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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一男子冒充涉事双方对吴与都二人进行诈骗?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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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源自生活,高于生活。

片名就叫《疯狂的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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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值得关注的就是:有些网友吃瓜吃魔怔了。

从一开始就在不停地分析微信聊天截图里哪个地方没对齐,哪个字的笔画有点怪,分析谁的聊天记录是假的。

到后来分析都美竹发微博的手机设备不对,都美竹的表情和标点符号不对,所以都美竹的微博可能是别人发的。

再到后来分析都美竹可能已经被吴亦凡控制了。

再到现在,我尼玛,已经开始分析吴亦凡控制了公安机关?

我现在怀疑他们下一步是不是会分析吴亦凡要统治世界了。


同志们,我们从到尾总结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件事的逻辑链不能再圆了。


1、电鳗以面试mv女主角为由,找诸多姑娘来家里聚会,然后留下都美竹,啪啪了,这是事实,所以电鳗的道德,没得洗。

选妃这件事,也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所以吴亦凡必须凉。

而且我们现在完全可以说,这件事一定不是第一次。

我们也完全可以猜测,这件事不只发生在吴亦凡身上。

所以如果你追星,我只想说一句:这个圈,烂透了,就没有一个值得追捧的。


2、官方说的是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说qj?

因为就不是qj,更不是mj。

都美竹是在电鳗家吃了下午饭才走的,还和电鳗微信来往了几个月,所以甚至不能说是骗pao,就是渣,就是套路,就是欺负这些心智不成熟的。

你说都美竹会不会承认是自愿的?

我估计不会,她肯定说自己喝迷糊了。

但是你说这是不是qj?

那也不是,因为这不符合qj的认定标准,毕竟她这吃个饭才走的反应也不像是受了伤害,而且他俩这还搞了一段时间对象呢。

那你说,这算什么?合法pc?


3、都某竹和她的好友,确实都是为了赚流量而发各种微博。

所以大家就别再吹都美竹了,她不是啥好人,也不是啥正经人,而且没底线。

这一波为了红而搏命的操作,确实是神操作,也确实是无知。

当然,目前来看,流量不小,已经成功成为网红了。


4、诈骗的人,是个大聪明。

他先是冒充被电鳗伤过的女人,和都美竹联系,从都某竹那知道了事情内幕,这叫知己知彼。


然后他又弄了俩新号。

去电鳗律师那,冒充都某竹;

在都某竹那,冒充电鳗律师。

为的就是促成和解,从中间搞点钱。


这个思路虽然是第一次出现,但我现在开始怀疑,娱乐圈的很多撕逼事件,是不是都是这样发生的。

甚至是不是已经有很多人通过诈骗富起来了。


5、为什么这件事前期看起来那么魔幻?就是因为诈骗的在中间!

都美竹手里的信息和电鳗的信息高度不对称。


1⃣️诈骗犯一开始冒充的那个被电鳗所伤的女子,让都美竹彻底相信了mj和lj的存在,所以敢公开叫板,而电鳗却敢负法律责任的说没有。


2⃣️都某竹在微博说自己手里的料可以送电鳗十年牢饭,而电鳗想的是……不至于吧~

我也就是爱约个p,而且也都谈了一段时间后冷落的,最多就是道德败坏,这都有律师指导,应该不至于坐牢。


3⃣️都美竹说我给他退了18万,电鳗说不可能,我们没收到,因为钱退到了诈骗犯那里。


4⃣️都美竹弄出来的聊天记录,电鳗工作室直接说是伪造的,而都美竹也不至于傻到伪造聊天记录吧,为啥?

因为她们都在跟假人聊天!

电鳗律师联系的人,是诈骗犯冒充的都美竹。

都美竹联系的人,是诈骗犯冒充的电鳗律师。

你说这能对得上么?


所以呀,这场决战呐,是个大乌龙。

是一个想钻空子的诈骗犯把两个人都给锤了。



那么,吴亦凡和都美竹会凉凉么?

