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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讲给女朋友的睡前甜甜小故事?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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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在20岁那年被纺锤扎死。”小公主的满月宴会上,不请自来的黑衣女巫冷冷的丢下一句诅咒,便转身离去。

“放心,她只是沉睡。”一位圣洁的仙女说:“会有王子的吻将她唤醒。”

20岁那年,当纺锤刺破小公主的手指时,她的耳边隐约响起这句话。昏睡的小公主,脸颊微红,双唇含笑。

许多骑士都想要拯救小公主,但是他们都失败了。直到一百年后,一位英俊年轻的王子从遥远的国度出发,他的气度像雄鹰般矫健,他的宝剑上镶满了宝石。人们相信,他就是拯救小公主的天选之人。

一路上,王子战胜了毒蛇和妖魔,可是,他终究没能战胜邻国公主的微笑。

“请你留下来吧,前方是受到诅咒的国度,太危险了。”邻国公主看到王子疲惫的面容和不满灰尘的铠甲,心痛的说道。

远方的倾国倾城,永远也比不上眼前的温香软玉。王子累了,为了一个未曾谋面的美丽传说去冒险,还是守着一份唾手可得的幸福,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择。

阴暗的城堡里,睡美人突然从梦中惊醒,不知为何,心里难过的厉害。猛然发现眼前竟然站着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女人。

“你是谁?”睡美人问道。

“我是让你陷入沉睡的女巫。”斗篷下传来低沉的声音。

“我的王子呢?”

“你等不到他了,他没有耐心和信心来拯救你,他迎娶了邻国的公主,现在过得很幸福。”

公主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不可能,没有他的吻,我怎么能醒来。”

“因为我要让你睁开眼睛,看清这个世界的残忍。”女巫说着,将一件黑色的斗篷丢给公主:“穿上它,这个世界已经遗弃了你,你不必再抱有任何软弱的幻想。”

公主打量着四周,记忆中繁华美好的城堡已经在一百年的岁月摧残下衰败不堪,冰冷寂静的城堡中蛛网连结,空无一人,只有乌鸦在荒草中的城墙上静静地站立,凝视着这座废都。

看着手中的斗篷,公主平静的穿上了它,义无反顾。

远方的国度,王子迎娶了邻国的公主。若干年后,王子变成了国王,美丽的王后生下来一个女儿。

小公主满月那天,所有的仙女都聚集起来,为小公主祝福,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身影突然闯了进来。

“她将在20岁那年被纺锤扎死。”小公主的满月宴会上,不请自来的黑衣女巫冷冷的丢下一句诅咒,便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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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悟空

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直到唐僧揭开封印救他出来,才终于能一展拳脚。

取经路上,唐僧每隔几天,就要乱跑出去,每次出去,都惹些祸事。孙悟空不止一次地跑去救他,降妖除魔。

又一次,孙悟空将白骨精毙于棍下,转身离开。

待悟空走远,白骨精重新聚成人形。

“真是不好意思呀。”唐僧不断地拜谢,“没想到这一路遇到的妖精都这么善良,之后到了佛祖那里,我一定会如实禀报你们的善行。”

“都是些举手之劳,能做些善事自然是好的。我不求回报,长老真的不要费心了!”白骨精急忙摆手,然后又小心翼翼地问道,“只是不知道您耗费这么大力气,是为了什么。”

“听说那猴子以前是齐天大圣,要强得很。可他压在山下那么多年,法力又怎么可能不退步,若是被他知道真相,大概会很伤心吧。”唐僧道,“只好拜托你们陪我演这出戏,除了一开始遇到的那几只妖精,居然都愿意帮我。”

孙悟空远远望着这一幕,扛着棍子,一个筋斗远去。

“这傻和尚。”孙悟空笑着摇头,敲响了面前的山门。

“你谁啊?”妖精开门,皱起眉头。

“你孙爷爷。”孙悟空棒子一甩,顶住妖精额头,“过会儿有个小和尚要来,你演出戏,让他以为世界充满善意。”

“不干就打死你。”


2.将军

寒冬降临,边塞的树林里尽是积雪,白茫茫横贯一片。

正在巡逻的士兵,却意外发现雪中有处黑点。他走上前去,发现一只瘦弱的松鼠躺在雪中,似乎几欲冻死。

他想了想,在松鼠身边生了火。几分钟后,松鼠醒了过来。它颇有灵性,寻了一枚松果,塞到士兵手中,似乎是要感谢其救命之恩。

“哎,这个我可不能收。”士兵道,“我可是要当将军的人,要有大家之气。”

松鼠再三坚持,却都被拒绝,最后有些不满意的嘶了一声,跳跃跑开。

数年过去,士兵果然如愿成为守城将军。上任的第一年,只遇到了一只闲散的军队围城。

将军志得意满,心道如此军队,待补给一到,养精蓄锐,必能将其打得落花流水。

然而数天过去,补给却始终没有消息。直到马弱人衰时,他才得知,补给早就在数十里外被抢劫殆尽。

夕阳落下之前,将军最后看了一眼城外的大军,叹了口气。粮草被劫,士卒乏累,只怕这城,是想留也留不下了。

“明日清晨,我将便出城投降。”将军低声道,声音中充满着不甘,“那时我会自刎于城前,以求对方保你们安全。”

“将军,万万不可啊!”

将军却摇摇头,再不说话,把自己关入屋中。

一夜大风,窸窸窣窣声音在帐外传来,似乎就连老鼠都因无粮而迁徙。天刚蒙蒙亮时,将军便穿好了盔甲,佩剑而出。

由粮草构成的小山堆满了营地,无数松鼠穿梭往来。小山的顶端,坐着一只松鼠,它抬手,将松果扔向将军。

“喏,收下吧,就别矫情了。”松鼠道,“谁还不是将军咋地?”


3.两军

边塞黄沙的绿洲旁,坐落一间客栈。老板胡子花白,酿的米酒堪称一绝。二十年前战争开始,店里跑来蹭酒的兵痞便源源不断。

他倒也不生气,只是边关混乱,胡汉两军又都馋他的酒。店中相遇,免不了相互叫骂甚至砍杀。

这时,老板就偷偷打开后门,放走失利的一方。又叫胜方一声兵爷,送上两坛好酒,安抚赔笑。

如此数年,相安无事,直到一伙新来的马匪闯进大漠。他们趁着关外战事严峻,洗劫绿洲。

马匪们冲入客栈,掀桌打砸。老板心疼地上去阻拦,被一脚踹开。

“拿钱来!”马匪拽着老板的头发,按在桌面。

两军作战的击鼓声突然停了。

不一会儿,客栈的们被狠狠撞开,身着两身不同军装的士兵涌了进来。

“老头,今天后门就不用开了。”为首的两位将军互相啐了一口,异口同声。


4.死神

“先生,这可能是最后一杯了,邻家种麦子的小子丢了祖传的镰刀,给急出了病,估计活不长了。”酒吧老板擦着杯子,惋惜的摇头。

死神端着他最爱的麦酒,推开了酒吧的大门。他穿过村庄,来到青年家中。

瘦骨嶙峋的青年蜷缩在床角,挣扎着睁开眼睛。

“你是要收割我的灵魂吗?”

死神冷哼一声,把镰刀甩给青年。

“别废话,滚去收麦子。”


5.单车

“这几天车子好重啊,不会是撞鬼了吧...”

骑着单车的女孩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她后背发凉,打了个冷战,耳边感受到一丝冰冷的鼻息。

女孩惊叫一声,用力踩着脚踏板。单车仿佛脱弦的箭般向前冲去。

一次转角后,货车的灯光晃花了女孩的眼睛。她微张着嘴,被突如其来的危险吓得呆住了。

自行车把手突然一偏,失去了控制,与货车擦肩而过。女孩摔在地上,腿上划了一道伤口,哭的梨花带雨。

“妈的,老子就想搭个顺风车而已啊!”小鬼气急败坏的跺脚,他把女孩扶到车上,生着闷气努力推着。

“鬼走路也会累嘛?”过了一会儿,女孩出声问道。

“嗯。”

“你为什么不搭其他人的车呀?”

“闭嘴啊,推车很累的。”小鬼吼道,耳朵泛起了浅浅的红色。


6.狼搭肩

“我跟你讲,这座森林里,有很多狼。”少年的好友煞有介事地道,“走夜路的时候,一旦肩膀被搭住,千万不要回头,只要你一回头,就会被狼咬断脖子。”

少年耸了耸肩:“小说看多了吧。”

朋友欲言又止,终于还是没说什么。

太阳西落,少年走在小路上,向家的方向赶去。风吹动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突然感到肩膀上搭了些什么,心里猛地一惊。

少年想起之前朋友说的话,双腿都软了。他脖子僵硬着向前,一直没敢回头。

“停!”走到森林中央时,少年的耳边响起一声大吼。

少年猛地停住,差点吓出尿来。

“嗷~我到家啦,谢谢你背我吼。”灰狼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掏出两枚碎银子,塞到少年手中,“喏,其中一颗,是你背我回家的酬劳。”

少年接过银子,还没反应过来状况,傻傻问道:“那另一颗呢...”

