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相亲,确实是没看上你。
后来犯了事判了刑,不得不大幅降低伴侣标准,但是又不甘心。这时再次想起你,发现你的条件他已经高攀不起。但是你单纯未经世事,如果能忽悠到手还是非常划算的。
于是装作不经意联系起来,让你觉得天降意中人。当你主动问出自己是否要脱单时,他确认你已经手到擒来,只是还需要些手段来让你接受他的案底并继续死心塌地。于是戏精上线,不想耽误你啦配不上你啦(妈蛋真的不想耽误难道不是一开始就滚远点),你果然上钩,甚至觉得他坦诚有担当,简直比之前还要坚定!
这时因为你父母强烈反对,你们俩不得不表面分手,但是快到嘴的鸭子怎么能放飞了呢!于是打着普通朋友的旗号继续忽悠洗脑,带你见朋友并公开宣布你的女朋友身份,你果然再次欲罢不能。。。
傻妹妹,还看不出来这个套路嘛??就算他真的是被冤枉留下案底,光是你们在一起这几个月的言行不一致也足够把这个人pass掉!再说了,你真的相信那些打一次麻将动不动流水九万块的人,会听一个清清白白从不赌博的老实人的话凑一起玩??他会不知道这些人什么路数?
小姑娘恋爱脑昏了头可以理解,多想想你父母平时为人做事可靠程度,如果真的有人可以托付你后半生,又对你好,他们何必拼了命反对呢!
有一句话,我真的是年年提,月月提,早就说破嘴皮了。
——婚姻是不是幸福,尤其对于女性来说,很少取决于有多少钱,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取决于这个人是不是成熟,有没有脑子。
题主,你就是属于完完全全一点没有的那种人,你的例子,就是活生生的现身说法,一个思维不清楚,没有分析能力的女人,哭天喊地不顾家里反对死活要嫁给一个人渣。
为什么我敢说得这么笃定?
自己心爱的人涉及犯罪,这是多大的事?一般人摊上这事,一定会走心了,肯定早就各种查前因后果了。而你面对一个漏洞百出的故事,选择的却是俩眼一闭全盘接受?
我来告诉你事情真相是怎样的吧。
首先,你可能不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对你男朋友这种行为做出了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题主,你自己先看一遍,然后告诉我你发现什么问题没有?
是的,这两个法条都有共同的一个前提,“以营利为目的”,营利是什么还用我告诉你吗?
你那个可爱的男朋友,好像并不是你想的那么白莲花,我们就算他没有任何隐瞒,仅仅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我都可以断定一些事实。
其一,他在社会上能纠集来这么多赌徒。
不要小看这个,我让你现在去找一帮赌徒你试试?放心,你根本找不来的。别说一般人根本不会认识到这种人,即便是认识了,也做不到让他们放心大胆在你提供的场所赌博。
如果你男朋友不是浸淫这个圈子已久,谁会在他的地方打牌,还心甘情愿给他抽头?
其二,他干这种事绝不是只有一次,他事实上以此为业。
你可以去监狱看看,或者翻翻法律文书,哪个赌博进去的不是老赌徒?哪个不是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赌棍?一般的赌徒最多罚款批评,拘留顶天了,您要知道,能因为这个进监狱的,那一个个可都是“精英”啊。
赌博这种事多么私密?几个人在屋里把窗户都堵严实,闷头打牌,你不说我不说,警察怎么知道?
你男朋友怎么可能就这一次,就让警察知道了?
就,我真是好奇诶,你怎么连这点事都看不出来呢?你分析能力是被格式化了吗?一个靠赌博抽头挣钱的,你居然相信他和赌博圈子的交集只有这一次?
最后一点,也是让我对你这个人处世能力一点不抱希望的一点。
按照你说的,你男朋友19年过年朋友在他家赌博,他6月份去自首的,判了一年三个月。
我问你,你当初听到这段话之后,什么反应?
我看你没有任何反应,你全信了,你不觉得有任何问题。
过年赌博被抓,他6月份去自首?
哪个自首的4个月之后才自首?又不是什么大事,在家呆四个月风头过去了都没事,突然有一天撒癔症自首去了?你还真信?他娘的就一点不觉得不对劲?
他这不叫自首,他这叫跑路了,让警察四个月后抓获了好吗?
他没有被第一时间抓获,一定会在家躲起来查法条的,如果他发现自己没有以此营利,只是一帮朋友在他家玩一晚上的话,他根本没必要躲4个月,因为他的行为根本够不上犯罪,警察都懒得管,批评教育最多罚点钱的事。
我真的服了,你是蜡烛啊?你拿警察当什么了?除了你男朋友,你见过几个过年打牌被警察抓起来判刑的?只是过年熬熬夜打打麻将的话,哪个警察管这个?
