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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中国品牌在欧美评价良好?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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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k赞后的补充

摘录了一些美亚上大雁魔方的评价

“我儿子现在都把鲁比克扔在一边”

”这才是速拧魔方应该有的样子“”

“”价值10刀的无尽乐趣!”

“”伙计们,握着它就像握着一手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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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没有人说这个,国产魔方统治世界!真正的玩家用的绝对是国产魔方。这里指的魔方是竞速用的,而不是普通的玩具。而且这里的国产魔方不是一个品牌,而是整个行业。最重要的是,国产魔方不仅仅是made in China,还是Designed in China(这也是最令人自豪的一点)。国产魔方在整个世界的专业玩家心中就如同顶配的MacPro垃圾桶一般。不入个十几个根本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高玩。

那些洋魔方与国产相比,高端产品不如国产专业,低端产品不如国产便宜。当今魔方速拧吉尼斯纪录基本(或者说是全是?没有考证)都是国产魔方创造的。甚至经常出现国外魔友上淘宝组团批发魔方。当然淘宝上也有洋魔方,不过现在大家买,要么是想收藏,要么是想装逼。

作为一个玩具,哪怕是5块钱的路边摊魔方都可以完美的胜任主人的需求,但是到了速拧,玩家高速的转动使得魔方面与面之间的摩擦以及容错度变得异常有学问,谓之手感!有的魔方手感细腻,有的魔方手感厚重,还有的魔方像黄瓜一样,转起来脆生生的。但是,在国产魔方出现之前,绝大多数魔方都像是往里面倒了整整一瓶502,毫无手感可言。

正如上面所说,在国产魔方出现前,魔方造出来的目的就是给小盆友拧着玩的。当时的魔友很累,因为魔方的祖宗是rubik,它的设计可以追溯到70年代,早就该更新了,要命的是全世界的魔方都在抄它。当时手感最好的魔方是rubik的一款DIY魔方,仅仅是因为它能调螺丝松紧。而国产彻底改变了这个行业。像全封闭,轨道,卡脚,防飞棱,以及什么什么(忘了)的,都是我们发明的,没错,发明。假如没有我们,魔方速拧的世界纪录会起码慢上8秒。

说起国产魔方的发展真的如传奇一般。一开始国产魔方就是一些高级魔友在做,直接原因是在中国海淘Rubik's DIY魔方太贵,于是他们就自己找小工厂山寨了这款魔方。根本就是论坛营销,市场很小,从来不打广告。国甲,国乙,国丙,它们的起源皆是如此。

知友们可能会有些疑惑,这三个品牌的名字为啥都那么蛋疼,这其实也是有故事的。当年魔方吧论坛的元老级人物大烟头收到了这几款魔方,做了一些评测,彼时它们还都没有名字(三家山寨你说起什么名字!)于是烟头给他们起名国甲,国乙,国丙。现在国甲还在,国乙没了,国丙嫌名字不好听改名了。这就是当时国产魔方的状态,没有人是商人。

假如国产魔方如同前几年疯狂的尼彩手机,满足于一昧的模仿,那么故事早就结束了。从第二代开始,几家厂商都开始对魔方设计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良,因为这个领域基本上没有人探索,所以改了没多久,国产魔方已经小有名气了。可这些厂商与其说是厂商不如说是小作坊,魔方的设计根本就取决于设计师一人,所以再流逼的品牌也有许多失败的作品。当这些魔友演变成厂商后,它们设计新作品时的Beta版本就会送给论坛里的魔友试玩评测,提出修改意见,这样反复多次魔方才会上市。(当然不会像小米一样搞饥饿营销啦!)所以国产魔方的定位就是专业的,这也是洋魔方无法比拟的优势。当洋魔方意识到这一点也开始做专业时,我们已经成熟了,而且随时都在创新。

当国甲出到第五代(注意,不是一年一代!)时,一位叫做菲力克斯的澳洲玩家手持国甲五代破了三阶速拧的世界纪录。

当大雁(这是上文中的大烟头创立的)开始发力后,得益于其逆天的设计,所有速拧玩家的平均速度都缩短了两秒。两秒是什么概念?两秒中可以五次刷爆世界纪录。

后来?后来我就不知道了,我因为我的学习压力不再玩魔方了,但是就我所了解,中国的魔方产业依然十分健康,出现了更多的厂商,更多优秀的设计,高端魔方的设计已经应用到了低端,更多的城市有了正规的WCA比赛。然而魔方因为传统认为非常高的学习成本,依然是一个小众的圈子,但是说实话,我认为玩魔方比别的什么好多了,毕竟现在最贵的国产也卖不到一百块钱。

