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个眼没问题,只要不是掌个鸡眼就行!
本大王好几次都掌到了鸡眼,真他娘的恶心。
题主就跟被我剐了鸡眼一样暴跳如雷!
首先这主角真他喵的让我倒胃口。
早上起床不洗脸,弄张湿纸巾擦脸。
牙也不刷,弄个益达去口气……
尼玛的,真是让我反胃酸,老实说看到这儿,我真想直接窗口右上角叉掉。
起码本大王对这样重口味的主角共情不起来。
我虽然没有洁癖,但是每天都要洗澡和洗头。
一天不洗我都浑身难受,这恶臭主角简直是邋遢大王现实版。
真是巨倒胃口!毫无逼格!
作者是故意恶心我的……
要不是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估计连一章都看不完……
太恶心了。
能津津有味看下去,还能产生共情的同志们,你们估计该自查一下了!
不过这书要说人物塑造嘛,还真算可以的。
起码比知乎上看文的七成以上都强了,还挺会给人贴标签的!
比如说那张经理,一段话就比较有效,几句话就勾勒出一个二B经理的形象来了。
至于情节构建嘛,老实说我就觉得差了好几重意思了。
第一章的内容非常无聊。
那个对赌协议只有傻逼才会签。
主角和公司那帮水货,没一个口才好的,这哪叫谈生意。
这种口才水平送钱还差不多。
写书嘛,扬长避短,写不好的地方就回避掉,能写好的地方就可劲的炫。
像这种对赌协议,要是遇到个专门碰瓷的,那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嘛。
这主角的智商要多低,才会对这样有明显问题的协议感兴趣。
要我说这种不是大单,这是大坑,就算要接,也要先收50万定金,而且强制失败不负责。
要知道,现在是对方来求主角劝退他们家少爷,他们才是需求方。
应该对方求主角才对,哪儿有他们给条件的余地,就为了100万?
格局太小,要我写主角,直接开价1000万,少一毛都不行。
虽然作者这么写是想要增加矛盾点和伏笔,但矛盾点和伏笔不能傻逼,甚至严重侮辱读者和主角的智商。
你是不是觉得最后那一句他摸到鼠标键盘会吐出来就是伏笔了?
其他人不知道,反正我没一点感觉,也不觉得主角牛逼,我几乎能预见到,签下这个协议就是坑。
整个书节奏也有点慢,不过我不是很懂电竞文,也没啥好意见。
只是觉得没故事,照我说你写那么多没用的玩意儿。
还不如开篇直接来一句内心独白:这就是那值100万的小子!呵呵,小子你倒霉了,我保证你熬不过二十天就要跑路。
我更喜欢开篇直接炸眼球,一句话就要勾搭读者的阅读欲。
这点本大王有信心,我这一句话开篇,肯定比你那自报时间地点啥的管用。
本王就是装逼界第一天王,喷人大帝,知乎喷神,纸糊叶圣陶,文坛先知,网文拖拉机,不是在喷人,就是在喷人的路上,自号江苏第一狠人,姑苏扛把子,知乎警察局,阅读纪检委,吐槽小王子,怼人天王,立志把自己活成一个段子的奇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