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如果受到有别于有色人种的不公正对待,的确可以起诉,也的确有告赢的先例。
但并不是告具体某一个黑人种族歧视,这一点 @蒋晟 的回答解释了,侵犯平等权的主体一般是机构而非个人,这一点,黑人白人受到歧视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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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因受到种族歧视而起诉并胜诉,比较早的例子是1976年McDonald v. Santa Fe Trail Transportation, 427 U.S. 273 一案。
本案中,两名白人男性因为涉嫌职权侵占被公司开除。两人起诉公司,称还有一名少数族裔员工也有同样的嫌疑,却保住了饭碗。联邦法院作出判决:《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禁止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而不仅仅是禁止对少数族裔的歧视。这一判决推翻了低级法院“民权法案第七章不适用于保护白人”的判决。
在历史上,有不少所谓“优势族裔”受到不公正待遇并通过诉讼维护平等权的案例,较为集中在学校录取政策方面。比如Regentsof th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Bakke, 438 U.S. 265 (1978),Fisher v.University of Texas, 579 U.S. ____ (2016)。 其中,优势族裔胜诉或者败诉的案例都有,黑人并没有本问题下一些回答认为的那么“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