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你扑人身上了,就是狗扑人身上也不行啊。
那我要恭喜您啦,得亏大爷踢得快啊,要是踢得慢一点…………
你丫的今儿个非得把这疫苗钱出了。
破三千了 谢谢大家 随着赞的上升 内心比较忐忑 怕有杠精喷不过 还好大家都很理智 也希望评论区可以理智讨论 人身攻击&极端的评论会被删除
我写这个答案并不是想把养狗人树立为社会的对立面 我自己也很爱狗 养过狗。只是想提供一个如何能够营造 对爱狗人和狗 以及对普通人 对不喜欢狗或害怕狗的人 都友好的环境的可能。目前发达国家的一些法律是非常有借鉴性的。比如养宠物之前要有一个考核 合格了才可以养宠物;国外的动物保护法规定虐待或遗弃动物多少年内不得再养;狗伤人造成严重伤害的安乐死伤人犬只;在不得松开绳子的区域不牵绳罚款等等。没有一个人天生就是有素质的 所谓的素质都是建立在长期惩罚的基础上的 所以国内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法律;爱犬人士也应该意识到 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狗 甚至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毛茸茸的东西。
另 我在西澳珀斯 白天走在路上都碰不到几个人 全西澳只有二百万人口 所以人的密度 狗的密度都相当低 也导致能看到的不规范遛狗的事件也很少。上一周周末我和同学在图书馆自习 同学过来和我说 “刚才过来有人在学校遛狗 没牵绳子 狗冲我走过来 主人跑过来和我说对不起” 这才是一个主人应该有的正常态度 而不是“我的狗主动过去闻你是你的荣幸”这种心理 因为对方 可能不喜欢狗甚至害怕狗 可能对狗毛过敏etc. 还有“狗”就是动物 人无法预知它下一步的行为 规范养宠 不抛弃不放弃 是每一个主人的义务和责任!
—以下原答案—
澳洲的法律 只要狗伤了人见了血 无论因为什么原因 狗大概率(原来写的“必须” 查了一下条款 有小机率死不了)会被安乐死 一旦犬只被要求安乐死 没有主人不同意这个选项
所以澳洲人在不允许松开绳子的地方遛狗绝不松开绳子 并且遇到路过的人会把狗拽到一边给对方让路 知道自己狗好斗的会带上嘴套 因为怕自己的狗因为伤人被处死
中国早该出台类似法律了
—分割线— 2019.8.1
评论里有人问具体条款是什么 特意去了解了一下 正好放到这里 大家也可以大概了解一下。简单翻译了一下中文 出自维多利亚州农业部官网 http://agriculture.vic.gov.au/pets/dogs/dog-attacks-dangerous-and-menacing-dogs/dog-attacks-faqs
每个州可能法律不太一样 新南威尔士的相关法律叫Companion Animals Act 1998,里面明确标注了针对狗主人的罚款是11000-77000澳刀不等(回复里写的大几千还写少了)
If your dog attacks a person or animal you may be liable for thousands of dollars in fines and your dog may be seized and euthanased. You may also have to pay compensation for any damage caused by your dog as ordered by the court. (如果你的狗袭击了一个人或一个动物(别人的宠物or农场动物),你可能会面临几千刀至几万刀的罚款 并且你的狗可能会被抓起来安乐死。你可能还会被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的 你的狗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1A$约等于5rmb
If you set your dog to deliberately attack a person or animal you can be sentenced to a maximum of 6 months in prison. (如果你故意唆使你的狗袭击一个人或动物 你会被判处最多六个月的刑期)不知道刑期这个词用得对不对 专业与法律不相关 反正要坐牢
If your dog is already a declared dangerous dog, a declared menacing dog, a trained attack or guard dog or fits the restricted breed dog standard (registered or unregistered restricted breed dog) and attacks a person endangering their life or causing death, you may be charged under the Crimes Act and face possible imprisonment of 5 or 10 years jail. (如果你的狗已经被申报为危险犬只 有威胁的犬只 被训练过袭击或守卫犬的犬只 或 符合烈性犬种标准的犬只 袭击人造成重伤威胁生命或致人死亡 你可能会被Crimes Act指控并面临5-10年监禁)
Note: where the owner of a dog is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the parent or guardian of that owner will be deemed the legal owner of the dog and subject to any penalties/prosecutions. (另:如果狗主人未成年 则其父母或监护人将被视为犬只的合法主人并被处以相关惩罚/起诉)
An authorised officer of council may immediately destroy a dog, if the officer believes that the dog is behaving in a manner that could result in the dog causing serious injury or death to a person or other animal. (如果工作人员认为伤人犬只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伤者 人or动物 重伤或致死 相关市政机关可能会立即销毁此犬)
A court or council can order destruction of the dog if its owner or person in charge at the time is found guilty of the attack. (如果主人被指控在攻击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或有罪 法庭或市政机关可以要求毁灭伤人犬只)
A dog at large near livestock can be destroyed by the landowner or their agent. (养殖厂/农场附近的在逃犬只可以被土地的主人或有关机构毁灭)
大概就是这样子。其中thousands of dollar可以是几千也可以是几万 但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 几万的可能性较大。can和may虽然同为情态动词的 但can的可能性比may大得多 所以动词前+can意味着这个动作基本是要进行的 所以情节严重的犬伤人事件 基本狗都得死
谢谢评论里问法律条款出处的朋友 感觉我的英文水平又提升了(/ω\)
请问,如果有个疯子扑到你身上向你表示友好,你会不会拼命踢他呢?
