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真的巧了。
我老婆一样未婚先孕。
我们开始已经谈好彩礼了。8.8万,再加三金。
在得知老婆未婚先孕之后,老爸老妈不干了。没怀孕8.8万,加三金。怀了孕怎么还能给同样的彩礼呢?于是………
我爸提出加两万彩礼,给108000元,我妈指着他脑门说你怎么这么抠呢?得多加了四万给128000元。另外,原本的三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一个金手镯也得加,再加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变成五金。
我表示同意,并且说这一部分的花销全部由我自己来出。
我不是在标榜自己做的有多正确,但是我希望提出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和一个要过一辈子的女人,不能这么斤斤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