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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的科幻作品中间最有趣的文明设定是怎样的?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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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布拉德伯里短篇《霜与火》。

讲的是千百辈之前,人类探险者的飞船迫降在一个环境十分恶劣的星球上。受宇宙射线和其它因素影响,幸存者的后代们的新陈代谢极为迅速,新生儿脉搏1000次/分钟,所有人从出生到老死只有八天。在这八天内出生、懵懂、热爱、结婚、生子、离别……还没来得及多亲热一下父母,自己也已垂垂老矣~整个文章节奏感极强,极具时空压迫感,随处都是一眼千年的叹息~

而故事的主人公,经历千辛万苦,最终实现了带全族人摆脱这个地狱的夙愿。读了这篇以后,我从十六岁起,尽可能的珍惜每一秒时光。记忆极深刻。

与此文设定类似的还有韩松的《地铁》,都是讲在时间、资源与空间极端匮乏的环境中的进化缩影。

珍惜时光、和平与爱情吧,骚年们。

以下是全文:

——————————————

漫漫长夜中,西姆出世了,躺在山洞冰凉的石头上,嗷嗷大哭,浑身血液奔流,脉搏每分钟一千跳。他不停地长大。

妈妈用发烫的双手喂西姆吃东西。人生的梦魔开场了。一来到世间,他的眼睛就闪烁着警觉的光芒;而后又令人费解地充满了显而易见的恐怖神色。西姆的喉咙让食物给噎住了,呛得哇哇大哭。他茫然四顾。

浓雾散开,山洞的外景展现。一个面如死灰的男人冉冉隐现。他疯狂,野蛮,面目狰狞。他老态龙钟,风吹日晒显得干瘪,像一块炙脆了的砖坯。他蜷缩在山洞深处的角落里,翻着白眼,双目斜视;倾听远处风声呼啸,在这个冰天雪地的星球的夜空回荡。

妈妈喂西姆吃山谷里采来的青草、洞口敲下的冰珠和长在鹅卵石缝里的浆果。同时,她紧盯着那个男人,不时颤颤发抖。西姆吃,消化,再吃。他越长越大。

山洞角落里的那个人是西姆的父亲。他面如死灰,只有两只眼睛里还闪耀着一丝生气。他下巴肌肉松弛,感觉迟钝;两手虚弱无力,握着一把原始的石刀。

西姆放眼望去,瞧见老年人都坐在一条雨道里,远离这个生意盎然的角落。此刻,他们正开始走向死亡。

山洞里弥漫着垂死挣扎的痛苦。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痛苦。人们牙齿凸出,瘦骨嶙峋的面孔内部溃烂,就像蜡人一样融化了。这一分钟,他们的面孔还生机勃勃,肤色光洁,呈现着壮年的风采;下一分钟,就形容枯槁,萎缩得不成人样儿了。

西姆在妈妈的怀里辗转反侧。她抱住他,轻声哄着:“别闹!别闹”同时,她紧张地睁大眼睛,看看是不是又惊动了她的丈夫。

随着一阵赤脚疾走的脚步声,父亲跑步横穿洞窟。妈妈一声尖叫。西姆感到妈妈的手一松,自己摔到了石头上。他打着滚儿,脆嫩的肺部一张一翕,尖声大叫:西姆的父亲拔出刀子,猛地朝西姆凑过脸来。他的脸皱缩得就像是一张蜘蛛网。在母腹中,西姆曾经做过许多噩梦。现在,好像就是其中的一场!在疾如电闪、短得不可思议的一刹那之间,一系列问题闪过西姆的脑海。刀子高举,西姆命在旦夕。然而整个山洞里的人们(那些垂死、衰老、疯狂的人)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却在幼小的心灵里汹涌澎湃、激荡不已。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孩怎么可能懂得这一切?一个初生的婴孩能够观察、思考、理解并阐述吗?不,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西姆身上,一切却奇迹般地发生①到现在为止,他才活了一个小时;而且,一刹那之后,可能就要死去。

①这个星球的剧烈温差变化,加速了人体的新陈代谢,人只能活八天,生下来就懂事,西姆是个救世主般的人物,比别的孩子懂事更早。

妈妈用力猛撞父亲的脊背,打落了他的刀子。他俩互不让步,恐怖的余波感染了西姆。“让我杀死他!”父亲高声大叫,气喘吁吁地说,“他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不行,绝对不行!”妈妈寸步不让,用自己老弱的身体挡住大个子的父亲,抢夺着他的刀子,“他一定要活下去!他也许会有锦绣前程,也许,他会比咱们活得更长,变得年轻。”

父亲仰天倒在一张石头小床的边上,躺在地上,双眼直愣愣地闪闪发光。西姆看到石头小床里还躺着一个女孩子,她伸出娇嫩的手寻找食物。她是西姆的姐姐达克。

妈妈从父亲手里夺下石刀,站起身来,理了理又灰又硬的散发,呜呜地哭了。“我要杀掉你!”她抖着哆哆嗦嗦的嘴唇,瞪着躺在地上的丈夫说,“不许靠近我的孩子!

老头子吐了口唾沫,疲乏而又酸楚;他瞧着躺在小床里的女孩儿,茫然若失地说:“对她来说生命的八分之一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喘了口气,“而她自己却什么也不知道!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突然,西姆眼睛里的妈妈好像变了样。她四肢扭曲,受着痛苦的煎熬;瘦得皮包骨头的脸上绽开了密密麻麻的皱纹。她痛苦地颤颤发抖,不得不坐在西姆的旁边,把刀子紧紧地贴在干瘪的胸前。她像甬道里的老人们一样,正在变老,走向死亡。

西姆不停地大哭大叫。他环视四周,到处都是恐怖。他本能地朝石床投去一瞥,姐弟俩心心相印,就像有谁的手指轻轻地搔弄着他们的心房。西姆与达克交换了一下眼色。他休息了一会儿,开始学习。

父亲的眼睛发绿,叹了口气,合上眼皮。“喂西姆吃东西吧!”他身心交瘁地说,“快点儿,喂!天快亮了。今天,是咱们生命的最后一天。喂西姆吃东西,让他长大吧!”

西姆默不作声,消除了恐惧。一幅幅画面在眼前浮动。

这是太阳边上的一个星球。夜晚寒流摧毁万物,白天烈日炙死一切。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狂暴世界。人们生活在峭壁峻岩里面,躲避无法形容的严冰和烈日。只有黎明和黄昏,才有空气芬芳,花朵怒放。山洞里的人们带着孩子出来,走进岩石高低不平的荒芜的山谷。清晨,冰块消融,化为小溪和河流;傍晚,白天的烈焰熄灭,温度冷却。短暂的黄昏,气温宜人。人们走出山洞,自由自在地生活、奔跑、玩耍、恋爱。星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欢蹦乱跳,奔向生活。一刹那之间,万物生长。鸟儿犹如出膛的子弹,展翅飞翔,掠过长空。小动物在岩石丛中,拔腿狂奔。万物都抓住这短暂的间隙,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

这是一个令人忍无可忍的星球,西姆出生几小时之后,就懂得了这一点。“家族的记忆①”在他的心灵里开花结果。他将在这山洞里度过一生,每天只有两个小时可以外出。他将待在这条通风透气的石头甬道里,不停地与别人交谈,永远也不睡觉。思索,思索,仰躺在地面上做梦,但是永远也不睡觉。

他只能够活整整八个昼夜。

① “家族的记忆”,作者的一种幻想。这个星球上,人只能活八天,来不及认识周围的世界。“家族的记忆”把上一代或者几代人的知识留给后代,使他们一出生(甚至在母腹中)就能思考,就了解各种事物。



这个念头震撼人的心灵!八天,短短的八天!多么不公平!多么不可思议!但现实就是如此。甚至西姆还在母腹中躁动的时候,一个遥远、奇特、野蛮的声音,就向他传授了关于“家族”的知识。这个声音告诉他:你正在飞快地结胎成形,马上就要出生。

诞生快得像钢刀的利刃;孩提好似白驹过隙;青春就像电光石火;壮年犹如南柯一梦;中年时代无异是荒诞的神话;风烛残年不可抗拒,转瞬即至;死亡临头是命中注定的必然归宿。

八天之后,父亲现在的那副模样就是他的榜样:半瞎地站着,死到临头,干瘪枯槁,无可奈何地瞪着自己的妻子儿女心有余而力不足。

今天一天就相当于全部生命的八分之一!他必须抓紧分分秒秒,尽情寻欢。他必须从父母的大脑里汲取知识。

因为几个小时内,父母就会死去。

世界是如此不公平,那么不可思议!难道这就是全部的生活吗?难道西姆在娘胎里没有做过长寿的梦吗?难道他没有梦见过绿草如茵的山谷(而不是那种遍地乱石的山谷)和气候宜人的乐土吗?不!一切都梦见过了;并且,只要他梦寐以求,这一切一定能够实现!他怎样才能找到长寿的秘诀?到哪里去寻找?短暂即逝的八天之内,他又将如何去完成人生巨大而沉重的使命?

人类是怎样陷入今天这个困境的?

像是有谁按了一下电钮,西姆看见一幅画面——几颗“金属种子”从遥远的绿色世界里飞来,它们在烈焰中挣扎着划过长空,坠落到这个寂寞荒凉的星球上。男人和妇女从四分五裂的“金属种子”里跌跌撞撞地爬了出来。

这一切发生在什么时候?很久,很久!大概三十年以前吧!“金属种子”失事之后,幸存的人们躲到悬崖峻岩之下,逃避烈日的烘烤。火焰、冰川和洪水把硕大的“金属种子”的残骸消灭殆尽。就像钢铁在洪炉中熔炼,人们脱胎换骨,被打造成为另外的一副模式。太阳能以辐射渗透人的全身;他们的脉搏越跳越快,先是一分钟两百次,然后五百次,最后一千次!皮肤增厚,血液变质,一转眼工夫,人就变老了。孩子们在山洞里出生,长大,长大,飞快地长大!世界的全部生活都乱了套。不幸坠落到这里的人们只能活一个星期,就要死去;然后,撇下他们的孩子再去重蹈覆辙。

西姆想:原来,这就叫做生活!现在他不是用语言在思维,因为他还不懂得语言。他只晓得画面;画面反映了“家族的记忆”。他的意识活动是心灵感应术,它能够穿透肉体、岩石和金属。人们在种族繁衍的过程中,逐步获得了心灵感应术和“家族的记忆”。这是得天独厚的资质,恐怖四伏中的惟一希望!西姆在想:难道我真的是人类的第五千个没有出息的子孙吗?我该怎么办才能救出自己,而不在八天之内死去?到底有没有生路呢?

他双目圆睁,又一幅画面映入眼帘——

峭壁林立的山谷外面,有座低矮的山丘,一粒完好无损的“金属种子”躺在山顶上。这艘被遗弃的飞船外形完整,未受创伤。它是所有失事的飞船中惟一完整可用的一艘,但是它太遥远了。船内空无一人,没法帮助他们。远方山上的这艘飞船,寄托着西姆长大以后面临的使命。那是逃离这个可怕星球的惟一希望!

他的心收紧了。

巉岩的深处,荒凉的山洞边缘,有一小群科学家在工作。当这些人老谋深算、明察万物的时候,他们就死了。他们也梦想逃走,梦想长寿,梦想绿草如茵的山谷与温和宜人的气候。他们也睁大眼睛,翘首盼望遥远山顶上的那艘飞船。飞船的金属十分坚固,既没有生锈,也没有老化。

悬崖下的人们开始呻吟了。

父亲扬起皱缩干瘪的脸,面无人色。

“天快亮了。”他说。


早晨的热量,舒展了花岗岩石冻僵的肌肉筋骨,现在已经到了冰融雪崩的时候。

甬道里传来赤脚跑步的回声。大人和小孩儿推推搡搡,注视着破晓的山谷,如饥似渴,急不可待。西姆听到远处岩石隆隆崩落,继而传来尖叫,接着又是沉默。山谷里冰雪崩落。百万年来迟迟未掉落过的岩石终于大块大块地跌落下来。过去,它们一小块一小块地崛起于山峦之间;今天,又散落成上千块碎石和磨擦发热的小石弹,重新铺回到谷底。

每天早上都不止一次横遭石雨之灾。

山洞里的人们不怕雪崩。雪崩为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几分兴奋的色彩。其实,即使没有雪崩,他们的生命就已经够短促、够不值钱、够危险的了。

西姆发现自己被父亲捆了起来,沿着甬道被蛮不讲理地拖出一千多码,来到洞口日光照耀的地方。父亲的眼睛里闪耀着疯狂的光焰,西姆意识到了即将面临的危险,但却动弹不得。妈妈抱着达克,急急忙忙地追赶父亲。“等一等,小心!”她冲着父亲大叫。

西姆感到父亲蹲伏在地上,侧耳在听着什么。

悬崖顶上的冰雪颤颤抖动。

“啊,来了!”父亲在下面大叫一声,跳了出去。

雪崩凌空落下,犹如泰山压顶。

巨石、尘土、杂物从天而降,西姆眼花缭乱,心里怕极了。妈妈一声尖叫。西姆感到好像有谁猛地推了他一下。

父亲抢上一步,把他推出山洞。西姆的背后雪崩如雷。妈妈抱着达克退后一步,洞日被两块重达一百磅的砾石和一大堆碎石堵住了。

雷鸣般的雪崩过去了,化为涓涓泥沙的细流。父亲忍不住哈哈大笑:“胜利了!成功了!这是上帝安排的命运!”他瞧着悬崖峭壁上“噼噼啪啪”落下的碎石,轻蔑地哼了一声。

妈妈抱着达克从巨石的夹缝中拼命地钻了出来。她骂父亲:“笨蛋!你差点儿送了西姆的命!”

“也许,我已经把他送上西天了。”父亲回答说。

西姆没有在听他们的谈话,他呆呆地瞧着堆在隔壁一条甬道口的凌乱的残石。血,从一块高高翘起的巨大砾石的底下像小溪一样流出来,染红了大地。除了血,什么也看不见,不知道是谁死于非命。

达克光着身子,迈开两条灵巧柔软的小腿朝前跑去。

谷地里的空气就像浓厚的醇酒,荡漾在悬崖壁立的群山之间。天空蓝得出奇,令人不安。它既不是白天大气燃烧时的苍白色调,也不是夜晚空气膨胀、群星乱飞时那种艳丽而又惨淡的深浅不一的青紫光。

这儿,像是一个潮汐的渊薮。变幻无常、狂暴猛烈的温波,犹如海潮,时涨时落。此刻,这个渊薮里气候阴凉,波澜不惊,风平浪静。

西姆听到一声远方传来的欢笑。怎么回事儿?这当儿,谁还有这份儿闲工夫去笑!也许,再过一会儿,西姆就能理解这笑声的原因了。

黎明陡然降落,整个山谷一下子红光笼罩,令人眼花缭乱。万物苏醒,遍地破土而出。举目望去,花儿朵朵盛开。浅绿色的青草在光秃秃的岩石上冒出尖儿来。几秒钟之后,成熟的浆果在树梢上晃荡。这是一场转瞬即逝、机会难得的果子丰收。父亲把西姆交给妈妈,自己腰里绑上一只毛皮口袋,去采集果品。各种浆果五色缤纷,绯红,纯蓝,鹅黄。妈妈使劲拔着湿嫩的青草,给西姆尝新。

西姆的感官逐步敏锐了起来。他如饥似渴地接受知识,填补空白。他懂得了爱情、婚姻、习俗、愤怒、遗憾、热情、自私、哀愁和狡诈、真情与假意。每一个概念都帮助他形成另一个概念。绿色植被的景象就像一架自转旋翼飞机,在他的脑海里急速飞旋。这个世界缺乏时间来解释一切,心灵只能从自身寻求解释和平衡。几餐饭的时间,他就

懂得了宇宙、能量和运动。他的内心是一个独立王国,无所不知,完美无缺。他就像是飞鸟第一次展翅出巢,冲向云天。遗传因子和心灵感应哺育了这儿的每一个人,也武装了西姆。他感到自己神通广大,十分兴奋。



爸爸妈妈带着西姆和达克一块儿散步,呼吸新鲜空气,瞧着鸟儿在悬崖的石壁间来回跳跃,像是一块块飞旋的鹅卵石。突然,父亲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你还记得吗?”

