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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描写?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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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巫峡棺山》最后一章,给我的感受最深,作者不但在故事人物体系上交代完整,很自然的填了之前的坑,而且还升华了全书中心思想。以下是节选:

那时候正处在改朝换代的乱世,到处都是天灾人祸,老百姓多受倒悬之苦,三人先到河南邙山开市,接连盗了几座古墓,把墓中最值钱的明器取出来,经营古物,换钱换粮,周济灾民。他们这几趟买卖都做得顺风顺水,此后的足迹所至,踏遍了山西、陕西、河南、山东诸省,不知盗发了多少山陵巨冢。

  自古道“凡间事,天上做”,所以在人生世上,不论你水里火蜂地奔波,最后成事与否,往往都在天意。赶上大运了,撞上什么都是买卖,火焰也似的涨起来,没有盗不成的古墓;若是时运衰退,那真是潮水也似的往下退,凡是碰着的,就全是折本的,身家性命往往都要赔在里边。

  财运有起有落,不可能总那么顺利,有一年,该着金算盘他们三个人倒霉,三人看准了洛阳附近的一处古墓,于是裹粮进山,不期撞上了一场战乱,大队败兵从战场上溃退下来,败兵势大,赶着无数难民,铺天盖地般拥进山来,把金算盘师兄弟三个冲散在了山里。

  了尘和铁磨头救了一伙灾民,躲入山间古墓林中。那些难民中,有个怀孕待产的妇女,在混乱中牵动胎气即将临产,谁知胎儿横生倒长,眼看临盆难产,就要一尸两命死在荒山野岭。

  了尘一向心肠仁善,哪里忍心看着别人当场丧命,他看出这片古墓林里,有座坟丘封树俨然,了尘审视地脉,纵观山形,料定坟里边肯定有棺材泉,也就是地宫里有泉眼——在民间有种说法,把棺材涌烧滚了能够顺产。

  于是了尘和铁磨头一商量,救人要紧,拽出旋风铲来,飞也似的挖开坟土,区区一处土坟,哪架得住两个摸金高手挖掘,顷刻间就见到了棺材盖子,谁知坟土棺板里藏有销器,二人大风大浪没少经历,阴沟里翻了船,铁磨头被机关打中罩门,当场死于非命。

  了尘这才想起来,当初下山时,师傅曾千叮咛万嘱咐——“合则生、分则死”,如今果然是应了张三爷此言,倘若有金算盘在此,他最精于五行八卦各类数术,肯定能识破棺中机关,但一念之差,铸成大祸,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后来金算盘来寻两个搭档,见铁磨头竟已横尸当场,也是眼前一黑险些晕过去,只能说人莫与命争了,跟了尘两个嗟叹了一回,含泪将铁磨头焚化了,骨灰装到瓦罐里。

  了尘和金算盘一商量,按师傅所说的“合则生、分则死”,咱们两个今后要是再去倒斗,估计也不会有好结果,看来是不能再做摸金的勾当了。了尘这些年来看尽了民间之苦,自道本事再大,也救济不了亿万天下苍生,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他打算挂符卦金,带着铁磨头的骨灰坛,去江南寺庙中出家为僧,以后伴着青灯古佛,忏悔前尘往事。

  金算盘不想出家,也不想摘符,既然倒斗的事不能做了,还可以做老本行,继续当个贩货牟利的商人,赚了钱一样可以扶危济贫了,于是就跟了尘说:“一叶浮萍归大海,人生何处不相逢。咱们今日一别,将来肯定还有再见的时日,你要遇到什么麻烦需要帮衬,只管到黄河船帮里寻我就是。”


在书中作者对鬼怪传说尽量会提供一个唯物主义解释。人类对很多现象的确缺乏了解,不可能要求故事编的逻辑严谨,滴水不漏。尝试用现有知识去理解未知现象,能够让弱小卑微的人类对强大的自然与天道充满敬畏的同时,也保存一份通过自身努力去改变处境和命运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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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书中描写的分金定穴之术,以及各种盗墓倒斗的禁忌规则。我对此兴趣浓厚,这几年拜访过一些高人。其中一位在收了两千块学费后,教给我一首歌谣。他说自己所有盗墓的心得,都在这首歌里。我不想藏私,今天免费分享给大家。

歌词如下:


大河向洞留,天上的星星参北斗。


第一句是说墓穴在朝着江河湖海的方向通常会留有洞穴,这往往是逃生的途径。第二句,斗是墓,北是方向,其实就是说用星象可以确定墓穴的位置。


烁走咱就走,泥有窝有泉都有。


第一句,跟着闪烁的光走。不要犹豫,这能救命。第二句,地上如果有泥巴,而且呈现窝状,附近一定有泉水。



路见不平疑身后,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平之路,指山川丘陵。身后就是身后事,这里还是指墓葬。看过《鬼吹灯》的朋友都知道,很多大墓都在山里,所以路见不平就非常可疑,要果断出手。




风风火火闯九州。


风和火对盗墓来说非常重要,凡开大墓,必在东南角点一根蜡烛。如果风比火强,蜡烛熄灭,必须立刻退出,不得摸金。反之,则一切顺利。必须严格依据风风火火相生相克的道理,你才能闯尽九州之墓。





怎么样,是不是很有收获。反正我是茅塞顿开,现在什么工具都齐了就差找到个墓了。记住这首歌,他能把你从生死的交点上拉回来!拉回来!!拉回来!!!来跟我一起唱:




嘿嘿嘿嘿参北斗哇,生死之交已挽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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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更,和大家一起重温一下

1、我睁开眼看了看四周,两名列车乘务员和满车厢的旅客都在盯着我看,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我这才明白,刚才是在做梦,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对刚才的噩梦还心有余悸。

想不到坐火车回家都能做梦,这回脸可丢光了。我尴尬地对大伙笑了笑,这可能是我这辈子笑得最难看的一次,还好没有镜子,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脸。

乘务员见我醒了,就告诉我马上就要到终点站了,准备准备下车吧。我点点头,拎着自己的行李挤到了两节车厢连接的地方,坐在行李包上,点了支烟猛吸几口,脑子里还牵挂着那些在前线的战友们。

穿着没有领章帽徽的军装别提有多别扭了,走路也不会走了。回去之后怎么跟我爹交代呢?老头子要是知道我让部队给撵了回来,还不得拿皮带抽死我。

十几分钟之后就到了站,我走到家门口转了一圈,没敢进门,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心里盘算着怎么编个瞎话,把老头子那关蒙混过去。

天色渐晚,暮色黄昏,我进了一家饭馆想吃点东西,一看菜单吓了一跳,这些年根本没在外边吃过饭了,现在的菜怎么这么贵?一盘鱼香肉丝竟然要六块钱,看来我这三千多块钱的复员费,也就刚够吃五百份鱼香肉丝的。

我点了两碗米饭和一盘宫爆鸡丁,还要了一瓶啤酒,年轻的女服务员非要推荐给我什么油焖大虾,我死活不要,她小声骂了一句,翻着白眼气哼哼地转身去给我端菜。

我不愿意跟她一般见识,我当了整整十年兵,流过汗流过血,出生入死,就值五百份鱼香肉丝?想到这有点让人哭笑不得。不过随即一想,跟那些牺牲在战场上、雪山中的战友们相比,我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资格呢?

这时候从外边又进来一个客人,他戴了个仿美国进口的大蛤蟆镜,我看他穿着打扮在当时来说很是时髦,就多看了两眼。

那个人也看见了我,冲我打量了半天,走过来坐在我这张桌的对面。

我心想这人怎么回事,这么多空桌子不去,非过来跟我挤什么,是不是流氓想找我的麻烦?操你奶奶的,正搔到我的痒处,我憋着口气,还正想找人打一架,不过看他的样子又有点眼熟。他的脸大半被大蛤蟆镜遮住,我一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那人推了推鼻梁上架的大蛤蟆镜开口对我说道:“天王盖地虎。”

我心说这词怎么这么熟啊,于是顺口答道:“宝塔镇河妖。”

对方又问:“脸怎么红了?”

我一竖大拇指答道:“找不着媳妇给急的。”

“那怎么又白了?”

“娶了只母老虎给吓的。”

我们俩同时抱住了对方,我对他说:“小胖,你没想到中央红军又回来了吧?”

胖子激动得快哭了:“老胡啊,咱们各方面红军终于又在陕北会师了。”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选自第九章《重逢》,最有意思的是,我原著八本看了不下三遍,但最令我激动的不是古墓里吓人的尸体、机关、邪术,也不是天下霸唱营造的诡异的恐怖氛围。而是这一段胡八一经历过昆仑山雪崩、对越自卫反击战……时隔十年之后,因为战友之死怒杀战俘而被遣返复员后,在一家苍蝇馆子和胖子重逢的画面。要知道,整本鬼吹灯近五百章,写到这里,不过才第九章!但是读到这儿,仿佛真的跟着胡八一度过了十年,那种人世变迁的无力感扑面而来,《鬼吹灯》是一部很傲气的带有名著气质的小说,花了大量的笔墨塑造人物,而不是迎合市场和读者只图一个爽字,从不为了盗墓而安排人物急匆匆的下墓,从不为了感情线而写出各种腻歪的俗段子,正是这种风骨使它从众多网络爽文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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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胖子焦急地喊道:“这回咱们真要玩完了,我他妈的可不想当鱼食,老胡你手枪里还有子弹吗,快给我心窝子来上一枪,我宁可被枪打死,也好过被这食人鱼活活啃死。

我这时也有点麻爪了,咬着牙对胖子说道:“好,就这么办了,我先一枪打死你,然后我再开枪自杀,咱们绝不能活着落在敌人手里。”

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关头,Shirley杨忽然镇定自若地对我们说:“看你们两个家伙没出息的样子,平日里口若悬河,千般的凶恶,万种的强横,普天之下都没有能被你们放在眼里的事物。如今还没过遮龙山,遇到这么点困境就想自杀,看你们回去之后,还有何面目同天下人说长道短。现在你们全部听我指挥!”

