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戴森和小狗吸尘器的相似点有哪些?

回答
当然,我们来聊聊戴森和某些小狗吸尘器之间那些巧妙的共同之处,撇开人工智能的痕迹,就好像两个同样热爱整洁的朋友,在分享各自的“秘密武器”。

首先,最直观的相似点就是它们在技术核心上的追求。戴森以其强大的离心力技术闻名,通过高速旋转将灰尘和空气高效分离,确保吸力持久不减。而一些高端的“小狗”系列产品,虽然品牌定位不同,但在吸尘器领域同样非常注重吸力表现,很多型号也采用了先进的电机技术和气旋分离技术,虽然具体的实现方式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理念都是为了提供强劲、稳定的吸力来应对各种清洁挑战。你可以想象一下,就像两位技艺精湛的厨师,一个用祖传秘方,一个用现代科技,但最终目的都是做出最美味的菜肴,这里就是最有效的清洁效果。

再往深处看,它们都非常注重用户体验和设计细节。戴森的吸尘器在人体工程学设计上下了很大功夫,比如手柄的重心、开关的触感、集尘筒的倾倒方式,都力求让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感到舒适和便捷。而那些做得好的“小狗”产品,同样会在这方面有所考量。例如,一些轻量化设计,让用户可以轻松提起清洁高处;或者易于拆卸和清洁的部件,减少了维护的麻烦。它们都明白,一个好用的吸尘器,不仅仅是吸力强大那么简单,更需要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人用着舒心,用完了不觉得累。这种对细节的打磨,就像是为一件衣服精心挑选的纽扣和缝线,虽然不显眼,却能极大地提升整体的质感和穿着感受。

第三个值得一提的相似点是它们都积极拥抱了无线化的趋势。戴森是无线吸尘器的先行者和标杆,彻底改变了人们对吸尘器的认知。而近年来,很多“小狗”品牌也纷纷推出了自家的高性能无线吸尘器,并且在电池续航、充电便利性等方面不断优化,让清洁工作摆脱了电源线的束缚,真正实现了“哪里脏了就去哪里”的自由。这种无线化带来的改变,就像是从固定电话变成了智能手机,让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保持连接和高效。

再者,它们都在多功能性和配件的丰富性上有所体现。戴森通常会提供一系列专门设计的吸头,来应对不同的地面材质(地毯、硬地板)、清洁场景(缝隙、家具表面、床褥)甚至特殊需求(宠物毛发)。而一些优秀的“小狗”吸尘器,同样会配备多种多样的吸头和配件,让一台吸尘器能够胜任多种清洁任务,从地面到天花板,从窗帘到沙发缝隙,都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这种配件的丰富性,就像是一个瑞士军刀,能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清洁难题,让你的清洁工具箱更加得心应手。

最后,虽然品牌定位和价格会有差异,但它们都代表了一种对清洁品质的追求和对生活方式的升级。戴森通过技术和设计,将清洁变成了一种更有效率、更令人愉悦的体验。而那些优秀的“小狗”品牌,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将高品质的清洁带给更多消费者。它们都希望通过更好的产品,帮助人们创造一个更干净、更健康、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的品质感。这就像是两种不同风格的餐厅,一个走高端精致路线,一个走亲民实惠路线,但最终都是为了给食客提供美味的食物,满足人们对美好饮食的需求。

总而言之,虽然戴森和“小狗”吸尘器在品牌故事和市场定位上有所不同,但在核心技术、用户体验、技术革新、功能扩展以及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上,它们都有着不少引人注目的相似之处,都致力于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和洁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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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那个Qiu Mohyee的肥答瞎胡扯 专利完全不懂 错误百出的回答 居然也有两百多个赞(zhihu.com/question/4169