灰狼:“我说段话,你把这段话说给别人。另一颗,就是这个的报酬啦!”


7.金鱼

家里新添了鱼缸,小猫蹲在缸前,视线紧紧跟着游来游去的金鱼。

女孩笑眯眯的摸着猫的头,道:“等鱼长大了,就送给你吃。”

小猫回头,似是答应般的喵了一声。

时间一天天过去,鱼长得越来越大,小猫每天都跑到鱼缸前观察,催促着女孩喂食,仿佛巡视着草场的牧民。

夏夜,女孩被热醒。睡眼朦胧地摸着床头的水杯。

她一伸手,不小心将杯子打翻。水撒到插线板上,电光闪了几下,火苗瞬间便点燃了屋子。

女孩惊醒,急忙切断电源,火势越来越大,转眼间已经蔓延到了门口。

一身焦味的少年闯入,他拎起了鱼缸,扑灭了门口的火,拖着女孩跑了出去。

二人刚刚站定,女孩后脑勺便挨了一巴掌。她诧异地回头,少年一脸委屈,说话声音都带了哭腔。


“你陪我的金鱼!”


8.影子

每到夜里,男孩总是久久不能入睡。月光下任何东西的剪影,都会使他胆战心惊。

他很怕黑。

“有鬼…”男孩含着眼泪对妈妈说。

妈妈安抚的拍了拍他的后背,帮他关上了门。她只是说了一句睡着就好了,丝毫没放在心上。

男孩用被子蒙着头,不敢闭上眼睛。

角落里传来一声叹息。

男孩的影子突然动了,它伸手从旁边一抓,扯出一脸惊恐的白色的幽魂,夹在腋下。那幽魂就像小狗一样老实。

“小子,这就是鬼。”影子不耐烦道,“现在是晚上,我的主场,这玩意儿有什么好怕的。”

男孩惊奇的睁大了眼睛,向床边爬去。

“所以你tm能不能睡了?”影子伸手按住男孩向前探的头,咬牙切齿。


9.大侠与魔王

大侠与魔王争斗了很多年。

魔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每次路过人类居住的地方都会引发一场灾难。而大侠从小的梦想,便是打倒魔王,成年之后的他终于武功大成。自那天起,魔王去哪里,大侠便会追到哪里。

两者每次争斗都是平手,这种情况持续了整整三十余年。魔王一次又一次受其牵制,三十多年没能作恶,气的牙根痒痒却无奈无法摆脱。

直到大侠所在的国家敌国开战,大侠参军,上了战场。一次战役中,他被重兵包围,乱刀伏杀。

葬礼上,所有人肃穆而立。大侠的家人捧着花环,缓缓放在墓碑之前。

轰的一声巨响,魔王落在空地中央。他冷哼一声,环视了一圈。

所有的人都被魔王的气势压迫,下意识退后一步。魔王看到不屑地一笑,向墓碑走去。

大侠的家人这才反应过来,急忙上前阻拦。

“他即便死了,你也要来闹这么一场吗!”

魔王不耐烦的甩了甩头,一把将人扇到一边。

“一群废物,都他妈滚。连他讨厌什么都不知道,还好意思作为他的家人。”魔王啐道,“他就是死了,也不需要花这种东西摆在墓碑前面。”

魔王拧开一瓶酒,洒在坟前,然后松开了手中拎的包裹。敌军元帅的头颅滚了出来。

“你也是废物,不是和我打了那么多场吗,这种人都处理不了。”


10.酒

男人最好饮酒,每天晚上,都一定要去村子尽头的小酒馆买上几两米酒。

他心思仗义,又武艺高强,每次酒馆中有人闹事,都出手平定。一来二去,酒馆老板的小女儿,倒是倾心于他。

“我要嫁给你。”那天男人填了参军的榜后,女孩把他堵在酒馆。

“别扯了。”男人笑着摆手,“我马上要去参军,上了战场能不能回来都是两说,你怎么嫁?”

小姑娘倔的要死:“我不管!”

男人无奈,半开玩笑的安抚:“要是能活着回来,我就娶你。”

女孩倒是当真,煞有介事的与他拉钩。

七年后,男人终于衣锦还乡。他在家呆了近半个月,也没下定决心去小酒馆。明明当初自己是当玩笑,此时反而却又有点怕那姑娘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

纠结再三,男人终于还是去了。他如七年前般点了坛酒。女孩见了他,却没有任何特别的反应。

“她果然已经忘了我了。”男人有些落寞地自嘲,“想想也是,谁能等一个杳无音讯的人七年。”

他叹了口气,把酒坛中的酒仰头倒进嘴中。男人砸了咂嘴,口中酒香四溢。一坛酒下肚,本就心情有些压抑的男人已经有了七分醉意。

“姑娘!”男人叫道,“这酒好喝,再给我来一坛!

那女孩坐在男人对面的椅子上,用手撑着下巴。她露着小小的酒窝,甜甜笑道:“客官,没有酒了。”

男人眉毛一竖:“你这是酒馆,怎么可能没有酒?”


“因为你傻。”女孩气鼓鼓的嘟起了嘴,“藏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红,当然只有这一坛。”


11.刺青

“小姑娘家家的,你才多大?”刺青师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翻了个白眼。

“怎么,还怕我未成年?”女孩有些不满道,“你多虑了。”

刺青师正过身子,盯着女孩稚嫩的脸,笑出了声:“倒不是怕你未成年,只是纹身这东西,纹的时候容易,想去掉可就难了。你那小男朋友才多大,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好。”

“你管我呢?话那么多,我又不是不付钱。”女孩皱起了眉头,“你到底纹不纹,不纹我就去别家了。”

“我就是提个建议嘛,你急什么?”刺青师从桌子上拿过一本画册,指着上面的图案道,“与其纹别人的名字,还不如纹个小狐狸,你看,多可爱。”

“我就要纹名字。”

刺青师拗不过,只好无奈地摇摇头,在女孩的脚踝处纹下了名字。

正如刺青师所料,当初许下的山盟海誓,不到一年时间就被废弃到不知何处。女孩分了手,以泪洗面了几天后,蹒跚着步伐去了酒吧。

几杯酒下肚,女孩眼前开始模糊。

酩酊大醉的女孩从酒吧出来,被门口的小混混架住,前往附近的酒店。她感到一丝危险,却因醉酒而无力挣扎。

一道金光从女孩的脚踝绽放而出,纹身消失的同时,金色的狐狸跃起,将女孩身边的混混震飞出去。

数公里外的刺青店,刺青师喝了口酒,看着空中飞逝回来的金光,打开了画册。金光一闪,钻入其中画着小狐狸的那页。

“都说了,小狐狸比较可爱,你还不信。”刺青师笑着摇头,“害它在那么几个字里憋了这么久。”


12.玩具骑士

男孩得到了一个玩具骑士,骑士手执兵刃,战意凛然,只是缺了一套合身的铠甲。

六一那天,男孩拿了积攒下的零花钱,兴冲冲跑去商店。却意外地发现,橱窗下写着年幼的他根本难以负担的高价。

“如果能有一身铠甲,就可以为我抓条龙来。”男孩憧憬地道,却只能无奈的摇头。

他越长越大,那骑士随着搬家,也不知丢在哪了。

直到十年以后。偶然的一次打扫,男人找到了年幼时的箱子。

“啊,好久不见。”男人看着颜色已经发淡的骑士,怀念道。当天夜里,他下班回家时,手中多了一个盒子。盒子拆开,是一套小小的银甲。

男人把银甲套在骑士身上,轻道了一声:“儿童节快乐。”

夜深,突然传来一阵窗户敲响的声音。男人睡眼朦胧的下床,走到窗边,将其打开。有银甲在月光下闪耀。

一名高大的骑士翻窗而入,手腕一抖,甩进来一条飞龙。

飞龙摔在地上,哼哼唧唧的痛号。男人目瞪口呆。

骑士把右臂置于胸口。

“儿童节快乐,我的主人。”


13.取心

大陆上有五个王国,自数十年前起,便开始纷争不断。五个国家的国王都想一统天下,为此甚至不惜民众数十年如一日般处于水火之中。

其中一个国家的术士对国王说:“在大漠深处的魔窟中,生活着一名女妖。传说只要取到她的心,便可王天下。

国王闻言大喜。他吩咐士兵绑架了大陆最强的骑士的父母,以此要挟其前去猎杀女妖。

骑士本不愿插手政治,却终究难以脱身事外。他进入大漠,执着利剑一路奔袭,最终在魔窟深处与女妖相遇。女妖不谙世事,一脸好奇地左瞧右看,骑士抬剑欲挥,她也丝毫不知道闪躲。

骑士叹了口气,把剑扔到一边,弯下腰摸了摸女妖的头。

“别怕,我不杀你。”他道。

骑士住进了魔窟,他猜若是国王以为他死了,或许还能饶父母一命。女妖原本孤身一人,这下有了伴,每天缠着骑士给她讲外面的事情。骑士倒也乐得清闲,便把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讲给女妖听。

