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人在刻意的创造性别对立,往性别方面引,然而此事根本不是男女问题!
我要为唐靖说两句话!各位网民判官老爷们高抬贵手,您不同意我意见,请一笑了之,但还是麻烦诸位看完全文。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了解了一下,大致是学姐感觉屁股被学弟摸了,和学弟发生争执,后来学姐在朋友圈里指名道姓的骂学弟,最终查看监控发现是一场误会,是学弟的包触碰到了学姐的屁股,不算是咸猪手!
于是这么一个鸡毛蒜皮的小事竟然瞬间引爆网络,热度几乎可以和美国总统大选相提并论,学姐的个人信息,照片在网上流传,各种外号“腚姐”之类的侮辱,可以说她真正的社会性死亡了
“学弟”在知乎上发了一篇长文,引爆舆论,称被学姐迫害的社会性死亡了,几乎要自杀,然而我看新闻,学弟却澄清说这篇文章不是他写的!!!这又是怎么回事?
谈毒性不谈剂量是耍流氓,谈伤害不谈伤势是耍流氓,同样谈网暴不谈热度也是耍流氓!
在知乎评论里,在微信朋友圈,在贴吧帖子里骂人肯定和这种铺天盖地上全国热搜声讨程度是不一样的。
人人皆言学弟被害得社会性死亡了,可是漫天遍地都是学姐的个人信息,恕我孤陋寡闻,我从来没有见过当初“反转”之前学弟被网暴的热搜和全国范围漫天遍地的声讨
学弟被误会了是无辜的,学姐当然有错,但她只不过在朋友圈里指名道姓的骂学弟耍流氓而已。结果学姐现在成了全国声讨的万恶不赦之徒了!全国每年数千起杀人案,杀人犯像学姐这么高热度被网暴的还都是极少数。
最让我担心的是,学姐被全国网暴的惨烈结局无疑拉高了今后维权的成本,而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有上帝视角。
咱们假设一下,这次学姐被网暴后充分吸取了教训,痛改前非,明白了当你只是高度怀疑对方侵犯了你,却没有百分百确切证据之时切不可无理。
于是某天学姐走在街上
咿呀!怎么回事?
学姐感觉屁股又被后面某男的摸了!
由于学姐已经被网友教育的高度顺从,生怕给人家带来影响,所以学姐微笑的转过身,对身后的男士说“刚才我的屁股感觉有点异样,你知道怎么回事吗?”
“我哪知道?”身后的男士说
学姐又问“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姓名方便我查证吗?”
“我凭什么告诉你”对方说道
学姐又说“你可以留下来方便我查证吗?”
“不行,我有事,我要走”对方不耐烦的说道
所以就让人家走了
结果后来查监控发现那男子确实摸了学姐!
学姐上热搜估计会被再次网暴
网民纷纷留言说:“这女的被摸了,还这么理性,真是个奇葩啊!如此反常,是不是很享受被摸?”
“照姐姐我的暴脾气,有流氓敢摸我,我绝对一脚上去先暴打他一顿再说,她居然无动于衷放跑了色狼,自己都不热衷捍卫自己权益,还指望谁去捍卫?奇葩的举动实则是在纵容色狼”
由于对色狼以礼相待的态度,似乎根本不介意,色狼可能都不会收获什么惩罚,毕竟只要女的同意,就算发生关系,男的也不算违法犯罪,更何况摸一下!
从此以后色狼有恃无恐,四处乱摸,女孩子们联想到学姐的惨痛遭遇,都不敢随便吱声。
此事根本不是男女问题,本质上是发生摩擦特别是具有时效性时,个人是否必须严格遵循“疑罪从无”原则!
比如有天你在外面逛,突然身后被石头砸中了,流血了,你回头一看身后有一个小孩,除他以外似乎空无一人,于是你认定是他,拦住他嚷嚷着让他家赔偿,指责他打了自己,结果后来一查监控发现小孩是无辜的,原来是很远处有个黄毛小子用弹弓打的!
这下子遭了,孩子家长指责你非法限制孩子自由,又指责你诋毁孩子毁掉了孩子名声,学校小伙伴都不和他玩了。
于是你也上了热搜,身败名裂,真正的社会性死亡了,全国都认识你,由于脑袋被砸破了,所以绰号“脑坑哥”,人们骂你没查清真相就非法控制儿童的人身自由。
然而如果你感觉没有证据于是就让孩子走了,最后一查监控果然是他,你就只能吃哑巴亏了,除非你被砸死了,或者伤势特别严重,否则大概率是再也找不到这孩子了,因为中国警力资源并不算过剩。
因此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讲,我认为最好的方式是,误会了对方必须给予对方相应的弥补!
比如你感觉自己被石头丢了,你误会了孩子,请给予人家一定的赔偿,如果你在公园人群中公然斥责的他,那么就得在公园张贴告示,公开向其道歉,如果有好事者拍下了孩子的照片上传网络,那么上传者同样需要赔偿,并且在论坛里发同样的澄清贴。
同样如果男友听女友说被色狼摸了,假如怒气上头打了人家,结果发现是误会,那么必须根据对方伤势承担责任,人家死亡了,就要偿命,残疾了就要赔光家底坐牢,如果只是轻微伤就要道歉,行政拘留,赔偿损失。注意!我不希望届时看到有人说“遇到这种事,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吧?是个男人都得冲动吧?怎么能要求得知女友被性侵的男友还保持基本的判断力与理性?”以这种煽情代入的理由煽动舆论让行凶者获得轻罚!
