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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中有什么巧妙的伏笔和细节?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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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摘自《J.K.罗琳:生命是一个奇迹》一书的附录,多为罗琳访谈时的内容或Pottermore网站内容,可能与上面的答案有些重复。如需转载或引用请私信联系。


由于篇幅较长,因此为大家找出了反响最强烈的Top10

No.28 No.31 No.36 No.37 No.40 No.50 No.61 No.78 No.86 No.87

有兴趣的朋友都看看吧,都是经典。





No.1 1995年8月2日的傍晚,达力·德思礼遭到了摄魂怪的袭击,他看到了真实的自己:一个被宠坏和热衷于欺凌弱小的人,使其意识到他需要改变。所以在1997年与哈利分别时,他对哈利说了“你救了我的命,谢谢你”。 战后每年他们都会互寄圣诞卡片,到2017年后会带各自的小孩探访彼此,见面时二人沉默,但小孩玩得很开心。 ——罗琳访谈

No.2 莱姆斯·卢平在霍格沃茨就读时曾经非常喜欢莉莉·伊万斯,但一直埋在心底,从未与詹姆斯·波特因此相争。 ——罗琳访谈

No.3 罗琳曾经打算让达力·德思礼拥有一个巫师小孩,但后来又认定弗农姨夫不会有任何魔法血统的DNA。 ——Pottermore

No.4 因为斯内普教授置他的校长职位于不顾,所以当他过世后,他的画像并没有直接出现在校长室里。哈利在战后向世间告知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真实的一面,他的忠心与他的英雄事迹。这样一来斯内普教授的画像才留在了校长室。之后,丽塔·斯基特写了一本关于斯内普教授的书《斯内普:恶棍还是圣人?》。 ——罗琳访谈

No.5 除了莫丽·韦斯莱以外,纳威曾经是杀死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的候选人之一。 ——罗琳访谈

No.6 斯内普教授一直对纳威很尖刻,原因是他暗自认为如果伏地魔当初听到预言后选择的是纳威而不是哈利的话,莉莉就不会遇难了。 ——罗琳访谈

No.7 战后的那个夏天,纳威曾经和卢娜·洛夫古德有一段短暂的恋情。纳威最后与曾经的同学/DA会员汉娜·艾博结婚了。婚后,汉娜成了破釜酒吧的女主人,然而他们是否有孩子罗琳并没有公布过。 ——罗琳官网

No.8 战后,纳威的宠物癞蛤蟆莱福,最后逃到了霍格沃茨的湖中,实际上不论是纳威还是莱福都觉得终于解脱了。 ——罗琳官网

No.9 战后,纳威曾短暂地作为傲罗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成为了霍格沃茨的草药学教授。 ——罗琳官网

No.10 毕业后,卢娜成为了一个著名的巫师界的自然学家,环游世界寻找奇怪的生物。她因而发现了很多从未被人发现的魔法生物并且将它们分类。但她依旧没能发现犄角兽,最后同意了前人认定其不存在的结论。 ——罗琳访谈

No.11 卢娜后来嫁给《神奇动物在哪里》一书的作者纽特·斯卡曼德的孙子罗尔夫,罗尔夫也是自然学家,他们育有两个孩子——罗克和莱森德。 ——罗琳官网

No.12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曾经说道,卢娜恰好站在赫敏的反面。赫敏的逻辑总是理性的,并且不被主观所动摇,而卢娜则依照其意志为标准。卢娜虽然不是一开始就出现的角色,但却是罗琳塑造的最重要的七大角色之一,她一直能带给哈利很多安慰。哈利的小女儿,用卢娜的名字作为中间名,因为卢娜是他们很重要的朋友。 ——罗琳访谈

No.13 小天狼星直到遇难也不知道弟弟雷古勒斯·阿克托路斯·布莱克( 中间名是其为了纪念其祖父)死亡的真实原因,不知道他弟弟所持有的信念,不知道与之相关的一切真相。 ——罗琳访谈

No.14 1977年左右,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曾经卷入和麻瓜警察的摩托车追逐中。 ——《哈利·波特前传》

No.15 小天狼星1971年9月1日进入霍格沃茨读书,被分入格兰芬多学院。二年级时他猜测出卢平的狼人身份,并开始研究阿尼玛格斯变形。五年级时他与詹姆斯·波特和小矮星彼得自学成为阿尼玛格斯,可变形成为一只像熊一样大的大黑狗。六年级时他绘制出活点地图。小天狼星和詹姆斯是那时候在学校最出名的学生。 ——罗琳访谈及作品原著

No.16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回应过小天狼星对莉莉没有恋爱般的情愫。在一年级去往霍格沃茨的火车上,他第一次见到莉莉时对其印象很差,并因此挖苦了莉莉最好的朋友西弗勒斯。莉莉因而离开了他们同坐的车厢。早年,莉莉认为小天狼星和他好朋友詹姆斯都是高傲的爱欺负人的人,后来加深了解,关系有所改善。 ——罗琳访谈

No.17 在访谈中,当被问及哈利为什么没有教母时罗琳说道,因为小天狼星总是太忙,所以从来没有交过女朋友。小天狼星是詹姆斯与莉莉结婚时的伴郎,也是哈利洗礼上唯一被邀请的朋友(因为那时已经开战了)。 ——罗琳访谈

No.18 第一次巫师大战中,小天狼星曾经猜忌地认定卢平是伏地魔派来的卧底,因而选择了信任小矮星彼得。——罗琳访谈

No.19 骑士公共汽车的斯坦给哈利讲述小天狼星“杀死”一个男巫和十二个麻瓜时“就是站在那里大笑。等魔法部增援的人赶到的时候,他安静地跟着他们走了,一路上还在大笑”。罗琳接受访谈时曾表示,大笑是因为此时的小天狼星无法接受詹姆斯和莉莉遇难以及彼得才是叛徒的现实,心里有着难以承受的悲哀。 ——罗琳访谈

No.20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对小天狼星的评价是,一个我行我素、不顾后果的人,也是在成长中受阻而变得叛逆的典型案例。同样,她也说,小天狼星很勇敢、忠诚、鲁莽,因为阿兹卡班的牢狱之灾而受尽苦难地度过了一生。 ——罗琳访谈

No.21 姓氏马尔福来自法语mal foi,意思是“不忠实的”。它在法学中的定义是有恶意企图地渐渐破坏某事的一部分;在存在主义中,意思是人们将失败怪罪于外在因素因而否定自己行为所需负的责任。马尔福家族倾向于选择对其更有利,远于危险、责难的一方效忠,不一定坚定不移地持有一种价值。是投机主义者的一种。 ——Pottermore

No.22 马尔福家族是一支古老的纯血统巫师血脉,像其他许多高贵的英国家族的祖先一样,阿曼德·马尔福跟随威廉一世,作为诺曼人军队入侵的一员而抵达英国。出于对威廉一世给予不为人知、隐蔽的(大概就是魔法)服务,马尔福被授予了在威尔特郡的一片极佳的赠地,于此在1066年后不久建造了马尔福庄园。 ——Pottermore

No.23 尽管他们在巫师中对纯血观念的拥护,但为了财富,马尔福家族一向乐于迎合非魔法群体。这使他们成为了最富有的家族之一。几百年来,他们通过吞并那些邻近麻瓜们的土地来管理扩大着他们自己在威尔特郡的土地,奉承皇室来增加麻瓜的珍宝和艺术品,不断扩大收藏。 ——Pottermore

No.24 马尔福家族因而迅速地为纯魔法血统家族获得了极好的声誉。通过讨好有钱有权的上流社会很快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Pottermore

No.25 1692年左右,马尔福家族已完全融入了英国麻瓜上流社会,并且成功参与麻瓜的货币市场交易和资产交易。然而《国际巫师界保密法》强行通过以后,他们很快断掉了其中所有的联系,并极力否认他们曾经对麻瓜社会的亲善。 ——Pottermore

No.26 接下来的年代,马尔福家族运用从麻瓜界得来的财富开始笼络新建成的英国魔法部。但是没有信息表明,任何马尔福家族的成员曾经渴望成为魔法部部长,相反他们以金钱资助那些他们看上的候选人参加竞选活动,甚至会花钱对对手下手。 ——Pottermore

No.27 在英国的马尔福家族有名望的人:尼古拉斯·马尔福(14世纪),他被认为曾通过假装患有黑死病而摆脱了一群易怒的麻瓜房客,并逃脱了魔法部派来的委员会的审查。卢修斯·马尔福一世 (16世纪)传言他是伊丽莎白一世失败的追求者,有历史学家分析伊丽莎白一世一生未婚是受了失败的卢修斯的诅咒。 ——Pottermore

No.28 德拉科·马尔福是所有食死徒中唯一被伏地魔拥抱过的人。 ——罗琳访谈

No.29 梅林在书中设定为中世纪的巫师(具体哪年不明),曾经是亚瑟王的挚友,主张维护麻瓜的权利。是魔法史上(有争议的)最伟大的巫师。另外霍格沃茨成立于公元993年。 ——罗琳访谈

No.30 梅林的魔杖是英国橡木所制,杖芯未知,墓地未知,所以无法祭拜。梅林相信巫师们应该帮助麻瓜并与他们和平共处。为此他成立了梅林社致力于发展对麻瓜权益保护与反对巫师向麻瓜施咒。这与斯莱特林的出身显得很不对搭,但当时的斯莱特林并没有反对麻瓜的倾向。另外梅林非常擅长魔咒学。 ——《哈利·波特》限量版

No.31 乔治·韦斯莱与弗雷德·韦斯莱生于1978年4月1日,出生在纯血统的韦斯莱家。是亚瑟与莫丽韦斯莱的第四个和第五个儿子。是的,你没看错,他们恰好在愚人节出生。这与他们的性格与命运也息息相关。 ——罗琳访谈

No.32 在弗雷德·韦斯莱5岁时,因为罗恩弄坏了他的玩具扫帚,转而把罗恩的泰迪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蜘蛛。7岁时,双胞胎兄弟差点和罗恩搞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魔咒)。在他们童年时期,由莫丽·韦斯莱在家里教授他们基础知识,包括英文文法等。 ——罗琳采访及作品原著

No.33 双胞胎兄弟是韦斯莱大家庭中唯二在学校里成绩并不优秀的孩子,他们俩合起来拿的OWL(普通巫师等级考试)比其他人单人拿的还要少。但成绩不佳并不能就否认他们的优秀。他们在学校时非常受欢迎,开玩笑、发明和魁地奇是他们最擅长的事情。他们的笑料产品包括速效逃课糖等曾在学校大卖。 ——作品原著

No.34 访谈中,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何双胞胎在魁地奇世界杯开赛前和巴格曼打赌时知道爱尔兰会赢,但克鲁姆能抓住金色飞贼,罗琳回答说:“不,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只是猜测。那是个冒险,他们的家庭里,珀西站在事事力求安稳的极端上,而另一端是兄弟俩热衷于在所有的事情上冒险。” ——罗琳访谈

No.35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双胞胎兄弟是如何学会使用活点地图的,罗琳回答说:“难道你……嗯……我当时是这样解释给我自己的,虽然听起来或许没有诚意。他们当时整天都在捣鼓这张破旧的羊皮纸,你知道地图能有所回应,于是地图带领他们越来越接近那条密语,最后解开了地图。” ——罗琳访谈

No.36 乔治·韦斯莱和弗雷德·韦斯莱,从小到大都形影不离地陪伴着对方,因而也没有受过大的伤。唯一一次是最后决战时他们分开在两处,那一次,弗雷德离开了人世,乔治失去了一只耳朵。 ——作品原著

No.37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失去弗雷德的乔治后来过得怎么样。罗琳说:“乔治大概一辈子都无法释怀弗雷德的离去。” 弗雷德离开以后,乔治再也不能施守护神咒了,因为每一个快乐的回忆都和弗雷德相关。 ——罗琳访谈

No.38 弗雷德·韦斯莱在1998年5月2日与食死徒交战中被奥古斯特·卢克伍德击毙,享年20岁。弗雷德·韦斯莱去世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在和并肩作战的哥哥珀西开玩笑。罗琳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早在系列开始前她就决定了弗雷德的命运,也曾在早年采访中称莫丽将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失去一个孩子。 ——罗琳访谈

No.39 弗雷德·韦斯莱去世以后,乔治与好友安吉丽娜·约翰逊(魁地奇队队友,弗雷德在圣诞舞会上的女伴,据称舞会后一直保持恋爱关系直到毕业后未知)越走越近,后与其结婚,育有一子一女。其中大儿子继承过世的弗雷德的名字为弗雷德·韦斯莱。后在罗恩的帮助下,韦斯莱笑料店继续经营并获得巨大的成功。 ——罗琳访谈

