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研时候的室友,个子很高,大概一米九。
长得很帅,皮肤白腿长,我们洗澡时候开玩笑说看腿都硬了。
性格好,很幽默,跟谁都聊得来。
这种人当然早早就有女朋友了。
在我们研一那年,有个女生要了他的手机号。
从此我室友动不动神秘兮兮抱着手机聊好久,或是晚上出去看电影吃饭,白天不上课也经常不在寝室。
当时大家还不够熟,就没敢多问。
这个室友和我一个课题组的,我们组属于毫无科研,实验都没人教的那种。
万万没想到,来年进实验室,我室友什么都会,反衬着我就是个白痴。
我当时只是感叹,人家本科确实厉害,早早接触实验,我当年就知道打游戏打篮球,荒废人生。
后来大家关系熟了,室友告诉了我内幕。
撩他的女生,是基础医学的,什么实验都会做。
他出卖色相,约会吃饭看电影,白天就去跟着她学做实验。
我问后续如何,他说:“我已经都学会了,还找人家干什么?”
我反问他是不是太残忍,他一拍桌子:“我残忍?我就想交个朋友学个实验,她居然想睡我?”
当年大学时,知道自己娶老婆困难,于是主动帮室友打扫卫生、上课答到、随手带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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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着未来终有一天可以迎娶室友女儿。
如果我说有一个男人,在情人节这一天,赶了三场约会,和不同的三个女朋友开了房,你会相信吗?
那么故事开始了,既然这个男人这么厉害,不如我们就叫他亚瑟吧。
如果我说有一个女人,出轨瞒着身边的男朋友去千里送炮,最后还不得不维持两份长期恋爱,你会相信吗?
那么故事女配出现了,既然她这么厉害,不如我们就叫她貂蝉吧。
这个男朋友也挺可怜的,被带了绿帽子,不如就叫他吕布吧。
这个故事是我的一个知乎女粉丝亲身经历,绝对真实,女粉丝这么可爱,还在上大二,不如我们就叫她妲己吧。
事情是这样的,辛辛苦苦历经三个月,亚瑟才刚追到妲己,就被妲己发现了他好像有另一个女朋友叫貂蝉。
于是妲己就不高兴了,亚瑟就来哄妲己,亚瑟说貂蝉不是他女朋友,但妲己不相信啊。
于是亚瑟拨通了貂蝉的电话,让貂蝉亲口向妲己解释,说自己不是他亚瑟的女朋友。
貂蝉很听话的向妲己解释清楚了,妲己也终于安心了。
半小时后,貂蝉通过其它方式联系上了妲己,说出了一切的真相:
原来一切都是亚瑟的谎言,亚瑟其实是国企管理层员工,并不是向妲己说的毕业实习学长。
亚瑟已经三十岁了,并不是向妲己说的才二十四岁只是长的显老。
亚瑟是个小炮王,但亚瑟还特别喜欢同时谈很多个长期关系。
貂蝉在半年之前突发奇想,想尝试一下亚瑟的味道,就给男友吕布头上放了一顶绿帽子,然后坐飞机去给亚瑟送炮。
貂蝉洗澡的时候,亚瑟发现貂蝉的男朋友吕布的存在,这个老阴逼就拍下了貂蝉出轨的证据,并记下了吕布的手机号。
亚瑟事后用这个威胁貂蝉,她可以不和吕布分手,但要做他亚瑟的长期女朋友,不然他就把证据发给吕布并上传网络。
包括半小时前,亚瑟也是用同样的方式来威胁貂蝉,一定要配合他哄好妲己。
但这次亚瑟急了眼,没等貂蝉配合完毕,就把证据发给了吕布,并嘱咐他一定要把绿帽子带端正,保暖。
吕布万念俱灰,用五分钟跟貂蝉完成了最后一次性生活,随后把自己头上的绿帽子甩在了貂蝉的脸上,说“分手吧,本吕布操腻你了”。
貂蝉觉得自己背亚瑟欺骗了,再加上失去了心爱的绿布,恶向胆边生,决定鱼死网破,告诉妲己所有的真相。
妲己直到真相后立即拉黑了亚瑟所有的联系方式,扔掉了亚瑟送她的所有东西,她说她觉得恶心。
貂蝉并没有完成鱼死网破,因为亚瑟在失去妲己后,告诉她“你貂蝉要继续乖乖的做我女朋友,本亚瑟可是有你的裸照的,你不答应我就把你裸照发布到网络上,况且本亚瑟一直以来也待你不薄”。
半年后的一天,貂蝉告诉妲己:“我终于解脱了,亚瑟找到了真爱,快去看他的微博。”
妲己点开微博亚瑟的主页,亚瑟最新发布的一天微博像是在跟今生挚爱安琪拉解释,并坦白这十来年的荒唐:
