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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静香不是好女孩」这一说法? 第1页

  

user avatar   xie-yin-22 网友的相关建议: 
      

题主觉得无法反驳是因为对哆啦A梦不熟悉,熟悉的话立刻就能看出那篇文论据上的错误。

本文开放转载,如果转全文的话,请加上作者的名字。
如果仅使用论据、自己写分析的话,在最后加个来源就行

【有一点需要提前讲明:与大多数连载漫画不同,《哆啦A梦》同时连载于小学馆《小学一年级生》~《小学六年级生》等学习杂志上,作者根据杂志面向的年级绘制不同的故事,人物的年级也设定为杂志的年级。如在《小学一年级生》上,大雄等人就是一年级,他们的体态和性格会符合一年级的小学生的特点。】

1)静香妈妈改嫁。这三个版本分别是漫画版、79大山版前期、大山版中期,这是由于动画人设不固定,而漫画里只有画风的差别,人一直是一个。

另外,女性因为感情破裂和经济因素而离婚再婚为什么就得被吊打?这有什么不正常的吗?

2)多数时间和男生一起玩是因为这作品是大雄视角,静香有一半时间都是和女生一起玩的,包括聊天跳绳玩球等。

胖虎也欺负过静香(《脱皮灯》),他顶多能因为女孩而稍微礼貌对待,从未担任过保镖。

小夫出钱给静香买玩具,静香拒绝了(《通通做成布偶》)。

出木杉和静香是互相学习的。

对大雄多大仇?

2)静香的眼泪,那集是静香从小玩到大的小狗ペロ(佩罗)死了,她一个小学生,能不哭吗?漫画几乎是从头哭到尾的。【补:《佩佩,活过来吧!》刊登于1971年的《小学二年级生》】

3)静香调戏大雄和出木杉那里,那个不是静香,而是静香机器人(《讨厌这样的静香》)。

4)胖妹不算是静香的朋友,她俩除了第一话,从来没有一起玩过。

静香的朋友是同班女同学,出现人次不定,也没有名字,但并不丑。

例如:《入伙蚊香》

《男女交换的故事》

原文静香朋友的图来自于《打败胖虎队》漫画是这样的。这篇漫画初载于1974年的《小学四年级生》,它描绘的事实上是一群想尝试男性垄断的运动(棒球)的女孩,她们比男生玩得好,而且敢跟男生叫板。在那个年代的日本,能做到这些的女性,你会用脸好看与否来判断吗?外貌上被认作丑的女孩在故事里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并护着其他女孩,当然你仍然能说她们丑,但不觉得心虚吗?

顺便,1974年《小学四年级生》上的《男女性格转换剂》,静香的玩伴依然不丑。在对性别的认识和意识方面,与藤子先生相比,2015年的今天还能写出那篇文的作者以及所有传播它的无聊人士都low到了沟里。

5)静香洗澡是关门的,窗户外面是自己家的院子(外面还有院墙)而且那个窗户其实挺高的,不是站在那里就能看到里面的那种。原文的那两张图是大雄变成了幽灵和大雄哆啦A梦从浴盆中出现,此外哪次不是用了道具才进入浴室,正常人能防得住?

所以这是静香“导致”大雄偷看的?

被看过几百次就不介意裸露,这有逻辑?

6)喜欢保养和喜欢装高雅,且不说70年代日本的风潮就是人人学钢琴(静香不喜欢钢琴),就说女孩子爱美和喜欢乐器,和道德没有关系吧。

7)静香不怕虫子*,她怕青蛙(准确地说是讨厌),但远远不到哆啦A梦怕老鼠、大雄怕毛虫蛇螳螂等等的地步。

8)原文那个“三、静香嫁给大雄的真正原因?”逻辑太混乱,没看过哆啦A梦的也能明白吧。

如果我语气不太好,抱歉了。

【期刊资料来源于哆啦A梦wiki】

______________5月28日补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文提到,静香洗澡被看到的共627次,经考证,这个数字来源于日网

himasoku.com/archives/5

原文是しずかちゃんの裸を見た回数:627回,但没有提到统计来源。

*勘误:回顾一下发现静香是怕虫子的,但都非45卷本收录作品。她分别怕蜘蛛(《梦想手电筒》1983《小学一年生》),和毛毛虫(《惊悚票》1986《小学二年生》)。非常抱歉。大约可以理解为,在小学低年级时静香怕蜘蛛和毛虫。