时间转眼过了半年,这天清晨骑士醒来时,意外地发现女妖竟比自己起的还早。女妖风尘仆仆,手中拎了五个包裹,显然是刚从外面回来。

骑士嗅到了包裹里的血腥气味,皱了皱眉。他打开其中一个,吓了一跳,那包裹里赫然便是自己国家那暴君的头颅。他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摆成一排的五个包裹,吃惊到下巴几乎要碰到桌面。

“这...这是...?”他磕磕巴巴地开口。

“五大王国国王的首级。”女妖狡黠的笑了笑,“就当是你杀的。既然他们残暴不堪,那这皇帝就你来当好了。”

骑士带着女妖回了国。他本就威望极高,被压迫已久的人民欢呼着将其捧上皇位,发自内心地尊他为领袖。

“你愿意做我的王后么?”登上王位的那天,骑士向女妖表白。

女妖红着脸点了点头。骑士大喜,接着突然想起了那个关于女妖的传说。他一愣,不禁莞而一笑。

“原来是这么取心。”


14.小贼

少年轻手轻脚地攀上行宫的院墙,翻了进去。

墙内如他预料的一般静谧,这里虽住着皇亲国戚,却终归不如皇宫那般守卫森严。整座行宫内仅有很少数的几位家仆侍卫仍然醒着。少年穿行在树丛间,小心翼翼地绕开巡夜的人,走到宫门前。

他把宫门开了个缝隙,钻了进去。

一把剑抵住了少年的下颌。

“大胆蟊贼——”清脆的女声响起,“哎,你竟然还敢还手?!”

几秒钟后,少年被踩住胸口按在地上,利剑抵着咽喉,眼眶边也多了一块紫色。看着少年可怜巴巴的样子,公主却又有些不忍心了。

她弯下腰,眯起眼睛打量了一番,然后突然笑出了声:“你武功这么烂,还做什么贼?”

少年本被盯得耳朵发热,听了这话,却是挣扎着坐了起来,哼了一声。

“盗术又不在于功夫!”他不忿道。

公主扬了扬眉毛,把剑收回。

“我要你帮我偷一样东西。”她道,“你不是说自己盗术超人嘛,工部尚书家里的账本,我倒看你敢不敢偷。若你能做到,我赏你黄金百两。”

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身形一闪,便不见了人影。

公主本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三天后,账本果然被少年带来。大贪的证据被呈给皇上,工部尚书被传审,一周不到的时间内,便被打入了天牢。

“你再帮我偷样东西。”公主把装着金子的包裹交到少年手上,道。

少年拽了几次都没拽动,只好无奈地应承了下来。

那天之后,少年帮公主偷了很多东西,上到敌军密信,下到她爱吃的零食。少年本人也从公主的贴身侍卫一路升到将军的位子,凭借一手来无影去无踪的功夫,为国家立下了汗马功劳。

又一天,大胜归来的男人敲响了公主的门。他望着公主的眼睛,单膝跪地道:“臣有一事所求,还望公主答应!”

“你先帮我偷一件东西。”公主将男人的话打断,“到父皇宫中。”

男人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几个时辰后,男人拿到了公主所说的箱子。他将锁扣撬开,鲜艳的大红色映入目中。

一颗绣球。

男人一怔,还不待其反应,便听到了身后公主脆生生的声音。

“你所求之事,我准了。”


15.胖子

女孩父母早亡,自小便吃着百家饭长大。

孩子们不愿与女孩交朋友,因为她从来没有什么可以分享的东西。邻居能匀出一丝善心给她口饭吃,却不会施舍更多。对女孩来说,其他孩子很容易得到的新衣与玩具,似乎永远是遥不可及的梦。

女孩养了只橘色的小猫,每日向其倾诉着自己的悲伤与喜悦,并尽力在自己嘴里省下饭来喂它。然而连自己都喂不饱的女孩却愈发难以为继,到了后来,连这只小猫也离她而去。

所有孩子都去上学那天,女孩只能如往常一般去垃圾场捡些废品。

那天夜里,贫民窟来了位不速之客。

华丽的马车停在与其格格不入的破屋边上,众多孩子目光的注视下,一个浑身肉颤的胖子踉踉跄跄下了马车。

胖子清了清嗓子,扬声道:“我要招募一位骑士!”

骑士是贵族的起点,巷子里的孩子闻声都一怔,接着急忙挤上前去,纷纷举起手,希望胖子注意到自己。

“死胖子,还想把人骗去做奴隶。”刚捡完废品回家的女孩远远望着,厌恶地啐了口,“一看就是贪污受贿的狗官。”

胖子看到女孩的背影,双眼顿时就是一亮。

“就你了就你了!”胖子兴高采烈地指着女孩的方向。

包括女孩在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女骑士并不少见,但女孩瘦弱的样子却绝不像值得被培养的对象。然而女孩刚想出声反对,却被跑到她身边的胖子一把拽进了马车。令女孩意外的是,她本以为是骗子的人竟随即向她讲起了作为骑士的准则。

女孩怔了一怔,神情由不屑变得认真。

十年转瞬即逝,女孩长大成人,胖子也由最初的领路人变为辅佐者。

英勇善战的女孩在胖子的帮扶下成长为有名的女将军。后来天下大乱,她率军反了暴虐的王庭,被拥立为新王。

女孩登基那天胖子没来,被派去寻找胖子的卫兵只在屋内寻到了一封辞信。当天下午众多道士离开王宫后,女王颁布了登基后的第一道圣旨——捕猫,橘猫。

“我想着你长大了,以后大概也不需要我,就走了。”胖子低声道,“倒是你...那些道士最多只能看破我是妖而已...你究竟怎么发现的?”

“很容易呀。”女孩笑道,“最爱吃鱼,喜欢捉蜻蜓,从来不让人碰脖子,嗯...还过于胖了...”

胖子露出了悲愤的表情。

“再说了,”女孩狡黠地眨了眨眼睛,“谁说我不需要你了。”

“女王大人又迟到了。”赶来参加议会的女王进门后,卫兵冲队长挤了挤眼睛,“你说女王她是不是...”

“女王不喜欢男人的。”队长摇了摇头。

卫兵吓了一跳:“难道女王好女风?!”

“女王她...”队长嘴角抽了抽,好半天才憋出下半句话。

“好猫...”


16.甜筒

少年将变成猫咪的小妖精从自己肩膀上强拽下来,按在沙发上,强压着怒气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小妖精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少年天生便能感受到妖气。与其他拥有类似能力的人不同,少年没加入任何猎妖组织,十几年来,他始终隐藏着自己的能力,过着与普通人没有分别的生活——直到化为猫型的小妖精跳入他的怀中之前。

尽管明白一切都是假象,喜猫的少年仍是不忍心见这幅可爱模样的小妖精被老猎妖师捉住,他抱起小妖精夺路而逃,直到彻底不见老猎妖师的踪迹才停下脚步。

于是他便被小妖精缠上了。

“要抓你的那个老东西很厉害,我没办法保护你,”少年把语气放柔,“你跟在我身边也没什么用。”

小妖精“啪”地一声,变成一只可爱的柴犬。

“不行。”少年态度坚定。

小妖精又“啪”的一声,变成了一支甜筒冰淇淋。

少年被气笑了,无奈道:“你这读心术倒是厉害,专挑我喜欢的东西变。只是你变的冰淇淋我又不能吃,有什么用?”

小妖精闻声变回了猫咪的样子。

少年叹了口气,道:“算了算了。”

他回到卧室找来绷带,一边帮小妖精包扎伤腿,一边好奇问道:“你原来是什么样子的?”

小妖精用力地摇了摇头。

少年来了兴趣,然而无论他怎么问,女孩都不肯变出原形。

“你对我这么点信任都没有,还缠在我身边做什么?”少年半真半假地怒道,伸手指向门口,“走!”

小妖精沉默了一会儿,变成一个女孩。女孩脸上有修长显眼的刀疤,毁去了她原本姣好的面容。少年愣了下,伸出手,又在碰到女孩脸颊前的瞬间如触电般收回。

“这样更容易被猎妖师认出来。”女孩声音如蚊鸣,解释道。

女孩重新变成了甜筒冰淇淋。

这之后,小妖精便在少年的出租屋住了下来。少年假期偶尔清闲,便带上化为猫咪的她四处踏青,少年要上课时,早出晚归,她便老老实实等着。少年心情抑郁或是生病受伤时,她就又变成各种东西逗其开心。

如此一来,一年多便过去了。

少年发现老猎妖师的气息时,已经来不及带着小妖精逃跑。他将小妖精塞进边的灌木丛中,深吸了口气,若无其事地向着那道强大的气息走去,二人擦肩而过时,少年猛地挥拳。

少年从没被打得这么惨,却还是赢了。

老猎妖师逃离的身影消失后,少年踉踉跄跄走向灌木,“啪”的一声,小妖精变成了一支甜筒冰淇淋。

“可以变回来啦,”少年咳了咳,“我赢了哦。”

甜筒变回猫咪。

少年摇头:“不是这个。”

小妖精沉默了下,化为人形。

少年揉了揉女孩的头发,牵起她的手。

“喜欢你。”他嘟囔道,只有女孩和他自己能听清,“比喜欢一百支冰淇淋还喜欢。”


17.贼甜

“老大,你这不行呀!”小跟班苦口婆心,“人妖殊途,这你是知道的。”

“殊途个屁!那是其他妖没本事。”男人怒道,从兜里掏出本言情小说,“这种人类顶级恋爱秘籍老子看了三千多本。其中1327本都写了女孩最喜欢的男人的类型——出手阔绰、为人大方。”

“你别不信,”男人又补充道,“这书你看了就知道了,贼甜。”

“哪甜了...”小跟班无奈道,“你藏在自动取款机里,她也不知道你的存在啊...”