最近买了一个gan357和小尺寸的展翅,上手后如同老朋友一般亲切。在b站看油管上搬运来的手机评测,手机后面的摆件是一个大雁魔方,我忍不住投了两个硬币。

引用杨淳在当时买国甲魔方送的小册子里写的一句话:魔方,让人们在一个细微的方面让我们感到了国货当自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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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导图软件XMind。


你该不会惊讶,什么?这是中国人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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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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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 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供职于锤子科技。之前的利益申报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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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申报:

普通消费者,iPhone 4、Sony Ericsson lt18i、SONY Xperia S、NOKIA Lumia 920 长期用家。其中 iPhone 4 使用一年,920 使用两年,中间 18i 及 XS 间断使用各四个月。

此前不认识、不了解罗永浩先生其人,亦不知其种种奇闻轶事,只看过两场发布会:「因为 Smartisan T1 而关注到这位罗先生」——这样的判断大抵是成立的。


手提电话是在上个月十八号拿到的,越过官网于苏宁易购购得的现货。如果对此存疑,稍后我可以为各位提供荧幕截取画面。本答是完完全全、纯粹从本人角度出发的「绝对主观」的「实际体验」。任何针对「行文」本身、「主观」感受的批评及质疑,我将一概无视。若我的行文出现了硬伤性错误(把 A 事实说成 B 事实,这种即我以为的硬伤错误),请给予指正,我将在最快速度进行修改。但,如果对于我说的「主观感受」这部分(「我认为 T1 很 A,你竟然觉得 T1 很 B,你果然是个傻叉」 ),你有不同看法,不欢迎分享到我的评论里。你也可以来骂我,我会举报阁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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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图:





一个产品是否打动我,或者会受很多因素影响——他的续航、他的相机、他的荧幕……但假若按优先级排序的话,一个产品是否打动我,最骨髓的一点是:他是不是「灵」的。

「灵」是一个主观得不得了的词汇,它是感性,也很性感。只要一款产品足够「灵」,我愿意为这个「灵」字忍受它更多缺点。

如果拿手提电话设备打比方,有的产品灵在面子:例如 iPhone 4 横空出世的双面钢化玻璃,它是「灵」的;例如一整个聚碳酸酯后壳攫住弧面玻璃,整机浑然一体的 Lumia 920,它是「灵」的;例如被金属完整包裹住表面的 HTC One,握入掌中那一秒冰凉,它是「灵」的;与此相同的,大抵还有 HTC g3 的俏下巴、iPhone 6 的弧线、魅族的 home 键、Xperia Z3 「在边角处放置一个球体」的设计、Xperia S 的透明带以及 lt18i 妖媚的腰线……对我而言,他们都是灵的。

而少数产品,则灵在里子:依然拿智能手提电话设备打比方,iPhone 上锁时「嗒」的一声,是「灵」的;METRO 是「灵」的;tile live 磁铁翻动的瞬间,是「灵」的;手指扫过 MX3 home 键时晕开的光,是「灵」的;Windows Phone 8.1 设置背景后扫过画面磁铁与背景的视差,是「灵」的;iOS 7 动画效果,初见时更「灵」得叫绝……对我而言,他们也是灵的。而「流畅」则是「灵」的准入门槛,所有不流畅的系统,都是「不灵」并且「粗鲁」的。

面子和里子,只要「灵」,他们都是「高级」的。

但后者与前者相比,则更进了一步:它的「高级」直接越过眼睛触碰到了脑袋层面。同样是为了给用家带来更愉悦、更美好的体验,后者的留存时间将更长一点——我们也许对一款手提电话产品的 ID 设计由于长时间审视感到疲倦、厌烦。这种烦厌,放置到后者身上,同样存在,但相对而言,这个「长时间审视」的「长时间」,则比前者不知道要「长」到哪里去了。

所有「灵」的产品,对我而言,都是好产品。但只有极少数产品能做到内外兼修,百分之八十的好产品都停留在了只把面子做得漂漂亮亮这个段位。

对我而言,面子上的足够「灵」,是打动我的先决条件,但真正能让我掏钱的,还是里子。当然,这个世界上也存在着单凭外貌就能让我掏钱的工业设计:索尼的两款机子就是例子,后来我因不堪忍受 Android 2.x 的臃肿与卡顿而彻底抛弃。这给我结结实实上了一课:不可以貌取人。