No.40 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乔治和弗雷德喝了增龄剂去报名参赛,原文这样描述:“随着一声很响的爆裂声,两个人的下巴上冒出了一模一样长的白胡子。 门厅里的人哄堂大笑。就连弗雷德和乔治爬起来,看到对方的白胡子后,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 没想到那竟是他们唯一一次看到对方变老的模样。 ——罗琳官网

No.41 邓布利多教授遇到博格特时,博格特会变成他已经过世的妹妹阿利安娜·邓布利多。 ——罗琳访谈

No.42 罗琳女士称制造泰迪·卢平这个角色的初因是与哈利这个角色相呼应的,他们都因为伏地魔的缘故失去了双亲。泰迪不是狼人,而是和妈妈唐克斯一样是易容马格斯(天生可以随意变换自己的外貌)。泰迪由祖母安多米达.唐克斯带大,教父是哈利·波特。与比尔和芙蓉的长女维克托娃·韦斯莱关系很好。 ——罗琳访谈

No.43 由于飞路粉配方的严格管控,尝试自己发明出飞路粉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根据圣芒戈医院的报告,每年至少发生一起伪劣制造飞路粉受伤案,正如医院治疗师兼发言人卢瑟夫.伯克在2010年时所说:“拜托,一勺才两个银西可,别再向火里扔如尼纹蛇毒牙粉末了,也别再把自己炸出烟囱!再来我发誓不治了!” ——Pottermore

No.44 2004年世界读书日论坛,有人问:“哈利和戈德里克·格兰芬多有血缘关系吗?”罗琳回答道:“人们总是很关心这个问题,或许他是的。”——罗琳访谈

No.45 飞路粉由13世纪的伊戈娜蒂亚·威尔史密斯发明。它的制造被严格控制,英国唯一的持证制造商是Floo-Pow(公司名),它的总部设立在对角巷,但从来没有透露过他的正门在哪里。飞路粉从未发生过制造短缺,也没人知道谁在制造,但过去一百年价格一直维持在一勺两个银西可。 ——Pottermore

No.46 2500亿美元=340亿加隆,根据现在的汇率,也就是大约42元人民币等于1加隆。 ——Pottermore

No.47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曾被问及邓布利多为什么那么喜欢柠檬雪糕。罗琳答道:“因为我喜欢柠檬雪糕,而邓布利多有不错的品位。” ——出版社scholastic 的访谈

No.48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什么书中从未提及哈利给朋友的圣诞礼物,总是在说他收到了什么。罗琳答道:“罗恩对他相当贫穷这件事相当地敏感,哈利也知道如果给罗恩太多礼物罗恩会很介意这件事。罗恩会感到尴尬如果哈利给他很好的礼物。” ——出版社scholastic的访谈

No.49 “有个看起来奇怪的问题,你会把你自己的故事读很多遍吗?” 罗琳女士答道:“这个问题并不奇怪,我会不记得前面写过的细节,因而去翻前面的书,有时会比原定的多看几页,但我绝不会在休闲时看自己写的书,所以可能有成千上万的读者比我还了解我的书。但我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和很多幕后故事。” ——罗琳访谈

No.50 在“后HP时代”的访谈中,罗琳女士被问及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海德薇。罗琳答道:“失去海德薇这件事,对哈利而言意味着离开了天真无邪与安全的年代。海德薇对于当时的哈利几乎等同于可爱的玩具,伏地魔杀死了她,意味着哈利的童年生活彻底终结了。我很抱歉……我知道海德薇的离去使很多人都很难过。” ——罗琳访谈

No.51 1865年骑士公共汽车、夜麒下掉个篮子和出租式扫帚被列为候选的公共交通方式,最后时任魔法部长杜戈尔德·麦克菲选择了这个较现代化的发明。尽管因为类似麻瓜想法而被纯血狂热者联合抵制与批判,对于那些对飞路粉过敏、晕幻影移形等巫师来说,只要在路边举起魔杖就总有骑士公共汽车出现因而广受赞誉。 ——Pottermore

No.52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什么在厄里斯魔镜的房间,邓布利多教授可以发现穿着隐形衣的哈利。罗琳答道“因为邓布利多的魔力高强,可以施展无声咒,那时他施的其实是人形显身”。追问为什么纳吉尼也能看穿隐形衣,罗琳说:“因为蛇的知觉与人类不同,它可以感知到在移动的热能量”。 ——罗琳访谈

No.53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莉莉对斯内普是否有过恋爱般的情愫。“当然,如果不是斯内普沉迷于黑魔法,莉莉甚至会爱上他。”“或许回到过去再做选择他不会成为食死徒,但是作为缺少安全感的人,他向往一个强大的组织。他想要莉莉,也想要黑魔法,他在黑魔法的路上走得太远,误以为成为食死徒的话莉莉会为他骄傲。” ——罗琳访谈

No.54 作品完结后,罗琳女士曾被问及斯内普是否一直打算成为一个英雄角色。“(停顿)他是英雄吗?你看,我并不真的把他当作一个英雄。即使到了最后,他的性格中依旧掺杂着对他人的恶意和欺负别人的意图。呃,但是他勇敢吗,当然,而且是非常地勇敢。”当人们追问如果他不爱莉莉,他是否会试图保护哈利。“不,完全不会。”——罗琳访谈

No.55 塞普蒂默斯·马尔福,在18世纪晚期曾对魔法部有着巨大的影响,很多人相信时任魔法部部长昂琦斯·奥斯伯特不过是他的傀儡而已。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被非常多的人相信是在暗中致使史上第一个麻瓜血统的魔法部部长诺比.勒奇过早地离开岗位的一员(当然,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件事)。 ——pottermore

No.56 阿布拉克萨斯的儿子卢修斯·马尔福是个臭名昭著的食死徒,在伏地魔两次失势后都顺利躲避过牢狱之灾。第一次他在调查开始之前就宣称他是受了夺魂咒的控制,而第二次他提供了很多线索并帮助魔法部追捕在逃的食死徒。 ——Pottermore

No.57 罗琳曾被问及为何佩妮一家是哈利唯一的亲人。“他祖父母也被杀了吗?”“没有,作为作者我更关心人物对情节的重要性。哈利的父母重要吗?当然。祖父母呢?并不。我无情地处理掉了其他家庭成员,让他只拥有姨妈这个亲戚。莉莉的父母属于自然死亡,詹姆斯的父母老来得子,独生子,因而宠溺孩子也正常。自然是因巫师病症死亡。” ——罗琳访谈

No.58 罗琳女士曾提及伏地魔的母亲使用迷情剂去引诱其父亲,更接近于以一种象征意义的手法来表达他本来就来自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但当然如果梅洛普没有因难产而死,而是活下来对他充满母爱地养育他长大,这自然就会造成完全不同的结果。老汤姆被以这种强迫的施咒方法成为父亲,也是导致这种结果的来源。 ——罗琳访谈

No.59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既然伏地魔从未告诉别人他的魂器,为什么雷古拉斯·布莱克会发现此事。“魂器不是伏地魔发明的魔法,只是没人做到他那么多。伏地魔太过于高傲,相信没人会知道这种高深的魔法。而雷古拉斯对他如此确认自己不会死而起了疑心,他以前听说过这种魔法,后来经过查证,他猜对了。” ——罗琳访谈

No.60 据罗琳女士称 :“邓布利多教授会讲人鱼语和妖精语,可以理解蛇佬腔。他是个才华横溢的巫师。” ——罗琳访谈

No.61 “我对哈利用了钻心咒感到很失望,他在当时似乎很享受他释放痛苦给他人,为什么会这样?哈利从来不是圣人,如同斯内普。他有缺陷,是个凡人。他最大的缺点在于容易愤怒以及有时过于自大。在这个场合他出离愤怒并将这情感表现出来。处在一个很危险的场合里,他确实也很努力想保护身边的人远离谋杀和暴力。” ——罗琳访谈

No.62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活点地图后来落到哈利哪个孩子手里了。“我想哈利并没有给他们任何人,但是大儿子詹姆·小天狼星·波特有一天偷偷从哈利书桌的抽屉里带了出去。” ——罗琳访谈

No.63 传说中分院帽曾属于戈德里克·格兰芬多,而后被四巨头联合施法以确保学生按照他们不同的选择取向而被分到适当的学院里。包含着四巨头智慧的分院帽是绝大多数巫师一生中遇到的被施咒的物体中最聪明的一个。它能通过帽子边缘的裂缝与人交谈并擅长摄魂取念,因而可以看穿戴帽者的头脑,推测能力与情感。 ——Pottermore

No.64 不过分院帽从来不承认自己将学生分到了错误的学院。即便是对行事无私的斯莱特林,挂掉所有科目的拉文克劳,表现懒惰却成绩优异的赫奇帕奇与怯懦的格兰芬多,分院帽都会依旧坚定不移地支持自己最初的决定。——Pottermore

No.65 Hatstall意思是分院帽对新生花了超过5分钟的时间来决定学院。这样长的时间权衡大概50年会出现一例。对于子世代而言,分院帽花了大概4分钟时间决定让赫敏去拉文克劳还是格兰芬多。而纳威,出于对格兰芬多出了名的勇气的恐惧而请求将其分到赫奇帕奇。长时间的沉默和争执最后还是维持了分院帽的决定。 ——Pottermore

No.66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闪闪后来怎样了。“她留在霍格沃茨了,她是在最后的大战中攻击过食死徒的家养小精灵之一。” ——罗琳访谈

No.67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被问及赫敏后来是否致力于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家养小精灵们的生活是否因此变好。“赫敏毕业后进入了魔法部神奇生物管理司工作,在她的努力下,极大地改善了家养小精灵及其亲属的生活。之后她进入了魔法部法律执行司,作为改革派不断发声,为那些有偏见的、支持纯血统论的法律的废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罗琳访谈

No.68 战后第二年,在新魔法部长金斯莱·沙克尔允许下,没有N.E.W.T(超级疲劳轰炸式巫术测验)成绩但参与过大战的哈利成为傲罗(伏地魔虽然被消灭了,但不代表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做坏事的黑巫师了),并在2007年时年27岁的他成为史上最年轻的傲罗指挥部主任——并不是通过任何腐败行为升至此职,而是他确实擅长并适合此事。 ——罗琳访谈

No.69 战后,罗恩帮助乔治一起经营韦斯莱笑料店并赚了大钱。后来进入了魔法部,和哈利一起做傲罗。同时罗恩是詹姆·小天狼星·波特的教父。战后某年,罗恩和赫敏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罗斯和雨果。在2017年8月,他拿到了麻瓜驾驶执照,不过考证时他对教练施了混淆咒,因为他忘记看后视镜了。 ——罗琳访谈

No.70 在魔法部的哈利,与后来也成为傲罗的罗恩,以及后来升入魔法部法律执行司高职的赫敏的帮助下一同协助了魔法部的改革与重组。同时,哈利、罗恩、赫敏三人都上了巧克力蛙的巫师卡片,而罗恩将此称为他的光荣时刻。 ——罗琳访谈

No.71 罗琳女士在“哈利·波特”第五部小说发布以后参加访谈被问及德赫配对的可能性,她答道:“不!大家都很喜欢汤姆·费尔顿,但问题是德拉科不是汤姆!我女儿也很喜欢汤姆,因为他教了她如何玩diablo(一款游戏 )” 。 ——罗琳访谈

No.72 金妮是韦斯莱家在近几代里出生的第一个女孩,所以被看作极其富有天赋。第7个孩子的“7”字也同样有这样的意味。我认为金妮作为16岁的孩子在最后大战中表现了强大的魔力,战后,金妮在圣颅岛女头鸟队作为著名的球员打了几年魁地奇球,为了家庭退役之后,成为了《预言家日报》高级魁地奇记者。 ——罗琳访谈

No.73 《哈利·波特》完结后,罗琳女士曾被问及闪闪还在每天喝很多黄油啤酒吗。罗琳答道:“她已经戒掉很多了,不再酗酒了。” ——罗琳访谈

No.74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莫丽作为杀死贝拉的原因,她答道:“第一,我们总是看到莫丽在厨房里或者大部分时间在养育这群孩子,我想展现她特别的时刻。因为一个把自己奉献给家庭的女人,并不代表她在其他方面没有天赋。第二,贝拉对伏地魔有一种痴狂的迷恋,而莫丽则总想展现她的浓郁的母爱。我很想把她们放在一起比较。”——罗琳访谈