说罢Shirley杨举起手枪,对准水中刀齿蝰鱼密集处,连开数枪,河水瞬间被鱼血染红,四周的刀齿蝰鱼见到鲜血,根本不管是同类的还是什么,狂扑过去撕咬受伤的刀齿蝰鱼,竹筏即将被咬碎的危机稍稍得以缓解。

——《鬼吹灯之云南虫谷》

杨参谋真的不知道甩现在这些仙侠剧、偶像剧、都市剧的女主多少条街!美国海军学院毕业,国家地理杂志记者,踏遍全球各地,行走的百科全书,身手矫健,过目不忘,父亲华尔街大亨。妥妥的白富美,标准的公主命,然而却没有一点公主病!好想有一个这样性格的女票啊(ಥ_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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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火焰越烧越旺,烤得人全身暖洋洋的,紧绷的神经这一放松下来,数天积累下来的疲劳伤痛,全部涌了出来,从里到外都感都疲惫不堪。我啃了半个地观音的后腿,嘴里的肉没嚼完就差点睡着了,打了个哈欠,正要躺下眯上一觉,却发现Shirley杨正坐在对面看着我,似是有话要对我说。

“和我去美国好吗?”

这件事Shirley杨说了多次,我始终没有承诺过,因为那时候生死难料,天天活得心惊肉跳,过得都跟世界末日似的,但现在就不同了,既然我们从诅咒的噩梦中挣脱出来,我就必须给她一个答复。我也曾在心中多次问过自己,我当然是想去美国,并不是因为美利坚合众国有多好,而是我觉得和Shirley杨分不开了。

但是我和胖子现在一穷二白,就算把箱子底都划拉上也凑不出几个本钱,去到那边何以为生?我那些牺牲了的战友,他们的老家大多数是在老少边穷地区,他们的家属今后谁来照顾?当然Shirley杨会毫不犹豫地解决我们经济上的诸多困难,但自力更生是我的原则。我做事向来不会犹豫不决,但这次我不得不反复考虑。

于是我对Shirley杨说再给我点时间,让我再想想。要是去了美国,我研究了半辈子的风水秘术就没用武之地了。从我初到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开始,我就打算倒个大斗,发上一笔横财,要不然这套摸金校尉的寻龙诀,岂不是白学了?咱们龙楼宝殿都没少进去过,可竟然没摸回来任何值钱的东西,这可有点好说不好听。现在我们这边出国热,能去海外是个时髦的事,人人都削尖了脑袋要往国外奔,不管是去哪国,就连第三世界国家都抢着去,都打算反正先出去了再说。我们当然也想去美国,可现在的时机还不太成熟。

胖子在旁说道:“是啊,当年胡司令那番要以倒个大斗为平生目标的豪言壮语,至今仍然言犹在耳,绕梁三日,这是我们的最高理想了,不把这心愿了了,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香。”

……

Shirley杨见同我正在商量的事情,又被明叔给打断了,话题越扯越远,再说下去,可能就要商量去天山倒哈密王的斗了,便清了清嗓子,把我的注意力从明叔的话题中扯了回来。Shirley杨对我说:“你明明在击雷山的神像顶上,已经亲口说过了,不想再做倒斗的勾当,想同我一起去美国,可现在还不到一天,你竟然又不认账了。不过我并不生你的气,因为我理解你的心情,回去的路还很长,到北京之后,你再给我答复吧。我希望我以前劝过你的那些话没有白说……你知不知道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与咱们的经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我和胖子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不卖煤的乐队”,Shirley杨竟然说我们的经历与这个乐队相似?她究竟想说什么?我实在是琢磨不出“摸金校尉”与“不卖煤乐队”之间能有什么联系?莫非是有一伙人既倒斗又唱歌?于是便问Shirley杨什么是“不卖煤的乐队”?

Shirley杨说:“不是不卖煤,是布莱梅,德国的一个地名。这个故事是个童话故事,故事里的四只动物——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生活的压力太大,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并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它们心目中,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

我和胖子同时摇头:“这个比喻非常地不贴切,怎么拿我们与这些童话故事里的动物来比较?”

Shirley杨说道:“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到达布莱梅,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中,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坏人,然后便留在那里幸福的生活下去。虽然布莱梅乐队从未去过布莱梅,但它们在旅途中,已经找到了它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实现了自我的价值。”

胖子虽然还是没听明白,但我已经基本上懂得Shirley杨这个故事所指的意思了。从未去过布莱梅的“布莱梅乐队”,和我们这些从未通过盗墓发财的“摸金校尉”,的确可以说很相似。也许在旅途中,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其价值甚至超越了我们那个“发一笔横财”的伟大目标,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前往目的地过程中,我们收获了什么。

——《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鬼吹灯》里面真挚而不油腻的爱情真的让人入迷,天下霸唱不擅长写爱情,所以很少正面写到两人之间的情感互动,反而让胡八一和Shirley杨的爱情显得特别自然,那种经历过生死的情感深厚无比,不需任何解释,你的想法我都理解,不需任何沟通,你一个眼神,我就知道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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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二人到得城外岔路,就要分头行事。陈瞎子对鹧鸪哨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兄弟你一切保重,他日江湖再会,不妨再到湖畔酒楼上拼个一醉方休。”

鹧鸪哨也道:“陈兄谋求大举,乃是领袖群雄的有为之身,不可常常以身涉险,务必珍重万千。”说罢二人拱手作别,各自上路。

陈瞎子自恃手里有幅人皮地图,又生性狂妄白大,也懒得去找什么摸金校尉相助,回湘阴整顿停当了,便带着先前选出的一众手下出发。不料这一去就栽了大跟头,同去的手下兄弟全撂在了云南遮龙山,他自己也废了一双招子,侥幸活了下来。

陈瞎子成了废人,种种图谋野心,顿时烟消云散,自觉没面目再回去见人,隐姓埋名流落各地,一藏就是几十年。常胜山里的人都以为他死在云南了,卸岭盗众群龙无首,没过几年,内部便四分五裂,就此彻底土崩瓦解了。

后面的事,陈瞎子都是道听途说,知道得就不那么详细了。自他去云南之后不久,湘阴地区就闹了场大瘟疫,月亮门红姑娘染病而亡,她临死也没能再见到鹧鸪哨一面。

而鹧鸪哨则拜了尘长老为师,前去西夏黑水城,不料也遭遇不测身受重伤,又见故人零落,不是死了,便是下落不明,不由得心灰意冷,携着举族亲眷,随一位美国神父远赴海外,再没回来。

——《鬼吹灯之怒晴湘西》

鬼吹灯最牛逼之处,通过八部看似独立的小说完成了整个大背景的主线,严丝合缝。《怒晴湘西》提到了《黄皮子坟》中的老羊皮、羊二蛋兄弟是鹧鸪哨救的。结尾,鹧鸪哨陈玉楼二人还遇到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二人立下毒誓,没想到一语成谶,一个眼瞎一个断臂,红姑娘到死也没见到鹧鸪哨一面,那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苍凉感令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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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把厚厚的钞票接在手中,心情激动,手都有些颤抖,我暗骂自己没出息:“老胡啊老胡,你也算见过世面的人了,当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检阅红卫兵,你参加的时候激动过吗?坦率地说当时激动过,但是没现在这么激动。好歹你也算是大森林里爬过树,昆仑山上挖过坑,对越反击开过枪的人,怎么今天激动得连钱都拿不住了?唉,这就是金钱的力量啊!没办法,你可以不尊重金钱,但是没钱,就不能给山里的乡亲们拉电线,就不能给那些牺牲战友的家属们改善生活,钱太伟大了,出生入死,为了什么,就是为了钱。”

回去之后,我把钱分成了四份,一份给英子,一份给了胖子,还有一份给支书,给大伙分分,剩下一份,留着购买装备,以及下次行动的经费。

胖子没要自己的那份,他说这次的钱说少不少,但是说多也不多,给岗岗营子修路肯定是不够,咱们一分就剩不下多少了,听说老胡你连队里有好多乡下的烈属,家里人口多,虽然有政府的补助,但是生活非常困难,甚至有的老娘,儿子牺牲了,她都没钱买车票去云南看看自己儿子的墓。听你说了这事,我眼睛就发酸,心里很不舒服,你干脆把我这份寄给那些烈属和受伤残废的兄弟们吧。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当兵上战场打仗,可是我爹死得早,我没那个机会了,老胡你就帮我完成这个愿望吧,以后咱们钱多了再分给我也不迟。

