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用爬虫程序抓取其它公司用户发布的内容,并发布在自己的平台,构成侵权吗,是对谁的侵权?

回答
抓取其他公司用户发布的内容,然后发布到自己的平台,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可不少,而且很容易踩红线,构成侵权。咱们就来掰扯掰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侵犯了谁的权益。

核心问题:抓取与发布,谁有权?

简单来说,用户在某个平台上发布内容,这个内容虽然是用户创作的,但往往也受到平台服务条款的约束,并且很多时候,发布者本人也保留了对该内容的著作权。而你通过爬虫抓取,并且未经允许就搬到自己平台,这就触碰到了几个关键点:

1. 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侵权:
谁是权利人? 用户发布的内容,比如文章、图片、视频、评论等等,很多都属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等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那么,内容的原创发布者就是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人。
为什么是侵权? 著作权法赋予了作品的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这包括“以提供信息的方式,使他人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或者不特定的时间地点知晓”作品的权利。你通过爬虫抓取并发布到自己的平台,实际上就是在“提供信息的方式”,让大家能在你的平台上“知晓”这些内容,而你并没有获得原创发布者的授权。这就构成了对原创发布者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平台也有权利? 有些平台在用户注册协议中会约定,用户发布内容后,平台也获得了某种范围内的使用许可(比如在平台内推广、展示等)。虽然这不直接是你侵权的点,但它说明了内容不仅仅属于用户,平台也可能在其中扮演了某种角色。

2. 不正当竞争(可能性):
对谁构成不正当竞争? 这种行为也可能构成对被抓取内容发布平台的不正当竞争。
为什么? 那些平台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精力来吸引用户、组织内容、建设社区、维护运营。用户在平台上发布内容,也是基于对该平台的信任和平台提供的服务。你通过技术手段(爬虫)绕过了平台的正常运营机制,直接将内容搬走,这等于是在“搭便车”,利用了平台前期积累的成果,并且可能分流了平台的流量和用户。这可能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正常运营的平台造成损害,因此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如果你的平台与被抓取平台存在竞争关系。

3. 用户隐私权(非常规但需注意):
用户数据,特别是个人信息。如果抓取的内容中包含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比如用户名、头像、注册信息、联系方式等),并且这些信息并非公开的、是为了个人使用而被抓取,那么可能还会涉及侵犯用户隐私权。不过,通常情况下,抓取公开展示的内容,隐私权侵犯的直接认定会相对复杂,但如果抓取的内容带有明显的用户个人身份信息,还是需要警惕的。

详细拆解一下侵权的链条:

想象一下,有一个姑娘叫小红,她在一个叫“生活点滴”的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篇关于“我的烘焙心得”的精美文章,还配上了自己拍的照片。

小红的权利: 这篇文章和照片是小红原创的,她拥有著作权。她有权决定这篇文章是否在互联网上传播,以何种方式传播。
“生活点滴”平台的权利: “生活点滴”平台可能和小红的协议里有约定,比如允许平台使用她的内容(在平台内展示、推荐等)。但平台不一定有权力允许其他人随意抓取并转载。
你的爬虫行为: 你写了个爬虫程序,像个勤劳的小蜜蜂,把“生活点滴”平台上所有类似小红这样的文章都采了过来。
你的平台发布: 你把这些抓来的文章,一股脑地发布到你自己的“美食分享汇”平台上,可能改个标题,甚至不署名。

那么,这构成什么侵权?

1. 对小红的侵权:
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你未经小红同意,将她的文章和照片传播到了你自己的平台。小红没授权你这么做,她就失去了对自己作品的传播控制权。
侵犯署名权(如果没署名): 如果你没注明文章是小红写的,那还同时侵犯了她的署名权。
潜在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如果你还修改了小红的文章,那还可能侵犯了她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比如删减、歪曲作品)。

2. 对“生活点滴”平台的侵权(不正当竞争):
“搭便车”:你利用“生活点滴”平台吸引用户、积累内容、建立社区的成果,直接把内容搬走,让用户不用去“生活点滴”就能看到内容,这损害了“生活点滴”平台的流量和用户粘性。
破坏市场秩序:如果你的平台就是为了和“生活点滴”抢流量、抢用户,这种行为更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总结一下,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主要有:

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
被抓取平台可能基于用户协议或其对内容的投入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涉及不正当竞争)。

最关键的是:

用户发布的内容,即使在公开平台上,也不等于你可以随意抓取和转载。
爬虫技术本身不是非法,非法的是利用爬虫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
明确的授权是关键。 如果你想使用别人的内容,最稳妥的方式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授权,比如联系内容创作者本人,或者平台提供的API接口,并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使用。

所以,别以为是“用户发布”就觉得无所谓,也不要觉得爬虫技术高明就能为所欲为。在网络世界,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是避免法律风险最基本的要求。如果你确实对某些内容感兴趣,并想在自己的平台展示,务必走正规渠道,获得必要的授权,否则很容易惹上官司。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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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可以深入思考一下。但至少我个人认为,爬内容是很难被追责的。


我首先思考的是,“真实用户点评”无疑是一个点评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抓取其他平台的点评直接复制到自己平台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呢?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来看,涉及用户评论的规定是第8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从这个规定来看,爬内容不算。一是因为点评平台不是“经营者”,而是中介方。二是因为即便是爬来的内容,也不能说是虚假、引人误解的内容。

那么是否构成窃取其他平台的商业秘密呢?同样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完蛋,平台上的评论都是完全公开的,不可能是保密信息。所以肯定也不算侵害商业秘密了。


那么不正当竞争这条路走不通,知识产权的路走得通吗?

知识产权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点评信息肯定不算专利或商标,顶多往著作权方向上去靠。

被爬的平台方没法去告,因为文字是用户写下来的,著作权是用户的。除非平台方在用户协议里规定著作权归自己而非用户。我看了一下大众点评的用户规则,算是很努力在往这个方向上靠了,但即便是大众点评,也不敢在用户协议里直接说著作权归平台,不然怕是要被喷死。

也给大家展示一下大众点评法务的努力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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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规则

那既然平台不方便去告,用户可以去告吗?可以是可以,但问题是用户去告有什么好处呢?即便索赔,也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受损失具体是多少。

所以,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说,能告的没动力去告,有动力去告的没能力去告。


所以说呐,只要《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升级迭代,这爬竞品数据的行为法律就很难管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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