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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5月12日,一女子在天门山翼装飞行时失踪事件?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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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装飞行是死亡率极高的极限运动,连创始人都挂了,总共活着的爱好者也不多。翼装飞行要先从跳伞开始学起,需要消耗大量的金钱来训练,每个人都要达到专业跳伞水平才行,但还是有三分之一的翼装飞行选手活不到退役。当初有个翼装飞行选手在天门山试飞,最终留下了20米的血迹。

天生结构就适合飞行的鸟类尚且有撞玻璃死的,人类去做这种更难掌控的翼装飞行当然更加危险。相比起来,怪盗基德那个动力滑翔翼,比翼装飞行都安全多了。

一般翼装飞行平均40次死个人,她都飞了上百次了,水平倒是可以说相当不错了。

既然这么资深了,她自然也应该清楚这些风险,我认为极限运动本来就是寻找生死之间的刺激,成年人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所以我对她的选择表示尊重。

问题在于她没有带GPS,翼装飞行出事后有可能出现在别人难以到达的地方,比如山谷里、悬崖上或者是插在树上,不带GPS会给搜救队的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山区的地形也可能让搜救队处于危险中,这就是她的不对了。


编辑下:已经找到了,刘某已经不幸身亡,R.I.P

“刘某被发现,尚未被转移,仍在研究方案”,可能落在不好接近的地方了,救援人员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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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是她在学校那里留下的联系人。周二学校联系我,我在上海的一个饭局上。听到人找不到的时候,我整个人是没有反应的。

然后联系家人。然后就是搜救。

老实说,一周没有消息,我从心里某种程度上知道,希望不大。但我还是盼望着有奇迹。心里特别压抑,每天忙完回酒店,心里就闷的喘不上气。只能找别的事情做。

没有戴GPS是参与者自己,还有主办方共同的错误。所有从事高危活动的人,都应该学会保护自己。可恰恰是做这个非常熟练的人往往都容易忽视,或者有时候就是懒得去周全这些。

我以前也跟她聊过,怕不怕会出什么事。可能我理解不了极限运动爱好者,他们似乎都能,至少是在平时的生活里,都能很坦然的面对可能的结果。

我希望他们的坦然是真实的,因为那样她死在了自己最热爱的事情里,可能比我们很多人在某个层面上更幸运。

我希望她一落地就已经死掉了。我没法想象她最后时刻在那么漆黑冰冷的大山里经历了什么。平时有什么难过的事儿她就会半夜给我打电话,可那时候她找不到父母也找不到我。她最后一次跟我联系是出事前一天,给我发了一个当天的视频,我却因为有事没有回。


她心地善良,生平没有伤害过谁,即使有负于她的人,她也往往愿意以善意去揣测。我也希望她被人以善意揣测,不论身前还是身后。

上次你回北京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过那部《free solo》。我想我们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吧。如果我有先知,我应该再苦口婆心去跟你多说几句。带好护照,看好钱包,别丢三落四,检查好装备,保护好自己。

我们认识的时候你还是个高考失利的小孩子。这几年你越来越自立,越来越坚强。我看过你为了练习风洞碰的一腿淤青,看过你为了练好单板摔到手骨错位。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为了拍照摆pose去做所有这些事的女孩子。你是真的热爱。所以我不劝阻,我只是盼着你有一天把这件事真的做好,我一直跟你说人的自由要靠自己不断变强去争取。我还等着有一天能看你成为极限运动在中国的先驱,等着你的父母为你骄傲。

如果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你一定会跟我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在我的印象里,我从没见过你真的为什么事觉得过不去。你永远是那个乐天派,为了有时间跳伞熬夜写论文,为了能不耽误练习挤出每一点时间。我一辈子从来没有因为热爱去把自己逼到那个地步,我不如你。

你会永远活在我心里,因为你是一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对世界充满热爱的人。在我们有限的交集里,我曾经是你的依靠,你也曾经在无数个困难的时候温暖过我的心。你让我看到了另一种生活,虽然我永远都做不到那些,但你带我看到了那些勇气和可能。你虽然不在了,但你留给这个世界的阳光永存。

心乱如麻,言不成文。

爱你。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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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不针对去世女生,只针对某些被女生行为“感动”到的人。

一一一一一一一

如果一个大学生,一年有半年时间都泡在网吧里玩Dota2,花着父母的钱,追求着自己的“爱好”,大概率不上课荒废学业,最后不幸过劳死。如果爆出来的是这种新闻,你猜网友会怎么评价这个大学生?

