,任何人最多只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犯罪份子。

我就不知道这么多人信誓旦旦说多么有罪,是掌握的证据比法院还齐全,还是怎么回事。

感觉法制观念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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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婉婷在微博喊“正义”,因为她认为还有相关官员没有被抓,她妈不能一个人背锅。所以她一直喊“等待正义”。

2、亲美公知和贪官是一条战线,公知作为宣传和移民中介帮助贪官洗钱到五眼联盟。

3、东北曲婉婷她妈那种情况,国有资产贱卖,公有企业私有化。就是美国给前苏联开的经济药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下的休克疗法。整出一堆官商寡头,和苏联解体后的俄罗斯寡头类似。

4、公知和反华自由派的头领,有美国中央情报局,也有亲美国的中国贪官。

5、加拿大温哥华那边,华人圈有个不成文的规则:不去主动打听对方在国内的事,除非对方主动说。

实际上在加拿大那边,银行金融方面的中文服务,一旦要是增多了的话,那么一般会有国内大的变动了。

那时东北国企改革造成的不好,外有美国的反华渗透新自由主义,内有贪官的卖国,公知的宣传,自由派的协助。

美国反华势力,贪官,港独,X独,公知,自由派,这都是一个阵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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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判决张明杰死刑,那么赃款不可能退回,同时曲婉婷在接下来的人生中会彻底变成一个反华分子。她会用那赃款以及她自己的财富来迎合西方,不断攻击我国政府。

如果我们不判张明杰死刑,让她劝解女儿退还赃款。那么首先张明杰本人不会同意,因为她用赃款培养出了如此“优秀”的女儿,她并不后悔。即便时光倒流,她依然会贪污并送女儿出国。为了自己的女儿她甚至可以背叛全人类。曲婉婷就更不用说了。

法律的作用,在这一刻显得无比苍白。刑罚的本意是让人忏悔,但是这一次,我们无法诛心。

他们的家庭,就是西方“第一代人做海盗,第二代人做工程师,第三代人成为艺术家”的缩影。只要第一代人死了,那么第三代人的艺术家身份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从某种角度来看,曲婉婷甚至期盼对张明杰死刑的到来——赃款完全归自己所有,也拥有了黑中国的最大理由。

明面上的消息不多,但是可以想象,我们面对顽固的曲婉婷做了多么艰苦卓绝的努力。

我们需要反思的,就是体制内的监察失误和财产转移的控制漏洞。要知道,“纪检人员不得参与行政”以及“外汇管制”也仅仅是这几年才开始施行的政策。

痛定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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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们是不是更能理解我之前说的,国内某些现象和秩序是国际秩序的延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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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曲婉婷的言论分析给她妈听,然后劝她妈妈出面喊话曲婉婷,让曲婉婷还钱。


这些贪官污吏目无法纪,害怕的往往是幽冥之事。

建议找宗教大手子去关怀张明杰,告诉张明杰,让曲婉婷还钱也是为了曲婉婷好,消除曲婉婷的罪孽,避免来日的报应,不要祸及子孙。

告诉张明杰,如果真爱曲婉婷,就不应该让曲婉婷和她的后代背负一辈子(贪二代、带孝女)的骂名


讲真,有些事情不抓住重点是没用的,张明杰现在多半在号子里又得意又欣慰,并且深信自己的女儿是真心爱着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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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北下岗工人的故事里,我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则:

铁西区很多工人家庭全家下岗,生活无着,妻子被迫去洗浴场做皮肉生意,傍晚时分,丈夫用破自行车驮她至场外,妻子入内,十几位大老爷们儿就在外面吸闷烟,午夜下班,再用车默默驮回。沈阳当地人称之“忍者神龟”。

女人走进红灯区,或者男人拿起砍刀,其实并非那个时期最惨的家庭,署名“红色回忆”的东北网友曾经回忆过他的见闻:

一户家庭夫妻下岗,生活艰辛,一日,读中学的儿子回家,说学校要开运动会,老师要求穿运动鞋。家里实在拿不出买鞋的钱,吃饭期间,妻子开始抱怨丈夫没有本事,丈夫埋头吃饭,一语不发,妻子抱怨不止,丈夫放下碗筷,默默走向阳台,一跃而下。

贾行家老师在他关于东北的文字里,更是写过让我读起来后背发凉的一段:

