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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人看不起穿山lo? 第1页

  

user avatar   chong-chong-jia-de-miao-miao-da-ren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回答同样适用于汉服,制服,bjd圈子)

这个圈子整体偏低幼,心智成熟度偏低,而心智不成熟的典型表现就是:1,思维单向化,擅长“省人”而非自省,“律人”而非自律;2,观念两极化,非黑即白,非对即错;3,万物皆可道德化,任何行为都能被赋予道德含义。4,以自我为中心,总是试图以我思我想去说服、改变他人的观念。

以上四种表现综合起来,结果就是十几至二十几岁年纪的人容易在一种相对封闭的小圈子里形成一套共同的“道德准则”。(别的成年人较多的圈子偶尔也有类似的现象,但相对较少而且极少把圈内准则加之于圈外)。小圈子内的成员只有遵守这些准则才能在群体里获得认同感。这也是校园霸凌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

至于lo圈反山,说起来其实反山本身没什么问题,支持原创反对抄袭,这在整个社会上都是合情合理的。只是她们没弄清楚买山和抄袭这两种行为的区别。这个圈子里最遭痛恨的不是山店,而是买山的买家,知山买山是最大的罪行,但很少见到有组织地去举报山店的行动。

这种现象大概是出于避强就弱的心理。山店是一群追求利润的成年人利用社会规则漏洞建起来的,目前法律上对于服装设计专利的保护力度非常薄弱,而且大部分lo装是没有申请版权的。这也是山店猖獗的原因之一。但除了把山店挂出来外,lo娘们对山店无计可施。直接的攻击行为极可能遭到报复。

相对而言,知山买山的买家作为同龄人,不仅便于攻击(在身边或网上树洞),而且因为这些买家整体消费能力低于她们,这会让穿正反山的人多了一份优越感,并默认自己具有充分的审判资格。因为我买正——我不买山——买山是错的 → 所以我有资格批判你。

可是在现实生活其他领域,出现抄袭事件时,舆论抨击的都是抄袭者,没有哪个正常人说,你居然听抄袭的歌,你居然看抄袭的剧,你居然不用正版ps。那些怼在别人脸上骂穿山甲的女孩子,不可能从没有听过看过或用过任何山寨产品,但一旦出了圈子,版权意识并不会激起她们的太多义愤。不否认真的有一部分人反山完全是出于理智的版权意识,但实在太少了。

我不相信一个lo娘追着别人骂穿山甲的时候,她满脑袋想的都是高尚的保护原创。更多时候是通过贬低和审判别人来获得小圈子内的道德自足感:“我是一个有版权意识的人”。“看那个人穿山诶,呕”跟校园里常见的“那个女生早就不干净了blabla”没有本质区别,就后者而言,女生自爱当然是对的,但是当一群人以不干净的名义孤立或议论某个女生时,深层动机并没有其宣称的那么纯粹。反山也是如此。

说了这么多,再用正常人视角看一下,以现代道德观来看,购买抄袭产品触犯什么道德准则了吗,触犯现行法律法规了吗?没有。虽然这种行为的确是不值得称道的,但在“值得称道”和“不道德”之间还存在着一片广阔地带,一种行为并非非对即错。

那为什么说它不值得称道呢?问题可能出在意识上。买山的人缺乏版权意识。虽然在正常社会中这种现象极其普遍,而且大多无可厚非,但在很多小众圈子(比如汉服,lo,制服,bjd)内部的“道德准则”中,这是原罪。

可能有人会辩解说,大部分人都没版权意识就说明他们是对的吗。当然不是对的,但也真的无可厚非。至少,用自己的钱在网上通过合法渠道买一条喜欢的裙子,不会比对别人进行网络或甚至现实中的人身攻击更恶劣。把小圈子内的审判标准强行加之于人是会让人多年后想起都觉得羞耻的青春期蠢行。

经常看到一些评论里,一些还算友好的lo娘会对买山的女孩子说,就算买了也不要穿出去哦,不然被看出来是山会被骂的。这已经可以看作是一种“同侪压力”了,为了反山而反山,跟版权保护没有半点关系。

版权意识是一种进步的意识,但也是仅此而已,它不会赋予你任何干涉别人行为的资格。因为这种“意识”一类的东西,只能用来律己,一旦把它视为准则,拿来律人,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了。


