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来说,现在的彩礼嫁妆的作用就像合资注册新公司,认缴总资本多少且不说,2个股东谈好新公司一开张就要花钱,怕对方到时候拖延注资,那么合股之前就先验验资吧。起码新公司的启动资金是看到了,2个股东双方的上属集团公司董事长放心了。
然而,经尝尝被念歪了,在某些地区或家庭总把收彩礼的过程变成捞钱的机会。男方付出代价后,女方没有带来陪嫁资产或陪嫁仅作为婚前财产存入女方个人名下。还有更有意思的是,连大摆婚宴都叫男方出钱,但礼金却是双方家庭各自收款而非新婚家庭共有。这样下来,一些财力单薄的男方家庭就受不了了。
在印度农村,女性被认为不能赚钱是个累赘,嫁女儿是夫家收婆家的资产,夫家是不给彩礼钱的。
而中国旧社会农村,女性一样被认为不是主要劳力而没有家庭地位,若女方家有男丁,女方也没有生养家庭财产继承权,女方嫁人后作为男方的附属品伺候男方一家。作为泼出去的水,女方家庭问男方家庭要十几年的儿媳赡养费。若女方穷,在女方还是儿童的时候就给婆家去养,就是童养媳。
那么问题来了,新中国提倡自由恋爱和建立婚姻法和继承法后,女方和女方家庭在索要巨额彩礼后愿意承诺旧社会那套夫为妻纲的伦理制度吗?收彩礼的,愿意签下若将来离婚,则女方净身出户不享受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吗?
我想首先女方本人是不会同意以上要求的。
关键,由于过去的政策漏洞造成男女比例失调,女方特别是女子比较漂亮的话往往是拥有单边报价权,男方想娶就准备钱吧。所以,女子骗婚现象在前些年也屡见不鲜,除了要彩礼,还有要城市男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受骗者多了,男方群体才开始有所警惕。到现在,城市因为男方要负担买房,巨额彩礼钱现象可能少一些,但在农村家庭还是一个普遍现象。有人会说彩礼多少是个态度问题,“态度”是个玄学,每个女方家庭对男方给多少算态度端正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吧?
若这是因为目前婚姻市场供求关系矛盾引发的不平衡现象,建议政府开放国门并营建正规渠道方便中国单身汉迎娶东南亚,南亚,东欧年轻女性为妻。
使中国婚姻市场供求关系重归平衡才是唯一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