我不会说这是玩物丧志,因为我不觉得“志”比“玩的爽”重要在哪里,因为所有的“志”的最终目的都是让自己爽或者让大家爽。

玩的爽无罪。

但我说一句游戏成瘾、咎由自取,好听一点求仁得仁不过分吧?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换成了极限运动,有些人就能装起来了呢?

我不明白这种“极限运动”除了追求生理心理上的快感之外还有什么正面的意义?就是一种相比于电子游戏十倍刺激、百倍昂贵、万倍危险的另一种“游戏”而已。

能赚钱?能赚几个钱?恐怕不能赚钱吧。如果硬要说赚钱,那打游戏变成职业选手也能赚钱来着。

如果你硬说这是一种人生“追求、梦想”之类的话,那我在网吧英雄联盟冲全服第一冲到猝死,也是很有难度的,也是我的梦想。而且还省钱,比你们玩儿滑翔的差哪里了?

“他是我最好的大学同学,很少有见到他这种热爱游戏的人,他真的是为了游戏千百倍的投入热爱,并且付出很多,每周都要向辅导员请假六天去打排位,花家里的钱买显卡鼠标显示器。

这次他失踪了,救援队7天以后在网吧里找到了他,死的时候还停留在寻找对局的界面,他生前最喜欢玩亚索了。他真的是一个好男孩,网上已经有人放了他死在电竞椅上的照片,太可恶了。希望他在天堂里继续玩游戏。rip。”

然后评论区里一堆人表示哀悼,为这个可爱的男孩儿感到惋惜。

你觉得以上的事情可能发生吗?

怎么?家里有钱的富二代年轻(可能漂亮)女大学生请假玩滑翔机,上瘾了最后死了就有一堆人同情哀悼惋惜,我们屌丝去网吧上个网就是丢人现眼,愧对父母养育之恩,死了也要被抨击电子海洛因。

难道年轻漂亮小姑娘+有钱+玩“高级”游戏,就是人上人嘛?













哦,原来真的是人上人啊!那没事了。


user avatar   li-xiang-1-48 网友的相关建议: 
      

逃避有两种:我们把有目的的逃避叫做飞翔,把没有目的的逃避叫做漂浮。

翼装飞行也有两种:我们把有钱人的翼装飞行叫做翼装飞行,把穷人的翼装飞行叫做坠楼。

纪念沈吉格。


user avatar   pang-mi-1-26 网友的相关建议: 
      

2020年5月18日中午,新闻通告,失踪者已找到,确认身亡。愿逝者走好,也愿活着的人,珍惜得来不易之生命。快感刺激固然有诱惑,但是安全防护措施也一定做好(比如该事件中本应佩戴的GPS和通讯设备)。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知而慎行。愿读者共勉。



------------------------------------

原答案被精资举报折叠了。修改一下。

如何看待翼装飞行失踪事件呢?其实问题描述不确,应该写清楚:

如何看待“不佩戴GPS装置,导致飞行过程中偏离航路失踪。延误了搜救时间、加大了搜救人员工作量,为搜救工作造成巨大障碍,也为自身生命安全埋下巨大隐患”的行为。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是严重的操作失误,甚至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漠视。问题相关回答中,充斥着大量“前浪后浪”“阶级矛盾”“贫富差距”等词汇。这是必然的。因为问题下涉及到生命安全、(超高成本的)极限运动北京女大学生等等的触碰普通人神经的词汇,在“后浪”风波未熄的情况下,引起舆论爆炸甚至冷嘲热讽,都在情理之中。

当然,我不鼓励嘲讽,虽然我也并不反对嘲讽。毫不掩饰地说,我对此事也持消极调侃态度。但是,并不是因为贫富、阶级、后浪。而是因为当事人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以及导致的工作人员高密度后续救援行为——这本可以避免,只需装备定位系统;相比飞行服和跳伞培训费用,一个GPS想必没那么昂贵。

