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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合法化是否可取?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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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毒品方面,同意

@李淼

的回答,开禁绝对是不妥当的。再提供一个关于软毒品的现实评估。来自Adda,McConnell和Rasul,发表在2015年的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虽然这是基于英国的研究,但对我们也有一定启发。针对软毒品的任何政策都应保持高度谨慎。纸上谈兵是不够的,关于这种政策会如何影响现实中人的激励,人的互动,以及最后如何影响总的社会福利,我们还知之甚少。



图片来自Wiki,显示了伦敦的伦伯斯区(Lambeth)。因为警力资源吃紧,伦敦警察局在2000年发了个备忘录,主张集中精力办大事,把警力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在当时的英国,有A级毒品,相当于所谓的硬毒品,包括海洛因、冰毒,等等。有B级毒品,包括大麻,还有比较轻的C级毒品。伦伯斯的警察长官于是写了一篇报告,阐述这份备忘录的精神,最后就被钦点来做这个试点,把大麻在这个区从B降到C。拿这次事件做研究的好处在于,试点的开始和结束对民众来说都是比较意外的。三位作者整理了试点相关的文件、纸媒报道和电视台报道,发现大部分民众都是在试点开始后才了解到情况。因此,这近似于一个准实验。从毒品犯罪相关指标可以看到,伦伯斯区和其它区没有特别大的差异。



试验从2001年6月开始,一开始是决定持续6个月。实验内容是这样的:原来如果持有B级药品被警察待到,东西要没收,人要被拘留,还要在警察局留下案底。试点以后,持有大麻仍然要被留底,也会被没收,但不会再被拘留。因为大麻已经降级了。贩卖大麻的处罚没有变化,针对持有、吸食或贩卖其它毒品的处罚也没有变化。因为在6个月之后进行的问卷调查里发现试点效果不错,就又持续了6个月,一直到2002年7月初才结束。结束的原因是受到了政治家和一部分当地民众的抨击,他们不欢迎外来瘾君子,同时也担心自己的孩子学坏了。实际上,伦伯斯区吸食大麻的重灾区(Hot-spot)的确扩大了。



这不能叫毒品合法化,实际上是毒品轻罪化,从理论看来,大概会有以下几个后果。一是大麻持有/吸食/贩卖数量上升。这部分增量不仅仅有本区的,也有其它区的。二是三类相关犯罪会上升。首先是吸食大麻本身可能诱发的暴力案件;再次是为了弄钱买大麻引发的犯罪;最后是贩卖大麻者之间争夺地盘的犯罪。三是重罪响应率和破案率会有上升,因为警方搞这个试点原本就是为了解放警力。重罪在英国分七类:暴力犯罪(violence)、性犯罪(sexual crime)、抢劫(robbery)、盗窃(theft and handling)、入室犯罪(burglary)、欺诈(fraud)、刑事毁坏(criminal damage)。



最后就是估计结果了。我们可以把和大麻相关的犯罪分为两种:供给相关和需求相关。其中,非法持有、诱发犯罪和弄钱买大麻而犯罪可以看作是需求引致的犯罪,贩卖和火并可以看作是供给侧犯罪。和大麻相关的总犯罪数量一共上升了约40%,其中供给侧犯罪要相对少一些。除此之外的所有犯罪,除欺诈之外都有明显下降。从左到右分别是:与毒品无关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抢劫、入室犯罪、盗窃、欺诈、刑事毁坏。第一张图是人均犯罪量,第二张是逮捕率,第三张是破案率,第四张是以逮捕结案率。图表看法如下:黑点代表估计值,竖线上下代表95%置信区间。黑点在红点上/下代表有上升/下降,上/下端在红线以下/上代表明显下降/上升,估计值可以由纵轴读出。可以看到,伦敦警方的大体目标还是实现了,大部分重罪,发生率显著下降,破案率显著上升。但是,大麻相关案件也有显著上升,且破案率下降了。