我深知在媒体带节奏下,舆论具有双向极端性,有时候强烈鄙视理性的人,崇尚血性,但有时却又要求人出奇的理智才行。
舆论的双向极端性,观点无常性令我感到十分恐怖。
以上都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从大方面说,如果要遏制类似的事件,必须坚决封堵“第三类报复”这个目前存在的bug
何为“第三类报复”?
一般来说,两人发生矛盾,一方对另一方只有两种报复方式,第一类是非法武力侵害,但是这类报复会遭致国法的惩罚;第二类是利用法律惩罚对方,但是法律是有限度的,必须根据法律来;第三类则是搞臭对方,比如安医生事件,安医生丈夫打了孩子,孩子家长不满足于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于是煽动舆论,上热搜新闻给安医生一家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第三类报复目前可以说是游走于法律之外,特别是当对方有一点小错的时候,几乎造成“犯小错”毁一生的下场。
回到这个事件上来,学姐起初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就擅自试图在舆论上打击对方,显然她有错在先,但是如果仅仅是在朋友圈指名道姓的骂学弟,并没有雇佣水军,没有找媒体发酵的话,我认为目前全国头条热搜侮辱学姐也实在太过了。就好比一男的听女友说被人摸了,于是打了对方一巴掌,结果证实误会后直接被捅进了医院,也着实太过!
杜绝“第三类报复”最根本的方式就是,杜绝一切对丑闻、绯闻的炒作,同样也不允许任何个人在网上发布他人任何负面信息,即便学弟真摸了学姐,也应该由法律来惩罚,而不是舆论,同样学姐在朋友圈里指名道姓骂学弟,如此热搜级别的狂轰滥炸也实在太过。
即便舆论惩罚其热度也要与其罪行相适应,比如百果园奸杀女孩的凶手,我认为铺天盖地的声讨真是毫不为过,但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就不该这么炒作了。
不过我也深知我提出的解决方式绝不可行,因为媒体需要流量,流量就是金钱。
假如,我是说假如。
假如学弟确实是碰到了这毒女人的腚,但又确实是无意的,我的意思是大家活了这么多年,都有无意碰到女人的时候吧?
假如学弟那天就是气运低,倒了二十八辈子大霉,不小心手划到了这毒女人的腚,我完全可以想到在监控室这毒女人的嘴脸:
“你看!这是你的手吧?是吧?是吧!”
“我是无意碰到的,我当时都没感觉到”
“没感觉到?一开始说没有,现在又说不是故意的?老师,现在这个事怎么解决?现在人证物证都在,没啥好说的了吧?”
毒女人一边说一边把那条朋友圈又重新发了一遍,然后在拳师群里发布了这条令人激动的消息,石锤了姐儿们,看老娘怎么收拾这小赤佬。
而老师在一旁也很无奈,内心有一点点泛起也许这个小伙子真的是个色狼的感觉。
“我真的是无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学姐。。。”
学弟已经欲哭无泪了,老实了将近二十年,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孩子的学弟人生第一次感受到了人性的险恶,并且百口莫辩。
“呵呵,无意的,自己去跟老师同学和网友解释吧,说完转身潇洒走出监控室”
说完后这毒女人还不忘在群里加多一句:这臭男人摸完还不承认,看我怎么好好收拾他!
老师拍拍学弟的肩膀,叹了一口气说:先回去吧,我们先商量一下怎么解决。
监控室里,只留下委屈得泣不成声学弟一个人,他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就是无心的一个意外,自己要受这份罪?
当晚,在宿舍楼楼顶,学弟看着微博、知乎、豆瓣以及学校论坛里一面倒的关于自己的负面评价:色狼、猥亵男、蝈楠、清华能过滤学渣过滤不了人渣。。。。。
学弟心里叹了一声,算逑,爸妈,对不住了,这一世恩情,下一世再报,遂往前踏了一步。。。。。
而毒女人,看着微博蹭蹭往上涨的评论数和粉丝数,开心的露出了自认为美丽的笑容,仿佛听到了“啪”的一声有重物摔在地上的声音,但谁在乎呢,毕竟老娘今天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女权万岁!学姐嘴角微微一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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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着把我自己,一个学生时代不老实而且很顽皮的所谓坏学生代入进这个事件里,我发现如果真发生了这个事,我压根没法解决,解释解释不了,打她一顿也不行她是女的,除了拉着她一起完蛋压根无解,我一经常逃课打架的坏学生都如此,更何况是一个品学兼优的清华学弟呢?
而且我用前列腺都能想到,这女的如果真捉到了把柄,视频里但凡是手毛碰到了她那臭不可闻的腚,定是要闹到不死不休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学弟压根没有任何办法反转。
所以你要问我怎么看?
我代表我自己和 @纪余 @野比大雄www @你太蠢我不想回你 @莫小白 @Dr.Blaine 想看到那个臭拳师毒女人完犊子才解气。
因为中国还是人才太多,可以随意挥霍罢了。
50、60年代你试试,别说“双非985博士”,高小学历都能进国企,那时候进国企是真正的金饭碗,一辈子吃公家饭。
而且这些高小、文盲还真把工业化给搞起来了,我琢磨着什么社区卖菜、网上叫车,跟从零开始建设工业化比,只能叫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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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万恶的出轨啊,你怎么可以这样,太恶心了!
(如果是女方主动的话,则是追求真爱,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