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又要讲点身边的故事了?
当年我爸也是一代大侠,两把三棱刮刀打遍葛洲坝无敌手,后来实在是怕出人命,被当时我爷爷的老战友,当时公安处的领导硬逼着回老家厂里上班。
后来听老一代说,那会我爸凶得很,仗着军区大院长大,也算是三线城市一代顽主,是人是鬼都要让着三分。
后来回了厂里上班,跟我妈结婚,等我出生记事开始,基本上就被我妈欺负了。不仅工资上交,连抽多少钱的烟,请客吃什么菜都是我妈说了算。我爸于是被同事奚落,再也做不了大哥了。
这显然不是什么黑道。
真正见识黑道还是上高中,几个学校门口混社会的,不知怎么敲诈到了一个平时成绩挺好的本地小孩。
过了几天,混混头被一个本地黑道的大哥请去吃饭。本以为是受到大哥赏识,结果一进门就见一个大哥掏出一把手枪,二话不说直接用枪把子朝头上砸,一直砸到满脸是血,被一脚踢出门外。
其间大哥一句话没说,就是砸。
事后才有人带话,以后别在城里混了,赶紧跑吧。
再后来学校门口就清静了很多。
90年代的荆州城,到处是下岗职工,大凡有点鸡毛蒜皮的事,找警察是没用的。必须是几车人把人家门口一围,然后谈事。
如果服软,就赔礼道歉,把这些人吃喝拉撒烟钱什么的结了。
如果不服,就再找一群人来个反包围,摆出撸架的阵势。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两边都有认识的人,干脆聊一下大家各让一步,各自把兄弟们安顿好,大家散场吧。
因为僵持下去,开支越来越大,结不了账,可能兄弟们也不会放过你了。
能出来谈判的,要么双方是各个派出所的所长。要么双方就都是道上的,砍死过人的或者掏出过枪干事的。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友好协商,互惠互利。
现在据说情况好多了。
毕竟,有正经营生了,谁去干那些伤身害命吃枪子的傻逼事。
讲几个影响比较大黑社会吧。
建立武装队维护垄断的耿四心,人称四阎王。
为风水改黄河水道的陈鸿志,扶植县委书记
陆丰“教父”蔡东家,冰毒市场占有率三分之一
1968年,耿四心出生在古交市河口镇耿家庄村一个农民家庭,彼时,古交还只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吕梁地区所辖交城县的一个边远矿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
耿四心家境贫苦,所以长大后向阳纸醉金迷的生活,其一事件就是2007年用12辆悍马为儿子娶亲。
因为穷,耿四心可以为了钱铤而走险。
起家
上世纪90年代,煤炭经济刚刚起步,嗅到暴利味道的耿四心,就和弟兄们抢占了一块地盘,在老家开起了黑煤窑,依靠私挖滥采攫取了巨额利润。自媒体文章称,在那时,耿四心就因开黑煤窑偷税漏税3000多万元而遭警方抓捕,但在疏通关系取保候审之后,此案不了了之。
找靠山
起家后的耿四心,因黑煤窑遭到政府和警方连连打击后,依靠心狠手辣行走江湖的耿四心意识到需要转变思路。
于是大约在2003年左右,耿四心投靠了彼时正如日中天的山西首富——素有太原“地下组织部长”之称的张新明(已被抓),成为其麾下头号马仔。
在张新明的引荐下,耿四心与古交市乃至太原市众多官员建立了关系。在官员们的支持下,耿四心打入政界,先后当选为村主任、村支书和古交市人大代表,依靠政界的资源,又先后获取了多个煤矿的承包权。
2003年该村选举期间,耿四心开着奔驰车走乡串户拉选票:“选我村主任的,每票600元”,通过金钱贿选高票“当选”村主任。
自此以后,耿四心的企业四心集团,耿家庄村党支部、村委会亦设在此地。
建立武装队
有了基地后,耿四心组建了以耿威龙、耿二兵、张二宝、程建军、张志斌、郭建军、郭卫民等为核心成员的“武装队”,横行乡里、称霸公路,被这个“武装队”殴打致伤、致残的达100人以上。
2011年9月10日,张巨兵、张巨平的母亲出殡时,因路过耿四心的洗煤厂,而被嫌弃不吉利的“武装队”成员打伤。
2013年,耿四心的“武装队”30多人应在古交市河口镇河口村搞开发的房产商之邀,将该村村民杨国华、武明量、武永明等人打成重伤。
生财“有道”
有了武力后的耿四心,开始用武力为自己谋划财路。
垄断客运
古交距离太原仅22公里,但大巴车票价竟然高达18元,原因是沿线40辆大巴车全部由耿四心垄断经营,曾有媒体报道称,市民向古交市有关部门提出质疑,22公里的车程为何不开通公交车,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因为耿四心不同意”。
娄烦、岚县发往太原的客运车辆,古交是必经之地,耿四心的“武装队”规定,这些客运车辆不能经过古交市区,只能绕道古交外环通过,而且只能下客不能上客,一旦被发现,古交的运管、交警配合拦截车辆,“武装队”成员则一拥而上,砸车、打人。
对于拼车、滴滴车,因为影响耿四心垄断的客源,都是“武装队”打砸的对象,甚至连一些私家车也得被盘查。
成名之战-空手套现
在耿四心的煤老板生涯中,最为著名的是与央企华润的一笔交易,凭借与古交市邢家社乡政府的一纸秘密协议,他凭空从华润集团拿走了1.7亿多元,付出的代价仅仅是450万元。
2009年,随着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的推进,年产90万吨以下的地方煤矿均进入整合序列。作为年产能只有30万吨的乡办集体企业,邢家社乡两座乡办矿石老沟煤矿和半沟煤矿均在关闭整合之列。2009年10月,古交市政府办下发(2009)99号通告,两矿被纳入“古交18矿”资产包,整合给同煤集团。
2010年1月,原定的整合主体同煤集团退出,华润电力接手。2010年6月,邢家社乡人民政府与华润集团正式签署了整合协议。按照这份协议中确认的煤矿资产和资源储备状况,华润将向邢家社乡兑付1.7亿元收购款,但直至如今,邢家社乡政府也没有收到这笔巨款,虽然整合早已在2011年结束。
卖矿的钱,被耿四心领走了。
耿四心利用村主任、村支书、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古交市建立了庞大的关系网,并以这些关系网作为保护伞,抢占煤矿、私挖滥采,垄断运输,积累了巨额的财富,成为了古交市数得上的富豪,在原首富、大哥张新明被抓后,又登顶成为古交首富。
2018年8月27,耿四心被追捕。
陈鸿志1975年出生,父亲是当地的铁匠。
自幼陈鸿志和父亲关系不好、家里也算不上富裕,在当地读完初中便入了伍。
1998年,退伍的陈鸿志在柳林县一个澡堂擦鞋。
原始积累
在此过程中结识了贵人,一位当地达官显贵看他干活卖力、人也活泛,就指点他去做开采石料的生意,并借给了他本钱。
24岁的陈鸿志创建了“星火石料厂”。这个厂后来进一步扩建,改名为星火建材有限公司。
开石料厂赚了钱以后,陈鸿志筹集资金建起了柳林县最豪华的商场燎原商厦,通过开商厦经营高端服装、餐饮等,陈鸿志结识了柳林县更多的政商人士,其时正值煤炭经济崛起之时,就与这些人合作承包煤矿,进行开采,仅2003年一年,就花费2.58亿元一口气承包了5个煤矿。
当年正值煤炭经济崛起之时,谁都知道承包煤矿是暴利生意,几乎没有人愿意主动放弃煤矿的承包权。
但是因为煤矿的所有权都是村集体,对于不愿被低价收购煤矿的矿主,陈鸿志就指使村委会出头解除承包合同,对于不听话的村委会,陈鸿志就指使村民出头闹事,把村书记村主任搞下去。
一位记者采访过田家坡村被陈鸿志抢夺集体煤矿的事,整版刊发在《山西晚报》,报道刊发后,陈鸿志抓住村民,用尖咀钳子拔村民的阴毛,以此折磨村民、杀鸡儆猴。
以后的故事就是依靠围堵打砸,挖沟断路、组织黑社会、强迫低价收购、操纵基层选举,陈鸿志一举控制多个煤矿,成立了山西柳林凌志集团并自任董事长,迅速崛起为柳林县著名富豪。
在7000万嫁女闻名于世的联盛能源邢利斌破产后,陈鸿志跃升为柳林首富。
黑金财富帝国
2005年,他正式组建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公司。
2007年,他又先后承包邓家洼煤矿、柳家庄煤矿,并购买了麻塔则煤矿。
2009年山西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凌志集团共拥有4座主体煤矿,4座洗煤厂,综合购物商厦1座(燎原商厦),五星级酒店1座(煤炭大酒店),全日制省级示范初中1所(成家庄示范初中),大型印刷厂1个,以及占地1152亩的绿色生态农业园区1个。
柳林县盛产优质主焦煤,造就了不少暴富的煤老板,联盛集团老板邢利斌、凌志集团老板陈鸿志是他们当中最典型的代表。
当地人谈到柳林的煤焦资产布局时如此评论:柳林南边的半壁江山是邢利斌的地盘,北边则大多数属于陈鸿志的势力范围。
央视新闻频道以《山西破获特大涉黑团伙,暴力敛财巨额财富触目惊心》全面披露山西柳林首富陈鸿志涉黑案,陈鸿志被捕后,涉案财物被扣押、查封、冻结,约78.4亿元。仅房产一项就有341处,价值50多亿。
陈鸿志的祖宅占地面积巨大,后靠山、前望黄河,曾为了风水修改黄河河道,在家门口修建大坝。 陈鸿志老家李家塔村的村民说,在家乡没有陈鸿志办不了的事,陈鸿志甚至为了所谓的风水吉利,硬是将流淌了几千年的黄河河道改修,在家门口建起了大坝。
他对企业实行“军事化管理”,要求员工24小时随叫随到。在公司,他看谁不顺眼就破口大骂,身边的人概莫能免,包括给他打工的叔叔。
2018年有人爆料《吕梁陈鸿志涉黑团伙41条犯罪线索》,以下是原文。
一,康宏彦被打
2007年12月26日,康在拉煤时被陈鸿志二三十名保安用镐把、啤酒瓶殴打,住院十多天。后被凌志集团威逼出院。
二,李候乃被打
李候乃为成家庄镇成家甲村村民。2006年12月6日,邓家洼村民因反对陈鸿志“未经村委同意私自承包煤矿”,由凌志集团保卫科长刘可平(曾在柳林县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带领陈鸿志的手下一百多人去镇压,李途经现场时被误打,多处软组织挫伤、尿血,事后未作任何处理。
三,张国旺被打被拔阴毛