No.75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什么邓布利多不直接把一切告诉哈利,她答道:“第一,纵观七本书,哈利最大的缺陷是冲动鲁莽,他行动前总不会思考,所以邓布利多希望在这些线索下的进程虽然缓慢但可帮助哈利得到更多智慧。第二,哈利无法进到校长室,而邓布利多在其他地方没有画像,所以无法交流。第三,直接说了,故事就没看头了。” ——罗琳访谈

No.76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哈利父母及其朋友毕业后什么工作,她答道:“可怜的莱姆斯一直没有工作,因为没有人愿意给狼人提供工作。所以被邓布利多聘用以前,他真的穷困潦倒。而詹姆斯、莉莉、小天狼星则是凤凰社的全职战斗员,那时候是战争年代嘛,詹姆斯有足够的金子支撑莉莉和小天狼星的生活,直到莉莉怀孕,他们躲起来生活。” ——罗琳访谈

No.77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海格后来是否结婚生子了,她答道:“没有,噢,不要这样盯着我,他有22个孩子,不,不玩笑而已。我真的很抱歉。现实点来说能成为海格潜在女友的人实在少得可怜。因为巨人总在自相残杀,他身边虽然有一个,但怎么说呢,她觉得海格很可爱,但是她更睿智一些。所以他们没有结婚。哎呀我有让他活着呢!” ——罗琳访谈

No.78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什么邓布利多将熄灯器留给罗恩,她答道:“因为他知道罗恩比起另两人需要更多的指引。邓布利多了解罗恩对于三人组的重要性,同时也知道他不是最有天赋的,也不是最有能力的,但他的好心与幽默能将三个人连在一起。让他知道他也对三人组重要,这很需要。” ——罗琳访谈

No.79 罗琳曾被问及为何詹姆斯的死没能保护莉莉和哈利,她答道:“因为莉莉并没有一定要被杀,她可以选择生死。而詹姆斯也没有被给予选择。詹姆斯当然勇敢,但他的牺牲没有这种选择的意义。所以莉莉的勇气更高级,她本来可活下去。但当然莉莉表现的是作为母亲的本能。而这个魔咒在过去并未出现过,也没人知道它的结果。” ——罗琳访谈

No.80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当伏地魔遇上博格特的时候,博格特会变成什么,她答道:“伏地魔最大的恐惧是死亡,他把死亡看作是一种耻辱,是人类软弱的表现,但是博格特将如何表现死亡呢?我不太确定。不过我的结论是博格特会变成伏地魔死亡后的模样。” ——罗琳访谈

No.81 罗琳女士曾把皮皮鬼形容为一幢旧楼里要坏却还没坏的水管,而邓布利多像是相对更厉害的一个水管工,他可以使情况在几周内变得好些,但水管过段时间还要继续漏水。皮皮鬼像是城堡里的一部分,他来了,就赶不走。“不过作为读者难道你想让它离开吗?他很好玩,我很喜欢写他。” ——罗琳访谈

No.82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为何隆巴顿夫人在不停地给纳威泡泡糖糖纸作为礼物,她答道:“纳威一直在给予他妈妈她想要的一切,而她也本能地想要给纳威一点什么。不过她给他的东西实际上是百无一用的,但纳威一直选择相信这有价值。因为她一直在尝试给他什么,所以就感情层面而言,糖纸在这对母子间确实也有价值。” ——罗琳访谈

No.83 罗琳女士曾表示,在她眼里德拉科和达力某种意义上极为相似,都是作为独生子被过度纵容与在溺爱中养大,被父母的信仰所灌输,因此在那一刻,德拉科认为成为食死徒可以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但是当他真的从伏地魔那里得到杀死邓布利多的任务时,被现实给击中的他发现这一切和他想象的不一样。 ——罗琳访谈

No.84 德拉科从来不邪恶,他也做不到真正去杀人,他意识到这一切后,他放低了他的魔杖,也愿意转到另一个阵营去。就像在大结局里,他确实有在试图保护哈利。就像很多角色一样,他陷得太深,他不是一个英雄的角色,他很多时候懦弱。但是他不是坏人。 ——罗琳访谈

No.85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如果要在“哈利·波特”的人物里选一个结婚,她会选哪个。“实际上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曾经和罗恩约会过很多次。这就是为什么罗恩会吸引(最接近罗琳年轻时的角色)赫敏的关注。写他很好玩,但真的约会就没那么好玩了。我最后嫁给了哈利(指第二任丈夫尼尔),他是很好的人,也很勇敢,正如哈利一样。” ——罗琳访谈

No.86 罗琳说:“我一直计划让哈利和金妮在一起。我希望哈利能逐渐发现金妮是他最理想女孩,哈利是个备受瞩目的人,而金妮是个幽默并且温暖和热忱的人,这满足了哈利需要的理想女孩的一切条件。但我不希望他们是对方初次喜欢的人,他们在成长中打破了幻想,然后了解自己想要什么,我认为书中他俩是完全对等的角色。” ——罗琳访谈

No.87 “我知道很多人一直很期待哈利和赫敏在一起,我总是收到很多信件,来自大人和小孩,我也看到过网络上很多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战。但我一直认为,哈利和金妮是彼此性情相投的人,他们都很坚强,也都很热情。他们是很登对的情侣。” ——罗琳访谈

No.88 罗琳女士曾被一个9岁的小孩问及邓布利多真的爱过哈利吗,还是说只是暗中控制哈利让他最后为了更大的利益而做出牺牲。她答道:“这是一个很深刻的问题。邓布利多确实喜欢哈利,像父子一样的感情。但我希望你能怀疑邓布利多,因为他总是把身边的人当作傀儡,并且让哈利做了超出他年龄两倍以上的事情。” ——罗琳访谈

No.89 小天狼星曾说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于是有舆论质疑这在误导八九岁读“哈利·波特”的小孩,罗琳女士回应道:“但我们这里描述的是一个完全长大的成年人在一个成熟的战场上。而小天狼星这样说,我想他会真的这样做。他有很多性格缺陷,但他会选择满载荣耀去牺牲,而不是背叛三个他爱的如亲人般的人从而活下来。” ——罗琳访谈

No.90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帷幔是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的,她答道:“魔法部建起来的时候它就在那里,没有霍格沃茨那么古老,但也足够古老了。这是长达几个世纪的历史,所以没有必要探究是哪一天开始的。它是生死的隔墙,它只是一直在被研究并未拿来执行死刑。神秘事务司相当于科研机构,它研究心理、宇宙、死亡等等。” ——罗琳访谈

No.91 海格是霍格沃茨的钥匙管理员,他几乎比平常人类高出两倍,宽出五倍。脚差不多是幼年海豚的大小,而手如垃圾箱的盖子一般大。一双黑色的眼睛闪烁着光芒,而脸蛋几乎被杂乱的胡子和浓密乌黑的头发所掩盖。但姑且不论长相,海格的性格热情而温和。他和他的大狗牙牙住在禁林边缘,邓布利多非常信任他。 ——Pottermore

No.92 罗琳女士曾在2005年回应:“邓布利多就是差不多150岁左右,书里也说过魔法帮助避免灾难,或者更好地治疗很多常人有的病症。他没有吃过魔法石,他和尼克勒梅不是从年少时就认识的,只是在邓布利多的人生中结识的朋友。” ——罗琳访谈

No.93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哈利是来自她认识的人物作为基础描述的吗,她答道:“不,哈利完全是我虚构出来的人物。而罗恩,本来也应该是虚构出来的,可是我越写他越觉得他像我过去的一个老朋友,一个叫Sean的男人,而赫敏则是夸大版的年轻时的我自己。” ——罗琳访谈

No.94 罗琳女士曾在2006年谈及斯内普是一个在试图赎罪的人物,于是有人问道,那么德拉科呢,她答道:“我想,大概所有人都可以为他们犯的错误而忏悔。不过现实情况是,你让心理医生把伏地魔放到一个屋子里,拿走他的魔杖,约束他,他会疯掉。所以无论你称此为性格缺陷还是一种病,总有少部分人不会产生悔过的情绪。” ——罗琳访谈

No.95 罗琳女士在小说完结后曾被问及伏地魔死后哈利和德拉科是否不再对对方有所敌意,她答道:“并不完全,不过他们算是达到了某种和解。德拉科对哈利救了他而表示了感激,却也不是很情愿,哈利对德拉科曾经是食死徒也有所怨念。如果是说朋友的程度的话,他们完全达不到。他们过去发生了太多的故事了,之后也很难解开心结。” ——罗琳访谈

No.96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除了怀疑伏地魔为什么那么相信自己不会死以外,雷古勒斯·布莱克如何开始转变心意的,她答道:“他太年轻,现实中的食死徒的残酷的世界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真正让他改变是在伏地魔因为愤怒试图杀死克利切的那一刻。” ——罗琳访谈

No.97 西弗勒斯·斯内普并不是德拉科·马尔福的教父,罗琳女士没有在任何一本书里提及过,也没在官方网站或者采访中说过与此相关的任何内容。这仅仅是全球风靡的同人所设定的。德拉科·马尔福的爷爷阿布拉克萨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是汤姆·里德尔在霍格沃茨读书时期的朋友。这也仅仅是同人设定的。 ——罗琳访谈

No.98 罗琳女士曾在访谈中表示:“赫敏并没有抹去她父母的记忆,而是让他们去相信他们是另外的人。战后,赫敏随即去找回了她的父母,并修正了他们的记忆。赫敏的父母总会在一本书里出现一两次,虽然他们很寻常,只是牙医。但是他们是对赫敏有力的支撑。她的父母觉得女儿有着奇怪的能力,但是依旧为她感到骄傲。”——罗琳访谈

No.99 罗琳女士的官网曾经披露,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极其早期的草稿中,波特一家住在一个可以操控的小岛上,而格兰杰一家住在附近的海滨。赫敏的爸爸看到了爆炸,于是找了条小船划船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看到了哈利父母的尸体和被炸毁的小屋。 ——罗琳访谈

No.100 罗琳女士的官网曾披露,迪安·托马斯是混血,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他和他母亲,他由母亲养大,母亲再婚后给又生了几个小孩。由于父亲从未揭晓过他的巫师身份,迪安一直以为他只是个麻瓜。而他父亲实际上是被食死徒杀害了,因而才离开了他和他母亲。在书中未作详细说明,因为他不是故事中心角色的一员。 ——罗琳访谈

No.101 罗琳女士曾在2005年被问及,如果保密人遇难或者自然死亡,是否会对保守的这个秘密产生什么影响,她答道:“保密人的死亡不会对保守的秘密产生任何影响。当时波特家的具体地址只有虫尾巴以及直接从虫尾巴那里获得消息的人知道,但这些除了虫尾巴以外的知道这件事的人,在魔法效力下不能向其他人传达这个秘密。” ——罗琳访谈

No.102 罗琳女士官网曾解释说:“弗雷德和乔治的名字并不是来源于《飘》,仅仅只是因为想要创造一对老式双胞胎的名字。在韦斯莱家族里面,罗恩是第一个被创造出来的,紧接着才开始创造他的兄弟姐妹。罗恩比金妮大一岁,弗雷德和乔治比罗恩大两岁,珀西比双胞胎大两岁,查理比珀西大三岁,比尔比查理大两岁。” ——罗琳访谈

No.103 罗琳女士曾在官网中说道:“皮皮鬼并不是鬼魂,它是一种无法摧毁的由各种混乱所集结而成的精神体。足够实体化地可以去旋开螺丝钉,扔粉笔头或者嚼口香糖。” 皮皮鬼在城堡里做过恶作剧大家都不陌生,最后也参加了霍格沃茨保卫战。 ——罗琳访谈

No.104 霍格沃茨一共有142座不同的楼梯,这些楼梯在形态、形状与大小上都不尽相同。这些楼梯其中一部分在不同的日子里会指向完全不同的地方。 ——Pottermore

No.105 霍格沃茨里的画像一般是画者在作画时通过对当事人的观察将其常有的言行举止加入了画像之中,使他们能够保持活着时候的行为模式。而历任校长的画像,则是在画好以后由当事人亲自指导教授其经历与学识,使得在接下来几个世纪继续传授经验。 ——Pottermore

No.106 罗琳女士在访谈中曾说:“人们总是问我为什么选择了弗雷德而不是乔治,我想人们会觉得弗雷德总是罪魁祸首,他更好玩一些,也显得更狠心一些,相比之下乔治相对温和很多。那么乔治应该更容易受到攻击,如果一定要死一个的话,那么为什么不是乔治。我没办法诚实地告诉你缘由,但我一直知道会是弗雷德。” ——罗琳访谈

