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说了
blablablabla
你已经丧失人性了
就拿黑人强奸女大学生这个案子举例,情节简单,没有任何加重情节,脱裤子干完活走人。
如果生活中,我以一个普通公民的身份,和我朋友聊到这件事,我可能随口来一句,“判个死刑算了”。
但如果你,向我这个法律工作者寻求专业的意见,我只能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跟你说,“三到六年”。
但你如果以此攻击我,甚至搬出罗翔老师的经典语录来攻击我没人性,我只能心里默念一句,“cnm,滚”,然后礼貌的请你离开。
你既然向我寻求专业意见,我就站在专业角度进行解答。就像一个癌症晚期患者问医生他还能活多久,医生可能会实话实说,也可能会把话题岔过去避而不谈,找机会告诉你的家属,但绝不可能信口开河说你还能活十几二十年,只为了安慰你,有人性?回到法律工作上来看,你既然向我寻求专业意见,那我做出的一切解答都必须站在专业的基础上,不能参杂任何个人感情在里面。如果我信口开河说这个黑人应该判死刑,结果这个黑人被判了6年,你如果是女大学生的家属,肯定会回来找我麻烦。
这就是现在法律工作难做的地方,既要求我们专业,又要求我们讲人情,否则就是没人性。就要拿罗翔老师的至理名言来攻击你,埋汰你。
必须承认罗翔老师是一位优秀的法律人,但一提到罗翔,心里总是免不了的不舒服。当然这不是罗翔老师的错,只是因为他的粉丝基数太大了,自然脑子不太灵光的粉丝也就多了,总喜欢断章取义的把罗翔老师的话截取一两句出来当作真理,甚至拿来攻击别人。罗老师说这句话的本意是,批评现在有些法律工作者,机械式的适用法律。而到了这些人嘴里,则变成了彰显“我比学法的懂法”的圣经,只要别人说的不合他的意,就搬出这句话。以至于遇到总把罗翔老师挂在嘴边的人,总会避而远之,这也是我至今没有在任何平台关注罗翔老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