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很多人没有审题,题目是 “如何客观评价”,而高票答案们一边倒的批判崔永元。 实际上,我相信大多数人在答题是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 :
1,我有一个预设观点,即崔永元是个傻瓜/坏蛋。
2,我点开PPT,发现了很多可以支持预设观点的证据,并无视了反方向的证据。
3,我关掉PPT, 宣布自己证明了崔永元是个傻瓜/坏蛋。
我认为,这个论证过程谈不上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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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客观评价:
1,丑。如果现实中的讲座里看到这么丑的PPT我就直接玩手机了。如果不是前两天这个热门问题(
如何评价崔永元在复旦大学与复旦生科院卢大儒教授就转基因问题的激烈争辩? - 生物学)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压根不会看跑过来看这么丑的PPT。 太丑了,太丑了,因为太丑了所以要说很多遍。距离第15张,一个文字量相当大的图片,居然不等比缩放。实在是强暴了我的眼睛.
2,脏乱差,一股浓浓的微博味。这一套微博传播版PPT,为了适应微博的传播规律,采用了一张图配一句话的方式。这种模式使得整体逻辑非常不连贯。而且在与主线无关的吐槽支线上展开的张数过多,吐槽方式也让人反感。 实际演讲时,每张图不会只配一句话,每张图所花的时间也不同(即权重不同)。我相信效果会好很多。
但是我找不到崔演讲的视频。遗憾之下,找到了一个在政法大学演讲的文字版。链接如下:
蓟门决策:班门弄斧――崔永元说转基因.
现场文字版和微博图片版相比,条理更清楚一些,用语极为缓和,几乎无攻击性词语,支线被大量删除。建议将文字版和图片版配合食用。不过好像太短了,也许是阉割版?。如果谁能找到完整视频版,望告知。
3,有很大进步,但人。 相比于他之前拍的视频,这个PPT的进步明显。即清晰的表述了自己的观点,也没有去引用那些明显不靠谱的“科学数据”。说明他在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中,辨识力得到了提高,可喜可贺.
4,通篇很少提及转基因吃起来是否安全,而是从“知情权”,“选择权”,“规范化种植”三个角度讨论。我认为这三个角度值得探讨, 崔永元有权利也有资格从这几个角度切入来讨论转基因这个社会性议题。而且我认为,他去各大学的法学院和新闻学院作这个报告,是非常合理的。 当然,我也希望他能多去去生命学院。
5,崔有很多观点经不起推敲。 例如32:转基因作物不增产。 不过这楼里这么多反崔的,就用不着我讨论啦。
6,崔有很多观点是很有价值的。由于我没有展开讨论5, 所以这个点在主观评价部分展开讨论。
总结:微博图文版我打59分,文字版我打90分,实际讲座效果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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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主观评价。
利益相关:生物从业者。
转基因相关:敢吃。
崔永元相关:多年观众。欣赏但不忠实
预设立场:我认为崔永元的不是个傻瓜,也不是个坏蛋。在智商和道德两个维度上,绝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准。
在预设立场下,我来寻找小崔PPT和文字稿中有价值的观点,总结如下.
1: "我(崔永元)的观点,要的是知情权、选择权、反对滥种"
这点我支持,我希望转基因食品能被标识。知情权与选择权,最简单的一点就是转基因食品要有清晰的标识。
我知道也有人反对标识转基因食品, 也有一定道理。
但作为普通民众,究竟有没有这个知情权呢? 这个话题是值得社会各界讨论的,让法学界的人参与讨论“权”,让新闻界的人参与讨论“知情”,都是非常合理甚至必须的。
实际上,在支持转基因的人中间,对于公众是否有知情权,这个知情权如何维护或者说转基因食品是否应该标识,观点是非常不统一的。在本问题下就可见一斑。
最高票的
@羊迪在第一条就说知情权在2002年已经立法,且要求标识。我姑且认为他是支持标识的。
而
@史寒朵,
@何辛欣以及
@Hello特特则不完全支持甚至不支持。
但以上众人皆非常反对崔永元。我觉得这件事有些没道理。正确的方式不是在某些观点上支持崔永元,某些观点上反对崔永元么?