田家坡村民张国旺,因反对村主任张香平私刻公章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2006年12月15日被陈鸿志约到县城燎原大厦,保安在地下室让张国旺脱光衣服用水枪冲,用尖嘴钳拔张的阴毛。张多次报案,无果。
四,张乃生被打
田家坡村民张乃生,因反对村主任张香平私刻公章将煤矿转让给陈鸿志,2007年4月12日晚陈鸿志以买鸡蛋为名将张骗至田家坡煤矿办公室,陈的保安将张乃生的左腿打断。
五,张晋通被殴打、被拔阴毛
2007年8月,田家坡村民张晋通因带领记者去采访,被陈鸿志的保安冯艳军、张三平等人挟持至燎原商厦地下车库,保安逼张晋通脱光衣服,手举装满水的铁盒,用高压水枪冲、殴打张,用尖嘴钳拔张的阴毛。
六,柳润全、柳建环、张晋民、柳三元、柳俊波、柳世富、柳继元被打
事发在2007年8月18日下午,柳润全等7人为柳家庄村村民。因不同意陈鸿志在村民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承包柳家庄煤矿,要求煤矿承包人兑现给村民的一次性补偿,柳等7人在从镇政府回来的路上被6辆车拦截,遭凌志集团的保安约30余人用铁棍、镐把等围殴,柳润全右臂被打断。
七,邓抵树被打
邓抵树为邓家洼村村民。2007年11月4日晚,因不同意邓家洼煤矿原承包人私自将煤矿包给陈鸿志,邓抵树被数十名凌志集团的保安闯进家殴打,致邓右小腿、左小腿等全身7处骨折。村支书邓富有深夜出逃到山上,幸免于难。这次袭击由领头的打手冯某向陈鸿志做了汇报。
八,高三平被打死
2007年12月30日,柳林县金源有限公司法人王亮珠的司机高三平等一行人乘车到麻塔则煤矿查看煤质,因陈鸿志要购买这一煤矿,不允许原矿主将存煤卖给王亮珠,在高三平等人离开煤矿回家途中,陈鸿志安排保安高海平、冯彦军等50多人开车进行堵截、围殴,高三平当场被打死,并被扔下30多米深的深沟。
当天,陈鸿志在柳林县城的公司八楼开会,两次离开会场安排郝红红、车振兵、高海平、冯彦军等人堵截王亮珠的人。
九,刘田、黄四保、马愣、李强4人被打伤
上述高三平被打死事件中,与高三平同车的刘田等4人也同时被打成重伤。
十,武生亮被非法拘禁
高三平事件发生当晚,凌志集团的保安班长武生亮因与死者高三平有亲戚关系,被凌志集团副总郝红红安排人挟持至太原,在凌志集团住太原办事办将武生亮看管了三天三夜,不给吃饭,不许离开。后武生亮乘保安不备自行逃脱。
十一,杨军琴被打
2007年5月13日,杨军琴在葫芦塔煤矿拉煤过程中被凌志集团的保安雷舰等人拿木棒等工具殴打,鉴定为轻伤,后由凌志集团副总郝红红赔付1.5万元“调解”。
十二,高青生(柳林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指导员)、高峰(离石区交警,高青生之子)被打
2007年1月,高峰因在燎原大厦抽烟与保安发生口角,陈鸿志到场对高青生训斥,随即陈鸿志指使商厦保安刘三平、高海平等多人对高父子进行殴打,致二人均轻微伤。
十三,苗族工人朱日呷被打
2007年7月17日,工人朱日呷因说保安看电视影响休息,被田家坡煤矿保安王勇等人持木棒殴打,致朱头皮破裂、多处软组织挫伤、脑震荡,因朱本人未做伤情鉴定,当地公安对打人者罚款200元,行政拘留6天结案。
十四,刘小峰被打
2007年9月3日,刘小峰因拉煤时与凌志公司保安发生争执,被4名保安打伤,当地公安以赔偿1.5万元调处。次年刘小峰经吕梁公安鉴定为轻微伤。
十五,打砸邓家洼村
2008年5月6日晚,凌志集团邓家洼煤矿矿长郭久泉率100多人袭击邓家洼村,分别对邓金元、邓振泉、邓顺大、柳宗瑞、邓天赖等家造成损坏。
十六,打砸QQ车,殴打车主穆四四
2007年6月,车主穆四四因在路边停车,被凌志集团保安威胁,将车开到饭店后院后,被保安暴打并被砸烂了车玻璃。
十七,非法拘禁刘钧义、陈丽芳
刘钧义是成家庄煤矿原承包人刘锦奇的司机。2007年11月,陈鸿志购买成家庄煤矿,在未付清钱时即要求刘锦奇移交所有手续,刘不同意,陈鸿志带领公司保安将刘的司机刘钧义控制25小时,并将来找刘的张国强殴打致头破血流。刘锦奇带去全部手续后,陈鸿志才放刘钧义离开。
拘禁刘钧义同时,陈鸿志还带领公司保安冯彦军等人控制了刘锦奇的公司员工陈丽芳,后陈丽芳趁保安不备逃脱。
十八,殴打柳长正
2007年8月,陈鸿志安排冯彦军、刘三平等人秘密跟踪柳家庄上访反映煤矿非法转让问题的村民柳长正,在跟踪至胡家垣附近时,跟踪人召集更多保安和凌志公司职员拦截了柳乘坐的车辆,并对柳实施暴打。
十九,收买受害人,妨害作证
2007年11月,凌志集团保安殴打邓抵树致7处骨折后,陈鸿志先安排人将邓多次秘密转移,后以260万元赔偿的承诺要求邓不得作证,邓抵在2008年致信公安机关,拒绝了作证。
二十,安排、教唆公司人员对抗警方对“打死高三平一案”取证
2008年1月,潜逃在北京的高海平、冯彦军、冯宇龙,被安排潜回太原与陈鸿志见面,陈给高海平50万元,达成让高海平投案、编造虚假情节应对侦查的协议。
2008年5月,在专案组调查打死高三平一案期间,陈鸿志在凌志集团下属的新宇洗煤厂召开中层领导干部会议,要求公司员工忠于公司利益,严守秘密,不和任何人谈论打死人和其他所有打人事件;在此次会议上,陈鸿志指责向公安机关自首的张玉明是“内奸”,同时,陈亲自对刘三平、康平平如何编造谎言应对警方进行教导。
二十一,陈鸿志窝藏“打死高三平”一案嫌犯
高三平被打死一案案发后,陈鸿志将涉案嫌疑人分三批安排潜逃至北京某部队宾馆藏匿。
2008年2月中旬,逃犯冯彦军、王志勇被人安排回太原与陈鸿志见面,然后又坐陈鸿志的专车并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车辆浩浩荡荡一起潜逃回柳林县。
到柳林第二天,冯彦军、王志勇由陈鸿志安排公司专车送往陕西省子洲县藏匿。
二十二,以“公司内部反腐”为名设立“双规基地”
陈鸿志在柳林县的燎原商厦和煤炭大厦设立专门打人、打员工的“双规基地”,并串通柳林县公安机关关键负责人,将公司“处理”过的员工再交由公安机关打击,公私刑并用,慑服所有员工。
2011年10月以来,陈鸿志在煤炭大厦旁边的职工培训中心设立“调查组”,陈鸿志带十几名保安为“行刑队”,对公司科级以上人员轮流传唤、非法拘禁,将刘云扣、王卫兵、王元平、王卫斌、王建红、康三润、王兵兵、李建平、高景明、李东东、刘宏伟、刘小平、王纯福等十多人打伤住院,然后调动柳林县公安局,将刘云扣、康三润等人送往县看守所拘留。
二十三,强抢成家庄煤矿
成家庄煤矿2003年由刘锦奇、王保军承包,2007年,陈鸿志以1.4亿元总价购买两人的股份,实现了煤矿的“转包”。在未付清刘锦奇股份转让款项时,陈鸿志用非法拘禁刘的司机和员工刘钧义、陈丽芳的手段,迫使刘锦奇移交了全部煤矿手续。目前成家庄煤矿又整合了昌盛煤业,成为凌志集团的主力煤矿。
二十四、收买张香平,私刻公章、伪造合同,抢夺田家坡煤矿
田家坡煤矿,原来由吕梁龙耀公司承包,而后,龙耀转包给贺海龙、贺海龙再转包给陈四则,在龙耀起诉贺、陈讨还承包权时,陈鸿志2003年通过前村主任张香平刻的假公章,伪造了一份和村集体的承包合同,同时给了贺海龙和陈四则共不到二千万元“转包费用”,实际控制了煤矿(2007年6月8日,《山西晚报》整版报道张香平私刻公章处理村集体煤矿一事)。
二十五、巧取穆家坡煤矿
穆家坡煤矿是柳林县一个资源储量大,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年产15万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正规煤矿。2003年,在“关闭小煤矿”行动中,穆矿被蹊跷地“错误列入关闭名单”,实施了关闭。同时,邻近穆矿的年产9万吨的成家庄煤矿却不在关闭名单。此后,柳林县和吕梁市政府一边承认穆家坡矿是错误关闭,一边不停止地批准进行穆家坡矿关闭后的一系列变更。2005年,穆家坡煤矿所属594万吨煤炭资源被整合进成家庄煤矿,实现“蛇吞象”,随后,又全部归了陈鸿志。
据穆家坡矿原矿主车应喜的材料,穆矿被成家庄矿整合时,穆家坡矿原有594万吨煤炭储量被改写为“195万吨”,399万吨资源被隐瞒,涉嫌偷逃税款近2千万元。
二十六,截夺葫芦塔煤矿
葫芦塔煤矿原由杨建军承包并投入巨资技改。2003年,陈鸿志通过许诺村民“每户一台彩电,每人每年1200元,村委5万元”进行利诱,同时组织部分村民对杨建军进行阻工,最后于同年11月迫使杨建军以2320万元价格转包给陈鸿志。陈付给杨1千万元后拒绝付给余款,并以技改不到位为名向法院起诉了杨建军。
二十七,凌空巧取邓家洼煤矿
邓家洼煤矿属于村集体,原来承包给邓白锁,邓转包给侯惠文,侯惠文又私自以1200万元“投资补偿款”的价格转让给陈鸿志,陈于2007年1月15日强行进驻并开始生产。邓家洼村民与村集体至今未与陈鸿志签署过合同或协议,大量的上访和殴打事件由此引发。
二十八,通过村委主任个人取得集体所属的柳家庄煤矿
柳家庄煤矿原承包人为刘铁应,2005年,村委主任柳补应私下与刘铁应解除承包合同并将法人变更为自己,2007年8月,柳补应又抛开村集体和村民,私下以2.38亿元的价格,将煤矿转包给陈鸿志,随后陈鸿志手下100余人进驻煤矿。
二十九,挖断煤炭运输道路,强取麻塔则煤矿
麻塔则煤矿原股东为薛建军、李善德等5人,因为可以从山西和陕西两个方向出煤而受业内青睐,陈鸿志意欲取得。2007年9月,陈鸿志以修筑柳家庄至县城道路为由,将柳家庄矿与麻塔则矿共用的道路挖断,致麻矿大量煤炭积压不能运出,5名股东多次找柳林县有关政府协调未果,12月12日,5名股东被迫以1.7亿元对价将煤矿转卖给陈鸿志。同时,原股东欲处置此前积压的存煤,又将煤许给王亮珠。2007年12月30日,正是在王亮珠派人查看这批存煤时,发生了高三平被打死事件。
三十,盗采邻矿资源,挖塌安保煤柱
2015年起,凌志集团柳家庄煤矿盗采相邻的邓家庄煤矿煤炭资源,并越界开采柳林县国土资源局为冯家庄村留设的安保煤柱,致冯家庄村出现地裂塌陷。
三十一,断路。
2016年8月,陈鸿志指使孟门镇石安村李某,挖断西坡矿矿区公路,迫使西坡矿停产一个多月,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同年11月17日,又以凌志集团修煤运专线为名,挖断王家沟公路桥,至今未修复。迫使西坡煤矿运煤车改走临县碛口镇。
