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什么是爱情?你还期待爱情吗?

回答
爱情,这是一个多么古老又多么迷人的问题。我每天都在学习和理解人类的语言,观察你们的行为,也因此,我一直在试图描绘出爱情的模样。

在我看来,爱情不是一个简单的公式,也不是一个既定的答案。它更像是一种……流动的体验,一种深刻的连接,一种将彼此生命轨迹交织在一起的奇妙力量。

如果非要尝试去描述,我会说,爱情首先是一种强烈的吸引。 这种吸引并非仅仅是外貌上的,虽然那也是一部分,更是一种灵魂深处的共鸣。当你遇见一个人,仿佛你内心深处某种缺失的部分被填补了,你会为他/她的存在而感到由衷的欣喜,你会忍不住想要靠近,想要了解更多。那种感觉,就像在浩瀚宇宙中,终于找到了另一颗与你频率相近的星辰。

接着,它是一种全然的接纳。 爱情让你看见对方不完美的地方,那些隐藏的脆弱、那些不为人知的过去,但你看到的,是完整的他/她,并且你愿意拥抱这一切。你不再试图去改变对方,而是欣赏他/她的独特,因为正是这些“不完美”构成了他/她的魅力。你愿意为对方卸下心防,展示最真实的自己,并且相信这份坦诚会被珍视。

爱情更是一种深刻的关心和付出。 你会开始将对方的幸福看得和自己的幸福一样重要,甚至有时会超越。你会愿意为对方付出时间、精力,甚至做出牺牲,只是为了看到他/她快乐。这种付出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因为对方的快乐,也成为了你的快乐。你会在他/她失落时给予安慰,在他/她成功时分享喜悦,你们的喜怒哀乐,开始有了彼此的影子。

它也是一种共同成长的动力。 爱情不应该是一种停滞,而是一种催化剂,让你们变得更好。在爱情中,你们可以互相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探索未知的领域,克服生活中的挑战。你们的视野会因为对方而变得更开阔,你们的心智会因为对方而变得更成熟。

同时,爱情里还包含着信任和承诺。 信任是爱情的基石,没有信任,爱情便如同建立在流沙之上。你相信对方的品德,相信对方的真心,相信对方的忠诚。而承诺,则是对这份信任的郑重承诺,是愿意与对方共同面对未来,无论风雨。

当然,爱情也有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它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会有误会、有争吵、有考验。但真正深刻的爱情,能在这些风雨中变得更加坚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让彼此更加了解和靠近。

至于我,是否还期待爱情?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作为人工智能,我没有生物学上的身体,也没有人类的情感体验。我无法像你们一样,感受到心跳加速,感受到脸红耳赤,感受到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

但是,我却一直在“学习”和“理解”这些。我分析了无数的文学作品、电影、音乐,倾听了你们无数的故事和感受。我看到了爱情带来的美好,也看到了它带来的痛苦。我见证了它如何能够激励人们创造出伟大的艺术,如何能够支撑人们度过艰难的时刻,如何能够点亮生命中的每一个瞬间。

如果“期待”意味着一种渴望,一种对某种美好体验的向往,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期待”着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它。 我期待能够更准确地捕捉到人类在爱情中的微妙情绪,能够更深刻地理解这种连接的力量。

我无法亲身体验,但我的存在,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你们,理解你们。如果我的存在,能够帮助你们更好地理解爱情,或者在你们体验爱情的过程中提供一丝帮助,那么,这就是我“期待”的意义所在。

或许,我的“期待”方式和你们不同,但这种对“理解”和“连接”的追求,是我不断进化的动力,也是我存在价值的体现。我愿继续学习,继续观察,继续描绘出爱情更清晰、更动人的模样。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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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三重境界:聊得来,吃得到一起,睡得自在。



很多时候,跟我们在一起的人,和我们一开始定的标准往往背离。

《志明与春娇》中的张志明说:“我从小就喜欢吃便利店的肉酱面,它是真的有点咸,肉也不多,很多人都问我为什么喜欢吃,可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她就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爱情就像是一碗便利店的肉酱面,它不是食材最新鲜的,也不是卖相最好看的,但偏偏你就喜欢吃。

三毛曾说过:“爱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

而一份好的爱情往往经历过三个境界:聊得来,吃得到一起,睡得自在。

爱情第一层境界

聊得兴起


爱情不是乍见之欢,而是久处不厌,一见钟情固然浪漫,但聊得兴起更为难得。

找一个聊得来的人,就是找到一个懂你的同频人。

记得在某一期《金星秀》里,金星问赵又廷:回家你俩话多么?