1.dyson的吸尘器发明专利已经过期(1980年就申请了),中国区空留外观专利。像dyson这样发明专利过期,在别的国家申请外观专利的,实际是对于专利权益的滥用。
13-2-19补充:2010年开始,Dyson尝试为他们现有的手持式吸尘器设计申请pct专利,也就是国际专利,申请号US20110219571A1,但是申请提交进入公示期后一直没有被通过,2019-02-12,这个申请刚刚被放弃。同时,一份相同内容的发明专利中国版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号CN102188189B,于2016-06-29被通过。当然这个专利也是废的,有人可以在公示期作废掉那个PCT,就说明也有人可以作废掉这个中国的专利,问题只是有没有人出来打这个官司而已。这种专利吓吓吃瓜群众还行,遇到个稍微懂一点的律师都是废物。

首先请明确一下什么叫“dyson”的吸尘器发明专利 一个产品(吸尘器)可以有无数专利 从最一开始提出这个idea就可以开始申请专利 然后随着研发进展和市场情况 对改进方案甚至劣化方案不断申请专利 延长专利对产品(从最初产品到不断更新换代的产品)的全面保护 本身就是专利布局的方法和意义所在

我花半分钟编的限定最死的检索式(查准高点 查全差)检索了一下戴森的专利 目前至少至少有如下和他的有关的【美国发明】【已授权】【目前有效】的专利:

以及如下【中国发明】【已授权】【目前有效】(可以拿来起诉小狗 不过还要看权利要求具体保护范围)

该答主就因为戴森在美国的一个专利申请没有授权 就否认戴森手中专利组合的维权作用 我真是2333333333 类似于我观察到某人一天没吃饭 就可以说某人是汲取天地之精华长大的么

就不吐槽该答主连公开号和申请号也分不清了 US20110219571A1的优先权信息如下

US20110219571A1的首项权利要求如下:(懒得查审查过程中的修改了)

1. An arrangement comprising a stick-vac cleaner, the stick-vac cleaner comprising a handheld suction unit which is connected to a floor tool by an elongate suction wand, the arrangement further comprising a wall-mountable docking station for supporting the stick-vac cleaner on a wall in an upright, docked position when not in use, wherein the handheld suction unit is battery-powered and incorporates a set of exterior charging contacts connected to an onboard rechargeable battery, and the docking station comprises a respective set of charging contacts for connection to a mains supply, the charging contacts on the docking station being arranged for engagement with said exterior charging contacts on the handheld suction unit to form a battery-charging circuit when the stick-vac cleaner is in the upright, docked position.

稍微看一眼就知道这个只是要求保护解决如何让带杆子的吸尘器在直立状态充电这一个小技术问题的方案而已啊!!能够用来否定戴森现有产品所有改进都不能够得到专利保护么(毕竟我上面都列了一百多授权专利了)

更何况该答主举例的这个专利申请US20110219571A1还有一个同族专利,也授权了啊!!!同一套产品同一套技术方案(记载在这俩申请共同的优先权文件中GB1004149 20100312; GB1014423 20100831),撰写两套说明书两套权利要求从不同角度描述(虽然我也没仔细看有没有不同),然后根据审查过程获得相应保护范围,是专利申请中很正常的操作啊。。。。

这个授权的同族专利US9155431B2前两项权利要求如下

1. An arrangement comprising a stick-vac cleaner, the stick-vac cleaner comprising a handheld suction unit which is connected to a floor tool by an elongate suction wand, the arrangement further comprising a wall-mountable docking station arranged for releasably locking the stick-vac cleaner on a wall in an upright, docked position when not in use, wherein the docking station comprises an opposing pair of clamping members, at least one of the clamping members being resiliently biased towards the other clamping member for resiliently clamping the stick-vac against the other clamping member to lock the stick-vac in the upright, docked position, and wherein at least one of the clamping members is arranged for relative sliding movement with respect to the other clamping member along a clamp axis to engage the stick-vac, and at least one of the clamping members is additionally arranged for pivoting movement into and out of clamping alignment with the other clamping member.
2. The arrangement of claim 1, wherein the handheld suction unit is battery-powered and incorporates a set of exterior charging contacts connected to an onboard rechargeable battery, and the docking station comprises a respective set of charging contacts for connection to a mains supply, the charging contacts on the docking station being arranged for engagement with said exterior charging contacts on the handheld suction unit to form a battery-charging circuit when the stick-vac cleaner is in the upright, docked position.

