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口聲聲跟你講“搖滾精神”的都是胡扯,國外音像店風格分類都是把POP和ROCK放在一起的,你把槍炮玫瑰的歌用電音remix一版的話那算是搖滾還是算電子?
現在有個很好區分的方式,那就是看樂隊是否參與了創作,一般來說,流行歌手很少用樂隊來參與到創作,他們是要麼自己來,要麼製作人包辦,編曲方面也是能用電音就不用吉他貝斯鼓,因為多僱傭一個樂手就額外多出一份錢,而搖滾樂都是需要整個樂隊參與創作和演奏的,搖滾樂本身就是個teamwork,樂隊成員之間的碰撞是一份特別難得的靈感,用這個方式區分比用音樂風格來區分直觀得多,也準確得多~~
像早先日本有很多歌手都帶著大編制樂隊,失真吉他什麼的也是咣咣往上招呼,但那也是流行,比如ZARD,雖然樂隊五個人都有名有姓,但除了坂井泉水之外你知道另外四個人長啥樣麼?流行歌的核心班底就是“歌手+製作人”,其他工種一律可以僱傭,現在甚至製作人也是被歌手僱傭來的。。。(我真是十分厭惡這種資本越權干涉行業正常發展的行為)
有些樂隊寫的其實也是流行歌,但卻一直賣搖滾的人設,純粹因為主唱拎出去沒法獨擋一面罷了,以樂隊形式發展反而避免露怯,因為大家的關注點被樂隊其他人給分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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