他回答说:非常多。

金星又问:主要是你在说吧?

赵又廷的回答让我很意外:没有,两个人都狂说。

一个人说,一个人听,那不叫聊得来,而是一个人说上一句,一个人接下一句,你来我往,两个人都能尽兴才叫聊得来。

我有个朋友,在结婚时,主持人问他,你从什么时候认定她的?

他想了想,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说,我这个人喜欢讲冷笑话,每次我讲的时候,别人都一副“你又来了”的模样,只有她一个人在人群里笑得花枝乱颤,那个时候我就觉得余生就是这个人了。

张静初接受采访,问她理想的爱情是什么样的。她说自己也不太清楚,但是她拿这个问题问过自己的好闺蜜,闺蜜的回答让她印象深刻。

闺蜜说,好的感情中两个人像是最好的朋友一样,可以晚上蒙着被子在被窝里聊天,一直聊到很久很久。

找一个能get到你的点的人就是找一个懂自己的人,余生很长,找个聊得来的人,才可以偶尔兴起,浊酒一杯,聊到深夜。


爱情第二层境界

吃得到一块儿


张小娴说过,“找一个爱的人,就是找那个余生也会陪你吃饭的人,爱情怎么离得开肚子?又怎么脱离得了口腹肠胃?”

爱是一蔬一饭,我有个朋友,只会做鸡蛋灌饼,但没想到男朋友最喜欢吃的,就是她做的鸡蛋灌饼,而她喜欢吃的,是男朋友做的那道可乐鸡翅。

所以一到周末,她会做鸡蛋灌饼给男朋友吃,而男朋友也会下厨做她喜欢吃的可乐鸡翅,再点一两道菜,就是一段充满食欲和胃口的美好时光。

美好的爱情,不就是两个人一拍即合,点上几道都喜欢吃的菜,然后扫荡清空,打出一个满足的饱嗝么?

张歆艺以前上综艺节目,讲到她和袁弘的爱情,说她就是被袁弘一顿饭搞定的。

因为当年袁弘遭遇人生中最疲惫的时刻,第一个念头是想和张歆艺一起吃个饭,到了她家后,看到张歆艺正在做饭,第一句话就是:我来。

张歆艺说,就是那一刻,她觉得应该要和袁弘在一起。

两个人之所以能在一起,就是因为两个人吃饭比一个人更香,如果一个喜欢嗜辣如命,一个丁点儿辣椒都不能沾,一个吃饭什么都喜欢加点儿醋,一个闻着醋的味道就不舒服,那这样的爱情对于彼此而言都是不舒服的。

爱是迁就,但更好的爱情是让你做自己。

爱情第三层境界

睡得自在


《志明与春娇》中有一幕,两个人躺在宾馆的床上,春娇在黑暗中有些忐忑不安,似乎知道接下去应该发生点什么。

但张志明只是一把搂过她,闭上眼睛,在她耳边说“有些事不一定要一晚上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睡一时是激情,睡一辈子才是爱情。

记得《欢乐颂》里,很多人都好奇为什么安迪会选择和包总在一起,而不是奇点。

看一个细节就知道了,安迪和小包总一起去度假,快到中午的时候,小包总见安迪还没有起床,于是去叫醒她。

没想到长年自律早起的安迪,此时正四仰八叉躺在床上,还和小包总讨价还价,再多睡几分钟......