说起这事,我的眼泪也在眼眶里打转,拍拍胖子的肩膀:“行啊,现在觉悟越来越高了。以后赚钱的机会有的是,这回咱们争取去新疆,赚美国人的钱。”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王司令虽然贪财,进古墓作死,但是政治立场绝对端正啊。《鬼吹灯》比其他盗墓小说高明的地方在于,主角下墓的理由是绝对正当的,而且往往都带不回来什么值钱的东西,黑风口那块玉壁都是小鬼报恩送的;龙岭迷窟只带回一块闻香玉,只能算意外捡到一块自然原石;云南虫谷带出一块铜镜,半路就丢了……给影视剧改编带来了很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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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见他说得牢靠,便点了点头,手中捧着一圈圈的绳索,继续沿着石头台阶下行,每走一步,便放出一点绳索。

在我下到距离胖子十二阶距离的时候,我看了看手中的一大捆绳索,虽然明知够用,还是下意识地算了算距离,只剩下一少半的距离,绳子足够用。

  我默默数着脚下台阶的层数,只要超过二十三阶就可以回到冥殿了,真的可以回到冥殿吗?这时候好像突然又变得没有把握了。

  眼前是一片无尽的漆黑,越往下走,我的心跳就越快,是怕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不过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有硬着头皮继续向下而行。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台阶上竟然又出现了那个月牙形的记号,可是下边的台阶还没有尽头,真是活见鬼了,我硬着头皮继续走,怎么着也得走到绳子没有了为止。

  手中的绳子越来越短,我心中发毛,准备就此返回,不想再往下走了,这时我忽然见到台阶下面出现了一点光亮,我快步向下,离得越近越是吃惊,我下面站着一个人,宽阔的背影背对着我,脚下点着一支蜡烛,我在上面看到的光亮就是这支蜡烛发出的微弱光芒。

  那人分明就是应该在我上面的胖子,他正踮着个脚,不断向下张望。我看清楚了确实是胖子,一瞬间心灰已极,看来这个办法又是不行,只好走过去,一拍胖子后背:“行了,别看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胖子毫无防备,纵是胆大,也吓了一跳,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我急忙伸手去抓他的胳膊,但是他实在太胖,我虽然抓到了他的袖子,却没拉住他,只扯下了一截衣袖。

  好在他身手也是敏捷,只滚下两层石阶便就此停下,抬头向上一看,见我竟然从后边出来,也是吃惊不小,问道:“老胡,你他妈怎么从上边下来了?养活孩子不叫养活孩子,叫吓人啊,哎呀我的娘的,真他妈吓死人不偿命,你倒是言语一声啊。”

  我对胖子说:“你也别一惊一乍的,又不是大姑娘小孩子,你皮糙肉厚的,吓一吓还能吓坏了不成。”

  我坐在台阶上,解下腰间的绳索对胖子说道:“没戏,看来咱们判断得一点没错,这段台阶是幽灵冢边缘的混沌地带,空间定理在这条台阶上是不存在的。赶紧把老金拉上来,咱们再另作打算吧。”

——《鬼吹灯之龙岭迷窟》

第二部龙岭迷窟是《鬼吹灯》中极为特殊的一部,龙岭古墓的描写很少,只占了整本三分之一左右,但是龙岭的幽灵冢却让人印象深刻。无论是利用鱼骨庙掩人耳目,偷挖盗洞进入幽灵冢最后因为孤身一人没有帮衬而惨死于人面蜘蛛口下的摸金前辈金算盘(本没有表明身份,在最后一部揭秘时,感觉一切都是天意),还是突然在幽闭墓道中突然出现堵住后路的墓墙、令人绝望的悬魂梯、墓室中失踪后又突然出现,惨死的大鹅……这一部没有恐怖的尸体,没有山崩地裂的大场面,只有伴随文字逐渐渗入骨髓的幽闭感和窒息感,果然最令人恐惧的还是超越自身意识的未知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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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正在这时,月色混合着林间吞吐不定的夜雾,使得残碑前的一小片空地笼罩在一层朦胧怪异地光晕之下,突然见到碑后闪出一对滴溜溜乱转的小眼睛,随后逐渐露出一张毛绒绒的脸孔,一看之下还以为是狐狸,体态大小和瘸猫差不多。它的形状则象是猫鼬,头大阔口,毛色发黄,定睛一看,那对狡桀奸滑双眼地主人,竟是一只小小的狸子。

那狸子神态古怪,走到老猫跟前看了看它。瘸猫的叫声开始变得奇怪起来,不再象先前那般惊恐绝望。而是逐渐转为一种极不协调的低哼,这种猫叫声听得陈瞎子心慌意乱,胸臆间憋闷压抑难耐,恨不得也跳出去大吼三声,只好用牙齿轻咬舌尖,竭力控制内心不安的情绪。使自己那颗嘣嘣乱跳的心脏平稳了下来。

狸子一脸诡异的坏笑,盯着瘸猫看了一阵。就掉头摆尾走向水边,三足瘸猫又叫得几声,也跟在那狸子身后,僵硬缓慢地爬到泉边喝水,陈瞎子心想:“做耍了,原来这掰猫是在这深夜林中吊吊嗓子,现在唱累了要去喝水,我倒险些被它这迷魂阵给唬住了,不如就次趁机捉了它好好教训一顿,再敲断它一条猫腿……”

陈瞎子盘算着正想动手,但随即发现那老猫喝水的样子太不寻常了,三足瘸猫便象是渴死鬼投胎,在泉边咕咚咚一阵狂灌,直喝得口鼻向外溢水了才停住不饮,却又象是中了魔障似地仰面倒地,自行挤压因为喝了太多山泉而胀得溜圆的肚子,把刚喝下去的水又都吐了出来,而那狸子形如鬼魅,守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看着瘸猫饮水。

紧接着三足瘸猫又麻木地爬回泉边一通狂饮,如此反复不断,陈瞎子惊讶无比,他平生多历古怪,却从没撞上过这等异事,这老猫象是在用水洗刷自己的肠胃,难道是耗子二姑尸体上的肉已经浸透了僵尸毒?而这瘸猫在吃了死人肉后才发觉有毒,便用这个方法自行解救?

但这疑惑只在陈瞎子心中稍一推敲,便很快否定了它的可能性,首先耗子二姑尸体中的尸毒还未散入脸瞎皮肉,陈瞎子经验老道,这点须瞒不过他,如果那掰猫只在死人脸部咬了几口,应无大碍。另外看那瘸腿老猫神态麻木,就象是被阴魂附体一般,完全失去了生气,刚才那一番令人毛骨悚然地哀嚎,也绝非做伪。定是这片老林子里的狸子把它吓住了,那狸子一定有什么妖法邪术,想到这陈瞎子地手心也开始冒汗了,但他料想凭自己的本事想要脱身也是不难,暗地里盘算:“眼下远远逃开恐怕反而惊动了林中的精怪,那倒弄巧成拙了,不如沉住气看看明白,看那狸子究竟是如何做樂,若能顺手除去,回去也好在罗老歪面前大吹特吹,有了此番古怪离奇的遭遇,日后须教他们刮目相看。”

朦胧的月影中,陈瞎子处在下风头,所以坟地里钻出来的那只狸子,也绝难察觉到他地存在,他凝神秉气,继续偷偷盯着三足瘸猫异常的举动,说来也怪,只见那老猫反反复复地喝了吐、吐了喝,把肠胃中的胆汁都吐净了,已经开始吐出暗红色血汁,可它硬是一声不吭,最后终于什么都吐不出来了,才倒地不起,瞪着两只绝望无神的猫眼望着天空圆月,一下下地抽搐着猫爪猫尾,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这时就见那狸子围着倒地抽搐的瘸猫转起了圈子,陈瞎子心里明白,这就要见真章儿了,立刻全神贯注地戒备起来,一边仔细注视着林中动静,一边悄悄将身体重心下移,膝盖微微弯曲,打算万一见势头不对,就可以随时抽身逃走。

只见那狸子象是在月下闲庭信步,全身黄色的绒毛,夹杂着斑斓的花纹。显得非常罕见,陈瞎子从来没见过长这种皮毛地狸子,心下有些嘀咕:“常听人说狸子喜欢在坟里扒洞躲藏。它最能蛊惑人心,这狸子莫非真就是从坟里钻出来的?难道那掰猫便是着了它的道,受到了狸子的控制,湘西山区称狸子为黄妖,这回怕是遇上黄妖了……”

陈瞎子看得心中疑痘丛生。就这么一走神的功夫,那狸子已慢慢走到瘸猫旁边,用前爪轻轻捋着老猫仰起的肚腹,发出嘿嘿嘿一阵夜枭般的笑声,三足瘸猫已经完全失去神智,任那狸子摆弄也毫无反应,但身体微微颤抖,好象心里明白死期将至。但全身肌肉已经僵硬失控,在那双早已失神地猫眼中,忽然流露出一丝悲哀凄苦,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无助,竟流下两行泪来。

狸子不时用爪子戳戳瘸猫身上的柔软处,欣赏着它哀苦求饶的情状,颇为自得其乐。待它耍弄够了老猫,就低头伸出舌头去舔瘸猫肚腹。也不知这黄妖的舌头是如何长的,老猫身上的猫毛,被它随舔随落,顷刻间便给褪净了毛,这老猫长得贼头贼脑,本就不怎么好看。全身的绒毛一失,一身溜光的猫皮上。只剩两只猫眼在动,那情形在月夜中,更是显得诡异万分。