“我亚瑟,这十多年来,有过不下一百个走长期的女朋友,虽然我总是同时谈五六份恋爱,同时照顾五六个女朋友,但我保证我从来不曾亏待她们,我认为我不是渣男,该花的钱我从不吝啬,我喜欢她们每个人,若论爱却一个也没有,因为我发现她们都没有很爱我,所以我不会去爱上她们。最重要的是,我觉得很多女人也是像我一样,同时谈多份恋爱,我这样做也是合情合理。于是我就一直寻找一直更换,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个足够爱我的女朋友。直到今天,我遇到了安琪拉,遇到了最好的温柔,我愿意放下所有,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只对安琪拉一个人好”。(已去除深层不良洗脑因素)
妲己看后十分感动,并呸了一声“你个渣男还渣的有理了,祝你早日被安琪拉带绿帽。”
半个月后,貂蝉来找妲己哭诉,说亚瑟已经被安琪拉甩了,他又来找貂蝉复合了。
距今天为止,这个故事已经过去一年了,而貂蝉也已经和妲己断了联系,下落不明……
1.你不要成为亚瑟
我本想把亚瑟的微博截图发来,因为他很坦诚很有才华,近乎把歪理说正,但实在是怕给知乎一些心智不成熟的小朋友洗了脑,毕竟就连我看过那篇长微博后,也恍了一阵神。
亚瑟的心被杀死过,他不是个例,在今天,在现在,仍然有一个个男生在接受杀心。
如果你的自我意识不够强大,在网络上的任何地方初次接触到pua时,一定要擦亮双眼。
警惕某些丢了良心的纯盈利工业化pua,在他们在诸多平台上所表达的信息中,部分关于技巧的内容,在实际应用中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而更致命的是,部分关于“心态调整”的内容,可能会杀死你的心,让你爱无能,让你彻底丢失恋爱的感觉,让你成为另一个亚瑟。
他们会用来自地狱的声音告诉你,去多睡高分女生,只有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人生。
他们会让你沉迷崇拜技巧,让你掩盖自身存在的问题却不去解决,忘却自己的初心只是想好好谈个恋爱。
他们让你用“不以物喜”的代价换来“不以己悲”,用减少投入度的方式来控制情绪。
他们会把会把女生动物化,教会给你通用挑逗她们的通用技巧,却不教你怎么和同一个女生长期相处。
他们是恶魔,将一批又一批男生驱赶进地狱。
2.你不要成为吕布
这一年仅我认识的,最少有五个女生在给男朋友带绿帽子。
一个是六年的异地恋,一个是仅肉体出轨,还有三个是在和兵哥哥谈恋爱后,开启“双份恋爱”且保持不间断,也就是在兵哥哥退伍前,她们永远有第二个男朋友。
不要吃惊,最委屈的好男人,最无力的兵哥哥,最无奈的人性,共同促成了这个荒诞的怪象。
他们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从来不会投资自己,甚至不会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一有闲钱就拿去给女朋友花。
纵然是给女朋友花钱,他们也不会花,他们会买实用的东西,至于口红、首饰这类“浮夸”的东西,想都不会想。
没有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甚至整日无所事事不思进取,每天每分每秒都想要跟女朋友表达爱意。
睡卧美人膝,醉卧美人膝,醒卧美人膝,反正对于他们,美人膝已然是人生的终极目标了。
木纳且迟钝的他们从来不会说“我爱你”,甚至一件浪漫的事情都没有做过,认为只要自己默默的为她们解决问题好了。
女生说大姨妈来了,肚子好疼,他们绝对不是敷衍,而是发自真心的担心和疼惜,于是他们想不让她再体验这种痛觉,立即说出来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多喝热水。
一提起择偶标准,很多女生会不假思索的说“对我好就行”,而事实却是——“只知道对我好,自身没有吸引力的男生,我不会同意他做我男朋友,即使不小心答应了,我也一定会找个机会绿了他”。
3.你不要披着程咬金的皮,试着去做亚瑟的事