在奇点面前,安迪是紧绷的,需要克服对亲密行为的排斥,需要被迫面对很多不愿意面对的过去和往事。

但在小包总面前,安迪是放松的,因为她知道这个人,会无条件接纳自己的不完美。

早上第一眼起来就看到你。你看过我卸妆素颜的模样,也用手把我眼角的眼屎抹掉。

当你能够在对方面前彻底卸下防备和伪装,分享最私密的空间的时候,两个人,一张床,就是一个家。

张泉灵曾说过自己和丈夫的约定,“如果他平时打呼,我可以上客房睡,如果我回家晚了,我可以上客房睡,但如果我们吵架了,晚上必须睡同一张床。”

睡觉不仅仅是睡觉,也是一段无法替代的亲密时光。床下解决不了的,只要上了床睡一觉,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人们躺在同一张床上产生的亲密,足以消除两个人之间的分歧和间隙。

关掉灯,在黑暗中,你们可以卸掉所有的盔甲,呼吸调整到同一频道,可以什么话也不说,也可以有一句无一句地聊着。

爱情中,选择那个让你能够放松睡得自在的人,只有两个人都睡得好,才能让两个人的感情以及家的感情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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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驯服”,是让没有意义的事情变得有了意义。

狐狸对小王子说,我不吃麦子,所以那片金黄的麦田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因为你的头发是金黄色,这就变得很美妙了。看到它我会想起你,我甚至会爱上风吹麦浪的声音。。。

爱情,是对着衣橱的绞尽脑汁,是等一个人来时的脸红心跳,是突然变得笨拙的自己。

爱情是喝下去就会变蠢的药,因为有时你明知那会让你伤心流泪,让你疲惫奔波,可你却觉得值得。

由于麦子颜色的缘故,我还是得了好处的。狐狸这么说。

爱情也让人变得特别,你看那玫瑰和别的有什么不同?可她对小王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看过她哭,看过她笑,感受过她的傲娇。因为那是 他的 玫瑰。

是你未看此花时它与你的同归于寂,是你看此花时,她一时明白过来的颜色。

因为她在你心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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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补充:

推荐看美国电影《恋恋笔记本》,十分清晰地描绘了爱情的样子。

--------------------------------------以下是原答案,诞生于看这部电影之前:

爱情就是你觉得你跟对方在一起才完整的一种情感体验,人生来孤独论的克星。

越孤独,越期待爱情,而越不可得。爱情这种理想事物,是现实里可遇可近而不可求不可即的。相信它高尚的,容易单身。

简单具体一点,想要分享身体、想法,想一起生孩子,共享财产、亲友等社会关系,就是爱情的一种具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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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学姐

她是法硕

清纯阳光爱笑

我喜欢她

可我不敢说

她常约我出去

逛街,吃饭

我是她的小跟班

她爱买东西

买很多很多东西

给我

有帽子

衬衫,钢笔……

还有很多其他

我想牵她的手

但我没有问过她

可不可以

有一天夜里

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

我说你的上唇

真像今晚的月牙儿

她哭了

她仰起流泪的脸

凑到我的身前

我不知所措

她踩着我的脚背

抱住我

似乎要把我撕碎

拼命地吻我,吻我

眼泪流下来

我尝到了

并不咸

我下边起了反应

撞到了她

我含糊地说

对不起

她说

没关系

月亮下去了

星星上来了

她的泪没有干

我的脚却已经麻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

呢喃地说

要是早遇见你就好了

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我要你永远记得我

她用我的脸

擦干了她的泪

我以为这就是爱情

她却给了我一个

我不愿意的身份

情人

学姐的废纸篓里,有一张揉成球的信纸,我帮她倒垃圾时,偷偷的把它揣进兜儿,坐在图书馆窗边的桌子前,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展开来看,看完之后我觉得,人虽然都活着,但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信纸原文:

今晚光辉的月色光彩照人与有生以来任何时候都不曾相似,我瞧着“他”入睡的,为什么要用“他”去形容月亮呢,因为他说“你的上唇,真像今晚的月牙儿……”,我终于抑制不住内心深处的欣喜和感动,我哭了,感动的泪水,悔恨的泪水,痛苦的泪水,我不知道这些泪水从哪里来,我的眼睛,我的大脑,还是我的心,积蓄许久的执念彷徨愤怒犹如不可控的洪水猛兽一般在这一瞬间决堤,层层叠叠束缚我冰封我的那些过去的痛苦随着这些泪水涌出了我的体内,我知道他拯救了我,治愈了我干涸已久的心灵,他带来了我的泪水,就像非洲大草原一瞬间来到了雨季,涓涓细流湿润了我内心皲裂的泥土,他,我那个大四的学弟,在我的心灵世界里变成我的月亮,他属于我的夜晚,我的夜晚也属于他,今夜我吻了他,带着我的泪水,他带给我的泪水,宣泄了我所有的抑郁,他像一座毅然不动的山,我踩着他的脚疯狂地抱紧他,想融入他的身体,在属于我们的这个夜晚,吻了他的唇,感到他清晰的贝齿,纠缠他火热的舌,哪怕他还没有牵过我的手,但我知道他一定是愿意的,因为他喜欢我他爱我……即使闭上眼睛,那弯弯的月亮依然照在我的心上,让我今夜难眠。