一对双双下岗的夫妻,想找工作但没有技能,不停到亲人家中蹭饭的他们受够了白眼,终于有一天,这个家庭的小女儿盼来了久违的一顿烧猪肉+白米饭,稚气的小脸,上满是幸福

小女孩不知道的是,这顿饭里,是她的爸爸妈妈含泪放进去的老鼠药

之前写到自己家庭的下岗经历,我看到有微博认证为财经博主的网友质疑,下岗潮发生在上个世纪末,2001年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在微博纵横捭阖、指点江山的他,大概不知道在鹤岗煤矿,矿工吃不上饭,带着全家人吃老鼠药的事,就发生在2016年春节

不过我想说的不是我家庭的2001,或是鹤岗煤矿的2016,而是哈尔滨种繁殖场的工人家庭们的2009

2009年的哈尔滨,最低气温是零下32C,种繁殖场的工人们发现,员工家属院的供暖锅炉停了

而让他们更绝望的是,买断了20年工龄的他们甚至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安置费,而价值数十亿的国有种植场,也被评估出了资产1700多万、欠债2000多万元的负资产

同样是在2009年,一个26岁的中国女孩与加拿大

Nettwerk音乐公司签约,成为该公司首位华人女歌手。

这个女孩叫曲婉婷,而贪污了3.5亿,其中包含了种繁.殖场工人们一千多万安置费的,则是她的母亲张明杰

曲婉婷昨天在她微博为她的母亲呼唤「公平、公正」,而面对质疑,她在ins里说:面对一一些无知的血口,一甩头Bye

曲婉婷,最公平、公正的结果你知道是什么吗?


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曲女士的妈妈张明杰贪污3.2亿,还以6000万贱卖了20亿的国有资产。当年东北工人下岗潮,惨像一片,至今黑土地上都抹不去萧条色彩,张明杰们在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这是一起共案,张明杰作为重要的证人,想要把其他人缉拿归案,就必须要她活着。曲心里很清楚,她妈这个岁数,判几年还是判无期都没差别,只要不影响她住加拿大住豪宅玩乐队就行。对她而言,她妈当然是英雄,毕竟献祭自己换来了她的好生活。她当然不敢站在中央大街上喊冤,因为那样会被哈尔滨的热心市民撕成碎片,但人在加拿大打打字的勇气还是有的。

所以对曲女士每年一度的微博云尽孝,你可以理解为她在搞行为艺术;或是让自己“被zz迫害”拿到居留权;或是为自己发新歌造势;或是干脆督促党和政府毙了那个老妖婆,别让她再找自己要钱减刑了

拒绝吐赃的你曾经在《最好的安排》里写过这样的歌词:我不要看到你的苍老,我不要你为我而煎熬。

我希望法律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让你那连工人们保命钱都要贪的母亲,能在黄泉路上见见那些绝望的老人和孩子。

而我们能帮到他们的不过是让更多人知道他们痛苦以严惩每一个贪污受贿的官员

你的每一个赞和评论都能让更多人看到这些故事和她做的恶!!

更新

2014年,曲婉婷的妈妈张明杰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了近3.5亿的征地款,被公诉机关起诉,目前仍在侦查阶段。

哈尔滨市郊东南方向有一个占地154公顷的原种场,成立于50年代。在那个计划经济时代,原种场养活了数不清的东北人,但是进入21世纪,原种场效益越来越差,不得已进行国企改制。

薅社会主义羊毛的机会,就这么来了。

2007年,时任哈尔滨市道里区副区长的张明杰开始负责农场改制,她自带财务团队进驻农场进行资产清算,最后算下来原种场的总资产为1755万。

原种场职工请会计核算,仅154公顷的土地使用权,就价值23亿。

张明杰手腕强硬,谁不同意,就炒掉谁。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嘛。

2009年,原种场整体打包卖给了东江公司。东江的注册资本只有50万,却花6160万元“买下了”原种场。

6160万,连23亿的零头都不到。

按当时原种场发布的转让公告显示,原种场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不含土地使用权,要保证原种场为农业用地,并且双方协议,东江农业负责原种场566名职工的安置。

但实际上,张明杰一番操作,不仅让原种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东江,也并没有用来搞农业。

2011年1月,哈尔滨城投集团征用原种场11.3公顷土地,支付了1.9985亿补偿,据报道,这笔钱并没有到原种场手里,最终去了哪里,无人知晓。

2011年,东江又将原种场50公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先发置业,准备搞房地产。


