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拉康理论中,人类要么是癔症,要么是强迫症,要么是性倒错,要么是精神病。癔症和强迫症属于神经症,简单说就是普通人的精神症状。所以下文将这种行为描述为癔症并不是说这种行为是错的、病态的;这只是普通人最有可能属于的两种症状类型中的一种。换言之,我只是在强迫症和癔症当中二选一,认为这个行为更符合癔症的特点而已。
评论有选择通过。
老婆是一种社会角色,在传统男权视域里代表了生育工具和性快感工具。
女粉丝管男偶像叫老婆看似是在将男性物化为性快感工具,而在无意识层面上她们是认同上面那种男权语言的安排的;或者说,她们确实试图突破这种安排,但过早宣布成功,又被这种男权语言内涵的意识形态的第二阶捕获了。
尝试做一次症候解读。
首先,言辞(utterence)是症候,是大他者借无意识主体所发出的。大他者借女粉丝之口喊出“老婆”,是在进行命名,是在进行符号性委任。要注意,命名的对象并不是偶像,而是粉丝。粉丝管偶像叫“老婆”,实际上是接受了“老公”的符号性委任;就像父之名并不是将父亲命名为父亲,而是将婴儿命名为“儿子/女儿”。
一个女性,为什么要背负一个“老公”符号性委任?我认为这里是一个癔症的结构。无意识主体作为癔症主体,发出的癔症要求,是要求(demand)与欲望(desire)的分裂。如齐泽克所描述,癔症要求的运作方式是:“我要求你给我些什么,但我真正要求你的,是驳回我的要求(作为“老公”的符号性委任),因为我的要求正是我不想要的。”
对应拉康欲望图式3更具体地描述这个过程:
1.女粉丝从被划线的主体出发,抵达/遭遇想象性他者i(o),也就是男偶像。
2.女粉丝(被划线的主体)无法将想象性自我e与想象性他者i(o)等同(见下文),继续向上抵达大他者O。
3.大他者借无意识主体的言辞给予主体符号性委任(“老公”)。主体无法背负符号性委任,询唤失败,主体变成了癔症主体。她的要求和欲望分裂了(见下文)。
4.大他者责问她:“Che vuoi?你想咋地?”因为癔症主体的要求和欲望分裂,癔症主体无法回答大他者的提问。且由于想象轴的阻挠,主体其实无法与大他者对话,最终只能与小他者/object-cause对象-成因,也就是男偶像对话,抵达了左上方的幻象公式。
男偶像从想象性他者i(o)变成了欲望的对象-成因是结果,要求与欲望的分裂是方式,主体无法将想象性自我e和想象性他者i(o)等同是原因。那么为什么主体无法将想象性自我和想象性他者等同?
因为符号性他者I(O)的阻止。符号性他者I(O)规定了想象性他者i(o),在我们的例子里就是男权社会对男偶像审美价值的否定。男权社会的审美价值,主要是围绕女体,这一与菲勒斯形成对应的东西而结构。
重要的是,像对男性要求的那样,大他者也会要求女性交出菲勒斯。显然女粉丝自己无法给出菲勒斯,因为她本就没有菲勒斯(或者说已经交出来过一次了)。在这种悖论里,她被癔症化了。
所以她分裂的要求和欲望就昭然若揭了:她要求的是“老公”的符号性委任;她欲望的是没有“老公”这种符号性委任(以及让这种委任合法的菲勒斯),(这样她的欲望的无限再生产就合法了)。
使她被压抑的,正是菲勒斯,正是男权共同体。是它们所代表的那种意识形态通过符号性他者I(O),阻止了她将男体审美化的合法化,阻止了她想象性自我e与想象性他者i(o)的等同。
我认为在这里得出的教益就是《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第一章的讨论所涉及到的内容:仅仅对意识形态的【内容】(而不是生产出内容的形式)进行反讽,恰恰是被二阶的意识形态捕获了。反讽无法开辟一个新的符号学空间。
FIN
谢邀。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知道各个号码的中奖概率一样,他们还会成为彩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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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句话是调侃。如果要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得从两个方向回答:
以双色球(红球 33 选 6,蓝球 16 选 1)为例,在 2015-11-17 的开奖中,全国投注量为 323,653,256 元,即 161,826,628 注,而不同的投注数 共有 17,721,088 种,所以平均每种组合大概有 9 个人投注。那么, 1,2,3,4,5,6,7 这样的组合是否有 9 个人投注呢? 还真的挺有可能呢。全国那么多人玩双色球,有 9 个人次投注了这个充满规律的号还真不奇怪。
所以,题主的命题看起来好像不太成立。
当然了,一定有很多人觉得觉得这个号绝无可能中奖,那么我们来看看近 300 期双色球的开奖情况:
根据计算,四等奖的中奖概率大约为 1 / 2303, 但在最近 300 期里,它中了 1 次四等奖,中奖率还高于平均值呢。
用我自己创造的词语来说:他们被 “归类假象” 蒙蔽了。
什么叫 “归类假象” 呢?
就是看似有意义的归类,在我们所关心的维度下没有意义,反而对我们的判断造成了干扰。
就概率而言,似乎可以用一种很有意义的方式将所有情形进行归类,而看上去不同类别的发生概率差别很大,然而实际上,这个差别只是由于它们在总数上的差异造成的。从任何一个类别中抽取相同个数的例子,其发生的概率或期望并无任何不同。
就本题的来说,我们不难理解彩民们的想法:
他们不自觉地把彩票中奖号码归类成了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
以双色球为例:“有规律组”的情形可能包括: 7个数呈等差数列,7个数都小于10,7个数都是偶数,7个数包含了两个等比数列等等……其他的都为 “无规律组"。
彩民们研究了一下以往的中奖号码,发现过去好像极少开出”有规律组“ 的情形,所以他们认为:
这个推论有道理吗?看起来好像很像回事呢。
但实际上,上面的那句话是不对的,正确的说法是:
这两句话有什么不同呢?简单地说,后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等比例抽样,而前者是 有规律组 和 无规律组的 1:1 抽样,样本大小就不一样,概率分布又怎么会一样呢。
举个例子,假设有 100000 个号码组合,其中有规律的有 1000 组,无规律的有 99000 组。
假如彩票中心抽奖了 100 次,每次中奖 1 个号码组合
然而,对彩民来说,
中彩票的平均次数= 买彩票的次数 * 中奖号码属于这个分类的概率 * 买的彩票数在该分类中的比例
如果买了 100 次彩票,每次 1 注,
毫无差异。
以上的推导非常简单,连小学生都很容易理解吧?
但是在生活中,这种看似简单的 “归类假象” 可骗了不少人哦。
举个例子,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
曾经有一个女子学院,有一天校长提议道,为了活跃学院的气氛,建议招一部分男生。董事会的成员坚决反对:千万不能这样,否则的话,一年后会有一半的女生退学的!
在最终的妥协下,校长决定,当年招收 1% 的男生做试验。
一年后,校长宣布:“招收男生的计划取得了圆满成功。诚然,学院的女生数量确实有所减少,但一年后她们在该届全体学生中的比例仅仅下降了 1 %”。
你发现问题在哪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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