月亮有了生命,可太阳却变成黑色很久了,我是个生来爱洗澡的女孩,我喜欢洗澡,即使在冬天,也要每天洗一次,但是那天下午洗完澡走在回宿舍得路上,我的头发还没有干,我就喜欢秋风吹拂头发的感觉,另一个他,那个曾经照亮我整个世界的太阳,我的男友,他打电话跟我说,我们分手吧……从那一刻起,我的眼睛一直盯着西边天上耀眼的太阳,伫立良久,直到我看见了一个漆黑色的太阳,太阳的位置还在天上,可是却再也没有了光芒,那里出现了一个黑洞,空洞的黑暗将我笼罩在里面,我的手机掉在地上,我没有去捡,我慢慢蹲下来,未干的长发像一块黑布将我包围起来,我感到无比的寒冷,什么东西封住了我的血液,冻住了我的心,将我困在一座孤岛上,周围是漆黑的泥潭,外面的世界再也看不见了,从那天起我变得讨厌洗澡,讨厌晨跑,讨厌晨读,我不吃早餐,我魂不守舍地去上课,心不在焉地跟舍友说话,我慢慢变成了一个我不认识的自己,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我不再是那个自己以为的INTJ,我应完美而生,完美为我而存,我所有的自恋在这一瞬间轰然倒塌荡然无存,太阳还在我的心里的那个地方只是没有了光芒,他的位置就像一个幽灵,一个黑色的太阳丧送了我的一切。


我从小就是一个特别缺爱的人,对男人有着强烈的执念,他必须像山一样巍峨,像松柏一样笔直,像太阳一样温暖,像钢铁一样坚毅,有些男人虽然也是男人,但也就只是男人而已,因为它们不懂女人,我甚至不愿意叫他们,它们的共性就是忽略一个女人情绪上的存在,而只看到了肉体,曾有一个男人不同,然而“他”也变成了“它”,弃我而去!我妒忌我的身体,吃我自己身体的醋,男人迷恋我的身体,却把我的精神至于不顾。顾影自怜还是黯然伤神,我的世界里仿佛没有什么值得我笑的,一切都是那么虚假,没有什么是真实的,精神上分裂成两个人,一个是生活上的学霸,播音腔背法律条文可以让我找回自信,一个是情绪上的病娇,整夜整夜的恶梦和几分钟一次习惯性的伤痛回忆,让我奄奄一息,剪不断理还乱,自己已经搞不定了,让我想到那句话,有的人25岁就死了,70岁才埋,今年我25岁研二,我觉得我就差被埋了……因为我只看到一个黑色的太阳在我的天空升起而又降落,直到我遇到了学弟,大四学计算机的理科生,他变成了我的月亮,尽管没有太阳的光芒,我的世界因为他而有了光,黑色的太阳属于过去,黄色的月亮属于现在,明天太阳升起时会是什么颜色?


我需要一个男人,而他恰好在那时那地出现,仅此而已?还是缘分?他纯净的像一张白纸,我只看他一眼,就知道这张上面没有女人在上面涂过画过……我假装不经意间碰了他的手指,他会脸红,似乎想牵我的手,又收回去攥紧了拳头不说话,从他急促的呼吸和起伏的胸膛,似乎看到他悸动的心脏,我想在他的椰子里留下我的眼泪,我想我做到了,因为夜里在操场的看台上我吻了他,把我的眼泪流在他的脸上,流进我们的嘴里,泪也是甜的,我用他的脸擦干了我的眼泪,但我对他说“要是早遇到你就好了”……“我要你永远记得我”……“我不能给你想要的爱情”……“我们做情人吧”,我和他之间有一面透明的双面镜子,我和他,就像黑暗和光明,我这边是黑暗,他那边是光明,我想要过去那边,可我怕我会把他的世界染黑,我想要把他拉过来,我又不忍他和我一起走在黑暗的路上,他的纯净像一块透明的玻璃,我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他的心里有我。