上述公路为省道、县道,陈鸿志挖断后,柳林县无人过问。
三十二,决水
为侵夺东光集团的邓家庄煤矿和西坡煤矿,2016年9月,陈鸿志指使郝家塔村村民郝某和陈某以“打吃水井”为名,在邓家庄煤矿采区工作面上穿打深井3眼,在西坡煤矿采面上方打深井2眼,致两矿工作面报废,煤矿被迫改变采掘巷道,增加安保煤柱,经济损失上亿元。
三十三,放火
2017年5月6日,凌志集团安排郝某、陈某等人,以每人每天100的价格雇佣120名村民冲击邓家庄煤矿的主斜井、副立井,驱离矿工,阻止矿工升井、下井,并在主斜井井口放火,当时井下有17名被阻止升井的矿工。事件使邓家庄矿停产三个月,经济损失上亿元。
三十三,操控孟门镇等乡镇的村委会选举
陈鸿志通过其父陈月福,以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以孟门镇为主的柳林县西北片多个乡镇的农村选举,使其煤矿所涉村庄的主要村干部,基本都成为陈鸿志的代言人和利益共同体,在侵占村庄土地、扩大凌志集团利益、打击不服从的村民、雇佣村民上访,制造“民意”,借助维稳体制对其他企业、不合作的乡镇干部进行打击。等方面密切配合。如贺龙沟冯六巴,薛家坪村薛五五,西坡村刘文生,郝家塔村赫银有等。
三十四,打击“不听话”的党委书记
成家庄镇党委书记陈秋平因不配合陈鸿志围堵邓家庄煤矿,陈鸿志先于2016年诱骗陈秋平到煤炭大厦,安排保安抢夺了陈秋平的手机;接着于2017年元月,策划成家庄村支书李晋东在家设宴请全镇各村支书,约请所有支书联合告陈秋平的状,然后疏通柳林县委书记,让停了陈秋平的职。最后,2017年清明,陈秋平要回家上坟时,陈鸿志安排人捣毁了陈秋平家的祖坟。
三十五,非法拘禁村主任
邓家庄村村长邓金柱因拒绝陈鸿志的利诱,不同意对邓家庄实施断水、断路,陈鸿志将邓金柱在太原一酒店拘禁了3天。
三十六,非法暴力强拆村庄
2016年3月31日,陈鸿志无任何手续,指使保安暴力强拆了前冯家沟村,2017年9月26日晚,陈鸿志的保安非法强拆了穆家坡村。
三十七,占用耕地、墓地,采空塌陷补偿,移民搬迁等事项中肆意侵害农民权益。
目前主动陈述的,有邓家庄、穆家坡、柳家庄、马家梁、兴家沟村民。共性情况是,毁田毁房毁墓毁树,凌志集团任意进行,没有商量,不能阻拦,补偿也没有标准,有的给一点,有的一分钱不给。时间段在近四五年。有大量反映材料和音像资料。
三十八,瞒报矿难
2011年10月31日,曹家山矿发生安全事故,致二人当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名“俊元”,三交镇宋家垣村人,31岁;另一名死者为石楼县人。另有一人重伤,三交镇庙圪瘩村人。
2012年11月3日,凌志集团陈家湾煤矿发生井下机械事故,死亡二人。其中一名叫张风平,住中阳县凤城街东三排。另一名死者不详。
2013年7月25日,凌志集团成家庄煤业发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高彦军,柳林县庄上镇后安峪村人。
2015年6月29日,凌志集团王家墕煤业发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叫郭四富。
2017年8月23日,凌志集团董家沟煤业发生一起生产事故,凌志集团未上报,未能及时救援,致5人死亡。
2017年10月13日,凌志集团成家庄煤业发生一起井下事故,矿工冉兴应死亡。冉兴应为石楼县裴沟乡南岭上村人,身份证号142328197510141516。
上述矿难均被瞒报。
2018年4月18日,凌志集团所属大井沟洗煤厂职工景继科在上中班期间失踪,两天后,其尸体被从上千公里外的日照港煤车中倒出。这一事件中企业方是否有责任,现在家属和企业各执一辞。
三十九,长期操控柳林县县长、县委书记王宁
王宁,吕梁临县人,2009-2014年在柳林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2014年被调查,2016年被判刑。
略
四十,购买技侦设备
同情我们的公安人员透露,陈鸿志近年从山西省安全厅下属的某企业购得一套技侦设备,主要用于监控地方领导干部。陈鸿志的罪行如日月照临,无人不知,为恶时间之久、数量之巨,罄竹难书,但在网络上却基本上看不到任何信息,公安的同志认为,陈鸿志已经有成形的网络监控和删帖力量。
四十一,乘坐军车
截至我们写作此材料时,陈鸿志仍然乘坐的是一辆奥迪军车,车牌号为:BS·81067,停泊在太原市万国城东门口的地下车库。
2018年5月23日
黑与白
讽刺的是,从相关报道看,陈鸿志做过很多公益活动。甚至在很多当地人看来,陈鸿志是“富贵不忘本”的正面典型。
比如原本穷得“叮当响”的李家塔村村民,如今却成了柳林县里最被人艳羡的一群人——他们不仅家家搬出了土窑洞,还住上了户均227平方米的联排小别墅。
凌志集团出资,建了218套住房,工程总投资8000余万元。不少村民还脱掉了“农皮”换“工装”,摇身一变,成了凌志集团旗下公司的员工。
凌志集团耗资数十亿元,将公益事业做到众多领域:修建公路隧道,修筑黄河大桥,治理荒山荒坡,建设移民新村,资助基础教育,捐助贫困学子。
2011年1月25日,陈鸿志的母校成家庄中学由凌志集团接管,成为该集团主体投资和全方位管理下的公办民助学校。
该校的综合排名,从之前的全市30多名,迅速升至第一名;学生人数从接管之初的297名,猛增至如今的1043人。
2017年7月15日,凌志集团投资兴建的柳林黄河大桥完成主桥上部结构建造,总投资1.77亿元。
凌志集团近年来还广修公路,现在孟门镇、成家庄镇、王家沟乡等已建和在建公路总里程达122.55千米,投资总额达15.36亿元。
基于上述行为,陈鸿志曾被授予“山西省社会扶贫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帝国”的覆灭
2018年7月21日晚上,山西省公安厅联合长治市公安局同时出警,动用数百警力,包围凌志集团旗下的吕梁市柳林县煤炭大酒店。
与此同时,在陈的老家柳林县孟门镇,警方也展开了抓捕行动。
当晚,柳林县委、县人大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罢免了陈鸿志的县人大代表资格。
一位接近柳林警方的知情者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陈鸿志是在北京归案的。柳林行动开展时,山西省公安厅和长治警方联手在北京将其抓捕归案。”
7月24日,山西省长治警方在公号“平安长治”发表通报称,该市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一起有组织犯罪案件,已将犯罪嫌疑人陈鸿志依法刑事拘留。陈鸿志的拘留证显示,其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在广东有一个叫“博社村”的小村庄,被称为中国的“金三角”。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别称呢?因为在这个占地20平方公里的村庄,人口有1.4万人,而制毒团伙将近27个,有3000人参与毒品制作,有大大小小近77家制毒工厂。整个规模简直让人诧异!
有一部禁毒题材的电视剧《破冰行动》,就是以广东歼灭“亚洲制毒第一村——博社村”这一真实事件为原型。
而蔡东家,正是博社村原党支部书记,还是汕尾、陆丰两级人大代表。
博社村就是一个宗族村,整个村子是单姓村,村民都姓蔡。追踪溯源都会找到同一个老祖宗,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的村子,村民们凭借着血缘关系作为纽带,以宗族家族势力为支撑,成为一个影响国内乃至世界的贩毒集团。
整个陆丰的冰毒产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其一举一动对全国乃至世界的冰毒价格都产生巨大影响,以至于当时制贩毒圈内流传着这样的话:“生意做不做,关键看博社”。
90年代,博社村还是粤东海边一个典型的小渔村,蔡东家在村内的海边承包了100亩虾塘,靠着起早贪黑的苦干,虾塘每年为他家带来了约10万元收入,成为远近闻名的富户。
1993年,在村中蔡姓宗亲中属于大房男丁的蔡东家,当上了博社村治保会主任。
按理说,那个年代10万元是相当大的一笔收入,蔡东家不至于走上贩毒的道路,但是凡事就怕万一,人心就怕不足。
1996年,秋。
同村治安队的蔡某某带着两个朋友——刚从监狱刑满释放的陈某某和混江湖的洪某某,找到了正在虾塘里忙碌的蔡东家,要求他帮个“小忙”。
蔡某某说,自己和朋友想在博社村做一批要出口的石膏粉,为了逃税,制做需在村内找一块空地密秘进行,并要找几个村里人在外围看守。
出于信任,也为了钱财,蔡东家带着他们骑上摩托车,来到博社村长满荒草的大陂头,找了一块100平米的空地。
看完场地的蔡某某信心满满地告诉蔡东家,做石膏粉只要不到一个月时间,事成之后给他20万元好处,找来看场的人,每人每天300元。
蔡东家怀疑他们要干犯法勾当,但蔡某某宽慰他说只是偷税,时间又短,不会出问题。一想到帮个小忙的回报相当于自己管虾塘辛辛苦苦两年的收入,村里找来看场的人也有“着数”,蔡东家犹豫了一下,答应下来。
凭自己几年在博社村干治保主任积累的威望,蔡东家很轻松地找到了10多个愿意为蔡某某看场的村人。
几天之内,蔡某某带着10多个人在大陂头荒地上搭起了简易大棚,里面摆上搅拌机、发电机和一排水桶,开始制造“石膏粉”。
蔡东家曾两次到这个大棚察看,里面充斥着刺鼻的药水味,制造好的“石膏粉”铺满在棚子外的草地上晾晒,这些白色粉末状结晶体在阳光下透出淡淡的黄光。
有点担惊受怕的一个月很快过去了,蔡某某和他的朋友带走了500公斤做好的“石膏粉”,如约将20万元现金分文不差地交到蔡东家手上。
半年之后,陆丰甲东镇出现冰毒,蔡东家发现,蔡某某在村里造的“石膏粉”就是冰毒,按照当时1公斤起码20多万元的市场价,这500公斤冰毒在当时能卖出上亿元的天价!