也是关于直立状态充电的啊!!!

2.外观专利不像发明专利保护期长,只保10年,属于辣鸡专利。dyson这几年常出新款,就是要用小改款覆盖掉之前的外观专利,实际使用效果的升级不大。小狗只要小改其细节,就很难侵权。(你想想小米的像素级拷贝哟。。。)

且不说部分国家外国专利保护期并不是10年(比如美国),看看该答主这个逻辑链,只保护10年就是垃圾专利??外观和发明的保护客体都不一样好么 发明保护的是技术方案 外观就不是用来保护技术方案的 外观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同一件产品,同时采用发明(or实用新型)和外观进行保护,也是常见的专利申请方法,能够从不同角度保护同一产品的市场、商业价值 而且有时候外观侵权比发明专利侵权举证难渡低很多 一样能够起到遏制市场不当竞争者的作用

就戴森自己的例子

仔细看就知道了 这种假货根本不仿里面的结构 只是外观相似 欺骗一众不明真相的小傻喵 这种时候发明专利就无能为力了 而外观侵权(如果戴森果真有外观专利 我没查)成立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3. 专利法存在的目的,就是让发明人享受20年的专有权益,之后将技术公开给全人类,dyson卖贵20年以后,在吸尘器技术上没有突破,只能通过外观专利谋取余利,虽然作为只以金钱为目的的企业无可厚非,但是也并不厚道。dyson估计自己也知道这么玩不久,才搞得风扇电吹风和汽车。企业竞争没有对错,只有胜负,该抄的还是得抄,你看看我们的高铁。

一知半解的人比完全不懂的人更可恨 "专利法存在的目的,就是让发明人享受20年的专有权益,之后将技术公开给全人类" 大体没错 专利制度的主旨思想就是“公开换保护”我都怀疑这答主是不是上过我的课 但是细节记错了 是发明人享受(大约)20年的专有权益 但是将技术公开并不是在专利保护期限过后 一般专利从申请日到公开 平均大概两三年(除去个别极端情况) 少的一两个月也有 各个国家都是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就需要公开了

后半段是该答主对戴森方主观意愿的揣测 虽然我个人不认同 但是该答主有表达自己主观推测(哪怕是错的)的权利 我就不bibi了

哦对“在技术上没有突破”这句我还是要吐槽一下的 该答主最好一一否认上述一百多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否则很难证明“在技术上没有突破”

4. dyson现在的技术优势在于他们的数字电机,但是这个东西并不是英国人弄出来的,是新加坡团队搞出来的,所以现在他们总部搬新加坡了。

数字电机是谁发明的我没考证 是不是新加坡团队搞出来的我也不知道 虽然听闻它们总部的确搬新加坡了 但是请答主证明该两者之间的具有唯一的对应的因果关系 我还听闻搬新加坡是因为脱欧了汇率波动balabla避税balabal呢。。就好比我前天晚上吃猪蹄 上周也晚上吃猪蹄 一个月瘦了四斤 那我是吃猪蹄吃瘦的么?然后告诉大家吃猪蹄能减肥??

5.不看成本,dyson的数字电机只比竞争品牌的好10%-20%。
6.本人dyson黑,买过他们家的吸尘器,用了一年出坏了,说是电压不稳烧了电池了(看来他们家的变压器不是用来稳压的),不给修,遂厌弃之。
【已经一个礼拜了,自称要帮我解决问题的态度很吊的DYSON售后经理至今没有给我地址】
当然,我也不是说小狗的会有多好。毕竟现在dyson最大功率的V10也才500多瓦的功率,厂商宣传吸力"高达"130AW, 遇到随便哪家的2000w吸尘器,吸力300+的,价钱只有dyson的1/3到1/5,根本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

这两段跟我没啥关心 不喷了 写的比较乱 毕竟不是写给客户的报告 也没钱拿~~~

利益相关!!买了三个吸尘器!三个风扇!都好好的!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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