怎么评估综合效应呢?三位作者认为房价是个很好的指标,反映了大家对这一片生活质量的总体看法。在试点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警方调查显示大部分人的确认为犯罪减少了。但是,还有很多因素会影响人们的效用,有的人不想自己孩子抽大麻,有的人不想看见别人抽大麻,有的人不喜欢大麻出现在公园/学校/社区,这些因素都会被纳入置产决策考量中。因此,房子价格是衡量总体福利的良好尺度。试点之后,伦伯斯区的房价降了5%,系数在95%水平上显著,这意味着社会总体福利下降了。三位作者认为如果在全城开展改革,负面效应会弱一些。他们建立模型,并校准参数进行了估计,以下是估计结果。可以看到,第二项毒品旅游(drug tourism)有明显下降。这是因为如果只有伦伯斯开禁,其它瘾君子会蜂拥而至,全伦敦开禁则不会有这样的影响。这一块的校准相对粗糙,最后的数值主要是起参考作用。


总之,即使是在对大麻态度相对比较宽容的英国的首都伦敦,软毒品大麻的合法化也会对社会总体福利造成不良影响,从房价变动可以看到,很多人愿意付出一大笔钱(5%的房价)来规避相关的问题。在中国,考虑到大部分人对毒品的态度,总的福利损失可能会更严重。这是不能不慎重的。即使是英国,在这次试点后也没有再开展进一步的行动。

关于我国的情况,前面已经说过,考虑到大部分人的态度,福利损失可能会非常大。如果北京哪个区允许吸食大麻,房价跌幅很可能不止5%,这部分财富损失谁来承担呢?回到开头,针对烟、酒、犯罪(泛指)和毒品的类似研究光凭理论推演都是不够的,需要很精细的研究,Adda等人的研究只是一个起点。除了这篇文章,这两年来针对类似主题的精彩研究也有不少,最近的有关于惩罚和犯罪的,陈硕和章元(2014),以及惩罚和酒驾的,Hansen(2015)。有兴趣都可以参考,结果都不是那么直观的。

参考文献:

Adda J, McConnell B, Rasul I. Crime and the Depenalization of Cannabis Possession: Evidence from a Policing Experiment[J].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15, 122(5): 1130-1202.

陈硕, 章元. 治乱无需重典: 转型期中国刑事政策效果分析[J]. 经济学 (季刊), 2014, 13(4).

Hansen B. Punishment and Deterrence: Evidence from Drunk Driving[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15, 105(4): 158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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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看到大部分人还是觉得无论是软性毒品还是硬性毒品都不应该放开。

软性毒品如大麻,从功能上说,和酒精饮料、香烟,没有本质区别。软性毒品的成瘾性很低,刺激效果一般。既然我们可以接受酒精饮料和香烟的合法化,从绝对意义上讲,大麻合法化也不是一定不可以接受。不过,既然中国目前没有吸食软性毒品的流行趋势,那么维持禁止也是正常的。吸食大麻常常是吸食硬毒品的“学前班”,所以禁止吸食大麻也是非常合理的。

而硬毒品则绝对不能放开。这个原因很简单:硬毒品剥夺了人的自由意志,它不但会对吸食者本人造成伤害,还会对周围人造成伤害。

你可以在任何时候选择开始吸食硬毒品,但从此以后你没有可能选择戒除。戒烟、戒酒、戒大麻,都是可以办到的。但是戒硬毒品,这恐怕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做到,而就算是做到了,也要终生和心瘾作斗争,一不小心就会落入复吸的深渊。

如果有一种商品,本来你并没有必要使用,而你一旦用过一次,终生就必须不停地使用,而且用量越来越高,最后很可能导致使用过量而致死。那么这种商品无论如何便宜,恐怕都需要禁止面世。

现在常常有人因为失恋了、失业了、亲人亡故了就去酒吧大醉一场。大醉之后常常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后果,绝大多数也不会有什么酒精上瘾的症状。但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因为一时的不理智而去吸了一次毒,他们终生都要为这一次而不停地付出代价。他们自己愿意么?在吸毒这个问题上说“我们无权干涉别人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因为吸毒者没有能力选择戒除吸毒。禁止硬毒品就是防止人们进入到一种自己其实并不愿意,但不得不继续吸毒的状态。

我们再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硬性毒品可以自由流通,A给B的饮料或食物里面下一点硬毒品,B从此以后就不得不终生食用。现在无良商家在火锅里下点罂粟壳,未来无良商家在火锅里下点硬毒品,这又怎么办?使用一次合法流通的商品,就能使得一个人彻底丧失拒绝使用这种商品的能力。这就剥夺了一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也就剥夺了他一部分的自由意志。从伦理上说,这显然是错误的。