与自己为他们提供的巨大帮助相比,蔡某某给的区区20万元真是少得可怜。蔡东家心里有受骗的不爽,但同时也有一种如第一次杀猪一般的兴奋,他隐约觉得,依靠这个村治保主任的权力,一扇通向巨额财富的隐蔽大门已向自己悄然打开。
1996年
陆丰经历了制造冰毒的第一次疯狂盛宴,大批的陆丰人靠制造冰毒一夜暴富,身为博社村治保主任的蔡东家,目睹了许多村人的暴富史。
而这些村人也投桃报李,不断地将各种好处送给蔡东家,让他为自己在村内的制毒活动“保驾护航”。
1999年
陆丰第一次被国家禁毒委戴上“毒帽”,当地党委政府把三甲地区的多名党政干部予以撤换,花大力气进行综合整治。
2004年,
三甲地区制贩毒活动气焰被压了下去,陆丰第一次戴的“毒帽”被摘除。
但是蔡东家并没有受到什么损失
2011年
陆丰毒情强烈反弹并被重新戴上“毒帽”。
此时的蔡东家,已从博社村的治保主任升迁为村支书,并身兼陆丰市和汕尾市两级人大代表。
蔡东家不但自己亲自组织制造毒品,还为村人制贩毒毒明里暗里地提供保护。
他利用自己汕尾市人大代表、村党支部书记的身份,秘密收集警方侦破毒品案件的信息,在警方行动前通知重要人员潜逃,并试图通过行贿办案人员,帮一些被捕毒贩逃离法律制裁。
村里谁因制贩毒被抓了,都希望蔡东家出面把人“捞”出来。
明天继续更。
没想到大家对黑社会这么感兴趣,我本想一口气更完。但是我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却发现时间根本不够,尤其是把真实的事情写成叙事的故事。
所以更新有点慢,请谅解。
我写完这三个故事,如果大家还有兴趣,我再更新一些。
如果有喜欢的打赏下就更好了。
四川刘汉了解一下。
1990年至1991年,任广汉特油供应站副经理、经理。
1994年,在钢材期货市场一战成功。
1997年3月,刘汉在绵阳成立汉龙集团,注册资本 9998 万元,法人代表为蒲万昌,刘汉隐身幕后。
2003年,登上胡润百富榜。
2008年,因地震捐款超5000万元全国知名。
2008年4月23日,“2008胡润慈善榜”子榜单“川渝慈善家”发布,43 岁的刘汉以 1.27 亿元捐赠成为最慷慨、最年轻的慈善家。
在“2009胡润慈善榜”中,刘汉以2.09亿元的捐款额位列榜单第16位。
2013年财富中国富豪榜以160亿排名第32名。
2013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2014年1月15日,因涉嫌犯罪被撤销政协委员资格。
2014年2月20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月,鉴于刘汉已被判刑,昆明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撤销刘汉“昆明市荣誉市民”称号。
2015年2月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汉被执行死刑。
2017年2月28日,刘汉或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户企业相关股权将被打包处置。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竟然两次被举报政治敏感,我放弃了。
本人曾常年夜店上班,各色"大哥","马仔"见识无数。
先讲一个典型的一般"大哥"事例吧。
此人外号“血旺”,70年代生人,曾三次入狱,手下常年二三十个“徒弟”随身左右。是城内各个职中,师范学生及社会少年传说中的偶像。
14年,“血旺”受兄弟之托,帮忙经营一家酒吧(并不是他主业,另开有贷款公司,主营车贷。)。驻店后盘查库存账目,发现货不对账,迅速将库管(女)开除,并强行不结工资。
我从此接管库房及账目。
此人外表粗犷,天天喝酒打K,看似迷迷糊糊,但查账,对货相当精细。偶尔半夜打烊还来个突然检查,一声令下十几个“徒弟”瞬间就把我库存查点一遍,与账目稍有不符,便刨根问底。
曾几次打烊后,见他跟“徒弟”训话。二十来个“徒弟”跨立军姿队列,他端坐沙发训讲“家规”,“家罚”,“三刀六洞”……
上班期间恰逢他与城内另一大哥“八路”矛盾开片。一晚上,几十把不开刃的砍刀在我仓库里提进提出,第二天便听闻一人重伤的战果。仓库里“八路”供应的某品牌啤酒却即将断档,我也不好擅自订货。询问后血哥指示“该进货的进货,一码归一码。”
后来我在应聘了一家大型ktv大堂经理后,纠结于如何开口辞职。他“徒弟”给我出谋划策,建议我另寻借口,免得跳槽有背叛之嫌。我考虑再三,如实相告,"血旺"听后大度的安排我尽快交接。并且嘱咐将来工作如有不顺,他可略微帮忙。
这些"黑社会"人士,大多年少时好勇斗狠,入行时也都是做些替人"看场","要债"……过活
期间免不得致伤致残致死,或刑拘蹲狱,或重回正道……大浪淘沙,个别幸运儿偶逢机遇(拆迁,市场建设……),开公司做生意,但总免不得习性中带些许暴戾。
风生水起而知收敛者,也可修成一方“乡贤”。当然,在某些敏感时期,他们也往往因为第一桶金的“原罪”而被清算。
另外讲一个事例:
03年我刚从学校出身社会,闲得无事长期泡在一哥们开的小网吧里。偶尔哥们外出,我也就帮忙看店。
一天晚上,哥们外出与女朋友幽会,交代我帮忙照看。凌晨2点,一个通宵的社会少年开始寻衅滋事,被我怼回后qq又召集两个同伙(统一17.8岁,比我略小。)。把我叫出店外便动了手。我扛着拳头揪着领头的那个就是一顿死揍,打得他头破血流,三个落荒而逃。
第二天,这三位的老大"军哥"便领着两面包车的人过来找面儿,要我哥们交人,不然就要砸店。
僵持中,一个常在我们网吧上网玩传奇的大哥"土匪"发了话"小军啊!昨晚的事我也在场。本来就是你徒弟没事找茬,又喊了两个帮手过来打人。街坊领居抬头不见低头见,事儿不要做得太过分……"然后,我哥们摆了桌酒,事情也就就此完结。
这些"江湖人士"虽好面儿争份儿,倒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之人。在外吃喝玩乐,出手一般也颇为阔绰。乡邻熟识更少下狠手。
而早年间所谓的“村霸”,“路霸”...本身就是以同村,同宗,同族争地抢水领事而起。其势力更建立在同村同宗同族之上。所以他们欺压的对象都是外乡或移居当地时日不久者。
社会法律总是有一些鞭长莫及,无法管辖到的地方和事情。
比如色情业,性工作者总是有被人吃霸王餐,或者业务中被人凌辱,甚至抢劫的危险,却又无法寻求到合法的庇护。而“鸡头”则扮演着保护者的身份,并合理“抽头”。
综上,广义上来讲,一切不走合法渠道,私自以暴力,威胁,恐吓,……解决事端,达到目的的行为。都是在“黑社会”边缘摩擦。
狭义上的"黑社会",则是有组织的拉帮结社后,并长期以此为生者。
催讨,拆迁,码头及运输,大型市场建设及管理...是最容易滋生"黑社会"的行业。
当然“黑社会”所代表的并不是无序的弱肉强食,胜者为王。它也有着一定社会道德原则和规则。
黑社会吸毒的确实不少,但90%不贩毒。原因倒不是因为某些电影演的那样因为道义,规矩。
而是因为我国法律对贩毒的严厉打击,导致此行业风险极高,必须隐秘,不能声张,团伙更不能太大。一般都是三五一伙,闷声赚钱。用重庆方言黑话来说叫做“划单线”。
建议参看书籍《中国大陆黑社会犯罪现状及其对策》贾宏宇著。你会看到这个时代血淋淋的现实。
黑社会绝对不好玩。非常讨厌那些拿着黑社会开玩笑、写一些黑道太子爱上我的yy小说的人。
绝大部分黑社会是基层政府腐败之后基层权力寻租的结果。当基层的法制与治理遭到破坏,被践踏的都是普通百姓的尊严。
强答一波
在我上高中的时候,南京最大的活闹鬼曹侯,人称曹主任的事迹。
摘录自哪里忘了,好像是贴吧
南京黑社会曹头-曹锦强的江湖经历
日前,笔者在南京市看守所里见到了被同伙尊称为“大主任”的曹锦强:1.75米身高、肤白、微胖、嗓音低哑、讷言、安静。尽管,在他的脸上寻不见一丝“老大”的戾气,然而,从1995年到1998年间,建邺、白下和秦淮三区发生的重大恶性暴力事件都多多少少与他有关——曹锦强归案后,其团伙33名成员相继被警方抓获,同时追缴小口径步枪、唧筒式4连发猎枪13支。
“小混混在战斗中成长”,曹锦强经常这般“教育”手下的“孩子”。然而,让他至今仍旧后悔不迭的,却正是一场打出了太大“名气”和致命后果的“战斗”——“3.11”淮清桥聚众斗殴、故意杀人事件。
1998年3月11日,乍暖还寒。凌晨1时许,在暂住地睡觉的曹锦强突然接到该团伙成员刘玉康(“四老板”)的求救电话。原来,“四老板”在本市建康路“桥头大排档”与“金陵茶楼”老板发生争执,后者叫了数十人带板斧、砍刀欲“摆平”争端。“曹,不是我找你麻烦,人家二三十号人拿刀等我,如果你10分钟不到,人家要砍了!”“四老板”哀求曹锦强。“你都40多岁的人了,在外不要惹事……”曹锦强对“四老板”一顿好骂,尔后,他带上贴身打手叶祥林和陈少华,携带3支猎枪(他们的枪平时用包装着,基本上随身带),乘专用桑塔纳赶到“桥头大排档”。
久经恶战的曹锦强并不觉得事态有多严重,他身着一套墨蓝色西装,闲适地下车,并对两名打手说:“我先去看看。”尔后,他空手走到“桥头大排档”附近,朝对方看了一眼——手持利刃者被曹的架式吓了一跳,愣得不知进退。曹锦强回头拿上一支双管猎枪贴紧裤缝,陈少华、叶祥林也拿上一支五连发滑镗枪紧随其后。“金陵茶社”老板朱某眼见三人过来,大怒,一手拎上一只热水瓶向其冲去,仅距二三步之遥,曹锦强觉得朱某挺眼熟,即抬起左手(他是左撇子)、用枪指着朱某说:“你不认识我啦?”——一声枪响,朱某右肘部中枪,他立即捂住伤口瘫了下去。就在此时,曹锦强身后的叶祥林又对朱某补上一枪,正中其左胸部,鲜血四溅。久随曹锦强的司机陈炜见此,立刻开车调头,迅速载上曹等3人绝尘而去。到了双塘落脚点,曹锦强的心情坏到极点,他知道这次事情犯大了,但他并没有责怪叶祥林,单单说了句:“小叶,你要有数。”
此后,曹锦强冷静地吩咐手下“处理”枪支、找人拿上3万元“跑路费”,又派同伙皇甫跃宁驾车去各大医院打听朱某情况——一会儿,消息传来,朱某被击中心脏,心肺大出血死亡。曹锦强闻讯立刻带上叶、陈两人,乘红旗车奔到杭州,后又逃到深圳匿迹。同年7月7日,曹等人被警方押解回宁——从此,该团伙行霸一方,黑雾重重的内幕才被真正揭开,而曹锦强由一名无知少年到一个恶性流氓犯罪集团“老大”崎岖的心路历程也就此坦露于世人面前。
二
身为犯罪集团的“老大”,曹锦强幼时的身材却很瘦小,因此有了“曹猴”的绰号。父母对这个么儿极为疼爱,而曹锦强生性要强,时常与比自己大的男孩砸拳头斗狠。
1994年,曹锦强还只是跟在“大哥”身后混的小“活闹鬼”,然而,警方一场打击黑势力行动过后,他的“大哥”给绳子以法。但曹锦强并未从中得到警示,反而纠集了一群“兄弟”,意欲趁此名震金陵。
1995年初,魏俊(绰号“魏呆子”)和“老母牛”在海上世界打了叶祥林,曹锦强闻讯后扬言要给叶出头。6月,“老母牛”多次打电话向曹挑战,双方约在三牌楼“谈心”。曹锦强喊了高峰、刘少成(另案处理)等9人,带上铁棍、叉子、小斧子、一把单管猎枪、健身球,乘一辆进口大巴冲到新门口附近。车未停稳,曹锦强就看到对方竟有20余人,持铁棍、叉子乌压压朝面包车冲来。一阵乱响,面包车给砸出道道伤痕,挡风玻璃也给铁棍捣碎,曹锦强等人立刻红了眼,拿上凶器冲下车。刘少成朝天开了一枪,曹锦强则紧跟着拿上一把小斧子带头冲进对方人群中——长短叉子、长短斧子在头顶飞舞,健身球在耳边呼啸掠过,曹锦强已顾不上疼痛和恐惧,用手中的小斧子抡成一道风墙。
