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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大多数男生最爱的永远是初恋,这是为什么?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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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海马体,男生认路普遍比女生好,对吧?这是男生海马体比女生发达的根源。

其实哪止认路,海马体还负责认知,对事物认知的建构与记忆,都源自于此,很多人都会有多年以后旧地重游似曾相识的经验,这种似曾之感就是海马体的功能。

男生这方面更能干,那么你想,对于第一次而言,意义大不大呢?

要不要找个班上的小帅哥,做个海马体实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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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纪大了不自觉地就会把很简单的东西往复杂了去想。

比如,初恋

什么是初恋?是拉过手,亲过嘴,还是偷偷喜欢过的人?

比如爱,到底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式的不离不弃,还是在心里留那么一小块儿地方,喝高了无病呻吟地呐喊的名字?

至于永远,什么是永远?是此生,还是包括所谓的来世的生生世世,亦或者只是老年痴呆以前……

年轻人可能连这些名词的定义都未必区分得清楚,然后就迫不及待地向世界宣布,“我最爱……,我永远爱……,XX是我此生的挚爱……”

海誓山盟好像更容易在年轻的时候发生,一旦年龄大了,一个久卧病房的老人,一个先天疾病的孩子,一次破产,一个传染病……轻而易举,那些坚不可摧的誓言就破碎不堪。

女人哭着说,“你变心了?”其实哪里是变心,说“爱你”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知道原来永远这么远,而爱原来那么沉重。

中年人的结婚和离婚最后都要落到一纸协议上了。协议自然冷冰冰,房子归谁,孩子归谁,车子归谁,婚前协议更是把所有财产的明细列个清楚,甚至能不能生孩子也要说道说道。驾鹤西去的金庸老牛吃嫩草,在四五十跟十六岁的林乐怡勾搭成奸,婚姻的前提就是林不能生育。这种条条框框,明细清晰的爱,到底算不算爱呢?

要我说,最爱也好,初恋也好,永远也好,其实都是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和抽象化。年轻人最该做的并非是纠结,男生是不是最爱自己,是不是更爱初恋,是不是永远爱初恋,最该做的是把你这辈子的“最爱,初恋,永远”都好好勾勒出来。

相比起纠结这些高度抽象的问题,具体的事情往往更重要。比如,这个世上有很多男人在恋人生命受到危险的时候能够奋不顾身,可是同样是这些奋不顾身的男人未必能在女人跟自己赌气的时候先服个软。那么作为女人,你到底该纠结他有没有勇气奋不顾身,还是该纠结他吵架的时候会不会先服软道歉?

每个女人的标准其实不一样,可麻烦的在于很多女人并不知道自己真的在意什么,于是就贪心地说,所有的东西我都想要。然而,大部分痴男怨女都是凡人,凡人总要取舍,全部都要的结果就是什么都得不到。

所以,如果有男人跟你说他最爱的永远是初恋,你大可以不必较真,永远有多远他并不知道,最爱有多爱他其实也不懂,他不过是还没闯荡过世界,不知天高地厚罢了。至于你,如果愿意跟他一起成长当然好,假如嫌他幼稚也无妨。

但关键的是,你要明白,你的永远有多远,最爱有多爱?

如果你搞不清楚这两个问题,你就不可能把幸福握在自己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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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一部分逛情感领域的同学都发现了一个现象;痴情得无法自拔的人 大多是穷人,或者说是活得比较失败的人。而恰巧一个人越是厌恶自己,就越渴望爱情,ta会不断制造爱的幻梦,跻身其间以告诉自己:“我存在,我活着。”

加缪说:“生命本身就是一场虚无,为了填补虚无,我们需要创造意义。”有人会投身事业、有人会追逐梦想、有人会创造奇迹、有人则喜欢旅行、从中获得那份属于TA的存在感和价值感。但这些大部分都需要投入金钱、时间、智识、才华、野心、意志力、太累了 也太难了。