“你哪儿那么多意见!”男人狠狠瞪了小跟班一眼,“啥都不懂就少插嘴。”

隔了几秒,男人又略有支吾地小声道:“那你说我该怎么办?”

“往钱上写字!”小跟班目光坚定。

“天才!”男人愣了下,随即狂喜,“你真他娘的是个天才!”

自动取款机里,挤成一团的两个妖怪激动地击了个掌。

那之后,女孩每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到的钱上都写着“我爱你”三个大字。最初几天,她倒是真的讶异了一阵。然而换了几家银行后,钱上的字却仍然存在。

再后来,女孩在附近的超市买了块橡皮,回到了最初的银行。转瞬之间,又有一月过去了。

“哇,你看她擦掉字的动作,好好看!”男人兴奋地摇着小跟班的肩膀,“贼甜!”

“哪甜了...”小跟班翻了个白眼,“话说咱们最近一段时间来的时候,竟然都有和她见面。老大你为啥不直接当面跟她说呢?”

“你懂个屁!”男人不屑的哼了一声,“像你这种...”

嘭!

门猛然合上的震响打断了男人要说的话。紧接着,戴着口罩手拿匕首的歹徒突然挤进了屋子,将女孩抵在了墙角。

“钱交出来。”他道,“否则我就...”

一张又一张纸钞猛地喷出,飞到他的面前。歹徒有些蒙,默默将几沓厚的钱捡起,塞进了包里。然而做完这一切后,他却又把刀扬了起来,笑嘻嘻地向女孩贴近。

自动提款机突然疯狂震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男人不知怎么凭空出现,一脚将歹徒踢飞了出去,接着便是一顿暴打。待女孩回过神来,那男人又消失不见,唯剩下歹徒一人,踉跄着落荒而逃。

女孩愣了会儿,掏出笔在钱上写了字,走到自动提款机前,存了三张进去。

男人颤抖着将钱拿到眼前。

“又偶遇啦。嗯...你是怎么进去的。”第一张写到。

“在钱上写字是犯法的,以后不要这么做了。”第二张写到。

第三张则什么也没写,只留了男人之前歪歪扭扭的三个大字。

“这啥意思?”男人挠了挠头,“为啥这张啥也不写?”

“妈的,”小跟班一脚给老大踢了出去,啐了口,道,“贼甜。”


18.八次

大火点燃了整座居民楼。

女孩从睡梦中惊醒时,浓烟已经笼罩了整个屋子,漆黑的烟雾遮挡了火光,让人难以看清逃亡外面的路。她只能感受到滚滚的热浪不断灼烧着皮肤,从其中榨出一丝又一丝水分。

女孩身边的男人用打湿的毛巾覆盖住她的口鼻,然后将她横向抱起。

“我们会没事的。”他安慰道,眼神变得坚定。

接着,男人伏低身子,将最后一口洁净的空气深深吸入肺里。他一脚将门踹开,以此生最快的速度向外面奔逃而去。

冲到三楼时,熊熊火焰已经封住了公寓的大门。他叹了口气,低头吻上了女孩的额头,然后一拳将玻璃打碎。

男人纵身一跃,被浓烟裹挟着坠落。

女孩参加了男人的葬礼。为了护其周全,男人全身十余处骨折、大面积重度烧伤,当晚便去世了。葬礼上,女孩一滴泪都没有,只是怔怔地看着男人的照片,一言不发。

那天后,女孩辞了工作,回到了娘家。她终日躺在床上,双目无神地望着天花板。

父母为了哄她开心,在宠物店买回了一只小猫。然而任凭小猫如何撒娇打闹,女孩的状态却仍没有任何变化。

医生说,她把自己的心关进了牢笼之中,而锁上牢笼的那把锁,只有她自己才能解开。她的父母朋友虽然无奈,却也无计可施,只得看她一天天消瘦下去。

但谁也没想到,女孩会在那天攀上天台。

“如果还有来生,希望我们还能相见。”她一边想着一边向前倾身,然后跃下了天台。正在门口玩耍的猫咪看着她向下坠落的身躯,凄鸣了一声,疯狂冲出了窗口。然后在女孩落地前,纵身跃到了她的身下。

恍惚间,女孩又见到了男人的身影。

再醒来时,已是两天后的傍晚。女孩望着病床前的母亲,轻声道:“妈...我想喝粥了。”

这是她几个月来第一次开口,声音嘶哑难听。

“妈,我那天好像见到他了,他说,要让我好好活下去。”

床头上,前腿打着绷带的小猫往她怀中缩了缩。

“虽然什么都不方便,寿命也短,还要吃老鼠那种恶心的东西...不过...”

“转世成这副身子,还能再救你八次。”


19.谪仙

“我可是谪仙。”少年煞有介事地对老道士说,“你这小破庙只要有我进驻,今后成为名门望派,指日可待。”

老道士眉毛都没抬一下,关上了门。

少年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心道这老道士术法不精,连他的天赋都看不出来。他重新敲门,从怀中掏出一块玉佩,晃了两晃。

“这块玉佩蕴含仙诀,但凡修道之人——”

这次少年连话都还没说完,门就又一次被重重关上。

“道长,我卜算天机,发现若想重登仙境,一定要拜您为师。”少年单膝跪下,第三次敲开了门,“小徒之前不守礼数,实为大过,还望您大人大量,不要计较。”

老道士道:“滚去给我泡壶茶。”

“妈的,老头,等我恢复法力了,非得让你给我擦鞋。”少年愤愤不平地嘟囔着,却还是拿了茶壶。

就这样,少年算是正式认了老道士为师。

老道士看上去不修边幅,实际上术法一点不差。少年天资本就超越常人,一番训练之下,竟在短短几年间连连突破。只是锋芒毕露未必就是好事,少年是谪仙的消息,不知怎么在江湖传开,觊觎他身上宝物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

这天夜里少年回到道观时,老道士正拿着铲子挖坑。坑边上是一具穿着魔教服装的尸体——这已经是少年第八次看到这样的场景。

“我说老头儿,你一修道之人,杀气怎么这么重呢。”少年没大没小道。

老道士眉毛一竖:“目无尊长,罚你闭关七天。”

这种情况常有,只是少年万万没想到,这次却与往常不同。

三天后,修妖修魔数十派系围攻青城山,老道士仍是那副不修边幅的样子,以一敌百。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鲜血染红了观墙,却没有任何妖祟能打搅到少年分毫。

少年出关时,老道士似是终于力竭,身形一顿之下,挨了不知道多少攻击。

“老头儿。喂,老头儿...你别死啊...你还没见证我登仙,给我擦鞋呢...”

“老头儿...”

少年抱着老道士,他只觉得那身躯轻如鸿毛,似乎随时便会随风飘散。

他擦干眼泪,怒发冲冠。那一天,青城山雷霆万钧,狂暴的天劫吞噬了所有妖魔,也吞噬了老道士的遗骸。

少年终于登仙,只是老道士不在了。

“上仙,我带你去见老君,凡是修道之人,都得在他那报道一下。”仙官小心翼翼地对少年道,“您虽然直接登临一品,这规矩总是要守的。”

少年桀骜地推开了兜率宫的门,却是丝毫尊敬的意思都没有。

“滚去给我泡壶茶。”太上老君的声音从宫内传来。

少年下意识地点头哈腰:“好嘞~”


20.高手

城西有家客栈,客栈的老板娘据说是个高手,一套掌法出神入化,无论何人,在其面前都过不得三招。

一开始自是有人不信,然而那客栈开了几年,颇有几个有名的武者前来切磋,最后却又都铩羽而归。

时间长了,附近的高手们也知道这是块硬骨头,都很自觉地不去啃它。但即便这样,偶尔却也挡不住“过江龙”的不知深浅。

此时便是如此。

盗贼首领听了手下被打时描述,颇为不屑。在他看来,那客栈老板娘虽然会点功夫,却也只能打打这些喽啰。

“我都说过不要给我惹事,你挨打也是活该。”首领毫不留情地训斥,接着,又冷哼一声,“不过这女人竟敢在我头上动土,那也就别怪我拿她立威!”

