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你的便!”
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硬性规定不能这么做!
关键问题是,会不会对你以后的相亲造成影响!
先说说,我个人相亲时候的经历,一般来说,第一次见到女生会约在一个咖啡馆或者别的适合说话的地方,一般来说,感觉还不错的女生我会主动请人家喝东西,边喝边聊!当然,也有不用请人喝东西,光聊天的........
费用的话,一杯咖啡,最多不超过50元,而且,基本上,30元左右就能搞定。都是我主动付钱,不管能不能成,我都不会去跟女生谈AA的问题,因为:“没有必要”。我的收入,还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墨迹。
和相亲的女生在没有确定关系之前,很少请人家吃饭!也很少送东西!只有和我老婆认识的时候,才会请她吃饭,给她送东西,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锁定目标,所以才会投入!退一万步说,即使那个时候我老婆拒绝了我,我也不会跟她提费用AA。
2个原因:
1.拎不清,这账改怎么算?
2.钱是我自愿花的,为什么要她来平摊呢?
都说:“投资有风险!”相亲也是如此,只要不是那种“借钱”或者别的很大额的支出,像吃饭,约会这样的费用,我是不会去和女方计较的!“真心丢不起那个人!”
而且从长远看,如果相亲是有人介绍的,如果人家拒绝了我,我就跟人家AA,你让介绍人改怎么办?估计人家以后逢人就会说我“小气”.......谁还敢再给我介绍对象呢?
当然,每个人想法不同,开头就说了,要怎么做题主自己决定,没有什么硬性规定,你觉得呢?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