记得什么?西姆躺在摇篮里想:他们只活了七天;七天之内的事情,难道还需要动脑筋去回忆吗?

“那不是发生在三天以前吗?”妈妈浑身发抖,闭上眼睛回忆地说,“那太不公道了!简直令人难以相信!”她双手蒙住面孔,咬紧干枯的嘴唇,呜呜啜泣。风儿抚弄着她灰白的头发,“一个钟头以前,你放声大哭,现在可该轮到我了。”

“一个小时,就等于半世人生。”

“来吧!”她一把抓住父亲的手,“让咱们来瞧瞧周围的一切,最后再看一眼这个世界。”

“要不了几分钟,太阳就要出来了。”父亲说,“咱们得马上回去!”

“再等一分钟吧!就一分钟!”妈妈恳求着。

“太阳会烤死咱们的!”

“那就让它烤死我好啦!”

“你是在赌气!这不过是气话!”

“什么气话不气话,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说的是什么!”妈妈又哭又叫。

太阳很快地升起。山谷里绿色的植物化为灰烬。悬崖外面刮来的风,吹枯了万物。远方,太阳的毒焰直射峭壁竣岩,巨大岩石的内部都给炙酥了。刚才雪崩没有坍塌的巨石,此刻像降雨一样,漫天而下。

“达克!”父亲叫她。达克应了一声,沿着烘热的谷地,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她的一头黑发就像是面旗帜,迎风飘扬。她双手捧着浆果,跑到父母身边。

太阳在地平线上镶了一条火红的花边。空气一阵骚动,似乎遇到了危机,发出咝咝的声音。

人们大声狂呼,狼狈逃窜。他们抱起孩子,背上沉甸甸的浆果和青草,奔回深不见底的山洞里。一转眼工夫,山谷里就空无一人了。只有一个被人遗忘的小孩,远远地朝山洞奔来:可是他的力气太小了,才跑到半路,热浪就已经越过了峭壁巉岩,席卷了山谷。

花朵烧成了影子,青草像响尾蛇一样缩进了岩石缝中。热风突如其来,吹散花种,落进石缝和溪谷中。今天黄昏,花儿将再度开放,接着是传种,然后又死亡。

父亲瞧着那个独自在谷地里狂奔的孩子。这时候,他和自己的妻子儿女早已经安全地躲进了山洞。

“他逃不回来了。”父亲说,“喂,别再看着他了!那幅情景是惨不忍睹的。”

他们都转过了脸儿,惟独西姆没动。远方金属的闪光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视线模糊,心头狂跳。远方低山的顶上有一颗“金属种子”在阳光下反射出闪闪的光波!这就是他在娘胎里曾经梦寐以求的“宇宙金属种子”!一颗完好无缺的“金属种子”搁浅在山顶上!那儿,孕育着他的前程,寄托着求生的希望!几天之后,等他长大成人的时候(一个奇怪的念头),他就要到那里去!

太阳像熔化的岩浆,泻入山谷。

飞跑的小孩一声惨叫。太阳在燃烧,惨叫停止了。

妈妈顿显老态,痛苦地走下甬道,躺下,又站起来伸手掰断昨晚冻成的最后两根冰柱。她递给父亲一根,自己留下另一根。“让咱们为你,也为孩子们,干这最后的一杯!”

“为你!”他点点头,“也为孩子们!”他们俩举起冰柱。体温把

冰柱化成水滴,流入他们干渴的喉咙。


太阳似乎终日不断地朝山谷里喷射火焰,熊熊燃烧。西姆自己看不见这一切;但是父母脑海里的记忆犹新的画面,强有力地证实了太阳火焰的存在。日光如水银泻地,烤炙着山洞,哧哧有声。太阳射进洞来,但永远照不到洞底。阳光照亮山洞,把洞壁烤得暖洋洋的。

西姆心里拼命祈祷,向画面恳求,想使自己的父母保持年轻。但是,眼前的父母还是越变越老,变得和木乃伊差不多。父母变得衰老,接近死亡。“过不了多久,我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西姆心里想。

西姆渐渐长大。他感觉到自己体内消化和排泄器官的蠕动。他每时每刻都在吃东西,不断地狼吞虎咽。他开始能够用语言来表达画面和周围变化着的万物了:比如说“爱”这个词儿吧,它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活生生的生活现实。轻微的呼吸,清晨芬芳的空气,心房的颤动,妈妈皱缩的脸上慈祥的目光和搂住他的双臂——他看见了这一切,然后从妈妈皱缩的面孔背后寻求答案,就得出了“爱”这个词。他清了清嗓子,刚想要说话,生活却又匆匆地推他前进,忘记了自己要说的话。

他感觉到自己的指甲在变长,细胞在裂变;头发越来越浓密,骨架和肌肉越长越粗壮,白蜡一样软绵绵的脑沟在加深。刚生下来的时候,他的脑子像冰块似的清澈无瑕,没打上任何烙印;然而过了一会儿,就像被一块飞石击中一样,千百条思想和发现的裂缝绽满了他的脑海。

达克与温室里其他的孩子们一道奔出奔进,没完没了地大吃特吃。妈妈朝她俯下身来,颤颤发抖。她吃不下东西,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太阳落山了。”父亲最后说。

白天过去了,暮色苍茫,风声呼啸。

妈妈硬撑着站起来。“我想再看一眼外面的世界……只看一眼就行了……”她浑身哆嗦,瞪大已经瞎了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父亲靠墙躺下,双目紧闭。

“我站不起来了。”他虚弱无力,轻轻地说,“我不行了。”

“达克!”妈妈声嘶力竭地喊。达克闻声跑了过来。“来!”妈妈把西姆的小手交给达克。“达克!搀住他,喂他东西,照顾好他。”她伸手最后一次抚爱地摸了摸西姆。

达克拉住西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淡绿晶莹的眼睛里涌满了泪水。

“好了,去吧!”妈妈说,“带他出去,去领略美妙的黄昏,尽情地享受生活的乐趣吧!去找东西吃,去玩耍吧!”

达克头也没回,走开了。西姆拼命挣脱姐姐的怀抱,睁大眼睛越过她的肩头朝后望去。他痛不欲生,不肯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他大叫一声,不知不觉地喊出了有生以来的头一句话:

“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眼睁睁地看着妈妈的身体变得僵硬了。“这孩子会讲话了!”妈妈说。

“是啊!”父亲说,“你听见了他说的是什么吗?”

“听到了。”妈妈轻轻地回答。

妈妈虚弱无力,一摆一摆地慢慢爬着穿过山洞,躺到了丈夫的身边。这是西姆最后一次看见自己的父母还活着,会走动。


黑夜,黎明,第二天开始了。

夜里死去的人的尸体被抬进了出殡的行列。尸体很多。送殡的人排成长队,朝山顶走去

达克走在出殡的行列中,手里搀着西姆。天亮之前的一个小时,西姆刚刚学会走路。

站在山顶上,西姆又看到远方的“金属种子”。谁也不瞧飞船一眼,也没有人谈起它。怎么回事儿?难道有某种特殊的原因吗?它只是一座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人们为什么不朝它奔去?为什么不向它顶礼膜拜?为什么不想办法钻进船舱,驶入宇宙?

悼词致完了。尸体堆在地上。几分钟之后,太阳就要焚化他们。

出殡的行列转过方向,飞奔下山。人们在芬芳的空气中奔跑、玩耍、欢笑,急不可待地享受那转瞬即逝的自由自在的时光。

达克和西姆在岩石堆里找东西吃,像两只小鸟吱吱喳喳地讲个不停,交流着关于生活的知识。今天,对西姆来说,是生命的第二天,对达克来说,是第三天。生活节奏一如既往,就好像水银泻地,驱使他们迅速成长。

生活的另外一面开阔地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五个小伙子粗壮的手里握着棱石和石刀冲下峭壁,大声吼叫着朝远处一列低矮黝黑的悬崖冲去

“——打仗喽!”

“战争!”——这个念头萦回在西姆的脑际,使他震动,受到刺激。在那些黝黑的悬崖巉岩里,住着另外一群人。小伙子们冲到那里去械斗,去杀人。

为什么要这样?即使没有战争和杀戮,生命也经够短促了!

他听到远方传来搏斗的声音,心都凉了。“为什么?达克!这到底为了什么?!”

达克也不知道。也许,明天他们就会懂了。现在,首要的任务是吃东西,维持生命。达克看上去像一只蜥蜴,老是顺着红红的舌头吃东西,又老是吃不饱。

面色苍白的孩子们跑来把他们团团围住,其中有个男孩儿,长得活像一只金丝雀。他急步跳上岩石把西姆撞到一边,夺下西姆正想吃的那颗甘美非凡的红浆果。这颗浆果是西姆从一块岩石下面采到的。

西姆还来不及抬腿,那个男孩儿已经三下五除二把浆果吞下肚去。西姆扑上去,一脚没站稳,两人一起倒在地上打滚,滑稽可笑地扭作一团。达克大声尖叫,用力把他俩拉扯开。

西姆身上流血了,他的身体好像分成了几部分。西姆感到自己身体的一个部分似乎像上帝一样,开口说道:“这是不对的!小孩子不应该这样!抢东西是不对的!”

达克把那个捣蛋的小男孩儿推开。“走开!”她叫着,“坏蛋,你叫什么名字!”

“契恩!”男孩儿哈哈大笑,“契恩!契恩!契恩!”

西姆瞪着契恩,天真无邪的小脸蛋上也腾起了一股杀气。他气得差点儿晕了过去。契恩是他的冤家对头。如今他的敌人不仅仅是自然,而且还有人。他已经领略了雪崩、烈日、严寒和短促的生活的滋味;不过,这些由地心吸力和日光射线引起的反常情形,只是无生命的自然现象。而现在,从这个呱呱乱叫的契恩身上,他找到了一个活生生的仇敌。

契恩急忙逃窜,跑出一段路之后,又停下来转身嘲笑西姆:

“明天等我长大了,就要杀掉你!”

他绕过一块大岩石,消失不见了。

很多孩子围住西姆,哈哈傻笑。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在如此短暂的生命中,又怎么可能形成敌友呢?人们既无暇交友,也没空结仇。难道不是这样吗?

达克看出西姆的心思,把他拉走了。他们一起找东西吃。突然,达克凑着西姆的耳朵轻轻地说:“抢夺食物结下冤仇,互赠草叶交成朋友。思想和观点不同,也会结下仇人。五分钟还不到,你就结下了一个死敌。生命短促,仇人也就势必会很快结成!”她放声大笑,笑声中带有一种奇怪的冷嘲。达克很早熟,她的嘲讽带有一副成人腔,“你必须为了生存而战。别人(那批迷信的人)会千方百计杀掉你!有一种荒谬的偏见:谁杀了别人,他就能分享死者的生命,延长自己一天的寿命。你懂了吗?只要人们还在信奉这种迷信,你的生命就不会安全。”

西姆并没有在听她唠叨,他瞧着周围一群女孩子,明天,她们将会长高,更加温柔;后天,她们体格定型,发育成熟;大后天,就要找男孩子结婚。西姆突然看见一个小姑娘从人群中间冲出来,她的头发闪耀着紫罗兰色的光泽。

她擦着西姆,飞快地跑过。他俩的身体接触了一下。她的眼睛像两枚光芒四射的银币,注视着西姆。他猛地意识到自己找到了朋友、情人和妻子。七天之后,他俩将并肩躺在山顶上的尸堆中,任凭太阳烧烤,直到骨肉分离,一同化为灰烬。

就这么相互看了一眼,他们俩都不约而同地放慢了脚步。

“你叫什么名字?”西姆在背后大声问。

“我叫莱特。”她一面笑,一面回答。

“我叫西姆。”他大声地喊,迷迷糊糊,神魂颠倒。

“西姆!”她重复了一遍,明眸一闪,“我记住了!”

达克用手肘捣了捣神思恍惚的西姆的肚子,说:“吃东西吧!不然,你就不会长大成人,也不会赢得她。”

突然,契恩又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从他们的身边跑过。“莱特!”他存心一路恶作剧地踏着舞步,一面学嘴学舌,“莱特!我也要记住你这个名字!

达克身材苗条,亭亭玉立,把黑亮像乌檀木似的头发往后一甩,悲哀地说:“小西姆,我已经看到了你的前途;用不了多久,你就得武装起来为莱特去厮杀了!噢,快!太阳升起来了!”

他们跑回山洞。


四分之一的生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已经结束,现在他是少年了!黄昏的山谷,急雨瓢泼。西姆眼睁睁地瞧着一条条新涨成的小河横切山谷,绕过“金属种子”搁浅的那个山头,朝外流去。他积累知识,以备未来之需。每个晚上,山谷里都会涨出一条新的小河和一道水流新切割的河床。

“山谷的外面是什么地方?”西姆想知道个究竟。

“从来没有人走出过山谷。”达克告诉他,“有人曾经想穿过山谷到达平原;但他们不是让冰雪冻死,就是给太阳烧死,没有一个幸免。清晨和黄昏十分短暂,各只有一个小时。人们最多朝外面跑半个小时,就必须返回,否则就会死于非命;因此,人类对世界的了解,也就局限于这半小时路程的范围。”

“这么说,从来没有人到达过那颗‘金属种子’吗?”

“科学家——”达克话里带刺地说,“他们在做着尝试。这伙笨蛋!他们不知进退,不肯罢手,这种尝试是毫无意义的。‘金属种子’太遥远了。”

科学家!这个词儿使西姆浑身一震。他出生前后曾经看见过这幅画面,不提倒差点儿忘了哩!他急不可待地问:“科学家们在哪里?!”

达克朝他瞥了一眼说:“我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他们会把你当作试验品弄死的。我不希望你与他们为伍。好好过日子吧!别为了山上的那颗该死的‘金属种子’送掉性命。”

“我去问别人,我要找到那些科学家。”

“没有人会告诉你!人们痛恨科学家。你只得独自去找他们。即使给你找到了又怎么样呢?你能够拯救我们大家吗?嗯,能够吗?你

这个傻小子!”她面露愠色。她的一半儿生命已经过完了。

“咱们不能光空谈、吃饭,坐着等死!”他跳了起来。

“去找他们吧!”她刻薄地反唇相讥,“他们会使你忘记一切。忘记,忘记一切!”她愤愤然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忘记你的生命在几天之内就要结束!



西姆跑步穿过甬道,到处寻找。他不时仅凭着似是而非的猜测,摸索通往科学家们居住地的道路。他只要一问起科学家住在哪里,周围的人们就怒火上升,惊慌和不满像潮水般倾泻出来。他们之所以来到这个可怖的世界,归根到底,是由于科学家的过错。西姆在连珠炮式的谩骂攻击下,望而却步。

他悄悄来到山洞的中厅,坐在孩子们中间,倾听成年人的谈话。这就是谈话和传播知识的时光。尽管他急躁难挨,生怕耽误时间;尽管生命悄悄溜走,死亡的迫近疾如流星―他还是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头脑需要知识来武装,而今天晚上这里就是一所学校。但是,他仍然禁不住坐立不安,神思恍惚——整个生命只剩下五天时间了!