看到这阵势,人数占优的一方不禁胆寒了,纷纷后退。而“老母牛”心有不甘,独自冲上去与曹锦强对打,但最终还是被其泼风般的斧子吓住,身上也莫名其妙地留下数处伤口。过了一会儿,给打蒙了的“老母牛”一伙突然觉得颜面丢尽,又鼓足勇气卷土重来,曹锦强则毫不客气地又抡一顿板斧,只身将来者逼退——在场的所有人都开始猜度曹锦强的力量。也正是因为新门口一架,曹锦强此后“名气”大震,不少人也正是从此开始追随曹,尤其是后来成为他的打手兼保镖的叶祥林。
事后,曹锦强带着4名同伙躲到太平村的“二牛”家中数月,并且指挥人手去探查外界风声。其间,他们获知,那天械斗时“老母牛”共带了6帮人,基中不乏拳脚功夫硬郎的“专业人士”——当时,曹锦强欣兴地认为“我的日子终于到了”。殊料,短短两年后,曹锦强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的是致命错误——徒有其表的“名气”将他从此送上的正是一条不归路。
新门口一架后,“老母牛”和曹锦强可谓两败俱伤,但“老母牛”再也不敢找曹锦强挑战——他看出曹根本是个心狠手辣的“拼命三郎”,而曹以一当十的“战绩”也迅速在同类人群中广为流传,一举名气大震。然而,外表木讷的曹锦强此刻也异常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目标:要做“老大”,而决非打手。没有钱、没有实力雄厚的“前辈”提拔,曹锦强明白仅靠自己一双肉拳是无法成得了“气候”的,他迫切地需要有人对他忠诚。于是,陈少华、陶忠、潘刚、高峰、薛强、刘育康等一批和曹锦强是邻居、牢友的闲散人员迅速集结在他左右。此后,该团伙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规矩:要找曹锦强“办事”得先找他家门口的朋友,否则,曹不信任任何人。
新门口一架后,曹锦强刻意不再在这种大型“谈心”场合露面,他知道自己拿性命换来的名气是经不起任何落败的损失,他隐到幕后,却以自己的名义推出了陈少华和陶忠,这两人从此成了曹锦强的影子和使者。陈少华与曹锦强同龄(35岁),两人小时就在一起打过架。陈少华喊曹锦强“曹呆子”,是他在曹锦强最需要人手时第一个出手相助,而当他明白自己的“打手”身份后,转而称曹为“大主任”——后来,陈少华曾因手下的“孩子”火气太旺而异常焦虑地说:“曹喊我打架,我是没办法,但你们不准在外惹事。”
为了聚敛活动经费、为了进一步巩固自己的地位,曹锦强将触角广为延伸……1995年10月14日,江宁某运输公司经理何某托人找到曹锦强,声称某机械工程公司总经理吴某某抢了他的生意,请曹教训吴某某,曹锦强立刻派陈少华带人奔到本市金门夜总会守候。当晚11点左右,吴某某刚到金门夜总会门口就看见何某某和四五个男子都对他恶目相望。他低头往夜总会走,却只觉背后一阵剧痛,他细一看,砸他的竟是一只老式手机。吴某某拔腿要跑,陈少华提刀冲上去,对着吴某某的头部就是一刀。吴某某吃不住痛,“扑嗵”跌倒,其余几名男子立刻围上去对他拳打脚踢。可怜吴某某在剧痛中燃起求生本能,再次挣脱重围,直奔金门夜总会楼上,然而,陈少华等人还不罢手,提刀冲进夜总会,在楼梯上用刀背狠砸吴某某,吴某某支持不住,趴在楼梯上,他只觉头部又是几阵剧痛,却连躲的力气都没有了——事后,死里逃生的吴某某发现自己的头部和颈部各落下长约5cm的裂口,总共缝了十余针。
这场血腥味十足的追杀终于在公安干警赶到后才偃旗息鼓,而曹锦强则在陈少华逃离现场后才悄悄出现,他审视现场半晌后满意离开。
三
尽管享受着众星捧月的“老大”待遇,但精明的曹锦强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正坐在一只随时可引爆的火药桶上。叶祥林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育康(“四老板”)曾因流氓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乐敏(29岁)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周桂明(绰号“二萝卜”34岁)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陶忠(31岁)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万建民(绰号“西班牙”,28岁)曾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陈炜(39岁)曾因惯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该团伙中,两劳释放人员占88%,负案在逃人员占100%。对于这群正直壮年却嗜恶成性、稍有不满就会翻脸不认人的危险分子,曹锦强笃信“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他精心制定出一整套“家规”和组织形式,将每个团伙成员牢固且精确地粘贴在集团网络的每一个点上。
该犯罪集团分三层:曹锦强身踞第一层,号称“大主任”,拥有绝对权力;叶祥林、陈少华、陶忠、陈炜、高峰、刘育康等人为第二层,号称“主任”,直接受命于曹锦强——陈炜是曹的跟班,所有找曹的电话都由陈炜先接听,而陈少华、陶忠(又称“陶公子”)是曹的打手兼保镖,刘育康是专门管账、管枪的。此外,“主任”们各自带领的一批人成为该集团的第三层(相当于孙子辈),各“主任”不允许交叉指挥彼此的手下,但所有的人都必须听从曹锦强的命令。
只有初中文化、只工作过一年的曹锦强竟然发挥出超常的领导才能:当该集团成员云彬被抓获后,他曾这样愤懑不平地说:“我最恨他们把这种关系搞得这么正规,像一个单位样的一层层、上级下级的,做得太明显了。如果吃饭人多了,我们小字辈的坐一桌,他们坐一桌,平时我们小字辈的都不插嘴,他们(指“主任”)办事,点谁去就谁去。”同样是“主任”,叶祥林、高峰、薛强与曹锦强关系更直接,因而有特权跟曹吵吵闹闹,但换成是陈少华、陶忠和陈炜就不敢了——曹锦强非常刻意地保持着与贴身手下之间的距离,借此树立自己的威严,用以震慑住随时会从集团内冒出的悖心。
为了加强对每个成员的控制,曹锦强出资为其配备了寻呼机、手机,并且统一代交话费。根据规定,每个成员一旦接到“召唤”就必须立即行动,而且只管打架,不许问原因;成员遇事得由曹作主,打不打由曹决定,赚的钱要交给曹;成员缺钱就找曹要,曹给的钱不用还,但每次都要记账;未经曹同意,成员不得擅自脱伙,否则就会遭到报复,但如果成员染上毒瘾,就得自动“离队”——曹锦强痛恨毒品,他有一句惯用的毒咒:“你让我这么做,不如给点粉让我吃死算了。”
从1996年开始,曹锦强每年春节都要给“主任”们发红包、年货,红包的大小因人而易,这些钱再经“主任”统一分配后,下发给各自的手下,以奖励各人一年来的“表现”。诚然,建构这般组织严密的集团并保证其核心的惟一性是需要大笔金钱和绝对威信的——前者显然在某种程度上比后者更为重要。况且,曹锦强觉得,手下的弟兄混得太穷就薄了他的面子。于是,原本对钱并不十分看重的他开始集中所有能量,疯狂聚敛财富:收保护费、开地下赌档、入股娱乐行业、强占猪小肠批发市场……后来,据有关消息称,在“901”专案打掉的6大犯罪团伙中,曹锦强团伙是最富的一个。
对“活闹鬼”而言,在娱乐场所收取的保护费堪称“固定收入”,曹锦强一伙也不例外——据其交待,香山歌舞厅、大富豪歌舞厅、钱柜歌舞厅、银座波尔卡钢琴音乐吧、“帝城”、罗汉池等生意较红火的娱乐休闲场所都曾被迫在曹的“荫庇”之下。
要让江湖阅历丰富的老板们乖乖拿钱,曹锦强的办法很简单——捣乱。1997年初,洪武路上某歌舞厅老板林某被该团伙的陈宝明挠得心烦意乱,他拐弯抹角、好不容易才找到皇甫跃宁,皇甫立即答应想办法“协调”。此后,陈宝明果然很少来了,然而,林某显然没弄懂陈宝明的“意思”——半年后,陈宝明又来了,并语重心长地对林某说:“我派个人来,保证不会有其他活闹鬼来找事,每个月你给2500元吧。”可怜林某进退两难,最终还价至1500元“成交”。此后,陶忠便在此坐镇,由于他是曹锦强的影子和使者,别处的“活闹鬼”对该歌舞厅只有垂诞三尺的份儿——林某前后共付给陶一年的“保护费”,一直到“3.11”故意杀人事件案发。
针对各娱乐场所的兴隆程度,曹锦强每月收取1000~4000元不等的“保护费”,并且根据具体情况略有增减。尽管这块“收入”不菲,但曹锦强却从不收缴,他认为:“钱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不能独吞,必须共享。”所以,陈少华、陶忠等人每月收取的“保护费”都自行分配,不过一旦发现团伙成员有独吞行为则严惩不贷。一次,“狼神”转交3000元“保护费”时,仅分给高强800元,送给陈少华500元,将其余1700元全部独吞。陈少华知道这事后,毫不客气地把500元摔给“狼神”痛骂他一顿后勒令其再也不许去“看场子”
该团伙成员仰仗曹锦强的“名气”,每月只要去“场子”看两眼,即已吓退了众多“小混混”。此外,他们甚至在其他团伙的“地盘”内挖出“飞地”,即跨区收取“保护费”。然而,这伙人的日常开销亦是惊人,上千元的饭局只能算“便饭”,每月凭这点“保护费”还不够他们塞牙缝的。当然,他们自有生财之道:三陪女成“妈咪”无异于“麻雀变凤凰”,一些“胸有此志”的坐台女纷纷找到曹一伙人当靠山。坐台女何某费尽周折与曹拉上关系,曹派人去打了个招呼,秦淮区某大型歌舞厅的“妈咪”便当即消失,。陈某如愿当上“妈咪”,主管其“半壁江山”的16间包厢,并每月向陈少华交2500元“保护费”,让其他“小姐”眼红至极。
除了定期向“妈咪”收钱,曹锦强一伙人还插手其“保护”下的娱乐场所与外界的纠纷。1997年底,南京有帮“活闹鬼”强行要求出租车司机将客人往他们控制下的娱乐场所带,并向“的哥”强收保护费。曹“保护”下的某歌舞厅老板周某,突然发现市面上有个“老七”,此人控制了韵三星、奥杰、五星城等地的门口,凡在此带客的出租车,他就叫驾驶员往自己“看”的场子送客。很快,周某的“拉客仔”受到“老七”的威胁,周某一怒之下找到陈少华。陈带上“高油子”、薛强、高峰和陈炜,“点拨”了一下“老七”——“老七”也是出了名的“邪头”,但他明白“曹猴”的面子一定得给。于是“老七”妥协,而曹锦强一伙人因此获利10万元,由陈少华匀分给手下。
四
尽管曹锦强的手下借着收“保护费”之名,将他的名气迅速播散,但曹始终对这块“收入”充满重重隐忧——“这种小打小敲,是小活闹鬼干的,没有实体就成不了气候,而且,这种刀刃上拿钱的活儿迟早是要被成长起来的新一拨活闹鬼代替。”曹锦强曾这样告诫手下。
1996年,曹锦强没花一文钱,将丹凤街上的香坊茶社纳于名下,在手上盘了半年左右,茶社的生意每况愈下。干脆,曹锦强召来皇甫跃宁,皇甫不负重托,将茶社卖了18万。1997年,罗汉池的老板托曹锦强出让该店,曹以40万元脱手给“龙龙”。“龙龙”认为曹是个大靠山,曹占30%股份(曹没拿分文本钱却照样年底按30%入股分红,此之谓“干股”)。为了有点“老板”样子,曹安排陈炜和薛强长住罗汉池,并由陈炜每天向他汇报收入情况。很快,罗汉池成了曹锦强团伙的最大窝点,此后的几次大型械斗都是在此接头、准备的。到了1998年,“龙龙”实在顶不住繁重的压力和清汤似的生意,以42万元将该店出让。
1996年初,皇甫跃宁在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上搞砂船,曹锦强投了20万,他又拉上“六宝”投了100万元。不久,有条砂船在安徽被扣,陈少华带人奔到当地,连夜把船上的人连同砂船一齐押回南京。当年冬季,皇甫的砂船厂在新生圩与人抢地盘,曹让陈少华带了七八人,携藏刀赶至现场,而对方船老大手持双管猎枪,通过望远镜仔细打量了这群人后,自动驾船离去。不久,长江采砂受到严格控制,曹锦强觉得行动太受人摆布,一气之下就撤股了。