No.107 罗琳女士说:“海格没有遇难,并不是因为人们喜欢他而害怕他会死掉,而是从系列一开始我就这样计划的。海格是那个把哈利从德思礼家带到巫师世界的,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哈利的守护者和指路人。所以最后,他也是把哈利从禁林抱出来的那个人。这样的首尾呼应很重要。” ——罗琳访谈

献给每一位哈迷
致我最爱的《哈利波特》
无可替代的传奇。


一更


距离发布这个回答,已经过去了3年1个月整。原本以为稀疏平常的回答竟然成了我的名片,有不少朋友和我私信与我交流,在此感谢大家的厚爱,并为枯燥的文字附上了一些照片,给予大家更多想象的空间。


前段时间华纳在微博上发出消息,称将会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进行4K+3D的重制,并在大陆重映。因此还没能在电影院感受过《哈利波特》系列的哈迷可以关注影片消息,趁着这次机会好好回味一下。

没有深沉的爱,只是爱得深沉。

以上


user avatar   yue-yue-93-62-82 网友的相关建议: 
      

★★★★★

在哈利波特中,7是一个神秘的数字。

本文选取了哈利波特里的7大伏笔,这7大伏笔一定是“贯穿全文、自始至终”的,亦或是“绝难想到、意料之外”的。总之,让我们惊叹于罗琳描绘的那个神奇的魔法世界是如此真实的同时,也让我们拜服于网友的脑洞大开,明察秋毫。

之后,在这七大伏笔之外,列出了由网友发现的众多小伏笔,正是这些无数的小伏笔,才令我们梦中的霍格沃茨如此真实动人、魂牵梦绕。

建议读者先自己思索,慢慢咀嚼,更能体会众多新奇之处。

㈠圣器三兄弟人物与死神皆有暗喻。

该文脑洞大开,思路新奇,有理有据,令人信服。建议读者先自己想一下其主要的依据再和答案进行比对,会有不一样的乐趣。

三个兄弟的故事的隐喻,死神是邓布利多,老大是伏地魔,老二是斯内普,老三是哈利波特。

在哈利去森林里让伏地魔杀死自己的时候,这一段在蓝天白云中突然出现了。当时觉得这段不合时宜,找不到突然把哈利、伏地魔和斯内普三个人联系起来的隐藏意义。
如果过度解读就有意义了。

首先邓布利多是死神,这个理论罗琳在推特上表示,挺好的,一切都说得通。
伏地魔的名字,Voldemort,vol de mort是法语(罗琳还专门道歉说用法语命名大魔头没有黑法兰西王国的意思),vol=flight, de=the, mort=death,合起来是 flight of death,逃避死亡。
而哈利波特书中反复提到,伏地魔最害怕的人是邓布利多,最害怕的事情是死亡。
邓布利多,又的确拥有过三件死亡圣器。他是老魔杖几十年的主人;他借走了詹姆斯波特的斗篷,十年后才还给哈利波特;找到了复活石,一年后把它当遗物继承给哈利波特。

然后伏地魔是老大。
书中哈利推断伏地魔不知道死亡圣器的存在,即使知道了,他也只会去寻找老魔杖,因为他没有爱的人需要带回人世,没有需求需要躲避任何人,他只需要力量,一支不会输掉战斗的魔杖。
当七个哈利那一章中,伏地魔被哈利击退,他没有去承认哈利具备有他不知道的本事,而是傲慢浅薄地去寻找一根更强的魔杖。
这,完全符合老大的人物侧写。

斯内普是老二。
他爱着莉莉,莉莉的死重新定义了他的人生,或者,夺走了他的人生。
莉莉去世后,斯内普的主要目标、动机和存在的理由就是保护自己爱上的女孩的儿子。莉莉去世后,他的人生就不是自己的了。
混血王子早就被死神收走,跟着莉莉去了。
这是老二的爱情故事。

哈利波特是老三。
大部分时间,大难不死的男孩只想和朋友家人们好好的,他只希望生活可以继续。
他不渴望力量,在邓布利多的引导和洗脑下,学会了去接受亲人朋友去世后就死掉了这件事。
大难不死的男孩也是史上唯一一个在死亡咒下,逃过死亡的人。
邓布利多说哈利是比自己更好的人,a better man。他是那个更谦虚更智慧的逃开过死亡的老三。

而死神邓布利多,和伏地魔、斯内普与波特的死都有直接的关系。
老大得到老魔杖后,没多久就在了邓布利多的计谋上丢掉了性命。
老二为了心爱的女孩离开了自己的世界,走向邓布利多。邓布利多在十字车站向哈利坦白,他预计伏地魔会去寻找老魔杖。同时,是他要求、恳求、命令斯内普亲自杀死自己。邓布利多很有意让追寻老魔杖的人明白,斯内普是老魔杖的主人。(我终于理解十字车站的“最长的沉默”是什么意思了!)
那个不畏惧死神的老三,自愿接受了死亡,走向了死亡,在国王十字车站与死神会面,邓布利多就像一个老朋友那样接待了他。
那么那么那么,哈利也,拥有了,老魔杖,复活石,和隐身斗篷,他是不是,和邓布利多一样,也是,死神的主人呢?!
是啊是啊是啊!
这本书的作家在采访中说,要成为死神的主人,需要拥有三件死亡圣器,同时还要接受死亡,不逃离死亡,需要理解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这不仅仅是书中的一个猜想,而是一个隐藏设定。
这是为什么邓布利多说,哈利对死亡的不逃避与接纳至关重要,如果哈利举起了魔杖防御自己就完蛋了,'that, i believe,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一个猜想,哈利波特凭什么不死,不是因为他死不了,而是他的确死掉了,然后作为死神的主人,他复活了。
这是为什么邓布利多说哈利可以选择:他可以选择回去,也可以选择登上一辆火车,去到... 又是一个沉默。
最后,死神的主人,哈利选择了复活。
哈利真的死了吗?当然啦!
伏地魔身上流淌的莉莉的爱的保护魔法,在哈利波特进入17岁前,和凤凰社的人一起逃离弗农叔叔家时,就失效了记得吗?那一刻开始任何一个食死族都可以杀死哈利波特,要不是大魔头的命令,很多次哈利差点就真的大难而死了。
如果是莉莉的爱帮助哈利逃过了死亡,请注意到死亡咒没有像19年前那样反弹。所以这个哈利波特给自己的解释其实说不通。
与伏地魔决战时,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原地绕圈圈放狠话,哈利说伏地魔的魔法触及不到霍校的人了,一点用都没有了。因为哈利为了这些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伟大的爱守护着霍校的学生老师和皮皮鬼。是因为哈利拿出了和莉莉一样无私的爱,并且,他和他妈妈一样,以自己的生命作为牺牲,爱的守护魔法才重现了。
汤姆瑞斗斗日记,复活石的戒指,史萊哲林的吊坠,赫奇帕奇的杯子,拉文克劳的冠冕,伏地魔的大蛇,都被残暴地摧毁掉了。因为魂器的设定是,盛装灵魂的容器,必须被摧毁掉。大难不死的男孩凭什么例外?
没错!哈利波特死了,他死了!大难不死的男孩死了,救世主死了!~
Harry Potter is dead!
然后又复活了。
因为他是死神的主人。
死亡圣器的书名不是噱头。
这是大主题,大点题,大升华立意。
(这是为什么虽然主线说魂器,邓布利多似乎压了很多宝在死亡圣器这个儿童童话上。邓布利多把任务设立得这么难,把死亡圣器的典故藏得那么深,是担心哈利浅薄地变成老大;把哈利培养成老三是关键,所以老校长设计了这些困难的课程。)
死神的主人是不是可以永生呢?哈利波特的确是可以永生的。
美国版的<哈利波特>写得很直白,说预言说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只能死在对方的手上。哈利的确死在了伏地魔手上,而伏地魔又被复活后的哈利杀死了。
所以好像说就没有人可以杀死死神的主人哈利波特了。
他将永远是大难不死的男孩。
他就永远不能到妈妈的怀里了。

【547赞,作者邦迪蓝

门钥匙:回顾《哈利波特》后觉得是伏笔的隐藏情节有哪些?


★★

㈡魔法石7关卡暗喻七本书

魔法石总共7个机关:

1. Fluffy - 设计者:Hagrid - 第一年,海格把魔法世界介绍给了哈利。海格在整本书里其实差不多算个龙套小角色,但在第一部里几乎是男二号,海格的龙蛋是个很重要的剧情,引发了Quirrell顺利通关。

2. Devil's Snare - 设计者:Sprout - 第二年,蛇怪石化了一群学生,Sprout教授熬草药救了这些受难的学生。Devil's Snare生长环境潮湿阴暗,密室潮湿而黑暗。

3. Winged Keys - 设计者:Flitwick - 第三年,哈利靠骑在Buckbeak身上飞解救了小天狼星。那成百上千只干扰的假钥匙对应成百上千只摄魂怪。另外这一关是唯一没有生命危险的一关,而第三年是唯一伏地魔本人未现身的一年。

4. Chess Game - 设计者:McGonagall - 第四年,Tri-Wizard Game。最好的朋友罗恩在这一关选择牺牲,这一年哈利的盟友Cedric最后遇害。

5. Troll - 设计者:被Voldemort附身的Quirrell, so essentially, Voldemort - 第五年,Voldemort设计骗局引诱哈利,并且后来附身哈利。

6. Potion Puzzle - 设计者:Snape - 第六年,全书以Snape许下unbreakable vow开始,以Snape的笔记本和他的无间道身份贯穿,以Snape结束Dumbledore结束,讲述混血王子获取信任的阴谋。再狠一点吧,这一部名字就叫混血王子。另外这一部极侧重魔药学,介绍了一个新的魔药老师,书中也出现诸多重要魔药(Felix, 迷情剂,Draco的魔药,山洞里的魔药...)。智囊团赫敏在这一关返回,Dumbledore在这一年去世。

7. Mirror of Erised - 设计者:Dumbledore - 第七年,慢慢揭晓Dumbledore的往事、生平、手段,还有他布下的天罗地网。无论魔法石还是Elder wand伏地魔极度渴望最后都没得到。第一部中邓布利多说只有单纯想得到魔法石,却不用它发财或长生不老的人才能得到它。第七部中邓布利多说自己适合拥有Elder wand,因为自己不会用它得到权势或者荣耀,而会阻止别人为此受难,于是最后伏地魔也没得到魔杖。哈利在这一关的搏斗中昏倒,最后一年哈利被Avada Kedavra。虽然罗琳最后让他复活了,但是罗琳原本也是考虑过真的让哈利死的。

我是相信整个故事罗琳从第一本书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作者:Ding Dou
门钥匙:回顾《哈利波特》七部书


★★★

㈢老魔杖修复了哈利和海格的雨伞魔杖

“死亡圣器”这一概念在第七部中被提出很出乎我的意料。而三圣器中最突然的我觉得是老魔杖。因为几乎是突然宣称原来邓布利多的魔杖就是这根威力非凡的魔杖,而在前六部中,却连一次正面描写都没有!(复活石和隐形衣都有正面描写。)
可是去思索一些节,就会惊奇地发觉:原来罗琳早在第一部,对老魔杖强于其它魔杖的作用,便有非常隐晦的信息。



大家都知道,魔杖受到严重损坏时一般情况是无以修复的。罗恩魔杖几乎断为两截是,整整一年未找到修复办法,用魔法胶带固定液经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密室》);哈利魔杖折断后,赫敏用咒语也修复未果(《死亡圣器》第十七章《巴希达的秘密》);后来哈利拿给魔杖制作人鉴定——【“不能,”奥利凡德轻声说,“我很抱歉,非常抱歉。魔杖受了这么严重的损害,据我所知是没有任何办法能修好了。”】(《死亡圣器》第二十四章《魔杖制作人》)。但在第七部最后结尾,哈利用老魔杖成功修复好了冬青木凤凰尾羽的魔杖,是罗琳设定中突然的奇迹,刻意的完美吗?
非也。
其实,老魔杖在修好冬青木魔杖之前,至少还成功修复过一根魔杖——

“……可我想,他们在开除你的时候,准被他们撅折了吧?”奥利凡德先生说,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啊,不错,是被他们撅折了,是的。”海格慢慢地移动着脚步说道。“撅折的魔杖我还留着呢。”他又高兴地说。
“可你不用它了吧?”奥利凡德先生急忙问。“哦,不用了,先生。”海格忙回答。哈利注意到海格在回答时紧紧抓住了那柄粉红伞。
(《魔法石》第五章《对角巷》
不错!正是鲁伯•海格的这根橡木魔杖。他在三年级被里德尔诬陷开除,友魔法部派人折断了他的魔杖,当时应该不可能出现瞒天过海、在魔法部眼皮底下藏过的情况。可是……我们后来看到,海格的“粉红伞”无疑工作得很好。
本来销毁的魔杖后来却一直正常使用了几十年,不禁要打个问号来问,是怎么超越了通常的情况!?指向的唯一一种可能解释就是——邓布利多。老魔杖。

对于像奥利凡德这样精通于魔杖学的制作人,尚认定折断的魔杖无法修复,可见老魔杖异于其它魔杖的强大威力确实属实。后来哈利能用它修好冬青木魔杖就一点也不惊奇了。
假充伞把来掩饰魔杖——要瞒盖的不仅是对魔杖的非法持有,恐怕还是想对老魔杖强大魔法的掩藏。


此点以及以下㈣㈤皆出自

转载者:晏竹,原作者:D·_A·原出处:【哈学】草蛇灰线 伏脉千里
门钥匙:回顾《哈利波特》后觉得是伏笔的隐藏情节有哪些?