应该没有lo警能看到这里,毕竟大家都只想看自己原本就认同的东西◝( ˙ ꒳ ˙ )◜所以下面就偏题一下讲讲我理解的关于“拯救小裙子未来”的事。

有个结论可能激烈反山的lo娘不会认同:山寨不会断送小裙子的未来,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起到积极作用。原理可以参考当年风靡的山寨手机。一种小众风格产品(包括服饰鞋包在内)的流行,必然且必须经过大量的,长时间的受众下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产品的潜在购买群体不断扩大,产品也会在消费刺激下不断降低成本提高性价比。成本降低不是说小裙子质量会下降,而是隐形成本下降。为什么lolita店要分批出货呢,因为国内鲜有厂家愿意接大批量的lolita单子,一般的店家自己也不敢大批量做,受众面积小风险太高了。分批出货一方面更占用人力和时间,另一方面工人熟练度也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熟练度会直接影响出货效率。

一款卖得很贵的正版lolita裙子,布料成本和工艺复杂度其实低得让人吃鲸,尤其是甜系的小裙子。一款重工花嫁设计、工艺和布料成本虽然很高,但溢价往往也更严重。对于大多甜系小裙子来说,包括设计在内的成本是相当低的。之所以贵,是因为相对大批量出货来说,高昂的小批量制作成本和风险成本,再加上相当一部分隐形成本,(比如由于出货量小,同样的质量,物料的进价比那些地球人大厂要高很多,同时由于量小,店家和工厂在议价时会很被动)。就这样,小众产品的受众们不得不为小众本身买单。

这也是为什么甜系小裙子是山寨重灾区的原因之一,工艺复杂度低,料子一般,所以制作门槛低,低成本又便于压低价格吸引买家,再加上甜系受众广,自然仿的也多。山寨产品的一部分受众正是愿意付出的心理价格选低于裙子实际价格的人。山寨的即使做工质量版型比正的差,但毕竟是和价格相符的,有的人即使买得起,也不愿意为隐形成本买单,宁愿花更少的钱买货价相符的衣服。

另一部分受众则是暂时买不起正版的人。这部分受众中有很大一部分会在真正入了圈后,把以前买的山当做黑历史挂闲鱼卖出去,说自己以前不懂事才买山,然后加入反山大军中。就个人而言对这一类人我是敬而远之的。

另外,很多低龄化圈子里一些不好的风气的形成都跟心智有关。心智不成熟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热衷于把事情分成对与错,然后站队。但太多事都没办法用对或错来定性,而且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站队的人很多时候只是选择了他认为大多数人会选择的那一方,而不是经过独立的清晰的思考后认为更合理的一方。

举栗,如果有人说lo警们的行为有点过火了,评论里就会出现“我也这么觉得,这对于不知情买了山的萌新太过分了。如果是知山买山就是另一回事了”。看似赞同,潜在的逻辑还是“知山买山被人身攻击是合理的”。如果继续追问,就会出现“买山不尊重版权——不尊重版权应该被攻击”的结论,因为他们做错了,犯错应该被惩罚。但“不尊重版权”这种错误的性质是什么,程度有多深,应该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呢?

同样是犯错,显然骂人和谋杀是性质完全不同的错误。但在小圈子里,一旦某种行为被定性为“错”,就变成了无法饶恕的罪过。



评论区比我预想得和谐得多啊(˘•ω•˘)
不过不希望有人因为误解了这个回答而去买山或认为买山是完全正确的。之所以写这个回答是觉得它的恶劣程度被过分放大了。很看不惯一些商家利用心智不成熟的妹子们的心理弱点为自己谋利的行为。

从个人的角度,能买正还是要尽量买正。因为绝大部分正版lo裙的质量和穿着效果都不是山裙能达到的,有些热款料子的确一般,但山裙料子也不会比原版好,更不用说细节。当然对于一些正不如山的店就放下心理负担去买你觉得质量好的吧。

不过说到底也还是自律问题,管好自己比管别人更重要。该拿来自律的东西不要拿去律人。


偶然看到一个评论,层主观点是买山跟买赃一个性质。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因为层主语气很温和,看起来是讲道理的仁儿,观点也很有代表性,我觉得很值得吵一架(×)。

(没想到废话一说刹不住了,把评论区的部分回复粘到回答里了。如下)

首先我不认为买山和买赃可以类比,因为它们性质有根本差别,这个在回答里其实已经说了一点。层主之所以把它们放一起比较可能是觉得它们共同完成了一种行为,没有1就没有2。很多人就是绕不过这个弯才坚持觉买山是大错。然而二者的行为性质完全不同。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等于“没有买山就没有卖山”。比如买卖野生保护动物,贩卖人口,这些都是双向行为,必须买卖双方都直接参与才能完成犯罪,从法理上来说买方也有罪,所以现在买媳妇儿也是要被拷起来的(‖´_ゝ`)但抄袭不是这样,卖家把正品的衣服山出来并发布在交易平台上的时候,抄袭行为就已经完成了。