心思转念间,首领便已决定前去讨伐。

客栈门前,盗贼首领一边问着身边被打得鼻青脸肿的人,一边挽起了袖子。

吧台后正在账本上写写画画的男人一见势头不对,急忙迎了上来,讨好道:“几位豪杰,小店打烊了。”

首领本就打着闹事的心思,此时毫不留手,一耳光便扇了上去。

“唉。”男人突然叹了口气。

他毫无烟火气地抬手,卡住了首领的手腕,接着一扭间,掌心已是印上胸口,将其打飞出去。

“还打吗?”男人问道。

盗贼首领惊恐地吐出口血,先是猛地摇头,接着欲言又止。男人一眼便看出他的心思,无所谓道:“问吧。”

“大侠,小的有一事想不通。”首领小心翼翼道,“您武艺如此高强,为何能甘愿屈居人下呢?”

男人眉毛一立:“放你娘的屁屈居人下,这家里,什么时候轮到她…”

两根手指掐上了男人的耳朵,狠狠一拧。

“不去干活,在这儿堵着干啥?”

男人瞬间变了脸色。他急忙转身,讨好地站在女人旁边。

“老婆,刚才你打跑的强盗又回来了!”

老板娘眼睛一亮,耍着三脚猫功夫冲了上来。

“不准还手。”男人如鬼魅般跟着她的脚步,闪身到强盗首领耳侧,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

“还有…老子这可不是怕老婆,你要敢说出去,你就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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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avatar   bu-zhi-dao-shi-shui-81-58 网友的相关建议: 
      

1.如果你真的把女朋友当公主,当然要给她讲《公主》拉。

2.如果你和女朋友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异地恋,我建议你给她讲关于南北极异地的故事。

3.如果你和你的女朋友特别喜欢玩王者荣耀,那我建议你跟她讲讲《野怪》

4.如果你的女朋友很喜欢古代神话故事,我建议你给他讲讲《哪吒》和小龙女的故事。

5.如果你的女朋友特别喜欢故事新编,可以让她听听不一样的《龟兔赛跑》

6.如果你们养了猫猫狗狗,有没有想过他们会发生什么故事呢?

7.当穷小子遇上小精灵,超级暖心的古风小故事。

8.假如月亮会说话,她会和太阳说些什么呢?

9.妖怪也是有感情的,轻喜剧重新定义妖怪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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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拥有一种超能力。

能看见身边的人谁头顶上有主角光环。

听起来很神奇对不对?但鉴于我生活在一个有会施法的女巫、会喷火的恶龙以及会痛扁恶龙的勇者的童话世界里,这项能力也没什么了不起。

只是能看见谁有主角光环而已,又不能让我自己也拥有主角光环。

还不如看不见呢。

那样我就不会放弃从小也想当一个屠龙者的梦想,而是变成现在这样一个……混日子的咸鱼。

毕竟,一开始就看透了这个世界的残酷性,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曾见过太多勇者意气风发地走出城门,去到每一座城市外面都有的那座被荆棘环绕的魔山,进到深不可测的龙窟,向这个世界的大反派,恶龙发出挑战。

无数的成功与失败堆积起来,就变成了伴随城里每个孩子长大的睡前故事。每个孩子都憧憬着自己长大后,也可以变成手刃恶龙的勇者,成为那些传奇中的一部分。为了早日达成这个目标,大大小小的男孩女孩们,都装模作样地举起了玩具木剑,成天在街巷打打闹闹。

我也曾经是他们中的一员。

以为只要自己努力,好好练级,锻造装备,就能成为那个战无不胜的勇者,而不是被恶龙吞掉的可怜人。

在传说当中,这些可怜人被归类为不好好努力的失败者,不值得同情,只配充当一个可笑的小配角,供听故事的人调侃嘲笑。

只有我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他们失败绝对不是,至少不全是,因为他们不够努力,不够上进,就像那些成功者也不全是因为他们够努力,够上进。

真正决定性的因素是,看一个人有没有主角光环。

只要你头顶上有这个玩意儿,那么无论你遇到再糟糕的破事,陷入怎样的绝境,都有好运气从天而降,获得帮助,化险为夷,成为一举击败恶龙的勇者,获得无上的名誉、巨大的财富,或者还有公主的芳心。

但如果你的头顶上方像我秃顶的二大爷一样,光溜溜的什么都没有,哎,那再怎么挣扎都是没用的。你会成为一个注定失败的倒霉蛋,被恶龙击倒,一口吞掉,顺便留下些被后人聊到无休无止的笑谈和黑料,把那些他们根本不了解的坏运气和烂处境都归因于是你这人不行。

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像我这样,早早地看清现实,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争,在这个故事当中安安稳稳当个没人会记得名字的 NPC,也挺好的。

不过话虽这么说……要是有谁连续好多年在同一条街上来来回回走,能讲的台词也只有那么没营养的两三句,也是很容易腻。

比如说现在的我。

即便早就看清自己这辈子注定只能当个没有主角光环的小配角,偶尔也还是忍不住做做美梦,希望至少能跟这个故事的主线产生一点点交集。

比如至少当个主角的朋友,也能多点沾光露脸的机会不是?

于是我的超能力终于派上了用场,我能从人群中轻松辨认出那些有主角光环的人,然后跟他们套套近乎,帮忙牵马拎包,随带去到一些普通人去不到的隐藏地图上,见过一些普通人根本见识不到的大场面,并凭借自己的异能,在意料到跟有主角光环的人站对立面时及时开溜,保证纷争不会纠缠到自己身上,完全不用负担任何责任,面对任何问题。

有时我甚至还能偶尔跟去某座城外的魔山山脚,躲在龙窟口子上,偷瞄几眼勇者们与恶龙的激烈战斗。

当然我从不担心他们会落败,他们头顶上的主角光环早就剧透了我一脸。

看着他们在龙窟里打的乒乒乓乓、焰火乱窜,还挺带感的。我总是一边嚼爆米花一边大声叫好。

每个战胜了恶龙的勇者走出龙窟时,都收获了满满的金币和宝石,在财富的衬托下,头顶上的主角光环的光芒也都更加耀眼了。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他们。

哪怕我知道,自己永远也成不了他们。

但这种当主角小跟班的日子过不了多久,我又不想继续了。一方面,这个世界上有主角光环的人毕竟是极少数,我有时在不同的城市里转悠好多天都未必能发现一个,自己那点儿穷酸的生活费根本不够这么挥霍的;另一方面,谁也不是天生就喜欢帮人牵马拎包的,实在是累的慌,像我这么没有追求和毅力的人,这种苦真是吃不来。
但我既然已经出来见过世面,就很难再回到原来那座小城里,再重复每天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了。

这可怎么办才好?

对了!我灵机一动,突然想到一个好主意。

为什么非得是我满世界乱跑地去找勇者呢?既然每个勇者的终极使命就是去挑战恶龙,那我干脆去龙窟外面守株待兔不就行了!

我被自己的机智感动了,随便收拾了下的行李,扛着铺盖卷儿就上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座魔山。这里我来过很多次,地界儿挺熟的,知道龙窟旁边还有个小山洞,冬暖夏凉没耗子没蟑螂,把我的穷酸家当铺里面搭个小窝正合适。

至于住在龙窟里的恶龙,讲真,我一点儿都不怕它。

虽然传说中总是把它描述的凶神恶煞,又喷火又吃人的,但我见多了,就知道真相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虽然是会喷火,但接受勇者的挑战只是这条龙的工作,它并没有在工作之外还见人就揍的暴力倾向。

关于这一点,我的猜测是,虽然种族不同,但道理是相同的,没有谁会喜欢在下班之后还得加班。无论多暴力的恶龙,一旦得把揍人这件事当做工作,那下班之后就根本碰也不想碰了。

至于害怕被恶龙一口吞掉的担忧也是多余。根据我对龙窟外面垃圾坑里的厨余垃圾分析,这龙它根本就是个素食主义者!每天最爱吃新鲜的水果蔬菜,对于肉类连碰也不碰。

那些所谓的可怕传说,多半是挑战失败者散播出去的谣言。

毕竟,要是不把敌人描述的穷凶极恶一点儿,自己的失败显得多丢脸啊。

哈?想问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拜托,自从我在这里搭了窝住下,那些挑战失败者们凑到龙窟门口,鬼鬼祟祟商量怎么统一口径,打死也不说出自己丢脸事迹的场景,我都无意间撞破十七八回了。

有的落败勇者甚至决意从此远走它乡,再也不回家乡去,成为所谓的失踪人口,这大概就是挑战失败者会被恶龙一口吞掉的传言由来。

但我能理解他们这么做的苦衷。

谁会愿意爽快承认,自己辛辛苦苦努力这么多年,最后关头却被没有主角光环这么一个无厘头的理由击败呢?
总之在这龙窟门口住着,每天能见识到各种各样的勇者,听到从世界各地捎带来的奇闻异事,还能时不时地免费观看人龙大战,日子过的比我原先住的那座闭塞小城精彩多了。

再时不时地把这些见闻添油加醋地写成稿子,下山卖给城里的八卦小报,还能赚得一笔小钱,够我平时过日子用了。

我对这样的生活表示很满意。

***
但日子一久,我那口味已经被养叼了的好奇心又不满足了。

我想见见隔壁这位总是宅在龙窟深处不出门的恶龙邻居。

虽然之前趴在洞口边上围观过很多次它跟勇者的大战,但都相隔老远,看不真切。我希望能跟它面对面地见一见,看清它究竟长什么样子,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聊聊天喝喝茶什么的。