而最多快好省的 是爱情,因为爱情只需要一点肾上腺素就能让一个人忘却虚空,但它可悲的地方也在于此 它也只能让你忘却虚空。

《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里,松子一生都在追逐爱,恰恰这种狂热的追逐奠定了她的悲剧基因:因为越狂热,越虚弱。越放大“他”的意义,“我”的价值就越小。最终她在一次次的讨好、一次次的放弃自我中、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肮脏的、臃肿的垃圾婆。松子的一生命途多舛,一生悲催。可惜这种悲催的命运又加重了她对“爱”的执着,她说:我要跟着他,就算下地狱。最后 她真的惨遭横死。

松子并不是孤例,在这现实的生活中,在这滚滚红尘欲望都市里,她有着无数的投影 也有着无数的镜像,你会发现无数个松子2.0版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不少同学以前看《乔布斯传》时,对乔布斯的绝情很是耿耿于怀。因为爱他的女人一直在求他见面,而他就是避而不见,甚至对她的悲惨也无动于衷。不仅是你们,我当时也觉得这太没良心。后来随着自己工作的改变,社交圈的扩大,渐渐理解了这一切,原来一个人的注意力它是有限的。

《心流:完美体验的心理学》给出的介绍是:

注意力的理论容量只有每秒126比特;

即:一个人同一刻只能处理 7 个单位的信息;

而注意力切换的最小间隔是 1/18 秒;

或许你和我一样,以上的字个个都认识,但就是不知道它说什么。

我再翻译一下:若一个人在世70年,按每天清醒状态16小时算,人一生处理的信息总量是185G。

是的 185G。这就是我们这一生能处理的信息总和,而一个硬盘的容量,可能都比它大

它少得如此可怜,那么一定要让它达到效率的最大化。而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只有一条:那就是让时间与注意力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乔布斯就是这样做的。他将90%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事业中,对其它的都无暇兼顾,也无心兼顾。

最近有小伙伴私信我说“异地恋该送女友什么礼物?”礼物一直以来都是异地情侣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想给另一半一个惊喜 却不知何从下手;在这我给各位男同学推荐一款一定能让你另一半深受喜爱的惊喜~
女孩子嘛 每个月有那么几天来生理期,看着自己的女朋友捂着肚子痛的翻来覆去,作为异地男朋友的你心里滋味那叫一个百感交集。
对于这种情况 我个人推荐一款一直在喝并且超级nice的 谷之优品红糖姜茶


配料干净还卫生:红糖+生姜,0 添加剂
独立小袋装:一盒14袋,一次刚好冲一杯;低温慢熬更健康,甘甜清爽、甜而不腻、姜丝足还不辣口、暖胃又暖宫。
比起那句毫无用处的“多喝热水”,这款红糖姜茶更能让异地的那个她更深一步的体验到你对她的在乎和爱意,你对她的细心和呵护。


回归正题,有人说: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是最好的,经历多了会麻木,分离多了会习惯,换恋人多了会比较,到最后便不会再相信爱情。说实话我也羡慕那些一次恋爱就找到终生伴侣的人。既省却了兜兜转转的时间,也不会让自己经历分手带来的伤痛。然而又有多少人有这样的运气呢?绝大多数人还不是在跌跌撞撞中才慢慢找到了方向,甚至摔破了头流了血。

就像广大男生绞尽脑汁地思考要送女朋友什么礼物才能让她感受到呵护与关爱,而很多脑洞不够的男同学开始咨询身边的人,结果得到的大多数回答是:“只要有心,送什么都好。”虽然话是这么说,但你要真敢随便送,你可能就跟那份礼物一样再也不见了!
一份好的礼物除了能让你的另一半感受到温暖和惊喜还能让她感到你对她满满的爱;比如这个100%天然桑蚕丝面层的丝绸卫生巾,堪称姨妈巾中的爱马仕噢!


超精致少女心的tiffany蓝礼盒装,仪式感满满~里面每一片卫生巾都是独立包装,超贴心细致~就像你那颗对她充满爱意的心一样, 是那么的令人感到欣慰与幸福!