先发置业“怡景·森林城”住宅项目


先发置业的负责人,也是东江的老板。


一块地,从左边口袋,倒进了右边口袋,老板也是“知恩图报”,马上安排张明杰的哥哥、侄子来先发置业管事儿。

哥哥侄子“友情出镜”没多久,道里区辖下的新发镇拿到了国家级小城镇试点项目,原种场正好在新发镇管辖范围内。

巧了这不是,房地产公司刚成立两个月,就拿到了国家级试点项目,先发置业的“怡景·森林城”项目上马,张明杰参加了奠基仪式,并赠送了一块赭色的奠基石。

据媒体报道,仪式当天,突然天降暴雨,将所有人淋了个落汤鸡。

冥冥之中,这天也成了张明杰人生的转折点,随后的一个月,张明杰不再担任道里区副区长,“怡景·森林城”也因五证不全,成了一个烂尾楼。

这片地烂尾,最心痛的就是农场的工人们。这里曾是国家繁育玉米良种的基地,黑土层厚达两米,是良田中的良田,夸张点说插根筷子都能发芽。


东北平原是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但即便在东北,两米厚的黑土层也不多见,因为自然条件下,形成一厘米厚的黑土层需要200-400年的时间……


不可再生的,价值连城的,两米厚的黑土地,就这么被张明杰祸害了。


而原种场职工,还面临着困顿的生活,因为东江拒绝返聘原种场职工——一位曾经在原种场工作20年的老员工,收到的遣散费,不足2000元;在职职工的社保和公积金,也一直未交。


有报道显示,职工们甚至买不起蜂窝煤,在零下24℃的哈尔滨冬天,只能烧煤度日,连自来水管都被冻裂了。


2014年9月22日,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黑龙江期间,张明杰被哈尔滨市纪委带走,7天后被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


张明杰锒铛入狱,曲婉婷人在加拿大,含泪享受着“最好的生活”。


有的英雄母亲在抗疫一线三个月不能回家,有的英雄母亲从汽车轮胎下救回孩子,但是曲婉婷的“英雄母亲”就厉害了,榨取民脂民膏来给女儿追逐艺术梦想。


“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哦……

要说张明杰给曲婉婷花的钱,可真不少。曲婉婷17岁出国留学,一年花费少说也在20-30万人民币不等。

但是曲婉婷又是怎么报答母爱的呢?

2014年9月22日,张明杰被抓的那一天,曲婉婷在微博开开心心地表示,自己以温哥华大使的身份回国,然后到广东演出,随后回到温哥华,晒的生活除了录歌、工作,就是风景、自拍、旅行、运动,看不到什么悲伤的情绪,微博互动也只有几百个,一片岁月静好。

直到2016年7月,张明杰案第一次开庭,曲婉婷在微博表示,自己“要好好活着,看到明天的曙光”。

两天后,才女曲婉婷就给母亲张明杰写了一首歌《最好的安排》。


但是她后来一直呆在加拿大,没人看到她再出现在国内,无论是探监还是搜集证据为母亲翻案。


法律规定,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有懂法的网友分析过,如果赃款能够及时追回,也就是曲婉婷带着海外赃款回国自首,张明杰的罪行能够减轻很多。


但是曲婉婷没有。她一边口口声声说爱妈妈,一边在ins上晒自己的腿、猫和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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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再不执行死刑,我钱就要花完了!其他来钱的路子全维系与死老娘啊!

死老太,你就不能自杀吗?还活着耽误你亲爱的女儿挣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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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就要懂得感恩。实际上她少说话对其母更有利,和当过政客姘头的人连这个都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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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她也发了类似的微博。


今年再来这么一下,很可能这个会成为她的年度表演节目。

如果真的觉得冤屈,为什么不回国,如果真的觉得心痛,为什么不回国看自己的妈一眼。

是舍不得什么吗?

真的是二十五孝之隔洋云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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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己之力,让所有不知情的网友知道她妈做过啥,让所有忘掉的网友又想起来她妈做过啥。

时不时的把她妈放微博上缅怀下,让所有网友时刻铭记。

这还不让人感动吗?

她妈妈那事 本来我是真的忘了。

早上热搜一看,啥意思啊这?

看了好一会热搜才知道,她说她妈妈呢。

嗯 希望人没事。

PS 知乎建议修改,于是把文中的单字妈改成妈妈,修改了最后一句为人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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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为老妈好的话,肯定会选择把赃款还给国家,去换老妈一条命,但是她没有。

花着老妈用命骗贪污来的钱,但是把锅甩给别人,还假惺惺的为老妈祈祷,这才是真正的不肖子孙。

跟她身上背了什么身份,有多少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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