想到这里,我心头有点儿小激动,说不定我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跟恶龙交上朋友的人。

哪怕这辈子没有主角光环,那也值当了。

在这个循规蹈矩的童话世界里,这可真是个相当离谱的坏主意了。但我是个有行动力的 NPC,决定了的事情就会迅速做起来,选了个最近的公众节假日,确保恶龙这天不当班揍人,随手提了盏小灯,悄悄咪咪溜进了洞里。

果然,洞穴前厅办公区,就是那个恶龙经常和勇者打得不可开交的地方,静悄悄的,半个鬼影子都看不到,看来今天确实不是工作日。

于是我壮着胆子,穿过前厅,顺着走廊继续往下走。

并假装对走廊开头那个「私人宅邸,非请勿入」的牌子视而不见。

我来之前已经做足了的心里建设,以为走廊深处会是一片黑漆漆的未知之地,呼啦啦的阴风直往里面灌,沿途都是白骨残骸什么的,瘆人的不得了。

事实证明,我想多了。

走廊里灯光明亮,往下延伸的石头阶梯每一级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半粒灰尘都找不到。两侧墙壁上还布满了大红大绿的涂鸦和标语,内容都特别励志,像是「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存粮如存金,有粮不担心」之类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到了北边学士城的食堂入口呢。

走廊尽头是道门,虚掩着,我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该讲点礼仪,轻轻敲了敲门。

「快递就放门外柜子里。」里面传来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还伴着呼噜噜的水声,「谢谢。」

我实在是太好奇了,一个没忍住,就推开了门。

里面是个收拾的整整齐齐的大房间,房间正中坐了个大块头的龙,全身上下都是纯白色,两只小短手正捧着一大碗泡面,吸溜的呼噜噜的。它看见我突然闯进来,有点发懵,面也忘了吃了,半截面条吊在嘴巴边儿上晃啊晃的,吞也不是,吐也不是,就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表情相当尴尬。

过了好一会儿,它才弱弱地说了一句:「我今天不上班。」

「我也不是勇者。」我赶紧解释道,「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真正的勇者都要通过注册认证考试,领一个资格证别在胸口。那个资格证是用纯金铸成的,钱币大小,金光闪闪的特别显眼,用以证明拥有者挑战恶龙的资格。像我这种咸鱼,是没有那种东西的。

「那你是……」龙看起来很困惑,但马上又换成了惊慌的表情,爪子里抱的面碗都扔了,慌慌张张地抓了个旁边的家具过来挡住自己,背过身去,将大尾巴对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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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上的两颗大石头一起存在了几万年,偶尔斗斗嘴偶尔聊聊天。有一天其中一颗大石头因为吸收了日月精华,成为了可以变成任何形状的石头精,他兴奋得在山上狂奔了一会,又回到另一颗大石头的身边:“虽然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可是我舍不得离开你呀。”另一颗大石头站起身来笑道:“走吧!我都等了你几百年了!”


2.犀牛厚厚:“给你泡的咖啡都放半天了怎么还不喝?”斑马菲菲:“我都忘了,马上喝。呀,这咖啡怎么那么难喝。”犀牛厚厚尝了一口,突然想起自己忘了放糖,于是叹了口气:“唉,它等你等得好苦。”


3.有个小仙女喜欢把云朵捏成各种形状,这天她捏出了一群动物,却又突然一挥手把它们打散。路过的蜂鸟朵白问她:仙女你为什么不开心啊?仙女说:没有朋友和我一起玩~朵白说:管风的小神仙喜欢你很久了。仙女奇怪:你怎么知道?朵白:要不你以为,为什么每次捏云朵的时候从来没有来破坏的风。


4.从前有一个变色龙喜欢上一个女孩,每天都偷偷跟在后面保护她回家。一天晚上,变色龙像往常一样跟着,女孩突然转起身来,朝着已经跟墙壁同一颜色的变色龙走去,说:“以后想送我回家能顺便陪我聊聊吗?”

变色龙惊讶道:“为什么你能看见我?”

女孩笑了:“白痴,你见过墙壁会脸红吗?” ​


5.发条小熊为了环游世界,在身上挂了个牌:当你看到我不动时,请帮忙到我身后拧下我的发条。鸵鸟爱莎看完牌子上的字,刚想帮忙,小熊突然开口说话了:“暂时还不用拧,刚才不动只是被你美呆了。”


6.犀牛厚厚:“菲菲,我希望我们以后不要吵架了,你知道,两个人吵架,就像拔河。”斑马菲菲:“一边放手,另一边就会受伤?”犀牛厚厚:“没那么深刻啦,我只是想说总是胖的那边赢,没意思。”


7.小兔子问农夫:农夫农夫~怎么才能像你一样手上长满厚厚的老茧?农夫说:跟我一起干活就行了。于是小兔子给农夫干了好多天的活,一直从播种干到丰收。农夫说:你喜欢吃什么就拿些回去吧。小兔子什么也没要,它开心的跑去找到小刺猬:你看,再也不怕扎破手,我可以和你一起玩跳山羊了。 ​​​​ ​


8.松鼠一灰和鼹鼠深子一起去参加派对,到场才发现是情侣派对,到场的都是一对对情侣。那大家岂不是以为他们……松鼠一灰羞红了脸,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鼹鼠深子从地下探出个头:别找了我已经挖好了,快走~


9.兔子家族一直有个传说,只要把自己的耳朵再拉长一厘米,就可以听到别人的心声,变得什么都知道。“所以兔小灰,你是听到了兔小白的心声才向她表白的?” “不是,我是听到了自己的心声。”


10.刺猬团团:你是吃可爱长大的吗?

松鼠一灰:我是吃可爱的人长大的,你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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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要和老天较劲,把它惹毛了随时给你点颜色看看。”

“例如一道彩虹?”


12.“傻猫,怎么找了个处女座男朋友,他们老喜欢挑刺了。”“因为我喜欢吃鱼呀。”


13.“为什么看到流星可以许愿呢?”

“也许是因为稀罕吧,难得一见的稀罕事物,仿佛带着魔力一般。”

“那我下次再看到你笑得那么开心,会记得许愿。”


14.顾客:“你好,我要香芋味的甜筒。”长颈鹿目里:“请问是第一次相遇还是久别重逢的相遇呢?”


15.下午太阳很大,犀牛厚厚买了甜筒等斑马菲菲。眼看甜筒都快化了菲菲还没来,厚厚于是对甜筒说:“冬天快来了,甜筒你再坚持一下~”


16.有人问女巫:“喂,美丽的女巫,这个世界真的有可以让人喜欢上自己的魔法吗?”

女巫笑了:“我曾经为了寻找这个魔法在他身上各种尝试,糗相百出,最后他摸着我的头说,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不喜欢。我至今没明白我是不是施法成功了。”


17.武林盟主被他逼到角落,捂住伤口瘫坐在地等他手起刀落。他却是把刀抽回,跪倒在地,痛苦地喃喃自语:“她都已经走了……就算给我一统江湖……又能怎么样呢……”武林盟主强忍剧痛,沙哑地对他说:“一桶浆糊……可以贴好多张寻人启事了……” ​​​​


18.一个田鼠妹子主动跑到猫头鹰跟前:“你能不能等他来救我的时候再吃我,知道他还在乎我,死也甘愿了。”猫头鹰摇摇头飞走了,最近挑食,不吃神经病。


19.犀牛厚厚突然认真地说:“菲菲,你值得更好的人。”斑马菲菲吓坏了:“你,你要干嘛?”“要奋斗!”厚厚把一根红带子绑到额头上咬牙回答。


20.斑马菲菲被派到一个很远的地方一段时间,她给犀牛厚厚发信息抱怨:“好无聊,我要疯了,我想跳崖。”犀牛厚厚回:“我也疯了我觉得自己现在是一棵长在崖边的树。”“为什么?”“因为……我好挂住你啊……”


21.犀牛厚厚:“我再也不敢轻易借东西给别人了。”

斑马菲菲:“为什么?”

厚厚:“当初你问我借个肩膀靠一下,现在整个人都是你的了。”


22.刺猬团团不小心滑倒,同时将面前的松鼠一灰扑倒在地,正好被狐狸阿北看到。团团慌忙解释:“不,不是你想的那样!”狐狸阿北挠了挠头:“我还以为是你不小心滑倒然后扑倒一灰呢,竟然想错了,那你们继续……”


23.松鼠一灰:“比起流星,我更喜欢抬起头随便找颗普通的星星许愿。要是它刚好眨了下眼,就像有个人在说‘包在我身上’”刺猬团团:“这样不好。”“为什么?”“眨眼的星星看起来‘不灵不灵’的。”


24.音乐家为了一首新乐谱苦思多日无果,食不下咽,每天做好的饭菜都让管家喂了流浪猫。

有一天,一只流浪猫跑到家里,被管家拿着扫帚追赶:“真是没良心的,每天都白喂你们了。”

猫被赶着跳上了钢琴,乱跳一通后逃了出去。音乐家听到刚才流浪猫乱弹的旋律,两眼放光,灵感来了。


25.松鼠一灰:团团,你听没听过左眼跳财,右眼跳灾的说法?