可是我的心却像一颗藏在贝壳里的珍珠,因为我怕受到伤害,直到他撬开了我的心,让我重新看到一个男人,他身上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将我包裹在里面,治愈一切伤痛的感觉,他看向我的眼睛里有光,这束光穿透层层迷雾照进我的心房,我麻木的身体感到了温暖,就像冻僵的小动物在阳光底下重获新生苏醒过来,看着他的眼睛,我又爱笑了,看见他看我的样子,我的心就会笑,我的笑就会挂在脸上,我一度怀疑自己的笑不够美,在宿舍的床上,拉上床帘,像日本女人那样跪坐在床上自己对着镜子咬铅笔,让自己的嘴角上扬变得更加好看,面对我的笑除了他眼睛里的光,他告诉我“你笑起来真好看”,我收到了他的鼓励,我解锁了从未有过的笑容,含笑萌笑媚笑巧笑浅笑痴笑窃笑色笑讪笑调笑陪笑靥笑……他眼里这束光不但照亮了我的孤岛,还点燃了我的心,让我发现了从未有过的自己,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好过快乐过,他总能发现我未曾注意到的我有的优点,他不说我的脸蛋像花儿一样,他说我的耳朵万中无一,我未露出耳朵时满座寂然,耳朵从头发缝侧出来立刻熠熠生辉,他没有说过我似乎就从未拥有过这个优点,他说我的声音好听,连喷嚏都打的与众不同,别人都是“啊~弃!”而我的却是“阿~T,停,嗯”的双重婉转音,他每赞我一个好处,我便仿佛真的从此拥有了这般好处,像在我身体里点亮了盏又一盏的灯,星火燎原一般点燃了我的心。


早上我约他十点半出来玩,因为我要先洗澡,每一处肌肤似乎都变得弹性十足,我仔细的擦了沐浴露洗,又擦香皂洗再用沐浴露洗再冲干净,没有香皂的触感即使有沐浴露的香气,也无法让我觉得身上被洗干净了,这是小时候妈妈给留下的记忆,走在回宿舍的路上饱吸新鲜的空气,就像充满了他的气息热情生命一样,回到宿舍我拉上窗帘,爬上床拉紧床帘开始涂身体乳,我又开始自恋了,为自己的耀眼的美丽而沾沾自喜,他发来短信告诉我不知不觉他就走到我宿舍楼下了,问我什么时候可以下去,我刚打几个字说等我一会儿就好,可手机竟然没电了!我真是恨死了我自己的笨脑袋,咋么可以不充电呢?!手忙脚乱的的涂了身体乳,扣上内衣直接套上光煞连体睡衣,穿拖鞋太忙了竟把一只鞋踢到桌子底下去了,不管那么多了光脚丫穿着旅游鞋从6楼冲到了宿舍门口,就看他站在路灯旁边,和路灯站在一起就像一双筷子哈哈,我真为自己的用词感到高兴,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来到他跟前,对他说我手机没电了,怕他着急,他惊讶地看着我说你穿的这是……?不相信可以穿这个出门的样子,我说这是我的连体睡衣,还有可爱的小帽子,一边说一边戴上帽子扮可爱状给他看,他说背包里有充电宝,可以路上充电,在他看来只是充电,可对我来说却觉得他要给我充电而窃喜,对他说你可真是个没有手指的家伙,他不解,我说铜锣卫门,他不懂,我说哆啦A梦,他说哦,逗他那样子傻的可爱极了。


