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可以携带电热水壶,电热水壶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乘坐飞机时不能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须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化妆品,如来不及托运,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
乘坐飞机时严禁携带及托运的物品:
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四条 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十九条 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托运行李检查等。安全检查方式包括设备检查、手工检查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查验旅客客票、身份证件和登机牌,使用仪器或者手工对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可以从严检查。
已经安全检查的旅客应当在候机隔离区等待登机。
第二十八条 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应当接受安全检查。
接送旅客的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候机隔离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安检
飞机可以携带电热水壶,电热水壶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具体如下:
一、枪支等武器(包括主要零部件),能够发射弹药(包括弹丸及其他物品)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的物品。
二、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能够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或者危及航空器安全的爆炸或燃烧装置(物质)或者可能被误认为是此类装置(物质)的物品。
三、管制器具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管制器具。
四、危险物品,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危险物品。
五、其他物品:
其他能够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对航空安全和运输秩序构成较大危害的物品,主要包括:
(一)传染病病原体,如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
(二)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三)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四)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
(五)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容易引起旅客熟慌情绪的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
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