曾经我买过一套玩具给亲戚的小孩,因为有一次见他,他闹着说他想要,可是妈妈不给他买。看他疯狂安利的样子,像是真的很喜欢这套玩具。可是我买给他之后没过几天,他就已经兴趣乏乏,把玩具丢在一边了。他妈妈说:

小孩子就是这样,得不到的玩具,就会拼命想要,但其实并没有很喜欢;

等新鲜劲一过去,又立马失去兴趣了。

其实想想,不只是小孩,我们也是这样。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会特别不甘心,然后就会更加想要得到,我们通常会把这种情绪误以为是“喜欢”。这就是所谓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吧……

初恋也好,前任也好,告白被拒的对象也罢,总是要分清楚自己对于TA是喜欢还是不甘心。爱情里的不甘心总让人存有一丝侥幸,自我暗示地表示对对方还留有念想。事实上我们喜欢可能不是这个人,也不是这份感情,而是不愿受伤的自己。

这个问题的底下回答达到了三千多,有对象的万一看了部分偏激回答说不定也想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男朋友,试着窥探一下他内心深处到底还给谁留了位置。而对于很多人而言,男朋友的“初恋”也许就是一处心结。但这就是事实,人的情感丰富而复杂,心底里总会有难以忘怀的过去,难以迈过的人。我们无法通过直接粗暴的言语和行为,割掉他们心中的这段记忆,因为这样更容易触发感情危机。人的成熟在于我们需要去看清楚恋爱现实(男友心里面还没放下前任/初恋)和爱情理想(男友自始至终就爱我一个)之间的差距。

用积极正向的心态面对心结,善待自己和对方,处理好恋爱过程中已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坦然潇洒一些才能更有勇气地做好自己及更诚恳地珍惜眼前人,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你们一同度过的美好如今会不会在某一天以绝对优势超过他所难以忘怀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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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太模糊,你这个样子学什么都不会好,首先先定义下,在你看来什么叫做好?生活安逸叫做好,事业辛苦,但是发展有前景也叫做好,首先要看你自己偏好什么东西。其次你所追求的是什么档次的学校,光看专业没有任何意义,有些专业一线学校叫做好后面的学校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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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去英国学电影

美国学音乐

澳大利亚学烹饪

新西兰学爬山

法国学酿制葡萄酒

意大利学划船

埃及学如何保护金字塔

非洲学如何保护野生动物

……想学啥学啥,不用怕出国花钱,不用在乎学的东西有没有前途

学完这些把剩下的五千万捐给中国贫困山区,帮助党早日实现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

然后梦里再要十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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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直女来说。

最大的区别难道不是唐三从头到尾只爱过小舞一个?女配千仞雪主动献身他都不要。

“我的处男身只给小舞!”

《斗罗大陆》选段

千仞雪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扑入了“唐三”怀中,她那动人的娇躯,就像是水蛇一般缠上了那个“唐三”的身体。而那个“唐三”也反搂住千仞雪,两人紧紧相拥,就像是要将彼此的身体融入对方似的。而且,那个“他”身上的衣服也已经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完美的身材和唐三本人并没有任何区别。
唐三的实力确实强大,可眼前这样的情景他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和小舞虽然已经定情多年,但两人之间却是清清白白,唐三自己也是个地道的处男。一个处男看着眼前的活春宫,那种刺激是可想而知的,尤其是其中的主角还有自己,另一个则是神。不论是视觉上的刺激,还是心理上的刺激,都在一瞬间攀升到了顶峰。

估计好多人看到这一段早就热血沸腾了。正常的男读者早就已经磨枪霍霍,以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激动人心的剧情了。

可是,

我们坚贞刚烈的男主角当时的态度是这样的。

唐三依旧静静的站在那里,他没有动,只是,他那原本已经变得火热的目光却突然变得冷了下来。一个字,冰冷的从他口中吐出。

“滚。”

纠缠在唐三身上的千仞雪娇躯剧烈的颤抖了一下,停下了她的动作,泪水从眼中狂涌而出,抬头看向唐三,凄然道:“为什么?”

唐三淡淡的道:“因为,你不是她。

我的身体,只属于小舞。”

当时看到这里,别说是女主角了,就连我看的都热泪盈眶,感动的泪水夺眶而出。

而萧炎这个大猪蹄子,居然有两个老婆,一看就不是啥好人!而且还玩强奸,这种桥段实在是接受无能,太恶心了!

强奸美杜莎之后,美杜莎要杀他。

他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

“不是说女人被男人得到了之后都会对那个男人产生异样的情愫吗?她居然还想着要杀他,难道杀了他,就能改变她被他得到的事实了?”