说白了,支持转基因,不支持转基因两种观点,在我看来都非常的可笑。 “转基因”是一个所谓的元概念,里面实际上包含许多命题。 例如 “转基因产品A能不能吃?”,“转基因产品A能不能种?”, "转基因产品A种的时候是否需要注意规范" , “中国农民种植了转基因产品A后能不能取得经济利益?”,“产品A种出来了那么卖的时候应该标识么?”,“虽然转基因产品A种了20年没问题,但我们再观察5年再决定是否引进好不好?”,"既然转基因产品A经过了20年的检验,没问题。那么对待转基因产品B能不能放松检验标准" 等等等等。
对一个元概念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只是抱团站队,而非理智讨论。 然而现实是,你在以上一个命题中回答了否,那么你就会被贴上一个“反对转基因”的标签。 这个现实是病态的。崔永元强调自己不是反对转基因,认为转基因是一项中立技术,最后选了3个命题来讨论,我认为他比很多所谓的“挺转派”,理智的多。
2: "农业部说中国管理转基因是最严...但实际上不是"
在推广转基因的人中,“中国管理转基因是最严的”,是一个非常非常常见的观点,然而崔永元说,我们实际上管理很不严格。
在这里崔永元指出了一个事实。而我依个人经验,相信崔永元所说的。 我们法律规定的严,执行起来渣,那综合效果就是管理的不严格。崔在这里提了两个参照组,美国和日本。人家确实管理的比我们好。
崔还提了一个例子,就是番木瓜。现在我们知道,世界范围内近乎所有的木瓜都是转基因产物,中国至少从06年开始大部分木瓜就是转基因的了,但是几乎没有标识过。今天才知道这个事实的本吃货当然不会因此而在吃木瓜时有丝毫嘴软。 这里有个吊诡的事情,虽然我国的法律的精神认为转基因食品需要标识,但木瓜不标识转基因完全不违法,因为02年立法的5大类17项没有木瓜,在转基因木瓜卖了很多很多年之后,这条法律没有更新过。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国的法律虽然看似很严,实则漏洞很多,不但执行得不到保证,出了bug也懒的发补丁. 实际上的对转基因的管理能力是很差的。而在这个框架下,所谓的知情权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在图片版22中,崔还提到了一个例子。尚处于实验中的“BT63转基因水稻”外泄,从实验田跑到了民用田里,然后进而进入了超市。 我们这里不谈BT63这款产品是否安全,但这件事如果属实,那就算是一场事故了。暴露了我国在试验作物的管理上有非常严重的漏洞。 这件事从08年开始陆续有曝出,但直到现在即没有进行全面的调查,也没有相应的法规出台跟进,说明我们的整个社会框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填补漏洞的能力很弱。
那我们在这里提出一个问题,那就是转基因产品是否应该接受比较严格管理?
我认为需要, 从实验室研究到实际种植都应该有比对待普通农作物更谨慎。
那我们多问一个问题, 一个需要严格管理的事物,却因为社会的风气与框架等原因,无法得到严格管理。那么,我们在推广这项事物时,是否要格外的审慎?
这事不是我们搞生物的错,但是搞生物的人不能不去解决他。 我觉得最好的方式是科学家,法学界和新闻界联合起来,倒逼官府完善法规在先,新闻界发挥监督作用配合学界落实操作细则在中,全面推广再后。
而现在这套,文科生和理科生抱团吵架的作法,没戏。
3: "转基因这事要尊重隔壁王大妈"
别说要尊重王大妈了,首先至少要从尊重文科生作起。即使他们在朋友圈里刷转基因有毒也该尊重。即使他们看不懂你的科普你也该尊重。即使他不想看你的科普你也该尊重。 即使他是崔永元也要尊重。
(当然,收了钱恶意造谣的除外。有些人说崔永元就是收了钱恶意造谣,我很难理解。首先崔永元这样的你得花多少钱才能收买? 其次你买的起孟山都不能加一倍钱买么?)
一个人搞不懂转基因的原理是可以理解的。一个人把自己搞不懂的东西吃到肚子里,感到恐惧,是正常情绪。 一个人应当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那我们如果要推广转基因,那就有责任小心翼翼的,尽量避免侵犯文科生王大妈的这种自由。不是打着拯救全人类的响亮口号就可以免除这种责任的,也不是斥责他们无知就可以免除这种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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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修改了语法错误。。为便于阅读,还是把那个很长的文字稿删了。
感谢
@sxc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