如果你会,你就应该明白,只是踢你狗一脚真的算轻的了。
遛狗不拴绳 打死都活该。
我们有个狗群,以狗会友大约100来人,人不算多但活跃度不错。其中每月上千狗粮费的,24小时上班都带着狗的,各种爱狗行为都不稀奇。
养狗的嘛难免会和不养狗的起冲突,有了冲突难免上群里找组织吐槽。
这时候通常群里会先问一个问题
“你牵绳没有?”
这事上哪儿说你都没理在前
别带着大家以为养狗的都自私
特此声明
有好多好好养狗的人不这样
我们也很无奈
你家的狗都扑到人家小孩子身上了,还不让人家踢?那是人家踢的快,没被咬,不然大几千块的狂犬病疫苗,你得出。
不要说是狗,就是你突然扑人家小孩身上,也得踢。
我看了很多答案,但是我觉得只看到一些表面的,而没有说到点子上。
毛主席说过,统一战线就是要先弄清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有人说,现在西方应该醒过来和我们一起反对恐怖分子了吧!
——这就是典型地没有弄清楚谁敌谁友的问题!
西方精英习惯了高高在上,他们从来不是和我们一个阶级,所以中国人,就是被他们侮辱来取乐的。说中国女人easygirl,说中国男人是bullshit,遇上地震说我们是“报应”,昆明火车站事件,他们说我们压迫少数族群造成的,新冠肺炎他们说我们……我都不忍心讲了,何时他们理性对待过呢?
所以,我们对付一个不理性的,不是要跟他讲道理,去慢慢扭转他,感化他,而是用我们的规则教育他们。君不见,查理周刊侮辱咱们中国人,我们屁都不敢放一个,但是对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他们从来不敢讽刺,讽刺了就要做好后事的准备,我看这样很好啊。
当一个女性正常着装,这些外国人去吹口哨,去搭讪,去骚扰她。而当她披上象征着宗教的黑衣的时候,外国人连看都不敢看她!
我希望我们中国人可以学习同样被压迫下的这些穆斯林,他们被迫于被西方的眼睛歧视着,但是他们同样有他们的对抗方式。
这是最大的矛盾,所以谁压迫咱们咱们就要去反抗。关于这一点,很多年以前敢于反抗的人很多,但是那个人去世以后,那一代人就变成了在洋人奢侈品店 排队还被洋人赶出队伍、吐口水、还死皮赖脸继续排队的大妈们。
我看了很多答案,但是我觉得只看到一些表面的,而没有说到点子上。
毛主席说过,统一战线就是要先弄清楚,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有人说,现在西方应该醒过来和我们一起反对恐怖分子了吧!
——这就是典型地没有弄清楚谁敌谁友的问题!
西方精英习惯了高高在上,他们从来不是和我们一个阶级,所以中国人,就是被他们侮辱来取乐的。说中国女人easygirl,说中国男人是bullshit,遇上地震说我们是“报应”,昆明火车站事件,他们说我们压迫少数族群造成的,新冠肺炎他们说我们……我都不忍心讲了,何时他们理性对待过呢?
所以,我们对付一个不理性的,不是要跟他讲道理,去慢慢扭转他,感化他,而是用我们的规则教育他们。君不见,查理周刊侮辱咱们中国人,我们屁都不敢放一个,但是对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他们从来不敢讽刺,讽刺了就要做好后事的准备,我看这样很好啊。
当一个女性正常着装,这些外国人去吹口哨,去搭讪,去骚扰她。而当她披上象征着宗教的黑衣的时候,外国人连看都不敢看她!