狸子又探出一只前爪,在老猫薄薄地肚皮上反复摩挲,没用多久,那只可怜的瘸猫就被活生生的开了膛。老猫腹中盘绕的肚肠象是一盘摆在桌上的美餐,一览无余地呈现在狸子面前,只见狸子把洗得干干净净的猫肠一股节一股节抽出来,这时候老猫还没断气,四个脚爪和猫尾巴由于痛不可忍,依然在抽搐不止。狸子毫不怜悯,抽取完猫肠,咬开猫颈饮血,直到此刻,那三足瘸猫才圆睁着二目咽掉了最后一口活气。

——《鬼吹灯之怒晴湘西》

《鬼吹灯》中古墓的恐怖事物大体来分有两类,一类是视觉恐怖,一类是心理恐怖。视觉恐怖如《云南虫谷》中数以千计的死漂、《昆仑神宫》中寄生尸体的雪弥勒等,这一类作者天下霸唱基本都给出了相当合理的解释。而最恐怖的莫过于各种吊诡的心理恐怖,如《精绝古城》中关东军地下要塞里的两个小孩儿身影与手印、《龙岭迷窟》中的悬魂梯和突然惨死的大鹅(还有人面蜘蛛未现身之前一直被当做怪脸)、《黄皮子坟》中突然出现在窗户上的白毛手等等,这些情节,作者很多只能给出一个模棱两可的解释(你要这么想也行,但如果你要深究,总会觉得不太对劲),这种留给观众思考空间的情节是最恐怖的,而在这其中,古狸碑下,瘸猫被老狸子迷惑洗肠的桥段堪称吊诡之最。…………………………………………………………………………

8、大金牙今天兴致颇高,吃着炸酱面对众人侃道:“其实炒疙瘩和水楸片,都是老北京穷人吃的东西,可这炸酱面却是穷有穷吃法,富有富吃法,吃炸酱面要是讲究起来,按照顶上吃法,那也是很精细的。精致不精致主要就看面码儿了,这面码儿一要齐全,二要时鲜。青豆嘴儿、香椿芽儿,焯韭菜切成段儿;芹菜末儿、莴笋片儿,狗牙蒜要掰两瓣儿;豆芽菜,去掉根儿,顶花带刺儿的黄瓜要切细丝儿;心里美,切几批儿,焯江豆剁碎丁儿,小水萝卜带绿缨儿;辣椒麻油淋一点儿,芥末泼到辣鼻眼儿。炸酱面虽只一小碗,七碟八碗是面码儿。”

——选自《鬼吹灯之昆仑神宫》

我家中就剩下两个生鸡蛋和几根烂韭菜了,现在天色已晚,到街上也买不到什么了,这还是大金牙找邻居刘大妈借点挂面,匆匆为明叔煮了这碗鸡蛋挂面汤,大金牙说:“几位爷,咱都是有身份的人,虽说吃顿便饭,可家常便饭也不能随随便便啊,象明叔这种场面上的人咱就更不能怠慢了。”

明叔饿了多半宿,一看饭菜端上来,也顾不得说话了,我见状也没办法,有什么事等他吃完再说吧,大金牙先给明叔端上热腾腾一碗挂面汤,汤上薄薄地浮了层碎韭菜沫,面条上顶着着俩鸡蛋黄,大金牙告诉明叔:“这面汤有个雅称,鸡蛋黄是黄的,韭菜沫是绿的,故此唤作两个黄鹂鸣翠柳,下面这面就更不得了,吃一口挂面不咬断那是银须倒挂,咬断了那就疑是银河落九天了这个,您别看用料就那么回事,蛋黄散了点,韭菜也不太新鲜了,可这意境在那摆着呢,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騷客到大饭店里,不点别的,单点挂面汤,不为别的,就冲这俩鸡蛋黄来的,图什么呀?不就是图一附庸风雅吗。”

我和胖子看得大眼瞪小眼,大金牙不愧是一能说会道的一奸一商,一堆废铜烂铁从他口中说出来,也能变为镶金嵌玉的宝器,胖子对众人说:“我看咱去了美国还倒腾什么明器呀,就有老金这两下子,咱合伙开个饭店还不得发横财啊,弄不好美国总统都得屁颠儿屁颠儿跑到唐一人街,专为吃你这两个蛋黄来,别说美国总统没吃过,连我这馋虫都让你给勾起来了,锅里还有没有给胖爷我也来一碗……”

——选自《鬼吹灯之南海归墟》

评论区有朋友提到,就搬上来了,一碗炸酱面、一碗韭菜鸡蛋面被作者写的妙趣横生,文字功底真不是一般网络写手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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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ley扬盯着我的脸说:“经过些时日的接触,我看你们两个都是身手非俗,经历也是不凡,想不到你们就认识钱,看来我对你们的第一印象没有错。我劝你们一句,生活中除了金钱还有很多宝贵的东西。”


我无话可说,胖子接口道:“扬大小姐,你是居住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星条旗下,你爹又是华尔街的巨头,我想你吃饭肯定没用过粮票,小时候肯定也没有经历过节粮度荒,所以你不了解我们的生存环境,没有资格评论我们的价值观。还有你也别一口一个生活生活的教育我们,穷人没有生活,穷人活着只是生存。”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原谅我没有贴很多惊险刺激的选段,因为那样的章节太多了,之后我会选一些代表性的贴出来。而这一段我第一次感受到《鬼吹灯》的深度,尤其在刚刚进入社会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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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间,由于巫山山脉地形独特,未受阴阳鱼引水之利,这片山区洪水肆虐,水患天灾连年不断,每年都有无数人畜被洪水吞没,成为了江中鱼鳌的食物。

正当上下束手无策之时,山中有一隐士出面,体态魁梧,满面虬髯,身着黑袍,自称为“巫陵大王”,有移山之术,可以驱使阴兵疏通河道。

但他也提出两个条件,一是移山开河的工程进行期间,要地方上供奉酒肉饭食,到吃饭的时间,就把酒肉饭食堆放在山洞的洞口,洞前有大鼎一口,送饭的民众事先鸣鼎三声,然后赶紧出山回避。

第二个条件,是请天子加封官爵,以表彰他的功德,当时苦于工程浩大,即便肯出钱粮人丁,也做不得移山导河之举,朝中又格外看重得道的高人,当即允诺。

于是巫陵王整日做法,驱役阴兵阴将疏导河流。自此山中每天都是阴云惨淡,攻山开石之声滚滚如雷,当地百姓感其德,选了一个姓李的女子,嫁与巫陵王为妻,此后为开河阴兵献飨之事,都由夫人亲自督率。

治水工程既艰难又漫长,有一天忽然天降暴雨。巫陵王指挥阴兵伐河不利,送去的酒食接连两天原封没动,夫人忧心起来,就带人送入山中。

到伐河的现场一看,众人无不大惊,峡谷中一头大黑猪正在水中以头拱山,它后边是无数山鬼山魈之属搬运土石,原来移山巫陵王乃是山中乌羊所化,要现出原形以鬼神之力开河,所以从来不肯让人进山相见。

巫陵王见原形被人识破,从此藏在山中,再也不肯开河,更耻于再与夫人相见,夫人跪在山前苦求无果,只好投崖而死,巫陵王自觉愧对夫人,便率阴兵将最后一段河道疏通,彻底根治了水患。

朝中颁下重赏,要请巫陵真君再去治理另一段水患严重的河道,如能收取全功,当有封王列相之期。可巫陵王自言此后要归隐深峡,除非夫人复活,否则永不开山,辞别之日,有万民相送。

巫陵王大醉,误走西陵山,现出原形酣睡不醒,结果被当地不知情的山民擒获,当即紧紧缚了,烧起大锅来,又是褪毛又是放血的一场忙活,等手下人找到移山巫陵王下落之时,大王的下水都已煮熟多时了。

随后当地先是瘟疫大作,接着又是蝗虫蔽日翻天而至,百姓都说此乃巫陵王阴魂不散,于是在峡中造了一座大墓,收敛他剩余的尸骸安葬,但只剩一身皮肉骨骸,首级大概被人吃了,再也找不回来,又建飨殿年年祭祀不绝,制玉身铜首供奉。

——《巫峡棺山》

《鬼吹灯》有很多有意思的民间志怪传说,这一段是最完整最古朴的,也是唯一一段还和剧情联系紧密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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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一节,是写胡八一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窝在猫耳洞里,一班战士从树上拖了一头巨蟒下来,白天喂它红烧肉罐头吃,晚上枕着大蟒睡觉,极其凉爽且蚊虫不侵,看到这一节的时候,我就在想,且不说把红烧肉罐头喂给大蟒的可操作性,以当时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队的后勤能力,红烧肉罐头这么珍贵的东西,岂会随便喂给动物,难道不是战士们应该对这种奇珍百倍珍惜吗?难道不是自己吃都嫌不够,就像《一个苹果》里面描写的志愿军战士一样(此处并无不尊敬战士的意思),直到我看到了这篇文章:

