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知乎的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实验”。
很多知乎上面混的人有一种谜之自信,总觉得自己很了不得,已经文采飞扬了,知乎这个小庙已经容不下他了,金鳞岂是池中物对吧,要仰天大笑出门去了。
实际上不是这样子的。
跟真正的称得上作品的东西比起来,知乎上面的写作水平还不是“多”与“少”的问题,也不是天壤之别的问题,而是彻底的存在与不存在的问题。
一件有诚意的,堪称作品的东西,无论篇幅长短,它总是一个浑然天成的整体,从文字的立意、故事讲述、情节的跌宕起伏、人物的塑造这些文章本身的东西,到辞藻的使用、读者情绪的把控、揣摩读者心理这些针对读者用的功夫,再到自身的世界观、独特的文字风格、人性的深刻理解,都要精炼纯属。
“这样的作品怎么也得是世界名著级别的吧?”
随便一个专业作家,这些东西都是信手拈来,水平高低仅仅取决于他对自己、对他人、对世界的领悟而已。这些东西仅仅是入门功夫。
试问一下知乎有几个人达到这个水平?
写文字卖钱真的没有那么容易的。起点上面写一点爽文当然用不着这些,也能来钱,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就已经这么干了。仅就爽文而言,照样会在强烈的竞争压力下逐步提高写作水平,最终依旧会形成三六九等,照样会形成“门槛低、进阶难”的局面,跟主流文学界没有什么区别。
入了码字这个大坑,再稍微有点进阶,你才知道别人到底有多么的厉害,你是有多么的望尘莫及。
所以实际上我在知乎里面是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写出一个东西,任人评价。你夸我也好,骂我也好,是一种数据采集。我通过评论的反馈,了解当前主流读者的思潮,了解他们的喜好,了解他们的口味,了解如何去把握他们的心理。实际上并没有关于主流读者的大数据统计,即使有数据,你也不可能看着数据来写作,那才真的成了“硬核理科写作”了。
你只能通过掌握一种感觉。
2018年我往往喜欢采取一些投机取巧的做法,比如在早高峰期间发表作品,比如多发表热门话题,比如猎奇,比如逆着题主的意思来,通过这些做法,提高浏览量和赞同数,说白了还是虚荣心在作怪,是哗众取宠。
2019年我不打算这么干了,即使只有一个读者,即使只有一句评价,也是难能可贵的数据。
知乎是国内仅有的良好的长文字交流平台,是希望在写作上面有所进展的人唯一能够凭借的平台。
当前的写作,已经不是80、90年代了,作者、出版社、读者这种模式,对于提高一个作者的水平存在着很大的问题,第一个是读者反馈周期太长,第二是读者反馈渠道存在严重问题,有严重的“幸存者偏差”。一个读者要是觉得你写得不好,很可能懒得去费那个事儿骂你,只有觉得你写得好的读者会给你来信做出反馈。
网络平台提供了极其短的反馈周期和低门槛的反馈渠道,想骂你就骂你,想夸你就夸你,付出的成本几乎没什么区别。一条评论瞬间就能来到你的面前,根本就不用等待。
这种全新的平台式反馈、提升模式,对于磨炼一个作者的写作水平是80、90年代的模式无法比拟的。
它可以迅速反映你作品的优劣,并不是以赞同数,而是以评论。一个认真的、不满足的作者,首先应该直面批评,然后还要直面赞扬,既不排斥不同意见,也不因为赞美而飘飘欲仙,就能够在知乎这种长文字交流平台上面迅速的获得写作能力的提升。
这是我在知乎写作的原因。
不要急着功成名就,你还早得很。
我们主动投的都是那种不但不挣钱、还得一篇几千上万地自己掏钱求着人家出版社发的……
利益相关:在知乎发表过付费阅读作品,和知乎大学有金钱往来和其他利益关系,有其它与知乎利益相一致的重大事由。
免责声明:此回答提到的「罗某思维」只是一个代号,为了方便阅读,也可以称为「罗永浩思维」或者「樊登思维」,这和现实中的「罗辑思维」没有必然对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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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因为自由。
免费阅读的内容不必说了,在知乎发表付费内容的体验也很好。知乎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编辑,更多是作者本身思想的助产师,愿意支持创作者分享哪怕听起来最为曲高和寡的知识和见解。而一些类似平台就未必了。
分享一件很羞耻的经历: 2017 年的时候,我曾经为「罗某思维」供稿,和制作人敲定的主题是美国的陪审团。(当时我还在上学,没怎么见过钱,在物质诱惑下很容易动摇。)
确定了大纲,吭哧吭哧写呗。第一稿出来,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有大众向的切入点,有陪审团制度发展过程中重要里程碑案例(Batson v.Kentucky, 476 U.S. 79 (1986)),对于核心讨论点「动用陪审团的案件为什么越来越少见」也有符合法学界认知的原因归纳。
结果被打回来了,制作人认为,这种论述方式逻辑链条太长,不太符合「罗某思维」碎片化、趣味性的阅读场景。给暴力魔改了一番,非常「贴心」地从我几个高赞知乎回答中选了几个奇葩、反直觉、骇人听闻的案例粘贴上去。前面说到,当时我还在上学,没怎么见过钱,在物质诱惑下很容易动摇,也就没反对。