但是在《惊悚票》里,本来非常怕毛毛虫的大雄又不怕毛毛虫了,混乱的设定啊……

顺便替被原文认为“不会疼老婆”的出木杉君正个名。《把静香抢回来》1989《小学五年生》

______________5月26日补____________________

知乎第一个千赞,感谢大家!

这个答案就是看了那篇文后气愤之下的发泄之作,还要感谢题主给了我这个机会。

哆啦A梦作品的黑点也不是没有,尤其是早期,例如静香和胖妹两个人物,就是非常刻板的“女神”与“女魔头”。哆啦A梦有些称为是“被封印”的集数,因为种族描写等被认为不宜再次公开,也说明在作者思想不成熟期,会存在各种各样偏见。

而《哆啦A梦》或者整个F系最宝贵的,就是在创作的过程中,作者本人也在不断成长。F先生初期的创作全是小男孩为中心,女性可有可无,而后才慢慢地画出很有魅力的女角色,她们有各自的苦恼和愿望,都迸发出美丽的光芒。

其中

@queen red

的回答

《机器猫》里有哪些不为人知却又打动人心的细节? - queen red 的回答

对胖妹的描述就很能说明问题。

这些其实就是《哆啦A梦》中的大人思维,作者把他丰富的生活经历和阅读融入到作品中,使简单的故事具有蓬勃的生命力。

@孙雨橙

提到一点:“

静妈本人外貌也出现过较大变化”

这一点

@翡柏

也有提到。漫画版改动不大,动画版大概是为了和静香更相似,改变了眼睛。在人设比较混乱的大山版里,也改变了发型。

顺便,《替身娃娃》中和静香一起过女儿节的朋友。

______________5月25日补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大家的赞,本来以为这种粉丝向的东西不会有多少人看的。

用”静香 绿茶“当关键词搜,就能搜到那篇文章。我没有考证原作者是谁写的,但该文已经被大量转载传播,微博也有多个博主转载,转发量惊人。

随便找到一篇:

《哆啦A梦》静香是绿茶婊?洗澡不拉窗帘

说“认真就输了”的,请去数数原文有多少张图,连大山动画中期的截图都有,水田动画的截图也是来自多个篇目。而我只有四张。你认为如此认真地黑角色、如此认真地传播偏见是可以接受的,那么为什么稍微认真一点去反驳就不行呢?

或许有人认为是娱乐而已不必当真,但对我而言,无论是黑还是偏见都一点儿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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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被别人看见过好几次裸体”=“喜欢裸露身体”这种逻辑只存在于旧社会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

“少女遭兽父监禁X年 被逼迫发生关系xx次”

若是照这个逻辑推理,这个姑娘遭遇这种惨事并不值得同情,而是罪有应得

因为“多次被逼迫发生关系”=“自己享受其中”=“天生荡妇”=“她可能勾引了她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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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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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多说两句。

其实华人在海外,尤其是欧美社会遇到的很大的一个问题是意识不到种族的重要性。近代以前,中国基本都是处于一个“国家=天下”的状态。这就导致了很多中国人在面对近现代以威斯特法伦体系为基准形成的“民族国家”没有形成一个明确概念,因而在欧美,尤其是在北美(USA/Canada)这种移民国家里生活的时候政治上十分受挫。