1979年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的解放军野战伙食_煮酒论史_论坛_天涯社区

里面有一段是这样的:

红烧猪肉罐头足有1公斤重,铁皮包装,要用十字镐或刀片开启。开盖后但见上面白花花的厚厚一层油,参战官兵的普遍反应是立时没了胃口。行军作战之初,为了减轻负重,官兵们首先扔掉的就是这种罐头。真要吃起来也不方便,先要用刀刮掉厚厚的冷油,再挑着吃,那个腻劲就别说了。要是就着压缩干粮吃,又腻又干,半天咽不下去,再喝点冷水,等着拉肚子吧。后来官兵们总结出了经验,先用火将红烧猪肉罐头加热一下,把油化开,味道就好多了。没有生火条件的就用泥沙或者腰带来回摩擦罐头铁皮至发热,使里面的冷油溶解,然后再吃。还有的将压缩干粮用水化开,煮成糊状,再就着红烧猪肉罐头吃。不过罐头加热后刚开启时要注意,小心被喷一脸热油。红烧猪肉罐头虽不受欢迎,但毕竟热量还是最高的,对补充体力很有帮助。当年前线步兵是不爱吃,炮兵可是没吃够。

如果说战士们确实因为气候炎热而不喜红烧猪肉罐头,并且行军时也会随时丢弃的话,那么把它喂给大蟒也是合情合理的了,只是我在想,作者到底是从哪知道这些偏门的知识的,好像真的参加过这场战争一样,这个故事还仅仅是小说支线中的支线,真的是,真实的可怕。

ps:这个帖子最后有许久未见的恨国党出没哦。

12月8日更新:关于评论区内反映的链接有病毒的问题,郑重道歉,当时是网页上找的,网页打开没有问题,链接传到知乎上就出问题了,目前链接已删,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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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太多了。

不过我记得最深的居然是他们打马蜂窝的一段(看得我都饿了……):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他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地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于是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她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贸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去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就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像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蜇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蜇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地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

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纱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棵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像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地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地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得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的上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像下冰雹一样啪啪啪地乱响,不敢再作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不到一米的样子,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已经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身上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搞的,竟然会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儿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生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把剥了皮的野兔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一番天然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会有这种好吃的东西。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得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了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地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亲。”这才真是鞭敲金镫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像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屯子里一看,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人都去那边帮忙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最不喜欢听别人不让我闯祸的话,就好像我天生是到处闯祸的人似的,于是对燕子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这几个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得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整狍子肉炒蜂房吃。

一说到吃,胖子就乐了,说今天咱们这小生活跟过年差不多,下午刚吃了烤兔子肉,晚上又吃狍子肉炒蜂房,我这口水都流出来了。燕子问我们在哪烤的兔子。我把经过说了。燕子说哎呀,你们可别瞎整了,在老林子边上烤野兔,肉香把人熊引出来咋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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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莫过于《怒晴湘西》中对陈瞎子和鹧鸪哨的交代,不过寥寥数语,道尽了两位枭雄一生沉浮。换作某些拾人牙慧乐衷炒作的“盗墓”作家,少不得又几十万字出去了。隐隐又有旧小说“一语成谶”的味道,令人感慨之余回味无穷。

陈瞎子成了废人,种种图谋野心,顿时烟消云散,自觉没面目再回去见人,隐姓埋名流落各地,一藏就是几十年。常胜山里的人都以为他死在云南了,卸岭盗众群龙无首,没过几年,内部便四分五裂,就此彻底土崩瓦解了。

后面的事,陈瞎子都是道听途说,知道得就不那么详细了。自他去云南之后不久,湘阴地区就闹了场大瘟疫,月亮门红姑娘染病而亡,她临死也没能再见到鹧鸪哨一面。

而鹧鸪哨则拜了尘长老为师,前去西夏黑水城,不料也遭遇不测身受重伤,又见故人零落,不是死了,便是下落不明,不由得心灰意冷,携着举族亲眷,随一位美国神父远赴海外,再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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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看到这个问题,我不禁想起一些陈年旧事。


尤记得高一的那个晚上,插着耳机听广播。我假装放着磁带听英语,实则暗度陈仓,听周建龙版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三集!!!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

特意摘抄出来,与君共赏:

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距离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


然后就伴着恐怖的打雷声进了波广告········

耐着性子听完广告。

天太黑, 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 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诡异的BGM到达顶峰,吓得我大气都不敢喘!)


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

。。。。。。。。。。。。。。。。

。。。。。。。。。。。。。。。。

一不小心笑出声,机智的母上,飞奔过来拔掉耳机···

书房里回荡着周先生那磁性的声音········

啊!!!


----------------------------------------------啊,忘不了,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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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八一迷路进了山洞,陪着清装老太太看戏,看着看着老太太脑袋掉了,结果旁边侍女捡起来给她安上那段。

童年阴影!!!因为这一段,我被噩梦吓醒,硬是半夜三更跑到我妈床边蹲着!!!然后我妈睡得正香,脑袋一转,就看见张惨白小脸上有双黑秋秋的眼睛直勾勾盯着她,然后把她也吓了个半死,差点当即立断提起个扫帚打得我屁滚尿流 。

原文:

不过在这奇怪的山洞中见到熟人,心里多多少少就有了底。我紧走两步对田晓萌喊道:“小田,你怎么跑这来了?有吃的东西吗?”

田晓萌扭头一看是我,就朝我招了招手,示意让我走近。我走了过去对她说:“你在这玩的倒痛快了,我们为了找你差点让人熊给吃了。这是什么地方啊?你有什么吃的东西没有?我饿得都前心贴后背了。”

​田晓萌说:“太对不起了,都是我不好,我进喇嘛沟采药迷了路,被这几位好心的姐姐救了,她们这一会儿还要演皮影戏,你来的正好,咱们一起看了再回去。”随即给我引见了她身边的几个年轻女子,她们说话都是当地的口音,谈吐很有礼貌,还给我拿了一些鹿肉干吃,招呼我一齐去看戏。

我跟着她们向里面走去,只见广大的山洞正中有座城子,楼阁壮丽,灯火通明,四周各种古玩玉器堆积如山。

在城门前搭建好了纸灯白布,后边坐了十几个司掌锣鼓锁钠的乐师,前面设有一张古香古色的长桌,桌上茶器茗盏,全都十分的精美,另有一个红色大玛瑙托盘中堆满了瓜果点心。

桌前设有三张椅子,先前那几名身穿貂裘的女子请我和田晓萌分别做在左右,居中的椅子虚设,似乎尚有一位重要人物要来。

田晓萌见只有三个座位,其余的人都站在后边,就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想要推辞。我又累又饿,也顾不上客套了,反正人民的江山人民坐,既然有座位,谁坐不一样,于是大咧咧的坐了,抓起面前的食品就吃。

可能是饿得狠了,食物虽然精美,却没半分滋味,都如同嚼蜡一般,吃了几口,越想越是觉得古怪。

这时有两个少女搀扶着一个衣着华贵白发笼钟的老太太从大门中走出,坐到中央的位子上。

我和田晓萌都站起来向主人问好,见了那老太太的样子,我心中更觉得怪异,现在这都什么年月了,怎么还有地主婆?

老太太冲我们俩点了点头,就居中坐下,一言不发的等着看戏。

身后站立服侍的年轻女子一拍手,戏班子里的乐师傀儡师听见号令,一齐卖力演出,皮影戏起源于汉唐时期,又别名“灯影戏”是一门在民间很受欢迎的艺术,以驴皮镂刻出戏文中的人物动物,由艺人在白幕之后伴着锣鼓器乐的点子唱词操纵,发展至近已有不下数百出的整套戏目。

不过这种艺术形式在文化大革命中自然受到波及,被批判为宣扬才子佳人帝王将相的大毒草,哪里还有人敢再演绎。我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此得以一见,这种表演在那个文化生活为零的时代里,真是太吸引人了,我光顾着看戏,完全忘了其他的事情。

皮影戏所演的各出大戏都是极有精彩的剧目,先演了一出《太宗梦游广寒宫》,又开始演《狄青夜夺昆仑关》。

​戏台上刀光剑影,兵来将往,精彩纷呈,再加上鼓乐催动起来,令观者不由得连声喝彩。我看得心旌神摇,口中干渴,就伸手去拿桌上的茶杯喝水,无意间看了身旁的老太太一样,只见她也正自看得眉开眼笑,边看边取桌上的果脯点心食用,咀嚼食物的样子十分古怪,两腮鼓动如同老猿猴,一嘬一嘬的。

我奶奶年老之后也没有牙,但是吃动西绝不是这样子啊,这老太太是人是猴?心中一乱,手中的茶杯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茶杯这一摔破了不要紧,那老太太的脑袋也随之掉在了地上,她的人头还盯着皮影戏观看,口中兀自咀嚼不休。

​老太太手下的侍女急忙赶到近前把她的人头恭恭敬敬的捧了起来,又给她按到身子上。

我心中知道这是遇上鬼了,一把拉起田晓萌就向山洞外边跑,一片漆黑之中跌跌撞撞的冲出了山洞,耳中听得轰隆巨响不绝,大地不停的震动,身后的山洞闭合成一块巨大的石壁,倘若再晚出来半分钟,就不免被活活夹死在山壁之中。