契恩坐在西姆的对面。他的两片嘴唇薄薄的,傲气十足。

莱特出现在他们两人中间。几小时不见,她长高了,变得更加温柔可爱,步态也稳重了。她那紫罗兰色的头发更加耀眼。莱特理也不理契恩,径直坐到西姆身边,嫣然一笑。契恩面色尴尬,停止了吃东西。

人们开始谈话,声音充满洞穴。人们讲话的速度快得像脉搏——每分钟要吐出一两千个字。西姆学习着,脑子渐渐充实了。他虽然睁大着眼睛,却坠入了一场幻梦。胎儿时期的幻象又在他的面前时隐时现;山洞里人们的谈话声忽而清晰,忽而模糊。梦幻和现实,共同编织成一幅知识的壮锦。

他梦见一片牧场,绿草如茵,没有乱七八糟的砾石。黎明时分,草儿悠然随风起伏,既没有严霜酷寒的侵袭,也闻不到烤焦的岩石或者被焚毁的东西的怪味儿。他信步穿过一片青绿的牧场。前方,那颗“金属种子”驶入太空。那儿的气候温和宜人。万物都在放慢节奏,放慢,再放慢。

鸟儿在树林中欢跃。这些大树可以活一百天,二百天,五千天!万物各得其所。旭日东升之际,飞鸟不再张皇失措,扑拍着翅膀乱飞;阳光射来,树木也不再朝后枯萎倒下惊恐万状。

梦中:人类心脏的节奏舒缓平稳,不再疯狂地乱跳;他们徐徐漫步,极少狂奔。青草安然无恙,不再被大火烧个精光。人们谈起明天,总是意味着生活,而不是一谈起明天,就等于死亡。一切都是如此的亲切真实!以至当有人突然握住他的手时,他反倒误以为是做梦哩!

莱特握住了西姆的手。“你在做梦吗?”她问。

“嗯。”

“万物都是平衡的。咱们的心灵需要维持平衡。生活中充满了丑恶和不公平,咱们需要追求美好,来自我安慰。”

他的手一次又一次地猛击石板地。“我恨这一切,那是不公平的!我憧憬一个更好的世界,那个失去了的世界!为什么咱们要有知觉?!为什么咱们不能懵懵懂懂地去死,而非要看到这种畸形的世界?”他嘴巴半张,肌肉紧绷,气喘吁吁。

“万物都有自己的价值。”莱特说,“咱们也有人生的目标。它推动咱们去工作、去筹划、去探索前进的道路。”

他的眼睛像是两颗火热的绿宝石。“我慢慢地爬上了一座绿草茂密的山峰,爬得很缓慢。”他说。

“就是一个小时以前,我爬过的那座山峰吗?”莱特问。

“也许是吧!至少是相差不远的。幻梦总归比现实更加美好!”他眨眨睫毛,眯起了眼睛,“我观察着人们,他们并不在吃东西。”

“也不谈话吗?”

“对了,也不谈话。咱们一天到晚地吃,没完没了地谈;而梦里的人们却有时候闭上眼睛,摊开四肢,一动也不动。”

莱特盯住他的面孔,仔细端详。突然,一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他沉入了遐想:她的面孔变老发黑,爬满了老年的皱纹;双鬓的白发像雪花一样随风飘落,两只眼睛像是一线微光照耀的暗淡的硬币;牙齿脱落,嘴唇瘪了进去;手腕枯萎,纤纤十指像一根根发黑的芦柴,朝下垂着。西姆凝视着她,只见她的美貌正在渐渐消蚀。他直愣愣地看着她,内心充满了恐怖。忽然,他幻见自己的手也枯缩了。他一下子感到窒息,禁不住大叫一声。

“西姆,你怎么啦?!

他的唾液干枯了,只吐出几个字来:

“只有五天……”

“科学家……”

西姆抬起头来。谁在说话?昏暗中,一个高个子在说话:

“……科学家把咱们带到这个星球。到现在为止,他们浪费了成千上万条生命和无穷无尽的时间,但却一事无成。一事无成啊!算了,饶了他们吧!但是,别再为科学而献身了!请记住,你只能生活这么一次!”

那些受人厌恶的科学家到底住在哪里?经过一番学习和交谈,现在他已经做好准备去寻找他们。至少,他已经下定决心,要为自由、为那颗“金属种子”而奋斗!

“西姆,你上哪儿去?”

说时迟,那时快,西姆已经走了。他奔跑的回声在光滑的石板地上消失了。



看来,他又虚度了半个晚上的光阴。有一伙儿发疯的年轻人,不断地对他发起进攻;他屡次落入死的深渊。他们想杀死他,延长自己的生命。他们迷信的胡言乱语在他耳边回荡;他们拼命乱抓,使他遍体鳞伤。

然而,他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人。

悬崖底下的矿脉中有一处玄武岩小山洞,六个人聚集在那里。他们的面前放着一张小桌子。桌上放着一些西姆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器械。它们发出悦耳的乐音。

科学家们成群地工作。老人干重要的活儿,青年人学习、提问。他们膝下有三个小孩儿,是未来的接班人。每八天就要换一批新的科学家来研究各种问题。他们的科研成果是远远不够使用的,往往刚刚达到创造力旺盛的黄金时代,死亡就随之来临了,一个人最富于创造力的时期,在他的整个生活中大概只占十二个小时。人的四分之三的生命用于学习;接着,经历一个短暂的创造时期;然后就老态龙钟,神经错乱;最后,离开人世。

西姆走进山洞,人们回转身来。

“我们得到了一个帮手,难道这是真的吗?”年纪最大的科学家说。

“我可不信。”一位年轻的科学家说,“把他赶走!他也许是来寻衅开仗的。”

“不,慢着!”老科学家不同意,拖着赤脚一步一步朝西姆走来,“进来,小伙子。进来吧!”他那对眼睛是灰色的,迟钝,友好,充满平静。这对眼睛与上面山洞里急如星火的人们的眼睛截然不同,“你想干什么?!”

西姆话到嘴边,又犹豫不决,低下头去避开老人平静温和的目光。

“我想活下去。”他喃喃自语。

老人轻声笑了。他拍了拍西姆的肩膀。“你是个不同寻常的人?你有毛病吗?”他怀疑地看着西姆,故作严肃地说,“你为什么不去玩耍,不找时间去谈恋爱、结婚、生孩子?明天晚上,你就要进入成年;一不小心,你就会葬送青春。难道你不懂得这一点吗?”他不再往下说了。

西姆抬起头来。四目相对,双方都带有质询的含意。西姆眨了眨眼睛,瞧着桌上的那堆器械。“我能留在这儿,参加你们的工作吗?”他问。

“当然可以!”老人大叫一声,话音斩钉截铁,“你真是一个奇迹!一千天以来,大伙儿没有一个人肯自愿上这儿来!我们只好培养自己的后代当科学家,建立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团体。数数吧,六个!六个!我们只有六个人,加上三个孩子!我们一筹莫展!”老人猛地一拍石板地,“我们请人们帮忙,人们却回答说:‘去找别人吧!我们没有空!’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不知道。”西姆怯生生地说。

“因为他们是自私的。他们想活得长一些。哼,他们认为科学不能延长人的寿命!科学也许可以延长他们子孙的寿命;但是他们舍不得爱情,舍不得短暂的青春,舍不得一个个黎明和黄昏的美妙时光!

西姆斜靠在旁边,诚恳地说:“我什么都懂了!”

“真的懂了吗?”老人茫然凝视着他,又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叹口气说,“对,当然,你会懂的。我不敢期望别人也能懂得这一点。我不敢对任何别的人寄予期望!你确实是个凤毛麟角的人物。”

其余的人围住他们俩。

“我叫迪恩克。明天晚上我将要死去,由科特来接替我的职位;后天晚上,科特的职位又将由别的人来接替;然后,就轮到你了——如果你相信科学,为我们工作的话。噢,等一等!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只要你愿意,还是回到你玩耍的伙伴中去吧。你有情人吗?回到她身边去吧!生命是短促的。你为什么要为了未来而牺牲现在呢?!你应该有一个要求生活权利的青年!只要你愿意,现在就走吧!因为,留在这儿,你就会失去一切;只有工作,工作到老,工作到死!当然,这个工作是有意义的,不是吗?”

西姆瞧了一眼山洞里的甬道。远处风声呼啸,饭菜的香味飘来;赤脚的跑步声夹杂着年轻人的欢笑声,越来越使人心驰神往。西姆慢慢地摇了一下头,他的眼眶湿润了。

“我决定留在这儿。”他说。


三个日夜过去了,现在是第四天的晚上。西姆卷入了科学家的生活。他学习关于远方山顶的“金属种子”的学问。人们告诉他,“金属种子”应该叫做“飞船”。他们还告诉他:当初,飞船坠毁了,劫后余生的人们躲藏到悬崖之下,安身立命。人们迅速变老,相互争斗,只想活得长一些,却把科学知识忘记得一干二净。对每个人来说,只有“现在”才是高于一切的;在这种野蛮文明的统治之下,科技知识是不会有立足之地的!

昨天是微不足道的,但明天正在注视着人们的脸庞哩!日光的射线使人们陡然苍老,同时,却也带来了一种印象和观念混合的心灵感应术。这种心灵感应,刚生下来的儿童就能接受。“家族的记忆”本能地发展起来,保存了上一代的记忆。

“咱们为什么不能爬上山顶,走到飞船跟前去?”

“它是遥不可及的!咱们得防备太阳把咱们烤死。”迪恩克解释说。

“你们尝试采用过防热措施吗?”

“当然试过。从油膏和止痛膏,到石头的衣服和鸟儿的翅膀,都尝试过了。最近,又试用了天然的金属.不过都不能解决问题。再过一万余代以后,也许他们能够造出一种内部可以灌冷水的金属衣服来保护自己,向飞船进军。然而我们的工作进展缓慢,方向盲目。今天早晨,我刚刚壮年,着手工作;明天,我就得把一切都搁在一边,走向死亡。任何人的一日之功都是微不足道的。要是我们有一万名科学家,问题也许就可以迎刃而解……”

“我将设法登上飞船。”

“这么干,你会送命的。”老科学家说。西姆话音刚落,全洞一片沉默。人们盯住他看,都说:“你真是个自私的小子!”

“自私?”西姆大叫一声,愤愤不平。

老人伸手朝空中一挥。“我倒喜欢他的这种自私。你想长寿,要努力接近飞船,为此不惜赴汤蹈火。但是,我告诉你吧:那是劳而无功的!当然,如果你打定了主意,我也不便阻拦。我们中间的人为了多活几天,去和别人厮杀;至少,你也逃不脱和他们一样的下场——死亡。”

“厮杀?”西姆问,“这儿怎么会有厮杀?”

他不禁浑身一阵痉挛。

“明天,我就会有足够的时间教你明白了。”迪恩克说,“现在,听我的话!”

一个夜晚,又过去了。


早晨。莱特又哭又喊跑下台阶,冲进山洞,扑到西姆的怀里。她又变了,变得更加成熟,更加美丽。她抱住他,浑身发抖,说:“西姆,他们正在追踪你!”

有人打着赤脚,奔下台阶,冲进洞来。契恩站在那儿,龇牙咧嘴地笑了。他也长高了,手里捏着棱角锐利的石头。“啊,西姆,你原来在这儿?!”

“滚开!”莱特狂怒地大叫一声,朝契恩冲去。

“我会滚的,但是得先让我们把西姆带走!”契恩嘻皮笑脸地向她保证,说完又转过来对西姆微微一笑,“只要我们带走了他,他就得和我们一起战斗。”

迪恩克拖着脚步走上前来,眼睛焦急地一眨一眨,伸出干瘪得像鸟爪一样的手朝空中乱挥。“走开!”他尖叫一声,十分恼怒,“这小伙子现在是个科学家了,他和我们一起工作。”

契恩收起了笑容,“我们有更重要的工作需要他。我们要去和住在最远的山洞里的人们打一仗。”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咄咄逼人,“毫无疑问,你是会跟我们走的。西姆,对吗?”

“别去,别听他的!”莱特一把抓住西姆的胳膊。

西姆拍了拍她的肩膀,转向契恩:“咱们为啥要去打他们?”

“谁跟我们去打仗,他就可以多活三天!”

“多活三天?”

契恩肯定地点点头。“如果打赢了,我们就能活十一天,而不是八天!对方居住的悬崖的山洞里有一种矿物质,能够抵消日光的放射线,考虑考虑吧!三天!二天欢乐的漫长时光!你到底跟不跟我们一起去?”

迪恩克插话了:“你走你的!西姆得留下,他是我的学生。”

契恩轻蔑地哼了一声:“去等死吧,老家伙。今天黄昏太阳落山的时候,你就变成一堆烧焦的骨灰啦!你算个什么东西?居然敢指挥我们!我们是青年,我们要长寿。”

十一天,十一天!西姆简直不敢相信这个词儿。现在,他懂得了人们为什么要互相残杀;要是能几乎延长一半寿命,谁还会不愿意去打仗呢?能够多活这么长的时间!对了,真的,为什么不去打仗呢?!

“延长三天寿命!”迪恩克刺耳地说,“如果你赢得了这三天时间,当然不错;但要是你在战斗中送了命呢?如果,如果输了,你们怎么办?事实上,你们向来都是输的,从来没有打赢过!”

“但是这次,”契恩针锋相对地说。“我们会赢的!”

西姆犹疑不决:“咱们都是人类的后裔,为什么就不能一起住到那座神奇的悬崖之下,共同生活呢?”

契恩哈哈大笑,掂了掂手里那块棱角锐利的石块。“他们自以为比我们优越。人们一旦地位优越,总是目空一切。再说,那座悬崖的山洞很小,只能容纳三百来个人。”

额外的三天寿命!

“我跟你走!”西姆对契恩说,他决心已下。

“好极了!”契恩听到这句话喜出望外,十分高兴。

迪恩克长叹一声。

西姆转过身来对迪恩克和莱特说:“如果打赢了,我离飞船的距离就近了半英里;此外,又争取到了额外的三天,来试图接近飞船。看来,去打仗是我的惟一选择。”

迪恩克难过地点点头。“这确实是惟一的选择。我相信你,去吧!”

“后会有期。”西姆说。

老科学家看上去像是一副吃惊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好像是自我解嘲:“对了——我还能再见到你吗?不!我们永别了!”他们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

契恩、西姆和莱特一道走出山洞,其余的人也跟了出去。所有的孩子都飞快地长大,变成战士。契恩的眼神里闪烁着一种居心叵测的光芒。



莱特紧跟着西姆,为他寻找石块作武器。尽管他苦苦恳求,她说什么也不肯回去。太阳还没有升出地平线,他们跑步穿过了山谷。

“莱特,我请求你回去!”

“回去等着契恩转回来吗?”她说,“他希望你死掉,娶我做妻子。”她把头发一甩,抗议说。她的一头天蓝色的鬈发,闪动着一种不可思议的美,“但是,我要跟着你,同生共死。”

西姆脸色一沉,他身材顽长,发育成熟了;整个世界在一夜之间似乎变小了。小孩子们边寻食,边聚集在一块儿狂欢大叫。他瞧着他们,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四天之前,难道自己也跟他们一样吗?奇怪!他感到自己好像已经活了几千天一样,无数事件和思想涌入脑海,展现出一幅深邃遥远、五彩缤纷的世界的图画。简直不敢想像,短暂的生命居然会如此绚丽多彩。

打仗的人们三三两两,朝前奔去。西姆望着远处那座平地矗起的不大的悬崖。它是暗黑色的。他心中暗想;这已经是我生命的第四天了,却连一步也没有走近飞船。这时候,他听到身旁的莱特的轻轻脚步声,莱特为他背武器,采浆果;而他甚至还没有找到时间好好与她亲热过哩!

半生或者甚至是四分之三的生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除非他能打赢!打不赢他就无法完成自己的使命了。

他毫不费力地一脚高一脚低地朝前狂奔。现在正是青春觉醒的时期。西姆一边跑,一边吃,一边长大;一边长大,一边转过脸来瞧着莱特,恍惚而陶醉。莱特也连送秋波,频传柔情。西姆想:今天,我们正好青春烂漫;此刻,我们不是正在浪费青春吗?我为了一个虚幻的梦境,牺牲了一切;这难道不是个傻瓜吗?