★★★★

㈣阿不福思为邓布利多提供情报

一个没太大意义的话题,只是觉得阿不福思——这位圣人弟弟安排的十分巧妙。在《死亡圣器》之前,他若隐若现地散落在前六部的点点角缝,让后来一切作用关键的突变成为水到渠成。不过,即便是最后一部,对阿不福思的描写还是过少。几十年隐瞒同最伟大巫师的关系,只做一个地下酒吧的老板,他的目的,他所起的关键作用,好多仍隐晦地没有点破,甚至有些还只能推测。
在这里尽可能全的找出前六部有关阿不福思的蛛丝灰线,并来看看它们对后面情节的铺垫和呼应。真让人佩服罗琳的安排勾画!
首次被提及“猪头酒吧”是在第一部《魔法石》
提起阿不福思,就不得不说到“猪头酒吧”。这个酒吧首次被提及是在第一部《魔法石》,第十六章《穿越活板门》中海格的话——“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猪头酒吧——就是村里的那个酒吧,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家伙……”

猪头酒吧出现得非常早,远早于三把扫帚,可见罗琳伏线之深!而且第一次提及就点名他的特色——“稀奇古怪”。第一部结尾处,无论是哈利,还是读者,都会觉得邓布利多是故意放手让哈利这么做来磨砺他,而校长在暗中观察着这一切。当看完七部《哈利•波特》,再回首审视《魔法石》时,一切的探寻和危险,真像一场游戏——一场锻炼考验哈利的游戏!对其中一切的一切都了然于心,对所有情况有绝对的掌控。海格同奇洛非法交易的龙胆早就知晓,只不过故意没有点破,更未去插手,在一旁关注哈利会如何应对。

第一次出现“阿不福思”这个名字是在第四部《火焰杯》第二十四章《丽塔•斯基特的独家新闻》——
“绝妙的观点!”邓布利多教授说,“我的弟弟阿不福思,因为对一只山羊滥施魔法而被起诉,这件事在报纸上登得铺天盖地,可是阿不福思躲起来没有呢?没有,根本没有!他把头抬得高高的,照样我行我素!当然啦,我不能肯定他认识字,所以他也许并不是胆子大……”
我们可以看到,阿不福思首次被提到就引出了他同山羊的关系——很巧妙地设定。山羊可以说是阿不福思最特色的代表:是他的守护神,是他同妹妹最美好的回忆所系。虽然到第七部也未解释他为何会对山羊施咒,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个恶作剧,一定与对阿利安娜的怀念有关。所以,面对起诉和斥责,他自然会“把头抬得高高的,照样我行我素”。


阿不福思的名字在前六部中仅出现两次,除了上面所说的那次之外,在第五部《凤凰社》里有提。

第九章,《韦斯莱夫人的烦恼》,穆迪给哈利看凤凰社早期的照片——“这是邓布利多的弟弟阿不福思,我只见过他那一次,是个奇怪的家伙……”
穆迪这句简短的话,包含的信息却非常多:一、穆迪可算是凤凰社最核心的成员,连他都“只见过他那一次”,可见阿不福思身份隐藏之深,任务之隐蔽;二、穆迪本人就算一个奇特怪异的人,能让他做出“是个奇怪的家伙”这样的评价,可以想象阿不福思的表现给人感觉有多奇怪,也呼应了猪头酒吧“稀奇古怪”的特点;三、(这是看完七部之后说明的了)阿不福思虽与哥哥感情不和,但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绝对明白事理,并有足够的决意和勇气为正义抗争到底。他既然肯加入凤凰社,就表明愿意接受阿不思的领导和他所分配的任务。所以,我们有理由肯定:阿不福思常年在为哥哥提供可贵的情报。他在邓布利多死后,屡次给予哈利帮助不是机遇巧合的偶然,而是邓布利多早有的刻意安排。第七部中也有说:“大约一年前从蒙顿格斯手里买的,”阿不福思说,“阿不思跟我讲过。我一直在密切注意你。”(《死亡圣器》第二十八章《丢失的镜子》。)

哈利第一次见到阿不福思,是在猪头酒吧组建D.A.。

第十章,在《凤凰社》第十六章《猪头酒吧》里,对这个 酒吧的描写是:猪头酒吧只有一问又小又暗、非常肮脏的屋子,散发着一股浓浓的羊膻味。……
对猪头酒吧老板的描写是:[他是个看上去脾气暴躁的老头儿,长着一大堆长长的灰色头发和胡子。他的个子又高又瘦,哈利隐约感觉似乎在哪儿见过他。]
第五部是,尚未把“阿不福思”与“猪头酒吧老板”等同。但此处已有颇多线索将两人的共通之处隐隐相连。一、“羊膻味”一词再次点出阿不福思对山羊的看重;二、“个子又高又瘦”——这也是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形象特色,兄弟俩还是有比较相似的地方;三、“哈利隐约感觉似乎在哪儿见过他。”——罗琳每一笔都绝不是随便而写,这里既然这么说,猪头酒吧老板绝不是个陌生人物,是先前所提及过的某人,而且也一定会有后续的重要内容。当然,我们后来知道,哈利曾在凤凰社成员照片上见过他,不过当时没记起。
哈利他们在组建防御小组时,就算蒙顿格斯不化妆跟踪,邓布利多也能第一时间知晓!

《凤凰社》中还有一点说到阿不福思,第二十七章《失落的预言》

邓布利多说——“应该说我们的运气在于那个偷听的人只听到了预言的一小部分就被发现了,紧接着被扔出了酒吧。”
这里邓布利多并未讲明发现窃听者是谁,后来在第六部《混血王子》的第二十章《被窃听的预言》中,特里劳妮自己的讲述对此有了详细的补充:
“是这样,当时门外一阵骚动,随即门被撞开了,那个十分粗俗的酒吧招待和斯内普站在外面,斯内普胡扯说是上错了楼梯……”
不得不说,这个暴躁粗俗的酒吧老板,对十几年前那个预言的实现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果斯内普没有被打断,而是听到了全部预言,那么伏地魔也许就不会行动,不会去标记他认为有威胁的孩子。同时,这又是一个铺垫:正常的老板理应在吧台招呼客人,怎么会没事跑到楼上客人的房间门口?而且偏偏是关注着邓布利多呆的房间?就算是偶然碰到,可猪头酒吧是以宽容非法交易和众多异类分子而著名,老板又怎么会如此反应激烈地对待窃听者,甚至将他扔出酒吧?


第七部中小天狼星遗留给哈利的双面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否则他们三人可能就死在马尔福庄园。这面维系存亡救援的重要镜子,阿不福思是何时从蒙顿格斯手里买到的呢?
《混血王子》第十二章《银器和蛋白石》:他们就站在三把扫帚的外面,其中一个很高很瘦,哈利眯起眼睛,透过被雨水打湿的眼镜认出他是霍格莫德村另一家酒吧——猪头酒吧里的男招待。哈利、罗恩和赫敏走近时,那男招待用斗篷裹紧脖子,转身走开了,只留下那个矮个子在摸索着怀里的什么东西。他们离那男人不到一步远了,哈利突然认出了他。“蒙顿格斯!”

其实这里出现颇多奇怪之处:首先,在第五部中小天狼星曾说——“他(指顿格)二十年前被禁止进猪头酒吧,那个男招待记性好极了。(《凤凰社》第十七章《第二十四号教育令》)究竟是二十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蒙顿格斯和“老板”产生芥蒂而禁止进入酒吧?既然这样,那么阿不福思为什么又会从蒙顿格斯手里买取东西呢?这里,恐怕……“我们只能猜测,而永远不会知道答案”。这就要说到第二个奇怪的地方了——阿不福思偏偏在众多赃物中挑中了那面镜子绝非偶然,为什么会这样可能性很多。我猜测两种可能性比较大:一、邓布利多已经发现蒙顿格斯盗取格里莫广场12号的东西,而且他知道双面镜(这是小天狼星和詹姆曾经联络用品,熟悉他们的人应该不难知道吧?)所以让阿不福思留意这件东西;二、阿不福思发觉蒙顿格斯在霍格莫德贩卖小天狼星的遗物,他认得这是天狼星和詹姆曾经的联络镜子,猜测另一半很可能在哈利处,为了更好的留心哈利而将它买下。总而言之,我认为阿不福思一定是知道这面镜子的重要性和作用。所以……呃,“为了更伟大的利益”抛弃个人成见也不奇怪,至于说蒙顿格斯,既然有人肯买,我想他是不会介意是否曾经有过矛盾的。三、当时阿不福思看见哈利过来“用斗篷裹紧脖子,转身走开了”,似乎是在故意回避,这又是为什么呢?我觉得这更证明了他知道镜子的用途,他怕哈利看见他买的是什么东西。可以想见,如果哈利看见双面镜,一定会一眼认出,而且说什么也要索要回来。因为这是小天狼星留给他最后的纪念。
哈利在霍格莫德目睹“猪头酒吧老板”和蒙顿格斯交易的这一幕,为后来双面镜易手到阿不福思做出重要铺垫。

在第六部伏地魔与邓布利多曾经的那段经典对话中,猪头酒吧老板也被很有趣的提到过——(《混血王子》第二十章《伏地魔的请求》)“那么,如果我今晚去猪头酒吧,不会看到那群人——诺特、罗齐尔、穆尔塞伯、多洛霍夫——在等你回去吧?真是忠诚的朋友啊,跟你在雪夜里跋涉了这么远,只是为了祝你谋到一个教职。”
邓布利多对他的随行者如此了解无疑使伏地魔更加不快,但他几乎立刻镇定下来。
“你还是无所不知,邓布利多。”
“哦,哪里,只是跟当地酒吧服务员的关系不错而已。”邓布利多轻松地说,“现在,汤姆……”
这里真是让我感叹消息传递之迅速!伏地魔和食死徒是一起到达的霍格莫德,他还未及跨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办公室,其随从情况就早已传送到邓布利多。几十年间,阿不福思究竟提供了多少有用情报我们已无从估晓,但仅仅是这几处——伏地魔随从的食死徒、龙蛋交易、D.A.组建、发现预言窃听者——就有着无法估量的价值!

这里还想引申一点:早在D.A.组织暴露之前,邓布利多就知道并会使用有求必应屋。猪头酒吧通往有求必应屋的通道也应该是故意修建——那里离校长办公室很近,在同一层。第四部圣诞舞会上邓布利多的那句玩笑,半有点启示哈利的意思,看他当时的表现就知道:哈利可以发誓邓布利多几乎不易察觉地朝自己眨了一下眼睛。(《火焰杯》第二十三章《圣诞舞会》)。至于说邓布利多为什么一直没有发现拉文克劳的冠冕,主要因为他从未想到要将有求必应屋变成“我要藏东西”的样子。

最后说一下邓布利多的葬礼,阿不福思也有参加:
一半椅子上已经坐了人,这些人各式各样,鱼龙混杂:……还有几个人哈利只是看着面熟,如猪头酒吧的那个服务员,霍格沃茨特快列车上推小车的女巫。……
在哈利“只是看着面熟”的两例人中,猪头酒吧老板放在第一位来说,罗琳也算是故意着重提出一下。

其实,不管阿不福思觉得哥哥对家人有过如何的过错,不管邓布利多兄弟俩曾有怎样的芥蒂,阿不福思,他终究还是站在光环耀人的哥哥背后一直给予者默默的支持和帮助——几十年如一日!身为一个毫不起眼的酒吧老板,他是真正的幕后英雄!!