不管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一个人在美国的社会认定更多地来自于一个人的种族(race)而非阶级(class).以我们最关心的教育为例:大学录取会很大程度上根据你的种族来决定录取标准,而不是社会阶层,更不是政治倾向。不管家境如何,只要你是亚裔,那么你就有大概率碰到录取标准的歧视问题。

在这个前提下,任何一个有智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在美国这个大背景下,在争取自身(个人/族群)权益的过程中,种族的优先级是排在最前面的,其次才是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你在填表的时候,不会让你选你是conservative还是liberal,只会让你选你是“white",“Asian”还是“Hispanic”. 而事实上,只要一个族群能够意识到美国社会种族优先的前提下,内部的政治光谱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优势,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犹太人。

犹太人在美国有多成功想必不用多说。但是犹太人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左翼或者右翼,而是通过在不同政治光谱上的发展,成功的让自己的种族在美国取得优势。说右翼,犹太人里面的一大票银行家企业家大家也有所耳闻;说左翼,犹太人中的囧叔,主持界传奇larry king,喜欢谈笑风生的华莱士等等都是业界传奇。这样他们右手掌控了经济和政治力量,左手掌控了舆论和传媒的力量,最终让族群取得成功。可见,以族群利益为先,则族内各个政见派系均受益;以政见利益为先,则族群分崩离析。

反观以叫兽为首的旧华“精英社会活动家“是怎么做的呢?不仅不去积极组织和联络真正能起到作用的政治基本盘(一个越来越壮大的华人群体),反而主动地去做出例如:损害自己族群的利益以换取一小撮外部政治利益(SCA5),试图不断的分裂族群内部力量(亚裔内部细分法案)等等赤裸裸乃至荒唐可笑的背叛种族利益的行为。这种叫兽,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那就只能是因为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实在太差,吃枣药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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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脊之犬,狺狺狂吠。 一开始看到这篇文章我特别震惊,不单单是文章内容,更重要的作者身份:美国百人会会长及首个法学院院长?这样的人竟然说出如此粗鄙之语?不过回想一下,这倒是解决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

作为一个在美国各个领域都有杰出贡献的种族,作为一个平均收入和学历都远超平均线的种族,作为一个贡献了马友友,关颖珊,刘玉玲等杰出人才的种族,为什么美国华人的政治地位如此的低下?为什么华人的权益总是受到系统性的侵害和歧视?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华人,尤其是旧华人及其后代的自我认同和民族荣誉感低到令人发指?现在看来,这些旧华人中的“精英”“社会活动家”政治水准低到不堪占了很大一部分原因

其实在美国待过一段时间的人都明白,各个族群之间有竞争,有合作,也有斗争。但得到尊敬的条件只有一个:拥有力量。这个力量可以是经济力量,可以是知识力量,当然也可以是政治力量。所以这次大选华人主动出击,参与助选的行为我是非常认同的:重要的不是你站在哪一条队,而是展现能够左右选战结果的政治力量,这才是华人赖以发展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任凭意识形态洗脑而站队的行为都是政治水准低下的弱智行径。

其实稍微看了看叫兽的个人经历,未免有些可怜他。作为一个数次试图否认和摆脱自己华人身份的“社会活动家”,他的“习得性无助”十有八九也是在成长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建立起来的。在中国崛起,新华人一步步向前的大背景下,他就像一头曾经被锁链拴住的幼象,完全没有意识到力量的对比总是会转化的,而华人政治家真正的基本盘只有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旧华人的社会认知,一种貌似平等实则歧视的社会认知,只会进一步地被抛弃,最终由新华人引领实现真正的社会平等。旧华人畏畏缩缩的活了一百多年,却连美国这个国家的一点基本精神都没有学到,而这些分明写的很清楚: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

毕竟,大清都亡了,也请你们这些遗老遗少们滚回历史的尘埃里吧。 -------------------

原答案

这个所谓教授才真是把“歧视”二字阐释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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