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清晰明了,用 Q&A 的形式来表现。
问:能否简单讲讲纸面上的「规定」?
答:如果单纯只是把电视当做笔记本或手机的扩展屏幕,那么广电总局对此是不禁止的。
但是如果要直接以电视为主体来点播节目,那么按照规定,就必须找有牌照的机构「合作」。这样才是合乎规定的。
广电总局自 2010 年年初开始,陆续发放了7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授予了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湖南广电、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而受制于网络传输技术、内容资源及带宽资源等因素,真正投入并运营互联网电视的牌照方只有百视通、华数和南方传媒。
问:这样的规定意味着什么?
答:如果小米严格按照规定来走,那么意味着小米会完全沦为一家「硬件制造商」。
高清播放器厂商和哪家有牌照的机构合作,就选择了那家的集成播放平台。也就是说,消费者不能想看什么视频就看的,集成播放平台里的资源都是经过审核的。
问:那么小米盒子遵守规定了吗?
答:没有,如果是这样的话,产品完全没有竞争力。
如图——
图片截自小米官网。其中的那个「华数 TV」就是我前面说的拥有牌照的集成播放平台。在这里面的资源,都是合乎规定的。小米如果单纯弄这个,总局是不会找他麻烦的。
但是相信你也发现了,小米想提供的还有很多其他内容,这就违反规定了。
(广电181号文件:“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所选择合作的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只能唯一连接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终端产品不得有其它访问互联网的通道,不得与网络运营企业的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连接。”)
问:小米是第一个试水的吗?
答:不是,在这之前早就有厂商在做了,而且在淘宝上卖的很好。
在这之前,卖的最好的是「海美迪」。比如海美迪、美如画它们的产品,都是可以播放比如 PPTV 上面的内容的。换言之,它们都是违反规定的。
问:为什么广电总局单单找小米盒子的麻烦?
答:在小米盒子没出来之前,很少有人关注到这方面,知道有这样的一个产品。但是小米盒子一出,立马获得了大量的关注。
所以说,小米是成也宣传,败也宣传。
小米的宣传能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这样的宣传能力,会给广电总局带来极大的麻烦。
本来,是有人触线的,但是那都是些小打小闹。除了少数爱好这类产品的人以外,多数人都是不知道的。
但是以小米的宣传能力,如果广电总局不介入,那么很快这类违反广电总局规定的电视盒产品就会泛滥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