如果要类比,买山更像小偷甲买东西,卖东西的乙收了偷来的钱。这时候可以根据乙是否知情把乙定性为善意第三人/恶意第三人,对应的是不小心买山/知山买山。我国最高法司法解释里对于善意第三人占有赃款的处理建议是保护其所有权,对于恶意第三人,处理方法是追回赃款。注意,这里即使是恶意第三人,只要交易途径合法,第三人也是无罪的。所以恶意第三人的行为处于一个不违法但也不受法律保护的地带,属于有过错但无大错。

程度上:

盗窃[有罪]—恶意第三方[无罪],恶劣程度已经有了质的降级。法律对这种知赃买赃的行为尚且作无罪处理,很多人口中的“知山买山”有多么罪大恶极呢?

当然啦,也不能完全从法律角度讲道理,毕竟人是感情动物。可惜不少原创店家的行为也让我提不起好感。

第一。这里接上文说的卖山无罪,具体为什么无罪。服装行业的版型和面料是不能申请专利保护的,不然满大街衣服没一个算原创。只有柄图设计可以当做著作进行版权登记,大部分店家为什么不登记呢,因为商家想在尽量压缩成本的情况下赚钱,而版权申请需要几百块钱。所以大部分小裙子的设计是没有版权的,也就无所谓侵权。(如果申请了还被山那就是侵权了,不需要买家帮忙,商家也完全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几百块都不想支付的商家没资格让别人帮他维权。

第二,那种满地原创并且lo裙最终被大部分人认可接受的局面肯定是lo娘的理想,但商家真的跟你们志同道合吗?山店应该是的,因为买家越多他们越赚,但现存原创店未必想如此。对正品店来说,只有当lo圈始终是一个卖家市场,主动权和道德话语权都在他们手里的时候才最赚钱。同时还赚了买家的同情。一旦圈子扩大,店铺增多,销量增加,同时竞争压力增大,lo裙溢价空间就会被严重挤压最终被迫回归正常价位。对新店来说这样会降低开店成本,对已经站稳脚跟的大店来说就是很强烈的冲击了。

第三,如果追溯到最初反山氛围的形成,某些原创店家无疑是始作俑者(互联网是有记忆的)。被山的店把自己包装成弱势方后,随便卖一下惨,就很容易取得小姑娘们的同情心,(比如网上流传的那些正店求着山店放过他们,山店一副小人得志的语气表示拒绝的聊天截图,用来煽动情绪非常奏效),而且像“保护原创”这种符合当下主流价值观的口号也很精准地把握住了低龄化买家群体的心理——为纯粹的消费行为赋予道德意义,让lo娘觉得,我买正虽然它贵但我在做正确的事,当这种口号潜移默化地成了lo圈的圈内道德准则之后,即使商家不在其中作梗lo娘们也会自动维护和同情他们。

四,回到lo裙本身。被山的既然是设计,就谈谈设计好了。lo裙不是商家设计的,而是请设计师做的版型和柄图。比较常见的付费模式是一次性结清设计费用或者结一次费用后按销量给设计师分红。对于设计师和画手来说最大的一笔收入来自设计本身而不是销量。而这次收入他们在被山之前就已经拿到了,等于把自己的作品卖了出去。除了专业的lolita设计师外,原创店也会接受画手投稿,价格根据精细程度而定,不过因为现在画手越来越多,竞争压力极大,画手其实也是被压榨的一方。商家拿着低成本买来的原创呼吁买家保护原创,创造出一套模糊了商家与设计师身份差异的话语体系,搞得保护原创就跟保护商家一样。真的要保护就多拿点钱给设计师和画手啊。

五,山店会影响正店的销量,但不见得会打击原创的生命力。以第四点为前提,最极端的情况,如果一家店因为经营不善,同时又被山店打击,倒闭了,(仅仅被山是不可能倒闭的,绝对有别的原因比如经营不善),但设计师群体还在那里,不可能因为一个店倒了就转行不干了。只要市场没有大幅波动,永远会有新的原创店出现去填补需求。需要有需求原创就不会没饭吃。原创不是抽象的两个字,不能用因为a所以b的逻辑去总结,把它代入具体情境里你会发现[买山——原创被打击]之间没有那么理所当然的因果关系。

以上都是为了说明为什么对一些一味强调原创的店铺以及拿原创说事的反山言论没有好感的原因。再强调一下,反山没问题,但具体反谁、怎么反是个问题,既然是法律问题就用法律手段和法律思维解决,为原创赋予道德意义只会阻碍更多潜在的原创作品出现。指责消费者除了让人对这个圈子没好感之外没有什么积极作用。


现在已经开始有人把“避嫌”当成一种政治正确了,有点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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