我觉得吴亦凡铁定凉,这选妃的事儿没得洗,但是坐牢可能够呛,不好定性,我认为有聚众pc的性质。

都美竹呢,口碑肯定是烂了,但很可能还能在资本的洗白下苟延残喘。



我觉得这件事给我们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是能让微博上的很多女生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是黑的,不是白的,而是精致的灰色。

这世上好人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正义,坏人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般不堪。


当一个人在网络上振臂高呼正义的时候,也许想的是生意;

当一个人在你面前扮演受害者的时候,也许只是想拿你当枪使;

当你认为两个人中间必有一个人坐牢的时候,坐牢的可能是第三个人。


你总按照对和错区分事情,按好和坏定义人性。

但归根结底,利益才是永远的驱动力。


在几天之前,还有无数女生为都美竹打call,称其勇敢、正义、善良。

而到如今你再看,这件事里边出现的这几个人,就tm没一个是干净的。

明星选妃是存在的,工作人员配合明星也是存在的。

女生自己前去明星家喝酒也是存在的,性行为也是存在的。

声讨是为了博眼球和营销,慷慨激昂的檄文也是出自别人之手。

诈骗犯为了谋财更是手段龌龊。


这里边,压根就没有人值得我们去支持和褒扬。

我愿意相信,每个人呼喊正义、攻击丑恶的时候都是出于善心,也愿意相信我们每个网民都希望看到朗朗乾坤。

但如果被煽动、被蛊惑、被麻痹,失去理性,失去最基本的冷静……你的善心就会被人利用,就会成为资本手中的筹码,成为只有情绪没有鉴别力的疯子。


谢谢你遇到我。

我是写手一条城,我做了一个公众号【写手一条城】,每周的二、四、六晚上,我会把一些知乎上没有的内容写在那里,我在公众号等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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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公布的事实

1、都和吴,确实见过一次面,发生过性关系。

2、都和刘,为了红,在6月开始在网上炒作

3、网络写手徐,主动联系都,编造了十几篇文案,这些文案的内容真实性待查。

4、刘某看到微博信息,主动联系都,以被害人身份获取了都的信息。

5、刘冒充都,敲诈勒索吴,要求50万。但是留的账号是都的账号,刘未收到钱。刘拿到吴律师提供的协议书。

6、刘冒充吴方律师,让都拿钱和解。让都签协议书。都咨询律师,认为是坑,徐执笔,发出决战微博。

7、刘冒充吴方律师,要求都退款,都退款。吴报案敲诈勒索,警方调查都,抓获刘。

这个事情并没有完。


一是都微博发的东西到底有没有?

徐某写手写这个东西,如果完全是编造的谣言,那么吴方依然可以起诉诽谤,把都和徐都送进去。

当然,吴可以选择不起诉.


二是警方可以调查吴有无违法行为,在与都发生性关系的类似场合,有无违背女方意愿的问题。

吴事后支付3.6万元,属于什么性质?

如果能够查实,吴有违背女方意愿的证据,强奸罪依然成立。

如果没有查实,那么吴可以起诉都、徐等人,为了炒作涉嫌诽谤。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所以,下一步警察对吴的调查,依然有决定性意义。

调查出吴有mj和lj,以及未成年(14岁以下),那么吴进去。

如果调查不出来,吴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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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

1.2020年12月,吴亦凡说我要拍mv选女主角,喊来了都美竹等10余人来家中桌游喝酒,两人发生关系,并给都3万多用来网购(的确发生了关系,的确给了钱)。

2.半年后,都和好友小刘商量,我们一起公开和吴亦凡恋爱的事情来提升知名度。然后小刘发了几篇我闺蜜被吴亦凡冷暴力的帖子,引来网文写手毛遂自荐,帮忙组队写吴亦凡的帖子,撰写“决战”等10余篇微博文案(所以那些高质量的文章其实是31岁中年网文写手代打)。

3.天才选手年轻小伙小迢知道这事,伪装成小姑娘打入都美竹me too维权团队,盗取情报后先伪装都美竹找吴亦凡律师团队骗钱50万,再伪装吴亦凡律师与都美竹达成300万和解补偿。

4.千算万算没算到吴亦凡妈妈直接把钱转给了都美竹账户,小迢一毛钱没捞到,于是又伪装吴亦凡团队,找都美竹要求你先把钱转给我,我再给你后面250万,都于是陆陆续续往小迢账户转了18万。

复盘

1.吴亦凡团队是真想给钱和解,但心理价位也就是50万,300万他们觉得太多了,结果中途被小迢截胡,导致都美竹一直根本没有和吴亦凡团队接上头,心态炸裂。

2.小迢横空出世搅局,最强搅屎棍,但是百密一疏,导致自己钱没拿到,人也进去了。

3.都美竹是真的想拿钱和解,她手上也没有啥石锤,一开始就想300万拿了得了,但是300万没搞到,钱退给小迢,发现自己队友其实是个21岁男的,还玩无间道,心态崩了。

