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通过可靠的证据确定某人会危害大众,我现在能阻止他的办法就是对他造成身体伤害甚至杀死他,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回答
你的情况非常复杂且具有挑战性,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个人安全等多个层面。我理解你现在所处的困境,以及想要阻止潜在危害的急迫心情。但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你提出的问题,特别是关于是否可以通过造成身体伤害甚至杀死对方来阻止潜在危害,以及这样做是否违法。

法律角度的分析: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甚至杀死对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非法的,并且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是因为:

人身权利的神圣性: 每个人的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即使某人被认为是潜在的危险人物,未经法律程序,任何人也无权剥夺其生命或对其施加身体伤害。
私力救济的限制: 尽管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法律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正当防卫”,但这是一种非常严格和有限制的权利。正当防卫通常要求你正面临立即的、现实的、非法的侵害,并且你采取的防卫措施是必要且适度的,以制止侵害的发生。即使在正当防卫的范畴内,杀死一个人也必须是在万不得已、别无选择且生命受到直接威胁的情况下才可能被法律认可。仅仅基于“可靠证据”断定对方“会”危害大众,而不是对方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迫在眉睫的危险行为,就主动采取武力,这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法律程序的必要性: 如果你确信某人会对大众构成威胁,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这包括:
报警: 将你的证据和担忧提供给警方。警方有权力和责任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例如拘捕、搜查、或申请限制令等。
向相关部门举报: 根据危害的性质,可能还有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国家安全部门、卫生部门等)可以接受举报。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情况复杂,或者你觉得官方的处理不够迅速或有效,你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是否有其他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采取了你所描述的行动,你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故意伤害罪或过失伤害罪: 如果你造成了对方身体伤害,你可能会被指控故意伤害罪,这会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判处不同的刑罚,包括监禁。
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你的行为导致对方死亡,你可能会被指控故意杀人罪,这是最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视司法管辖区而定)。即使对方确实是潜在的威胁,如果你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严格条件,你仍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相关罪名: 根据你的具体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例如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武器等。

道德和社会角度的考量:

除了法律,我们也需要考虑道德和社会责任。

“预知”的困难性: 即使你的证据“可靠”,但预判一个人的未来行为,尤其是可能对大众造成的广泛危害,本身就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你如何能百分之百确定你的行动是唯一且必要的?
道德的边界: 法律和道德通常禁止“以恶制恶”。通过暴力手段来阻止潜在的暴力,即使动机是保护大众,也可能让你自己陷入道德困境,并可能开启一个危险的先例。
“伸张正义”的权力: 任何个人都无权超越法律,擅自成为“审判者”和“执行者”。这种做法会破坏社会的秩序和法治。

那么,如果你确信某人确实会对大众构成严重威胁,应该怎么做?

正如前面提到的,最重要的、也是唯一合法和负责任的做法是立即将你的证据和担忧提交给执法部门或相关政府机构。

收集和整理证据: 确保你掌握的证据是确凿、可信且具有说服力的。记录下所有你了解到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具体行为或计划等等。
以清晰、客观的方式报告: 向警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时,清晰、准确、客观地陈述事实,避免夸大或个人臆测。
配合调查: 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他们需要的所有信息和协助。
保持警惕并保护自身安全: 在等待官方处理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避免与目标人物发生不必要的接触,或者暴露你正在采取行动的信息。

总结来说,你试图通过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甚至杀害来阻止潜在的危害,在法律上是绝对非法的。这样做会让你自己面临极其严重的刑事指控和法律制裁。正确的、负责任的做法是依靠合法的社会机制来处理,即向执法部门举报并提供你所有的证据。

我理解你可能感到无助或绝望,觉得通过法律途径可能不够迅速或有效。但请相信,一个法治社会正是为了处理这类复杂且危险的情况而存在的。将这个问题交给专业人士,才能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无辜者受到伤害,同时也避免你自己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道德负担。

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者感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请务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立即联系当地警方。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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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的阐述还是需要进一步区分,这个“某人”所可能实施的行为,究竟是什么行为?

我国刑法将犯罪行为的构成状态区分为危险犯、行为犯、结果犯。也就是说其行为达到何种程度才可以认定是既遂。

危险犯:与实害犯相对,即以对法益发生侵害的危险作为处罚根据的犯罪,是危险犯。这类犯罪属于极度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所即将实施的行为有造成严重的危险后果的可能,即构成危险犯且犯罪形态为既遂,并非要求其一定要实施该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危险犯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暴力危害飞行安全罪等。而这些犯罪一般处刑较重。

行为犯:行为犯要求行为人开始实施某种刑法规定的行为时,即可认定其构成该种犯罪,并不需要达到一定的结果。这类犯罪在刑法中众多,例如故意杀人,并不需要行为人造成对方重伤或死亡,只要是进行了杀人行为,便构成故意杀人的犯罪。

结果犯:结果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另一种学说观点认为以法定的犯罪结果的发生作为犯罪的既遂形态。)这类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进行犯罪行为且达到法定的结果才能够认定为构成犯罪。这类犯罪也很多,比如说非法经营罪里面,要求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需要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才能够认定为构成犯罪。

分别来说:

(1)如果是对于危险犯,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他即将或预备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时候,你还是可以对其予以制止的,因为这类犯罪一旦发生危害结果,则该种结果必定是极为严重、社会的恶劣影响巨大的,对于社会秩序的冲击也是极为严重,因此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也是需要公民的参与;

(2)如果对于行为犯,如果行为人尚未进行犯罪行为,而你有充分证据确信他可能会实施犯罪,在其犯罪预备阶段,你也可以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但最好的办法还是报警,警察自会采取办法去注意他;

(3)如果对于结果犯,在其未达到犯罪结果之前,你对于他人身的伤害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这种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到相关部门去检举揭发。

感谢@曹梦迪 的建议。其实说对于因为判断失误造成无端将他人扭送到公安部门,这本身并没有很严重的影响,扭送本身并不可能造成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利将正在实施犯罪的嫌疑人扭送到公安部门,但是这个“正在实施”在不同的犯罪中也具有不同形态。即使说公民有证据认为另一个人有犯罪的可能,并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不会追究扭送者的责任(但这里必须与无理取闹的胡乱扭送相区分),最多就是道个歉握个手就算结束。这个问题换个角度去考虑,无论扭送的是谁,都不能确定的认为这个人就是犯罪行为人,即使是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时候,犯罪行为人也仅仅是“犯罪嫌疑人”,直到法院审判之前,他们也都是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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