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怎么能够一概而论?
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在空间封闭的公共场合吸烟,这并不仅仅是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甚至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的条款,正常来说起码要被罚款的。因为吸烟不仅影响他人,还会造成一些危险的出现
那么请问一句,中国又有哪一条法律,或者中国哪所大学有这样的校规,禁止同学在宿舍里吃猪肉喝酒?如果没有的话,我在宿舍里吃肉喝酒,就是合法的,至于相互尊重之类的道德问题,不在合不合法的范畴行列里。在这个前提下,无视单方面提出的要求,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现在回教徒最大的问题就是永远在要求单方面的尊重。试问一下,一个和尚见到客栈里有人在喝酒吃肉,会不会要求所有客人一律只能粗茶淡饭,不许在自己面前吃荤喝酒?和尚只要做到自己不大吃大喝就行了,甚至同一张桌子上,别人喝酒吃肉都无所谓,只要自己荤腥不沾,就不影响自己的修行,不是吗?
那么请问,如果我是一个酒鬼,一个回教徒是否可以接受,我们两人吃饭的时候,我在他面前喝酒(本着尊重他宗教信仰的原则,我并没有强迫或者引诱他喝酒)?或者我在他面前吃猪肉(同样的,本着尊重宗教信仰的原则,我也没有强迫或者引诱他吃肉)?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谈得上相互尊重。回教徒没有资格让其他人供着他们,所有事情都要他们开开心心舒舒服服。
这是韩国人值得中国人学习, 而不是鄙视和嘲笑, 的方面.
特别是在目前汉民族自尊自信被砸得粉碎的现实环境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