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所有反对冠姓权的回答,其实本质上并不是反对冠姓权,而是反对女性在女权的鼓动下以远远低于传统招婿的成本来获得冠姓权。
换句话说,只要你能走正常的招婿流程,婚后负担家庭的经济大头,下迁婚找收入比自己低的男人,再自己出婚房,那么没有任何人会反对这样的女性获得冠姓权。
不过具体到我个人身上,就没这么客观了。
说真的,现在更多男生都表示,只要钱管够,冠姓权无所谓,你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种宝藏男孩吧。
对于我这种彻头彻尾无药可救的男权分子来说,我个人可以接受我没有孩子,我可以接受我们家族在我这里绝后,我觉得这没什么问题,毕竟每个家族都不可能真的千秋万代,到了我这里绝后也就绝后了,早晚的事嘛,这一点我看的还是很开的。
但是我绝对不可能同意我的孩子不和我姓。
其实也没啥原因,我就是单纯的觉得,如果孩子不和我姓,我活着没脸去见父母,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还真不如绝后。
我的话说完了,你们可以批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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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为什么要纠结冠姓权呢?如果她没有跟她妈妈、她外婆、她外婆的妈妈……一个姓,她有什么资格非要让我的孩子跟她姓?
知乎上的人都是非常非常大度地觉得孩子跟妻子姓无所谓,我就不一样啦,我不会让我的孩子跟妻子姓。
在以结婚为目的 的谈恋爱过程中,我会将想要冠姓权的女人过滤掉。你一个女性想要自己的孩子跟自己姓,这是你的自由。我不要找这样的女人当老婆也是我的自由。
如果妻子非要孩子跟她姓,不让孩子跟我姓,那好吧,我们各让一步:既然你不同意孩子跟我姓,那我也不同意孩子跟你姓,咱们让孩子姓党,或者姓国。这样不就没有纠纷了么。
生个男孩就让他姓党或者国,生个女孩除了这两个姓,还可以姓冰,王冰冰的冰。
事前谈好,谈不好,别生
冠姓权的争论,我倒觉男性群体有点“中圈套”了。
很多女的其实对冠姓并不太热心,很简单,因为冠姓权这事没有任何实际利益。
因为之前也是这么冠姓,所以没争得也没什么损失,争得也没有实际赚到什么。
即使顺其发展,目前城市里也出现很多子女名字中同时出现父母姓氏,或者一胎父姓,一胎母姓的情况。
即使在思想落后的地区,比如彩礼畸高地区,如果女方肯舍弃房车+巨额彩礼换取冠姓权,或者干脆招赘,一样的完全可行的。
虚的东西(冠姓权)换实的东西,谁更划算?
如何增加权重?有人来跟你抢,就会自然增加权重。
这种策略最常见于中介,你通过中介谈了一个房子,四百万,正在犹豫是否合适,是否还可以磨掉点价钱的时候,中介小哥深夜来电说有另外一个买家看中了这个房子,愿意出430万买下,正在跟房东密谈。
有人跟你抢,你就开始有点慌了,也不再想着砍价的事了,想着全是这房子多划算了,为了防止被抢走,表示明天就签约,愿意出450万买下。第二天,圆满签约,中介小哥满面笑容地恭喜你击败竞争对手赢得心仪的房子。
至于那个竞争者,要跟你抢房子的那个买家,究竟有还是没有?或许真的有,或许根本没有,但你已经成功入彀。
增加权重有什么用?提价。
这么一个虚的东西,增加权重将意味着可以换到更多实的东西,不过是点口舌功夫而已。
这个策略无论成或者不成,起码都不会亏。
不用买房买车给彩礼吗?那可以。。。
我觉得部分女性,格局小了。
如果自己找人生孩子,随便什么姓氏自己做主,可以一直单身,只恋爱不结婚,尤其是独生女吧,虽然我真的不赞同老人应该带娃,但是家里的父母如果愿意搭把手,那就跟男方没有什么区别。
想结婚了就带孩子结婚,看心情要不要把孩子改成现任老公的姓氏,反正改不改在一个家里,他也要承担一部分养育的义务。
反过来说,结婚了,孩子随男方姓,亲生孩子姓氏跟亲爹,没必要那么那么大包大揽,产后身体虚弱喂孩子这些应该交给男方。
女方的重点应该放在事业和恢复身体上,而不是一股脑耗在孩子上。孩子交给孩子父亲管,女方就管好自己得了。反正废大力出大血生了一个不跟自己姓氏的孩子,仁至义尽了……
剩下的都应该男方负责啊很公平。而且男方带孩子养孩子,孩子肯定跟男方更亲密,赢麻了这都。
女性应该多向男性学习,不是自己姓的孩子,别整天赖皮赖脸的上前伺候,生的时候已经出了大力,剩下的男方负责合情合理,公平无比。
就不懂为啥明明孩子女的生,事业影响身体损耗都女的承担,孩子也不跟随女方姓氏,女方自己巴巴还凑上去要陪着后半生的生活在孩子上是为了啥呢。
格局小了!看看男人,多大气啊……
可以啊,孩子别让我养就行
我一直坚持认为:应该子随父姓,女随母姓。
现实中很多名人家庭都是这么做的。
比如彭老师的两个大姑子随母亲姓齐,某最高领导的女儿也随母亲姓李,任正非儿子随父姓任、女儿随母姓孟,李保田儿子随父姓李,女儿随母姓胡。
诸此等等。
我觉得这是最公平合理的方案了。
即使是最保守的直男癌和最激进的田园女权也应该赞成,因为在他们眼中只有本性别后代才能稳定传承自己的Y染色体/线粒体,另一性别的不重要。
中国的习惯是孩子随父亲姓,世界多数地方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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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堆男的条件差不多,其中有三分之一的男性明确提出孩子可以随妻子姓,他们能否在婚姻市场上得到重大优待?譬如说物质负担改由女方多负担一些、不要彩礼。。。。。。
我的核心意思说,有“孩子跟女方姓”的想法的女性以及女方家长,能否主动通过“利诱”这个手段?
舍不得“利诱”的,谈孩子跟女方姓,有时候是一种“权术”,一种试探自己地位的权术。如果不是“权术”,就干脆大方点“利诱”,用“利诱”打破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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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问问自己公司的未婚男同事,在月收入与自己差不多但是孩子随她姓的妻子,与月收入低自己一大截但是同意孩子随父姓的妻子中,选谁?
你会发现男性(在整体上)愿意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来取得冠姓权。
而女同事(在整体上)舍不得为了冠姓权而牺牲物质。
既然如此,“冠姓权”就默认给男方。女性若真的要冠姓权,就喊个口号“宁可嫁月薪低的开明丈夫,也不嫁月薪高的不开明丈夫。”
领结婚证之前可以提(当然后果不确定)。领了结婚证,再提这种要求,这招术就有点眼熟了:
就像洗脱排油烟机的人,拆下来以后,一地铁片,开始开始跟你重新讲价;
或者外科医生,把你肚子划开后,让家属再交一笔钱;
其实这些案例的祖宗都是,绿林好汉划摆渡船,船到江心开始讲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