刺猬团团:听过呀,你相信吗?

松鼠一灰:我信,刚才我右眼直跳,然后……然后坐对面的一个黑熊大哥以为我在挑逗他……


26.群妖面前,悟空看着从头上拔下的几根白毛,没有接着吹出猴兵而是转身朝唐僧打去:“你能不能让我少操点心能不能?!”


27.树上有两个苹果。
红苹果:“其实月亮是声控的你知道吗,只要叫得够大声,就会把它叫出来,天就黑了。”
绿苹果:“笨蛋才会相信你。”
一会儿后。
绿苹果朝着天空:“嗷!!!!!”
两个苹果一起朝着天空:“嗷!!!!!”
树下的两个人拿着篮子。
“它们怎么还不掉下来呀。”
“别等了,它们幼稚得那么开心,已经忘了怎么成熟了。”


28.河马大牙午觉梦到月老,问他:“为什么不给我一个男朋友?”月老低头看了看她的大粗腿:“红绳子太短系不上”。


29.水母问它的好朋友小丑鱼:“你为什么不开心啊?”小丑鱼说:“我想像小鸟一样飞上天。”水母想了想,立即绕着它转起来:“快看我是云~我是一朵云~” ​​​​


30.“爹爹,我今天可能看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他手上的玉佩,和我腰上的这块一模一。。。卧槽我玉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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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一次做菜有什么秘诀可以传授吗?”“对煎锅说‘我抓住你的把柄了你给我配合点’。” ​​​​


32.“喜欢我…不喜欢我…喜欢我…”考拉懒懒一片片数着花瓣。

狐狸阿北看到,愣住:你怎么把花撕掉了?

懒懒:不是你说的,这朵花可以让我知道她喜不喜欢我?

阿北:蠢货…我是要你把花送出去。


33.长颈鹿目里小时候长高很快,有一次不小心被树枝刮到额头,留下一道伤痕,他就安慰自己说,没事的,按照这个长高的速度,以后可以说是被星星刮到的,这样很酷。目里当然没有等到那天,但是他也没有很难过,因为小时候的傻想法嘛,等不到的可太多了。


34.几个顾客在狐狸阿北的酒馆里讨论在爱情里受的伤。阿北参与其中,并撩起衣服让大家看他胸口上的疤痕:“一场雷雨弄的。”“老板走开,我们在讨论爱情里受的伤,对你被雷劈没兴趣。”“是和爱情有关,那天一声雷鸣,她慌得一下奔到我怀里……慌到,忘了自己是只独角兽……”


35.“老板能不能给我调五杯和昨晚一样的酒?”

“因为今晚的心情和昨晚一样吗?”

“因为昨晚的醉意刚好可以梦到她。”


36.在狐狸阿北的酒馆,狸猫大爷喝醉了:“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和恶龙战斗过,我们用投石车把他打哭了。”“后来呢?”“后来他就去找到另一只恶龙:我的眼睛好像进沙子了你帮我吹吹。”


37.松鼠一灰相信心理学上潜意识激励的说法,于是每天早上都对着镜子说一句“你很棒!”,一段时间后,那块镜子成为了一块很棒的镜子。


38.街上,一个小孩吵着要买棉花糖,他妈妈指着他手里的小糖人说:“刚买的孙悟空还没吃呢,怎么那么不听话”小孩不管,赖在原地继续吵着要买棉花糖。他爸爸赶着回家,买了棉花糖塞他手里叫他快走。小孩终于拿到了棉花糖,开心地对小糖人说:“大圣爷你看,你的筋斗云来了!” ​​


39.刺猬团团:“目里你怎么好像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长颈鹿目里:“最近烦心事多,晚上做噩梦睡不好。”

刺猬团团:“心疼你,摸头。”

长颈鹿目里:“摸不到。”


40.大象切多给喜欢的女孩子发了一张大笑的照片,说:“这张自拍照,名字叫做《假象》,因为你不在身边的时候,我怎么可能笑得那么开心。”


41.斑马菲菲问犀牛厚厚:“如果我突然消失了,你的世界会变怎样?”厚厚摘下她的眼镜:“和你看到的一样,模糊一片。”


42.“喜欢羊的人都有病,因为羊在心上就是‘恙’。”“我喜欢的是兔子也觉得自己有病。”“怎么说?”“因为我会经常想兔……”


43.兔子小正拉起钓竿的时候,一片云刚好飘过遮住了月亮。小正惊讶的拿着钓起来的臭皮鞋,以为自己把水里的月亮钓了起来,以为从此以后,天上不会再有月亮。小正看着这个全世界唯一的月亮,挣扎了很久,最终还是舍不得的把它扔回水里。这时候,云刚好走开,月光洒了下来。


44.刺猬团团不小心把咖啡洒键盘上,慌忙用纸巾擦干净,弄了好一会。抬起头才想起还在和松鼠一灰聊天,一灰对着一大串乱七八糟的字符问:“我太笨了想了很久都想不出什么意思,你快告诉我吧。”


45.犀牛厚厚买了个挺贵的耳机,斑马菲菲拿在手里端详了一会:来,给我说说怎么个贵法。

厚厚愣了愣:别跪仙人球就行。


46.犀牛厚厚惹斑马菲菲生气了,无论给菲菲发什么菲菲都只回一句“晚安”。“到公司了吗?”“晚安。”“少喝点咖啡。”“晚安。”“午餐吃什么?”“晚安”“我刚才走路撞树上了。”“晚安。”“一天说那么多次晚安,你是不是背着我去一天几十次日落的B612星球了,有没有看到一朵玫瑰,我放在那等你的。”“……你好烦。”


47.朋友说,大学的时候喜欢的学霸在她生日的时候把自己的上课笔记送给她,让她哭笑不得,还有把学习经验当礼物送人的傻子啊。然后翻开笔记就笑了,上边写着:去自习室一直用这破本子占位,不知它能不能给我运气,也在你心里占个位。


48.一个朋友在朋友圈处理书,理由是:和她在一起了以后发现大家重合的书太多了,准备搬到一起住了处理掉重合的部分好搬家。


49.那天下午旁边有对情侣,可能是异地了几个月刚见面的大学生,男朋友突然对着女朋友傻笑,女朋友问他怎么了,男朋友说:“我刚不是觉得那里好看就拍照嘛,然后下意识的想发给你,突然反应过来你已经在这里了。”然后两个人都笑得好开心。


50.小老虎喵喵喜欢隔壁森林的梅花鹿,向松鼠一灰吐露心事。

一灰:“教你个方法你就知道她喜不喜欢你,你朝着一棵树吼‘梅花鹿我喜欢你’,然后去数被你吼下来的叶子,就和数花瓣一样,单数是喜欢你,双数是不喜欢你。”

喵喵觉得很好玩,立即兴奋地照做。

结果就像一灰希望的,不仅梅花鹿听到喵喵的告白,所有的动物都听到了


51.狐狸阿北问松鼠一灰:你是怎么喜欢上刺猬团团的?
一灰: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在树上,看到她就失了魂从树上摔下来掉到她面前。
阿北:哦,原来一见钟情。
一灰:当时我太尴尬了,赶忙挠着头说“其实我是这棵树上的果子,熟透了哈哈哈……”,说完以后发现更尴尬了……
阿北:那是挺尴尬的……
一灰:但我没想到,她竟然笑了笑,接过我的话说“原来是这样,怪不得脸那么红”。
阿北:哈哈哈,你应该很喜欢她这个回答吧。
一灰:对啊,一见钟情可能会破灭,能有趣的聊天我可受不了。

以上是我攒了几年的原创小故事

更多原创故事会在公号继续更新,喜欢的朋友可以关注下:脱线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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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游行示威,这个中国总领馆要是能换成美国大使馆,那么这个局面将绝杀。

可惜换不得。

毕竟美国国土上暂时不能有美国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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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认算不上社科学者、作家,或者陈道明那样的艺术家,不用多想,看书没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同这句话。但说到底,真正能让人类得到进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个体。

我大学毕业后才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每年看的实体书,没仔细数,摞起来大概是身高两倍吧。

网文也看,比实体书少一些。

一开始喜欢读《1984》、《动物农场》、《美丽新世界》和《菊与刀》这些,很幼稚地认为,看这些书会让自己卓尔不群,“独立思考”。

包括王小波的书,黑格尔的大部头,史铁生的散文。

后来,小说占比越来越高,人文社科只占大约一成。最后发现自己钟爱的还是侦探小说,阿加莎的书只剩下《帷幕》,一直不忍心读。

统统没用。

借用阿婆书里一句话,这人就没什么品味,你看看他读的都是什么书,西部拓荒故事和侦探小说!

不可否认,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量,有效提高了我的写作文笔,让我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百态,聚会时更有谈资,思考了一些问题,得到一丢丢答案。

但我要告诉你,所谓的提高就这些,你接受吗?