这种想法真真是令人作呕!

萧炎渣男不解释!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唐家三少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男频写手,同理还有酒神,男主角姬动在女主角烈焰死后一直为她守身,后来被下药跟陈思璇发生了关系,

醒来之后极其激动,要自宫!

大致意思是

“这个东西背叛了烈焰,我还留着它干嘛!我要割掉它以证清白!”

看到这里,我再一次流出了感动的泪水。

唐家三少真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玉洁冰清,守身如玉的好男人啊!

呸!天蚕土豆就是个大猪蹄子!!!

也配跟我们家玉洁冰清唐三少比?

直到我接触了唐家三少前期的作品,顿时打脸啪啪响。

心中好男人的丰碑,顿时——崩塌了。

不过,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斗罗大陆》比《斗破苍穹》强多了!作为极少数看男频爽文的女读者,坚持站《斗罗大陆》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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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你也不小了……”

“哎呀,妈。”

“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嘛,那个大东。”

“他家狮子大开口,非要500万的陪嫁,还要房子……”

母女俩一起叹了口气。

“那,要是咱生孩子呢?”

“200万陪嫁,也要房子。”

“这是什么世道啊。”

“妈……我,我不想结婚了,我自己生一个吧,我去买个精子。反正现在那么多男的都是买个卵子自己生……”

“你跟妈说说你拿啥养?就你那点工资,还三天两头不上班,口红香水一大堆,连自己都养不活吧。楼下的大潘都告诉我了。闺女啊,你咋又辞职了?”

“那公司太变态了,天天让我顶个大太阳跑好几公里去送文件,我抹了三层防晒霜都给我晒黑了。女人的皮肤可怕晒伤了。那经理还不乐意。我那几天不是生理期嘛…结果没控制住,就,就把一杯水泼到经理脸上了……”

“啊?那你自己说说,上次那家合资公司呢?为什么不干了。”

“那天天加班加到深夜,你说我一个女孩子,我怎么干啊。”

“也是,辞了就辞了吧,那董叔叔帮你找的那份工作又为什么辞职了?”

“那什么破单位呀。单位里有几个女的老是针对我,天天说我坏话,上次我不小心把笔掉地上了,那个陈蓉竟然骂我没用。你说有她这么伤人的嘛。还有那个徐佩佩,特讨厌,天天穿得那么low,还各种看不起我们,还老跑到老板那告黑状,上次我就和她吵起来了,最后我让她自己在水房睡的午觉。还有那堆男同事,天天在我面前讲黄段子。厂区里那帮操作工还光膀子,你说我受得了嘛。”

“哎呦,我说闺女啊,你这跳槽经历比你妈我都丰富。你知道现在女人找份工作多不容易嘛!就你这份工作,我还是托了楼下大潘叔叔,给你找的。你妈我都失业三四年了,这把年龄,又是女的,根本找不到工作啊,要不是靠你爸现在还在挣命,咱娘俩早饿死了。”小美妈妈叹了口气,“要说你爸对我是真不错。孩子他生,这把年纪还养着我。我们年轻时,那是真爱呀。那时候刚有男性生孩子的技术,你爸就怀上了,生了你。可是你看看,今天找个愿意结婚的男孩,比找五条腿的蛤蟆还难。陪嫁也是水涨船高。嫁不起呦,嫁不起。”

“妈,那我再找一份工作不就得了。”

“你以为那么好找啊!”

“楼下的鹿涵姐不就刚当上她们公司的总设计了。”

“哎呦,闺女呀,你和人家能比吗,人家爸爸是财政局副局长,人家随便吐口唾沫都比咱拉坨屎大。”

“那黄阿姨她闺女呢?”

“人家蔡徐琨可是国际注册会计师,精通四门语言,布鲁西特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妈原来就让你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你就是不听啊。现在连个工作都找不着。”

“妈!你这又来了。”

“你爸爸前几天还给托人问了单位人事处,问问要不要女的,人事处赵大伟直接就告你爸,单位都三年没招过女的了。”

“那贾叔叔那呢?”

“贾老六他们幼儿园?更甭提了。现在的男孩子温柔起来比女人还女人,又有劲,又能照顾小孩子,还能加班。他们幼儿园现在就十个女的,听说都是教育局领导的闺女们。”

“那您说可怎么办啊。”小美有些着急。

“不急不急啊,这种破地方,咱不遭那罪!”

