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不容易,但是冲动的后果啊……
先简单的说一下事情经过:
当事人:
患者王某(女,39岁,辽宁人)及其朋友蔡某某(男,38岁,河北人)
宁某某(男,41岁,北京人)-也就是阿宝
医保办
事发经过
当日9时20分许,患者王某在朋友蔡某某陪同下到烧伤科就诊换药,在开药过程中,因就诊系统无法打开处方,二人前往医保办咨询解决。医保办答复称医保卡没有问题,可由医生电话联系医保办沟通处理。返回诊室后,蔡某某对宁某某未及时联系解决开药问题表示不满,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宁某某将蔡某某从诊室推出,蔡某某踢踹宁某某一脚,宁某某遂从诊室中拿起一把敷料剪冲到候诊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蔡某某、王某将宁某某拽倒,三人扭打在一起,后被医院医护人员拉开。期间,宁某某和蔡某某受伤。
结果:
蔡某某为颈部、左上臂、胸背部等软组织损伤——轻微伤
宁某某为左环指中节指骨骨折,左小指末节指骨骨折(开放)——轻伤二级
处理:
对蔡某某、王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事拘留;
对宁某某以殴打他人裁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
——————个人看法——————
处理已经定下来了,患者和朋友被刑事拘留,阿宝是行政拘留加罚款
那么阿宝处理有没有不当之处?
当然有。
第一个不当之处在于关于开药的问题,不太清楚是阿宝不清楚医保办的流程还是医保办在推诿,从警方的叙述中,我们看出医保办是促成这一事情升级的重要因素。阿宝让患者找医保办,结果医保办说让医生打个电话就行了。这也是让患者误解的重大理由,认为阿宝故意让患者跑冤枉路。
当然这个是存疑的。
阿宝第二个不当之处在于和患者的争执。
警方描述里,“宁某某将蔡某某从诊室推出”,这个可能就有点过激了,而且各司其职嘛。其实这种事情,医生何必亲自动手呢?医院不是有保安嘛。
正是因为这个动作促成了双方动作的升级,推搡中患者踢了阿宝,于是阿宝回去拿敷料剪,而且是“冲到”候诊室……太冲动了。
第三个不当之处在于持械,尽管警方通报说是“肢体冲突”,但是阿宝拿着敷料剪,当初网上还传着是止血钳,这一点明显就过激了。我记得之前有法律专家分析过,一旦拿上了道具,这定罪就升级了。
当然,患者有不当之处嘛,肯定有,一大堆,骂人,打人等等,最后被刑拘,这已经是明证了。
总结
第一,阿宝处置太冲动导致事件升级
第二,医院有保安,各司其职嘛
现在社会戾气太大,很多时候一冲动就容易出事情,前两天看了一个事情,就是北京的一个奥迪车主和出租车的事情。
北京西城,一出租车司机和一奥迪司机在路上口角,的哥可能骂上火了,从后座掏出一根铁棍,奥迪司机见状开车想溜,的哥不依不饶追上去拿铁棍砸烂了车玻璃。本来以为这事就这么算了,结果奥迪车调了个头,逆行开过来把的哥撞飞了,生命没危险,但人够呛,送去医院治疗了。事后奥迪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
这次阿宝如果能够相对理性,应该不会受伤还被行政拘留+罚款,这其实很不划算了。或许他当时让保安过来把闹事者叉出去甚至直接报警,也许可以更好地惩罚闹事者。把自己搭进去了,说不定以后的职业也会受到影响,挺不好的。
不与傻逼争长短,他会把你拉到与他同等的高度再用他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好吧,我承认,这是一种很怂的想法。
等等,忽然发现这个问题下竟然有2017年7月的回答,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