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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退外卖时夹张纸条结果被别人吃到,退回的餐该不该再售? 第1页

  

user avatar   mao-ye-27-25 网友的相关建议: 
      

首先,我就是这事事主本人,对几个争议问题进行一下回答,另外提供一些材料证明确实是我本人。

1 到底有没有吃肉

不吃葱是真不吃,这个原因是由于小时候父母上班有时候把我丢给我舅带着,我舅那时候刚20在家等着分配工作,所以还是小孩子性格有时候拿个辣椒、大蒜、葱之类的逗我吃,给我留下了一些心理阴影。举个例子吧,比如家里包饺子,我一般会问放没放葱,我妈说没放,虽然我知道她是骗我的,但是只要别让我看到葱,那么!没事。但是,有时候嘴贱吃完了再问一句“你到底放没放”。我妈觉得反正也吃完了就说实话吧。这下好,一股恶心的感觉上来了,赶紧跑厕所吐去。

之所以在朋友圈炫耀偷吃了肉是因为最初这玩意是发在学校内部的一个公众号上面,所以调侃的性质比较多,没想到火了。微博上的群众素质2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就233333333这个,前几天我蹭自己热度写公众号的时候还收到一个令我很无语的评论。

昨天在接受腾讯大连这边一个记者采访的时候,因为记者是校友所以就多聊了两句,他说其实这是一件很小的事,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突然就火了。

我个人认为其实和我那句偷吃肉有一定的关系。在信息论里面有一个观点就是确定的事比如地球是圆的的信息量是比小概率事件比如“外星人入侵”信息量小很多的。所以这句偷吃肉实际就是为这个消息增加了熵。让网友们能撕的起来。如果有搞知识库或者舆情分析相关领域的硕士们可以考虑考虑爬点数据分析一下。

2 往饼里面塞纸条万一被人吃到了怎么办

可能是我描述不清楚吧,从图里可以看出,一份外卖有三张半个的饼,是夹在两张半个的饼中间而不是塞在夹肉的那个地方。所以除非收到外卖的那个小哥是个一口吃两块饼的奇葩,那么他绝对是拿起饼吃第一口之前就看到纸条了的。

另外纸条上肯定是有细菌,绝对不会比我手上多,毕竟本子不像手是蛋白质结构,而且是干燥的没有细菌生长的必要环境。至于墨水。鲶鱼永恒黑,防茚染效果一流,只要干了紫外线照射都搞不下来,就靠饼上那点油就能吸下来了多少?另外,作为顾客,我特么真没有义务保证我退掉的本应该销毁的东西特么的还能不能吃。给外卖小哥提点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而且这个放法也侧面证明了一个问题,店家在把外卖回收之后甚至连打开盒检查一下都没有。呵呵。

3 食物已经做好了不吃不就浪费了嘛,这是社会现实,你得接受

所以其实我当时有跟外卖小哥强调这东西你可以吃,而不是给学生吃。怕浪费你自己吃或者喂狗,这一点问题没有。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你把拆了封的外卖再卖出去就是不行。

另外还有人把这和小吃摊或者实体店做错了顺延给下一位顾客进行类比的?能做出这种混淆的人智商也是没谁了。当场出售当场发现做错了食物还在店家手里没被第三方接触过当然可以。如果是饭点你做错了已经上桌了被退掉再卖给下一个顾客试试?一个电话工商罚不死你。

还有网友说这事不能怪外卖小哥的。好吧,作为海事土著,明确告诉各位这家店用的不是饿了么或者美团的配送而是店主或者店主儿子亲自送。你们说给送外卖的说管不管用?

4 你都打开了还退,退了你还不让人家卖,缺不缺德

关于这个算是一个证明我就是你这事事主的实锤吧,有个学长看到新闻以后愤愤不平的来怼我了,直接上截图。

东西是他们做错了,我凭什么接受啊。如果像某些缺德公众号所说那样是我点错了,这种能二次销售的商家根本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不给我退就是了。至于为什么不给这学长解释偷吃肉的事情。很简单,解释了他也够呛信,还不如找个实锤直接把这事结了。那就是,我就是偷吃了都是合理的。

像微博上有些网友评论的,那干脆以后点外卖都吃两口退掉得了,卖家不得赔死。我认为这是非常没脑子的说法。首先,先不说不是店家的失误店家会不会同意退。其次,我随便写个APP不知道多少份饭了,就为了蹭个外卖?呵呵。

5 商家也不容易,这学生这么斤斤计较,我要是现实中认识他肯定离他远点

首先,作为消费者,我没有义务照顾你商家赚不赚钱,不赚钱你生意可以不做。过几天这事过了我会取消匿名,那时应该可以看到我的一些其他答案,我对一些没有完成服务责任的快递以及卖假货的商家都是一怼到底。现实中确实一些人为此疏远的我的。然而,买到假货的时候他们就不退了么?和店家协商解决不了的时候是忍气吞声还是忘掉自己的三观向我咨询?用屁眼都能想到。

通过这个话题我还发现了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个话题下认为外卖不干净是现实你得接受的和认为我塞了个纸条糟蹋了粮食的竟然是同一群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女权就是MSL”?喵喵喵?

不过我想,如果这件事是我偷吃了外卖被抓,也许又会是另一种评价了吧,比如:

学生肯定是饿的没办法了才会偷吃外卖的,店家也太斤斤计较了,我们一起抵制他。

看起来挺荒诞,但是在19号的一条黄衣男子偷外卖被拘留五天的新闻底下,还真有这么评论的。

6 万一有个人对纸条过敏,吃死了怎么办?