总结

乌烟瘴气,一脸懵逼。



最后这是我几天前的分析,当时骂我的能不能道个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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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通报出来了,有些分析可以继续了。

首先是都美竹举报吴亦凡迷奸,现在看来很难定性或证明了。原因很简单,吴亦凡虽然以挑选女主角的名义诱骗都美竹上钩,但是在两人发生性关系以后,都美竹的表现不像是被迷奸了。

她在吴亦凡家用餐,然后离开,还加了微信,三天后,吴亦凡还给她打了3万块钱。

(评论问都美竹和吴亦凡算不算卖淫嫖娼。坦白说很难认定,原因很简单,从通报来看,双方并不存在卖淫嫖娼的意图,吴亦凡确实想睡都美竹,但是一开始是以给女主角的方式诱骗睡的。

这跟花钱买炮截然不同。在法律上说,男性诱骗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一般属于道德问题。)

这些事实基本证否都美竹被迷奸,但是也证实吴亦凡确实打着挑选女主角的名义对小姑凉居心不良。强奸罪定不了,但是私德有亏。

都美竹与刘某文的爆料,动机均不善良,她们并不是为了维权,而是为了炒作出名。都美竹还有个擅长搞文字的许姓师爷,不知道这个师爷赚了多少?有一说一,这个师爷太有用了,这个闹剧这么轰动,师爷的文字感染力起码占了三成。

没想到这出大戏里还有骗中骗情节。一个刘姓骗子看到了二人炒作信息,设计了一出骗局。而且这个骗局非常烧脑!!

首先是冒充另一名受害女性,骗取都美竹的信任,拿到了她的部分真实爆料和银行账号。

然后又冒充都美竹敲诈吴亦凡和他母亲。在此期间,他又分别冒充吴亦凡律师与都美竹谈和解,还冒充都美竹,与吴亦凡律师谈和解。

在发现50万元勒索款被打入都美竹账户后,他又想办法让都美竹把钱退给他这个冒充的吴亦凡律师。

期间,他还冒充都美竹让吴亦凡的律师转账250万。

这些环节中,有两个很大的漏洞,导致他只拿到了18万元,换句话说,剩下的32万还在都美竹那。其中漏洞之一是,他敲诈吴亦凡的收款账户是都美竹的,如果他补上这个漏洞,完全可以得到首笔50万。

但是可能这也是他心思缜密的地方,一来,如果用自己的账户,吴亦凡一方不会上当。二来,都美竹没拿到钱,也很可能反水,导致他更早穿帮。

第二个漏洞是,怎么在勒索款打到都美竹账户的情况下,把钱提到自己账户,并且不会事发。这两个漏洞都需要精心设计、填补。很显然,怎么让自己置身事外,刘姓骗子并没有考虑周全,所以被警方抓了。

如果吴亦凡一方真的给都美竹的账户打300万元,骗子刘某肯定会想办法让都美竹吐出来,给他这个假律师。

方法么,很简单,以举报都美竹敲诈勒索为由,就可以让都美竹这种头脑简单的女生上当。之所以说她头脑简单,原因是她被刘姓骗子骗了真实爆料和账户信息。

目前警方还没查清楚的事实是:1、“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2、网络互爆的行为。

这些事实关系吴亦凡是否有强奸幼女、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都美竹是否有敲诈勒索、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个唱双簧的人,可以轻松地敲诈吴亦凡一方50万,这里面肯定还有故事。

我想等判决书出来后,把这个骗子的故事写出来,拍成一部电影,肯定比《猫鼠游戏》还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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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每一个角色都独具时代特点,是极佳的写实素材。

顶流男星吴某针,实力受到争议,却能够立于娱乐圈尖端。爱他的人愿意为他就地排卵,讨厌他的人恨不得锒铛入狱,路人苦恼于每天被迫接收这些无聊人的信息,圈内人笑而不语,见怪不怪。就这么一件破事,使不同人群都展现出鲜明形象。口味针对低龄女生这点是他逃不过的标签,将来吴某针可能会成为金鱼佬的代名词。他看吴某针看到赵某麦的样子,那是两眼发光!专挑生瓜蛋子。

