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首先,个人觉得,“喜欢”不一定非要在一起,虽然,很多人讨论过,会不会有“红颜知己”或者“蓝颜知己”。。。个人更倾向于——有!
有些人很懂你,不管你做什么他(或者她)都能明白,很多时候,自己开心了想找他(或者她),去分享,不开心了就想找他(或者她)去倾诉,总之,和他(或者她)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很舒服。但是,往往这样的人成了男女朋友,反而关系就尴尬了。。。因为,成为男女朋友之前,双方没有什么利益牵扯,是纯粹的朋友,但是一旦成了男女朋友,考虑的问题就多了,反而浪费了这样的“关系”。
所以,个人觉得,确实有些人,适合成为“知己”而非“恋人”。当然,这中间的关系,不太好处理,只是呢,个人觉得,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太急于改变关系。其实,在结婚登记之前,所有的包括“男女朋友”这样的关系,都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称呼而已。不如,好好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如果,他没有主动表白,还是去寻找真正属于你的那个人比较好。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