他听到远处传来笑声。小时候,他曾经问过“人为什么要笑”。现在他可早就懂得了。人们爬上巨石,采摘碧绿的青草,品尝晨雪化成的浓烈佳酿,或者顺着舌头吮吸岩石间的浆果——这种时刻,他们就会发出与众不同的由衷笑声。

他们逼近了敌人居住的那座悬崖。



他瞧着莱特。她亭亭玉立,身姿婀娜,细嫩的脖子上可以看到胀起的血管里血液的搏动……

莱特猛地转过头来。“快看前面!”她大叫一声,“看看前面是谁来了!”

他意识到他们是在拼命狂奔,沿途轻易地抛掷着宝贵的青春,义无反顾。

“前方是一片乱石头,我看不见别的。”他边跑边说。

“瞧瞧有没有异乎寻常的石头?”

“我只看见石块……”西姆的手被莱特握住了。他的声音变得低柔,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在往下沉,万物像是一团舒适的和风,吹来美妙的梦境,“我看见一个浓荫遍地、气候温凉的山谷,里面浆果饱满,一颗颗赛似珍珠。你只要抛上一块石头,它们就会像是一阵红雨,纷纷落下。青草长得又嫩又肥……”

“我怎么没看见?!”她转过头去,加快步伐。

她脖子上有着柔软得像地衣一样的绒毛,银光闪闪,光洁得就像背阴的鹅卵石。只要吹一口气,它们就会抖动。他欣赏着这些绒毛,又看了看自己。他的手上青筋暴露,青春的力量已经开始衰退;双手捏紧,正在走向死亡。

莱特递上东西给他吃。

“我不饿。”他说。

“吃吧,你得填饱肚子。”她毫不客气地命令着,“吃饱了,才有力气打仗。”

“上帝啊!”他极度痛苦,大声吼叫,“谁喜欢战争啊!”

前方,石块像冰雹一般飞将下来,只听见“砰”的一声,有个人被砸得脑浆迸裂,倒在地上。战斗打响了。

莱特把石块传给西姆,作为武器。他俩立即冲进战场。

敌人的悬崖上,各种各样的砾石像山崩一样滚滚而下。



这时,他心里惟一的念头就是杀人,杀死别人来延长自己的生命,以便取得一个立足之地和足够的时间,伺机登上飞船。他左手握一张石盾,遮挡飞来的砾石“流弹”,一面东躲西闪找机会抓起石头回敬敌人。周围砾石如雨,噼里啪啦响成一片。莱特跟着西姆一起朝前冲去,给了他勇气和力量。两个战士在他俩的前面倒下死去了,死者的胸口皮开肉绽,露出骨头,血如泉涌。

这是一场没有希望的战争。西姆猛地意识,自己拿生命来开这场玩笑是多么的愚蠢。他们决不可能攻下这座悬崖。矢石如雨,就像一堵不透风的墙,把他们挡在外面。有十几个人被砸得脑壳碎裂,还有七八个人手臂折断。突然飞来两块花岗石,砸中一个战士的大腿,一大块肉顿时撕掉。他痛得尖声大叫,大家跌作一团,一个个绊倒在地。

西姆脸上肌肉绷紧,开始后悔前来打仗。他东窜西跳,抬起眼睛在悬崖的周围寻找栖身之所。他非常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地方躲起来,活下去。他明白自己必须干到底,但是勇气和信心却逐渐地离开了他。

莱特尖叫一声,西姆的心猛地一收,惊惶失措。他一眼看见莱特的手腕受伤了,伤口骇人地翻开,鲜血渗出指缝,往外直流。她把手夹在胳肢窝里,稍微减轻一点儿疼痛。西姆怒火中烧,按捺不住,猛地冲上前去,举起石头,一块块扔去,弹无虚发。他眼看一个个敌人中弹倒下,从山洞的高处滚到低处。西姆大声吼叫,喉咙生疼,肺部一起一伏;他疾步飞奔,只觉得两腿生风,大地在脚下飞旋。

一块流石猛然砸中西姆的头部。他顿时觉得天旋地转,连连倒退。他倒在地上,啃了一嘴沙泥。宇宙似乎融化了,化成了一座紫晶色的转轮。他躺在地上,心里明白;自己的末日已经临头了。周围的人们苦战方酣。西姆迷迷糊糊地感到莱特朝他俯下身来,用冰凉的手抚摸着他发烫的前额。她奋力想把他拖出战场,然而他躺着不动,长叹一声,叫她一个人逃命。

“别打了!”有人大叫一声。整个战场似乎一下子静了下来。“撤退!”又是这个声音,疾速下了命令。西姆侧身躺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同伴们转过身来,往回飞跑,快似漏网之鱼。

“太阳就要升起来了,我们没有时间了!”西姆注视着同伴们肌肉绷紧的背影。他们飞快地甩开双腿,一起一落往回狂奔。战场上弃尸遍地,伤兵们大叫救命。然而,人们已经没有时间来营救他们了。酷热的空气刺痛着人们的两肺,他们拼命朝山洞跑去,不然就会被太阳烧成灰烬。

太阳!

西姆看见另外有个人朝他奔来。那是契恩。莱特帮助西姆站起来。一面轻声鼓励他:“你能走吗?”

他呻吟一声:“我想可以吧!”

“那么,走吧。”她说,“先慢慢走,再逐步加快。咱们能够走回去,一定能够走回去。”

西姆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这时候,契恩已经跑到了他的面前。契恩眼射凶光,表情反常。他出其不意地猛然把莱特推到一边,抓起一块石头朝西姆的脚踝上用力一击,顿时掀去一大块肉。他干完了,闷声不响。

契恩后退一步,还是一句话不讲;龇牙咧嘴,眼露凶光,活像晚上从深山里钻出来的一头野兽。他的胸脯一起一伏,瞧瞧西姆的伤口,又瞧瞧莱特,再回过头来瞧瞧西姆的伤口。他松了一口气,说:“这一来,他可永远也回不了家了。”说罢,朝西姆点点头,“我们只好把他撇在这儿了吧,莱特!”

莱特像一头发怒的猫扑向契恩,盯住他的双眼;然后咬紧牙关,龇牙咧嘴地发出一声尖叫。她伸手朝契恩的手臂、头颈上乱抓,抓出道道血印。契恩骂了句脏话,跳将开来。她举起一块石头朝他扔去。契恩叫了一声,又跳开几码远,躲开了石块。“傻瓜!笨蛋!”他轻蔑地看莱特一眼,叫着:“跟我走!要不了几分钟,西姆就得见阎王了。走吧!”

莱特转过身来,脊背对着契恩说:“除非你肯背我,我才走。”

契恩脸色一变,眼睛里兴奋的光焰熄灭了。“时间来不及了。背了你,咱们两个都会死掉。”

莱特彻底看透了他,说:“就算是为了满足我的愿望,你背我走吧!”

契恩恐惧地看了一眼太阳,二话不说,一溜烟似的逃走了。他的脚步远去,渐渐消失。“但愿他摔断脖子!”莱特愤怒地注视着契恩的背影,轻轻地说。契恩正沿着深谷的边缘飞跑。她转向西姆:“你能走吗?”

西姆受伤的脚踝极为疼痛,整条腿都抬不起来了。他点点头,自我解嘲地说:“不消两个小时,咱们就能走回山洞啦!我倒有个主意。莱特,你背我走。怎么样?”他露出一丝打趣的苦笑。

她挽住他的臂膀。“无论如何,咱们还是得走。走吧!”

“不!”他说,“咱们待在这儿。”

“为什么?"

“这儿就是咱们的家。走也是一死,还不如死在这儿。咱们还有多少时间?”

他们俩同时抬头望着太阳,计算时间。“还有几分钟。”她回答,声音呆滞平板。她把他挽得紧紧的。

阳光洒向大地,把悬崖峭壁上黑色的巉岩染成了深沉的棕紫色。

他是多么愚蠢啊!真应该留在迪恩克身边工作、沉思和幻想。

他站在悬崖脚边,敌人的山洞下面。他鼓起腮帮,大声挑战:

“谁敢来与我对打!”

一片沉默,只有峭壁传来嗡嗡的回声。空气变得热乎乎的。

“别白费力气了。”莱特劝他说,“他们根本不会理你。”

“你们没有听见我的话吗?!”他又喊了起来。那条受伤的腿痛得直抖,他只好用那条没受伤的腿来支撑全身。他挥了挥拳头,“派个有种的来吧!我不会转身逃回家去的!我要打个漂亮仗!派一个下来,为你们全洞的光荣而战!我一定能够杀死他!”

没有回音,比刚才更加寂静。一股热浪汹涌扑来,席卷大地,旋即又退去。

“毫无疑问,哈哈!”西姆双手反背,光着身子,张开嘴巴,抬起头来,嘲弄敌人说,“毫无疑问,你们当中想必一定能找出一个不怕跛子的人来吧!?”又是一片沉默,“难道连一个也找不到吗?!”还是一片沉默,“那么是我错了。我太抬举你们了。我将站在这儿,直到太阳炙于皮肉,烤碎筋骨。我要痛骂你们这群懦夫!懦夫,你们真是无愧于这个称号!”

有人答腔了。

“我可不允许别人叫我懦夫!”一个男子的声音传来。

西姆探过身去,连腿上的伤痛也忘记得一干二净。

悬崖第三层上的一个山洞口,出现了一个男人。

“下来!”西姆催他,“下来,胖小子,来杀死我吧!”

那人怒容满面,瞪了西姆一两秒钟。他手无寸铁,慢慢地走下山径。顿时,悬崖上每一个洞口都挤满了看热闹的脑袋。他们是这幕话剧的观众。

那人走向西姆。“咱们将恪守决斗的规则。你懂得这些规则吗?”

“我将边打边学。”西姆回答。

这话使那人笑逐颜开。他气势汹汹地瞧着西姆,但是不带恶意。“我就告诉你这一点,”他慷慨大度,毫不保守地说,“如果你死了,我会给你的未婚妻找一个地方住。让她自由自在地生活;因为她是你的妻子,你是个好小伙子。”

西姆立即点了点头。“我准备好了。”他说。

“规则很简单。我们用石头作武器,不用拳头打。岩石和太阳总会叫咱们中间的一个离开人世的。现在,就开始吧——”


地平线上,太阳微微露了露脸。“我的名字叫W。”西姆的对手自我介绍,同时漫不经心地拾来一把石块和卵石,掂了掂分量。西姆也拾起一把石头,照葫芦画瓢。他已经好多分钟没有吃东西了,感到很饿。在这个星球上,饥饿是人类的灾星;他们的肚子老是饥肠辘辘,永远需要没完没了的食物。他的血液无力地流动着;血管发热、舒张,带来阵阵刺痛。他的胸部上气不接下气地一起一伏。

“打呀!”悬崖上三百观众一起大吼,“快打呀!”男人、妇女和小孩儿列成一排,站在悬崖的岩石上,骚动喧嚷,“快打,快打呀!”

像是受了人们的召唤,太阳跃出了地平线。两个敌手像被一块扁平滚烫、哧哧作响的石块砸了一下,不约而同地连连摇晃。热焰逼人他们赤裸的大腿和上身顿时渗出汗珠。他们的脸和手都像镜子一样闪闪发光。

W 瞧了太阳一眼,换了换身体的重心,好像不忙于开战。然而他招呼也不打,悄悄地用拇指和食指猛然把一块卵石弹了出来,打中了西姆的面颊。西姆摇摇晃晃,朝后退去,受伤的腿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胸口也感到一阵连锁的痛楚。

W 悄悄地几步滑过来。他的魔术师般的手里又发出几把看上去不能伤人的小石子。它们“吱吱”地擦过天空,每一块都命中目标,打中了西姆的神经中枢。有一块击中胃部,十来个小时里吃的东西差点儿全都吐出来;第二块打中额头;第三块打中脖子。西姆跌倒在滚烫的沙地上,双膝“噗”的一声跪倒在坚硬的地上。他面无人色,双眼发直,眼皮直眨,热泪盈眶。然而,就在倒下之前的一刹那,他猛力甩出一把石子。

石块呼呼作响,擦过大气;只有其中的一块击中了W,但是这块石头打中了眉心。W 一声惨叫,双手立刻捧住了那只受伤的眼睛。

西姆想悲叹,又想苦笑,但是忍住了。真是出乎意外的转败为胜!对方的眼睛!那会使他赢得时间。“啊!上帝!”他这样想,“在这个世界上,时间就是一切!”他顿觉胃里作呕,喘不出气来,“上帝,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吧!只要一点儿就够了!”

W 睁着一只眼睛痛苦地摇摇晃晃抓起石块,朝西姆扔去。西姆打了个滚儿,躲开飞来的石块。这回W 的命中率可不高了:石头全部飞到了一边去。即使有几块打着西姆,也只是强弩之末,失去了分量。

西姆用力半抬起身来,瞧了一眼莱特。莱特也正在瞧着他,嘴里咕咕哝哝为他祝福,给予他勇气。西姆汗流侠背,像是刚刚淋了一场雨。

太阳已经跳出了地平线。可以闻到一股热气。石块晶亮反光,就像是一面面镜子。沙粒沸腾翻滚,一幅幅幻影浮动,遍布山谷。W 不再是一个,他分身为十二个幻象,笔直地站着,准备再一次投掷石块。白昼的威胁来了。十二个形体各异的斗士闪闪发光,又像一面面鸣响的铜锣在西姆的眼前跳跃。

西姆气喘吁吁,满心绝望。他张开鼻孔呼吸,感到空气仿佛在燃烧;他嘴唇干裂,吸进的不是氧气,而是火焰;肺里像无数的火把在燃烧。他显得非常枯槁衰弱,毛孔里渗出的汗珠,立刻就被蒸发。他愈感体力不支。幻觉中看到自己变得跟死去的父亲一模一样——老迈,瘦小,萎缩!沙地在哪里?他还能动吗?啊!整个世界在他的脚下旋转,移动!现在,他站起来了。

悬崖上传来一阵模模糊糊的声音。悬崖上观众们的脸被太阳烤得通红。他们张大嘴巴,略带嘲弄,为W 打气:“站起来,W!节省你的力气!直起身子来!出一身汗!”他们催促W,W 站了起来,轻轻地慢慢摇晃。天边射来一道灿烂炽热的阳光,掩映着他摇来晃去的身影。“W,别动!节省你的力气,鼓起你的勇气!”

“考验!考验!”悬崖上的人们乱叫,“啊,太阳的考验!”

这是最艰苦的战斗。西姆满怀痛苦,斜了一眼自己出生的那座悬崖,它已经在幻觉中变了形。他似乎看见了爸爸和妈妈。父亲面容颓丧,绿色的眼珠闪烁发光。妈妈的头发像一团灰色的烟云在滚烫的热风中飘荡。他得站起来去找他们,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尽尽儿子的孝心。

西姆听见莱特在后面呜呜啜泣,她已经倒在沙地上了。她的肉体在沙地上滚动,发出一种“哧哧”声。他不敢转身。一转身,他也许就会支持不住,猛然倒下,永远堕入黑暗和痛苦之中。

他双膝一软,心想:如果倒下去,我就会躺在这儿直到化为灰烬。W 在哪里?离开他几码远的前方,W 浑身是汗,弯着腰灵巧地朝前走着,似乎有谁用一把能砸毁一切的锤子不断地往他的脊背上敲打。

“倒下去,W,倒下去!”西姆暗中祈祷,“倒下,倒下去!你倒下了,我就可以走到你前面去!”