意思是我应该对这份外卖的下一个顾客安全负责。喵喵喵?首先纸条过敏???这种人也许有,但是大概率不会出现在学校这种有好多书的地方吧。就算纸条过敏,你又怎么证明过敏原是我放的纸条而不是外卖封条或者外卖单呢?另外,过敏原是哪来的?一次性筷子里有没有这种过敏原呢?

举个更极端的例子,假使一个人收到外卖了,而且投毒了再退回去。店家二次销售把人给吃死了。警察查到这个人身上,首先查的是作案动机。这人都不知道外卖会被卖给谁,动机能成立?好就算这样能成立,这人就是个变态,不管是谁毒死了就开心。好吧你开心就好。但是!这货在得到外卖员不会二次销售的承诺以后,动机就又不成立了啊,动机不成立一切证据都是扯犊子,瑞达刘凤科的导学班看看真的是不知道啥时候就能用上。

还是这个例子,再说说毒死人以后卖家的责任。卖家确实不是投毒的人,但是呢?卖家有责任保证售出的食物是安全卫生的。卖家二次销售的动机成立。OK,过失杀人。

就酱。

看其他答案还有说我扣着关心食品安全的大帽子做恶心事的。喵喵喵?我扣啥帽子了,我特么就是单纯闲着无聊做个实验?动机?好奇而已。


然后这是我之前回答的一个连接

腾讯的采访:

最后我要继续吐槽,看到有个举例说酒店有用刷马桶的刷子刷杯子来证明什么地方都不卫生你必须忍着的,我就想吐槽,用这么大杯子,你特么怕是河马成精吧!(其实每次采访我都会讲这句,但是每次都被剪掉,不开心)

===================2010325=======================

终于有了知乎第一个百赞答案,心情异常激动。

链接里面的那个视频其实我一直没看就传上去了,结果发现视频里面有提到我打电话的时候饼已经送出了,这里面有两个问题。

1.我住的这个楼人数比较少,所以送没送出店家应该印象深刻才对,事实上店家对这个楼印象会特别深刻,因为没住几个人。

2我不得不提供截图了,也就是我定外卖的时间和打电话时间的时间差。虽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也就是我打电话的时候外卖已经送出了。但是呢,这家的外卖员是他店里自己雇的所以为什么没有叫回来呢?

从图里可以看到,订餐时间是4:23,我打电话告知不要放葱的时间是4:24,这之间只差了一分钟。如果这时候我的饭已经送出来了,我有点怀疑我退掉的那份本身是几手。好吧,假设店家手速飞快,一分钟之内做好了并且已经送出,从4:24到4:56中间这半个小时,是联系不上自己家的外卖员还是故意为之。

从评论上来看,知乎用户平均水平还是比微博要高一些的,或者只是因为知乎用户和我三观更相符的缘故。

另有人说我得行为比较贱的?我当你们是夸我了,因为当初我还真是吃不上饭闲的蛋疼才搞了这么一出。

看到评论区有个哥们给我讲也许不卖掉这份外卖商家虽然只亏了几块钱但是心理上损失会是一百块的。喵喵喵?虽然挂你一下给我带来的快乐不一定能超过吃一份五毛钱的糯米糍,但是不挂你一下给我带来的失落甚于让我吃一万根大葱啊。

作为顾客,在商家没有提供给我承诺的前提下我应该考虑商家对损失的幻觉?喵喵喵???

还有这个,前面答案也说了,因为我的一些做法,身边确实有朋友疏远的我的,这不代表他们多么高尚。更讽刺的是,自己遇到事的时候又会跑来向我咨询。当然在达到他们的目的之后,由于觉得我的做法太不光明,大概率是心理对我更鄙视了。

自认为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是一个搅局者吧,确实经常理想化了一些,而且做一些事情往往没有什么目的性,就是无聊了做个试验,当然往往直接或间接触碰了许多人的利益或者是某些做法让一些人对我非常提防,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人活着,开心最重要。

=================20180326=======================

刚才有个哥们提到外卖二次配送不违法的。过去确实是,但是2018年之后嘛。。。。

好了,二次销售没提到,但是送餐人员必须对食物进行核对的要求是有的吧。但是核对了会出这事吗?再考虑到送餐人员是这家店自己的人???喵喵喵?怪我喽。

实际上2017年,大连食品药监部门对大连市的外卖进行了清查,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就是清查有没有出售封条已经拆开的视频。另2017年美团和饿了么联手对外卖封条进行试点和落地,大连是2017年底落地的30座城市之一。封条是干嘛的?拆了还能再贴要封条还有啥用?

所以,别给我讲没有相关法规或者别人都是这么做的。有法规了就是你做这一行必须遵守的,觉得不合理你别签字啊。

至于说由于是我污染了我也要担责任的。喵喵喵???针对服务提供者的规定有权利限制我一顾客???

=======================20180327====================

关于为什么山东人不吃葱还理所当然了?

山东人肯定是爱吃葱的,这就像广东人爱吃福建人一样是这片土地上人民与生俱来的天性。可以说,山东人对大葱的依赖极大,甚至到了一天不吃葱就会急的拿拳头砸墙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境外反动势力和国内特务勾结,一把火烧了我国市场流通的大葱就很可能造成一个种群的灭绝,极大地危害我国人口的多样性。

所以,为了防止山东人因为大葱消失而灭绝,某国安部门发起了“让一部分山东人先不吃葱”的号召。一名优秀的共青团员,中国人民的好儿子,我敬爱的舅舅,从小就培养我对葱姜蒜的恐惧。终于将爱吃葱的属性从我的天性中抹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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