吴某针与财团太子王某称兄道弟,暗地里各自整合自己的选妃资源,就勉为其难将这两人比作当代的石崇与潘岳吧,王某有他的绿珠们,吴某针有给他投掷瓜果的妇女。

春荣谁不慕,岁寒良独希;投分寄石友,白首同所归。

都某竹一小小网红挣快钱逐名利,不需太努力就能挣到打工人好几倍工资。你说18岁女孩确实有很多不懂,却也不是完全不懂,阿伟要不是贪图去超商买吃的,又怎么会进入杰哥的圈套。她们只是不懂长远的以后会怎样,当前的利弊倒看很懂。原本吴某针的经纪人应该把一切都谈好,这么多人都没出事,就她能搞这多么事。事实上也没法苛责,都某竹并不只是个体,她反映了很多网红、主播的特点。

“竹子,年轻人别太轻狂”、“不轻狂算年轻人吗?”

刘某文,典型的“狗头军师”闺蜜,常常能够在女主平淡无奇的人生中搞出事来,是推动剧情的一大助力。人生没有这样一位闺蜜,很难成为女主角。

经纪人冯某比吴某针小二岁,作为经纪人和同龄人,对吴某针为人十分了解,建立起一种“姐弟”式的羁绊,照顾着吴某针的衣食住行。更为了满足吴某针私欲而为其穿针引线,像极了《黑袍纠察队》里祖国人和沃特女总裁的关系,也像极了罗志祥的理发师或是吴秀波的妻子。身为女性,也最了解这层面的潜规则。

母亲吴某,对儿子带有天然的滤镜,他虽然可能犯错了,可他还只是个孩子,无非是贪玩,抵挡不住诱惑,处理事情没把握住。于是亲自出场为吴某针处理事情,母亲与巨婴这层关系也营造的很鲜明。你看成龙除了当年主动自曝犯了大部分男人都犯的错误,后面的都只有传闻而无实际曝光,可见成龙更懂把握。

网络写手徐某,与吴某针为同龄人,两者身份却是天差地别。而作为写手往往也会自命不凡,有怀才不遇的心理,尤其是面对吴某针这种实力颇受争议的,内心越是不忿。在谋财主因下,折射出一些网络写手真实心理,明明有以文载道、字句诛心的才能,凭什么挣得比你差那么多?所以不主动联系都某竹,还一连决战十余篇。

刘某迢,实际是最适合作为主角的人物,原是毫不相干之人,凭借敏锐的嗅觉介入其中,从中微操周旋,将双方与吃瓜大众都玩弄于鼓掌。这样的人对网络平台认知很深,同时也熟悉网骗流程,要不是职业老千,必然也是有很多经历可挖掘的老同志。

“瓜子车,二手网,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而在众多角色当中,刘某迢作为一位网民介入到此事件当中,他才是跟大众最接近的角色,平凡人搞大新闻才适合搞出喜剧效果。当然,这是我乱猜的,指不定刘某迢有什么厉害的身份,可也由于他身份还不明确,可以是任何人。

以上人物均形象鲜明,具有当代特点,不需要过多介绍就能够让人入戏,一路吃瓜下来让人感到很大震撼,全员恶人,只是坏的程度不同,方向不一。件事大多往搞笑方向发展,你们,来~这里吃瓜,我看行。你们,来~这里吃瓜,就像我给你们拉面一样开心,哎~


user avatar   makaka 网友的相关建议: 
      

看了吴亦凡事件的北京警方通报,觉得有个点很有意思

别把群众当成傻子玩什么文字游戏,不然只会把文字玩坏

说什么没有选妃,是选mv女主角,有什么区别吗?还不照样是选完了打炮吗?

说什么3.2万用于网络购物,咋滴,钱不能用在实体店里呗?睡完就给钱然后一直不联系算是谈恋爱的呗?