希望失踪者平安归来;当然,如果已经遇难,也并不奇怪,种瓜得瓜,非不幸也。也请网络圣母们不要试图堵住其他人的嘴——每个人的阶级、地位、年龄、阅历都不同,看待相同问题的角度也不可能被几句话所改变。请圣母们不要用自己那套价值观,强套别人。愿意求同存异最好;不愿意,也别到我的评论区乱喷,甚至恶意举报。这真是无聊到家了。



----------原答案如下---------

《望江南 翼装飞行》

后浪兴,

斗地战天兵。

愿借鸿鹄千尺翼,

助我苍穹万里行,

鹰扬纵豪情。


前浪惊,

下落人不清。

万金养出败家仔,

千日哀伤思子名。

垂泪到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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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说到大概率没带定位装置导致偏离航线,我平时比较关注摩托车的相关内容,前一段时间上海有个挺出名的女摩友出事故遇难了,晚上50km/h骑行,没带头盔撞护栏。也是老手,阴沟里翻船。

一般50公里的时速并不算快,装备齐全+防御性驾驶,是完全可以拍拍屁股就站起来的,但是她就这么走了,不管做什么危险性的事情,单靠人的肉体就是这么脆弱。

我们生在21世纪的文明国家,每个人的人命后面都是好几个人的责任。只要凡事按规矩来,把自己搞没其实是一件挺难的事。写着限速60就按规矩跑60,让你戴头盔就按规矩戴头盔,买头盔就按规矩买3C认证头盔。就是帕萨特,想出大事也挺难的。

算是给所有爱好有风险的同志们提了个醒,滑雪跳伞摩托潜水、男孩子喜欢男孩子女孩子喜欢黑叔叔,都一个道理,自己保护好自己。

关于后浪,是这姑娘是后浪,人家一不囤地炒房二不移民挥霍,在国内玩极限撒钱,不知道养活多少人。就算是后浪这也是模范后浪,各位仇富的可以先停停火了,尊重逝者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之一。


user avatar   yi-li-bi-ya-bu-bi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怎么看?一边吃瓜一边看。

后浪与我暗流何干。


user avatar   xu-zhong-26-74 网友的相关建议: 
      

感谢在评论中提出质疑和提供信息的网友。

我把我在评论中的主要观点汇总一下,再补充一些支撑信息:

1.这就是一次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主要责任在活动组织方,所选的拍摄地点、天气、路线等比正常的高空翼装运动增加了大量风险,却没有增加额外的安全或通讯装备以及事故预案;

2.本次活动中,带不带手机和GPS不会对是否发生事故产生影响;带手机在安全开伞的前提下可能对搜救有帮助,但带不带GPS都不会对搜救有帮助;

3.安安在本次活动中是被雇佣者,因为家庭经济条件而攻击安安的就是蠢或坏。

4.高空跳伞和高空翼装虽然国外商业化程度已经比较高,但仍然是高风险运动,但高风险运动并不是富二代专享运动;国内目前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和资源,应该改进;这项军事运动在武备松弛而技术装备有较大提升的今天,可以适当发展,这个产业的发展对消防、空降兵等具体岗位以及国防动员和部分兵种的人员储备是有帮助的;

5.我不知道搜救过程中政府或景区有无阻止外部搜救队进入,且我没有兴趣去求证或指责,考虑到天门山翼装出事不是第一次了,我倾向于相信当地政府有相应预案和处理能力;但事件相关信息的披露过程很可能存在干扰。

6.搜救对社会资源的使用,应该由活动组织方承担,至于活动组织方是提前买保险还是自己来支付都行,但是不应该政府或全民买单,这毕竟是提前报批的有组织的商业行为,不能直接跟驴友事件比较;

7.这条信息欢迎大家补充,我觉得应该是假的,但谁知道是不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搜救队是安安的家长花15w一小时请来的”


针对第5点观点,关于事故和搜救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

以下是我得知事故情况的过程:我于5月15日下午通过朋友圈看到所谓的家长求助信息,随即使用搜索引擎,以“天门山”“翼装”“女大学生”“失踪”为关键词组合搜索,未发现相关新闻报道,然后询问了跳伞圈友人,均表示刚刚得知消息,正在查证。

