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决于你在哪个国家。
如果你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条:
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所以你还真错了,你错在只告诉她家人,你应该报警,于公于私,都应该这么做。吸食大麻是吸食其他毒品的起点,单独和她的家人说,估计也治不了她,还是利用国家强力机构靠谱一些,我说的是靠谱一下,很多时候连国家强力机构也治不好,但是你和她好歹有一段感情,帮她一把得脱无边地狱,也算是积德了。
如果你在某些国家,比如加拿大,吸食大麻都已经合法化了,你告诉她家人就有点莫名其妙,当然你说了也是你的自由,她们怎么想是她们的自由。
感谢大家的赞同。本不想说这话,因为中国禁毒事业从虎门销烟到此时此刻,是182年来由无数勇士用血汗和生命在维系的,本质上大家赞的并不是我,而是他们。
但可巧,今天发现评论里有个疑似推销违禁品的,也算是能尽微薄之力了。我没删这条评论,但已经去相关网站实名举报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毕竟这年月骗钱的、脑残的也不少。但只是简单删除评论,我想跟自己在这个回答里所表达的观点并不一致。这是个宁可信其有的事,哪怕未来某天能让某个路过的真毒贩看后有一丝恐惧,从而产生万分之一拯救某个无知少年的可能,也值得你我花这十来分钟时间。
最后,在可选的情况下特意用了实名举报、留的主手机号。以我的职业和经历,并非不懂“处世之道”。但这事儿必须实名,勉强算是普通人一种态度上的支持、立场的表达,或许这比此事件本身更重要。
——————以下为原答案——————
要是在国内,女票抽上大麻,可能已经没救了。
大麻到底有没有危害或者成瘾性多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有了大麻。
假设给各位一个任务:24小时内搞点毒品回来,有高额报酬、承诺法律不追究你个人。请问你能搞定嘛?
如果你觉得没甚希望能搞到的话,请继续保持,如此你这辈子都不会受到毒品侵害。
毒品是不合法的,它注定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公开销售。加之违法成本是一条命,所以发展客户时也颇为谨慎。可毒贩也要恰饭,也追求客单量和利润,坐等顾客上门是喂不饱他们欲望的。所以,一旦踏进那个圈子,等待她的就是上万种恶毒手段的引诱。
如果在国内,应该做的不是通知父母,而是通知警察。打掉她这个圈子,才有可能把她拉出来。而把孩子教育到碰大麻的父母,往往没有这种认识和决断。如果在国外,情况可能会好一点,毕竟某西方国家已经自己贩卖了。但是,作为中国人因为这种事分手绝对没问题,毕竟这是我们近代文化基因里的伤痕,没有人比中国人更懂它的可怕。一个无知而无畏的傻子,也不太适合结婚。
黄赌毒是按危害由低到高排序的。
沾黄可能会毁掉家庭和社会角色,或者说是某些角色下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感谢新中国的改造以及消费主义的荼毒,黄的危害相对小了很多,但它仍然会使人变得不完整。
嗜赌在黄的基础上进一步摧毁精神和财富。赌的可怕之处在于让人有了“一分钟几十万上下”的错觉,不愿在踏踏实实做事。再就是信息时代赌的背后往往有借贷,让人难以在经济上翻身。
以上两项,其实都有一个护城河。只要人的认识和能力足够,一般是不会跨越边界的。即便跨越边界,一定程度上也有危害较小的替代品。比如不搞黄可以约,不赌博可以玩数不尽的真假金融产品。所以现在被黄赌侵害的人越来越多是底部人群。但这也给了他们一个逃逸机会。
而一旦和毒品沾边,除了上面的一切尽毁,连最基本的生命都会丧失。毒品没有护城河,可怕的成瘾也没有任何替代方案,更不存在逃逸机会。踏进去一步就是万劫不复。一旦沾染,能及时戒断的可能性并不高。一旦成瘾,终生都在抵抗诱惑。这太难了。有个戒毒几十年的人,临终遗愿竟然是想临死前再抽一口,就是这么可怕。
如果非要为自己或家人在毒品外构建一条护城河,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任何可能出现毒品的地方。
毒品不会平白出现在一个人身边。随着产品不断迭代,真的防不胜防,现在讲提高警惕也没什么卵用。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律,少出入某些场所、别接触某类人。
旗帜鲜明的表示,你错了,你应该报警,只有知道人只有疼了才知道回头,不然嫖能戒赌能戒,毒?呵呵
比你女朋友吸大麻严重的是
你女朋友居然能够搞到大麻
要是她自己弄到的
我三教九流交往也不少,但让我搞到大麻,我也不敢打包票能弄到··
要是别人给她的
那·····
91豌豆荚助手上估计能看到她的视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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