我希望我们中国人可以学习同样被压迫下的这些穆斯林,他们被迫于被西方的眼睛歧视着,但是他们同样有他们的对抗方式。
这是最大的矛盾,所以谁压迫咱们咱们就要去反抗。关于这一点,很多年以前敢于反抗的人很多,但是那个人去世以后,那一代人就变成了在洋人奢侈品店 排队还被洋人赶出队伍、吐口水、还死皮赖脸继续排队的大妈们。
我是一名基层派出所民警。
可以说当今中国警察普遍羡慕美国警察可以采取暴力手段绝对的镇压不法分子。
但是,不得不说,这次这位美国警察,太过分了,不仅是过分,而且我的理解是那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那黑人已经制服了就可以正常上拷带走了,没必要一直压着脖子压那么长时间。没能置身其中不知现场那美国警察的所思所想,反正我个人挺不理解他为啥那样干的。
只能说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行业,只要是人的社会,都有像样的也有操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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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统一答复评论中有些人质疑的我所讲的羡慕二字。
能够出现这种质疑在我料想之中,因为中国警察也有过过分的时代,据我所知就是在七十八十九十年代,就如同地痞流氓,看谁不顺眼就能打谁对老百姓而言没王法可讲,那时候的警察说好听点可以说是威风凛凛说难听点儿是横行霸道。
但我想表明的是,时过境迁,现在的中国警察无论是受舆论约束还是因为法治社会建设制度规范都已经变得逐步文明与规范起来,起码我认为从我们现在开始从公安司法院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考进来的新一代警察已经具备新的面目,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行业内目前仍然存有历史的顽疾,仍然存在着臭虫,但我已经讲过无论什么行业都有操蛋的吧,这是个人问题,不是群体问题。相比之下,拍拍良心看,现在的整个警察队伍比照曾经确实过分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是天地之别,问问曾经真正挨过曾经年代老警察欺负的中老年人就知道了。
为何会说起羡慕,因为警察每天面对的人群,大多是三教九流之辈,没有武力加身,很多事情在处理上警察显得软弱无能,说白了,好人谁没事儿上派出所转悠啊都忙着自己的生活呢,警察打人这句话,我们常常听到,但是但凡有点脑袋的人都能想明白,警察会闲着没事儿干把那在家里消停待着的遵纪守法的人抓起来暴揍一顿吗?
以上言辞不免更会有人质疑,请允许我解释,武力,当然不可滥用,我所说的羡慕不是羡慕美国警察的随意滥用武力,而是在合法范围内准许在对方不听从警察指令时动用武力,现在确实有人民警察法赋予了相关权力,但实践中现在的中国警察并不能或者说不敢执行人民警察法里的所有权力。拿防疫工作举例,卡口的工作人员在让出入的人员扫码登记时,就会有不愿意配合的人,然而这些不愿意配合的人可会知道工作人员的所做所为是为了整个社区的稳定安全,因为这整个社区包括了这名不愿意配合的人啊,在这个时候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武力控制来保障其他居民的安全呢。同理,警察盘查也好,调查也好,总会有那些不愿意配合的人,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没问题所以警察不必要对其进行盘查所以就不配合,而警察当看到对方不配合时会以什么视角审视,难道要说谢谢您的不配合吗,万一这不愿配合的人真背着案子呢,那便是对更多的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因此,我要说,民众的素质如果真正达到了人人互相敬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文明程度,要求警察绝对文明不要有暴力举动,一点问题没有,一味强调了警察不该暴力执法而分毫不过问被执法对象自身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看问题的角度些微的片面了些。
请注意,我说羡慕里的那句话尾巴实际已经表明了,羡慕的是暴力手段对不法分子的镇压,可不是对遵纪守法的百姓也要肆意妄为。例如像给群众办个身份证居住证之类的业务,警察当然应该热心服务。但当面对泼皮无赖时,还要笑脸相迎,得来的只有蹬鼻子上脸,警察都不怕了,您们认为这些无赖还有谁管得了。
列位存有异议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教诲。言辞中犀利的同志们,谢谢您们的敦促。
让我知道当警察,需要吾日三省吾身。
还想要质疑甚或是骂的您们,若是能让您舒服,骂两句无妨。我不算您辱骂警察。不过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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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5日22:53 出警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