★★★★★

㈤最强烈的渴望:

邓布利多在魔镜里看见羊毛袜

“你照魔镜的时候,看见了什么?”
“我?我看见自己拿着一双厚厚的羊毛袜。”
哈利睁大了眼睛。
“袜子永远不够穿,”邓布利多说,“圣诞节来了又去,我一双袜子也没有收到。人们坚持要送书给我。”
哈利直到回到床上以后,才突然想到邓布利多也许并没有说实话。可是,当他推开枕头上的斑斑时,又想:那是一个涉及隐私的问题啊。(《魔法石》第十二章《厄里斯魔镜》
——这是邓布利多校长在哈利一年级时给予他的答案。六年后,哈利回忆起这段回答是认为:他向校长提出的惟一一个私人问题,却是他怀疑邓布利多惟一没有做出诚实回答的问题。(《死亡圣器》第二章《回忆》)。后来哈利在十字车站“再见到”邓布利多时,蓦然明白:他终于知道了邓布利多面对厄里斯魔镜是会看见什么,知道了邓布利多为什么那样理解魔镜对哈利的吸引力。(《死亡圣器》第三十五章《国王十字车站》)。那么——哈利究竟明白了什么?他所猜测的就是邓布利多的真正所见吗?这位最伟大的巫师埋藏在心底最隐秘的渴望究竟是什么?

其实,只需了解一点,答案便非常清楚明了——“羊毛袜”在西方寓意亲情!!
邓布利多在镜中看到同哈利看到的一样——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邓布利多在一年级回答哈利时说的就是正确答案,只不过是很隐晦的代喻。当时哈利没有明白,后来经历一切事情之后,哈利才领悟邓布利多当时那句话的意思。
所以可以想见,邓布利多在说出袜子永远不够穿、人们坚持要送书给我时是怎样苦笑和无奈,在众人只看到邓布利多智慧的一面时,又有什么人能明白他内心的伤痛和愧疚!?
其实这也是邓布利多和哈利一样不喜欢摄魂怪的原因,那些痛失亲人的惨痛经历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最糟糕的事情。罗琳少年时母亲就因病去世,这个经历在她心目中投下的影响久久难以释怀,在整部《哈利•波特》中时时体现,成为最令人心酸的一点。

我本来认为这一点不用多提,但后来惊讶的发现很多人都不知道“羊毛袜”代指亲情这一点。更受不了部分人会胡乱猜测邓布利多在魔镜中看到和格林德沃在一起,或是什么找到全部死亡圣器,更有甚者认为“羊毛袜”会是格林德沃送给邓布利多唯一一件礼物之类。从第一部就开始铺垫的完美结构安排,后来没有彻底点明,是留给大家一种含蓄的美。可有些人却反倒如此严重偏离了罗琳本身设计的思想!

邓布利多在死之前没有实话回答哈利的问题很多——或者说有保留没有完全告诉哈利的问题很多。可是,在哈利惟一一个认为他没有说实话的私人问题上,却是真的说了实话。或许,这再次验证了那句话——
真相,是一种美丽而可怕的东西,需要我们格外谨慎地去对待。

PS.补充一下

魔镜幻象:来自360百科
罗琳女士曾被问及邓布利多教授在厄里斯魔镜里真正看到了什么。罗琳答道:"他看到了他的家人都还活着。父亲珀西瓦尔(死于阿兹卡班),母亲坎德拉(被魔力失控的妹妹意外杀死),妹妹阿利安娜都回到了他的身边,并且阿不福思·邓布利多也重新承认了他("我--我看见自己拿着一双厚厚的羊毛袜。" "袜子永远不够穿,"邓布利多说,"圣诞节来了又去,我一双袜子也没有收到。人们坚持要送书给我。" --在英国,羊毛袜有代表亲情的意味。所以当时这段话也没有错)。
2018年7月,官方公布了神奇动物系列电影第二部,《神奇动物:格林德沃之罪》的中文预告。预告片中,邓布利多在厄里斯魔镜里看到了格林德沃。邓布利多的扮演者裘德·洛就这一话题进行回应时说,格林德沃在某些方面对邓布利多确实尤为重要,同时,邓布利多的一切欲望都以格林德沃为中心。这让我们在品味这一段复杂、苦涩的恋情的时候,也更加关注邓布利多在神奇动物系列电影中的成长。


★★★★★★

㈥ 特里劳妮预言牛逼

特里劳妮的预言真的不准吗?


预言1:魔法世界最出名的一个预言。

“拥有征服黑魔头能量的人走近了……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击败黑魔头的家庭……出生于第七个月的月末……黑魔头标记他为其劲敌,但是他拥有黑魔头所不了解的能量……一个必须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那个拥有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第七个月结束时出生……”


预言2:伏地魔东山再起

是在巴克比克被处决的那天——“这事今晚就会发生。黑魔头一个人躺着,没有朋友,被同伴遗弃。这十二年来他的仆人一直遭到锁禁。今晚,午夜以前,这仆人将挣脱锁链,开始寻找他的主子。黑魔头将在仆人帮助下重新崛起,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要强大可怕。”最终虫尾巴逃脱,找到了伏地魔,帮助其恢复肉身,最终魔法世界再次陷入黑暗。


但事实上,这是她又一个精确的预测。虫尾巴确实与伏地魔会合,协助他获得重生,并用哈利的鲜血再次赋予这名黑巫师力量。


预言3:纳威将会打破茶杯

特里劳妮预测伏地魔东山再起之余,她也预测了自己陶瓷茶杯的消亡。

每次,可怜的纳威·隆巴顿在特里劳妮预言了他将会打破茶杯后,随即不小心打破一两个茶杯以应验预言。

的确,这件事的因果关系值得质疑:纳威摔破茶杯是否是因为他听到预言后,他就开始紧张坐立不安而导致的?,还是因为真的可以从星轨中读出这件事?

无论哪一个,这一分还是要给特里劳妮教授 —— 尽管赫敏听了肯定火冒三丈。


预言4:她将永远“离开”

“在复活节前后,我们之中会有一个人永远离开大家。”——第一节占卜课
结果:赫敏在复活节前后永远的离开了特里劳妮教授的课堂。


预言5:拉文德的宠物兔子

拉文德·布朗、和帕德玛·帕蒂,帕瓦蒂·帕蒂两姐妹,是占卜学的终极粉丝,对特里劳妮教授的每句话深信不疑,甚至把它们当做是上帝的福音。

拉文德被提醒说,“你最害怕的那件事情会在十月十六日星期五发生。”

结果:拉文德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听到自己的兔子死掉的消息,后来成真了。

无论如何,特里劳妮的预测还是很准确的,起码日期是准的。


预言6:“13个人共进晚餐…”

在《阿兹卡班的囚徒》里,特里劳妮教授没有和邓布利多一起坐在桌子旁边,因为桌子边已经有12个人了。她说:“我不敢,校长!如果我就坐,我们就有13个人了!没有比这更倒霉的了!别忘了,13个人在桌边共进晚餐,第一个站起来的人就要死!”但是,算上罗恩的耗子斑斑,邓布利多是第一个站起来迎接特里劳妮的,邓布利多死了。

而在《凤凰社》里,小天狼星是一桌13个人里第一个站起来的。后来,他也是这13个人里第一个死的。

随后的《死圣》真假波特之战中,只有13个人到达了韦斯莱的陋居。卢平第一个站起来要求去寻找穆迪的尸体。后来他也死了。


预言7:被闪电击中的塔楼

“——闪电击中的塔楼,”她喃喃道,“灾难,不幸,越来越近……” ——《混血王子》
还记得他给哈利看的那张纸牌吗?是一张塔罗牌。塔罗牌是古希腊流传下来的一种占卜工具,一共78张。其中主牌22张,通常称为大奥义库。22张主牌都具有明确的含义,一般的占卜主要依靠这22张主牌进行。塔是大奥义库中的第16张,代表死亡和毁灭。这张牌的图案正是闪电击中的塔楼。这是特里劳妮教授依靠塔罗牌作出的技术性预言。
结果:食死徒袭击了塔楼,并放出黑魔标记,邓布利多身亡。


预言8:哈利的生日

在《囚徒》里,他对哈利说:“我认为我的占卜很准确,你应该出生在仲冬时节。”哈利出生在7月最后一天,不准吧,但是伏地魔生日12月31号。


预言9:纸牌预言

“黑桃2:冲突;黑桃7:凶兆;黑桃10:暴力;黑桃杰克:一个黑头发的年轻人,很可能心烦意乱,不愿意别人审问他” ——《混血王子》冈特老宅中哈利路过是听到。 
黑桃2,黑桃7和黑桃10的部分非常准确,在特里劳妮作出这个预言之后,相继发生了“项链事件”和“蜂蜜酒事件”。冲突,凶兆和暴力愈演愈烈。而黑桃杰克很多人认为是指哈利。


预言10:乌姆里奇遇险

“恐怕----恐怕你会遇到可怕的危险。” ——《凤凰社》里对乌姆里奇说
结果:乌姆里奇被马人们带走了差点没能活着回来。



★★★★★★★

㈦ 九又四分之三

从哈利波特父母被害到他第一次收到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之间相隔9 ¾年。,哈利波特父母被害1981.10.31,通知书是1991.7.31.相隔117个月,也就是9 ¾年。

【2300赞,转载者刘歆

门钥匙:《哈利·波特》9¾的秘密?



浩如烟海小伏笔


★卢娜与韦斯莱其实是邻居关系,伏笔于《火焰杯》世界杯出发时。

★佩妮从斯内普口中听说了摄魂怪的事情(5部摄攻达力一节)“可怕的男孩”是斯内普。

★R.A.B是小天狼星弟弟的早期证据。细心的网友可以猜出,信中“黑魔王”的称呼暗示了食死徒。

★一语双关(伏地魔名字Riddle迷,说明伏地魔的神秘)

★一语双关(Bug,甲虫,窃听,丽塔•斯基特)

★一语双关(“猪头酒吧”Hog's Head(猪头)Hogwarts' Headmaster(霍格沃茨校长))

★字母倒装(厄里斯魔镜)厄里斯(Erised) 倒回来:desire (欲望)镜子上一行字,“厄里斯 斯特拉 厄赫鲁 阿伊特乌比 卡弗鲁 阿伊特昂 沃赫斯”(Erised stra ehru oyt ube cafru oyt on wohsi)。倒过来看I show not your face but your hearts desire. (我所显示的不是你的脸,而是你心里的渴望。)

★字母隐喻(进入魔法部电话亭拨号62442,对应手机按键Magic)

★哈利所做的三个预示性的梦境,第一部1个,第三部2个。

★四元素四学院与七魂器之间的巧妙对应

★韦斯莱夫人原本姓普威特,其俩哥哥被伏所杀,线索在1,5,7部。《凤凰社》穆迪给哈利看早期凤凰社成员的照片时提到死去的两个兄弟Gideon和Fabian,《圣器》哈利成年时莫丽送给他手表时提到这是她哥哥Fabian留下的。