外边天色已经大亮,我拉着田晓萌跑到山下的溪边,忽然觉得肚中奇痛无比,疼得我额头直冒冷汗,不禁蹲下身去,看来她们给我吃的东西有问题,记得听我祖父讲过鬼请人吃东西的故事,鬼怪们用石头、青蛙、蛆虫变作美食骗人吃和,不知我刚才吃的是什么鬼鸟,越想越恶心,忍不住大口呕吐。

痛苦中依稀见前边走来两个人,前边的那个姑娘有些眼熟,原来是燕子,我见到她才感到安心,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之后了,那天燕子和胖子一直在树上呆到天亮,树下的人熊失血过多已经死了。只是到处都找不见我的踪影,最后在河边发现了昏迷不醒的我和田晓萌。

我这三天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发了四十几度的高烧,胖子跑了百十里地的山路请来县里的医生给我治病,我体格健壮,总算是醒了过来,而田晓萌始终没有意识,只好通知她的亲属把她接回家去治疗了,至于后来她怎么样了,我们都不太清楚。

我把我的遭遇和燕子的爹讲了,他告诉我说,我遇到的可能是“鬼市”,又名“鬼戏”,山里有个传说,那位太后死的时候,活埋了很多民间诸班杂耍的艺人做陪葬,昔日里,有些人就曾经在牛心山看过和我相同的事情。

……

我看见了一张极度符合我当年状态的图,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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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一段,东北关东军要塞一章,虽然有些抽离,但是却显得格外慷慨激昂。

胖子说:“可是至少在那个年代里,你战斗过,冲锋过,我真他妈看不得你现在这种吓吓叽叽的样子。你还记得你十六岁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你的笔记本上写的那首长诗吗?”

  那个笔记本可能早被我擦屁股了,而且那些年胖子送给我很多笔记本,因为他老妈是后勤机关的干部,家里有的是各种笔记本,我实在记不起来有什么长诗了。

  胖子见我想不起来,便说道:“我背几句你听听。”胖子的普通话很标准,他人胖底气也足,朗诵起来,还真有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的意思,只听他朗声说道:

  公园里一起“打游击”,课堂里一起把书念。

  咸阳路上“破四旧”,井冈山一起大串联。

  在埋葬帝修反的前夕,向那世界进军之前!

  收音机旁,我们仔细地倾听着,国防部宣战令一字一言……

  在胖子慷慨激昂地念出第一句之后,我就立刻想了起来,这是一首叙事长诗,题目叫作《向第三次世界大战中的勇士致敬》。我们太熟悉这首诗了,在我们俩当红卫兵的时候,曾一起朗诵过何止百遍千遍,那是我们最喜欢的韵律,最亲切的词语,最年轻的壮丽梦想……我的心情激动起来,忘记了身在何处,忍不住攥紧拳头,和他一同齐声朗诵:

  在这消灭最后剥削制度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我俩编在同一个班。

  我们的友谊从那里开始,早已无法计算,只知道它,比山高,比路远。

  在战壕里,我们分吃一个面包,分舐一把咸盐。

  低哼着同一支旋律,共盖着同一条军毯。

  一字字,一行行,领袖的思想,伟大的真理,我们学习了一遍又一遍。

  ……

  你记得吗?我们曾饮马顿河水,跨进乌克兰的草原,翻过乌拉尔的高原,将克里姆林宫的红星再次点燃。

  我们曾沿着公社的足迹,穿过巴黎的大街小巷,踏着《国际歌》的颤点,冲杀欧罗巴的每一个城镇,乡村,港湾。

  我们曾利用过耶路撒冷的哭墙,把基督徒恶毒的子弹阻挡,将红旗插在苏伊士河畔。

  瑞士的湖光,比萨的灯火,也门的晚霞,金边的佛殿,富士山的樱花,哈瓦那的炊烟,西班牙的红酒,黑非洲的清泉……

  这一切啊,都不曾使我们留恋。

  因为我们都有钢枪在手,重任在肩。

  多少个不眠的日日夜夜,多少个浴血的南征北战。

  就这样,我们的不可战胜的队伍,紧紧跟着红太阳,一往无前。

  听:五洲兄弟的呼声,如滚滚洪流怒浪滔天。

  看:四海奴隶的义旗,如星星之火正在燎原。

  啊,世界一片红啊!只剩下白宫一点!

  ……

  英子见我们俩说个没完,也听不懂我们说的是什么,等得不耐烦起来,打断我们的话说:“说啥呢你们?还整得劲儿劲儿的,咋说起来还没完了?现在时候不早了,不管从哪条路走咱都该动身了,你们俩愿意说等出去再说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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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鹧鸪哨拜师前摸金那一段! 险象环生,不能更棒,看得我冷汗涟涟。

++++++++++++++++《鬼吹灯之龙陵迷窟》 作者天下霸唱++++++++++++++++++

  鹧鸪哨当天夜里独自一人找到了那块南宋古墓的残碑,这时天色正晚,天空阴云浮动,月亮在团团乌云中时隐时现,夜风吹动树林中的枯枝败叶,似是鬼哭狼嚎。

  鹧鸪哨这回不再使用自己的搬山分甲术,而是依照了尘法师的指点,以摸金校尉的手法打出了一条直达墓室的盗洞。

  当下准备了墨斗、捆尸索、探阴爪、蜡烛、软尸香、黑驴蹄子和糯米等物,吃了一粒避尸气的红奁妙心丸,将一把德国二十响镜面匣子枪的机头拨开,插在腰间,又用湿布蒙住口鼻。

  那了尘长老说这墓穴形势混乱,风逆气凶,形如断剑,势如覆舟,这种标准的凶穴中说不定会酿出尸变,不过鹧鸪哨身经百战,再凶险的古墓也不再话下。那些古墓中的精灵鬼怪、粽子阴煞、黑凶白凶,这几年干掉了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鹧鸪哨心想:“这回是了尘长老考验自己的胆量和手段,绝不能坠了‘鹧鸪哨’三个字在倒斗行内响当当的字号。”于是做好了准备,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朦胧的月亮,提着马灯,深吸一口气,钻进了盗洞。

  鹧鸪哨凭着敏捷的身手,不多时便钻进了主墓室,这座墓规模不大,高度也十分有限,显得分外压抑。地上堆了不少明器,鹧鸪哨对那些琐碎的陪葬之物看也不看,进去之后,便找准墓室东南角,点燃了一支蜡烛,转身看了看墓主的棺椁,发现这里没有椁,只有棺,是一具铜角金棺,整个棺材都是铜的。在鹧鸪哨的盗墓生涯中,这种棺材还是初次见到,以前只是听说过这种铜角金棺是为了防止乍尸而特制的,很可能是因为墓主下葬前,已经出现了某些尸变的迹象。

  不过鹧鸪哨艺高人胆大,用探阴爪启开沉重的棺盖,只见棺中是个女子,面目如生,也就三十岁上下,是个贵妇模样,两腮微鼓,这说明她口中含有防腐的珠子,头上插满了金银首饰,身上盖着一层绣被。从上半身看,女尸身穿九套大殓之服,只扒她最外边的一套下来,回去便有交代。鹧鸪哨翻身跃进棺中,取出捆尸索,在自己身上缠了两遭,于胸口处打个结,另一端做成一个类似上吊用的绳圈,套住女尸的脖子。

  鹧鸪哨屏住呼吸趴在棺中,和女尸脸对着脸,在棺中点了一块软尸香顺手就放在南宋女尸的脸侧,软尸香可以迅速把发硬的尸体熏软。向后坐到棺中女尸腿上,调整好捆尸索的长度,一抬头挺直腰干,由于受到脖子上捆尸索的牵引,女尸也同时随着他坐了起来。

  摸金校尉用捆尸索一端套在自己胸前,一端做成绳套拴住尸体的脖子,是为了使尸体立起来,而且自己可以腾下手来,去脱尸体身上的衣服。由于摸金校尉是骑在尸体身上,尸体立起来后,就比摸金校尉矮上一块,所以捆尸索都缠在胸口,另一端套住尸体的脖颈,这样才能保持水平。后来此术流至民盗之中,但是未得其详,用的绳子是普通的绳子,绳上没有墨;而且民盗也没搞清楚捆尸索的系法,自己这边不是缠在胸前,而也是和尸体那端一样,套在自己的脖子上,有不少人就因为方法不当,糊里糊涂地死在这上边。

  鹧鸪哨用捆尸索把女尸扯了起来,刚要动手解开女尸穿在最外边的敛服,忽然觉得背后一阵阴风吹过,回头一看墓室东南角的蜡烛火苗,被风吹得飘飘忽忽,似乎随时都会熄灭。鹧鸪哨此刻和女尸被捆尸索拴在一起,见那蜡烛即将熄灭,暗道一声:“糟糕。”看来这套大敛服是拿不到了,然而对面的女尸忽然一张嘴,从紧闭的口中掉落出一个黑紫色的珠子。

  鹧鸪哨看了看近在咫尺的女尸,女尸的脸上正在慢慢地长出一层极细的白色绒毛,看来只要墓室东南角的蜡烛一灭,这尸体要变成白凶了,不过纵然真的发生尸变,自己这捆尸索也尽可以克制它。