但是,W 并没有倒下。他的左手一半松开,一块块卵石滑落到滚烫的沙地上。他的嘴唇龟裂,唾液干枯,两眼通红。但是,他没有倒下,求生的欲望给他以支持的力量;似乎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吊住他的身体,不让他倒下,

西姆单膝跪倒了。

“啊,好啊!”悬崖上传来熟悉的喊声。他们等着看他死去,西姆抬起头来,机械地报以一种精神病人式的微笑,就好像他是一个扮演白痴的演员。“不行,不能就这样完了!”他晕头转向,但还是坚持着站了起来。他疼痛过了头,感到浑身麻木。嗖嗖声、吱吱声、嗡嗡声,充斥大地。一股热浪像是舞台的帷幕,无声无息,从天而降。万籁俱寂,只有一种永远不会消失的营营声。西姆的眼前出现了五十个W 的幻象——他浑身是汗,眼睛肿大,面颊下陷,嘴唇枯皱,就像是风干的果皮。然而,吊住他的那根线还是没有断。

“现在,”西姆烘干的舌头舔了舔发光的牙齿,呆呆地说,“我要倒下,躺着做梦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种慢悠悠的沉思的喜悦。他什么都准备好了。他知道那是不可避免的。他抬起头,想看看是不是还有观众在瞧着他。

他们全都走了。

除了一两名勇敢分子,太阳把所有的人都赶回了山洞。他哈哈大笑,像个醉汉,瞧着汗水从干枯的手上一滴一滴落到沙地上,立刻被酷热蒸发了。

W 倒下了。

那根吊住W 的线断了。他俯身倒下,嘴巴里喷出一口鲜血,神经错乱,眼珠翻白。

W 倒下了,他的五十个幻象也随之消失了。

风声如歌如诉,吹遍山谷,西姆瞧见一个蓝色的湖泊,湖旁有条淡蓝色的小河流,来供给水源。河边是几幢低矮的白色房子,人们进进出出。房子周围绿树参天,幻觉中河旁的大树比七个人还高。

“现在,”西姆对自己说道,“我可以心甘情愿地倒下死去了。死——在——这——个——湖——泊——里。”

他朝前倒下去。

突然,有一双手猛地在空中抱住了他。西姆不由得浑身一震。那双手把他高高地举到干燥的空中,像是挥动一只闪亮的火把。



“死是多么奇怪啊!”他想。一片黑暗遮住了他的双眼。



有人朝西姆的脸上泼凉水,他苏醒了过来。

他恐怖地张开眼睛。他的头枕在莱特的大腿上,她正往他的嘴巴里喂食物。他感到极度饥饿和疲劳,但是恐惧驱散了饥饿和疲劳。他竭力探起身来,看见前面是一座陌生山洞的轮廓。

“今天是几号?”他问。

“安静些,别说话。今天就是你打仗的同一天。”她说。

“同一天?!”

她滑稽地点了点头。“你没有死,这是W 的山洞。咱们现在住到了黑色悬崖的下面,可以多活只天。你这下满意了吗?躺下吧!”

“W 死了吗?”他气喘吁吁地躺下了,心脏噗噗地跳动。他慢慢地松了一口气,“我赢了,我赢了!”他喘息着。

“W 死了,咱们也差点儿完蛋,他们及时把咱们抬进了山洞。”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东西。“咱们一分钟也不能浪费。咱们必须恢复体力。我的腿……”他瞧着自己的腿,又试了试。他腿上裹着一团黄色的草,已经不再作痛了。同时,他心跳加快,恢复正常。裹着绷带的伤口也不再化脓了。他想,黄昏之前,我必须变得身强力壮!必须这样!

他站起身来,一拐一拐绕洞而行,活像一头陷入囚笼的野兽。他感觉到莱特在看着他。他不敢和她的目光相遇。最后,他艰难地转过身来。



她柔声插话问:“你不是想登上那艘飞船吗?今天晚上就出发吗?太阳落山就走吗?”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回答:“对了!”

“不能等到明天早晨再走吗?”

“不!”

“那么,我跟你一起去。”

“那可不行!”

“如果我跟不上趟,也不要你管!这儿,不是我待的地方。”

他俩对视良久。他疲倦地耸了耸肩。

“好。”他终于同意了,“既然我没办法阻止你,那咱们就一块儿去吧!”


他们守候在新的山洞洞口。太阳落山了,岩石冷却,人可以行走了。远山顶上,飞船闪闪发光。现在是时候了。他们应该跃出洞口,奔向飞船了。



天色欲雨。西姆回忆起一个个大雨瓢泼的夜晚——他眼看着雨水涨成小溪,小溪汇成河流,河流切割谷地。河流的方向是有规律变换的:今天流向北方,明天流向东北,后天就会流向西方。洪水不断切割着山谷。地震和雪崩填满了旧河床,第二天洪水又把谷地重新切成一块一块。河流?河的流向?这个问题在西姆的脑海里久久徘徊。也许,有可能……好吧,他准备拭目以待。

西姆意识到了自己的脉搏在减缓。在新的悬崖之下,万物的生活节奏都减慢了。这是矿物质的神通,阻止了太阳射线的渗透。生活仍然节奏飞快,但是毕竟比以前要慢得多了。

“跑吧!西姆!”莱特叫着说。

他们俩冒着不是烧死就是冻死的危险,飞跑出洞,奔向远方的飞船。飞船,在召唤!

他们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跑得像现在这么快,脚步“得得”地踏在椭圆形的巨大的卵石上,踩得震天价响。他们跑下谷底。沿山脊而上,又继续沿谷地前进。他们尽自己的肺活量,拼命呼吸。那座黑色的悬崖逐渐看不见了——他们再也不可能回去了。

为了节省时间,他们光跑步,不吃东西。他们在山洞里预先已经撑饱了肚子。现在,跑就是一切。他们双腿起落,两臂摆动,肌肉颤抖。野外温度下降,空气温馨宜人。

“他们在瞧着咱们吗?”



西姆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但他还是听见了莱特上气不接下气的问话。

是谁在瞧着他们?西姆心里当然明白——那是悬崖上的人们。古往今来,多久才能看到这么一场与时间争长短的竞赛?一千天,一万天?多久才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试图飞奔越出深谷,穿过凉爽的平原?情侣们会不会停止欢笑,注视这一对像小不点儿似的男女青年奔赴命运?大嚼新鲜浆果的孩子们会不会停止玩耍,瞧着他们反抗时间,向前狂奔?迪恩克是不是还活着?他会不会蹙紧双眉,闭上眼睛,软弱无力,声调粗鲁地朝他们呼唤、向他们摆手?人们会不会骂他们是傻瓜白痴?一片谩骂声中,会不会有人为他们祈祷,祝愿他们成功地到达那艘飞船?

西姆飞快地瞥了一眼天空。夜幕将临,暮色渐深,乌云从天外飞来在他们前方约两百码的地方,一道闪电划过山谷,照亮远山,一股臭氧的味道弥漫长空。

“还有一半路程。”西姆气喘吁吁。他瞧见莱特侧过头去,瞧着她生活过的地方,流露出无限的向往。“现在是抉择的紧要关头,如果返回还来得及!错过了机会,那就……”

雷鸣响彻群山。风暴刮起来了,愈来愈大,愈来愈猛,天空像是裂开了一条又深又宽的裂缝。雨点夹着闪电,打在莱特白嫩的肌肤上,霎时间,她的头发全给雨淋湿了,闪闪发亮。

“现在已经太晚了!”她一声大喊,盖过了“得得”的跑步声,“咱们只好一心前进了。”

确实,太晚了!西姆估摸着距离,心里明白:现在,再也不可能退回去了!

他伤腿作痛,只好放慢脚步。风刮得很紧,吹得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不过,风是从背后的悬崖那里吹来的,反而能对他们的前进助一臂之力。他希望这是个好兆头,但事实不然!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显示了他在时间的估计上犯了极大的错误。时间越来越少,而离飞船却还有一大段不可逾越的即离。西姆跑步的速度越来越慢,两条腿都不听使唤了,他心里暗暗恨自己,痛苦的热泪夺眶而出。

他知道莱特也有同感,不过她还是跑得飞快,几乎脚不着地,就像是一只白鸟。他听到她呼呼喘气,就像一把锋利的宝刀在刀鞘中呼啸作响。

天,已经半黑了。初升的明星透过厚厚的云层,闪烁夜空。闪电一耀,照亮了面前的小路;一场迅猛异常的暴风雨夹着雷电,倾盆而下。

他们脚下打滑,踏在溜滑的鹅卵石上继续前进。莱特摔了一跤,她爬起来,愤怒地咒骂着。她摔伤了,浑身都是泥浆。倾盆大雨把她淋得浑身湿透。

大雨瓢泼,声如雷震。雨迷住了西姆的双眼,沿着他的脊背淌下,流成一条条小河。西姆难过得直想哭。

莱特又跌倒了,再也爬不起来。她胸脯一起一伏,拼命喘气。

他搀扶着她说:“跑吧,莱特,咱们一起跑吧!”

“西姆,离开我,奔你的前程吧!”雨水灌满了她的嘴巴,到处都是雨水,“别管我了,跑吧!”

他浑身冰凉地站着,四肢无力,精神萎顿;希望的火焰闪烁了几下,终于熄灭了。冷雨倾盆,笼罩一切。世界一片黑暗和绝望。

“咱们一道前进吧!”他说,“走一会儿,休息一会儿。”

他们像幼儿学步,朝前走了五十来码,前面有个深谷,涨满了大水。水势汹涌,声如雷震,朝地平线滚滚冲去。

西姆拖着莱特拼命朝前走;突然,他大叫一声:“一条新的河道!”他手指前方,“河流每天切割出一条新的河道。莱特,快看!”他朝着洪水俯下身去。

他抱住她,跳入水中。

他俩挣扎着浮出水面,像两块小木片在洪水中随波逐流。水灌满了他们的嘴巴和耳朵。西姆死命抓住莱特的手指,河水冲得他俩站不住脚,连连翻滚。河的两岸,急速倒退。西姆看见高空闪耀着星光,一股新的求生欲望又强烈地在他的心里萌发了。不错,他们本人确实是再也跑不动了,但是洪水会把他们送到前方。

激流把他们冲向一堆巉岩。他们的身体撞击着岩石,双肩像裂开了一样,腿也擦伤了。这条新形成的小河卷带着他们前进。“瞧,这儿!”西姆大叫起来,声音盖过了接二连三的雷电声。他欣喜若狂,把稳方向,朝深谷的对岸游去。飞船就停靠在眼前的那座山峰上,他们必须及时登岸,可不能擦着山脊被洪水带走。激流滚滚向前,他们拼命挣扎,翻到了岸边。西姆一跃而起,抱住一块突出的岩石,伸出双腿,挡住莱特;然后,一步一步往上爬。

他们刚刚爬上岸,突然大雨骤收,风暴停止,乌云散开,天空澄清。万籁俱寂中,风声像是什么人在絮絮耳语。

“飞船!”莱特躺在地上叫着说,“西姆,飞船!这就是那座山峰,那艘飞船!”

这时候,寒流袭来了。那是致人死命的寒流。

他俩硬撑着,摇摇晃晃地爬上山去。寒冷像一种化学气体透过肌肤,进入血液。他们冻僵了。

飞船就在他们前面,刚刚受过大雨的冲刷,闪闪发光。那是一场梦吧?西姆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不敢相信他们真的到了飞船的前面!距离它,只有两百码!不,一百七十码!

地上开始结冰。他们连连滑跤,背后的那条河流冻成了一条暗白色的冰龙。天外几滴残雨飞来,硬得像小石块儿。

西姆刚走到飞船的舱前,又跌倒了。他真的摸到了它!摸到了飞船!他听见莱特声音嘶哑,呜呜哭泣。这就是那艘飞船!古往今来,有谁曾经来到过它的身边?今天,他和莱特实现了这个伟大的创举!这时候,他的脉管也变得冰凉,凉得就跟空气一模一样。

飞船的舱门在哪里?

他们飞奔,搏击洪水,差点儿淹死;他们流汗,诅咒,拼命干;他们到了山上,爬到了飞船前面,摸着它的外壳,他们高兴得狂呼大叫——然而,到头来,他们居然找不到舱门,不能进去!

他竭力控制自己。“绕着船休摸摸看,慢慢地仔细摸索。”他告诫自己,“不过,也不能太慢了!”他的手摸着冰凉的船壳,一点儿一点儿摸过去,手上出的汗几乎都冻成了冰块。莱特也从船的另一头一点儿一点儿摸过来。寒冷像一只拳头,把他俩捏在掌心。现在,这只拳头开始收紧了。

舱门!

金属,冷冰冰、永远不朽的金属!密封的船体上有一条小小的缝儿!西姆不顾一切,猛力推门。他感到肠胃结冰,手指麻木,眼睛也一半儿被冻住了。他猛撞,他大叫,他摸索着那扇金属的门。“开门!开门!”他努力摸索着,突然听见“咔嗒”一声,有什么东西被他撞开了……

只听见全属脱开橡皮塾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空气密封门“呀”地一声被轻轻推开,而前是一片漆黑。

西姆瞧见莱特冲进舱门,倒进一间发亮的小卧舱里,他拖着脚步,跟着她茫然走了进去。

那扇封了铅的密封门,在他们的背后自动关上了。他突然感到一口气也透不过来,心脏跳动急剧减慢,几乎停止不动了。



现在,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们被禁闭了。他跪倒在地,简直要闷死了。

他希望能从中得到拯救的那艘飞船现在正在减慢他的脉搏,破坏他的思维,置他于死命。一股对死亡的恐惧,朦朦胧胧地袭上西姆的心头。他心里明白,自己死到临头了!

一片黑暗。



在思索和挣扎中,他昏昏沉沉地感觉到时光在流逝。他竭力想使自己的眼睛能够重见光明,心跳重新加快;但是,他血管里的血液流得很慢。他听到自己的心脏跳一下,停一会儿;再跳一下,又停一会儿;再跳一下,又停一会儿,然后再跳一下——心脏像是被麻痹了,每跳一下就有一次间隔。

他全身麻木,手、脚、指头都不能动。他想抬一抬睫毛,也好像重如千钧。他甚至没有力气转过脸来,看一眼躺在身边的莱特。

传来她有节奏的呼吸。那声音,像是一只受伤的鸟儿拍打着它干燥的翅膀。她躺得非常近,他几乎能感觉到她的体温;然而,咫尺天涯,她又好像躺在遥远的地方。

“我的全身越来越凉。”他想,“这就叫死亡吗——减速的心脏,发凉的躯体,缓慢的血液,迷惘的思想?”

他双眼盯住飞船的舱顶,来回扫视那些由复杂的机器和软管组成的控制系统。关于飞船的知识——飞船的作用和它的原理——一点儿一点儿渗进西姆的脑海。他瞧着这一切,疲乏涌上了心头。一切都慢了下来,慢了下来……

舱里有架机器,上面装着一只白光闪闪的刻度盘。

它是派什么用处的?

他苦苦思索,就像是人在水下挣扎一样。

人类曾使用过这个刻度盘。人们需要它,曾经触摸过它。人类安装了这个刻度盘,修理过它。建造、安装、修理、接触和使用之前,人类就在它的身上寄托了自己的梦想。这块刻度盘上有制造的数据,用途的介绍。它的形状就好像是梦中曾见过一样,告诉了西姆它的作用。只要时间充裕,把它上下左右看个遍,西姆就能弄懂一切。他忽然开了窍,仔细抚摸机器的各个部分,进行分析。

这个刻度盘是计算时间的!

刻度上标着几百万个小时!

真是不可思议!西姆眼睛睁得大大的,布满血丝,闪闪发光。人类哪里会用得着这么一台仪器呢?

西姆血液奔流,眼皮乱跳,他闭上眼睛。

恐惧占据了他的身心。一天过去了。“我躺在这儿,”他想,“一动也不能动,生命却悄悄地溜走了,青年时代马上就要结束。还要过多久,我才能自由行动?”