★初上课斯内普问哈利问题的花语。“我的爱追随你到坟墓”。

★在《魔法石》里,韦斯莱双胞胎用雪球打中了奇洛的后脑。打脸伏老大。

★邓办公室门口雕像是动物格里芬,door,推出格兰芬多。

★海德薇(Hedwig)的名字暗喻是死去的孩子的守护者,守护哈利。

★对角巷(Diagon Alley)来自单词:Diagonally。翻倒巷(Knockturn Alley)黑暗Nocturnally拆分。

★《密室》博金店黑色的大衣柜就是《王子》消失柜。

★罗恩呼神护卫是杰克罗素犬专门追逐水獭(赫敏)。

★7是《哈利波特》系列里一个很重要的数字。年级,魂器,哈利魁地奇号码,还有许多……

★每个魂器都是被不同的巫师所摧毁的。诸位可以细想。

★Squib本意扔出去却不响的鞭炮,“哑炮”,喻生于魔法家庭不会魔法。

★活点地图签名顺序与死亡顺序相反:月亮脸,虫尾巴,大脚板和尖头叉子。

★《火焰杯》墓地老汤姆坟墓边上紫杉树。伏地魔的魔杖就是用紫杉木制成的。

★食死徒的黑魔法标记骷髅头吐蛇暗喻蛇佬腔,照应《密室》蛇怪从斯莱特林嘴爬出。

★《火焰杯》哈利和罗恩应付占卜课作业,完美预测哈利接下来在三强争霸赛上的遭遇。

★斯蒂芬·金说:“J.K.罗琳造了7魂器,她在每本书放入自己部分灵魂,这样她的书就可以永生了”,杀死了7个主线人物。

★《凤凰社》夜骐(死亡的象征)与小天狼星的死。

★《凤凰社》中,邓布利多安排斯内普给哈利上大脑封闭术。一方面斯内普封闭术高超,另一方面防止伏地魔通过哈利阅读邓布利多的思想。之前邓对哈态度冷淡也是伏笔。

★《火焰杯》哈利说伏地魔用了他的血后,邓布利多眼中“闪过了一丝欣喜的光芒”。

★《魔法石》邓布利多以“对抗朋友”为由奖纳威10分,他想到了格林德沃。

★拉文克劳的冠冕,之前有好多细节铺垫。例如哈利在藏魔药课本的时候为了防止以后找不到,随手拿了冠冕戴在石像做标记。

★哈利用斯内普教授教的“除你武器”屡次打败伏地魔。唯一使用的咒语。

★《密室》崇拜哈利拍照男孩科林在大战时因崇拜哈利偷偷(未成年回家)留了下来战死了。

★《凤凰社》小天狼星的双面镜。

★魂器本身有自我保护机制使哈利几次在生死攸关都出现了魔杖自己发射魔咒的行为,当然也有孪生杖芯的作用。

★《魔法石》,鹰钩鼻老师越过奇洛教授的围巾直视哈利的眼睛。其他人看伤疤。

★小天狼星匿名送了哈利火弩箭。《圣器》那封莉莉写给小天狼星的信里说 小天狼星在哈利幼时送过他最喜欢的玩具也是一把玩具扫帚

★《火焰杯》中,假穆迪的照妖镜(映照出他敌人的镜子)里有邓、麦格和斯内普的身影。斯内普是好人。

★《魔法石》邓布利多说的“笨蛋!哭鼻子!残渣!拧!”以拉丁文方法读就是“愿梅林保佑你”,另解“来点蟑螂堆”

★哈利最爱是糖浆水果馅饼,《魔法石》入学宴和《圣器》克利切准备晚餐相照应。

★《火焰杯》假穆迪演示钻心剜骨咒时纳威反应非常强烈是因为他父母就是这样被折磨疯了,而假穆迪小巴蒂 克劳奇正是那个对他父母施刑的人,真是细思极恐。

★《凤凰社》小天狼星死了,邓不利多对哈利说 I know how you are feeling,想起了妹妹。他们俩都认为最亲的人是自己害死的。

★《圣器》斯内普告诫菲尼亚斯不许说泥巴种,照应斯内普临终回忆里对莉莉说的那个泥巴种。

★《混血王子》牢不可破的誓言,斯内普“强硬的态度一下软了下来”,是看到纳西莎拼命保护马尔福想到了莉莉保护哈利。

★《混血王子》邓布利多接哈利,进门对佩妮说,我们曾通过信的,哈利以为是指第五部的吼叫信。后来我们知道,是很久很久以前佩妮写给邓布利多要去霍格沃茨的信。

★《火焰杯》哈利从墓地回到学校,邓把人召集起来,然后小天狼星和斯内普握了手。之后邓布利多对斯内普说你可以去处理你的事了,同时担忧的望着他,而后,斯内普阴着脸出去了。照应《混血王子》中第一章,斯内普对贝拉特里克斯说,黑魔王回归后,我只晚回去了两个小时。根据这个时间,我们可以看到,是邓布利多派他回去的,而且邓布利多很担心他能否瞒过黑魔王。

【作者:风痕雨点澜斑里。链接:

★《魔法石》哈利得知斯内普要做下场魁地奇比赛的裁判之后那段。哈利觉得自己最近总是能碰到斯内普,斯内普在魔药课上对他很不好,他怀疑斯内普知道了他们三个发现了魔法石的事情。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是他有一种感觉,觉得斯内普会读心术。结果《凤凰社》
★《密室》绝密日记那章,哈利捡到汤姆的日记本,他们在讨论汤姆为啥得奖,罗恩大神竟然猜到了桃金娘的死因:也许抓住了30只猫头鹰,或者从大鱿鱼的巨爪下救出老师,也许他谋杀了桃金娘。
★《混血王子》伏地魔用大蛇杀死斯内普的原因是忌惮斯内普手里的老魔杖,当然真正的老魔杖在马尔福手里。

★《圣器》哈利:“好好想一想,试着做一些忏悔,里德尔”,对伏地魔所说的所有的话,包括揭露真相的话和冷嘲热讽的话,没有一句让伏地魔这样震惊。原因是赫敏提到魂器时说:“使自己的灵魂重新变得完整的方法是忏悔,是极度痛苦的”。忏悔。伏地魔的秘密被发现了。


除了这50个小伏笔,目测还有3762个,欢迎补充,定期整理。



Wade 写的关于哈利波特的107个不为人知的小细节,很精彩。摘自《J.K.罗琳:生命是一个奇迹》一书的附录,多为罗琳访谈时的内容或Pottermore网站内容。请移步点赞。

门钥匙《哈利·波特》107个不为人知的细节


★还有一个小细节:

Natalie McDonald,她是《哈利波特》系列里唯一一个在真实世界存在的人物。出现在英版《火焰杯》的第159页。Natalie是一名9岁的加拿大小女孩,她患有白血病,按照当时的情况她无法等到《火焰杯》的出版了。于是J.K. 罗琳在实体书出版一年前发Email给Natalie把故事告诉了她。另外为了向她致意,罗琳在书里加入了她的名字,这样她的记忆就可以永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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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卡班》里,哈利认为布莱克是杀死父母的凶手,并且在拿到魔杖之后指着布莱克,恨得咬牙切齿,想要马上杀掉他。

然而他“沉默了几秒”。

这个沉默很有意思。为什么他沉默了?

因为他还没有学到杀人的魔法。

杀人的魔法是下一部黑魔法防御术课“不和饶恕咒”引入的,而哈利亲自使用,要到下下部了,但是由于他能力有限,并杀不了贝拉。

所以在他沉默的几秒,他应该是像回合制rpg一样,从各个菜单里去找杀人的魔法,但是找了半天,麻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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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小天狼星死去时,他都还以为雷古勒斯是个懦弱无主见,加入食死徒后因为恐惧想要退出而被杀害的胆小鬼。

而我们却知道,雷古勒斯虽然被家庭影响,认为纯血至上于是成为食死徒,但之后他不能忍受伏地魔与其他食死徒对非纯血巫师的所做所为。他是个相当善良的人。

他有第一时间意识到伏地魔正在隐藏魂器的智慧与学识。有反抗如日中天时期的伏地魔的勇气,而且善良到为了家养小精灵克利切选择牺牲自己。(想想其他巫师对家养小精灵的态度,想想克利切对他的忠诚,他一句话,克利切绝对会再喝一次药水,不管有多痛苦)


全书中,雷古勒斯是唯一一个兼具四大学院良好品质的人。他有高贵的血统,有过人的勇气,有足够的智慧,有善良与博爱。

全书中,我最遗憾的事,就是小天狼星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兄弟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

从很早以前,我就对RAB非常感兴趣。

在了解了他的故事后,我受到的打动非同寻常。

雷古勒斯是哈利波特系列作中,真正与伏地魔两极相反的人物。

我个人的看法是这个人物太过完美,以至于无法出现在正作中。

我觉得书中的伏地魔就是天生邪恶,环境和教育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

而雷古勒斯正好相反。

一个人性格和三观的形成基本来自于遗传和生长环境。书中在恶劣生长环境中没有变质的人只有哈利、雷古勒斯、伏地魔(本来就是坏胚子)。

布莱克家族的暴躁,孤高,忠诚的血在小天狼星和贝拉特里克斯那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而雷古勒斯在极少的笔墨中却让大家看到了善良,智慧以及勇气。

我这里并非黑小天狼星,虽然他憎恨自己的血统,但是小天狼星的确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布莱克。他身上的闪光点是勇气和肝胆。很多人说他是在阿兹卡班被折磨得心智异常了,但是学生时代对斯内普做的事又如何解释呢?

雷古勒斯加入食死徒是因为自小受的纯血至上的教育。这没错。

但是这就引出了他的闪光点。

自小接受的教育是如此,目前身处狂热的集团中,在恐怖与强权的压迫下,仅凭良知去反抗的难度有多大?

雷古勒斯需要颠覆自小形成的纯血至上价值观(否定自己和家族)。在狂热的群体中认清真我(拒绝从众)。敢于反抗伏地魔(面对死亡威胁)。并且最终为了“区区一个家养小精灵”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这一切的基础,仅仅是良知。

但实际上,如果仅仅如此。雷古勒斯其实是一个很扁平的高大全式人物。

就如我所说,完美到无法出现在原作中。和我开头说的一般,是书中唯一一个兼具了四大学院优秀品质的人。

太无趣了。机械降神,高大全。

而最近,其实我对雷古勒斯有了新的看法。

小天狼星在提到雷古勒斯时,说他是一个懦弱的家伙。加入食死徒后发现食死徒做的事,被吓坏了,想要退出,最后被杀死了。

这里给了我真相。

我们来看一看这一小段话中传达出的信息。

1.小天狼星知道雷古勒斯加入食死徒后曾经因为食死徒们做的事情感到畏惧(被吓坏了)。

2.雷古勒斯想要退出。

这实际上没有我们看到的这么简单。

1.小天狼星是怎么知道的?

有三种情况:

A来自凤凰社的情报

B来自食死徒的嘲讽:嘿,雷古勒斯那个胆小鬼,竟然想退出。黑魔王亲手处决了他。

C雷古勒斯找小天狼星谈过。

但AB均可证明不可能。因为雷古勒斯在死前还是个食死徒,伏地魔找他借走了克利切。说明他没有露出马脚。如果他在食死徒内部表现出了想要退出的想法,早就被杀害了。而且他的死伏地魔和食死徒都一无所知。伏地魔在第七部才发现挂坠盒被破坏。

所以可能性只有C,雷古勒斯向小天狼星表达过自己的想法。不久后失踪。小天狼星主观判断雷古勒斯因为想退出被杀死。

2.这里就是我想说的雷古勒斯这个人物并非扁平化的地方了。

雷古勒斯向小天狼星倾诉过。

甚至吐露了想要退出的想法。

小天狼星觉得雷古勒斯吓坏了。

往深的想,最终雷古勒斯还是没有成功退出食死徒。(退出必定被杀)

那么,雷古勒斯的双手一定是沾着鲜血的。

残杀,折磨。作为食死徒不可能规避这些事。

小天狼星觉得雷古勒斯吓坏了,这是正确的。同时,我认为雷古勒斯也快要被自己的良知逼疯了。

这也可以推导出,最后雷古勒斯在洞窟里放弃生命的行为。

洞窟里,雷古勒斯为了克利切放弃生命的行为实在伟大。但其实也有个逻辑上的漏洞。

雷古勒斯已经决定背叛。

背叛的代价=死

那么为什么不选择别的方式呢?比如直接倒向凤凰社,把魂器的事作为投名状给到邓布利多。活下去和伏地魔作战呢?

富奸老贼的猎人漫画中有这么一段话:

“人在什么时候会伤害自己呢?”

“无法原谅自己的时候。”

雷古勒斯被良知折磨着,却无力反抗。精神被逼到了极限。

这才是他在洞窟中选择了直接喝下药水,把破坏魂器的重任交给克利切的原因。

雷古勒斯无法原谅自己身为食死徒时的所作所为,所以他选择了自我毁灭。

这才是真正的R.A.B

并非一个完美、高大全式的人物。

而是一个善良,曾经误入歧途,因为无法舍弃良知,勇于反抗邪恶,最终为自己曾经做过的错事选择了用生命作为弥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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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读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小细节,赶紧分享给你们。


这段是写哈利无意中看到了斯内普的伤腿,认定巨怪是斯内普放出来的,还用他的飞天扫帚打赌。

当然,我们都知道巨怪是奇洛放进来的,所以哈利的飞天扫帚最后怎么样了呢?

第三部里光轮2000被打人树干碎了啊!