一个真实的故事,但又不方便在这里透漏真实姓名,所以她的名字叫王昭君好了,身高一米七,体重50kg,长的有几分像王祖贤。
从初中开始,王昭君就被许多男生奉为女神,他们给她带早餐,为她争风吃醋打架,省下生活费送出贵重的礼物。
就是在这样的攻势下,到了大学,王昭君还没有开启初恋,因为她明白,她想要的是能够征服她的男生。大二的她遇到了同样身高一米七的亚瑟(非前文亚瑟),亚瑟不帅也没啥钱,但就是有莫名的魅力,有让王昭君陷入爱河的能力。
亚瑟雷厉风行,用两周时间完成了“认识--确定关系--上床--分手”的全流程。
我之所以把这件事称为“王昭君的魔幻爱情”,是因为她的外貌实在太耀眼了,于是她将认为自己的男主角定非凡人,在一次又一次拒绝“凡人”的追求后,就顺其自然的成为了资深渣男的目标猎物。
如果一个女生想把自己的身体交付给眼前的男友,那么这件事应当发生在她最有安全感的时候,而现实是她往往会选择在最具有刺激感的时候。
她希望用献身来表达出自己的爱意,而现实是她往往选择了用身体去留住一个男人。
在王昭君被甩后,身边的好朋友来安慰王昭君,结果王昭君坦言,自己并不觉得损失了什么,所谓神圣的第一次,在发生之后也只是无所谓。
按照剧情,王昭君应该走向黑化之路,但她很快就遇到了现在的老公,她的老公是一个“凡人”。其中的缘由,大概是因为她认清了凡人的普遍存在,和神位猎人的可怕之处。
并不是渣男有多厉害,而是在很多平台鼓吹的性开放言论下,很多女生并不会把第一次看的有多严重而神圣。
即使从前的王昭君觉得第一次特别重要,但在事后,她也很快的转变了想法。
但,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来看,在完成第一次生命的大和谐后,她并没有贬值。
所以,想好好谈个恋爱的男生,请不要在事后给你最亲爱的人贴上“已占有”的标签,借此肆无忌惮的造作,这时变异为亚瑟的征兆。
4.有些你看起来合理的事情恰与亚瑟异曲同工
①悲伤坚决不放手
当一段感情处于负健康状态,且屡屡沟通无果时,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我们有压力,道德要求我们,从一而终是对的,主流舆论告诉我们,和一生只爱一个人是高尚的。
只是凭着单方面的激素反应,没有一点择偶标准,来者不拒,甚至还欢天喜地张灯结彩庆祝自己终于脱单;去者定留,并且还死皮赖脸用自暴自弃自残自杀的方式留,是对自己情感和女生最大的不负责任。
②以结婚的目的谈恋爱
没错,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才是耍流氓。
恋爱应该是两个人通过长时间以伴侣的身份相处,判断对方是否和自己匹配的过程。
判断能否成为恋人的标准是朋友状态下的相处模式,而判断能否成为夫妻的标准是恋人状态下的相处模式。
所以如果不经历这种考察期的审核,刚在一起就因为一时冲动完成闪婚,其实是一种更恶劣的亚瑟式行为。
③说话直来直去,没有情商
她知道自己那件衣服买错了不够好看,也知道头发没洗显得油腻,也知道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好,但是当她们问我们“好不好看?”你就是要说出肯定的答案。
类似的,在别人需要虚荣心的时候不满足别人,在别人尴尬的时候不去缓解,在别人演戏的时候不去配合,在别人认真的时候乱开玩笑,在别人开玩笑的时候却较了真。
这些人还真不是老实,就是蠢,跟这些自诩说话直的男生用语言伤害刺痛女生,那人家女生干嘛不去找亚瑟呢?
1、人脸识别技术成熟了吗?
这个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不知道还没有人记得劳荣枝,就是自1999年后潜逃20年的上古女逃犯。她是法医秦明笔下“人皮牢笼”案的真凶;也是影视剧《红蜘蛛》里的“美女蛇”;更是与法子英合谋杀害7人性命的女魔头。
然后这个人,在2019年11月28日,因为被商场的人脸识别系统识别而被捕。
略过其20年的逃亡轨迹和肢解尸体的残忍,其20年容貌的变化和隐形埋名为什么仍然会被人脸识别抓住呢?
