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这里只说个人观点。 我个人很不喜欢题主的注解方式。 这也是典型高大全的叙事风格。 也是常见的呼吁“圣人”的方式。
什么叫熠熠生辉? 翻翻历史就知道,任何在宣传中所谓熠熠生辉,不惜牺牲自己做XX的人实际都一堆“黑点”
马丁路德金喜欢嫖妓,FBI哪里一堆黑料,马尔科姆X 可以说是黑人恐袭的鼓动者,号召黑人对白人内战。。。 罗莎.帕克斯实际有爱尔兰/苏格兰+印第安人血统,并不算纯正的黑人,而且罗莎。帕克斯并不仅限少数族裔,她同时还在为妇女选举权斗争过(黑人女性在南方各州有选举权是1965年后的事情)
但是他们之所以受到尊重,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缺点,而是面对时代的不公,他们站了出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站在了时代的前列,为不公发出了呐喊,并付出了常人不能的代价而被人铭记。
此外,他们并不是只为黑人牟利,请记住,马丁路德金呼吁的,是一个
“以个人品质,而不是肤色判断人的社会”。
马尔科姆X号召建立的黑人国家,也是因为他坚信黑人独立建国能走出一条更好自强之路。 而不是单纯的排斥其他族裔,想搞黑色KKK(真正实践者出了什么妖蛾子另说)。 可以说,马尔科姆X 和 马丁路德金 实际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他们逼迫当时整个美国社会在彻底分裂还是和解中做出选择。 然而无论选择结果如何,他们作为触及了最核心利益的代表最后必然不会被容于社会。所谓英雄的尸体是蛆虫最好的养料。 两人被先后暗杀后神格化(金)或无视化(X)都是接任者最好的选择 -- 这对于黑人或白人都是如此。(看看今天所谓的黑人领袖就知道,他们最痛恨的类型也恰恰是自强派)
而罗莎。帕克斯的斗争更不仅限于单一族裔。她的斗争内容涵盖女性选举权,穷人选举权(包括穷困白人),及各种少数族裔权益。 如果马丁路德金是理论提出者,罗莎终其一生是"民权运动“践行者。
因此,题主将这些人归于”为非裔“争取利益,并寻找”为华裔/亚裔“争取利益的人是非常狭隘的。 和BLM中与我争论说”你们亚裔凭什么用我们非裔名人”的一些非裔有异曲同工之处。 也是对民权运动真正的讽刺。
什么是民权运动?
是无论肤色,性别,争取平等对待,选择自由,实践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权力。
是互相竞争,良性发展,实现个人价值和美国梦的权力。
是承认这个社会不完美的同时,个人尽力完善自身,并以自己的力量带动这个社会向理想中的完美前行的努力。
用中国人的老话其实就是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在这条路上,为之努力与付出的任何族裔,不管多么平凡,都是“永不妥协的为华裔/亚裔争取权利的人“。
因为华裔/亚裔,终究是美国社会有机整体的一部分。
同时,我们也要与今天某些圈养票蛆,鼓吹不劳而获,试图凌驾法律,搞特权,没事鼓动暴乱,打砸抢烧,滥交吸毒,没事呼吁博爱,然后慷他人之慨的白左加以区分。指望这些人能搞平权,还不如指望川普。
最后回答一下在美国民权斗争历史上无论成败留下姓名的华人们:
鲁恭 -- 1927年 鲁恭 诉 赖斯案 (最高法院)
陈果仁被杀案 -- 1982年
益和 诉 霍普金斯案 -- 1886年
黄金德 诉 美利坚和众国案 -- 1898 年
张纯如的最后一部作品 ”美国华人史“
历史,应由我们自己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