不要随便拿心爱的东西打赌。


user avatar   xi-yan-20-5 网友的相关建议: 
      

我来说一个和邓布利多有关的地方吧,并不是伏笔,只是我自己认为的一处有意味的细节。

相信大家都对这一幕无比的熟悉:《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结尾,本来是格兰芬多落后的,但是邓布利多给纳威隆巴顿加了10分,表彰他在面对朋友犯错时,也能够勇敢地坚持了自己的立场 。当时邓校说了一句话:“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把这个细节当回事儿,只记得这个反转很燃很圆满,格兰芬多就应该是永远的冠军!直到后来,我知道了邓布利多和格林德沃的故事,再重看《哈1》时,才发现邓校说的这句话仿佛是在说自己。年少挚友格林德沃在黑魔法的泥淖中越陷越深,他最终选择了坚持内心,反抗他打败他,从此两人情谊断绝,一生都在殊途。

我不知道当时已经白发苍苍的邓布利多,在表彰纳威的时候是否想到了自己。如果想到了,他给格兰芬多加的这10分其实也意味着,他直到今天也不后悔自己当时的决定。在和格林德沃的这场战争中,他从年少到苍老都在遵循自己内心的正义标准,即使走过歧途他也全力回归,这才是邓布利多最强大、最有魅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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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魔法石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密室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阿兹卡班的囚徒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火焰杯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凤凰社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混血王子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死亡圣器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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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罗琳对于金妮的着墨比较少,感觉就是第六部强拎出来凑数的…

看一下每一部对于金妮的描写

魔法石

金妮在国王十字车站登场,表达了一个小粉丝对于哈利的崇拜。这个时候觉得还蛮可爱的。

密室

金妮被描写成自尊心强,有点小内向,容易被忽悠,还有点笨的女孩。最后被带进了密室,哈利将她救出,还被蛇怪咬了。这一部中,金妮被带进密室之前,书中对于金妮的描写极少。我们只是事后知道金妮是在丽痕书店被卢修斯坑了,然后就被抓密室了。我们对于金妮在整个过程中的故事和心情一无所知。金妮感觉跟道具差不多。

阿兹卡班的囚徒

如果我没记错,这一部金妮好像没有出现。如果说罗琳一开始就想好了金妮要跟哈利在一起,经过了第二部的英雄救美,第三部多给金妮一些笔墨不是更加顺畅吗?而第三部初登场的角色是秋张。这样一来,金妮更像道具了…

火焰杯

金妮出现在哈利和罗恩想找舞伴,但是她已经答应纳威了。从这一部开始,金妮开始变酷。我认为作者是准备提升她得戏份,也许会配给纳威之类的,那是还不一定是哈利。

凤凰社

金妮戏份变多。引荐了卢娜给三人组。各种换男朋友。加入DA。一起去了神秘事务所。这一部,金妮的人设变成了,善良,聪明,有个性,万人迷。讲真,这个弯转的太急了…毕竟在这之前金妮的情况基本都是一两笔带过。我们很难对她产生感情。在这一部,金妮的性格描写都比较符号化,远没有卢娜立体。而且卢娜跟哈利的精神交流非常多。我记得那个时候,哈利女朋友呼声最高的是卢娜。

混血王子

金妮告诉我们她之所以一直换男友是为了引起哈利的注意……这不是渣女么……迪安招谁惹谁了……金妮更不招人喜欢了…然而这一次居然没有分手,就这么一直在一起了……

卢娜那么懂哈利,赫敏陪了哈利那么多年,然而哈利居然跟金妮了?而且一开始还是哈利突然发现金妮变好看了,突然嫉妒迪安了。纯肉欲啊…跟哈利波特全书的风格不一样啊…

死亡圣器

一开始,哈利要走,金妮表达了支持。我觉得这是罗琳想要表达金妮比秋张更懂哈利吧。但是只是几段文字,怎么能扭转读者过去6本书的印象呢。怎么看都是临时硬凑的啊…

我们看着长大的哈利突然跟一个我们都不咋熟的人突然在一起。能喜欢才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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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

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

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

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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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演奏。扒谱。作曲。——把这些当卖点。

这个不能说很low吧,但是震到外行的门槛非常非常低。有多低呢,让我用一个2010年的台湾节目来举例。

那时候刘谦和Lady Gaga 都刚红。这期节目讲的是,一个台湾的二胡演奏家在大陆发展不顺利,钱花光了,就回去抱怨怀才不遇。然后说刘谦他们都是找关系之类的。

好吧,关系多少是有的,但是一个拉二胡的老头子,真的没什么卖点啊!那时候女子十二乐坊和一大堆模仿她们的女子乐团还在流行,满眼都是拉二胡的小姐姐。但刘谦好歹是一个当时没有的型,算填补了一个微妙的市场空白。

这不是重点,这期节目里,为了展现他精湛的二胡技术,他来了一段。是这样的:

文字复述一遍就是,制作人让他拉个特别的。他在后台听了别人手机上的《Bad Romance(罗曼死)》,并且这是他第一次听Lady Gaga。他就写了个小抄,然后上台演奏“拉拉啊啊啊——鹿嘛鹿嘛嘛啊——”这一句。

就这一句,现场嘉宾激烈鼓掌,纷纷表示太厉害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别人还补一句,这真是他第一次听哦,听了就会拉哦,超级厉害哦。

其实二胡家本人还挺谦虚的,说这个很简单,而且就一句……

但是,整个节目制作团队都认为这一部分真的能展现他的演奏技术,并且认为嘉宾捧场的话没什么大错,所以全部放送出来。这简直是……

基本上,任何乐器练习两年,都可以扒谱,就是听一遍就能演奏主旋律。

特别是流行音乐,为了让人传唱,一般曲调简单、重复性强、音高跨度不大。而且便于记忆。

能唱就能弹,是很基本的听音辨音能力。

这还是二胡,如果是钢琴的话,主旋律以外给随便配个和弦。一般外行和稍微学过一点其他乐器的人,听到华丽的和弦就跪了。其实都是套路,从莫扎特时代到现代摇滚,就那几个和弦,翻来覆去。

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人耳听上去和谐的音符组合,就那几个。

和其他乐器相比,钢琴因为演奏方法是手指按,特别容易弹出复杂的和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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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即兴演奏。

这就要说到为什么流行音乐特别洗脑,因为它们符合套路。

虽然即兴演奏可以高到很高,可是,大部分人所谓的“即兴演奏”,就是街头“用你的名字作藏头诗”的水平。“煮豆燃豆萁”这种水平的即兴发挥当然也有,但是一个时代也出不了几首。

因为套路到了这种地步,连乐队都可以即兴弹。演奏旋律的一翘尾巴,其他人就知道他要拉什么屎。

“即兴”到底有多即兴,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个千古绝问:“于谦老师的捧哏到底是不是事先对好的词?”

到底是不是呢?你要问,演员肯定希望观众认为是临场发挥。如果让观众知道都是剧情,就没意思了。

但是,东西好不好,和是不是临场发挥,一点关系都没有。号称即兴演奏,出来的东西平庸,没有任何意义。宁愿你在背后练一万遍,拿出来个像样的作品。

演奏和说话还不一样,说话会冷场,演奏……其实,弹得难听,比把猪肉做得难吃还难。陌生人也是可以突然即兴合奏的,弹出全新的东西没有任何难度。还是因为这是个物理问题,只要尊重音符之间的物理规律,追求和谐很容易,追求出色就难了。

而这些规律蕴含在古往今来的所有曲子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练多了自然能掌握套路,就是所谓的“即兴”。其实是在引用典故。

随便弹个和谐的小曲,相当于写出一首押韵的诗。而且你手里有韵书。

怎么能让创作既平庸又花样百出,可以参考乾隆爷的四万多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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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作曲。

会作曲,相对于“创作歌手”,等于“做饭还行”相对于“开一家成功的餐厅”。

要把歌当做一个作品展现出来,里面需要的东西比“写出曲子”多太多了。一家餐厅走红,可能和饭菜质量关系都不大,因为位置、价格、跑堂的美貌等原因就红了。只写出个曲子,真的没什么。

很多答案里提到民谣,大概都是这个原因。明明作曲是即兴演奏的水平,就敢自称“创作型歌手”。所谓没文化,就是写的歌词里没一个典故,写的曲子里全是典故。

年轻人听了以前流行的车库摇滚、英伦摇滚,可能会受到激励,觉得这种水平也能全球走红,我也行。就好比性手枪乐队的贝斯Sid Vicious,据说他有一次诚恳地对另一个乐队的朋友承认,说自己其实不会弹贝斯,上台就是装个样子。

对方说:“当然了,我们都知道啊。”

这也能开创一个时代啊,我也有摇滚精神我也行。

人家是吸毒担当,你行吗?人家能妥妥地死在21岁,人设稳定,你行吗?(这个人最近唯一被提起的时候,是《娜娜》漫画里的莲以他为原型)

不卖曲子,卖情怀、卖号召力、卖性感度,你有吗?好好练练琴,练成门手艺奉养父母不好吗?

稍微会作曲,就去出张碟。这事儿又不赚钱,不知道图什么。我觉得,如果没自信开创一种新风格,就不用尝试作曲了。太阳底下没新鲜歌,也挺无趣的。

是不是因为这样啊,老年人最后都是在欣赏唱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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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些问题:

1.是不是太极端了,照你说,90%的歌根本不应该存在?

在流行音乐这个领域,差不多。写来写去都是经典摇滚风,这个风格里啊,我觉得所有音符能组合的可能性,都被尝试过了。这个风格已经被穷举完了。我们通关了,暴力破解了,可以换一种风格了。

然而中国流行音乐还是以经典摇滚风为主。只能说有两种曲作者,知道自己在抄的,和不知道自己抄袭的。曲子这个东西,经常会不知不觉地抄了别人。当然,作曲没突破可能是因为市场不接受新风格,我不知道。

2. 具体说下“写曲子”和“创作歌手”到底有什么不同呗。

比如说吧,很多人会记得“深深打动我的一句歌词”。很少有人会说“我被一个曲子触动了”。这种情况却常常发生在民歌、古典音乐上。《欢乐颂》、《信天游》、《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很多曲子,可以用音乐本身感动人,流行音乐很少这样。

并不是流行音乐一定不好,而是流行音乐里,歌手人设和歌词占的比重太大了。而古典音乐里,曲子是重点,连歌剧的剧情都不太重要。流行音乐里,虽然曲子是把歌词信息传送给听众的媒介,但是这个媒介很容易被光芒四射的其他东西掩盖。

同一个调子,凤凰传奇把《All Rise》翻唱成《月亮之上》,张韶涵把一个宗教歌翻唱成《寓言》,不可思议却毫不违和,就是歌手和歌词的魔力。同一首歌,某黑人唱了一辈子都不红,猫王一唱就红了——人设差距。70年代的庞克摇滚,一句调子敢唱满整首歌,还是被当做时代注脚——歌词有冲击性。

你写了个曲子,要填什么词?怎么抓时代脉搏?想引起谁的共鸣?编曲追求什么功能性(可以跳舞之类的)?歌手采用什么形象?你唱现场怎么样?这样的歌你一年能写多少?

“流行歌手”是一个职业,职业就有专业性,要在各个领域都拼过别人。“写歌”只是创作歌手人设的一部分,如果只会写歌,离完成一个商品差远了。除非你像周杰伦早期一样出色。

3. 评价一下周杰伦吧。

嗯……我觉得,周杰伦如果生在浪漫主义时期,也可以留下名。

但是他后期“百家布”式做专辑的方法,我非常不理解。

这个事情,没有必要厚古薄今,我觉得很多爵士钢琴家如果生在过去,都可以和肖邦拼个齐名.……

4. “我没学过音乐也会扒谱”,“我学了N年也不会扒肿么办”……

你们说的标准应该不一样吧。能被称为“扒谱”,应该是弹出的还是一个作品。不用每个音都一样,但听起来还是一首歌,不是干巴巴的五指钢琴啊。你得表现出一样的思想感情吧。

我的意思就是,听着弹其实不难,古时候人们都是这样学乐器的(并且是乐器正确的学习方法)。高大上的是演奏本身的质量,你是扒谱、背谱、看谱,没人在乎。但是,外行通常觉得看谱low,背谱高级,扒谱最厉害 ╮(╯_╰)╭

就像最开始那个电视节目,如果他神乎其技地演奏一段《二泉映月》,没人会觉得他厉害吧。Lady Gaga 就厉害了,这是什么世界?

知乎里有一个问题,一帮琴行教琴的,很认真地讨论,如果陌生人来让你表演一段,你应不应给他弹(还是端着让他先报名)。受不了,和外行这么认真,你把肖邦弹活了也收不到学生啦,来段AKB48、最近火的电视剧主题曲,围观群众一定觉得你是大师。(但其他琴师会装作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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