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地传达“你冒犯我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诉诸个人情绪,而是诉诸社会公约。
让ta知道ta冒犯的不是你,而是大家。
比如,有人在旁边吸烟,你要表达抗议,不要说,“你在这儿吸烟我不舒服,呛死人了。”
你要指指对面的牌子,告诉ta,“这里禁止吸烟,把烟灭了吧。”
前一种情况,对方完全可以不甩你或者对你暴力威胁。因为你是诉诸个人需要,那么对方也就会单独针对你。你可能会被卷入到单身肉搏的处境,这是无论如何优雅不起来的。
后一种情况,对方即便不甩你也不能漠视社会公约和法律法规,ta可能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勉为其难地把烟掐了。
ta也可能蛮不讲理拒不接受,但大概率会有围观者来帮你,因为你维护的不是自己利益,而是公共利益。没人帮也没关系,既然有明确法规限制,你可以直接找保安或其他执法人员来处理。
从头到尾,你不需要提高声调,不需要多说一句。
ta冒犯的不是你,是社会公约,间接影响到了你。你抗议是为民除害,维护的是公共利益,靠的是社会力量和公权力。
你不用下场厮杀,当然可以保持优雅。
这点要和过去的贵族学学,那些人怎么保持姿态?说到底就是不必事必躬亲,凡事有人代劳。
在公共场所表达抗议也是如此,尽量不要自己下手,要充分利用社会和公共权力,十指不沾阳春水,也能把恶人收拾的妥妥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人家没有触犯社会公约,只是单单让你不舒服了。
这种时候,说实话,你是没有legit的立场表达抗议的。
原因很简单,抗议本质上是对他人的自由施加影响,目的是约束对方的行为。
通常来说冒犯指“别人无意识的行为”,而不是有意识针对你的行为,后者我们叫“挑衅”。
对方没有针对你,也没有违法,那你其实是没有约束他人自由的权力的。约束人的是自然法和社会公约,不是你的个人喜好。
人家只是按部就班过自己的日子,做自己的事。但你看不惯ta的方式,不喜欢ta穿衣风格、说话语气、神态表情。也许是男孩子穿了裙子,也许是女孩子纹了刺青,当ta们出现在你视线内,你就觉得被冒犯了。
这种情况,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你不能勒令别人照你喜欢的方式生活,你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不愉快。
我在这里特意把这种情况提出来,是因为很多时候霸凌就是拿着“我被冒犯了”作为掩护来实施的。
再说一次,如果人家没犯法,没针对你,仅仅是存在的方式让你不舒服,那么离开的人应该是你。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社会公约的门槛太低。有人确实做了冒犯他人的事,但没有既定的法规约束ta。
比如在工作场所讲黄色笑话,一般比较大的企业都会有关于性骚扰的明文规定,但小企业就未必有了。
这种时候确实让在场女同事感到了被冒犯,但又缺乏必要的约束,你要挺身而出,就得冒着和对方撕破脸的危险,如何保持优雅?
其实原则是一样的,不要诉诸自己的感受,要诉诸众人的感受。
不是“你讲这些让我不舒服”,而是“不好意思,这个笑话对在场的女性来说并不好笑”。
对方也许会气急败坏,要单挑你,但你一开始就没有诉诸自己的私人喜好,即便围观者一时忌惮,心也是向着你的。你不是一个人战斗,不为私利被冒犯而抗议,而为公利被冒犯而抗争,姿态不优雅又何妨?
再说了,评判一个行为是否优雅,不是看姿势,看的是动机。那些救人于千钧一发之际的,有几个动作优美的?
你的动机高贵,姿势再笨拙,也无法不优雅。
做一些补充:
第一种情况是这样的,有社会公约和明文规定的时候,能不直接对抗就不直接对抗,最大限度的利用社会和公共权力。
举个例子,美国租房合约上一般有一条,如果邻居对你造成任何冒犯,万万不可直接对峙,请找公寓管理员处理,工作以外时间请拨打911。不管是管理员还是警员都不会泄露你的私人信息。邻居半夜开party,你直接报警,ta根本不会知道是谁报的警。
国内像扰民这种情况也一样可以打110。只不过很多人习惯了自己处理,不擅长利用公权力,反而造成邻里之间的冲突。
第二、三种情况属于社会公约缺席、公权力又不到位。这在现阶段还是比较常见的,详见这个回答:
这种情况就比较tricky。
你当然可以说立法不完善,但是一个更显而易见的现实就是,在社会的层面,大多数人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你抱怨社会不够进步,公民素质不够高,其实于事无补。你得不到围观者的支持的,甚至法律法规也不站在你这一边。这种情况你就只能选择自己回避这个环境,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比如嫌宿舍太吵就只能自己戴个耳塞。
但是,如果你觉得整件事都不make sense,你想改变现状,做为民请命者,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第三种情况。
这种情况遵循的仍然是多数人原则。多数人都觉得宿舍吵成这样下去不行了,你选择为大家出头(这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不要对号入座)。这是可以的。不过不是用和对方吵的方式,还是通过公权力,你可以找辅导员反映,也可以建议修改宿舍规章制度。
当然如果你没有得到其他人的认可、或者你的修改建议通不过,那说明目前还不是时候,或者你的期望超前了,结果就是又回到了第二种情况,你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自己的困扰。
有人说用拳头解决。这其实没什么好回复的。第一不是谁都有大拳头。第二公权力永远大于拳头。人家吵到你不犯法,你上拳头就犯法了。
更何况,很多时侯,拳头并不比一朵花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