“您说,我要是生孩子,那不是更没单位要了。”

“不会不会。现在都是国家掏钱,产假期间都是国家发工资的,还会给单位一笔误工费。单位都不会拒绝生孩子的。唉,还是工资高的生孩子合适啊。”小美妈咬了咬牙,“要不这么着吧,200万就200万,我们老两口把房子腾出来,住到老房子去。这房子给你结婚用。”

“那哪行啊。我不同意。”

“傻孩子,我们老两口还有个地方住。这房子不也是你在住嘛。将来你说你真失业了,跟你妈我一样,你说你怎么活下去呦。”小美妈叹了口气,“上个月你看那新闻了嘛,允许筛选性别了。将来一定要生个男孩。”


这篇小文发布了以后,就引来大量女权的围观和评论。今早我还看到有人竟然把这篇文章改成男性找不到工作的版本。

男性能生孩子,其实是不可能的。男人又有孕激素,又有雌激素,还得来个大姨妈吧,那不是成了女人?我认为还是人工子宫更靠谱吧。因此这里面的事情其实并不会真实发生。但题主既然这么设定了,咱就这么答。

男性能生孩子后,社会会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于过去社会的惯性,许多男性会认为老婆辛苦,或者为了爱情,为了家庭,自己生孩子。在这个阶段,政府在政策上会改为对生孩子的人有所倾斜。这一阶段事实上是现代家庭的延续,只是改为男性生育而已。

第二阶段,随着时间推移,政府会取消对女性在政策上的扶持,社会普世价值也会取消对女性特权的维护,底层男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强,底层女性的婚姻议价能力变弱。男性可能会更偏向于谈恋爱而不结婚,女性更偏向于结婚。谁经济条件差,谁就生孩子,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灰小子通过婚姻逆袭的事件不绝于耳。由于政策对于一男一女生孩子这种态度大概率没有变化,而且男女之爱并没有受到影响,男女型的婚姻也就大概率没有大变化的。这一阶段,对底层女性的冲击其实是最大的,由于体力上和精力上的劣势,底层女性将彻底被边缘化,她们可能会成为出卖肉体和出卖卵子的主力军。而中高层的女性的职业生涯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她们为社会创造的价值足够多。这个阶段中下层民众更偏好男孩,在经济条件的恶化下,也许就会筛选性别,造成男性过多。由于社会认知变化、地下黑市的猖獗、性别比例的失衡、生育率过低,政府会不会将生殖细胞的买卖合法化,这个就不得而知了。由于底层女性被边缘化,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政府可能干脆就放开性别筛选。本文也就写的是这个时期,主人公就是典型的低端女性。

第三阶段,女性减少,男性增加,最终的男女比例会稳定下来,社会又将达到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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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15世纪,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君士坦丁哼着感伤的希腊民谣,加布里尔嘴里嘟囔着诘屈聱牙的拉丁语祷词,李华默默写着永远寄不出的信,穆罕默德闷了一大碗葡萄汁,跳起了苏菲派的神秘舞蹈,纪念他们的毕业,也纪念他们的走散

这几个意气风发又彼此间惺惺相惜的年轻人不会想到;几百年后,他们中的三位会在一个叫《欧陆风云》的游戏中成为热门角色,另外一位则会成为全国中学生挥之不去的梦魇,也绝不会想到;几十年后,他们会在战场上再次碰面

我不得不承认,自从V走后,我变得愈来愈像一条懒狗,研究论文才打了几个字,就像一滩淤泥一样瘫倒在新公寓并不舒服的单人床上

我现在搬离了我和V曾经的家,与其说我是想逃避曾经和她在一起的回忆,倒不如说我微薄的津贴实在支付不了市区高昂的房租,我来到了郊外一座破旧的小区楼,房东是一个带眼镜的大龄青年,他热情的接待了我:

“我叫阿杰,他们都叫我杰哥,我一个人住,我的房子还蛮大的,欢迎你来租我的房子,不想住了就直接退房,没问题的”