本次事故各家新闻引用的最早的官方消息是天门山景区5月16日发的微博。

而天门山别的翼装事故搜救信息可是24小时以内就有新闻报道的。



针对第2点观点

以下是USPA针对高空翼装的装备检查要求:包含检查时机,检查内容和标准,检查内容包括降落伞、翼装、头盔、设定高度的声响提示器、高度表、护目镜;并没有所谓的GPS装备。



针对第1点观点: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里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有关职工伤亡和职业病的确定及处理规定:处理原则:用人单位不管自己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有伤亡和职业病发生时,须由单位提供足以证明并非本身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否则即认定为单位责任,受害者不必一定要负举证责任。

大部分媒体和一部分网友责怪安安不带手机和GPS,实质上是在帮活动组织方逃脱责任而已。



以下是原回答,不做修改

先申报一下利益相关:我自己是跳伞爱好者,目前47跳。虽然不打算尝试翼装,也不认识失踪的姑娘,但有好几位伞圈好友与安安认识,毕竟圈子这么小。

我比微博和知乎上的网友们早知道那么一会,因中间景区拒绝救援队进入,安安的家长曾通过朋友圈广泛寻求帮助,我在朋友圈看到后找几位朋友确认信息,确认了安安失踪的消息,当时我没有转发相关信息,一是涉及到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方的处置是否如描述不能确认,二是毕竟咱就是个屌丝,朋友圈没有那样的影响力,发了也白搭。

虽然没有推动救援的影响力,但是看到了知乎上一堆张口闭口“后浪”的人,我还是想帮姑娘说点啥,也帮跳伞圈的自己说点啥。

首先是所谓的专业装备,高赞答主贴出了2011年杰布·克里斯定制的带GPS和HUD的头盔,说得好像人人都可以有那样的头盔,姑娘自己作死不肯戴一样。其实全世界那样的头盔就那一个,没地方买,有动手能力强的说不定可以自己做一个,反正我到现在没见过这样的头盔。2017年于音翼装飞越喜马拉雅山的时候,也没有这种头盔,可以看央视九套记录片《极致玩家》第七季第4集“飞跃巅峰”,2012年奥地利人菲利克斯·鲍姆加特纳从3.9万米高度跳伞,2014年谷歌副总裁阿兰·尤斯塔斯从4.14万米跳伞也都没有这个,各种平台视频很多,你们可以自己去看。高空翼装和高空跳伞的装备主要差别就在那身皮,还有里面的降落伞包,头盔还是G3、G4或KISS,高度计还是alti-2 或者optima2。



新款G4



G3头盔+optima2高度计

所谓的GPS是这种带GPS的高度计,可以记录路线、速度等信息,既可以戴在手腕上或胸口供观察高度,也可以放在头盔的特定位置,在设定高度发出声音报警,但是都不能向外发送信息帮助搜救。手机反正我这种菜鸟是不让带的,身上有任何脱落风险的东西都不安全,他们这种商业飞行应该有其他的安全措施,报道中没有提到,我并不清楚。

其次是翼装这活动贵不贵?知乎的回答里各种没飞过翼装没跳过伞的在那说数十万美元啊什么的,要飞翼装是不便宜,因为首先要跳伞满200跳才能学,最便宜的是俄罗斯的基地,一跳100-140元人民币,租装备每跳40-60元人民币,叠伞要省钱肯定就自己叠了,考证需要另外收钱,加上吃住和来回机票,最最起码10万人民币吧。如果是游客双人伞,国外最便宜要千把块人民币,国内要是支援湖北的医护前段时间也有1580的价格。但是没有人规定你一定都要自己花钱跳啊!坚持玩这个要么真的自己有钱,本来就满世界旅行啊挑战极限啊什么的;要么以此赚钱,跳数少可以在基地帮人叠伞,满了200跳可以戴摄像头当第三方摄影,本身是网红流量主的话可以各种带货。安安这次飞行就是商业活动,说穿了是去赚钱的,我们这种没钱还想飞的就只能靠各种福报,然后攒点假期攒点钱,为了哪个基地更便宜算半年。