那么我们再从功利的角度来说。

无论硬毒品如何廉价,它都是需要钱的。一个人一生都要吸食毒品,如果他已开始就没什么钱,或者事业失败了,没钱了,在毒品的驱动下,他不免要去犯罪。尽管毒品合法化能让涉毒人员的犯罪率有所下降,但涉毒人员总数则大幅度上升,最后导致的结局恐怕是全社会的犯罪率上升而不是下降。强调毒品合法化在治安方面的好处的人,常常忽略了合法化以后吸毒人数大幅度上升这一必然趋势。

硬性毒品之所以会造成社会危害,是因为它能制造强烈的刺激,这种刺激可以让脑部感受刺激的阈值提高。换言之,吸食毒品以后,一般的欢乐与幸福,就不再能够在脑部产生过去那样的刺激了。人世间一般的事物所产生的快乐,无法与毒品产生的直接化学刺激相比。因此,吸毒的人常常难以对其他任何事情表现出兴趣。只能不断增加毒品摄入量来获得快感。这会导致吸毒者从事实际工作的动力和能力的下降。

现在一般规定工作、驾车等活动中不得饮酒,但酒瘾容易压制,毒瘾难以压制。工作中毒瘾上来了怎么办?那种强烈的欲望是难以压抑的。毒品合法化之下,工作、驾车中吸毒造成的事故恐怕会更为普遍,随之而来的金钱、生命损失将是难以估量的。

从社会消费角度讲,一旦吸食毒品,毒品就变成了终生的“刚性需求”。瘾君子就算没钱吃饭,也不能没钱吸毒。毒品这种本来非必要的娱乐消费,就挤占了所有其他正常消费。这对社会经济发展显然没有任何助益,反而创造了一批毒品资本势力,对社会政治生态造成了负面影响。

再者,毒品生产并不能创造财富,而吸毒导致全社会医疗成本上升,又会造成更大的社会负担。

总的来说毒品对社会的贡献是负的。

从伦理上和功利的角度,硬性毒品都是有害无益,远不是软性毒品、酒精、香烟能够相比。它最核心的问题并不在于致幻或者欲望,而在于一旦使用一次,绝大多数人终生都无法摆脱,只能一步步越陷越深,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都是无解的。

因此不管软性毒品未来如何处置,硬毒品绝对不能合法化。最好还是两者都禁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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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果 的邀请,也感谢@胡天翼 的细致分析,非常有见地。这里,我想从反对毒品合法化的角度来讨论。当然,不谈道德,因为我们目前的道德很令人失望。

1. 什么样的毒品,已经被合法化了?

@胡天翼 兄的答案中已经提到,部分欧洲国家允许毒品合法化,但重要的一点,并不是所有的毒品都被合法化。这里面就有一个毒品分级的政策:软毒品和硬毒品(Soft & Hard)。

软毒品:狭义上仅指大麻。但事实上也包括迷幻蘑菇(Magic Mushroom),麦斯卡林(仙人球毒碱),二甲基色胺。作用上有一定致幻作用,但不产生实际的肉体依赖。

硬毒品:无论是致幻、产生愉悦感,或是刺激兴奋,作用效果极强,并且大多数有肉体依赖。虽然LSD无法证明有肉体依赖,但由于超强的致幻作用,也被归于此类(真遗憾)。

目前毒品合法化的欧洲国家,无一例外均参考了合法化时间最长的荷兰的经验。那么这里就来讨论一下荷兰是如何合法化的:

a. 毒品严格分级:通过毒品分级,在市场上接纳较低社会危害性的软毒品的存在。

b. 官方管理:通过官方管理,明确软毒品的流通渠道,固定零售点,让地下流通消失。

c. 对硬毒品严厉打压:任何未通过官方渠道,或是不符合政府名单的药物,均被视为非法药物,该打还是打,该查还是查。

d. 社会治理:

对于既存的硬毒品上瘾者,由医疗机构提供洁净注射器,便于跟踪吸毒者,并且防止血液传播疾病的扩散。

设立戒毒所,将重症上瘾患者收治,并配合康复治疗和锻炼。

由此可见,首先,荷兰及其他欧洲国家,并不是全部的毒品都合法化,毒品的分级制度必不可少。其次,吸毒人群对于社会和公共卫生的危害,需要通过引导和隔离的方法来控制。最后,控制毒品的渠道,才可以像香烟、酒精饮料等等商品,将软毒品合法化。

2. 为什么硬毒品不能合法化?

