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这么几个点来考虑:
1.凭什么“情侣”之间要限制对方与异性交往,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2.如果对方就是想与异性交往,你除了提出“分手”之外,还有什么限制措施呢?
3.如果“心”已经飞了,再限制又有什么意义呢?
曾经说过很多次:
所谓的“男女朋友”在结婚登记之前,不过是个“头衔”而已,如果没有了感情基础,那就什么都不是!
为什么很多人在谈恋爱之后,会不由自主的减少与其他异性的接触呢?是他们很自律吗?
NO!大部分情况下是他们对于自己现在的“情侣”很满意,不希望给自己“三心二意”的机会,不希望让自己现在满意的情侣误会,非常珍惜这段感情才会这么做!
假如出现了一个让其中一方觉得比自己情侣更好的“异性”的时候,有多少人能保持坚定的信念呢?
不要忘了“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个“选择”“磨合”的过程!
且不说“情侣”,就说“夫妻”之间,也难“限制对方与异性交往”!如果只一味的“硬来”,结果恐怕不会尽如人意!
著名电视剧《亮剑》里有这样一个桥段:
李云龙在军事学院学习的时候,与老婆田雨的同学白露“不清不楚”,连他的老战友们都看出了问题!
一般人都会认定这就是“婚内出轨”!作为老婆的田雨该怎么办呢?“一哭二闹三上吊?抓小三?”
人家没这么做!
田雨是怎么做的呢?平静的跟李云龙和白露谈,怎么谈的呢?
第一步,先表明自己对于李云龙真挚的爱!
第二步,回忆与白露的友谊!
第三步,让李云龙自己做出决定。
要知道,在那个时候白露的行为可是赤裸裸的“破坏军婚”,李云龙的行为也已经涉及到“生活作风”问题了!但是,在田雨的冷静处置下,挽救了自己的婚姻!堪称是“典范做法”!
夫妻间都无法限制对方与异性交往,更何况是“情侣”!
所以,有些事情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而是,怎么做才能达到“最好的结果”!
不排除有些人通过“限制”的办法,“保住了”所谓的“爱情”,但那真的是他们想要的那种“爱情”吗?
就像是最喜欢吃的馒头掉到了泥坑里,有些人选择捡起来继续吃,还要笑着表示非常好吃........这心里的苦只有他们(或者她们)自己知道,不是吗?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