  不过按照摸金校尉的行规,蜡烛灭了就不可以再取墓室中的任何明器,鹧鸪哨十五岁便开始做搬山道人,十二年来久历艰险,遇上了不知多少难以想象的复杂场面,这时候如果就此罢手,自是可以全身而退,然而知难而返,不是他行事的作风。

  鹧鸪哨的打算,是既不能让蜡烛灭了,也不能给这古尸尸变的机会,女尸身上穿的大敛之服也必须扒下来给了尘长老带回去,若不如此,也显不出自己的手段。

  鹧鸪哨瞄了一眼女尸口中掉落的深紫色珠子,便知道大概是用“朱砂”同“紫玉”混合的丹丸,这是种崂山术里为了不让死者产生尸变而秘制的“定尸丹”。中国古代的贵族极少愿意火葬,如果死后有将要尸变迹象,便请道士用丹药制住,依旧入土敛葬,但是这些事除了死者的家属知道,绝不对外吐露半句。

  墓室东南角的蜡烛火苗,不知被哪里出现的阴风,吹得忽明忽暗,眨眼间就会熄灭,鹧鸪哨坐在女尸身上,左手一抻捆尸索,那女尸被软尸香熏得久了,脖颈受到拉扯,立即头向后仰,张开了嘴。

  鹧鸪哨立刻用右手捡起掉落在棺中的定尸丹,塞进了女尸口中,抬脚撑住女尸的肚腹,再次扯动捆尸索,把女尸头部扯得向下一低,闭了上嘴,那枚定尸丹便再次留在了她的口中。

  随后鹧鸪哨腾出右手抽出腰间的匣子枪,回手便是一枪,“啪”的一声,将墓室中的一面瓦当打落在地。这间墓室是砖木结构,为了保护木椽,修建之时在木椽处都覆以圆柱形的瓦当,瓦当被子弹击中,有一大块掉落在地上,刚好落在蜡烛附近,被上面的风一带,蜡烛只呼的一闪,竟然没有熄灭,这一枪角度拿捏得恰到好处,半截空心圆柱形状的瓦当,如同防风的套桶,刚好遮住了蜡烛的东南两侧,东侧是墓道入口,这样一来,就把外边吹进来的气流尽数挡住,只要不把瓦当吹倒,蜡烛就不会熄灭。

  鹧鸪哨由于要扯着捆尸索,左手不敢稍离,又怕蜡烛随时会熄掉,这才兵行险招,凭借着超凡脱俗的身手,开枪打落瓦当遮风。

  只要蜡烛不灭,就不算破了摸金校尉的规矩,即使真的发生尸变,也要倾尽全力把这具南宋女尸身上的敛服取到手。

  这时天色已经不早,必须赶在金鸡报晓前离开。摸金校尉的各种禁忌规矩极多,“鸡鸣不摸金”便是其中之一,因为不管动机如何,什么替天行道也好,为民取财,扶危济贫也好,盗墓贼终究是盗墓贼,倒斗是绝对不能见光的行当,倘若坏了规矩,天亮的时候还留在墓室之中,那连祖师爷都保佑不了。

  此时了尘长老虽然传了鹧鸪哨种种行规及手法,并给了他一整套的摸金器械,但是并没有授他最重要的摸金符,如果不戴摸金符,而以摸金校尉的手段去倒斗,是十分危险的,假如这样仍然能从古墓中倒出明器,才有资格取得摸金符。

  打盗洞通入墓室便已用了很多时间,迟则生变,越快把敛服倒出来越好。鹧鸪哨估摸着时间所剩无几了,便摆了个魁星踢斗的姿势,坐在南宋女尸腿上,用脚和胸前的捆尸索固定住棺中的南宋女尸,让她保持坐姿,伸手去解罩在她最外层的敛服。

  忽然鹧鸪哨觉得脖子上一痒,似乎有个毛茸茸的东西趴在自己肩头,鹧鸪哨饶是胆大,也觉得全身汗毛倒竖,急忙保持着身不动、膀不摇的姿势,扭回头去看自己肩膀上究竟是什么东西。

  只见一只花纹斑斓的大野猫,不知何时,从盗洞中悄无声息地溜进了墓室,此刻正趴在鹧鸪哨的肩头,用两只大猫眼恶狠狠地同鹧鸪哨对视。

  鹧鸪哨暗骂一声“晦气”,倒斗的不管哪一门,都最忌讳在墓室中遇见猫、狐、黄鼠狼之类的动物,尤其是野猫,传说猫身上有某种神秘的生物电,如果活猫碰到死尸,是最容易激起尸变的。

  这只不请自来的大野猫,一点都不怕陌生人,它趴在鹧鸪哨的肩头,同鹧鸪哨对视了一下,便低头向棺中张望。它似乎对棺中那些摆放在女尸身旁的明器极感兴趣,那些金光闪闪的器物,在它眼中如同具有无比吸引力的玩物,随时都可能扑进棺中。

  鹧鸪哨把心悬到了嗓子眼,他担心这只野猫从自己肩头跳进棺材里,一旦让它碰到女尸,即便是女尸口中含着定尸丸,也必定会引发尸变,真要是变作了白凶,自己虽然不惧,但是一来动静闹得大了,说不定会把蜡烛碰灭;二来时间不多,恐怕来不及取女尸的敛服回去拿给了尘长老了,鸡鸣不摸金的行规,同灯灭不摸金的规矩一样,都是摸金校尉必须遵循的铁则。

  虽然凭鹧鸪哨的身手,即使坏了这些摸金行规,取走这套敛服易如探囊取物,但是道上的人最看重信义承诺,把这些规则看得比性命还要来得金贵,鹧鸪哨这样的高手,更是十分珍惜。倒斗的名头本就好说不好听,如果再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规则,那么就会沦落成民间散盗一样的毛贼。

  说时迟,那时快,这些想法在鹧鸪哨的脑中也只一转念,更不容他多想,那只条纹斑斓的大野猫,再也抵受不住明器亮晶晶的诱惑,一弓身,就要从鹧鸪哨的肩头跃将下去。

  鹧鸪哨想伸手抓住这只大野猫,但是唯恐身体一动,惊动于它,反而会碰到南宋女尸,这时眼瞅着野猫就要跳进棺内,急中生智,连忙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

  鹧鸪哨这绰号的由来,便是因为他会使诸般口技,模仿各种动物机器人声,学什么像什么,有以假乱真的本领。这工夫为了吸引野猫的注意力,嘬起嘴来轻吹两声口哨,然后模仿起猫的叫声,喵喵叫了几下。

  那只准备跳进棺材里的大野猫,果然被同类的叫声吸引,耳朵一耸,在鹧鸪哨肩头寻找猫叫声的来源,野猫大概也感到奇怪,没看见有别的猫啊?躲在哪里?听声音好像还就在附近。

  鹧鸪哨一看这只大野猫中计,便盘算着如何能够将它引离棺材,只要再有一丁点时间,把女尸的敛服扒下来,便可大功告成,那时候这只臭猫愿意去棺材里玩便随它去好了,但是如何才能把它暂时引走呢?

  为了分散野猫的注意力,鹧鸪哨又轻轻地学了两声鸟叫,野猫可能有几天没吃饭了,听见鸟叫,便食指大动,终于发现,那鸟叫声,是从旁边这个家伙的眼睛下边发出来的,这个人脸上还蒙了块布,这黑布下面定有古怪,说不定藏着只小麻雀。

  大野猫一想到小麻雀,顿时饿得眼睛发蓝,抬起猫爪一下下地去抓鹧鸪哨蒙在嘴上的黑布,鹧鸪哨心中窃喜,暗骂:“该死的笨猫,蠢到家了。”

  鹧鸪哨利用大野猫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黑布上的机会,用手悄悄地抓住棺中陪葬的一件明器,那是一只纯金的金丝镯子。为了不惊动野猫,他保持胳膊不动,只用大拇指一弹,将那金丝镯子弹向身后的盗洞。

  金丝镯子在半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掉落在墓室后的盗洞口附近。墓室里始终静悄悄的,连针掉在地上都能听到,那镯子一落地,果然引起了野猫的注意。鹧鸪哨这时也不再使用口技,野猫以为那只小麻雀趁自己不注意,跑到后边去了,“喵喵”一叫,追着声音跳进了盗洞,想去捕食。

  鹧鸪哨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野猫刚一跳离自己的肩头,便立刻掏出二十响带快慢机的德国镜面匣子枪,想要回身开枪把那只大野猫打死,以免它再跳上来捣乱。却不料回头一望,身后的墓室中,除了初时那只花纹斑斓的大野猫,竟又钻进来七八只大大小小的野猫,有一只离半罩住蜡烛的瓦当极近,只要随便一碰,瓦当就会压灭蜡烛。

  鹧鸪哨的额头涔涔冒出冷汗,大风大浪不知经过多少遭,想不到在这小小的墓室中,遇到了这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诡异情况,难道是刚才自己做的口技引起了附近野猫们的注意?猫的耳音最灵,听到洞中传来麻雀的叫声,便都钻进来想要饱餐一顿。天色随时会亮,这可如何是好?