这也是回到了问题的补充内容中,可卡因、海洛因等等硬毒品,为什么不能像大麻一样合法化?

下列的这几点原因我想已经广为人知,因为我国在禁毒宣传中普遍宣传的是硬毒品的危害,但我还是得重复:

a. 硬毒品的致幻、麻醉、兴奋程度非常强,如果滥用,会给社会安全造成危害。例如医生、驾驶员、建筑工人、流水线工人等等岗位,如果在工作中进入酩酊、迷幻等状态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现今的社会已经形成了大多数工作中不可以饮酒的常识,但对于硬毒品来说,因为其更隐蔽,并且心理和肉体依赖比香烟和酒精更强,很难约束工作中吸毒的行为。

b. 大部分硬毒品的致瘾作用很高,这也是毒品被称为“毒”的主要原因。而毒瘾一旦发作,不及时给药,成瘾者的行为能力将受到很大的限制,有可能因此丧失社会劳动能力,因此吸毒者本身仍将无法获得购买毒品的金钱,最后成为家庭和社会的累赘。

即便是合法化硬毒品,这个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c. 硬毒品对社会和政府造成的财政压力,除控制打压毒品的成本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戒毒和康复设施。对于福利社会来说,任何的疾病,包括毒品成瘾,都由社会担负其治疗成本。

放开硬毒品的管制,至少在短期内,将面临接触硬毒品人群上升的局面。而由于其强成瘾作用,使用硬毒品人群数量的上升将直接带来戒毒和康复成本的飙升,从而加大社会的财政压力。

我想,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即便是开禁软毒品的国家,也并没有将硬毒品的流通合法化。

这里我想使用@胡天翼 兄提到的葡萄牙开限毒品的例子:葡萄牙并未将毒品分级,但仅仅许可了个人持有任何形式的毒品,流通仍然是禁止的。开限毒品的政策成立于2000年,执行从2001年开始。根据2001-2007的统计数字:

治疗康复成本明显上升。

吸毒人群的HIV感染率下降71%

药物致死率下降,但由于吸毒人群增加,每年的药物致死人数仍保持相同水平

非法药物滥用率从7.8%增至12%

大麻使用率从7.6%增至11.7%

可卡因使用率从0.9%上升至1.9%

摇头丸使用率从0.7%上升至1.3%

海洛因使用率从0.7%上升至1.1%

而对于财政压力大,经济薄弱的国家来说(例如葡萄牙、西班牙),公民医疗保障支出,在经济滑坡的历史阶段,给财政带来的压力将非常巨大。

总结一下。目前已存在,并且被证明有一定成功意义的“毒品合法化”,事实上是建立在“毒品分级”制度上的“软毒品使用合法化”。而对于成瘾作用、致幻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与软毒品有显著区别的硬毒品,目前没有一个国家将其流通合法化,并且我认为,将在长期的过程中(人类能够完全解除硬毒品的危害前),无法合法化,也不应合法化。

对于荷兰及其他国家的毒品政策,参考:

minvws.nl/images/progre

nlplanet.com/nlguides/d

portfolio.nl/article/sh

en.wikipedia.org/wi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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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一百多年前曾经进行过地球上有史以来空前绝后最大规模的毒品合法化实验,实验品是鸦片,后果大家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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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哥伦比亚(南美的那个)打的反毒战争,从一开始就被左翼学者骂。但是历经五十年,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总统上台,都没有停止对哥伦比亚的军援经援。直到哥伦比亚的经济逐渐恢复,治安逐渐好转为止。

美国的选举系统对小党很不利,所以小众和边缘的意见(比如自由意志派)会通过主流政党反映出来。这些意见传到中国,当然给人一种“哎呀美帝好开放啊这种问题都能拿上台面讨论”的错觉,几乎让我们忘记了美国真正的主流民意是非常保守的。这种保守反映到选票上,就是能选上总统的共和党人(里根、老小布什)对毒品问题从来没手软过。

至于中国,两个世纪以来的历史更是使整个社会,从庙堂到民间,都无法采取妥协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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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因为每当我因为别人没有的技能得到机会,在万人瞩目下大放光彩,不经意间比别人进步一点时。

我想到的是:

哎老子就是这么牛逼!

怎么可能想到自己只是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主要是父母国家的功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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