第一个原因,不管是电脑训练的过程,还是在线识别的过程,都需要对人脸的典型特征进行提取,主要包括全局特征、两个眼睛的特征,鼻子的特征、还有两个嘴角的特征。所以担心换了发型后打不开支付宝是多余的,女生留长发后遮住耳朵也不会影响人脸识别。人脸有些特征变化是很微小的。
其次,人随着年龄生长这些部位会有一些变化,会影响到人脸识别,但人眼睛上部的轮廓、鼻子两侧的颧骨、还有嘴角边缘区域的颌骨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劳荣枝逃亡20年后,仍被抓到的主要原因,当然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劳荣枝逃亡后,仍坚持健身、跳舞等,相貌特征并没有发生巨大变化,要不然凭目前的人脸识别还是很难抓到。
以上也可以看出,如果只是做了双眼皮或者是短时间内脸长胖或者变瘦也并不会影响到人脸识别的结果。因此,目前的人脸识别已经相当完善了。
2、人脸识别的隐私困境
然而为什么没有大范围的应用呢?原因是可能会与法律和道德相冲突。
(比如上图,给不同陌生男性开门这种隐私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和失足没有必然联系,甚至可能是该女性的私德,不应该进入人脸识别领域。PS:网上选取的图片,真实性有待考察)
目前如果强制接入全员无差别的人脸识别,并不是一个好时机,因为隐私保护的相关法规并没有特别健全,这个时候接入会造成隐私泄露或滥用安全隐患。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对人格权建立了独立的章节,从1032条-1039条都对隐私权进行了规范,但之所以说目前法规没有特别健全,原因有三:
1、《民法典》还尚未真正施行,要到明年的1月1日才开始“转正”。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援引原来《民法总则》关于隐私权的法条,一般要求侵犯隐私权的同时具有一定经济利益。隐私权的保护范围过窄。
2、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还有很多的补丁需要打,很多的解释需要颁布。法律在于实践,没有实践的法律是谈不上完善的。
3、即使《民法典》投入使用,也没有对人脸识别做出特别的解释和适用。其中10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三)拍摄、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明眼人想想就知道,上面的那个“失足”截图中,违背了民法典规范的多少种信息类别。姓名、身份证好吗、联系方式、肖像、住址、电话号码(有打码)、行踪信息等等,如果大面积使用人脸技术,会不会导致这种情况渐成普遍?这可谓是现实版本“黑镜”了。
另外,IBM也宣布将不再提供和开发面部识别技术,并指责执法机构或私企滥用面部识别技术的行为了。在IBM首席执行官Arvind Krishna在今年六月致国会的信中表示,IBM将不再提供通用面部识别或分析软件。IBM也将不再开发或研究这项技术。
信中说:由于人工智能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过去十年中得到了极大的进步。与此同时,提供相关技术的通常是缺少监管的私营企业,而这些技术也被证明存在对年龄、种族和族裔方面的偏见,这使得这些工具在执法和安全方面显得不可靠,并为潜在的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3、人类识别的授权困境
所以人脸识别技术就算再成熟,真的那么适配目前的社会吗?
需要考虑的是,与用户或者公民签订“人脸识别技术”的是商业公司还是政府?(不会想一声不吭就识别了吧?虽然现实往往是默认地认为“你的隐私没有价值”)如果要求用户签订协议的话,那么对未成年人如何进行保护呢?要知道,《民法典》第20条下调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范围,8周岁以下的统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部分人的人脸识别协议怎么签?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人签订的人脸识别协议在法律上又该判定为效力几何的合同?
立法还尚未跟上,又怎么能仓皇普及呢?但若人脸识别有相配套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就能处理目前很多因为“人和操作者对应不上”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对游戏进行支付和对主播打赏等等。
例如,国家对未成年游戏付费的规定: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未满8周岁的用户,不得为其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到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到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由于现有条件(手机号、身份证授权等)没有办法检测谁是未成年人,所以实践中导致了两个问题:1、未成年使用成年人的身份证进行游戏,充值,最后被家庭发现产生诉争和讼累。2、成年人充值之后假托是家里未成年所为,要求退费。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人脸识别和法律授权、司法解释完全合拍之后,这两种问题当然也就在可能性之外了,但如果人脸识别与未成年民事行为能力这方面的衔接不跟上,怕是很难真正普及,这里面的法律问题还有很多。
总结:人脸识别好技术,法律保护不滥用
目前我国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正在越来越好,除了明年实施的《民法典》独立出了人格权编,今年10月1日出台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及明年的《民法典》,都对个人的隐私权做了更大的保护,对其他各方使用、存储、买卖用户信息做了更大的限制。假如有一天立法能更上(事实上已经在飞速发展了),人脸识别技术也就真正地成为一个普遍技术了。但还没有去毒之前,随意放出笼子可能会产生一些《黑镜》之恶,这也许就是社会不想看到的了。
我也不知道,以前看新闻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对,还有徒弟打记者什么的。
要么就是让沙溢的儿子安吉叫他爸爸。
以前不爱听相声,也没觉得郭德纲究竟是好还是坏,最多就是嘴皮子利索,损人不重样。
直到后来有一天突然就爱上了听他的相声。
每天晚上不听一段就睡不着觉,跟有瘾的似的。
然后前天突然梦到跟郭德纲谈恋爱,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情话……
在梦里就吓出了一身冷汗,甚至于郭老师还亲切的称呼我母上为:伯母。
我说,你们两个是同辈人,就不要互相客气了吧?!
醒来后,一股难以言说的感觉,这几天再也没敢听他的相声,总觉得别扭。
唉,跑题了……
我来说一个朋友圈的一个泥石流。大家都在秀录取通知,然后我班有个同学手误点成了拒绝,于是他发了第一条朋友圈。
之后,他给老师打电话。老师告诉他,重新报一次填别的专业,但哈工大给他拒了…于是他有了第二条朋友圈。
我们已经要笑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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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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