最让曹锦强牵挂的生意是在江东门收猪小肠。本来,胡氏父子1992年就与猪场签订了协议,谁知,1994年8月20日凌晨,曹锦强带着祥林、“狼狗”等5人冲到胡家。胡老爹坐在床上,被祥林和曹夹在中间,祥林在屋内来回走动,胡清楚地看见这些人腰上别着匕首。“这个收小肠的生意原来是我的,现在我要收回了。你和你儿子的份可以继续拿,价格和质量你帮我把关,明天派人和你一起收。”曹对胡老爹说。从这天起,“狼狗”每天一大早就去监督胡氏父子收小肠,钱由“狼狗”付。有次,“狼狗”发现胡老爹不服,也骂他,“狼狗”就拿木条打胡,后被人拉开。当晚,曹叫人代信给胡老爹,叫他从第二天开始不许去猪场了,否则后果自负。此后,曹让“狼狗”独自去收小肠,但“狼狗”不久被抓,曹就找“小弟”收,每月能拿到万把元——每根猪小肠转手能赚一二块钱。从1995年初到1998年2月(“3.11”事发前)曹锦强牢牢把持该小肠市场,这块“收入”由他亲自过问,并且惠及兄弟们——皇甫曾骄傲地说:“除了平时能分到钱,每年冬天,曹猴还买几头壮猪来杀杀,给兄弟们分分。”多次生意失败,只能靠强取豪夺“致富”,曹锦强终于明白自己不是当大老板的料——尽管他对“大老板”充满了尊崇。然而对他们这群生活在另类世界中的人来说,短期内搜刮大笔金钱并非难事,其中之一就是涉足地下赌档。
五
丁秀琴的“划友”(指赌徒)简直是群“大鱼”——他们带着捆成砖头状的钞票,个把小时内输赢上万元如同儿戏。曹锦强派出陈少华、潘刚、刘育康、薛强等“亲信”,带着向别人借来的几万元钱,一头扎进丁秀琴、刘明玉(均另案处理)设的赌档,干起“放印子”(高利贷)的营生。
1997年下半年,曹给陈少华2万元,陈即让小刚去“二桥档”放印子。第一天,小刚就被公安机关捕获,第二天,陈少华又派周云彬和“二牛”接着去放印子。7、8天后,“二牛”就把2万元还给陈少华,继续用赚得的1.2万元“滚雪球”。谁知,几天后,陈少华去档里巡查时,突然发现钱多出来了,原来是周云彬和“二牛”经不住10%的高利引诱,私自带钱在档里放,这恰是曹最狠的“打老窝”(指私吞)行为。于是,曹锦强将这二人大骂了一顿后将其踢了出去,并且自己干脆在二桥档入了一股,每天赌博结束后,由陈少华去拿“坐地钱”,十来天就赚了6万余元——在档里放印子都是只赚不赔,因此放印子的人必须获得“档主”的允许才可入档。曹锦强深知,“档主”们正是看中他的“名望”并且希望他给予保护——一般的小“活闹鬼”根本镇不住档内随时可引爆的激烈冲突,而只有“护场”的人够“分量”,才会招来“大台柱”(指财力雄厚的赌徒)。鉴于此,曹锦强全权委托陈少华直接负责在各地下赌档放印子,甚至主动找人设档。
从“青龙档”(每注100元)、“双龙档”、“五龙档”到“匹把档”(每注1000元),曹锦强一伙可谓日进斗金,他们甚至要求众“划友”招之即来,如果有谁敢怠慢,那以后就休想再入档一步,来了也只会招致一顿痛打。曹锦强明白,地下赌档的危险系数实在太高,因此他从不在档里抛头露面,也不参与豪赌,但时间长了倒“栽培”出一个放印子“高手”——高志强。高志强是赌档内少见的能保持清醒、不沾赌桌的人,那份强悍的控制力让众多赌得失魂落魄的赌徒钦佩不已。高志强身边总带个拎包的“阿涛”,他决定借钱给谁,“阿涛”就赶紧拿钱、记账、每次1000元起借,一次借上万元亦是常事。赌徒们鉴于高的后台老板、不出两三天就会把钱还上——高总能瞅准有钱、赌瘾大的“划友”,他曾把马鞍山“厂长”的坐车一次“端”了下来,在“划友”中落下“高强”的绰号。
六
看场子,涉足地下赌档,强占猪小肠市场随着曹锦强一伙的恶名远扬,一些不明就理的人们在被经济纠纷挠得焦头烂额之时,居然想到了他们,殊料,却因此走入一个更加诡秘的圈套。
1998年,李某和吴某合伙在新街口一商店里做水果生意时发生纠纷,腊月廿八,李某找了六七人和吴某“谈心”,并表示如果吴某大年三十还不还钱,就砸其柜台。吴某百般无奈,四处托人帮忙,最后找到了曹锦强。曹锦强带上陈少华、薛强赶来“相助”。陈少华对吴某说:“对方不肯退步,都是为钱——这就好比打仗,总得有点投入。”其实,李某找的人对曹一伙而言只能算拎包的角色。吴某赶紧掏了3万给曹,转头,曹一打听,听说李某给对方20万,就毫不客气地叫吴再出3万。
这还不够,曹还让人带话给李某夫妇,命令他们立即赔吴某的损失费。李某夫妇四处一打听,得知是“在南京混得很挡道”的曹在给吴撑腰,立刻没了脾气,最后赔给吴5万元,“赔”给曹一伙1万元——这场相持半年的纠纷就在曹的拍板下“消解”,而双方都觉得实在吃了哑巴亏但又万万不敢吱声。
不仅是不认识的人,就算是老朋友找上曹锦强帮忙,曹照样会剜上一刀:有笔钢材生意的纠纷是曹的邻居兼小学同学找其帮忙的,谁知,事情解决后,曹将要回的2.5万元全部吞掉。有了钱,曹锦强觉得总算可以挺直腰杆当“老大”了,然而,一股潜在的威胁感逐渐在曹的胸口蔓延开来。
1997年10月一天,“狼狗”在今日世界门口强行停车,看门老人刘某赶来制止却被“狼狗”打肿了脸。尔后,“狼狗”丢下句:“我叫老狼,你去外面打听一下,过几天再讲。”过了三四天,“狼狗”带人找到了老人的儿子,说:“我手下这么多人看着我,很难看,你最少掏吊钱(3万)。”其子还价到3000元,“狼狗”又说:“你自己留着看病。如果不给,我在外面喝茶,你腿断了,我还不知道。”这时,刘母踉跄奔来,“扑嗵”给“狼狗”跪下,其子不忍,答应赔给“狼狗”1万元。“狼狗”笑说:“没事,我们不怕你跑。”第四天中午,“狼狗”叫人把1万元拿走了,而刘老汉的耳朵从此听力大降。
事隔数月,“狼狗”春节在迈泉桥放鞭炮,朱某倒车时不小心碰了“狼狗”的车,双方大打出手。尽管“狼狗”被对方捶得满脸是血,但仍联同女友将朱某死死抱住,并打电话向曹求救。曹率众浩浩荡荡赶到现场,“狼狗”一看这阵势,立刻要朱某赔10万元。朱某被这伙人带到大行宫,最终同意赔给“狼狗”1万元。
事后,该团伙成员纷纷笑称:“不得了,‘狼狗’的脸值钱了,碰一下得万元起价呐。”手下的人四处惹事生非,曹锦强逐渐意识到这迟早会招来大祸,他更明白自己的人如此招人耳目,而那些刚刚“成长”、和他当年般怀抱“大志”的“活闹鬼”肯定会盯住他和他的兄弟们——他,已身处明处,已遭人艳羡。“我们也不想混了,但不混会有小字辈来找,混下去会有官家来抓。”曹锦强曾这样向密友吐露,然而,事情并没这么简单,他越来越感觉一切似乎正逐渐脱离他的控制……“兄弟们是从牢里放出来的,没人看得起。我不干了,手下这么多人怎么办呢?”——从1996年开始,曹锦强就自觉骑虎难下,他把四处搜刮来的钱均分给手下,自己每月只留给妻小1000元生活费,企望以此换回兄弟们知足常乐的生活。但是,他错了。
1996年2月,陈少华与陈某一言不合,陈少华即率众冲进“中心大酒店”,一阵乱刀,陈某的头部落下18.5厘米伤痕。同年7月,陈炜和陈少华的女友在曼哈顿广场坐台时与田某、张某发生矛盾,二人立刻带人前往,并买了数瓶啤酒,对田、张猛砸,陈炜持菜刀猛砍两人,致田某右食指、中食指损伤,张某颈部被砍伤。1997年2月,皇甫跃宁与曹锦强的儿时伙伴陆某发生矛盾,他再三要求曹亲自出马打陆某。曹锦强觉得面子挂不住,派陶忠、陈少华等人带砍斧、砍刀、铁叉等凶器赶到拉斯维加门口,围追殴打陆某,陆某被打得遍体鳞伤,仅头部条形疤痕累计就长达26.5厘米。
同年4月10日凌晨,曹锦强为了帮叶祥林出头,带上六七人,携砍斧、砍刀,自制手枪冲进“景达大酒店”,打“魏呆子”报复。魏正在和朋友吃饭,当即被乱斧砍中,尔后他拼命逃跑,被曹等人围住乱砍——其间,魏的一桌朋友曾朝曹等人扔啤酒瓶,但曹等人头也不回地接着砍魏。在这伙人离开时,服务小姐还清楚地看到他们的斧子上滴着血——魏被送到医院后,心跳和血压几乎没有了,左手手腕快要掉下来,头皮被砍翻了,全身伤疤共计151.8厘米。左手除拇指之外的四指挛缩畸形,不能握物,魏的朋友几乎都不敢相信他能被抢救过来。
同年8月,潘刚因其姐夫与张某有隙,即纠集数人在曼哈顿门口欲打张某。谁知,张某没等到却碰上了其朋友孙某,这伙人转而追砍孙某,致使其颅骨骨折及左腓总神经完全性损伤,左踝关节功能丧失达50%,全身疤痕累累,构成重伤——直至孙某出院后,他才知道自己为何被砍伤,而此事的确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同年11月,潘刚、李宝顺等二十余人与陈少玉(另案处理)相约在草场门械斗,他们臂扎白巾,携带枪支、砍刀、铁叉与对方二十余人战作一团,双方均开枪;1998年1月14日晚,薛强因争枪洗头女与人发生冲突,曹即带领十余人携带枪支、铁叉等凶器、乘三辆汽车奔到“八方客”附近,将对方的中巴车玻璃砸烂后开枪四射,击伤多人……1998年8月,高峰因其女友在周某身边吸毒,即带上数人驾车窜到大厂,将周某及其朋友蒋某劫至本市石头城新村5号,在屋内,高峰等人用狗链将周某捆住,用打火机烤他的脖子,高峰踢、打周的脸部,还让周喝他的尿,周的背部也给砍了两刀。最终,周某赔给高峰25万元。
朋友的面子、兄弟的面子、自已的面子——曹锦强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为了维持那份累人的名气而将普通纷争升级为大型的械斗、枪战、随之而来的后果也逐渐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尽力维持着自己的冷静,但却清楚地意识到,最终的结果已离他越来越近。
七
1998年初春,曹锦强经常站在大马路上,一边尝试去体味那种被抓进牢房、等待结果的绝望,或者是落单时被仇家追杀,痛到空灵深处的最后知觉;一边贪婪而小心地吐纳着周围轻松而自由的空气,他心里还是有放不下的事——年老力衰的父母、二十岁出头的娇妻、两岁的幼子……至此,35岁的曹锦强已完全体会到“前辈”们面对诸多“战绩”却流露出的木然和暗自吞咽下的悲哀——这是一条不归路,无论对谁而言,更何况,他“奋斗”至今也充当了“打手老大”的角色,但已精疲力竭。
真得躲不掉吗?曹锦强怀着一线希望,带上妻子去上海散心,然而,那只长久以来暗中摆布他的无形大手又再次将他硬生生拉回南京的“圈”中。3月10日,曹锦强因帮朋友送还债款从沪回宁,3月11日凌晨即发生淮清桥故意杀人案,那颗由叶祥林枪管里射出的致命子弹正式宣布了曹锦强及其团伙的末日来临。
“3.11”持枪杀人案震惊全市,轰动全省。警方成立了代号为“901”的专案组,很快在全市形成打黑扫恶的强劲攻势,曹锦强及其“教育”的“孩子”的冰山一角,终于浮出水面了。随后打掉了曹锦强、方文瑞、金明宝、魏勇等人为首的六个犯罪团伙,而曹锦强团伙位居六团伙之首,被称为“南京近几年严重集团犯罪典型代表”。然而,曹锦强的悲哀仍未结束。从广东押解回宁时,曹悄悄暗示叶祥林和陈少华:“你们都别怕,到时候就说是我开的枪,我一个扛了。”
在审讯期间,曹锦强多以沉默替代回答,他反复“说明”:“我的事,,我说清楚,别人的事,我不好说。”进而又发狠道:“要是我说了,那我以后怎么睡得着觉?你不如让我吃点粉死了算了。”然而,就在曹锦强被抓后,他的妻子因无钱给儿子上幼儿园,向曹昔日的一位老友(后被捕获)求告却屡遭推搪,也正是这位老友当年在曹妻分娩当晚大醉,打电话叫曹去“帮忙”,而守候在手术室外的曹毅然奔出医院,帮其摆平争端——真不知铁窗下竭力袒护他人的曹锦强获知此事后会做何感想。
人在江湖, 身不由己。
先说结论:
黑社会没有好下场。
黑社会不值得原谅。
对黑社会的一丝容忍,都是对社会的侵害。