最后是关于安安这次出事,200多跳的经历肯定不能算多牛逼或多大神,但是也比我个初学者懂得多,就该知道:所有跳伞或翼装飞行活动,万一出事死的肯定是自己。要自己去观察和判断自身能力、现场环境和可用设备来决定要不要飞,自己为自己的判断负责。这次活动,以直升机到2500米高度出去还是高空翼装,没有低空那么危险,但是下方是山区,气象条件不稳定,而且气象监测设备肯定也不如成熟的商业基地;她的经验也已经可以带手机了,不清楚为什么没有带;国内对极限运动的保险也做的相当差,不清楚北京那家公司有没有给买合适的保险;太多的不确定了。

我不能帮着来找安安,只能发挥一下键盘侠的想象力,看看哪些环节能改善。

不外乎就是:买保险,带定位,挑场地,挑时间,挑合作对象。

我人微言轻,圈子里有大神就把这些顶到能管事的那边去吧,我这篇社情民意会从民盟这边递上去,能到哪个层次就看造化了

建立强制标准,完善高风险体育运动管理

目前浙江省内已建成A类通用机场11个,除直升机场外已全部有商业跳伞俱乐部运作,还有多个滑翔伞、动力伞、赛车、马术基地,跳伞、滑翔、赛车、马术等高风险体育项目蓬勃发展。高风险体育项目随着地区经济水平和民众文化消费能力提高而逐渐发展是一种普遍现象,但也对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软硬件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仅在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九条对“危险性大的体育健身经营活动”有所规定:“......应当配备相应资质的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还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护人员。......经营者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将有关材料报体育行政部门备案。”而国务院2013年批准的高风险体育运动仅游泳、滑雪(包括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四项。保险行业对高风险运动的定义则包括“使用绳索或攀登设备的登山或攀岩(徒步攀登除外)、狩猎、跳伞、速降、滑翔、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速度竞赛(使用双足的除外)、赛马、马球、马术表演、赛车、拳击等”,其责任免除范围较政府管理范围广很多。一旦在相关体育项目发生意外,极有可能出现多方扯皮、推诿,既不利于体育项目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运动员和经营者利益。

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提升管理水平,保障高风险体育运动健康发展:

1.参考《广东省高风险性体育项目运营运动治理规定》,制定专门管理规定,明确高风险体育项目范围并细化管理要求,尤其应明确经营者和参与者的不同责任。

2.建立高风险运动强制保险制度,明确高风险运动经营者、参与者必须具有相应保险,保障范围应有最低标准,且应包含一定的事故后救援费用赔付。

3.修订GB19079-201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将已有的能够提高安全性的技术或资源纳入强制标准,如户外运动必须配备向外发送信号的定位设备等。

4.鼓励技术创新,针对可以提高运动安全水平的防护技术、监控技术等给予创新创业支持,尤其应鼓励保险业投资安全技术创新。

5.建立数据统计及公开机制,对高风险运动经营者的各项安全管理水平、事故处理情况和应急响应能力等进行检查和公示。



看的不爽的请直接拉黑,站内、评论一律不回


想要知道跳伞信息的可以去我公众号找,从天而降的胖胖。这个节骨眼大家都不愿意多说什么。

mp.weixin.qq.com/s/_KMs


user avatar   li-miao-wen-27 网友的相关建议: 
      

人都有一死,

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无论从社会意义还是物理意义来说,

这女的真是轻于鸿毛,

我只给政府一个建议,

找到尸体后记得找她们家收费。

有回答说这样作死是挑战极限,

真正的挑战极限是这样的。

倪志钦为社员表演跳高

如此简陋的条件去为农民表演跳高,

这才是人民的运动员

真正想挑战极限就去搞田径,
搞举重、搞游泳,

一堆世界纪录等你破。

我不知道假装蝙蝠拿是哪门子极限?

这个应该不是国家体育总局承认的体育项目吧?

总之愿意去徒步也好,装蝙蝠也罢,

的确是个人的选择,

我也不想说那个家伙家里有没有钱,

不过请出了事不要让政府免费搜救行不?

花钱不说,搞不好还要搭人命进去,

比如十几年前复旦十八驴友那事。

希望国家赶紧立法,有偿搜救。


user avatar   davidtsang 网友的相关建议: 
      

作死急需规范化。有人想做,我们也不拦着。但是这个报备,搜救保险,三方责任险什么地急需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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