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评价他的技术水平,但这个自由软件的开发者显然不怎么理解自由软件。
如果一个软件是自由软件,那么它必须为用户提供以下四项基本自由:
说的难听一点,你就算用 Notepad++ 参与制造导弹,然后炸死作者,那也是你“自由软件”的自由。
Notepad++ 的 GPL 协议给你全部的自由,除了放弃自由的自由。
作者的政治立场?那是什么东西?
下面有朋友说 GPLv3 是可以有附加条款的,这话不假,但是这个也是有限制的。下面是GPL原文。
七、附加条款
“附加许可”用于补充本协议,以允许一些例外情况。合乎适用法律的对整个程序适用的附加许可,应该被视为本协议的内容。如果附加许可作用于程序的某部分,则该部分受此附加许可约束,而其他部分不受其影响。
当你转发本程序时,你可以选择性删除副本或其部分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可以写明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你修改时删除该条款。)在你拥有或可授予恰当版权许可的受保护作品中,你可以在你添加的材料上附加许可。
尽管已存在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你添加到受保护作品的材料,你可以(如果你获得该材料版权持有人的授权)以如下条款补充本协议:
a)表示不提供品质担保或有超出十五、十六条的责任。
b)要求在此材料中或在适当的法律声明中保留特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创作印记。
c)禁止误传材料的起源,或要求合理标示修改以别于原版。
d)限制以宣传为目的使用该材料的作者或授权人的名号。
e)降低约束以便赋予在商标法下使用商品名、商品标识及服务标识。
f)要求任何转发该材料(或其修改版)并对接收者提供契约性责任许诺的人,保证这种许诺不会给作者或授权人带来连带责任。
此外的非许可性附加条款都被视作第十条所说的“进一步的限制”。如果你接收到的程序或其部分,声称受本协议约束,却补充了这种进一步的限制条款,你可以去掉它们。如果某许可协议包含进一步的限制条款,但允许通过本协议再授权或转发,你可以通过本协议再授权或转发加入了受前协议管理的材料,不过要同时移除上述条款。
如果你根据本条向受保护作品添加了调控,你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加入对应的声明,或者指出哪里可以找到它们。
附加条款,不管是许可性的还是非许可性的,可以以独立的书面协议出现,也可以声明为例外情况,两种做法都可以实现上述要求。
所以要求别人支持某种主张,不属于以上 a 到 f 的任意一种,所以自然也是不受保护的。
作者可以在GPL协议下呼吁使用者,以达成目的,但不能用“使用本软件即如何如何”的这种条款来强制用户。所以我说 Notepad艹 的开发者不懂开源软件。
更新:作者貌似不是很正经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