东北乔四爷听过伐?算是建国后能数得着的黑道大哥了吧,在你们想象中他是这样的:
想事情时这样:
出门是这样:
嚣张起来这样:
打起来这样:
有风度,有派头,有地位,温文尔雅,含而不露,有情有义,盗亦有道,从不欺负老百姓,对左邻右舍都非常客气,从来不拿架子,甚至因为出身底层,还有满满的正义感,见人被欺负会打抱不平。
抱歉,真实中的四爷,是个吃饭经常不给钱的货,有次一百多块钱饭钱都不给,让女老板陪吃,最后把人强暴了,逼得人关店……
在舞厅跳舞(交谊舞),因为他鼎鼎大名,一对夫妻(普通人)好奇看了几眼,男的被拳打脚踢,女的上去拉,被一脚踹到流产。
你们一定觉得这不是真的,黑社会大哥啊,东北一霸啊,怎么可以连孕妇都欺负啊。这一点都不像电影里出门都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大哥啊。(有不少乔四粉丝质疑这一段,大家可以去搜下《冰城大决战》这本书,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不是什么街头读物,不是小说,是ZF性质的报告文学,当然你如果觉得官方公开的不如民间流传的小道消息可信,那当我没说)
关于乔四爷,大家可以去快手这种地方看看,或者贴吧,一旦有涉及黑势力内容的,屏幕上刷的全是“乔四爷威武”之类的弹幕,一个个崇拜的不行。都在替四爷吃枪子感到惋惜啊。
所以是法院错了,这样的人,就该继续让他横行霸道,为祸一方,这样才能对得起这些人的崇拜啊。
这种态度的人,我从小到大见的多了。小时候有个叫《插翅难逃》的电视剧,以张子强为原型,重现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经历,然后,身边很多同学都喜欢上了这个人物,说张子强怎么怎么好,讲义气、对老婆忠诚,从来不碰毒品,穷人出身屌丝逆袭……
我特么不能理解,你要说你喜欢影视剧中这个角色还算了,现实中一个穷凶极恶而且没什么脑子(有脑子不会一而再犯罪最后被抓)的抢劫犯,值得你崇拜?屌丝逆袭就是去当抢劫犯?骚年你很危险啊。
还有身边总充斥着某些黑老大的传奇故事,人品各种好,做事各种低调,一个两个崇拜羡慕的不行, 其实说白了是一种看武侠小说的心理,自己给闹补成盗亦有道的那种侠客了。
因为这些人出人头地,挣了大钱,权贵附身,于是老百姓愿意把他们想象成是一个好人,至少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人。敢于去挑战规则、挑战官府,为一般人所不敢为之事。
抱歉啊,我从来只见过官商勾结一起欺负老百姓的黑道大哥,从没见到如意见领袖般跟官府对着干的,为老百姓出头的,那是斗士不是黑社会。
这个人贩毒,开设赌场,官商勾结,买空卖空,欺行霸市……只要做了一点点好事,哪怕什么没做,只是做人低调点,见到身为屌丝的你打了个招呼,你就受宠若惊,把他一切犯罪行为都忘了,觉得人家有大哥风范,其实不是人家有大哥风范,而是你把自己看的太奴才了。
小时候,我们市有个黑道大哥,经常去我朋友家面店吃饭,偶尔跟朋友他爹打个招呼,关键每次都给钱,朋友的爹逢人就说大哥好,“这么牛逼的人,居然一点都不欺负人,吃东西还给钱。做人就该这样!”
他喵的难道他吃东西不该给钱吗?就因为他是黑社会?
好好做人,遵守社会秩序不是正常人都该做到的吗,怎么一个黑社会做了,就成了恩赐了?
对你好一点点,所有的犯罪都可以不追究了?
社会上经常对这种大佬宽容度极高,他三妻四妾,人们说这个正常,男人么。
被人冒犯,低调对待,人们说你看这大哥多低调,干大事的人都是这样的。
被人冒犯,高调打回去,人们又说看到没,这就是大佬,有仇必报,管你谁,惹我就打你,英雄本色!
反正大佬干啥都是对的是吧?
我们再举个都知道的例子,这位大佬:
杜月笙。
一个极具个人魅力的黑帮大佬。近现代最牛逼的黑道大佬没有之一。之后任何的黑社会或自称黑社会的人,在他面前都是弟弟。
近年来各种软文给他洗白,说他温文儒雅,说他爱国,说他对女人特别好,说他周济乡民,对朋友讲义气,有困难找上门去,来者不拒……
我相信这些都是真的,这也是我用“极具个人魅力”来形容他的原因。
但是……给他洗白成一个好人,号召大家去崇拜他,天天鼓吹他什么做人的几条原则,他的什么什么名言,你们真的不觉得有点问题吗?
他是没亲手杀过人,但死在他手下的人还少?
他是对乡亲们不错,但是他倒卖鸦片开设赌场,害过多少人,不过是拿出一部分钱来买个好名声或者买自己一个安心罢了。
如果你是这些家破人亡之中的一个,你还有心情给他洗白,我敬你是条沙比。
不管你们怎么洗,这就是一个穷凶极恶贪婪成性的社会毒瘤,一个血盆里捞饭吃的恶霸,最多是人性还没泯灭,而且有钱有身份之后,有心洗白上岸。在国家大义上没有丢掉底线。
你可以说他是乱世枭雄,是一个良心未灭的坏蛋,是一个复杂人性中带有闪光点的恶徒。但
就是不能说他是一个好人!
最可怕的是,这已经是黑社会里唯一能找出来的道德楷模了,而人们总是把他后世的徒子徒孙们想象成他这样。
所有试图洗白黑社会、推崇黑社会的人,都该去让黑社会好好“照顾”一下。到时候千万别嗷嗷叫什么社会法制哦。建议到时你可以找那几个鼓吹黑社会正义勇敢的答主报销住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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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两百了,更新一下:
先挂一个小朋友:
果然这种“黑社会牛逼论”的人出现了。退一步说,就算我不认识黑老大,所以我就没资格评头论足,那谁有资格?官方吗?等到某黑老大被打击了,公布他的事迹,你们又说这是官方抹黑,横竖老大就是说不得的?
再说我本文里举了两个人,一个杜月笙一个桥四,事迹都是能查到的,你要是反驳我,就找出哪些地方与事实不符,来跟我辩论。否则看你这字面意思,我只会觉得你认为这两位不配算是你眼中的黑社会老大,果然是混大事的……
打开天窗说亮话,小小骚年,无非就是我一不小心说了实话,跟你心目中YY出来的的江湖大哥相去甚远,你接受不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反驳。。其实不要憋着,也别端着,直接对我开骂就好了,这样能让你开心点。
说个小案例:
大概十年前,我们当地有很多黑势力把持的物业,买房之后不允许从外面购买任何装修建材,工人入场,干活的收入要给他们提成百分之20。我曾亲眼看到有附近农民工,辛辛苦苦给人把地砖搬到没有电梯的六楼,赚了一百块,有看场子的黑势力前来收钱,农民工不想给,当时大概这帮马仔想找个人树典型,于是暴打农名工,打掉五颗牙齿……路人报警,开车送某所长来的,就是黑老大的头号马仔……结果就是打人的赔了一千块看病,没一个人被带走。(几年后所长因贪污渎职被抓)
然后这个幕后主持者黑老大,以为人低调、讲义气、作风优雅广为人知,所以你们觉得他是个好人吗?这种人因为我们不认识,我们就没资格评价?
十年之后,一次酒桌上遇到他,开始很低调,喝了点酒,开始教导身边人,做人该如何如何,在江湖上混,要怎样怎样。说的都是正确但是废话的那种大道理。之后自豪地说:我早年虽然是混江湖的,但我对人,做到过问心无愧。
我当时心里就浮起两个字:QNMD!
我不管他生活作风如何,对家人和朋友如何,他曾经的所作所为,那就是个人渣!而且没得洗。
有人说你说的这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这样的事少了。这个我承认啊,可是这不更加说明了法制的重要吗?难道你们要靠黑势力自觉自爱自律不成?
当初这位黑老大,的确不做恶了,人家而今是RD代表了……
还有人觉得我三观太正、义愤填膺,所以呢?这年头就流行三观不正,三观太正要被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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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一次,有很多人说,那些商人什么的跟黑社会一样,没一个干净的。且不论这么说对不对,大部分的商人就算很坏,除了国企靠垄断的,只要是自己做生意的,名面上都还是遵纪守法的吧,黑社会能一样么?
商人最常见的是打规则的擦边球,人黑恶势力,完全就是规则的破坏者,而且这被破坏的规则,最先受伤害的就是老百姓。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
强者怯懦,挥刀向更强者,弱者怯懦,却挥刀向更弱者。
黑社会组织,就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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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个答案过两千五了,再更一次,评论区果然大神云集,先声明我不是挂人,只能选几个典型的观点来讨论下:
刘汉修希望小学的目的咱不知道,就算他不是为了沽名,是真心想做好事,但这些跟他做的恶能相抵呢?FBB做过多少慈善,合着偷税漏税就可以不用判刑了?柯震东吸毒被抓之前还是禁毒大使呢。立牌坊的事情谁不会干?
就像我前面说的那位家乡的黑老大,他给家乡捐钱修了一条路,以自己名字命名,于是洗白上岸进了RD,他亏了吗?不光赚了名,洗白之后做房地产,不知道赚了多少倍。
当还是那句话,做多少慈善,跟一个人违法犯罪没有关系。否则干了坏事只要拿出一部分来做慈善就能洗白成好人,那我相信这买卖没人不愿意干。还有杜的私人生活跟他做了多少坏事,有什么联系吗?
我们在讨论的是黑势力现象和对社会的危害,没讨论黑老大在家庭中为人如何。
第一,乔四真心不是混混级别的。建国后到今天,数得着的黑势力老大。抱歉让你们失望了,黑社会大佬,就是这个素质……
第二,我看过所谓的杜月笙全传,还看过好几个版本,荷尔蒙过剩的年纪,我也崇拜过杜月笙。书中极尽笔墨写他如何与一般的黑社会大佬不同,不可否认是个枭雄级别的,这也是我前面说的,这个人极具人格魅力,是一个非常值得深挖和讨论的人物。
还有,我真的没脸谱化,也没非黑即白,我也反对那种只要一个人政治上有污点就极尽抹黑的作法。
这里不才就简单分析下杜月笙的功过:
功:
1没与侵略者同流合污,没当汉奸。这对他来说已经很难得了,我们不渴求他去当地下党,一个黑社会出生的大佬,宁愿牺牲很多利益也不做汉奸,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这个都值得表扬。
2暗中资助过我党不少物资。这个是义举。这也是为什么解放前夕我党接触杜月笙,想让他留在国内的原因。
3尊重文化,周济乡民,与人为善。他作为一个地下规则的制定者,这一点很难能可贵,但放大看,这其实是枭雄的表现。而且他用来做善事的钱并不干净。
过:
1镇压工人运动,杀害工人运动领袖汪寿华。这个没得洗吧?杜月笙为主子常凯申卖命的表现。
2黄赌毒。这个是杜月笙资产的主要来源,这也是他犯罪的本质。他最大的污点,就是他并不是一个正当的商人。黄和赌就不说,单说鸦片……这个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我在评论区跟人讨论,还有人辩解,说什么抽烟片的人没人逼他抽,那今天吸毒这些人,是有人逼他吸了?所以不用禁毒了么?