透过飞船的舷窗,他看见黑夜过去,白昼来临;白天过去,又是黑夜。天空中,星星在冷冰冰地闪烁跳跃。

“我将在这里躺上四五天,萎缩衰老。”他想,“在这艘飞船里,我一动都动不了。要是现在我在家里,待在悬崖巉岩之中,享受短暂生命的欢乐时光,那该有多好啊!到这儿来,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失去了一个个美妙的黎明和黄昏。尽管莱特就躺在我的旁边,我却永远也不会有机会亲近她了!

他神志恍惚,心旌飘摇。他的思想在金属的飞船里乱撞,他从船体的结合部闻到了一股刺鼻的味道。他听见船壳夜里缩小,白天胀大,发出“嘎嘎”的声音。

黎明!

啊,又是一个黎明!

今天,我已经完全长大成人了。”他想到这一点便咬紧牙关,命令自己,“我一定要站起来,我一定要动弹一下!我一定得享受享受生活的欢乐!”

但是,他还是动不了。他感到血液从一个心室流到另一个心室,慵倦地流动着,流遍他那麻木的躯体;他的肺部一起一伏。

飞船越来越暖和了。不晓得哪一台机器发出“咔嚓”一声响,温度又自动地下降了。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味弥漫了全舱。

夜幕降临,接着又迎来了黎明。

他躺着,眼睁睁地又看着四天的生命溜走了。

他并不想挣扎,那绝对无济于事。生命,快要完了。

现在,他再也不想回过头去了。他不想看到莱特的面孔变得和他那受尽折磨的母亲一样——眼睫毛成了灰色的尘土,眼睛像是压扁的黄沙色的金属,两颊好比腐烂的石块。他不想看见她的脖子成了烤焦的黄草绳,纤手化作火上缭绕的轻烟,胸脯好像枯焦的果皮,头发犹如带茬的潮湿的灰草!

他自己变得怎么样了?看上去像个什么样儿?下巴凹下,眼窝深陷,额头遍布深深的皱纹——是不是这么一副模样呢?

西姆的体力开始恢复。他的心跳很慢,慢得简直不可思议,每分钟才一百来跳。西姆自己也感到好笑。他浑身凉飕飕的,思想活跃,舒服极了。

他把脑袋歪向一边,一眼瞥见莱特,不由得两眼发直,大吃一惊。他发出一声狂欢般的大叫!

她年轻貌美,不减当年!

她也在瞧着他,但是浑身无力,说不出话来。莱特的眼睛像是两颗银白的纪念章,脖子柔软得像孩子的手臂,头发像一团蓝色的火焰。她的身子充满活力,头发闪闪发光。

四天过去了,她依然年轻……不,应该说:比他们登上飞船的时候还要更加年轻。她青春常在,风华正茂!

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

他问的第一句话是:“咱们到底在这儿待了几天?!”

她谨慎地回答:“我不清楚。”

“咱们还是那么年轻!”

“那是飞船救了咱们。它的金属外壳挡住了太阳,隔离了太阳的催人变老的射线。它保护了咱们。”

她把眼睛移开,若有所思:“如果咱们待在这儿……”

“咱们将永远年轻,青春常在!”

“六天?十四天?二十天?”

“也许,还要更长!”

莱特躺在那儿,一声不响;过了好长一会儿,她说:“西姆!”

“怎么?”

“咱们留在这儿吧!再也不要回去了!一回去,你很清楚将会有什么样的祸事临头……”

“清楚?那倒不一定。”

“咱们立刻又要变老了,不对吗?”

他避开她的目光,瞪着天花板,瞧着时钟正在转动的指针。“你说得对,咱们会变老。”

“这样的后果,不堪设想!咱们只要一走下飞船,马上就会受不了!”

“也许会吧!”

又是沉默。他试着活动四肢,舒展筋骨。他饿极了。

“人们正在翘首盼望,等待咱们回去!”他说。

“咱们认识的人都己经死光了。”她说。这句话使西姆深受刺激,差点儿透不过气来。莱特又说:“或者几小时之内就会死去。咱们知道的一切都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

西姆的脑海里浮现了一幅画面,只见达克弯腰曲背,老态龙钟。西姆摇了摇头,像是要驱散这幅令人不快的幻象。“他们也许是已经死了。”他说,“但是,还有别的人才刚刚生下来哩!”

“可是,咱们连认也不认识他们!”

“尽管不认识,但他们总还是我们人类的后裔吧?”他说,“如果咱们不去帮助他们,他们活上八天或者十二天之后,就都要死去。”

“你管不了这么多!西姆,咱们是年轻的;只要咱们自己永远年轻,别的管他呢!”

他不想再听她说下去了。待在飞船里,永远年轻——那个念头实在太诱人了:“我已经比别的人活得长多了。”他说,“我需要工人,需要他们来修理好这艘飞船。现在,咱们俩去寻找食物吧!看看这艘飞船是不是能够启动。我一个人恐怕没办法使它启动。它太庞大了,我需要人帮助。”

“但是,回去就意味着重新跑那么长的一段路。”

“这我明白。”他虚弱地站起身来,“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回去!”

“你用什么办法把人们带到这儿来呢?”

“咱们可以利用那条河流。”

“要是河流改变了方向呢?”

“我可以等待,一直等到它流向这里为止。莱特,我不得不回山洞去!迪恩克的儿子正在引颈盼望,盼我归去;我的姐姐,你的弟弟,都老了,就要死去,他们也在等待希望能和咱们作最后的诀别……”

过了好一会儿,他听见莱特动了动身子,拖着脚步走过来了。她把头贴在西姆的胸前,闭上眼睛,抚摸着他的胳膊说:“原谅我吧,我错了。你是应该回去,我太自私了。”

他笨拙地摸了摸她的面颊说:“我理解你的心情,因为你也是人。咱们之间还谈什么原谅不原谅呢?!”

他们找到了吃的东西,从飞船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飞船里空无一人,只是在控制室里,他们找到了仅有的一具尸体。这人一定是机长。当其他人跳上“宇宙救生飞艇”驶入太空逃命的时候,机长单枪匹马驾驶着飞船迫降着陆。迫降的时候,飞船的航空器撞坏了;飞船落到了一个山头上,与其他坠毁的飞船残骸遥遥相对。然而,飞船刚刚着陆,机长就死了(也许是因为心力衰竭的缘故)。飞船留在山头上,免遭了洪水之灾;人类对它可望而不可即。它像一只鸡蛋一样完整,但是寂然没有一点儿声响。那艘飞船就这样躺了不知道几千个日日夜夜!要是那个机长当时没有死去,西姆和莱特的祖先的生活就会大为改观。西姆浮想联翩,仿佛真的听到了遥远的不祥的战云震荡。那场仗是怎么打起来的?谁打赢了,还是两败俱伤,谁也不管那些战士了!哪一方是正义的?谁又是敌人?西姆所属的一方是有罪的,还是无辜的?他们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西姆观察着飞船,心情十分急迫。他对飞船的性能一无所知;但是当走到舱门前面,摆弄了那些机器一番之后,他开始懂得了其中的奥妙。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缺船员”了。一个人是没办法使整个飞船启动的。他伸出手去搁在一台形似猪嘴的圆桶状的机器上面。突然,他的手猛地缩了回来,就像是给火烫着了似的。

“莱特!”

“怎么回事?”

他又用手碰了碰那台机器,兴高采烈地摸来摸去。他的手剧烈地颤抖,嘴巴一张一闭,眼泪夺眶而出。他瞧着机器,抚爱地摸着;然后又瞧了瞧莱特。

“有了这台机器……”他大喜过望,简直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似的轻声说,“有了,有了这台机器,我就可以……”

“可以怎么样,西姆?”

那台机器里有个形状像杯子一样的玩意儿,里面有一根杠杆。西姆把手伸进那只杯子。他们从舱顶望出去,可以看见远方的悬崖巉岩连绵不断。“咱们刚才还在发愁,恐怕河水不流过这座山岭,对吗?”他一面问,一面压制不住狂喜的心情。

“是的,西姆,不过……”

“河水一定会流到这儿来。今天晚上,我肯定可以回来!我将把五百个人统统带来!因为用这台机器,我可以在谷地劈出一条河床,一直通到咱们住的悬崖前面。然后,黄昏水涨的时候,河水就会把我和别的人一道飞快地送回来!”他抚摸着机器圆形的外壳,“刚才,我伸手一摸的时候,灵感顿时降临。我一下子就了解了它的功能和用途。你瞧!”他放低了那根杠杆。

一道白光射出飞船,尖啸一声,划破长空。

西姆在地上一点一点割出河床,毫厘不差,通往归途。傍晚只要暴风雨一来,河床里马上就会灌满洪水。这时候,夜晚已经将尽,白天就要来临。日光开始向黑夜发动蚕食进攻。



西姆决定一个人回去,莱特待在飞船里,以防备意外的情况发生。乍一看来,西姆是不可能跑回去的。早晨,没有河水来缩短他的旅程,送他到目的地——他不得不凭借短暂的黎明跑步穿过整个山谷。这样的话,他就决不可能安全抵达目的地,因为太阳在半路就会把他烧成灰烬。

“惟一的办法就是赶在拂晓以前出发!”

“这样一来,你又会被冻死了,西姆!”

“瞧!”他调整了一下机器。这台机器已经帮助西姆在谷地里划出了一条新的河床。他抬起机器光滑的枪口,按了一下杠杆,又把它放了下来。一团烈火朝悬崖的方向射去。西姆的手指按住一排控制按钮,使火焰的喷射保持三英里的距离。一切干完之后,他转过身来,瞧着莱特。“可是,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莱特说。

他推开密封门。“现在离黎明还有半个小时,外面严寒刺骨。但是,如果紧靠着这束火光平行跑步的话,我就能从中获得热量,保住性命了!”

“不过,那似乎并不很保险。”莱特反对说。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保险’两个字!”他朝前走了几步,

“我在黎明前半个小时起跑,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到达悬崖了。”

“然而,要是你在跑的时候,机器突然坏了呢?那怎么办?”

“咱们最好还是别去转这种不占利的念头吧!”他说。

一眨眼工夫,他走了出去。他拖着脚步,胸口像是给谁踢了一脚。他的心脏几乎要炸开来了。周围的世界又一次迫使他进入了快节奏的生活。他感到脉搏加快,血液奔流。

夜,寒冷死寂。飞船射出来的热光划过斧地,营营作响,十分暖和、实在。西姆紧靠这束白光,朝前跑去。要是在奔跑中,他一脚踏空,那就会……

“我会回来的!”他大声地对莱特叫着。

西姆沿着热光,向前跑去。



清晨,山洞里的人们看见一个长长的橙黄色人影,伴随着一道奇异的白光,凌空而来。人们有的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惊恐万状,呻吟啜泣。

终于,西姆到达了他度过童年时代的那座悬崖,只看见许多人聚集在那里。这些都是陌生人,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这时,他猛地意识到了想在这儿遇到熟人的念头,本身就是多么的荒诞可笑!有个老头儿站在悬崖上盯住他审视。“你是什么人?”老头儿大声地问,“你是从敌人的悬崖那里来的吗?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西姆,老西姆的儿子!”

“西姆!”

悬崖上有个老太婆尖叫一声,一跛一跛地从石头路上跑下来。“西姆,西姆,真是你吗?!”

西姆瞧着她,十分困惑。“我可不认识你呀!”他咕哝着说。

“西姆,你真认不出我了吗?啊,西姆!我是达克呀!”

“啊,达克!”

他感到一阵心悸。她扑到他的怀里。这个浑身发抖、老态龙钟、眼睛半瞎的老太婆,原来就是他的姐姐!

悬崖上又出现了另一张面孔。它冷酷而又狰狞。这个人瞪着西姆,大声狂叫:“把他赶出去!”老头儿大叫一声道,“他是从敌人的悬崖里来的。他住在那儿,居然还是那么年轻!投过敌的人,决不能让他再回到咱们中间。你这个叛变的畜生!”说罢,他扔了一块大石头下来。

西姆拉着达克,跳到一边。

人群骚动。他们举起拳头,奔向西姆,群情汹汹。“杀死他,杀死他!”老人咆哮。西姆弄不明白,这人究竟是谁?

“站住!”西姆对大家举起双手,“我是从飞船上来的!”

“飞船?”大伙儿一听,放慢了脚步。达克紧紧地依偎着西姆,抬头望着他那张年轻光洁的面孔,也不禁迷惘不解。

“杀死他,杀死他,杀死他!”老头儿哇哇乱叫,又举起另一块岩石。

“我可以让你们多活十天,二十天,三十天!”

大伙儿站住了,嘴巴张得老大,眼睛里流露出怀疑的神色。

“三十天?”人们一传十,十传百,“那是怎么回事儿?”

“跟着我回到飞船里去。进入飞船,咱们就可以永远活下去!”

老头儿高高举起一大块岩石,正要砸下来。突然,他一口气接不上来,猝然中风倒下了。他和石块一起滚下来,滚到西姆的脚边,死去了。

西姆俯身仔细观察那具尸体。老头儿的眼神凶蛮,死气沉沉;嘴唇松弛,挂着一丝讥讽的笑容;身体皮开肉绽,一动不动。

“啊,这是契恩!”

“对了。”站在背后的达克用一种嘶哑奇特的口吻说,“这就是你的死敌——契恩。”

入夜,两百来个人开始向飞船进军。洪水流进了新划成的河道,途中大约近百个人不是淹死就是在严寒中掉队失踪了;但是,剩下的人都跟着西姆跨过重重艰险,到达了飞船。

莱特正在翘首以待,她立刻大开舱门。

几个星期过去了。悬崖下,又是几代人死去了。飞船里,科学家和工人却在紧张地工作。他们熟悉了飞船的功能,研究了它的零件。

最后一天,二十多个操作人员各就各位,开始启动飞船。一场命运攸关的宇航,即将开始。

西姆的手指放到了控制电钮上。

莱特走过来,坐到他身旁的地上。她把头枕在他的膝盖上,眼睛眨了眨,神思恍惚。“我刚刚做了一场梦。”她凝视着远方说,“梦见我自己待在一个寒热两极分化的星球上,在一座悬崖的山洞里生活。那里,人们迅速衰老;从出生到死亡,不超过八天。”

“多么荒诞不经的一场噩梦啊!”西姆说,“人类决不能在这种梦魇中生活下去!现在,你已经醒来了。”

他轻轻一按电钮。飞船启动,驶入太空。

西姆的话是对的。

噩梦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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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答案居然被举报政治敏感( '▿ ' )还被勒令修改,我真是醉了

~~~~~~~~正文昏割线~~~~~~~

没有人提《银河系漫游指南》吗?对于宇宙真理、对于终极、对于哲学最终解的设定简直秒杀一切小说,而且这个设定还干脆利落、质朴简约、朗朗上口


不过,往下一层,小说的总的世界观倒设定倒是普普通通,也就是存在平行宇宙,泛纬度,有各种外形的外星文明种族,有银河系帝国这种。

但是,
再往下,世界观下的很多小设定就让人目瞪口呆了!比如地球来历:诞生于1000万年前,或者应该说1000万年前建成。在至少1750万年前,茫茫宇宙中,一个“具有超级智慧的泛维度种族(不要问我什么意思,反正看起来很腻害就是了)”对关于生命意义的无休止的争论感到厌烦了,他们决定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建造了宇宙一切空间和时间中第二强大(本来是设计的第一强大,但电脑建成后自认第二,因为它计算出未来和需要更强大的一台电脑,并且要靠自己来设计)的电脑“沉思”,向它寻求“关于生命、宇宙,以及一切的终极答案”。整整750万年后,“沉思”给出了答案:
~
~
~
~
~
~
~
~~~~~~42
(怎样?这个对于宇宙真理、对于终极、对于哲学的设定屌不屌?流弊不流弊?有没有感觉自己如同亚当一般灵犀一指间获得了智慧?)