从此我就成为了杰哥的房客,不得不说,虽然他看上去很奇怪,也经常带一些小朋友来家里过夜,但总得来说还是个不错的人,只是有时候,我会想:摘下眼镜的他又会是什么样子

还是说回我自己吧,在这个疯狂追捧理科专业的年代,一个学文科而且还是学历史的,要么就是钱包没问题,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我认为我只是暂时不属于前者,V却认为我永远属于后者

为了远离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发完最后一条微信之后,V离开了我。按理来说,我这种没有未来的家伙,应该在午夜的天台抽完一条烟之后纵身一跃,给清洁工留下一个大大的麻烦。不过一位山西籍舞蹈家曾经说过:“存在就是一切,一切为了存在”我谨遵前人的教导,继续制造学术垃圾以求在这个世界上存在下去

事情正在起变化,在剿灭了北美奴隶主匪帮最后一个据点之后,伟大的领袖曹丰泽宣布,帝国的历史研究将以何新同志的理论为标准进行

何新同志认为,西方所谓的历史都是一群在几百年前被蜥蜴人进行基因改造的白皮猴子编造出来的。他的思想成为了官方学说,这对于研究西方历史的我来说打击是非常巨大的,毕竟,如果研究对象根本不存在,那么你怎么靠他混饭吃呢?

我坐着绿皮火车来到了伟大的帝都,这里到处充满着欢乐的气氛,不过正在操心下半生饭碗的我并没有心情加入他们的游行

在第七次上访后,有关人员终于接待了我,她以一种领袖家乡的口音对我说:

“害搁这儿捣鼓世界史啊,国师都说了,什么希腊罗马通通都是假的,不存在的,崽啊,找个厂子看门吧,不丢人”

“如果,我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西方历史是存在的呢?”

她以一种极其怜悯和鄙视的眼神看着我,仿佛面前的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她抛出一句话

“那到时候政府会另行考虑”

对于这句明显敷衍的外交辞令,我却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拼命构思我的论文。我用原本打算和V买房的钱,在某个要倒闭的博物馆买了四封信,据说是一名古人写给他的外国朋友的,我相信,通过对这些书信的研究,我一定能证明西方文明存在过。说不定V听到这个消息,也会回到我身边

第一封信是用阿拉伯语写的,在我们这个年代,除了躲藏在沙漠里的一些反曹份子,几乎没人会用这种语言。不过我恰好是例外,经过我的一番解读,这封信的内容终于能以汉语的形式展现出来:

亲爱的穆罕默德

你好

毕业之后我们已经五年没见啦,不知道你现在是不是还是不吃猪肉?我真的搞不明白,猪肉这么美味,你们的圣人为啥不让你们吃?

你的信上说,加布里尔那小子在罗马干的不错,已经成了主教,我就知道他行,我在大明这边也挺好,皇上很宠幸我。你知道君士坦丁那货在搞什么吗?我离的实在太远啦,麻烦你们多照顾照顾他,他读书的时候脸色就臭的跟咸鱼一样,真是担心啊。

我知道你喜欢喝酒,特意拜托郑公公带了一桶我家乡绍兴的黄酒,还有几斤茴香豆。你记得温一温再喝。放心,我知道你们的规矩,酒缸上面写的是葡萄汁。

皇上叫我斗蛐蛐去啦,这信就写到这里吧,祝你安好,再见。

你的老伙计

李华

落款的日期已经模糊难辨,不过从书信的文法和羊皮纸的成色来看,应该是在公元15世纪左右写的,而那几位人的身份,我也模模糊糊的猜到了些许

紧接着,我开始了对第二封信的破译:

穆罕默德

见信安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你和君士坦丁的友谊,你们是那样的亲密无间,甚至连上厕所都要在一起。可是我没想到,你现在居然会那样对他,和他的国家

你当年不是很向往我大明儒释道一家的氛围吗?你还说回国之后要劝你父亲放下屠刀,为什么你现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写给我的信满口都是圣战?我希望你能听我的劝,回头是岸,这个世界很大,能容下两个罗马

如果你实在执迷不悟的话,我就只能找加里布尔了

李华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年轻的君士坦丁在被西方拒之门外时,同样年轻的穆罕默德在他身后大喊道:“他们是一帮混蛋,他们加起来都比不上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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