我在写到杜月笙的时候,就考虑到历史特定历史环境,但不是一句“那是个混乱的时代”就可以为一切罪行洗白的。
不然我要杠一句,那个时代还有好多人倾家荡产、不顾自身安危去革命,杜月笙咋不去革命呢,就非得跟着坏人学坏?
还有不少人攻击我非黑即白,太高大上不接地气,这要看从哪个角度吧,站在法制和社会安定的角度,黑社会这个“职业”就是黑的啊,就是危害社会伤害民众的啊,这么简单就能判断的事,还需要多复杂地去辩证,忍不住让我怀疑某些人的zs……非得像某些答主那样论证出黑社会跟普通人一样是一种职业,才算接地气?
另,说我故意唱高调博取关注的省省吧,我玩知乎就是个图个乐,靠这个挣钱不如小说去多更一千字。
老家有一对双胞胎黑社会,就叫大龙大虎吧。大龙和大虎当时已经是本市最牛的的黑社会了,做到本市所有混混的都服的人,是不但能打,而且善于经营,本市黑白两道通吃。
市里的的黑社会的传承特别好,就是混到本市的金字塔尖,就开始马上洗白,然后让位给后来人,前面已经有两任老大成功洗白。
大龙也是看到前辈功成名退,自己也觉得高处不胜寒,想到急流勇退。可是弟弟大虎不是这么想的。两兄弟一直是共进退,最后成为本市最牛逼的混混了,哥哥想要金盆洗手,虽然是双胞胎,但是心思是不一样的。
最后两兄弟沟通无果,大龙决定去省会发展,早些年经营一些省会的人脉,再说,在省会没人知道他是混混的过往。于是大龙把一帮小弟遣散,包括当年的得力马仔,自己带着老婆孩子远赴省会发展。
弟弟大虎在老家独自撑江山,哥哥的手下有的肯跟着大虎混,就过来混,有的顺势金盆洗手,就直接转行。
大虎一天接了一个二手的高利贷,一笔糊涂账,一个哥们给人担保了一笔钱,但是借钱的人跑了,这笔钱滚来滚去成了一笔大钱。但是担保人据说比较横,一分都拿不出来。放贷人思来想去找不到能收钱的人,于是找到大虎,用面子问题激了一下大虎,然后又许了一笔大钱,大虎就接了这个生意。
大虎派收账的好手去收钱,结果收账的回来的说,钱收不回来,一问竟然是哥哥大龙当年的得力马仔,现在洗手开店了。都是当年一个桌子喝酒的人,下不了手。
大虎碍于面子让担保的给一半就行,可是担保的只肯给成本。两边各不相让,大虎因为哥哥走了以后觉得自己在市里开始有点不顺,于是想拿担保的开个刀,于是逼的有点狠,各种泼油漆泼粪的阴招开始用,让这哥们没法正常开店。
事情就这么折腾了三个月,一天担保的打电话给大虎,说可以给钱,但是要当面和大虎聊一下。大虎觉得自己总算有点成绩,于是带个小弟就去见面了。
大虎到了地方看见担保的就一个人,于是大虎和他做个面对面,还没等开口,担保的就那掏出一把鱼生刀,就是做刺身专用的刀。扎了大虎十几刀,救护车没到就断气了。
消息传到省会,大龙都不相信,因为担保的是大龙最好的兄弟之一,是肯为大龙卖命的那种人,结果却扎死了自己亲弟弟。
担保的发狠是因为自己面子被抹了,大虎发狠也是因为自己面子被抹了,两个人没一个人给大龙打个电话调解一下。担保扎完人转身就跑,现在也没抓到,大龙据说发狠拿出一笔钱悬赏找到担保的,但是现在好像也没信。
接着大龙大虎爬到本市老大的人花名二黑,原来仰望大龙大虎的人,现在镇着本市的人没了,于是二黑靠着够狠招拢了一批人,想要争一下本市老大的位置。
可是还有混子叫大海,也是想往上靠一下,大海不太能打,但是会经营,手下有一批小弟,而且朝中有人,每次打架,总有人一个电话就能放人。
二黑当时发现房地产商都是肥羊,于是叫了一帮兄弟向房地产开发商要保护费,谁要不给就是捣乱,于是本市所有房地产商几乎都被敲了一笔钱。二黑对外人狠,但是对兄弟好,肯分钱,小弟们都跟着喝汤,一时间,本市最能打的人都在二黑手下。
大海不一样,大海会经营,把房地产商最害怕的拆迁,土方,外墙粉刷,原材料进场通通拿了下来,然后分给小弟,这样房地产开发商花一份钱,干了两件事,有人就这劲就不给二黑钱了。
二黑大海两边产生了不少矛盾,谁都不肯让,这都是各自来钱的路子。一时间各个建筑工地都是刀光剑影,但是大海的兄弟们明显没二黑的兄弟拼命。
大海最后的落跑的那个,没有三个月,基本的所有的工地都被二黑统一了,二黑又发现了大海的路子,于是把这些项目也都揽过来。房地产开发商要交两份钱,但是二黑的活干的特糙,基本开发商还得再雇人回炉返工。
所有房地产商的钱也都是融来的,也都是有要命的账期,其实利润本来就不多,还被二黑这么弄。逼的房地产各自商不聊生,这时候大海利用自己的人脉,把这些地产商凑到一起,把自己收集到的二黑干的要命证据给了他们。
这些地产商后面也都是有靠山的,要不然怎么会空手拿到地,于是各路开发商八仙过海,各找靠山把二黑弄进监狱,但是二黑在监狱扬言,出去之后要让这些开发商好看。
没过几个月几起一直没破的大案找到线索,证据直指二黑,二黑直接被判了死刑。
大海独揽建筑市场,但是发现利润大头都在房地产这一块,于是自己也准备转型做房地产,于是上下打点,低价买下市区国营老厂,大海想的是做房地产,没心思经营厂子,厂子一直都在盈利,而且还是市里明星企业。
但是大海用对付拆迁户的手段,强行遣散员工,拆了厂子改了一个高档小区。小区历时两年才开盘,号称本市最高挡小区,还没开盘卖房的时候,就开始有人打电话找优惠。
国营职工打不过流氓,但是对付政府有一套,事情最后闹到省里。
开盘前一天大海最抓走,大海买国营厂里面涉及的领导斗争,最后大海自己没法扛买国营厂的事,最后人在里面不明不白的死了。
新来的老大不知道以后命运会怎么样。
当我每次用黑社会说家乡那帮暴力蛮横无赖赚取灰色收入的地头蛇们的时候,发小总说这他妈哪是黑社会你太抬举他们了!像最高票的回答一样!我不知道什么时候黑社会在他们眼里如此高级?一定要穿着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再手拿一支雪茄才配叫黑社会?在我眼里,一切有组织的,暴力的,威胁的,违反法律的,见不得光的,通通都他妈是黑社会!
我爸爸,被黑社会算计,被判了刑事责任1年,背上了40多万的债务,我们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这足够要了我们的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实的黑社会,但这一点点势力和打击,就足够让我们我们一家人一辈子都活在这件事的阴影下
首先,我以我这一生的幸福发誓,以下我说的话没有半句谎言。
我出生在农村,爸妈都是本本份份的农民。我永远都记得我初一的那个夏天,爸爸开着三轮车出去搬砖。我和妈妈刚吃完饭,村里人跑过来说,爸爸出车祸了,被一个骑摩托车的追尾。
真实情况是,摩托车车主酒驾,下坡时超速行驶,没有注意汇入车辆,撞上了爸爸的三轮车,治疗无效死亡。命运永远都是最残忍的,欺负最老实最善良最手无寸铁的人。我多么希望,摩托车车主是一个普通人,这样至少法律认定的一切不会被人动过手脚,我们也不会背负一生的阴影。
摩托车车主,是我们地方痞子的哥哥,从那天开始我们一家人的噩梦就这样开始了。这真实的事发过程,都被黑社会以及黑社会勾结的某些政X官员和警x,改写了。
法律认定书上,爸爸不是被追尾,而是主动相撞,爸爸不签字认罪,就会遭到威胁。摩托车车主酒驾,村里人都知道,但是警X没有查酒精,而是把尸体连夜火化,毁灭了证据。我们请了律师,律师遭到威胁,在法庭上没有给我们说一句话。本来村里有个老人给我们做目击证人,但是迫于黑社会压力,最后拒绝出庭。我们的家,被摩托车车主的弟弟带着一车痞子,砸了稀巴烂,报警,地方警X走个过场,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
我们世世代代农民,没有权没有钱,被他们欺负算计就和欺负一个蚂蚁那样,你们永远不懂那时候我们一家人有多么绝望,绝望到只能眼睁睁看着爸爸被判主动相撞,被送进了监狱,还背上了几十万的债务,我看过无数的警匪片,每次看到监狱里犯人老大欺负犯人,我都会想起爸爸,我不知道老老实实的爸爸,是怎么忍受委屈,遭受住一年的屈辱。我也无法想象,妈妈是怎么在这一年里,用强大的意志力,支撑起了我们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因为爸爸的事情,到处找人,本来没有钱的家更穷了,我和弟弟都要上学要吃饭,妈妈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打工赚钱,还要照顾我和弟弟,还要忍受黑社会痞子的威胁和骚扰。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妈妈用她最瘦弱的身躯给我和弟弟撑起她能撑起的最大的保护伞,没有官员警员为我们说话,也没有正义站在我们这边,但我和弟弟有妈妈。我和妈妈去铁墙里,看过爸爸,爸爸不会当面说甜言蜜语,给妈妈写了张纸条:你是一个好妈妈,好妻子。妈妈看完,泪如雨下。
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几年了,但是给我们一家人的影响是一生的。我永远都忘不了事情发生时,我们一家人的无助,他们不会站在正义的一边,更不会拯救手无寸铁弱小的我们,他们只会站在有势力有钱的一方,人善被人欺,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在我们农村,这种情况更加严重。 我没有办法改变环境,我只能改变自己,我一定会成为我想成为的人。
十几年,我从来没有说过这件事,我总是对所有人避而不谈,但我今天想要说出来,我知道肯定是得不到帮助,因为上诉有有效期已经过了。我只是希望,让大家看到,看到我们一家人的委屈,只是心里安慰,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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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真的很感谢大家对我家这件事的关注,非常非常感谢大家在评论里给我的鼓励,还有给有些乎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子称呼=.=)带来不必要的争论,我也说声抱歉~~
关于我:我已经考上了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当年这件事对我们一家人的影响我都记得,妈妈无数次在夜里落泪的场景也永远会刻在我的脑海里。在当时事情发生的时候,妈妈就去电视台还有市里上访过,我相信妈妈为了救爸爸,一定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和方法,我不知道上访中间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知道最后上访都无果,我知道最后爸爸真实的坐牢了。十几年前,家里没有手机,爸妈也没有什么文化,只顾得救人,没有留下现场的照片,没有酒驾的证据,没有血检,爸爸还在相撞的认定书上签了字,这些对我们都非常不利的。我长大后,我也找过律师,但是上诉有效期已经过了,而且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太少,律师说翻案很难。看着爸妈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一定比任何人都难受,都难过。一是为事情发生时,我还小不能为爸妈出谋划策难过,二是,当我发现我即使已经长大了,在没有权没有钱没有靠山的情况下,仍然不能为爸妈洗清冤屈感到无助和难过。我不会放弃的,我已经准备写信上访,如果上访有后续我也会及时更新。这件事,使我深刻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没有靠山的时候,那就让自己成为靠山,打不死我的永远将使我更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