人家陷入爱情最多傻白甜一点,你陷入爱情IQ直接欠费了,你现在是就认为法律制定有问题,错误的打击了你男朋友这样的好人,可事实是法律制定的非常科学严密,红线划得非常精准,打击的都是那些以赌博为生的赌棍。
说完你男朋友,该说你了。
情感咨询领域,有一个词叫“假指标“——咨询人大夸特夸自己男朋友有多好多好的时候,我们是不会信的。
因为咨询人不一定脑筋是清楚的,不一定是有判断能力的,所以她们认为的好,在我们看来可能是幻象,不一定是真的好,这就是所谓的“假指标”。
你打了那么长一段话,足见你是很认真的想为你男朋友辩解了,但是你发现没有,你说来说去,也只是说他“善良”,“温柔”,却没有提及任何一些他对你好,对你付出的事实。
以你这种偏爱程度,如果他做过哪怕一丢丢对你好的事情,你一定会添油加醋的在这里告诉我们的,之所以一件都没说出来,呵呵,这种情况下八成是一件都没有。
你不知道的是,我们不仅看咨询人说了什么,也会看咨询人没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是因为原生家庭缺爱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你这就叫“假指标”,自己感动自己,其实人家在你背后完全是另外一副面孔你都不知道呢。
这个男的可真不是一般的花哨,在你面前人五人六的,自己坏的地方全然不提,政府的打击惩处在他的嘴里,变成了委屈,变成了没法娶你的心酸无奈,如此一番操作,他不但可以只玩玩不用娶你,还以“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你放弃天长地久“的名义,成天到晚小嘴巴巴巴能说会道,三花五花大麻花一通忽悠,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情好男人,从感情上让你受不了,从道理上让你不甘心,到最后就是你都没看清他墨镜什么牌子,你就倒在他怀里了。
这个人都把你玩透了,你怎么就还觉得自己傻不错的呢?
话到这里,没啥说的了,你虽然不具备你这个年龄该有的水平,但也犯不上和一个社会渣子犯罪分子在一起,赶紧分了吧。
再说了,即便是你真心想在一起,想结婚,又怎么样?
你以为人家还真的愿意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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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这是缺少社会的毒打,不相信爸妈,不相信法律的判决结果,只相信对方的一面之词,还相信自己自以为是的判断,哎,你老爸真的是太难了。
法律能判这个案子,还判了坐一年半的牢,即使误判,那也是极低的概率,题主还要跟着这个人,这是拿自己的未来赌法律判错的概率,心真大。说好的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在那里?
有一说一,其实性价比最高的4K蓝光播放设备很可能是二手xbox
自认为是明粉,来回答这个问题。
不少明粉,其实粉的是和“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的清朝形成鲜明对比的汉文明,不是一家一姓,不是几个皇帝。
有清一代,民间的反清活动打着“复明”的旗号,也出于现实的民族与阶级双重压迫(圈地投充、迁界禁海,剃发易服…)的不满,并不是真的要把朱家人请回去当皇帝;明朝只是个寄托朴素民族情感的“意象”。今天的明粉心态在这一点上和民间“反清复明”者类似;如果稍微有点什么不一样,那就是近代中国百年耻辱的buff。
至于明粉对明末乱局怎么看这个问题,朱舜水在追忆明末时局时,指出“搢绅罪恶贯盈,百姓痛入骨髓,莫不有‘时日曷丧,及汝偕亡’之心”。官僚与百姓之间的冲突矛盾最终动摇了政权的社会基础。“故流贼至而内外响应,逆虏入而迎刃破竹,惑其邪说流言,竟有前途倒戈之势;一旦土崩瓦解,不可收拾耳。”因此得出结论是“罪在士大夫”。如果把明粉放到明末接受了现实主义教育之后,大概他们也会抱持相似的看法。
所以真把明粉扔到明末,对拯救明末危局还有信心的可能投闯投献,也可能跟着永历去缅甸,也有可能像穿越小说里那样搞个根据地;没有信心的则可能东渡日本朝鲜或南下出海。
说到明末东渡移民,可以参考这本书。
我努力工作,年收入突破百万。我楼下小卖部老板眼红了。
他说他每天7点开店,晚上10点关店,工作时间比我长,收入却比我低,这不公平。为此,他甚至发展出了一套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要求将卖给我的可乐从一瓶2块钱涨到100块钱。
他说之前他受太多委屈了,等他觉得委屈弥补回来了,他会把价钱降到一瓶4块钱的。但想像原来一样2块钱一瓶那是永远不可能的。
我默默想了一下,走多一百米,用2块钱在另一家店买了一瓶可乐。
这件事被小卖部老板知道了,他生气了,他跑去骂另一家小卖部老板,骂他不尊重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并且在我家楼下贴大字报隐晦地骂我。
你说我为啥讨厌他?
我不只讨厌他,我甚至想报警呢。可惜警察说这事他们管不了。
……
这件事还有后续。
后来,小卖部老板人权组织找到了我,跟我说我楼下的小卖部老板的小卖部老板人权理论不是正宗的,他们才是正宗的。
我说,那你们的是怎么样的?
他们说,我们卖3块。
我编辑了题目,把“花销”改为“转账款”,把题目内容内追回“花销”改为“款项”,把“花销该还吗”,改为“该如何认定”
因为我认为,这才是公平客观符合实际的题目,而不是为了引战引流蓄意采用“春秋笔法”。
在网上稍微检索一下就可以得知,小伙起诉追回的,不是“花销”,而是给与女方李某的“转账”,所以在本题目下信口以男方追回“共同吃饭娱乐消费”等费用的进行展开评论的,都属于“恶意引战信口瞎编”。
其次,法院判决李某应当返还王某的,是一些“金额高达10000,5000,明显带有结婚目的彩礼性质或者附条件赠与的款项”。
而一些“520”,“1314”等小额的,带有感情色彩的赠与,则不予以返还,该类金额也高达5万多了。说小王谈恋爱不真诚,白嫖的,也请点积口德。
因为这些是谈恋爱时候,不带有结婚为前提,而带有感情表达性质的感情性赠与,因此法院判决无需返还。
判决适当,于法有据,于情于理都很符合。
最后说一句:原题主 @封面新闻
作为一家媒体,报道、提问、回答的时候,请体现出你们的专业性、中立性、客观性。
跟着走野鸡自媒体博眼球的路线,只会越走越偏。
还望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