现在想起来,这真是我最希望撤回的一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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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知乎的出版团队还是比较惯着创作者的。三次在知乎发表电子书,负责项目策划的老师一直给我扎预防针,说题材比较小众,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云云,但稿子交上去,除了校对错别字病句之外,对沟通确定的核心思想几乎不会作出修改。被这样一种合作模式惯坏了,再跟其它刊物或者付费内容制作平台交流,就觉得别扭了很多。
(以上体验具有特殊性,不一定代表知乎大学所有工作人员带给创作者的感受,如认为存在推广营销行为,请参照开头「利益相关」声明)
每个人的体验可能存在差异,对于编辑角色的期待也有所不同。有的人喜好原封不动的展现,有的人希望由专业人士打磨出更好的作品。至于校对,这个是最起码的,我个人不喜欢的事的是,编辑单纯为了迎合受众偏离和作者敲定的创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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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附上当时提供给「罗某思维」结果被魔改的稿子:
《正在消失的陪审团》
陪审团,也许是很多朋友心目中美国法律体系的代表性符号,无论是现实中的辛普森案世纪审判,还是荧幕上的《十二怒汉》,都有这十二名公民,冷眼旁观着双方律师的表演。然而,根据美国律师协会的统计,目前陪审团仅在约0.6%的民事案件中露面,在刑事案件中,也只有不到5%的案件动用了陪审团。要知道,回到1962年,美国联邦法院还有11.5%的案件要靠陪审团出马。
陪审团为什么渐渐从法庭中消失了?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理解陪审团的角色:作为事实的发现者(fact-finder),对事实的性质做出认定。
法律中的事实,并不是非黑即白。大家打开一本菜谱,上面写着“生抽少许,盐适量”,至于这一勺子盐是否适量,是个事实问题,而这个问题离不开人的判断,有的人口重,有的口淡,莫衷一是,需要向尽可能多的人征求意见。在法律上,两件事情是否构成因果,也需要由人来做出认定。
1928年,长岛铁路公司被一名旅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用,而这名倒霉的旅客受伤过程非常曲折。一名列车员伸手去扶另一名赶着上车的乘客,谁知对方怀里揣着一包烟花,给这么一碰,炸了个满堂彩。好巧不巧,爆炸的冲击波将车站顶棚的瓦片震下来一块,正砸在了原告的头上。在这样的案件中,仅有法律条文或者判例是不够的,哪怕立法者的思维再天马行空,也无法用条文来穷尽所有倒霉蛋被砸到脑袋的可能性,只能用较为概括性的语言,规定造成伤害者负有赔偿责任,强调行为和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而面对具体的案件事实,法官一个人搞一言堂,也违背了美国法律所倡导的理性精神。扶一名旅客和瓦片掉落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件事情需要社会成员共同参与讨论,运用一般社会成员所具备的理性。这样看来,陪审团其实就是面向社会的一次抽样调查。
有朋友可能要问了,既然全靠陪审团作出事实判断,还需要法官做什么?
法官的首要角色就是“看大门”,这里有两重意思。首先,要把好入门关,确保大家进入法庭时都是白纸一张,剔除可能存在偏见或者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益关系的成员;其次,要把好证据关,保证这张白纸不背非法证据污染,在双方律师举证时作出引导。如果说陪审团是一台由理性作为芯片的超级计算机的话,法官的角色就是程序员,确保输入的数据合法准确,同时,也要为计算机编写程序,对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相关法律作出说明,引导陪审员根据输入的信息得出运算结果。
这份职责并不轻松,在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州一案中,一名被控犯下入室盗窃罪的黑人被告认为一审法官刻意剔除黑人陪审员,没有正当履行职权,就这一问题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审理此案,回溯两百多年的宪法精神,又剖析当时社会的种族矛盾,最终才形成了一套剔除陪审员的系统方法。看来这份法庭守门人的工作的确不好干。
明确了法官和陪审员的职责,我们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陪审团正在逐渐从美国法院中消失呢?