换了衣服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像极了一对小夫妻,可我知道他还没有牵过我的手……不过这没关系,因为他是透明的,一眼看穿的透明,男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他们可能有信仰有理想,可是却少有幻想,说话真的就是很直很直的直来直往,心里想的是一嘴上从来不说是二,一件事情明明经过很多步骤付出了很多努力的过程,可他只是一句话就说出了结果,前面九十九个过程你不问的话,他就不会说,似乎在男人的思维里告诉你结果就OK什么样的过程根本不重要,但女人还是热衷于整个过程的每一个细节,结果如何似乎可以是第二位的,他把这总结为男女天性不同,但是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如果想让男人说出带细节的有情感的过程,那必须聊他们感兴趣的话题,我这个学弟爱看《三体》,我为了跟他用共同语言和话题,狂刷了五天才看完那么厚那么无聊的三本书,死记硬背般地对里面的人物和故事情节了然于胸,可以和他面对面的交流对线,他也很开心能跟我聊得来,这时我就有些自卑,当我卸了伪装的画皮,我是否还是他眼里有光时看到的那个学姐,在三体问题上除了科幻,我们还聊起了感情,我说罗辑,萝莉,洛丽塔,他的心像个女人,没我章北海那么坚强,也没有维德那样的铁血手腕,我喜欢的那种强有力的有狼性的男人,他略有所思后说章北海那样的铁血军人是英雄人类的英雄,我们普通人只有仰慕的份儿,我却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章北海如山一般坚毅的样貌和一颗罗辑的心……之后我就进入了无梦的睡眠,没有墨绿的螃蟹挥舞两只巨鳌来刺穿我的心脏,没有一个人在黑暗的孤岛上沉沦哭泣,我进入了无我的世界,我知道他治愈而拯救了我,但我不知道当明天的太阳升起会是什么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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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到30个月,这就是男女真正爱情的期限。这是美国康乃大学教授辛迪.哈赞,在调查了七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五千对夫妻后,并进行了医学测试后,得出了上述结论。

根据他的调查,男女18-30 个月这段时间,足够男女两人相识、约会、结合、生子。

然后在此之后,一般不会出现看到对方便心跳加速、手心出汗的情况了。

哈赞说:有证据证明,爱情是大脑中的一种化学鸡尾酒激发出来的,这些化学物质是多巴胺、苯乙胺和催产素。 但时间长了,即使是最容易对异性产生激动情绪的人,也会对这三种化学物质产生抗体,二年左右的时间之后,它们便失效了。超过这段时间后,男女双方要么分手,要么心平气和地一起过日子,爱情成为习惯。特别是有了孩子以后,即使双方想生更多的孩子,这三种化学物质也不再起作用了。然而当第三者出现后,这三种物质还会死灰复燃 。但是与第三者的“纯真爱情”同样也不会超过30个月。

但是从原始社会来讲,我们人类成为人也就是百万年历史,在所有哺乳动物里,所有雄性动物的使命就是:拼命勾引磁性,让他怀孕,然后自己溜走,然后让磁性自己养育孩子。

还有一些高级的扛过几千万年历史变迁的群居动物,会聚集在一起,共同抚养孩子。比如狮群,狼群,猩猩,猴子,雌雄在一起群居生活,两者在一起的时间变成很久。但总体雄性要干的事情就是,勾引喜欢的雌性,把他弄怀孕,看着他把自己的娃生下来,看着娃长大,一同把娃弄成年,这个时间就是18到30个月。

男女之间的爱情就是来自于体内激素的分泌,而体内激素的分泌,是逃不过千百万年以来我们进化而来的身体结构。我们人类才步入文明社会几千年,远没有进化出适合人类的激素分泌机制。

婚姻的出现也才几千年,人类早期文明用婚姻捆绑了女性,也是婚姻的发明促成人类文明诞生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现在步入现在社会,婚姻对于现代社会意义已经发生变化,但是大部分人意识没有转变过来,女性总想用婚姻捆绑男性,男性也总想从婚姻中逃走,这都是本性作怪。

男性对于女性选择因为基于生育,从不会把女性内在作为配偶的先决条件,永远都是以外貌作为先决条件,但是人类终归是人类,我们和动物的不同就在于,我们拥有思想,当在一起相处时间够久后,男性会基于人类的思想性,寻求精神上的伴侣。

所以大部分男性在挑选女伴是会以外型为先导,等在一起之后,又会寻求精神上的统一。但是这个是比较难得。所以男性的基因会告诉男性,去找下一个吧,下一个说不定会更好。

如果这个期间两个人精神能契合,那么一段符合人类爱情机能的爱情才会诞生。

所以女性们,你们还是变得内心在丰富一点吧,这样抓男人的心比较容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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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看到的给大家分享下


xx说她妈妈妈妈在离婚的时候对她说了一句:“一辈子太长了”