  按往常的经验,野猫这种动物生性多疑,很少会主动从盗洞钻进古墓,鹧鸪哨望着身后那些大大小小的野猫哭笑不得,今夜这是怎么了,按倒葫芦又起来瓢,想不到从这古墓中摸一套敛服,平时这种不在话下的小事,今夜竟然生出这许多波折。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了,用冠绝天下的口技,引开了一只野猫,却招来了大批野猫。

  凭鹧鸪哨那套百步穿杨的枪法,完全可以用快枪解决掉进入墓室中的野猫,但是稍有差迟,奔蹿或者受伤的野猫便会把蜡烛碰灭。

  如果在鸡鸣灯灭前拿不到这套敛服,就学不到摸金校尉的分金定穴之术了,想到部族中的人临死前苦不堪言的惨状,鹧鸪哨便觉得世界上所有的困难都挡不住自己,当下一咬牙,这种情况就不能求稳,必须以快制快,在那些该死的野猫惹出事端之前,便把女尸的敛服扒下来。

  鹧鸪哨出手如电,将女尸身体固定住之后,将它的敛服搭袢扯掉,用脚抬起女尸的左臂,想把敛服的袖子从女尸胳膊上褪下来,然而刚一动手,忽见两只野猫跳上了铜角金棺的棺帮,那野猫为何不怕人呢?只因长期从事倒斗的人,身上阴气重,阳气弱,再加上一袭黑衣身手轻盈,又服食了抑制呼吸心脉化解尸毒的红奁妙心丸,所以在动物眼中,这种盗墓贼和死人差不多,野猫们觉得死人并不存在危险。

  一黑一花两只大野猫,被金角铜棺那黄澄澄的颜色所吸引,纵身跃了上来,两只野猫互相打闹,你冲我龇龇猫牙,我给你一猫爪子,翻翻滚滚地同时掉进棺中。

  眼看野猫就要碰到古尸了,此时女尸口中含住定尸丹,尸身上的白毛已经减退,恢复如初,但是如果被野猫碰到,肯定立刻就会发生尸变。鹧鸪哨心里十分清楚,一旦尸变,那白凶极是猛恶,不是一时三刻所能制得住的。估计再过小半炷香的工夫,就该金鸡报晓了,虽然金鸡一鸣,白凶也发作不得,但是女尸身上这套敛服是无论如何都取不下来了。

  这也就是鹧鸪哨的身手,在野猫碰到女尸之前的一瞬间,鹧鸪哨扯动捆尸索,一挺腰杆儿,腾空而起,从金角铜棺中向左边跳了出去,把那南宋女尸也一并从金角铜棺中扯出,一人一尸都落在墓室的地面上。

  这时已经有三四只野猫,都进了棺材里,在铜角金棺中互相追逐着嬉戏,鹧鸪哨暗道真是险过剃头。既然已离了铜角金棺,更不敢耽搁,把女尸从自己身上推起来,仍是抬脚架起女尸的胳膊,想把女尸的敛服扒下来,然而借着忽明忽暗的烛光,发现那女尸的嘴不知什么时候又张开了,大概是带着女尸从铜角金棺中跳出来,动作幅度太大,又把女尸的嘴颠开了。

  只见那女尸身上又开始浮现出一层白色绒毛,就如同食物变质发霉生出的白毛一样,眼看着越来越长,张开的尸口对着鹧鸪哨散出一团黑雾。鹧鸪哨心中一惊,倒吸了一口冷气,好浓的尸气,若不是事先服了红奁妙心丸,被这尸气一熏,立刻就会中尸毒身亡。

  对于古尸黑雾一般的尸气,鹧鸪哨不敢大意,低头避让,只见原本含在南宋女尸口中的深紫色定尸丸,正落在半罩住蜡烛的瓦当旁。面对即将尸变的南宋女尸,如果不管不顾地继续扒她身上的敛服,转眼间就会变为白凶。鹧鸪哨只好把抓住女尸身上敛服的手松开,不管怎么说,趁现在尸变的程度不高,先把这粒定尸丸给女尸塞回去。

  于是鹧鸪哨着地一滚,他与南宋女尸之间被捆尸索连在一起,那具正在慢慢长出白色细毛的南宋女尸,也被鹧鸪哨扯着拖向墓室东南角。

  墓室的东南角是整座墓室中照明的死角,现在墓室中的光源一共有两处,一处是挂在铜角金棺盖子上的马灯,另一处便是被瓦当半遮住的蜡烛。瓦当与铜角金棺形成的阴影交汇在墓室的东南角落,而那粒定尸丹就刚好落在光与暗的交界线上,随着烛光摇曳,时而瞧得见,时而又被黑暗吞没。

  鹧鸪哨滚到近前,伸手去拿地上的定尸丹,忽然从光线死角的阴影中蹿出一只大猫,正是最初进墓室捣乱的那只野猫,那猫可能饿得狠了,见什么想吃什么,张口便咬地上的定尸丹。

  鹧鸪哨对这只野猫恨得牙根儿都痒痒,但是这时候伸手取定尸丹已经晚了,鹧鸪哨情急之下,只好故计重施,以天下第一的口技学了两声老鼠叫。那只花纹斑斓的大野猫果然再次中计,稍稍一愣神,瞪着一双大猫眼盯着鹧鸪哨,只是没搞明白对面这只大老鼠怎么与平常的老鼠长得不一样,所以没有立即扑上来。

  鹧鸪哨趁着野猫一怔的时机,用手抄起地上的定尸丸,顺手塞进南宋女尸口中,跟着飞出一脚,把大野猫像个皮球一样踢了出去,鹧鸪哨这一脚何等凌厉,加之无声无息,那野猫猝不及防,只把它踢得一头撞在墓室墙上,骨断筋折,脑袋碎成了数瓣,哼都没哼一声便一命呜呼了。

  鹧鸪哨踢死了大野猫,心中暗道:“非是要取你性命,只是你这馋猫一而再再而三地坏我大事,留你不得,你成佛吧。”

  鹧鸪哨有掐心思点儿的功夫,凭直觉这么一算,附近村落的大公鸡不出半支纸烟的时间,就会啼鸣报晓。再也等不得了,当下一扯捆尸索,把南宋女尸拽起,南宋女尸罩在最外边的敛服已经完全解开,只剩下两只衣袖。女尸身穿九套敛服,衣服套得非常紧,但是只要顺着敛服及身体的走势,使用的手法得当,费不了太大力气便可全扒下来。

  鹧鸪哨扶正南宋女尸的尸体,准备把她的尸身转过去,这样不用抬死尸的胳膊,只要从南宋女尸背后顺势一扯,那就算完活了。

  然而还没等鹧鸪哨把南宋女尸转过去,就觉得一阵阵腥风浮动,钻进墓室的其余野猫都听到了刚才老鼠的叫声,而且那老鼠叫是从鹧鸪哨身上发出来的,野猫们都饿得久了,此刻听到老鼠叫声,便纷纷蹿向鹧鸪哨,要在他身上找找老鼠在哪。

  十几只大小野猫同时扑了上来,便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把它们同时解决,鹧鸪哨心中一片冰凉:“罢了,看来天意如此,老天不容我学这套摸金校尉的分金定穴秘术。”

  但是这气馁的念头,在心中一闪即逝,野猫们来得快,鹧鸪哨的口技更快,鹧鸪哨学着野猫的叫声:“喵——嗷——喵——嗷——”

  野猫们哪想得到鹧鸪哨有这种本事,本来在他身上有老鼠叫,这会儿又有野猫的叫声,一时搞不清状况,野猫本就生性多疑,一时都停住不前,瞪着猫眼盯住鹧鸪哨。

  野猫们的眼睛在漆黑的墓室中如同数十盏明亮的小灯,散发出充满野性而又诡诈的光芒,鹧鸪哨不管野猫们怎么打算,立刻把南宋女尸的尸身转了过去,用捆尸索定住女尸,扯它尸身上的敛服。

  几乎在这同时,饥饿的野猫们也打定了主意,好像是事先商量好了一样,不管是老鼠还是死人,都是可以吃的东西,这回不管再有什么声音,也要先咬上一口再说,一只只野猫都像是离弦的快箭,骤然扑至。

  鹧鸪哨也知道,这个诡异漫长的夜晚,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刻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这最后几秒钟了。在这短短的一瞬间,必须同时做到,第一,不能让野猫们碰到南宋女尸,激起尸变;第二,也不能让任何一只野猫碰熄了墓室中的蜡烛;第三,要赶在金鸡报晓前扒下南宋女尸的敛服,绝不能打破鸡鸣吹灯不摸金的规矩。

  鹧鸪哨向后退了一步,踏住脚下的瓦当,用脚把瓦当踢向扑在最前边的野猫,激射而出的瓦当刚好打在那只黑色野猫的鼻梁上,野猫“嗷”的一声惨叫,滚在一边。

  这时鹧鸪哨也抱着南宋女尸倒地,避过了从半空扑过来的两只野猫,顺手抓起地上的蜡烛,右手擎着蜡烛,用蜡烛的火苗烧断自己胸前的捆尸索,左手抓住南宋女尸敛服的后襟。鹧鸪哨和南宋女尸都是倒在地上的,此时抬脚把背对着自己的南宋女尸向前一脚蹬出,将女尸身上的敛服扯了下来,这一下动作幅度稍稍大了些,鹧鸪哨一手抓着敛服,一手举着的蜡烛也已熄灭,远处的金鸡报晓声同时随着风传进盗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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