把文字游戏玩坏了,古往今来都有,当年周天子被诸侯喊去离开都城去诸侯国属地会盟,孔子非要玩文字游戏,说这件事是“天王狩于河阳”,意思是,这不是天子被挟持了,是天子主动去河阳这个地方打猎,于是乎把好好的“狩”字给玩坏了,以后出现在历史书里的“狩”没一个好的,比如宋徽宗和宋钦宗用的是“二帝北狩”,明英宗也是“北狩”,西太后和光绪也是“西狩”,“狩”这个词等于明说皇帝 药丸,孔子如果知道自己玩文字游戏的结果是把文字玩坏的话,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有话不好好说。

所以,把什么选妃说成是选mv女主角,并不会改变性质,把开苞费说成是“用于网络购物”也隐瞒不了两人的关系

最后的结果就是,下回听到某个明星去选MV女主角大家都会会心一笑,完事以后有人又要“网上购物”了


user avatar   lokinko 网友的相关建议: 
      

哈哈哈哈,法律层面大家可能比我懂得多,但是在技术层面这个过程简直是标准的中间人攻击!

财富密码也算密码,也可以用社会工程学模仿着破解(狗头)

看我给大家慢慢更......


当我们把吴x凡和都x竹的社交账号看成 A、B 两个需要通信的匿名设备;

由于都x竹在通信过程中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在微博发出信息)导致被第三方 C 识别并窃取部分信息;

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迢看到都某竹和吴某凡的网络炒作信息后,遂产生冒充相关关系人对涉事双方进行诈骗的想法。

把双方的银行卡账号当成他们想要访问的 IP ,这时这个社会问题就转化成了一个网络安全问题。

7月10日,刘某迢利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 同时,刘某迢使用“北京凡世文化传媒”微信号,自称系吴某凡律师,与都某竹协商达成300万元的和解赔偿,但双方未签署和解协议。


信息备份

当 A、B 通信时,C不主动去为其“转发”,只是把他们的传输的数据备份,以获取用户网络的活动,包括账户、密码等敏感信息。

刘某迢虚构女性身份,以曾被吴某凡欺骗感情欲共同维权的名义骗取都某竹的信任,使用昵称为“DDX”微信号与都某竹联系,获取都某竹与吴某凡部分交往情况信息。 7月10日,刘某迢利 用获取的信息冒用都某竹名义与吴某凡律师联系,以双方达成和解为名索要300万元赔偿,并将自己和都某竹的银行账户一并发给吴某凡律师。

DNS 劫持

攻击者通过入侵 DNS 服务器等方法把受害者要访问的目标机器域名对应的 IP 解析为攻击者所控制的机器,这时攻击者就可以监听甚至修改数据,从而收集到大量的信息。

如果攻击者只是想监听双方会话的数据,他会转发所有的数据到真正的目标机器上,让目标机器进行处理,再把处理结果发回到原来的受害者机器;如果攻击者要进行彻底的破坏,他会伪装目标机器返回数据,这样受害者接收处理的就不再是原来期望的数据,而是攻击者所期望的了。

7月11日,吴某凡母亲分两次向都某竹账户转账50万元。此后,未得到钱款的刘某迢继续冒充都某竹,向吴某凡律师索要剩余250万元未遂。 后又冒充吴某凡律师要求都某竹签署和解协议,否则索回50万元。都某竹同意退款后,刘某迢冒充吴某凡律师将本人的支付宝账号提供给都某竹,都某竹陆续向该账号转账18万元。

中间人攻击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特工拿到机密消息后要怎么把信息传递出去而不暴露自己?

首先要把信息按照某种规则进行加密形成密文,

外面的人拿到密文后按照密码学的方式解密获取信息。

但是如果钓鱼执法的情况发生会如何呢?

狗汉奸 D 拿到 A 发出的秘密信息自己保存,给 B 发一份自己生成的信息;

B 以为这是 A 的信息,然后转过来发送给 A 另一份信息,这里又被 D 截获后替换;

在 A、B 以为自己成功完成消息传递时,其实他们都是在跟 H 通信。

接下来的过程由于 D 套出了 A、B 相互识别的 “暗号”信息,所以导致双方都误以为在跟对方通信,就相当于两个人微信聊天,结果被第三者当成中转站来传递信号~

如果第三者是恶意的话,甚至能篡改双方的聊天记录来破坏双方的感情和信任(坏蛋诛心)




中间人攻击的前提是双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够直接暴露自己的身份,因为这种需求导致通信的另一方无法准确核实聊天的对方是否是本人。

于是问题就转化成了如何证明跟你网聊的另一方是本人。


解决办法可以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进行身份认证~

目前,一般将数字身份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也是随着用户对身份控制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发展过程,它们分别是单一用户、联盟身份、以用户为中心的身份以及自主身份。