面对这个干脆利落简洁明快大道至简玄之又玄的答案,泛维度种族需要回过头先弄明白生命宇宙以及一切的终极问题,方能理解答案。于是“沉思”帮他们设计了宇宙一切空间和时间中第一强大的电脑~~~~~~~“地球”。
地球这颗星球加上人类自身,构成一台有机电脑的母体,运行着这个为期1000万年的研究程序。地球由曼格拉斯人的制行星公司制造,其中一个名叫司拉提巴特法斯特的设计师因为设计出漂亮的挪威海岸线而获奖赏。而那个泛维度种族,则在地球上的以新的生命形式定居下来监管程序的运行,这个生命形式形象就是那种“看起来小小的、白色的、毛茸茸的、疯狂迷恋奶酪的、在上世纪60年代早期的肥皂剧中把女人们吓得尖叫的生物-“老鼠”。


喵星人:奴才,不要怕,孤来拯救你们~~

而人类在老鼠身上作实验,走迷宫~解剖~应激、反馈等等观察它们行为的研究,都是老鼠精心安排的,以此反过来用以研究人类。所以,地球,其实是老鼠定制的。所以,不要以为人类是万物之灵!在怎么地球上,人类的智商只排行第~~~~~~三。


嗯~~!嗯?~~~好!好像~~有哪里不对???
没毛病!因为第二聪明的是蜜汁智慧生物:~~~~~海豚! 海豚早就知道地球要大难临头,在此之前他们费了很大的努力来警告人类,“但是它们大部分的信息传递都被人类误读为有趣的顶球尝试,或者是为了求得美味而吹的口哨。所以,它们最终放弃了努力,在沃贡人到达地球之前不久通过它们自己的方式离开了地球。 海豚的最后一条信息被误读为一种复杂得让人吃惊的尝试,即一边吹着“星条旗”的口哨,一边向后翻两个筋斗穿过一个铁环。实际上,这条信息是在说:再见了所有鱼类,感谢你们。”
(海豚:不!我想说的是~~MDZZd(ŐдŐ๑))

故事开始,银河系拆迁大队”沃贡人”光临地球,宣布开发银河系偏远地区的计划需要修建一条超空间快速通道穿越这个星系,地球属于被清除的范围。面对人类的惊慌失措与苦苦哀求,”沃贡人”表示:“所有清除计划已经在半人马座主星展示了50个地球年了,你们有足够的时间提出任何投诉意见……纳尼?!你们没去过半人马座主星?看在上帝的份上,那只有区区4光年的路程”。
区区四光年~~~
区四光年~~~
四光年~~~
光年~~~
年~~~
~~~
~~
~

地球人:


然后,Duang~~~的一声,真正地球的原生物质,除了老早就在舞会上约炮约到银河帝国总统,提前离开地球的崔莉恩,只剩下一个“啥都不知道:囧恩--额!不是,是啥都不知道的主角:阿瑟。
哦,对了,这一切,发生在地球计算出终极答案之前~~~~~~5分钟。


~~~~~~这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里面飞船的驱动方式:普通的当然是些辣鸡核动力工质类的(地球人再次哭晕在厕所_(´ཀ`」 ∠)__ ),厉害点的有超空间跳跃什么的,再流弊点的有安装有黑色的太阳爆轰驱动器((*Ӧ)σ,别问我,我他喵怎么知道这是什么鬼驱动),还有安装着“复合簇夸克推进器,离散型活动甲板((╯‵□′)╯︵┻━┻我他喵还是不知道这是什么鬼驱动)”,计理念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目标:“让旁观者嫉妒得发狂,船体表面喷绘和船体附属物的每一处细节都在明白地宣称:“我不仅足够富有,买得起这艘飞船,而且甚至富得可以不把它当阿事儿。””的豪华飞船,另外还有可以跑到太阳表面捕捉和驾驭恒星表面喷发出来的太阳耀光的娱乐飞船,作者还表示: “驾驭耀光是有史以来最奇妙、最刺激的运动之一,敢于参加而且负担得起这项运动的人,全都是整个银河系中最大名鼎鼎的人物。当然,这也是一项异常危险的运动——参加者即使没有死在驾驭过程中,也都无一例外地在代达罗斯俱乐部为他们举行的“耀光过后”派对上,死于疯狂交欢所导致的精力枯竭。”
(教练,我想玩冲浪ԅ(¯﹃¯ԅ))

而主角飞船“黄金之心”号,用的是“无限非概率驱动”,作者严肃认真的粗略阐述了这个驱动的理论以及一台“无限非概率”发生器的制作流程,这段介绍的文字:每一个字都认识,每一个词都理解,每一段话都逻辑清晰,但是连在一起~~你们可以感受下(如果有谁能理解并制作出来,可以让我来摸一下吗
( '▿ ' )?):“无限非概率驱动是一种惊人的新方法,可以在几乎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穿越星际间广阔的距离,不再需要在超空间中单调乏味地东碰西撞。
这种方法是在一次幸运的偶然中被发现的,然后由银河政府在达蒙葛兰上的研究小组发展为一项可控动力推进技术。
下面就是关于这项发现的简短故事。 产生少量有限非概率的原理当然很好理解,只需要简单地把基于单个超微57型亚介子脑的逻辑电路接在一个挂在强布朗运动发生器(比如说一杯热茶)上的原子矢量绘图器上就行了——这样的装置通常用来打破宴会上的冷清气氛,比如把女主人内衣的所有分子转移掉,同时配合不确定原理,目标指向在场的任何一个其他人。
许多有名望的物理学家声称他们不能容忍这样的做法,部分是由于这种做法贬低了科学,但更主要的原因却是他们从来没有被邀请参加过这样的宴会。
他们所不能忍受的另一件事就是,他们制造一台能够产生无限非概率的仪器的尝试一再失败。这样的仪器如果用在飞船上,就能够跨越哪怕是最远的星球之间的距离。最终,他们恼怒地宣称这样的一台仪器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此后的一天,一个学生留下来打扫实验室,他这样推理:如果,他对自己说,这样的一台仪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那么它就必定是一种有限非概率。因此,如果我要造出一台来的话,所要做的全部事情就是算出它如何不可能的精确数值,把这个数值输入有限非概率发生装置,再来上一杯热茶……然后,打开它!
他这样做了,于是震惊地发现自己成功地凭空造出了人们苦苦寻求已久的珍贵的无限非概率发生装置。 ”

怎么样?屌不屌!?一秒钟到达宇宙的任何一个地点!然而~~~~在小说里面,黄金之心号还不是宇宙间最快的飞船,因为还有更快的驱动方式:~~~~~~“坏消息驱动”。因为坏消息总是传播得比什么都快! 但是因为没人喜欢坏消息,去哪儿也逗人讨厌!所以这种驱动方式的飞船昙花一现后就没人用了。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宇宙有多宽广,大家伙学习我国的方针,致富是不成问题的,唯一的问题是:各种族语言的不同所导致的交流沟通问题。
许多科幻小说都绞尽脑汁解决这个难题,很多小说甚至就靠交流的矛盾来展开剧情,而这一切,在《银河系漫游指南》中是不存在的,因为有蜜汁生物“巴比鱼”,《银河系漫游指南》这样介绍:“体型很小,黄色,外形像水蛭,很可能是宇宙中最奇异的事物。它靠接收脑电波的能量为生,并且不是从其携带者身上接收,而是从周围的人身上。它从这些脑电波能量中吸收所有未被人察觉的精神频率,转化成营养。然后它向携带者的思想中排泄一种由被察觉到的精神频率和大脑语言中枢提供的神经信号混合而成的心灵感应矩阵。所有这些过程的实际效果就是,如果你把一条巴比鱼塞进耳朵,你就能立刻理解以任何形式的语言对你说的任何事情。你所听到的解码信号就是巴比鱼向你的思想提供的脑电波矩阵”。

不要吐槽这个设定太懒。因为,这设计到小说世界观的另一个重大设定:存在灵魂与转世(基于某种蜜汁巧合,宇宙中某个智慧每一世都会被主角阿瑟杀死,其转世身份包括:蚊子、苍蝇、无忧无虑的牵牛花、蝾螈、兔子~~~,另外,主角之一的银河帝国总统赞福德·毕博布鲁克斯一世的 祖父 赞福德·毕博布鲁克斯四世(哦呵呵呵呵呵,不要纠结于谁该是几世这个时空机器与避孕药故障带来的小小的细节)曾以灵魂的形态出现,臭骂并帮助过主角一伙)。但是不存在上帝/或者曾经存在,但现在不存在/或者因为存在所以不存在~~~~~

简单的说,因为有思想家将巴比鱼作为上帝并不存在的最终和确定的证据,关于这件事的辩论是这样的:
“我拒绝证明我存在。”
上帝说:
“因为证据就意味着否定了信仰,而否定了信仰我什么也不是。”
“可是~~“
凡人说:
“巴别鱼泄露了秘密,不是吗?它不可能是偶然进化而来的。它恰恰证明了你的存在。因此,按照你自己的逻辑,你并不存在,证明完毕。
“噢,天啦!”
上帝说:“我可没想到这一点。”
然后就在一阵逻辑的烟雾中消失了。
思想家:


飞船能搞出这么多种驱动方式,可见小说的科技设定相当高科技,包括有情绪的各种人工智能,主角之一的机器人:马文,时刻都在沮丧,曾聊天时情绪感染到一艘飞船,使其自杀。黄金之心号飞船的主控电脑话唠爱唱歌,而且相当有脾气,因为被威胁要拔电源,忍辱负重等主角一伙出门后就把主角一伙关在大门外。还有为了泡一杯真正意义上茶耗净飞船计算能力,导致宕机的勤勤恳恳的泡茶机器人,以及擅长推销的电梯机器人~~~~

当然,最最最科技含量高的要数;宇宙尽头餐馆,“它建在一颗最终将被毁灭的行星的废墟上,这颗行星被(将会被)包裹在一个巨大的时间泡里,并且在时间中向前凸出,到达宇宙尽头的那一刻,也就是宇宙尽头餐馆存在的那一刻。 许多人会说,这不可能。 在它里面,客人们在餐桌旁找到(将已经找到)自己的位子,一边享用(已经将享用)丰盛的食物,一边看着(正在将已经看着】整个宇宙在他们周围爆炸。 许多人会说,这同样不可能。 你可以到(当时已经将已经到)你喜欢的任何位子上去,而不用预先(在当时以后的之前)订座。”

这一段问题为什么要加括号里的字呢?这涉及到本书的另一个重大设定,时空旅行可行性,小说的设定中时空旅行是可行的,时空具有自我修复性,穿越者只能改变细节,故而外祖父悖论不存在,时空旅行带来的一个小问题是与外祖母的伦理问题_(:3」∠❀)_银河系总统赞福德家族对此很有发言权!而时空旅行最大的问题在于括号所表达的~~~~~~~~:“语法的时态”


˚‧º·(˚ ˃̣̣̥᷄⌓˂̣̣̥᷅ )‧º·˚印欧语系顿时哀嚎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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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科学家推导出了一个定理证明地球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缸中之脑”之类的,于是举球欢庆,科学家也名利双收。

就在科学家在诺奖现场要接过奖杯时,时间突然停止了,甚至连所有生物的思想都静止不动。原来这个世界是一台超级计算机为了解决“如何证明世界真实存在”这个问题而演化出的虚拟世界,定理证明了世界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然后操控计算机的人拿到这个定理非常激动,公之于众。于是举球欢庆,科学家名利双收。


——这是个分割线——

补充:这个科学家验证地球真实存在的定理

原文是什么忘记了,可能会有一些差错。

大概操作是这样的:

首先在一台超级计算机中定义一个奇点,并且让它演化。演化了很多次,发现结果是一样的。

然后科学家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奇点形成的宇宙施加干预,程序立刻崩溃,原因是干预使这个宇宙产生了无数的时间线分支,导致内存溢出。

科学家重启了程序,再次定义这个奇点且不施加干预,发现演化结果变动了,而且每次重启程序并演化这个奇点,演化结果都不一样。

科学家又定义一个新的奇点,新奇点每次重新演化结果都一样,就像未干预前的旧奇点。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科学家干预了这个新奇点,当再次重启新奇点后,新奇点的演化结果也出现了变化

于是科学家冒出了一个疑问:如果定义一个和地球所在宇宙初始奇点一样的奇点并对它实施干预,结果会怎样?

然后科学家觉得这个设想有点危险,就和同事商量,无意中被什么什么高层听见了。然后就是科学家和同事逃亡的冒险故事。

最后拥有超级计算机的国家干脆把这个当做一种战略手段,没有超级计算机的国家每个人都诅咒这个科学家搞得人心惶惶。科学家良心不安(此时他已经洗白并回国),向世界上所有人征求意见,到底是干预还是不干预?

不知为什么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同意了,然后科学家干预了这个奇点,屁事没有。然后世界上所有的顶尖科学家研究这个事,得出结论:地球没受到影响是因为地球真实存在,而其他宇宙只是计算机演化出来的,所以会受影响。于是举球欢庆,主角科学家同时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和诺贝尔物理学奖,就在接奖杯的一瞬间时间停止了。

以上是根据原文总结出来的,可能有点乱,简而言之就是这样:干预电脑模拟的假世界之后,假世界的整条时间线就乱了,那么干预用电脑模拟的现实世界会发生什么?


——这又是个分割线——

再次补充:

以前看这个小说没多想,但是看看评论区,发现有人提出了一个悖论:

既然这个世界实际上是虚拟的,那么这个定理怎么能证明世界是真实的?

但是看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仔细想了想,这个悖论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

超级计算机怎么判定某个定理是否正确?

根据整篇小说的背景来看,计算机判定是否正确的方式应该是该世界中有多少人相信这条定理。因为直到主角拿到了两项诺贝尔奖计算机才停止模拟,如果用其他条件来判定,那么主角干预奇点后或者科学家团得出结论后计算机就应该停止推演,而不是再拖几个月。

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科幻小说如果一点漏洞都没有,完全真实,那这个作者怕是得有院士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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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推荐几个虽然不够酷炫但足够硬核的科幻文明。按现有的物理定律,未来星际扩张的模式应当是智人出非洲式而非地理大发现式。人类告别摇篮,散布到群星后,那一个个互相隔绝,独立发展的社会才是最引人遐想的。

1、厄休拉 K 勒古恩《黑暗的左手》中的冬星文明。

《黑暗的左手》和厄休拉 K 勒古恩的另两部作品《一无所有》《世界的词语是森林》是发生在同一世界观下的——远古时期,从行星“海恩”上起源的古人类开枝散叶,四散到银河系中几百颗宜居星球上。《黑暗的左手》世界观中不存在超光速技术,因为宇宙间广袤的距离将不同世界上的人类彼此隔绝,由此诞生了一个个具备各自鲜明特点的人类世界。

十几万年后,母星海恩再度派遣飞船逐一造访这些四散在宇宙中的、孤岛般的人类世界;试图将自己的后裔重新连接起来,如此“艾库曼”联盟诞生了。

(注:此时依然不存在飞船超越光速的方法,但有了可无视光速限制即时传播信息的通讯手段“塞安波”。)

《黑暗的左手》主角是一名大使,隶属于“艾库曼”的一艘使者飞船,肩负着与人类种族“冬星人”建立外交关系的使命。

尽管宇宙中的人类世界众多,但冬星人却是最有特点的——他们是已知的、唯一的雌雄同体人类种族,他们生来兼具雌雄两套生殖系统,并有着一套独特的生理周期;随着周期,冬星人的性别会随机的趋向于男性或女性,并在性征最明显的阶段“男”“女”配对,完成繁衍;之后,他们的性征会逐渐淡化,返回到某种中性的状态,直到下个生理周期来临。这样的循环在冬星人的生命中不断反复,持续一生。

独特的生理特点也造就了冬星人独特的社会和文化,艾库曼联盟的大使独自行走在这颗严寒的行星,他的使命会成功吗?