而真正能做到内外兼修,灵得从头发丝到脚趾头的产品,我接触过三部半:iPhone 4、iPhone 5c、Lumia 920 以及半部 MX3。他们都当得上「浑然一体」四个字,将软硬件优势,相得益彰发挥到了恰到好处的地方。

回到 Smartisan T1 本身:经过半个月的使用,在我的个人感受层面而言,他是一款好产品。除此之外,他的骨子里灵气很足,以至于通过它安静的外在,能溢出灵气来。

与「里子」Smartisan OS 比起来,T1 的外形却没有那么「灵」。

与同样双面玻璃的 iPhone 4 做比,T1 手感更细腻,是类似「滑不腻手」的触感。它的中框让我喜欢:这种浑然通体的黑色,让我联想到「忧伤而精致」。而整机最提神的,没想到却是锤子科技「T」的 LOGO,当单手持握电话,食指指腹触碰到砥砺粗糙的「T」字,与细腻的机身形成强烈反差。大概当得上「画龙点睛」四个字。

但,在实际体验中,T1 机身稍重,我从 Lumia 920 过渡,没有如上手 iPhone 5s 般明显变轻感,整机非常容易成为指纹收集器。后盖非常不耐划,只是短短半个月,后盖已经伤痕累累。之前被人诟病的电源键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不成为大问题,大概因为我是左手用家。

此为缺点。

相比起面子,其实我更愿意讲 T1 的里子。

一款好产品是有气质的,如果说 iPhone 4 的气质是惊艳、贵气,那么 Smartisan T1 的气质则是妥帖、柔软、安静,而忧伤。相比面子,T1 更打动我的,在于其里子。

首先,Smartisan OS 是美的。

我享受一切规整的排列:iOS 的圆角矩形如是,WP 的 METRO 风如是,而 Smartisan OS,亦如是。罗永浩先生在发布会上大费笔墨强调的不可置换背景、九宫格和重绘图标在此不浪费笔墨,而实际效果是,出奇的好。以至于配合着美丽的显示效果,我愿意偶尔停下来,看看那些精美的图标。

其次,Smartisan OS 是柔软的。

在上手之后,我充分体现到了罗永浩先生说的那句「七年一遇的美观、易用、人性化」。

在流畅度方面,就像所有人所说,「他跟手得不像安卓」。他如此妥帖、事儿逼得温柔,以至于让你不得不喜欢起来。罗永浩先生演示了半个钟头,都只演示了冰山一角,我以为,自己还无力在一千几百字之内把这个任务完成得比他还好。因此,我的观点是:请得闲时,体验一把吧。

在使用 T1 一段时间后,我抽空把触动我的一些个小细节都记了下来,写成了

长微博

。如果感兴趣,可以看一眼。

我没办法告诉你,T1 值不值三千块人民币: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最好的手机,只有最适合你的手机。同样的,我长篇赘论的这个「灵」字,不适合你,甚至不适合所有人,只适合于我一人。

对我来说,T1 是个好产品。

在我观察里,知乎上基本上是一面倒对 T1 的唱衰。但我想,或许,在质疑、嘲笑「空口说大白话的家伙」之余,或许可以去「把玩」一下这个电话。

他或许也能触碰到你的脑袋层面。

最后,我愿意用我长微博的一段话来结尾:

我不了解罗永浩先生生平,但我想,罗先生大抵是个不坏的人。一个坏心眼的家伙,或一群坏心眼的家伙,是做不出来如此柔软、美妙、妥帖的产品的。

感谢你们让这个世界变好了一点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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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是完完全全、纯粹从本人角度出发的「绝对主观」的「实际体验」。任何针对「行文」本身、「主观」感受的批评及质疑,我将一概无视。若我的行文出现了硬伤性错误(把 A 事实说成 B 事实,这种即我以为的硬伤错误),请给予指正,我将在最快速度进行修改。但,如果对于我说的「主观感受」这部分(「我认为 T1 很 A,你竟然觉得 T1 很 B,你果然是个傻叉」 ),你有不同看法,不欢迎分享到我的评论里。你也可以来骂我,我会举报阁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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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职锤子科技。之前的利益申报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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