首先,技术进步正在逐步扫清证据的盲区。例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行车记录仪和监控录像能够更加全面地覆盖事发过程,双方不需要让陪审团察言观色来审视各自目击证人的可信度,就能够对责任归属大致心知肚明。与其花费大量的律师费用在庭上进行交叉质询,还不如及时止损,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和金钱成本达成和解。在毒品犯罪中,血检和尿检技术能够精准锁定毒品被摄入人体的时间,被告人想要提出合理怀疑洗清罪责的难度与过去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与其做无谓的抵抗,还不如放弃得到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爽快认罪争取量刑时的宽大处理。
其次,法律行业日益完备的诉讼技巧,也使得陪审团成为一场愈发烧钱的全面战争。例如,随着心理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美国甚至出现了专门的“陪审员分析师”,在庭审过程中观察陪审员的微表情,及时对律师提出反馈。还有更加土豪的玩法,直接在真正的庭审前聘请模拟的陪审团,由律师在他们面前施展辩护策略,再与模拟的“陪审员”们交流探讨,逐步打磨完善陈词方式。所谓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律师们也逐渐认识到这场围绕陪审团的军备竞赛最终会走向两败俱伤的结果,双方开销都直线上升,却无法真正改变胜率。这样一来,胜诉收益并没有显著增加,成本却蹭蹭往上涨,怎么算都不划算。于是,在越来越多的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选择协议放弃使用陪审团,直接由法官作出判决,免得赢了官司却亏了本。
再者,陪审团成员毕竟是有七情六欲的人,难免有时会得出非理性的结果。当法庭上一边站着单打独斗的消费者,一边是武装到牙齿的大公司之时,陪审团“替天行道”的朴素正感更加难以预测。说个不少朋友可能听说过的案例,里贝克诉麦当劳案,也就是“麦当劳咖啡烫伤老太太”案,79岁的原告不慎将热咖啡洒在腿上导致烫伤,起诉麦当劳获得天价赔偿。原告律师事后坦承道,万万没想到陪审团会要求麦当劳支付270万美金的赔偿,这一结果甚至超出了他最乐观的估计。而原因呢?大概是因为陪审团得知麦当劳每年宁可花50万和被烫伤的顾客私了,也不肯花点功夫改进操作方式或者警示顾客,不禁一阵义愤涌上心头,打定主意要给漠视消费者权益的大公司一个厉害。
然而,诉讼,特别是商事诉讼,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战斗,更多的时候,更像是双方在分蛋糕,达成一个彼此可以接受的分配结果。2017年4月9日,美联航的3411次航班上,机组人员为了给公司员工腾出座位,竟然指使机场保安强行将一名越南裔乘客暴力拖下飞机,导致对方面部撞在座椅扶手上,血流不止。面对这样赤裸裸的侵权行为,该名旅客毫不犹豫地将美联航告上法庭,而本案并未开庭就以双方和解告终,具体赔偿金额限于保密协议,至今没有得到披露。本案中,和解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对于美联航来说,能避免在公开庭审过程中进一步家丑外泄,而对于受伤旅客来说,趁着美联航被媒体千夫所指的时候坐地起价,也能确保立刻获得赔偿金,免得夜长梦多。
面对日益式微的陪审团,我也难免会想,为什么我们越来越少地需要“事实的发现者”来对双方提出的证据作出裁决了,难道我们不再关心真相,不再追求“正义”了吗?也许,这恰恰是因为人们是趋利避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生物。
而理性,正是法律运作的方式。
忍不住写一个这样的解答,讲一下香港的情况。
首先,并没有这样的投稿机关能投。大陆的投稿机会份外多,但这些也仅仅是大陆媒体业的生态。走出大陆的媒体战场,就说香港,题材偏僻起来,想要投稿,也未必能找到地方能投稿。
比如说,想要投稿一篇生物学的、物理学的、天文学的等等比较孤僻的题材,香港却没有这样的媒体会需要这样的稿子——香港没有,台湾地区也没有,大陆可能会有(但具体我不清楚)。以我自己写的领域,写一篇动漫画的评论,其实一直也没有能够投稿的香港媒体;要是投稿,我只能将题材转换成侧重人文学研究或文化批评的,在例子里保留动漫画,然后投给文艺刊物。
