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胡八一
写刘姥姥那段,让人心酸又觉有些温情,
这刘姥姥是个积年的老寡妇,只靠两亩薄田度日,如今女婿接来过活,岂不愿意,遂一心一意,帮衬着女儿女婿过活起来。
巧姐的命运改变起因,是一个比蚂蚱还小的翅膀扇动,狗儿接了丈母娘一起过活,这个事情再小不过,但对于一个封建农村老妇女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因为对于刘姥姥只生了一个丫头来说,在农村是被同情的对象,这意味老了无人奉养,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同时,姑娘是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刘姥姥再年老也只能自己苦撑,干到不能动的时候,闺女能得到丈夫许可,伺候娘的临死两天就不错了。
但是刘姥姥成了农村里少有的能摆脱这个命运的人之一 ,女婿愿意接她去一起过日子了 ,一句岂不愿意,让人想象姥姥当时的惊喜。哪怕是因为孙子孙女需要人帮手 ,但通常农村男人是宁可压榨老婆,也不愿意多这么一口饭的,这点来说, 狗儿良心其实已经在农村一般男人之上了 ,最后刘姥姥为了救巧姐付出的钱财,不可能是她一个人就做主,必然也得到了女婿同意的。
有个新家,意味着农村的平日繁重劳累体力活可以分摊一大半,照顾外孙子孙女就行,正因为刘姥姥从此有了新家,日子有了奔头,才会真心为女婿女儿一家操心,卖老脸受嘲笑也要给女儿女婿去贾府打秋风,不然她之前为什么没想起来这个亲戚,因为她不被赡养,和女儿家各过各的,当然不可能贴心贴肺为他们考虑。
红楼梦里这是一个少有的善因通向善果的故事 。有狗儿接刘姥姥过来一起过日子,才有姥姥为了后辈努力发挥余热,攀上贾府大幅度改善了生活,贾府无论是一开始凤姐的二十两,还是后来给的大堆富贵东西和一百两银子,虽然瞧不起但赈济是实在给人家了,才有人家回报以巧姐的解救。
可是如果刘姥姥没有接去和女婿一起过呢,在农村这更是理所当然的,这个勤劳又聪明的老婆婆只能最后无声的泯灭乡野,死的和其他绝户寡妇一样凄苦贫瘠。试想,农村有几个男人愿意像狗儿那样让丈母娘过来一起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