我估计不会接受。

大部分人追求的提高,是那种看得见的生活质量提升,是社会地位带来的自信,是升职加薪,是生活美满。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每个人都有欲望,每个人都有压力,每个人都要生活。

这个题目下的大部分回答,开头阐述究竟什么样的书才算是好书,只要读了这些“好书”,就能实现自我升华。

这其实是个很难征明的论题。

就比如说,我确实认识一些家庭事业都很成功的大叔,客厅里、书房里一整面墙都是书,他们的成功得益于阅读吗?其实未必。

他们喜欢读书,是因为双亲都是有良好阅读习惯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成功,是因为高智商、勤奋、精力旺盛,加之父母督促,考上了名牌大学。

既然能较为轻松地在事业方面做出成绩,早早实现财务自由,从小被爸妈培养出阅读习惯的他们,选择在闲暇时间读许多许多的杂书。

所以,你看,爱读书说是成功的因,不如说是成功的果。

或者换种思路,我们反证这个问题。

假设读书真的能有效提高一个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如果通过读书提升自我的方法真的被开发出来了,而且被证明切实有效,那么,它就一定可以转化为一种商机,一项可盈利的教育产业。

换句话说,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成人读书班”。

多么大量呢?今天你能看到多少考研班、考证班、职业技能培训班,就该有多少“成人读书班”。

有吗?并没有。

倒是”5分钟带你读XXX“这种短视频火了。瞧瞧吧,就算是想读书的人,仰慕书中思想的人,最终的追求也是”不读书“。

30分钟带你读完《战争与和平》!

乖乖,配上苏联版电影的剪辑,质量真的高,好看。

其实30分钟视频对现代人来说也太长了,所以视频分上中下三部,一部10分钟。

哪怕是给美少女和精神小伙网上刷礼物这种社交需求,都被开发成了一年不知多少亿的直播产业。

再打个比方,有创业的打算,就该脚踏实地地考察项目,结识合伙人,筹集启动资金。闲下来了,看看名人传记,打打鸡血,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放松项目。

还有那种,认为读书可以提高自身谈吐和综合素质,进而遇到伯乐的观点。

我只能说,我们活在现实世界里,要适当减少一些幻想,放低一点要求。

也许你真的会在一场晚宴中,跟同样喜欢读书的老板、上级所聊甚欢,伯牙子期。但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情况是,这顿饭过去,领导就把你忘了,该干啥干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领导寻思这小伙子既然有时间看这么多闲书,怎么工作上就不能多加把劲?可见他事业上没太大野心。

而同事们的看法则刚好相反,觉得你这是削尖脑袋往上爬,是在花样拍马屁。

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现实世界里,我不秀阅读量,也不提自己喜欢看书。

作为一种爱好,绘画和摄影可以拿来给人看,唱歌和乐器可以请人听,舞蹈更是赏心悦目。

阅读呢?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身边的人认为,你自命不凡,且喜好炫耀这点。

包括很多答案里的用词和腔调,恕我直言,从大众的视角看,不是特别让人舒服。

摄影需要购买昂贵的器材,绘画需要天赋,至于读书,大部分人看来,谁都可以读,谁读都一样。

他们也许没有阅读习惯,也许不能坚持阅读,但不妨碍就这么认为。

在这些人看来,之所以不读书,是因为必须忙活事业和学业,得照顾老人和小孩,要张罗无穷无尽的琐事。

而你,有时间看闲书,必然是牺牲了其中不止一项的时间,逃避了家庭和社会的部分责任。

这样的人,也好意思跑我跟前炫耀吗?

这不是对不对、该不该的问题,也不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更不是价值观扭曲、礼崩乐坏的前兆。

人性使然,人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最正确,手头上的事最紧要。

我父母那辈,平时还是有时间和精力看书的。他们对喜欢读书、坚持读书的人也是发自心底地佩服、敬重。

但世界已经变了。

出于这个原因,现实中,我也极少看到有人抱团交流读书体验。

唯一一次意外,是个漂亮姑娘,她喜欢小说,身边自然而然地围拢了一群男生,争相对情节、人物和文笔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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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自认算不上社科学者、作家,或者陈道明那样的艺术家,不用多想,看书没用。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同这句话。但说到底,真正能让人类得到进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个体。

我大学毕业后才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每年看的实体书,没仔细数,摞起来大概是身高两倍吧。

网文也看,比实体书少一些。

一开始喜欢读《1984》、《动物农场》、《美丽新世界》和《菊与刀》这些,很幼稚地认为,看这些书会让自己卓尔不群,“独立思考”。

包括王小波的书,黑格尔的大部头,史铁生的散文。

后来,小说占比越来越高,人文社科只占大约一成。最后发现自己钟爱的还是侦探小说,阿加莎的书只剩下《帷幕》,一直不忍心读。

统统没用。

借用阿婆书里一句话,这人就没什么品味,你看看他读的都是什么书,西部拓荒故事和侦探小说!

不可否认,看书增长了我的知识量,有效提高了我的写作文笔,让我体会了不一样的人生百态,聚会时更有谈资,思考了一些问题,得到一丢丢答案。

但我要告诉你,所谓的提高就这些,你接受吗?

我估计不会接受。

大部分人追求的提高,是那种看得见的生活质量提升,是社会地位带来的自信,是升职加薪,是生活美满。

这没什么不好意思说出来。每个人都有欲望,每个人都有压力,每个人都要生活。

这个题目下的大部分回答,开头阐述究竟什么样的书才算是好书,只要读了这些“好书”,就能实现自我升华。

这其实是个很难征明的论题。

就比如说,我确实认识一些家庭事业都很成功的大叔,客厅里、书房里一整面墙都是书,他们的成功得益于阅读吗?其实未必。

他们喜欢读书,是因为双亲都是有良好阅读习惯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成功,是因为高智商、勤奋、精力旺盛,加之父母督促,考上了名牌大学。

既然能较为轻松地在事业方面做出成绩,早早实现财务自由,从小被爸妈培养出阅读习惯的他们,选择在闲暇时间读许多许多的杂书。

所以,你看,爱读书说是成功的因,不如说是成功的果。

或者换种思路,我们反证这个问题。

假设读书真的能有效提高一个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商品化的社会,如果通过读书提升自我的方法真的被开发出来了,而且被证明切实有效,那么,它就一定可以转化为一种商机,一项可盈利的教育产业。

换句话说,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成人读书班”。

多么大量呢?今天你能看到多少考研班、考证班、职业技能培训班,就该有多少“成人读书班”。

有吗?并没有。

倒是”5分钟带你读XXX“这种短视频火了。瞧瞧吧,就算是想读书的人,仰慕书中思想的人,最终的追求也是”不读书“。

30分钟带你读完《战争与和平》!

乖乖,配上苏联版电影的剪辑,质量真的高,好看。

其实30分钟视频对现代人来说也太长了,所以视频分上中下三部,一部10分钟。

哪怕是给美少女和精神小伙网上刷礼物这种社交需求,都被开发成了一年不知多少亿的直播产业。

再打个比方,有创业的打算,就该脚踏实地地考察项目,结识合伙人,筹集启动资金。闲下来了,看看名人传记,打打鸡血,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放松项目。

还有那种,认为读书可以提高自身谈吐和综合素质,进而遇到伯乐的观点。

我只能说,我们活在现实世界里,要适当减少一些幻想,放低一点要求。

也许你真的会在一场晚宴中,跟同样喜欢读书的老板、上级所聊甚欢,伯牙子期。但现实中的绝大多数情况是,这顿饭过去,领导就把你忘了,该干啥干啥。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领导寻思这小伙子既然有时间看这么多闲书,怎么工作上就不能多加把劲?可见他事业上没太大野心。

而同事们的看法则刚好相反,觉得你这是削尖脑袋往上爬,是在花样拍马屁。

什么人都有,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现实世界里,我不秀阅读量,也不提自己喜欢看书。

作为一种爱好,绘画和摄影可以拿来给人看,唱歌和乐器可以请人听,舞蹈更是赏心悦目。

阅读呢?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身边的人认为,你自命不凡,且喜好炫耀这点。

包括很多答案里的用词和腔调,恕我直言,从大众的视角看,不是特别让人舒服。

摄影需要购买昂贵的器材,绘画需要天赋,至于读书,大部分人看来,谁都可以读,谁读都一样。

他们也许没有阅读习惯,也许不能坚持阅读,但不妨碍就这么认为。

在这些人看来,之所以不读书,是因为必须忙活事业和学业,得照顾老人和小孩,要张罗无穷无尽的琐事。

而你,有时间看闲书,必然是牺牲了其中不止一项的时间,逃避了家庭和社会的部分责任。

这样的人,也好意思跑我跟前炫耀吗?

这不是对不对、该不该的问题,也不是社会风气的问题,更不是价值观扭曲、礼崩乐坏的前兆。

人性使然,人都倾向于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最正确,手头上的事最紧要。

我父母那辈,平时还是有时间和精力看书的。他们对喜欢读书、坚持读书的人也是发自心底地佩服、敬重。

但世界已经变了。

出于这个原因,现实中,我也极少看到有人抱团交流读书体验。

唯一一次意外,是个漂亮姑娘,她喜欢小说,身边自然而然地围拢了一群男生,争相对情节、人物和文笔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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