更重要的问题是,出版物投稿存在着限制和高耸的门槛。就先假设你找到了你领域里的杂志或媒体,和编辑交流很愉快,解决了打交道获得人脉的过程,最终总算开绿灯可以写了,你首先就要面对字数、读者群、文章方向等三个问题。纸媒的版位有限,所以你不能写得太长;读者大多数会是一般人,所以不能写得太深入;文章要迁就媒体的大主题和规格,所以文章需要依循着杂志的风格进行编辑。还不要说,存在着死线之类的交稿压力。
而最为重要的是,杂志是每一两个月出版一次,或者是每个月结算一次的,你得到稿费的机会也就只有一个月那一两次。
知乎写作,也许说,网路写作几乎没有这些问题。你喜欢写什么就写什么。你喜欢写多少字就写多少字,更重要的是,你喜欢写多深入就写多深入。没什么比这更随性,更允许作者自由发挥了——而知乎整个平台可以说是将这点拉扯到极点,答案总是长得要命,而且莫名其妙的总会有一批人围观。可以说,知乎的这种气氛无宁是在鼓励各家尽力作答。
当然,文章长篇不代表观点合理,写得深入也不代表分析得合理,知乎这样的网路平台也自有它的问题,差在看得出来的读者会不会出口挑错处。我自己是觉得,在这些平台上写作,获得读者,未尝不可能看成是一种跳往纸媒的跳板。写得长久,有一定支持者,文章也不是那么水,说不准某一日就会有人来问,要不要来供稿了。这也是我看待知乎这类网路写作的态度:一种练功的木人巷,尤其是知乎的作者水准应该是比较高的一家吧。
这个问题问得太有槽点了,我给你们比较一下这两个历史时期,你们就知道槽点在哪了。
假如你用朱温代唐来作为五代起点的话,那么后梁开国是907年,北宋开国是960年,北宋灭北汉是979年。
然后曹魏篡汉是220年,司马篡魏是266年,西晋灭国是316年,然后北方五胡十六国一百多年,再然后才是南北朝。
发现问题在哪了么?
问题就在于“魏晋南北朝”与“五代十国”在时间长度上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的好吗?你认为五代十国碎片化,那么请问难道早期三国、五胡十六国时期就不碎片化了?你不能从一个几百年的时间长度里拎出来相对比较完整的时期,然后跟只有几十年长度的五代做比较,问为什么五代更碎片,这是没道理的。假如你非要比较一下这两个历史时期的异同,你首先应该问的是:“为什么魏晋南北朝会分裂这么久”(实际上,这确实是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好了,槽我吐完了,下面讲点干的。
实际上,五代十国看上去更碎片化的主要原因,是南方的分裂。因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江南基本上一直都是一个统一的政权,所以等到了五代这,南方裂成好几块看着就比较诡异。
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很简单,开发度不同啊亲!
汉代南方的开发程度是非常、非常、非常低的,你以为孙策据有江东是整个江南都在他的控制之中么?不是的,孙吴政权的精华就在长江沿线,当时南方大片地区还处于未开发状态。
岭南地区直到宋代都是典型的“欠发达地区”,所以根本的问题在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南方根本没法分裂成那么些个小国……你看看南汉的地盘,在魏晋时期那有几个人?
在南北朝末期,北周灭北齐时大概有户三百五十九万、口近千万;北齐有户三百零三万,口近两千万。那么南陈呢?
户五十万。
所以传统概念中的“江南富庶”不是整个长江以南都很富庶,而是江南地区的苏州扬州等几个地区非常富庶,其他地方属于被代表、被平均的那个。刘宋大明8年时扬州有24万户,人口总数接近当时刘宋总人口数量的1/3[1],唐代耕耘了几百年,才慢慢把南方经济发展起来的。
在开天时期,天下还是这个样子的:
你再感受一下这个人口密度
然后到了北宋时期,这个人口密度终于算是上来了
所以说五代给人一种“更加分裂”的感觉,从本质上来说是因为南方的开发度高了,住的人更多了,经济也更发达了,所以就能够同时出现好几个小国了。三国时期孙吴还在卖力地开荒拓地,甚至从南方深山老林里抓野人去屯田,而到了唐代末期这些野人的后代终于成为了农民(当然,也可能是死光了,换了一波人),能够愉快地建个小国了!
相比之下北方的兄弟们就比较悲惨一些,一千多年了该怎么内卷还怎么内卷,该怎么互殴还怎么互殴。
啊,果然是一个历史时期的出现,不仅取决于当时人们的努力,也要看历史的进程……
我外公在世的时候,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大约在90年代,他出了书,不过出书是不赚钱的,而且是花钱的,自己出的书买下5000册,然后送人。
有段时间,我家听到有出版社跑来说帮咱出书,跟卖保险一样,都当成骗子。
从在知乎上小有点名气后,我也收到了10多家出版社邀约出书。
我肯定不比我外公更出色,但是感谢知乎,我得到了更便利的环境,有机会通过分享观点,把自己从一个默默无闻的职场人,打造成一个有些许名气的知友。
我为什么不去投稿?