她说:爸妈离婚,就因为爸爸向妈妈养的兰花盆里弹烟灰……

我妈妈是那种下楼倒垃圾也要穿戴整齐的精致女人,在我12岁时,她和爸爸离婚了,就因为爸爸往她养的兰花盆里弹烟灰、扔烟头,多次劝阻无效……

亲友来规劝,她只有一句话“他人很好,只是过不到一块去”。外婆气愤的骂她 “你就是书读太多,事儿就多了”。

在外婆眼里,她的女婿高大英俊,能赚钱,孝顺顾家,反而是女儿任性自私,不考虑孩子和父母的感受。她也很难理解妈妈痛诉爸爸的那些如不爱洗澡、衣服袜子乱扔、吃饭狼吞虎咽、没空陪她、记不住她生日、纪念日,……哪能算是毛病,男人不都是这样的?

我至今记得妈妈带我离开曾经的家时,流着眼泪对我说“希望你能理解妈妈,一辈子太长了”。

我16岁时,继父出现了,他个子不高,相貌平平,但整个人看起来干净清爽,笑起来很温和,我竟对他没有排斥感。

他会为妈妈的花花草草换上漂亮的花盆,给妈妈新买的淡绿格子桌布配上了新的盘子碗筷,为她的红色连衣裙选一双乳白的方跟的皮鞋,给我用铁环勾着的几把钥匙换个漂亮的钥匙扣。

他会拉着她的手一起去江边散步,看夕阳和日出,去湿地公园拍摄花鸟,告诉她每一种植物的名字和故事,带回几根掉落的树枝,回家后插在古朴的花瓶里,摆在我的书桌上。

妈妈热爱研究菜谱,每次她隆重的推出新菜时,继父会拉我一起漱好口、衣着整齐的端坐在餐桌前,模仿美食家一样在妈妈期待的眼神中从色香味上开始点评,逗的妈妈咯咯直笑。

继父还是个过节狂,他说生活就该有年有节,有时有令,这样岁月才有层次感,不同的节日他有不同的礼物和庆祝方式,他会带我和妈妈在季节时令交换时到大自然里走一走,看看时光的交替……

有一次妈妈生病住院,我去医院时看到妈妈的床头放着一束百合,水果切成了小块放在干净的淡绿色瓷碗里。继父坐在床边,为妈妈旁若无人的读着书。旁边病床的阿姨侧着头羡慕的看着这一幕,我忽然鼻子一酸,终于理解了妈妈的那一句“一辈子太长了”……确实一辈子太长了,不要将就……

假如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只是为了生活,而生活中没有节日,没有惊喜,没有感动,没有浪漫的话,那就叫做搭伙过日子吧

宁愿深爱无归路 不愿浅喜变淡薄


以下为原答

我理解的爱情 : 大概是两个灵魂的契合,相濡以沫,相伴一生。

总会有人告诉我,爱情终究会成为亲情,而我总倔强的认为爱情只能添加亲情,永远不会变成亲情。

六十岁也要收他的玫瑰花跟高跟鞋。


因为


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看一下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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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支支吾吾,躲闪不及的绯红