单一应用账户阶段,是目前最常用的模式。通常是以用户名和密码的模式来创建个人信息,保存到各应用和网站的数据库中; 联盟身份 允许用户使用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访问多个独立的内部服务,简化了身份验证; 以用户为中心的身份 仅当用户请求时发生用户信息从数据方向使用方的传输。个人在他们自己的数据存储中填充了他们同意提供给其他组织的信息,并保留记录。 自主身份 将自己的身份钱包、身份数据存储在设备或者加密存储在授权托管的云端,对自己的各种身份信息或凭证,拥有所有权,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公司或其他实体,通过授权他人共享数据实现身份的可移植应用,具有安全和自主可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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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洞太大,要素过多,就说几点:

  1. 吴亦凡团队通过选角来物色“猎物”,并非凭空捏造。且玩游戏、喝酒、酒后乱性等一系列套路都是真实存在的,团队成员相信应该也是帮凶。讲难听点,这个属于有组织、有预谋的“惯犯”。
  2. 接上条,既然是团伙作案,甚至有理由怀疑,老吴的法律顾问可能很早之前就在私底下“教唆”过,告诫其哪些是红线不能踩,哪些话说不得,哪些事做不得等等之类的“知识”。导致后续即使丑事曝光,若不是被开天眼的人给提前抓住把柄、或者被有心之人发现了些细枝末节的线索,就无法在法律层面上对其行为进行定罪,而顶多在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狡猾得很。
  3. 我第一次回答相关问题的时候,就说到,“给都小姐的文笔跪了”,实在很难想象这样的通篇文字出自一个2002年出生的姑娘之手。现在总算搞明白了,原来还有枪手在其中帮腔作势。
  4. 之前也提到了,网络世界,就怕有居心叵测之人借势在整个事件当中浑水摸鱼。只不过我还是太年轻了些,以为这些人顶多就是蹭流量、蹭红而已。没想到还有胆大的贼人敢于一人饰多角,满盘通吃地敲诈。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长见识了。
  5. 不管最终事件能不能被吴亦凡方面给翻盘,但至少其商业价值已经尽毁,名声彻底搞臭了。这个是不可逆的。现在剩下的悬念就看后续警方对于其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是否属实,以及会不会蹲进牢里去了。当然我个人倾向于如果没有直接受害人站出来的话,概率基本为零。理由参考第二条。
  6.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

另外,注意到官方声明中最后一句话:

针对网民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及近期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警方仍在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这里的“网络互曝”四个字,就很值得玩味了。感觉吴亦凡团队会利用这个事情做文章,而反将都小姐一军。


user avatar   dao-bi 网友的相关建议: 
      

不过有一说一,在(mv招募女主)这件事上,不论都有没有不光彩的部分,她都是一个受害者无疑。

以招募MV女主的名义行骗,对于憧憬星光大道的人来说,是真的很难拒绝的。

我们更应该从中想一下,自己的孩子如何理智追星,如何避免被骗。


补充一下,我不觉得刘某迢是什么弃子/替罪的。

有这种想法的,我们先假设你们想法为真。

先把刘彻底摘出来

这件事就成“都直接要钱了”,性质可完全变了。

如果是吴代表的力量真的有这影响力,为什么不直接坐实“都直接要钱”,要多一个人出来?


毛骗好评!

后续调查难度不小了,主要是证据不好弄。

所以之前官方说的话也是有的放矢:比如不要单凭网络爆料就做判断。

这个通报坐实了这几件事:

  1. 男方确实有通过mv招募女主的方式骗人
  2. 男方确实给钱了,女方确实收钱了,后来又退钱了。

我觉着应该没人想到中间存在一个中间商。

其余爆料的事还在查。这件事需要受害者站出来,但站出来这事说得轻巧,做起来可太难了。

中间商为了18万,就搅得数十亿的商业帝国天翻地覆。不比博人传燃?

不知道女方说的对世界失望是什么意思。

(经过评论区对话,突然意识到,她的失望是不是来自于发现爆料的“姐妹”是中间商)

我感觉劣迹艺人这件事基本没跑了,女方这几天消失应该是配合调查去了,不是网友编的什么进精神病院了。

每次吧,都有这种瞎编的人,不知道他们图什么,这种群里也不可能获得流量变现啊。

毕志飞亲口承认:逐梦演艺圈肤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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