2、费诺文奇《天渊》中的易莫金文明

与《黑暗的左手》类似,在《天渊》的世界观中古老的地球文明在宇宙中开枝散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迥异的人类社会,超光速的旅行方法依旧不存在,但各人类社会却并不完全隔绝---精于贸易的青河舰队维系着各世界间微弱的联系。

但掌握恒星际航行技术的并不只有青河,其他一些文明也有远航的能力,易莫金就是这样一个文明。在历史上,易莫金文明经历过一次可怕的瘟疫,一种被称为噬脑菌的微生物感染了大量人口,将他们变为没有思想的僵尸。在瘟疫中易莫金人建立起了残酷的统领制度,并最终战胜了瘟疫。然而,噬脑菌却没有消失,他被易莫金人驯化了。

易莫金人利用噬脑菌开发出了一种名为“聚能”的技术,这种技术可以将一个正常人转变为类似于孤独症天才的“聚能”奴隶---他们在某方面具备惊人天赋,而其他方面则完全是白痴。就像是电影中的看似弱智的“雨人”却具备惊人的心算能力。于是整个易莫金文明就建筑在聚能奴隶的基础上,成为了一个畸形的文明。

3、阿瑟克拉克《遥远地球之歌》中的萨拉萨文明

未来,太阳演变为超新星,地球也自然毁灭了。但是早在2000年前,地球上的科学家们就预见到了这一天。2000多年来,人类一直不停的向宇宙各处发射搭载着人类受精卵的无人播种飞船。若这些飞船能成功着陆,将自动展开成为基地,并将受精卵培育成熟。婴儿将由机器人抚养成人,然后在新家园延续人类文明的火种。

萨拉萨星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整个星球几乎被海洋覆盖,只有两座小岛露出海面。整个星球只有数千人口,他们都源自于数百年前一艘成功着陆的播种船。许多年来萨拉萨人一直在温暖的海滨过着安逸闲适的生活。直到一天夜里,夜空中出现了一个明亮耀眼的光点。那是“麦哲伦”号所发出的引擎光。不同于播种船,采用了新技术的麦哲伦号搭载了大量船员和冬眠者,还有旧地球的遗物和记忆。他们是在地球毁灭前夕离开的,是最后的地球人。他们的目标是十几光年之外的萨根二号行星。但在前往萨根二之前,他们必须先在萨拉萨上停留休整...


user avatar   mi-nuo-51-29 网友的相关建议: 
      

刘宇昆的一个短篇《猴子》,讲一对科研人员用一只猴子做实验,就是让猴子在键盘上打字,日复一日,然后有一天,科学家在猴子打出的一篇无序的字母中,终于有一个有意义的单词被打了出来。
如果故事到这里为止,就是一个很普通的关于“无限猴子定理”的故事,然而,故事的最后突然画风一转,来到宇宙中的另一个文明。
这个文明的两个人在对话,有趣的是这两个外星人的名字都是一堆胡乱的字母标点符号,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他一直观察某个星球的生物,他们一直在一台机器上胡乱地打出一堆毫无意义杂乱无序的东西,不知道在干什么,直到有一天,这些生物尝试把一只比他们低一级的物种,放到这个机器前进行打字,意外的是这个物种很快就打出了一篇宇宙中最美妙的诗歌出来。
外星人边说边把诗歌拿给另外一个外星人看,那是一篇杂乱无章毫无意义的字母和标点符号,然而,在两个外星人看来,这却是一篇美妙的诗歌。
故事到这里结束,这个短篇有意思的是,他把猴子定律的故事延伸到了一个关于有序和无序的思考,在我们眼中规律有序的东西在另外一个文明看来却是杂乱无章,我们看到的猴子打出来的毫无意义的字母标点,在他们看来却是意义饱满的诗歌。
不禁想,宇宙这么大,人类用自己的观点去理解宇宙,但实际上,宇宙的真实是否跟我们对他的认知是完全相反的呢?


——————————更新个想法——————————

很多人评论提到跟有序无序无关,想了下其实也确实是,这个故事有意思的其实是后半段用空间尺度去对比了前半段猴子定律的时间尺度。

如果有足够长的时间能让猴子打出莎士比亚,那么是否在足够大的宇宙尺度里,存在着认知规律跟我们完全相反的外星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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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是科幻小说,但是这个文明设定我也挺喜欢的。

《异常生物见闻录》里的艾瑞姆文明。

整个星系只有两颗星球,就是一颗恒星和一颗行星(艾瑞姆),整个星系周边都是星云,方圆六千万光年以内一颗其他星星都没有,艾瑞姆虽然已经将技术发展到了极致,但一颗恒星和一颗行星的能量根本无法支撑其冲到六千万光年以外,整个艾瑞姆都是高压下的集权统治以维持整个文明的生存。

如果不是一次爆炸让艾瑞姆女王到了梦位面被郝仁发现,再经过几百年以后艾瑞姆文明就会被彻底毁灭,而因为六千万光年的庞大距离,宇宙中几乎不可能有第二个文明会发现艾瑞姆。

整个文明从生到死被锁死在了一个地方。

各位可以想像一下,宇宙中有多少艾瑞姆呢?实际上不需要六千万光年的距离,六万光年都足以阻隔一切了,从太阳系开始往出冲,冲出银河系也用不了6万光年距离。

六千万光年,差不多等于四百个银河系的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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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问题的发起者

想分享一个文明

刘慈欣的小说 《山》里面的文明

是一个自发产生的机械文明,生活在一个被称为泡世界的地方,也就是某个星球的地心里,一开始这个文明认为宇宙是固体的,认为其他的文明都生活在这个固体的某个气泡里面。一开始时他们认为的宇宙探索被认为是非法的,因为这个泡世界空间有限。直到有人发现越向外这个固体的密度越小,才打破了这个结论。

为了探索探险者甚至和政府发生了战争。

这个文明突破地心到地面,却不巧碰见了水,而且第一个突破地心的人,死于短路。这才有了液体的概念,到他们突破了海洋,再到后来才有气体的概念。



这个文明的发展过程和世界观真的很有意思。

尤其是他们向“星空”探索的过程。


这个文明花了十万年才看见星空。

有许多人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但它们仍然在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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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这么多人喜欢doctor我就在更新一点。

以下来自百度百科:

哭泣天使

出自神秘博士第3季第十集和第五季第五集,第六集;以及第七季第五集。

哭泣的天使(The Weeping Angels)是专门偷时间的一种古老的能和宇宙相提并论的完美生物。他们拥有“量子锁定”的防御系统,当他们被观察时他们并不存在,他们被任何生物(包括自己在内)看到时都会变成石头,天使的石头,那是他们的生理特征,而你无法杀死石头,当然石头也无法伤害我们,但当你转头或眨眼时,他们就可以动了!在一般情况下哭泣天使的“杀人”方式就是在碰到人之后把人送到过去的某个时间某个地点,所以哭泣天使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杀人,而是把人们带到他们自己的时间线之外。"Don't Blink" 就是由哭泣天使而来的。


寂静

Silence在我们之中已经非常久了,但没有人知道究竟有多久,因为没有人能够记起它们来。他们的数量似乎无限多,如果你看见了一只Silence,在你把视线移开的那个瞬间,你就几乎忘掉它们曾经出现在你面前出现过。唯一对抗它们的方法就是,在你还记得它们的时候就把它们的出现记录下来。Doctor的朋友把看到的Silence的数量记在它们的身体上,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会忘记的。

  但是,Silence想要什么,为什么它们出现在那,仍旧是一个谜团,一个Doctor必须解决的谜团。如果他想要拯救世界,如果他想拯救自己的生命的话就必须查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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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博士中博士最让我印象深刻的爱情就是Amy Pond和守护她几千年的罗马士兵Rory Williams,以及doctor的妻子River Song。

Amy Pond和Rory Williams

作为一个7岁的女孩生活里,艾米只有她的姑姑,当第十一任到她家后院的那个晚上, amy



的一切改变了。艾米请求他调查一个在她墙上不寻常的裂纹。第十一任承诺艾米在五分钟内他将返回,但是无意中第十一任迟到了十二年,但是最后艾米还是在结婚前夕跟着博士旅行了。在她的身上能看到各种优秀的品质,独立主见,勇敢坚定,常常能给博士带来惊奇。在旅行中她经历了无数的危险,她的丈夫是青梅竹马的Rory Williams,女儿是日后拯救博士并成为博士妻子的River Song。

Rory

勇敢老实的Rory是艾米的未婚夫,是和艾米一起长大的男护士。后来跟从第十一任一起旅行,为了拯救博士和艾米最后被裂缝吞噬,在宇宙大爆炸之时获得重生。Amy选择了Rory,两人结婚之时博士归来并在塔迪斯渡过了蜜月。由于两人是搭乘塔迪斯,他们的女儿Melody(River Song)是在时间中诞生的,但婴儿在出生时被绑架,后来两人才发现他们的女儿的身份,在博士失踪两年后依然盛情邀请博士加入圣诞大餐。在S07E05中,Rory被哭泣天使带到过去并老死。在剧情里,Rory经常被描绘成“一个守候了两千年的百夫长”。

River

River事实上是Amy的女儿Melody,而由于被Silence夺去专门培养


成一个为了杀Doctor而生的人,在第六季第8集中,成功以毒害Doctor,但最后清楚认识到真正的自己后,牺牲了自己以后的重生机会治愈了Doctor。之后与其成婚。但最后又不得不再次“杀死”Doctor。并由于她杀了“Doctor”(事实上是微型人控制的Doctor机器人)被关进未来的监狱,但后来也逃狱了。事实上,Doctor与Rriver的时间线与剧情就像时间漏斗一样,早期的Doctor是River的未来,当Doctor第一次见到她(当时使博士信任的悄悄话就是博士真正名字)事实上是她最后一次以血肉之躯接触Doctor。当她见到不认识的未来Doctor(12任),也是真正的最后一夜。

River在剧中犹如Doctor般神秘,她与时间领主共享着历史以及冒险精神与时间原则,她总是勇敢机智,多次帮助Doctor度过难关,与11thDoctor调情般的对话更是别有一番风味,对博士熟知的人们也总能从她的身上看到Doctor的影子,有时候甚至比Doctor更胜一筹。River对于Doctor是极其重要的存在:重要旅伴的女儿,Tardis的女儿,救命恩人,妻子,旅伴,同族...但对于观众,最关键的是由于与Doctor的时间线上的相反性和统一性,给我们带来的是剧透![1] 引来无数Doctor迷的各种猜想和讨论。


melody和doctor一对情侣都是时空行者,在不同的时空中穿行,两个人都在自己的时间线占用。第一次见面就是永别,第一次永别才是见面。doctor眼见爱人死去,又在未来见到她,又看着她去迎接哪个命中注定的日子。不是任何一任博士的女伴,但是却比任何一任女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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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名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物种或人物

Ashildr 永生女孩的传奇

出版了小说,私以为完全可以出个外传绝对好看。没有找到百度百科,只找到贴吧资料。

个人简单解释一下,Ashildr 本来是一个比较普通的人类女孩,记忆中博士为了救她给了她过多的能量,使她不老不死(跟bom之脸不一样,bom会老最后变成一张脸。Ashildr 不会老第九季最后活到了宇宙末日,跟博士见面。应该至少40亿岁了吧)。第九季第十集是伦敦一个隐形街的市长。

跟bom之脸不同,她直到最后也不会死。博士在1万多年后见证bom之脸的死亡。那Ashildr 呢,最后的最后宇宙末日,只有她一个人见证着宇宙的终末。

暂时就这些,有人喜欢在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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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答案

没人提名doctor吗,名为博士的博士。
小九的《人类唯一》出中文版了,所以强行答一波。


摘自百度百科

时间领主是出现在英国科幻电视剧《神秘博士》中的一个来自Gallifrey星球,具有人类外形的种族。时间领主的称谓得自于他们比宇宙中其他种族强大得多的在时间中旅行、甚至操纵时间的能力。时间领主,博士的孙女,和博士一起被时间领主从Gallifrey放逐(第一季第一集1st语),于第二季中和22世纪的男朋友大卫生活在一起。时间领主细胞结构的共生细胞核被称之为Rassilon 许可,它使得他们承受得了时间旅行时的分子压力,同时赋予他们与时间机器Tardis的链接。

人类外型,两个心脏,时间对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死亡还能复生,性别,性格,外貌都可能改变


我最喜欢的一个红头发。

里面的哭泣天使,可见状态下便是石像,不可见下才是本体。但因为不可见所以没人见过本体是什么样子的。而且图像形态下的哭泣天使也有杀伤力,直视太长时间导致哭泣天使形象在脑海中。也就是不看他会死,看时间长了也会死。



还有一个种族,无法记在于文字图像上。可见状态下才能记住他的存在,不存在于眼前就会遗忘。所以这个种族一直生活在地球上,就在人们身边,但没有人发现。他们还能对人类施加心灵暗示,最后博士讲一段杀戮他们种族的心灵暗示播放给全世界的人类。而发现他们用的是录音,一种很复杂的录音手段。



宇宙最可怕的杀手戴立克,思维困在机器中。语言只有杀戮,服从,毁灭。愤怒是驱动杀人武器的动力。每一个戴立克都是孤独的,没有朋友,家人,只有毁灭。




神秘博士有很多细思恐极和有趣的种族。如最服从的仆人,只不过是整个种族共用一个思维大脑,大脑被人类毁灭所以只剩服从了。

一个人不会死,却会老,无数年后他会怎么样?

这算进化还是退化,或是衰老?

最后贴一张小说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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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小说,是部电影,《时间规划局》。

每个人手臂上都有一个倒计时,记录你剩余的时间。二十五(感谢评论区提醒)岁前,倒计时不影响你的生死。二十五岁后,人们不再老化,零,就是死亡。精彩的是,时间是可以在人与人间互相传递的,也可以存在专门的储存器里,时间就是货币。一杯咖啡五分钟,一辆车几个月之类的。富人有几个世纪,甚至活得久到想自杀。穷人以天或小时度日,每天的工作就是第二天生命的保证。富人永远不慌不忙,穷人永远用最快的速度做事,永远在跑。人们以贫富差距被划分为多个“时区”,实际只是地理上的区划,但去往富有的时区需在关口存入大量时间,反之可以取出大量时间。从最贫穷的时区到最富有的时区需花费数年,穷人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地位。有一个世界性的组织监控时间流向,与有权势的富人维系这个体系的平衡。

细想这个世界的所有生活细节,充满了讽喻,带着一种残忍黑暗。然而这种难遇的又精彩又有深度的设定还是没能拯救电影平庸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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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诺文奇深渊系列里的宇宙,是由爬行界、飞跃界、超限界三个不同的界域组成,每个界域均有其不同的物理法则。

他重点描绘的种族中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爪族,是一种复数个体(一个个体称为一个组件)组成的智慧生命,单独一个组件只是动物,不具备智慧,而不同组件之间通过声音建立思维上的联系后,就产生了意识。但意识和记忆随着每个组件的死亡和替换会随之改变,颇有忒修斯之船的哲学味道:如果一个爪族想要保持自己的意识长生不老,就只能组件之间自我繁殖,会造成近亲遗传病;如果不同爪族的不同组件之间距离过近,意识就会相互影响以至于会失去或改变部分人格。所以爪族显而易见不擅长于不同人(群体)之间的合作,他们的星球即使位于飞跃界,文明程度也仅仅处于中世纪水平。

这种欠缺合作造成文明发展缓慢的例子还有索耶的恐龙三部曲,恐龙们彼此之间有领地意识,所以很难近距离接触合作。当然索耶描绘的恐龙智慧生命,其精妙程度比起弗诺文奇的爪族真的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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