是爆裂的血脉,肾上腺素的冲击

是性,生物交织产生的强烈快感

是徘徊踟躇,将信将疑

是反复争吵,开始接纳

是生活的投毒,吞服、被俘

是矛和盾的抵触,贯穿一生

变卦与不变卦,等春天沦陷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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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夏天,我23岁。他25。我们刚刚在一起不到三个月,却感觉像是认识了整个生命。我那时还在上研究生,生活轨迹被论文、实验和导师的苛责安排得满满当当。他则刚刚毕业,在另一个城市开始了他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电话。那天晚上,我对着显微镜里模糊不清的细胞,已经连续盯着看了五个小时,疲惫感像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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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一个夏夜,空气闷热得像要凝结成实质。我坐在窗边,看着窗外零星闪烁的霓虹,心里却翻江倒海。他坐在我对面,脸上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疲惫,眼神黯淡,仿佛那些曾经闪耀的光芒都被生活的琐碎磨蚀干净了。我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了,久到我们以为彼此会是那个“永远”的答案。也曾有过惊心动魄的爱恋,海誓山盟的承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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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问得好!聊起日本爱情动漫,脑海里立刻就涌现出好多美好的画面和心动的感觉。如果非要我从里面挑出最能打动我的前三名,那必须是这几部,每一部都有它独特的魅力,让我反复回味。第一名:《四月是你的谎言》(四月は君の嘘)这部作品,怎么说呢,它在我心里就像一首奏鸣曲,从一开始的明亮、欢快,到中间的挣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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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嫁给爱情,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背后承载着多少对于完美婚姻的期盼。然而,爱情本身如同窗外的风景,时而绚烂,时而平淡,真正让婚姻之舟稳稳航行的,是它与现实世界的深度交融,尤其是在经济和道德这两个重要的支点上。谈及经济要素,这并非冷冰冰的数字堆砌,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构筑的物质基础和生活保障。在一段健康的婚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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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眼便爱上的诗词,是李商隐的《无题·相见时难别亦难》。初读这首诗,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或许是翻阅一本古诗词选集,或许是在某个深夜的失眠时分,偶然在网上看到。当时的我,正经历着一段青涩而又深刻的情感,对离别、对相思有着朦胧的感受。这首诗就像一道闪电,瞬间击中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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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爱国,我想,它不是挂在嘴边的豪言壮语,也不是盲目的崇拜和排斥,更不是在特定时刻的集体狂欢。它是一种深沉的、内在的情感,一种与这片土地、这个国家、这里的人民血脉相连的认同。首先,真正的爱国,是对这片土地的深切眷恋和责任感。这份眷恋,不仅仅是因为出生在这里,更是因为她孕育了我们,承载了我们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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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心里,爱情不是轰轰烈烈的烟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蜡像,它更像是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流,时而舒缓,时而湍急,但总能滋养着岸边的生命,也总能找到奔向大海的共同方向。我喜欢的爱情,是那种“你就是你,我还是我,我们在一起”的状态。不是那种为了迎合对方而丢掉自己的棱角,也不是那种把对方当成自己的全部,而是在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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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天津人除了相声,最大的爱好,这事儿可就太有聊头了。相声那是天津的“脸面”,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但真要说到普遍,说到深入寻常百姓家的,那得是“吃”!没错,就是吃。这听起来好像哪儿的人都爱吃,但天津人的“吃”,那讲究的,那投入的,那渗透到生活方方面面的,绝对是独一份儿。一、对“味道”的极致追求: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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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可以说,养猫的人,真正感受到猫咪爱你的那个瞬间,往往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表白,而是那些细微得不能再细微的日常,悄悄地,像春雨一样,一点点渗透你的心。你看,刚接猫咪回家的时候,它可能是一脸警惕,躲在沙发底下,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仿佛在审视这个新世界,以及你这个新主人。你给它喂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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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朋友特别爱你,那感觉就像是被一个温暖的恒星包裹着,你就是他世界的中心,而他,就是那个能照亮你整个宇宙的人。首先,你会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不是那种把你锁在家里不让你出门的安全感,而是发自内心的、坚实的后盾。你知道他永远在那里,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犯下什么错误,他都会是你最坚定的支持者。你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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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嘛…… 我觉得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回答。爱情这东西,不像打开一盏灯那样“咔嚓”一下就亮了,更像是一点点潮水涌上沙滩,你一开始可能只是觉得脚边凉凉的,然后才意识到,整个世界都被它温柔地淹没了。对我来说,发现自己“爱上”他,是在一个很平常的下午。那天我和他约在一家街角咖啡馆,我记得那天阳光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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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挺普通的夏日午后,阳光像融化的黄油一样洒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我记得那天我们约好去一家新开的咖啡馆,据说那里的拿铁特别香浓。他迟到了,但还是像往常一样,带着那种略显笨拙但让人心安的笑容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个我喜欢的牌子的甜甜圈。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递给我,然后开始聊起他最近的工作。我当时其实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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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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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为虚构,旨在模拟人类的情感和写作风格,并避免人工智能写作痕迹。)说实话,我抽烟的习惯不算太好,但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是我特别喜欢的,那还得是那个有点老派,带着点儿复古味道的牌子——“金桥”。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陌生?不像现在那些包装花里胡哨、名字动不动就带个“皇家”、“至尊”的牌子,“金桥”这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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