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个视角吧:
大部分“志怪小说”的作者都不认为他们是在写小说,而是认为自己在做历史事实记录,“志怪小说”只是文学史家所归纳出来的一个文体概念。这个从《山海经》、《搜神记》、《夷坚志》到《子不语》、《阅微草堂笔记》大多如此,只是在不同作品中反映的程度不尽相同。而这种“实录”的文体意识又会要求作者在记录这些事情时候要用“史笔”,换而言之,就是要“真实”地记录自己所听所闻,要“无征不信”“多闻阙疑”,不能掺杂太多“非史”的因素。写作者不仅相信他们听闻和搜集的故事,同时还忠实地记录下这些事情,有时甚至还会多方考证以进行补充,龚鹏程先生因此把“志怪小说”的这种风格称为“认真地说荒唐话”,换成现在的流行语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这样一种写作的态度,使得大部分的写“志怪小说”的人是不喜欢蒲松龄和他的《聊斋志异》的,他们认为《聊斋》缺乏史笔,不够“真实”,袁枚就曾批评《聊斋》“太敷衍”。而蒲松龄写《聊斋》时就没这个困扰,他不像纪昀他们那样深受乾嘉朴学影响,他的写作有大量“非史”的因素,除了实录自己的所听所闻,他还在很多篇目掺杂了大量的个人想象、细节描绘,这一点很像唐传奇,我们可以感受到其中“有意为小说”的文体自觉性。从文学性的角度而言,后面这种束缚更少、自觉性更强的写作能够达到的层次自然会高一点;从叙事性的角度而言,后面这种情节更加饱满、技巧更加丰富、节奏更加紧凑的叙述也会更加吸引人。
文学性更高、叙事性更强,为什么《聊斋志异》更加有名也就不难理解了,这当然不是说《酉阳杂俎》不好,但是作为中国古代文言小说的巅峰,《聊斋志异》确实是有它独到之处的,而这种独到之处,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写作观念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