因为地位是不对等的。
出版社是高高在上的评判机构,而我只是数百人,甚至数千投稿者中的一个。
出版社为什么要选我?
即使如今,我小有名气之后,和出版社在一起聊的时候,我都会发现,有些出版社,虽然认可我有近40万关注者,能写出万赞回答,但是我的思维方式他并不理解,甚至并不认可。
比如,我写过:
这些诸如“光努力没意义”,“要保持跳槽心态”,“有实力也不能涨薪”的非主流观点,很多报社的编辑是不认的。
如果我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投稿者,编辑看到这种文章或许会说:
这人是傻X愤青吗?
然后把我的稿子扔到垃圾桶里。
事实上别说我这种文笔根本不入流的写字人,就算是沈从文这样的大家,在上世纪20年代北漂的时候,投稿也是屡屡被拒,甚至到没钱吃饭的地步。
沈从文的翻身,是从认识郁达夫和徐志摩开始的。
但通过知乎这样的平台,我接触到了多家出版社,认识了很出色的志同道合的出版人(求这位出版人不要气我拖稿)。
即使是那些并不算理解我观点的出版公司,也愿意坐下来了解一下我和我的文章,原因无他,就是知乎上近40万关注者,让我有了和出版社平等对话的地位。
如果你的工作本身就是行业里顶尖的水平,比如北京三甲医院某科室主任医师,那大概率全国和你同等水平的也就不到10个人,你手里有硬技能,是不怕别人发现不了你的。
但如果你是一个普通的职场人,普通的供稿文青,你如何从众人中脱颖而出?
至少知乎给了这样一个平台。
对于我来说,知乎就是我的「郁达夫」。
有一个答主提到过,供稿给别人,多是要受制于人的。
觉得你写得不够细致,或者是没有突出他们想要的内容,或者是不符合他们刊物的风格,都不得不改。
别说一个投稿人,就算是广告公司的文案专家,还不是“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
在这种时候,我们只是刊物、客户或者出版社的生产线上的一个棋子,为人所驱使,就算是挣钱,也多半得跪着。
而有了平台则不同。
在知乎写作,给自己写字,阐述自己的观点。
如果出版社或者杂志看得上,那自然看对眼,一拍即合。看不上,至少我们也不用低声下气去求。
有这么一个写作平台,其实撮合了意气相投的写作者,也撮合了企业和知友。
我给IBM写过人工智能对于职场领域的影响的稿件。
写得很开心,IBM从头到尾都不干涉,只是提供了案例给我,而我恰恰很需要有价值的案例完善我的文章。
相比乙方文案们,我幸运多了。
前不久,有幸去 @西门子中国 分享我自己在知乎的写作历程,和西门子同仁聊起来,大家很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我自己也是外企背景,B2B业务背景出身吧。如果是B2C业务的杜蕾斯,真不一定喜欢我的风格。
我这样写字的人,多少有点酸气,跪着赚钱,心里别扭。
我是写职场的,所以在职场这个领域多啰嗦两句。
未来的企业会更扁平,更平台化。人才会有更大的舞台和空间。
这对我们职场人是好事,但是需知,最好的资源,不见得能够找到最有能力的人,但很可能找到很善于打造个人品牌的人。
能力强,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你需要通过平台,告诉别人,想别人展现你的能力。
而我从知乎一位同仁那里了解到的数据是:
知乎的人均访问时长超过1小时。
须知,相比直播、视频、音频以及图像来说,文字是最抽象,对读者理解能力要求最高的平台。
而知乎的用户愿意在这个平台上一打开就花上一个小时。
一个礼拜前参加一场B2B营销峰会,作为主讲人分享了我发展知乎个人IP的故事。
在场有化工行业领先的外企白领,有数字化行业的经理人,还有软件领域的专家……他们都对知乎充满了兴趣,感觉这里是一个能够逐渐打造个人品牌的地方。
我相信这是职场的趋势。
出版社和雇主,本质上是一样的。
想要拥有平起平坐的对话权,我们就需要打造出靠谱的个人品牌。
更不要说,知乎(互联网)的影响力远在出版社(传统媒体)之上,我的文字在知乎就有超过4000万阅读量,我自己也很庆幸,放在10年前,我根本没有这种机会。
从过往来说,我每个回答阅读量大约在5万左右。
希望看到这篇回答的三五万小伙伴们,现在立即开始,找准一个领域,开始在知乎为自己的个人品牌码字吧。
我们一起加油。
公众号:「瞎说职场」
我的职场l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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